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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7 年度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 場企業實習作業原則

主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執行單位: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諮詢專線:(02)2581-6286 分機 432、435 傳真:(02)2581-5286 地 址:104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350 號 4 樓

網址: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http://www.tradepioneer.org.tw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http://www.trade.gov.tw/

(2)

1

目錄

一、前言………2

二、實習國家及實習單位………2

三、申請資格………2

四、補助名額、項目及標準………3

五、作業時程及申請程序………4

六、審查作業………5

七、經費核撥及結案………5

八、薦送學校、計畫主持人及選送生應注意事項………6

九、作業時程……….……9

十、其他……….…9

十一、附件 附件一、資料文件檢核表………..……11

附件二、實習計畫申請書………..…12

附件三、實習計畫書格式(含經費預算表)……….…...15

附件四、實習計畫資格文件………...25

(3)

2

一、前言: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稱貿易局)為因應業界對外貿實務人才的需求,並培 養具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貿易人才,辦理「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 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委託台北市進出 口商業同業公會成立「經濟部補助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專案辦公室」

(以下簡稱專案辦公室)執行,為利本計畫補助作業有所循,爰依據「辦理 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訂定本作業原則。

二、實習國家及實習單位:

(一)實習國家:馬來西亞、印尼、印度、越南、泰國、緬甸及菲律賓。

(二)實習單位:上述新興市場中具專業或發展潛力之企業(不包括大學實驗 室)或外貿協會在上述國家之駐外單位進行職場實習。

三、申請資格:

(一)以國內公私立大學或學院(以下簡稱薦送學校)為單位,但不包括軍警院 校。

(二)薦送學校須自行安排實習單位並規劃實習領域,且應以國際貿易相關 範疇(含跨境電商)為核心考量,薦送學校所提實習計畫書之計畫主持人,

須為該校之專任教師。

(三)薦送學校所選送之學生(以下簡稱選送生)須符合下列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中華民國設有戶籍者。

2. 選送生須為薦送學校當學期國際貿易、國際企業或國際商務等相關學 系、所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生及境外碩士專班生);選送生若為 輔修或雙主修者,須具有薦送學校核定國際貿易專業必、選修課程學 分至少20學分以上;休學期間學生不得參與選送。

3. 薦送學校推薦之選送生須為大學部三年級以上(含105學年度入學者) 及碩、博士班,且具備兩年內(即105年3月31日起至107年3月30日止) 之多益TOEIC(聽力+閱讀)成績550分以上,或相當於多益TOEIC成績 550分之其他語言檢定證明,包括:

(1) 全民英檢GEPT中級;

(4)

3

(2) 托福TOEFL紙筆型態457分或電腦型態137分或網路47分;

(3) 劍 橋 大 學 英 語 能 力 認 證 分 級 測 驗 Cambridge Main Suite 之 Preliminary English Test (PET);

(4)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之ALTE Level 2;

(5) 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之4;

(6)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CEF之B1(進階級)Threshold等。

4. 若非屬2.國際貿易、國際企業或國際商務等相關學系、所之商管學群 在學學生,如通過「國際貿易大會考」或「國貿業務技術士乙級、丙 級技能檢定」之學生,並由學校提案申請(計畫主持人應以國際貿易 相關系所之專任教師為限)。

(四)每一薦送學校最多薦送 2 個計畫案,惟 106 年度於本計畫實習專題競 賽獲得團體獎前 3 名之學校,107 年度最多可薦送 3 個計畫案;每一計 畫參與人數(含選送生與計畫主持人)以 3 至 8 人為限,每一計畫實習期 間為 32 至 62 天(包括來回途程交通時日);同一選送生、同一年度僅限 申請 1 次,同一選送生僅限補助 2 年,且不得重覆申請赴同一國家或同 一單位實習。

四、補助名額、項目及標準:

(一)擇優補助至少 130 名學生(或至少 15 所大學校院),實際案件數依年度 預算調整。

(二)補助項目及標準:

1. 機票款:計畫主持人及選送生來回經濟艙機票款以 90%為限。機票 款以核定時向貿易局公務國際機票之立約旅行社提供之機票價格或 實際購票價格,且從低依上開比例補助。

2. 生活費:計畫主持人生活費以 90%為限,至多補助 10 天,該計畫實 習單位超過 3 家者至多補助 12 天,且以計畫期程內為限。選送生生 活費以 70%為限,至多補助 62 天。生活費依據「中央各機關派赴國 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辦理。

(5)

4

3. 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之補助以 1 人為限。

4. 獲本計畫經費補助出國之選送生及計畫主持人,於計畫核定之出返 國期間不得同時領取國內、外政府或其他單位之出國實習補助或優 惠措施。

五、 申請程序:

(一) 薦送學校應自訂校內甄選及審查機制申請程序。

(二) 應備資料:

1.實習計畫申請書

2.實習計畫書(含經費預算表) 3.實習計畫資格文件:

(1)個人資料同意聲明書 (2)實習計畫切結書

(3)各實習單位合作同意書、合作備忘錄或實習邀請函影本 (4)選送生歷年成績證明及英文成績證明

(5)薦送學校甄選簡章

(6)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及選送生出返國機票報價單 (7)國貿大會考或貿易檢定證照(非國貿相關系所學生須提供) (三) 申請方式:

(1)採書面申請:請於 107 年 3 月 30 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文件以掛號寄 至專案辦公室。

(2)採線上申請:請於 107 年 3 月 30 日(星期五)前至本計畫官網:

http://www.tradepioneer.org.tw 完成申請作業,並於 107 年 4 月 9 日(星 期一)前將申請文件以掛號寄至專案辦公室。

(3)申請資料請於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至「經濟部補助學生赴新興市場企 業實習專案辦公室」(10477 台北市松江路 350 號 4 樓) (以郵戳為憑);

親自送件者,須於專案辦公室上班時間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5 時 30 分送達(如非屬郵局投遞之其他方式如快遞、宅急便等視同親 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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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四) 經投件申請本計畫後,除專案辦公室通知薦送學校(或計畫主持人)「資 格文件」需補件外,不得針對實習計畫書補件。資格文件逾期未完成 補件者,視同自動放棄。

六、 審查作業:

(一) 審查程序:分資格審查及書面審查二階段,申請文件未符合本作業原 則規定者,不予進行審查。

1. 資格審查:由專案辦公室就薦送學校所送實習計畫書及資格文件等 是否完備進行審查。針對資格文件有缺漏或錯誤之處,薦送學校(或 計畫主持人)應於專案辦公室通知期限內補正,逾期未完成者,視同 自動放棄,將不予以受理。

2. 書面審查:由專案辦公室會同貿易局召開審查委員會議進行審查,

核定補助對象及金額。

(二) 審查標準:

1. 實習計畫之整體目標(目的、預期績效、實習內容規劃等):30 分。

2. 國外實習單位之契合性(包括實習單位介紹及其國際聲譽、提供實習 學生之待遇、對實習之協助與輔導等):30 分。

3. 實習計畫之整體配套措施(包括保險、辦理說明會、安排企業、行前 學習等):20 分。

4.計畫執行能力(過去執行本計畫或相關政府計畫經驗與績效):20 分。

5. 加分項目:

(1) 薦送學校編列本計畫相關配合款 1 成以上之支持作法,至多加 5 分。

(2) 前一年度執行本計畫行政績效良好者(如未補件、未申請變更、如 期完成核銷與結案、學生或學校成果報告獲獎等),至多加 5 分。

七、經費核撥及結案:

(一)薦送學校與選送生簽訂行政契約書後,其補助經費得分二次核撥,於 出國前核撥第一次經費,核撥金額為核定補助款 80%。餘款於實習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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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返國完成結案後核撥。

(二)薦送學校應於接獲核定補助通知後、預計出國 20 日前,備文及檢具領 據,逕送專案辦公室辦理第一期補助經費核撥,最遲應於 107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二)前申請,逾該日未函送者,視為自動放棄,不予受理。

(三)薦送學校應審核選送生及計畫主持人之機票款及日支生活費原始憑證,

並將上開單據併同學校領據送專案辦公室辦理經費核銷。

(四)薦送學校及計畫主持人應督促選送生於出國實習期間,各自獨立撰寫 出國工作週誌,每周日上傳本計畫官網;計畫結束後,彙整工作週誌以 及撰寫實習心得(成果)報告,其內容應含市場觀測,敘述文字應超過 2,000 字,且內容不得相同或抄襲,於計畫結束後 2 週內,連同問卷調 查表上傳至本計畫官網,並將報告郵寄至專案辦公室。如有違反以上作 業規範者,不得辦理結案。

(五)薦送學校應於計畫實際執行期程結束後 1 個月內,且不得遲於 107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三),備函向專案辦公室申請結案審核(覈實報支),逾該 日未函送者,視為自動放棄,不予受理。如未依期程辦理完成結案程序,

專案辦公室不負支付責任。

八、薦送學校、計畫主持人及選送生應注意事項:

(一)薦送學校:

1. 實習計畫書執行內容由薦送學校計畫主持人規劃,或經由法人機構、

國際雙向實習單位協助,將校內專業課程與國外專業實習加以結合,

提出國外專業實習計畫,擇定專業實習單位,以強化學生赴國外實 習之整體成效。

2. 提送實習計畫書時須檢附國外實習單位同意薦送學校選送學生赴該 單位實習同意書、合作備忘錄或實習邀請函影本。

3. 薦送學校於選送生確定赴國外實習前,應與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 人及選送生共同簽訂行政契約書,以規範渠等在國外實習行為、實 習安全,同時督促計畫主持人執行本作業原則之相關規定。

4. 薦送學校應建置參與國外實習師、生之安全機制,為其投保適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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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並於計畫書中詳列其具體作法。

5. 薦送學校應提供實習單位對學員之考評表,作為核銷之依據。

6. 經費若不符合核銷規定,將辦理扣款或視情況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二)計畫主持人:

1. 計畫主持人應為薦送學校國際貿易相關系所之專任教師,薦送學校 得聘共同主持人 1 名,共同主持人應為薦送學校專任教師。未聘共 同主持人之計畫案,如遇特殊情況需變更計畫主持人時,薦送學校 應先取得原計畫主持人書面同意,並填妥更換計畫主持人同意書,

正式函報貿易局審核(專案辦公室同列正本受文者),經專案辦公室初 審,貿易局核定同意後,始得變更。

2. 計畫主持人不得變更實習國家、實習單位、學生實習天數、學生名 單及人數。但有正當理由能提出具體說明者,須於原核定出發日 15 日前,由薦送學校正式函報貿易局審核(專案辦公室同列正本受文者),

並以 1 次為限,經專案辦公室初審,貿易局核定同意後函復薦送學 校,始得變更。

3. 計畫主持人若需變更出返國日期及天數,應於出國前 1 週於線上提 出申請備查。

4. 計畫變更後重新核定之補助金額若低於原核定補助金額,將追償所 溢領之補助款。

5. 計畫主持人應親洽實習單位,瞭解其國際聲譽與營運現況,商定實 習內容,充實實習課程,落實學用合一,加強學生職涯生活輔導。

6. 計畫主持人應於選送生出國實習 2 週前,至本計畫官網登錄選送生 基本資料,俾透過系統匯出資料通報各所屬駐外單位,且實習期間 選送生每週應定期與駐外單位保持聯繫,以駐外單位確實掌握選送 生國外動向及安全,並給予適當協助。

7. 計畫主持人應依相關國家規定辦理並協助選送生申請可於當地國境 內從事實習之簽證,俾確保執行本計畫案之合法性。

8. 計畫主持人應配合專案辦公室追蹤選送生就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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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選送生:

1. 選送生至遲應於 107 年 8 月 31 日(星期五)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 出國實習,屆期未出國者,視為放棄。

2. 選送生於國外實習期間應保有薦送學校學籍,實習結束應向原薦送 學校報到,違反者,由薦送學校依行政契約書規定負責追償已領補 助款,並繳還專案辦公室。

3. 實習天數不變之前提下,選送生若需變更出返國日期,應於出國前 1 週於本計畫官網線上提出申請備查。

4. 選送生若未依規定出國、或因故未完成實習而返國者,由薦送學校 依行政契約書規定負責追償已領補助款,並繳還專案辦公室。

5. 選送生不得無故中斷海外專業實習,如有違反,於在校期間(含後續 就讀碩、博士班之在學期間)不得申請本計畫。但因所在實習當地國 有不可抗力或天災事變,如天災、戰爭、罷工、社會動亂、國際傳 染病威脅等或個人遭遇重大疾病、意外傷害,或其他經貿易局認定 之特殊事由而必須中斷實習計畫者,計畫主持人或主要聯絡學生應 立即通報專案辦公室並於返國後 2 週內備函檢附我國駐外單位、當 地警政機關或醫療院所出具之佐證文件、或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逕 送專案辦公室審查,其補助經費除機票款仍依原核定數額補助外,

日支生活費則依實際在實習國日數平減。

(四)計畫主持人及選送生應配合之義務:

1. 實習出國 1 週前,計畫主持人應以電子郵件向所屬駐外單位及專案辦 公室報備,告知實習學校系所、申請案件編號、預計抵達日期及航班 班次與時間、學生名單、實習單位及預定住宿地點、計畫主持人與主 要聯絡學生之手機電話與電子信箱等。

2. 抵達實習國家第 1 天,主要連絡學生應以電子郵件向所屬駐外單位報 到,報到事項如下:

(1)告知申請案件編號、實習學校與系所、實習單位、實習日期與天數、

實習單位聯絡人與電話、住宿地點、返國日期與航班班次與時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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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要聯絡學生的手機電話與電子郵件。

(2)若有安排拜會本部駐外單位行程,請事先以電子郵件約訪,並說明拜 會日期、時間、姓名、人數與目的。

3. 請主要聯絡學生每周日以電子郵件向所屬駐外單位報平安。

4. 實習結束,返國前 1 天,請主要聯絡學生以電子郵件向所屬駐外單位 告知即將返國日期與航班。

九、作業時程

(一)實習計畫書收件截止日:107 年 3 月 30 日(星期五) (二)實習計畫書資格審查及書面審查:107 年 4 月間 (三)公告審查結果:107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五)前 (四)行前說明會:107 年 6 月間

(五)成果發表會:107 年 11 月間 十、其他:

(一)接受本計畫補助之計畫主持人及選送生皆有義務參與專案辦公室在國 內所舉辦之海外實習專題競賽及經驗分享會,計畫主持人成果報告及 選送生心得報告,經貿易局評選為佳作者,將獲邀至「年度成果發表 暨經驗分享座談會」中公開表揚。

(二)薦送學校應於校內舉辦選送生出國實習行前說明會及經驗分享座談會,

並將相關活動成果資料及照片上傳至本計畫官網。

(三)計畫主持人之成果報告與選送生活動紀錄(如心得報告、照片、製作活 動參與短片、簡報、問卷調查及經驗分享紀錄),皆無償授權貿易局作 為業務推動使用,貿易局將擇優分享於網站。

(四)本計畫補助款係由貿易局於當年度編列之預算予以支應,因不可歸責 於貿易局之原因時,如立法院凍結預算、或刪除預算或有其他不可抗 力因素,致貿易局或本計畫專案辦公室無法依本作業原則規定撥付分 攤款,獲選者不得請求任何賠償或補償。

(五)本作業原則有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貿易局及本計畫之 專案辦公室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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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請書等文件將建置於本計畫官網【文件下載】區,請薦送學校自行 下載使用,務請確實使用規定之表格,且詳實填寫各欄位,以利審核。

(七)薦送學校、計畫主持人、選送學生有未依本作業原則相關規定辦理之 情事,將列為計畫執行行政績效考核紀錄,並作為次一年度審核申請 計畫之參考。

十一、附件

附件一、資料文件檢核表 附件二、實習計畫申請書

附件三、實習計畫書格式(含經費預算表) 附件四、實習計畫資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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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資

料文件檢核表

申請學校:

計畫名稱:

檢 查 項 目

檢查結果 備 註 是 否

一、應備資料-資格文件(紙本正本 1 份)

(一)實習計畫申請書(附件二)

(二)實習計畫書(附件三)

1.個人資料同意聲明書(計畫主持人及選送學生可簽名同一張) 2.實習計畫切結書(計畫主持人及選送學生可簽名同一張) 3.各實習單位合作同意書、合作備忘錄或實習邀請函影本(可參考

本計畫書範例)

4.學生歷年成績證明

5.學生英文成績證明(請提供民國 105 年 3 月 31 日起至 107 年 3

月 30 日止之兩年內證明)

6.學校甄選簡章(紙本簡章影本或網站公告截圖) 7.計畫人員出返國機票報價單(可參考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提供之

旅行社報價)

8.國貿大會考、貿易檢定證照(非國貿相關系所學生須提供) 以上檢附文件屬影本者,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或加蓋學校主

管單位(承辦系所)印鑑以茲證明。

二、提醒注意事項

(一)封面計畫名稱、薦送學校名稱、計畫期程是否正確完整,且與

計畫書內容一致?

(二)計畫內容

1.計畫基本資料是否完整?

2.計畫內容是否明確說明實習目的、預期效益及規劃內容?

3.預期效益是否明確說明且具體量化?

4.預定進度是否與執行內容對應無誤?

5.人員配置及經費需求表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及對應無誤?

6.是否需要相關附件?是否已列於目錄?並確實齊全?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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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薦 送 學 校 基 本 資 料

薦 送 學 校 名 稱 學校負責人

承辦系所 統一編號

聯絡地址

計畫主持人姓名 連絡電話

E-mail 共同主持人姓名 連絡電話

E-mail

、 計 畫 基 本 資 料

申請補助計畫名稱

計畫執行期間 107 年○○月○○日至 107 年○○月○○日止(○○天) 實習國家 (填寫國家別)

實習單位 (如有 1 家單位以上,請條列式填寫) 預計住宿地點/城市 (請依照實習單位之順序填寫)

預算總額 元整

(新台幣)

申請補助款 元整(新台幣)

自籌配合款 元整(新台幣)

、 計 畫 摘 要

計畫摘要(請說明計畫目的、執行目標、實習規劃等內容,以 150~200 字為限)。

、 個 資 法 使 用 聲 明

依據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規定,因計畫業務關係 之需要得查詢、蒐集、電腦處理可傳遞及利用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是故:

1. 本計畫書所載薦送學校及計畫書內之個人資料,除提供給補助學生赴新興市 場企業實習專案辦公室使用外,亦將提供給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備查。

2. 本計畫一經申請通過,本表效力即視同個資使用同意書,依據個資法規定,

補助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專案辦公室有謹慎保管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之義務,相關資料僅用於本計畫業務範圍之內。

3. 您可以透過書面或其他約定之方式針對您的個資行使以下權利:(1)可查詢 請求閱覽或製給複製本(2)請求補充或更正、(3)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 用、(4)請求刪除個人資料。

計畫編號:

(由專辦填寫)

附件二、

實習計畫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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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計 畫 申 請 切 結 書

1. _____學校全銜_________(以下簡稱本校)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7 年 度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以下簡 稱本計畫)作業原則,本校為培養具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貿易人才,特 申請本計畫案補助。

2. 依據本計畫作業原則規定,保證本計畫申請所提供之各項文件與內容,以 及本切結書所載內容均為屬實,並保證所提計畫內容並無重複申請其他政 府補助計畫,且不侵害他人之相關智慧財產權,本校及相關單位並恪遵本 切結書之權利及義務;所載內容如有不實或未恪遵義務時,本校共同負法 律連帶責任,如有違反之情事,依情節輕重將辦理扣款或追回已撥付之補 助款項。

申請日期: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 月 ○○日

註:

1.本表僅限計畫申請使用,所填之薦送學校名稱、計畫名稱、預定實習國家及計畫摘要得於 政府相關網站上公開發布。

2.送件時本表務必請各單位於印章處蓋印,若未用印者概不受理。

3.送件地點:補助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專案辦公室(104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 350 號 4 樓)。

4.連絡電話:(02)2581-6286,傳真:(02)2581-5286 。

5.相關附件資料請見本計畫官網 http://www.tradepioneer.org.tw

薦送學校 會計單位印鑑:

計畫主持人印鑑: 承辦系所印鑑:

學校負責人 校長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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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實習計畫書撰寫說明

一、 請以 A4 規格紙張直式橫書(由左至右),並編頁碼。

二、 遇表格長度如不敷使用時,請自行調整。

三、 請依以下實習計畫書參考格式之目錄架構撰寫計畫書,請勿刪除任一項目,遇有免填 之項目,則無須調整內容。

四、 計畫書內各項調查資料應註明資料來源及資料日期。

五、 各項資料應注意前後一致,按實編列或填註。

六、 金額請以(新臺幣)元為單位,小數點下 4 捨 5 入計算。

七、 為響應環保,建議採黑白、雙面列印,並依資料文件檢核表內容提交正本資料一份送 專案辦公室遞件申請。

(16)

15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107年度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 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

實 習 計 畫 書

學校名稱:(請填寫全銜) 系所名稱:(請填寫全銜) 實習計畫名稱:

計畫主持人(職稱):

共同主持人(職稱):

(如無免填)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月 日

附件三、正本實習計畫書(含書寫重點範例及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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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目 錄

一、 實習計畫內容

(一) 實習計畫基本資料……….………( )

(二) 經費預算表………( )

(三) 計畫主持人角色及工作 ……….………( )

二、 實習計畫目的、預期績效……….…….( )

(一) 實習計畫領域之重要性及前瞻性………( )

(二) 實習內容規劃………( )

(三) 選送生遴選基準及作業方式………( )

三、 國外實習單位契合性

(一) 實習單位基本資料及其國際聲譽………( )

(二) 實習學生之膳宿情況及待遇………..………..( )

(三) 提供實習之協助及相關輔導………( )

(四) 實習單位相關產學合作經驗………( )

(五) 夥伴關係………( )

四、 實習計畫整體配套措施

(一) 學生簽證、保險及安全維護措施………..( )

(二) 選送生實習成效評估………( )

(三) 系所對參與計畫執行教師之獎勵措施………( )

(四) 執行本計畫之推廣及鼓勵措施………( )

(五) 系所開設與海外專業實習相關課程………( )

(六) 安排相關專業實習活動………( )

(七) 國內就讀系所對實習學分採計方式………( )

五、 計畫執行能力

(一) 學校或計畫主持人過去執行本計畫經驗與績效……….( )

(二) 學校或計畫主持人過去執行相關政府計畫經驗與績效.……….……….( )

六、 附件

(附件 1)個人資料聲明同意書………… ………. ………..…( )

(附件 2)實習計畫切結書……….. ………..…( ) (附件 3)各實習單位合作同意書、合作備忘錄或實習邀請函影本………( )

(附件 4)學生歷年成績證明………. ………( )

(附件 5)學生英文成績證明………..…( )

(附件 6)學校甄選簡章……….( )

(附件 7)計畫人員出返國機票報價單……….…( )

(附件 8)國貿大會考、貿易檢定證照(非國貿相關系所學生須提供)…….……( )

(18)

17

一、 實習計畫內容

(一) 實習計畫基本資料

1.

實習國家:

2.

團員資料表:

(1) 計畫主持人 _____名(含共同主持人) (2) 預計選送學生 _____名(

以2~7人為限

合計(A+B)共_____名

編號 順序

身份別 系所/級別 姓名 實習單位名稱 實習單位所在

之城市/地區

預 計 出 國 時 程(包含來回 途 程 交 通 時 日)

實習日 數

計畫主持人 國貿系 例

如:7/1~7/31

共同主持人 (校內專任教

師)

1

學生 (主要連絡學

生1)

國貿系大三以

上 企業1

2

學生 (主要連絡學

生2)

國貿系大三以

上 企業2

3 學生 企業3

4 學生 企業4

5

6

7

(請接續下頁填寫計畫各單位聯絡窗口表單)

(19)

18

1.

本計畫學校承辦單位窗口(系辦公室助理、助教)

2.

本計畫學校指定聯繫窗口(主要連絡學生)

3.

本計畫實習單位指定聯繫窗口(請將每家實習單位聯絡資訊依序填寫,依實習單位 家數可自行增減欄位)

姓名 職稱 聯絡電話/手機 E-MAIL

學生編號 姓名 聯絡電話/手機 E-MAIL

主要學生1 主要學生2

1

實習單位1名稱:_________

聯絡人姓名/職稱 連絡電話/手機

實習單位地址 (請填寫英文地址) E-mail

2

實習單位2名稱:_________

聯絡人姓名/職稱 連絡電話/手機

實習單位地址 (請填寫英文地址) E-mail

3

實習單位3名稱:_________

聯絡人姓名/職稱 連絡電話/手機

實習單位地址 (請填寫英文地址) E-mail

4

實習單位4名稱:_________

聯絡人姓名/職稱 連絡電話/手機

實習單位地址 (請填寫英文地址) E-mail

(20)

19

(二) 經費預算表

單位:新台幣/元

美元:新台幣匯率:1:31 元

支出項目 預算金額 申請補助數 自籌配合款 項目/用途說明

(含計算方式)

1

往返機票 (計畫主持人)

25,000 22,500 2,500

機票報價單請見附件 7 (範例:該計畫主持人赴泰國曼 谷往返機票為 25,000 元,補助

九成為 22,500 元)

2

往返機票 (選送學生)

125,000 112,500 12,500

機票報價單請見附件 7 (範例:該計畫選送學生赴泰國

曼谷往返機票 1 人為 25,000 元,5 人為 125,000 元,補助九

成為 112,500 元)

3

日支生活費 (計畫主持人)

57,083 51,375 5,708

請填寫預定前往城市

、膳宿狀況及人數 (範例:該計畫主持人前往泰國 曼谷訪視 10 天,以不供膳宿計

算)

4

日支生活費 (選送學生)

698,485 488,940 209,545

請填寫預定前往城市

、膳宿狀況及人數 (範例:該計畫選送學生 5 名前 往泰國曼谷實習 50 天,以不供

膳宿計算)

5 簽證費 6,000 0 6,000 2000 元*3 人

6 保險費 3,600 0 3,600 1200 元*3 人

7 行前說明會 4,200 0 4,200 1400**3 人

8 往返高鐵票 6,000 0 6,000 2000 元*3 人

合計 925,368元整 675,315元整 250,053元整

備註:

1. 編列時請列出所有經費項目與用途,必要時可註明計算方式,其辦法請參閱本計畫作業原則。

2. 計畫各人員日支生活費請於「項目/用途說明」填寫預定前往城市、膳宿情形及人數,如有前 往不同城市之狀況,請個別分述填寫,其計畫主持人及選送學生生活費計算公式可參考計畫官 網日支費用試算功能,網址: http://www.tradepioneer.org.tw。

3. 本計畫列入加分項目之學校配合款:以簽證費、保險費、辦理校內行前說明會/成果發表會費

用,老師、學生參與專辦所辦行前/成果發表會之交通費等補助款費用為範疇。

(21)

20

(三) 計畫主持人角色及工作

主持本計畫,有關實習內容之規劃、協調、指導等均可列入,例如:

(1)聯絡實習單位 (2)撰寫計畫內容 (3)遴選校內學生 (4)辦理相關行政作業 (5)安排實習活動

(6)訪視學生海外實習績效 (7)撰寫結案報告、核銷結案

(8)辦理實習成果校園分享會…….

二、 實習計畫目的、預期績效

1.實習計畫目的:

說明如何讓學生透過實習印證國際貿易課程所學,培養具國際視野及實務經 驗的貿易人才,並為企業所用,以利開拓新興市場……。

2.預期績效:

說明對學生、實習單位、學校、貿易業、國家貿易發展的幫助,及預期學生 畢業後於海外或貿易業就業成效……。

(一) 實習計畫領域之重要性及前瞻性 尤說明對教育領域、貿易發展之重要。

(二) 實習內容規劃 實習內容:

說明實習期間各項實習內容與工作安排,應以國際貿易相關範疇(含跨境電 商)為核心考量。

實習前、實習期間、實習後之就業輔導措施:

說明為達成更佳實習績效,並有利學生未來於海外及國貿領域就業之措施。

如實習前對學生知能訓練、實務訓練、語文訓練、職場工作態度訓練、參訪 其他實習單位或經濟部駐外單位等,實習內容規劃,實習後如何輔導學生於 相關領域就業等……

(22)

21

(三) 選送生遴選基準及作業方式(該項如有附件請列於附件6)

遴選學生須符合「107年度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 實習作業原則」規定,說明校內甄選及審查機制,如何遴選具有強烈動機、

符合實習單位所需學生,可附相關公告,校內甄選簡章須與計畫書併同函送 專辦。

三、 國外實習單位契合性:

(一) 實習單位基本資料及其國際聲譽(如有2家以上之企業或機構請分述填寫) 1. 實習單位名稱:

2. 實習單位基本簡介(規模、營業項目、產品內容):

3. 實習單位於當地國之聲譽

(二) 實習學生之膳宿情形及待遇

1. 是否提供學生膳、宿。(請填寫各學生住宿點之城市、地址及聯絡資料)

2. 是否提供實習獎勵或其他。

(三) 提供實習之協助及相關輔導

說明實習單位及學校為加強實習成效,協助於實習前、中、後對實習內容規 劃及相關輔導措施。

(23)

22

(四) 實習單位相關產學合作經驗

說明該實習單位過去是否有接受學生之相關實習經驗、或產學合作經驗。

(如該實習單位與貴校第一次合作,可填寫過去該實習單位與其他學校產學 合作經驗)

(五) 夥伴關係

說明過去學校是否跟該實習單位有產學合作關係及合作內容。

四、 實習計畫整體配套措施:

(一) 學生簽證、保險及安全維護措施

1. 請說明學生海外實習簽證模式,實習單位是否提供協助。

2. 請說明投保旅行平安險,或相關醫療健康保險或意外險,其保險額度。

3. 請說明海外實習期間各項安全維護措施,或其他如舉辦行前說明會加強提 醒等維護措施。

(二) 選送生實習成效評估

說明計畫主持人或實習單位對學生實習成效的評量方式。

(三) 系所對參與計畫執行教師之獎勵措施 列舉學校規定及獎勵措施。

(24)

23

(四) 執行本計畫之推廣及鼓勵措施

1.鼓勵學生出國實習措施(如評選及獎勵心得報告)

如公開表揚、提供獎助金、成果發表、建立心得報告評選機制,或有其他 鼓勵措施。

2.辦理國外專業實習經驗分享座談會情形

說明辦理成果經驗分享、交流、或專題研討等,或有其他形式。

(五) 系所開設與海外專業實習相關課程 請條列式列舉。

(六) 安排相關專業實習活動

請說明系所對加強學生職場、實務訓練等之活動安排……。

(七) 國內就讀系所對實習學分採計方式

說明海外實習是否為相關學科及學分採計方式等。

(25)

24

五、 計畫執行能力:

(一) 學校或計畫主持人過去執行本計畫經驗與績效

說明過去執行本計劃實習國家、企業、學生人數、競賽是否得獎、學生是 否於海外就業等質化或量化績效。

(二) 學校或計畫主持人過去執行相關政府計劃經驗與績效 說明過去執行相關政府計畫,如教育部學海計畫之經驗與績效。

六、 附件(請依以下附件排序):

(附件 1)個人資料聲明同意書

(附件 2)實習計畫切結書

(附件 3)各實習單位合作同意書、合作備忘錄或實習邀請函影本

(附件 4)學生歷年成績證明

(附件 5)學生英文成績證明

(附件 6)學校甄選簡章

(附件 7)計畫人員出返國機票報價單

(附件 8)國貿大會考、貿易檢定證照(非國貿相關系所學生須提供)

(26)

25

個人資料聲明同意書

(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與選送生必填)

為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經濟部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 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專案辦公室 (以下簡稱專案辦 公室)將依據內部個人資料保護政策善盡您個人資料之管理(包含儲 存、查詢、刪除)責任。專案辦公室並對其管理與處理方式告知如下:

1. 專案辦公室將取得您的個人資料,係基於本計畫業務運作及 服務推廣(將用於申請補助資格審查與計畫師生個人資料聯 繫)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將受到個人資料保護 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若您未同意本聲明之內容,將無法取 得相關資訊與服務。

2. 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提供之個人資料向專案辦公室 申請:(1)查詢或請求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 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5)請求刪除。如有以上需求,

可電洽:(02)2581-6286,或以 E-mail:gtpp@ieatpe.org.tw 方式聯繫。

3. 專案辦公室對您個人資料的利用期間為專案辦公室存續期 間。

4. 本聲明如有未盡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規定辦 理。

□我同意以上說明 □我不同意以上說明

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簽章(若無共同主持人免填)

選送生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 1

附件四

(27)

26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107年度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 場企業實習計畫

實習計畫切結書

一、 茲聲明實習計畫書所填內容及提供相關附件均屬事實,獲本計 畫經費補助出國之選送生及計畫主持人,且未於核定計畫出返 國期間同時領取國內、外政府或其他單位之出國實習補助或優 惠措施。

二、 本人同意獲補助後,就補助案所提供之相關文件及成果報告等 資料,無償授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業務推動使用,成果優異 者,得擇優分享於網站。

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簽章(若無共同主持人免填)

選送生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 2

(28)

27

實習合作同意書(範例)

○○○○大學(以下簡稱甲方)與(○○○請填實習單位名稱)(以下簡 稱乙方)為辦理「107 年度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 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雙方同意合作,由乙方提供甲方學生實習 名額○名,並安排 1 位以上之實習督導,協助甲方規劃實習內容、

辦理當地合法實習簽證、安排住宿、指導學生及考核學生實習情況,

甲方則配合乙方遴選適合學生,指導學生完成實習工作,為國家培 養具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貿易人才而努力。

立合約書人:

甲方:○○○大學 統一編號:

代表人(簽章):

地址: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代表人(簽章):

地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件 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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