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奈及利亞代表處經濟組 經貿商情
奈國聯邦政府將課稅 類別:經貿與投資
資料來源:Punch報 日期:109 年 6 月 7 日 內容摘要:
奈國財政部長 Zainab Ahmed 依據 2019 年財政法公布 2020 年公司所得稅命令,奈國政府將針對外國數位服務平台 提供奈國人服務所得課徵聯邦國內收入服務稅,該等服務提 供者包括社交團體、數位內容下載等。
外國數位平台業者係指包括:Netflix、FB、Twitter 等外 國公司提供奈國人有關數位影像及廣告服務者。亦包括阿里 巴巴、Amazon 藉由電商平台或中間媒體提供奈國消費者相 關資料傳輸或提供商品與服務者,亦被納入課稅範圍。
奈國政府估計執行新規定 1 年內將增加約 2,500 萬奈拉 政府稅收。根據 PrincewaterhouseCoopers 分析師表示,許多 外人數位平台公司將被要求在奈國註冊並繳納所得稅。另奈 國註冊公司若線上與非奈國公司進行交易,亦將被課稅。
PwC 顧問公司關切奈國政府如何對國際企業執行課稅 方式,尤其該等外商不受奈國司法管轄。另此舉無法避免影 響外人公司變相販售產品或服務給奈國人而非公司,間接影 響奈國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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