臺中榮民總醫院契約醫事技術師(護理師)徵才公告
徵才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核醫科 職 稱 契約醫事技術師(護理師)
名 額 1 人(得依需要列備取 2 名,儲備期限 6 個月)
上網期間 民國 110 年 08 月 10 日 至 民國 110 年 08 月 16 日
資格條件
須同時具備 1 至 2 項條件:
1. 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具有護理師證書等相關執照。
2. 具本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3.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 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4.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份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 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5. 具輻射安全證書者尤佳,若無證照,須到職後 1 年內取得。
工作項目 核醫護理相關工作、其他上級主管交辦事項。
薪資範圍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8年9月20日輔人字第1080068412號 函核定『契約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工作地點 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
考試地點 本院第一醫療大樓地下一樓核子醫學科 甄試項目 筆試(60%)、口試(40%)
甄試時程
1. 報名日期:110 年 08 月 10 日起至 110 年 08 月 16 日截止收件(郵 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 E-mail 至 linlifang@vghtc.gov.tw。
2. 筆試、口試日期:110 年 08 月 19 日。
聯絡方式
1. 報名資料請掛號郵寄 40705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核 醫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核醫科護理師」。
2. 應檢附資料:
(1) 報名履歷表 1 份。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 份。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
(4) 護理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1 份。
(5) 其他證明文件。
3.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 不通知或退件。
4.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 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 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與本公告相同 職稱出缺,則依序遞補,候補期限 6 個月內。
6. 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 4803 備註 1. 請攜身份證正本應考。
2. 開始考試後,逾 10 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