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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技能學程課程實施規範 土木與建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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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高級中等學校

實用技能學程課程實施規範 土木與建築群

中 華 民 國 一 ○ 八 年 七 月

(2)
(3)

目次

壹、修訂背景 ... 1

貳、基本理念 ... 1

參、群科歸屬 ... 2

肆、群教育目標 ... 2

伍、核心素養 ... 2

陸、課程架構 ... 3

一、日間上課 ... 3

二、夜間上課 ... 4

柒、教學科目與學分數 ... 5

捌、學習重點 ... 10

一、編碼說明 ... 10

二、一般科目 ... 11

三、專業科目 ... 11

(一)土木建築工程與技術概論 ... 11

(二)構造與施工法 ... 12

四、實習科目 ... 14

(一)測量實習 ... 14

(二)電腦輔助製圖實習 ... 16

(三)材料與試驗 ... 17

玖、實施要點 ... 20

附錄一 土木與建築群核心素養具體說明呼應表 ... 23

附錄二 議題適切融入實施規範 ... 25

(4)
(5)

壹、修訂背景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條,高級中等學校類型分為:普通型、技術型、綜合型 及單科型四種類型,設有專業群科或專門學程者得提供實用技能學程,強化學生專門技術 及職業能力;另第四十三條「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及其實施之有關 規定,作為學校規劃及實施課程之依據;學校規劃課程並得結合社會資源充實教學活動。」

另依據民國 103 年 11 月公布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實施要點附則第五 項,有關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實用技能學程、建教合作班、重點產業專班等學制及班別 等實施規範,參照《總綱》,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行訂定之。

實用技能學程之課程係以技能實習為主,並以就業為導向,旨在培育各行職業基層技 術人才,自民國 72 年以「延長以職業教育為主的國民教育」(簡稱「延教班」)開辦以 來,於民國 84 年納入正式學制,並更名為「實用技能班」,民國 94 年配合職業學校法公 布,再更名為「實用技能學程」。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實施,乃依據《高級中等 教育法》、《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及《總綱》,組成實用技能學程課程研修工作小組進行 實施規範之規劃,並將其名稱定名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高級中等學校─實用技能學程 課程實施規範」。

貳、基本理念

實用技能學程課程實施規範之研修,係依據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目標:「涵養核 心素養,形塑現代公民;強化基礎知識,導向終身學習;培養專業技能,符應產業需求;

陶冶道德品格,提升個人價值」及《總綱》中全人教育的精神,以「自發」、「互動」及

「共好」為理念,以「成就每一個孩子─適性揚才、終身學習」為願景。本實施規範所持 之基本理念係強調務實致用及先專後廣之就業導向,課程研修係以職能分析為基礎,依據 群核心素養及就業需求,研訂所需之實作技能科目,並輔以必要之專業理論。學校應強化 產學互動,積極辦理職場參觀、校外實習及業界專家協同教學等活動,並融入職業倫理與 道德之涵養,俾利學生能熟練職場實作技能、養成敬業及終身學習之態度,以培育各行職 業基層技術人才。

在各年段課程規劃,係以職場需求為導向,強調各年段課程與職場之連結,亦即各學 年之課程內涵以技能實作為主,且能對應特定職場必要技能。各科別於各學年的專業及實 習課程,應逐年增廣該科別領域之相關職場崗位技能,以擴展其就業能力,培養以謀職為 主,繼續進修為輔之能力。

土木與建築群在課程設計強調理論與實務兼重,並依土木與建築產業不同屬性與能力 需求,透過創意思考教學與實習操作過程,讓學生可順利將所學知能運用於職場,縮短學 用之間的落差。為產業界培養工程營建、設計與繪製、測繪、防災與消防的相關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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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技能,以強化學生實務技能與個人價值,並培養職場倫理與道德、敬業精神與團隊合作 等態度,充分鏈結土木與建築產業,落實技職教育的務實致用之精神。

參、群科歸屬

實用技能學程以對應職業技能專業需求為核心,為符應產業發展更迭迅速,爰此群科 歸屬設計精神,以學校在地社區產業結構及學生就業需求為主,賦予學校彈性選擇科別歸 屬,本群之群科歸屬如下表:

群別:土木與建築群

科別 各校可自行視情況選擇歸屬群別 1.營造技術科

2.電腦繪圖科 機械群 3.其他依法設立之科別

註:

1.其他依法申請設立之科別,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其所屬群別。

2.學校得依據產業人力需求、對應在地產業特色等因素,並考量學生專業領域之實務能力 與產業接軌的人才培育目標,依照本實施規範的群科歸屬表選擇所屬群別。

3.上述群科歸屬改變程序如下:學校應提供產業人力需求評估、在地產業特色與相關群別 之師資、圖儀設施設備評估,經課程發展程序決議。

4.學校決議該科別選定歸屬群別後,應依本實施規範之該群課程架構等內容進行課程規 劃。

肆、群教育目標

一、培養學生具備土木與建築群核心素養,及相關專業領域之實務能力,奠定繼續學習之 專業基礎,俾利學生未來職涯適性發展。

二、培養健全土木與建築相關產業之技術人才,能擔任土木與建築領域有關施工、營建、

測繪、專業製圖及數位資訊運用等基礎工作。

各校應依據實用技能學程的基本理念、群教育目標,配合職場需求、學生特質、學校 特色、職涯發展及本群核心素養等條件,訂定明確之科教育目標。

伍、核心素養

本群核心素養具體內涵如下,其與《總綱》三面九項核心素養之具體內涵說明呼應表 詳參附錄一:

一、具備土木與建築相關專業領域的系統思考、科技資訊運用及符號辨識的能力,積極 溝通互動與協調,以同理心解決職場上各種問題,並能掌握國內外土木與建築產業 發展趨勢。

二、具備土木與建築實務操作之能力,透過系統思考、分析與探索,發揮團隊合作精

(7)

神,解決專業上的問題,並培養作品欣賞、創作與鑑賞的能力,將美感展現於專業 技術。

三、具備測量、繪製及營造之能力,透過先進科技與資訊應用,有效進行分析及反思,

將土木建築融合於自然生態,以愛惜生命及重視環境生態的胸懷,養成社會責任感 及環境保育之意識。

四、具備電腦輔助製圖與數位資訊運用之能力,能創新思考、規劃與執行,展現設計與 建築藝術之美。

五、具備對工作職業安全及衛生知識的理解與實踐,探究職業倫理與道德及環保的基礎 素養,發展個人潛能,從而肯定自我價值,有效規劃生涯。

六、具備對專業、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的思辨與對話素養,培養公民意識與社會責 任。

各校應參照本群核心素養、科教育目標、專業屬性與職場發展趨勢等,研訂科專業能 力。

陸、課程架構

實用技能學程分為日間上課與夜間上課兩種授課方式,為符應技能學習及就業導向需 求,課程架構採年段式設計,以群部定專業及實習科目為基礎,校訂科目規劃以每一年段 均能習得職場就業專精技能,並逐年增廣該專業領域之就業技能,學校課程規劃應結合部 定科目及校訂科目,並對應各年段所設定之職場就業技能。其課程架構如下:

一、日間上課

實用技能學程土木與建築群日間上課課程架構如表 6-1:

表 6-1 實用技能學程土木與建築群日間上課課程架構

類別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修)

領域/科目 學分 百分比(%) 學分 百分比(%)

一般 科目

1.語文領域-國語文(6) 2.語文領域-英語文(4) 3.數學領域(4)

4.社會領域(4) 5.自然科學領域(4) 6.藝術領域(4)

7.綜合活動領域暨科技領域(4) 8.健康與體育領域(4)

9.全民國防教育(2)

36 18.8%

124-136 64.6%-70.8%

專業 科目

1.土木建築工程與技術概論(2)

2構造與施工法(2) 4

20 10.4%

實習 科目

1.測量實習(6)

2.電腦輔助製圖實習(6) 3.材料與試驗(4)

16

(8)

類別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修)

領域/科目 學分 百分比(%) 學分 百分比(%)

小計 56 29.2% 124-136 64.6%-70.8%

應修習學分數 180-192學分(節)

團體活動時間 12-18節(不計學分)

彈性學習時間 6-12節

上課總節數 210節

畢業學分數 150學分

說明:

1.本群所屬各科於規劃課程時,皆應符合本架構表規定。

2.校訂科目(含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由各校課程發展組織(含科教學研究 會、群課程研究會、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自訂。

3.上課總節數為應修習學分數、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三欄位之合計。

4.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之辦理方式,應依《總綱》之相關規定辦理。

5.校訂科目學分數範圍之計算,依「應修習學分數」之上限192學分計算。

6.本表各百分比的計算,其分母依「應修習學分數」之上限 192 學分計算。

二、夜間上課

實用技能學程土木與建築群夜間上課課程架構如表 6-2:

表 6-2 實用技能學程土木與建築群夜間上課課程架構

類別 部定必修 校訂(必修、選修)

領域/科目 學分 百分比(%) 學分 百分比(%)

一般 科目

1.語文領域-國語文(6) 2.語文領域-英語文(4) 3.數學領域(4)

4.社會領域(4) 5.自然科學領域(4) 6.藝術領域(4)

7.綜合活動領域暨科技領域(4) 8.健康與體育領域(4)

9.全民國防教育(2)

36 26.1%

82 59.4%

專業 科目

1.土木建築工程與技術概論(2)

2構造與施工法(2) 4

20 14.5%

實習 科目

1.測量實習(6)

2.電腦輔助製圖實習(6) 3.材料與試驗(4)

16

小計 56 40.6% 82 59.4%

應修習學分數 138學分

團體活動時間 12節(不計學分)

上課總節數 150節

畢業學分數 132學分

(9)

說明:

1.本群所屬各科於規劃課程時,皆應符合本架構表規定。

2.校訂科目(含一般科目、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由各校課程發展組(織*含科教學研 究會、群課程研究會、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自訂。

3.上課總節數為應修習學分數及團體活動時間之合計。

4.校訂科目學分數範圍之計算,依「應修習學分數」之上限138學分計算。

5.本表各百分比的計算,其分母依「應修習學分數」之上限138學分計算。

柒、教學科目與學分數

表 7-1 實用技能學程土木與建築群領域/科目及學分數(日間上課)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學分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語文 國語文

6 3 3

英語文

4 2 2

數學 數學

4 2 2

社會

歷史

4 2 2

「社會領域」包括「歷史」、

「地理」、「公民與社會」

三 科 目 , 各 校 可 依 群 科 屬 性、議題融入、學生生涯發 展、學校發展特色、師資調 配等彈性開設,並得研擬跨 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 型課程 2 學分,至少修習二 科目,合計為 4 學分。

地理

公民與社會

自然 科學

物理

4 2 2

「自然科學領域」包括「物 理」、「化學」、「生物」

三 科 目 , 各 校 可 依 群 科 屬 性、議題融入、學生生涯發 展、學校發展特色、師資調 配等因素彈性開設,並得研 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 實作型課程 2 學分,至少修 習二科目,合計為 4 學分。

化學

生物

藝術

音樂

4 2 2

「藝術領域」包括「音樂」、

「美術」、「藝術生活」三 科目,各校自選二科目共 4 學分彈性開設。

美術 藝術生活

綜合 活動

生命教育

4 2 2

「綜合活動領域」包括「生 命教育」、「生涯規劃」、

「家政」、「法律與生活」、

「 環 境 科 學 概 論 」 等 五 科 目,「科技領域」包括「生 活科技」、「資訊科技」等 二科目,各校自選二科目共 4 學分彈性開設。

生涯規劃 家政 法律與生活 環境科學概論 科技 生活科技

資訊科技

(10)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學分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健康

體育

健康與護理

2 1 1

體育

2 1 1

全民國防教育

2 1 1

小計

36 11 11 3 3 4 4

土木建築工程

與技術概論

2 2

群共同專業及實習科目,本 群所屬之科別均應修習。

構造與施工法

2 2

測量實習

6 3 3

電腦輔助製圖實習

6 3 3

材料與試驗

4 2 2

小計

20 5 5 5 5 0 0

部定必修學分合計

56 16 16 8 8 4 4

專題實作

2-6 各校視需要自行規劃,須包 括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職涯體驗

2

小計

各 校 開 設 規 定 選 修 學 分 1.2-1.5 倍之選修課程,供 學生自由選修。

小計

校訂必修及選修學分合計

124-136

學分上限總計(每週節數)

180-19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30-32)

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選修 課程

學分上限總計。

團體活動時間(節數)

12-18 2-3 2-3 2-3 2-3 2-3 2-3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 12-18 節。

彈性學習時間(節數)

6-12 0-2 0-2 0-2 0-2 0-2 0-2 六學期每週單位合計 6-12 節。

總上課節數

210 35 35 35 35 35 35

說明:

1.部定必修科目其開設年段參考領域/科目及學分數表之相關建議,得視實際需要酌予 調整,惟科目內容有其學習先後順序者,應依序開設。

2.專題實作課程規劃應依據《總綱》訂定之教學指引規定,並切合土木與建築群各科教 育目標及務實致用原則,以展現土木與建築群各科課程之學習效果。

3.各科別應依本實施規範之規定及本領域/科目及學分數表,發展各科別三年段完整課 程。為使學生能充分了解三年所需修習課程,學校應提供選課相關參考資料,並輔導 學生選課,以利學生適性發展。

(11)

4.本表所定節數為每週上課節數,每週 35 節,每節 50 分鐘;學分認定及採計原則,依 相關辦法之規定。

5.學校排課以每天上課 7 節,每週上課 5 天為原則,除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外,

應修習學分上限 180-192 學分。

6.團體活動時間:每週 2-3 節,含班級活動 1 節;社團活動、學生自治活動、學生服務 學習活動、週會或講座 1-2 節。班級活動列為導師基本授課節數。

7.校訂科目規劃原則:

(1)開設範圍

1 分為必修科目與選修科目,各校應依學校發展特色、產業需求及學生能力與興趣 自行訂定,可開設一般科目、專業科目或實習科目,合計為124-136學分,選修 科目比例應佔70%以上。

2 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應佔校訂科目80%以上,其中60%以上應為實習實作課程,且 每週應排授5節以上。

3 各校需規劃職涯體驗2學分及專題實作2-6學分,並於課程計畫內敍明實施方式。

(2)校訂科目相關注意事項

1 學校發展校訂科目時,以部定各群科必修科目為基礎,發展各科別之校訂必修及 選修科目,課程規劃採年段式課程模式,並以工作分析方式,針對特定職場之崗 位工作技能需求,研訂模組課程,且統整於同一學年排授,以建立學校辦學特色。

2 校訂之選修科目,各校應提供學生跨班自由選修課程,學校開設之選修總學分 數,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學分數之1.2-1.5倍。然得視各群科實際需求,酌減選 修課程10%學分數,但須事先陳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方可實施,並於課程計畫 中敘明。

3 校訂科目不可重複開設相同內容之課程,各該主管機關於學校陳報課程計畫時列 入備查檢核重點,並為督導考核與編列經費、補助款之重要參考項目。

4 校訂科目宜酌予規劃各群科專業英語文課程,以提升學生之專業英語文能力。

5 參照「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類型教育課程實施規範」辦理,「特殊需求領域 課程」專指特殊教育學生(含安置在不同教育情境中的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學生)

其特殊學習需求,經專業評估後,提供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學習策略、職業教 育、溝通訓練、點字、定向行動、功能性動作訓練、輔助科技應用、創造力、領 導才能、情意發展、獨立研究或專長領域等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8、畢業條件:學生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畢業

(1)應修習學分數180-192學分,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150學分。

(2)表列部定必修科目56學分均須修習,並至少85%及格。

(12)

(3)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至少80學分及格,實習(含實驗、實務)科目至少50學分以上 及格。

9.校訂科目由教學研究會議決後,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課程計畫,並陳報主 管機關備查後實施。

表7-2實用技能學程土木與建築群領域/科目及學分數(夜間上課)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學分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語文 國語文

6 3 3

英語文

4 2 2

數學 數學

4 2 2

社會

歷史

4 2 2

「社會領域」包括「歷史」、「地 理」、「公民與社會」三科目,

各校可依群科屬性、議題融入、

學生生涯發展、學校發展特色、

師資調配等彈性開設,並得研擬 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型 課程 2 學分,至少修習二科目,

合計為 4 學分。

地理 公民與社會

自然 科學

物理

4 2 2

「自然科學領域」包括「物理」、

「化學」、「生物」三科目,各 校可依群科屬性、議題融入、學 生生涯發展、學校發展特色、師 資調配等因素彈性開設,並得研 擬跨科之統整型、探究型或實作 型課程 2 學分,至少修習二科目,

合計為 4 學分。

化學 生物

藝術

音樂

4 2 2

「藝術領域」包括「音樂」、「美 術」、「藝術生活」三科目,各 校自選二科目共 4 學分彈性開設。

美術 藝術生活

綜合 活動

生命教育

4 2 2

「綜合活動領域」包括「生命教 育」、「生涯規劃」、「家政」、

「法律與生活」、「環境科學概 論」等五科目,「科技領域」包 括「生活科技」、「資訊科技」

等二科目,各校自選二科目共 4 學分彈性開設。

生涯規劃 家政 法律與生活 環境科學概論 科技 生活科技

資訊科技 健康

體育

健康與護理

2 1 1

體育

2 1 1

全民國防教育

2 1 1

小計

36 11 11 3 3 4 4

(13)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及學分數 建議授課年段與學分配置

備註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名稱 學分數 一 二 一 二 一 二

土木建築工程與技術概論 2 2 群共同專業及實習科目,本群所

屬之科別均應修習。

構造與施工法

2 2

測量實習

6 3 3

電腦輔助製圖實習

6 3 3

材料與試驗

4 2 2

小計

20 5 5 5 5 0 0

部定必修學分合計

56 16 16 8 8 4 4

專題實作

2-6 各校視需要自行規劃,須包括特 殊需求領域課程。

職涯體驗

2

小計

各校開設規定選修學分 1.2-1.5 倍之選修課程,供學生自由選修。

小計

校訂必修及選修學分合計

82

學分總計(每週節數)

138 (23) 23 (23) 23 (23) 23 (23) 23 (23) 23 (23) 23 部定必修、校訂必修及選修課程 學分總計。

團體活動時間(節數)

12 2 2 2 2 2 2

總上課節數

150 25 25 25 25 25 25

說明:

1.部定必修科目其開設年段參考領域/科目及學分數表之相關建議,得視實際需要酌予 調整,惟科目內容有其學習先後順序者,應依序開設。

2.專題實作課程規劃應依據《總綱》訂定之教學指引規定,並切合土木與建築群各科教 育目標及務實致用原則,以展現土木與建築群各科課程之學習效果。

3.各科別應依本實施規範之規定及本領域/科目及學分數表,發展各科別三年段完整課 程。為使學生能充分了解三年所需修習課程,學校應提供選課相關參考資料,並輔導 學生選課,以利學生適性發展。

4.本表所定節數為每週上課節數,每週 25 節,每節不得少於 45 分鐘;學分認定及採計 原則,依相關辦法之規定。

5.學校排課以每天上課 5 節,每週上課 5 天為原則,每學期安排授課 23 學分,共計 138 學分,分為部定一般科目 36 學分、部定專業及實習科目 20 學分、校訂科目 82 學分 及團體活動時間(不計學分)。

6.團體活動時間各校每週應安排 2 節,其中 1 節為班級活動,班級活動列為導師基本授

(14)

課節數。

7.校訂科目規劃原則:

(1)分為必修科目與選修科目,各校請依學校發展特色、產業需求及學生能力與興趣自 行訂定,可開設一般科目、專業科目或實習科目,合計為82學分。

(2)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應佔校訂科目80%以上,其中60%以上應為實習實作課程,且每 週應排授5節以上。

(3)各校需規劃職涯體驗2學分及專題實作2-6學分,並於課程計畫內敍明實施方式。

(4)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實用技能學程日間上課班級之規定。

8.畢業條件:學生須符合下列條件始得畢業

(1)應修習學分數138學分,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132學分。

(2)表列部定必修科目56學分,均須修習,並至少85%及格。

9.校訂科目由教學研究會議決後,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課程計畫,並陳報 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

捌、學習重點

一、編碼說明

(一)學習表現:第 1 碼為類型別;第 2 碼為群科別,其代碼為本群之簡稱,以二字為編 碼原則;第 3 碼為課程架構之課程屬性,分別以「專」表專業科目代碼,「實」表 實習科目代碼;第 4 碼為科目名稱之簡稱,以二字為編碼原則;第 5 碼為學習表現 之流水號。

第 1 碼 第 2 碼 第 3 碼 第 4 碼 第 5 碼 類型別 群科別 專業科目 實習科目 科目名稱 學習表現

實技 土建 專業科目:

1.土木建築工程與技術概論:工概 2.構造與施工法:構造

實習科目:

1.測量實習:測實

2.電腦輔助製圖實習:電繪 3.材料與試驗:材料

1、2、3…

(二)學習內容:第 1 碼為類型別;第 2 碼為群科別,其代碼為本群之簡稱,以二字為編 碼原則;第 3 碼為課程架構之課程屬性,分別以「專」表專業科目代碼,「實」表 實習科目代碼;第 4 碼為科目名稱之簡稱,以二字為編碼原則;第 5 碼為學習內容 主題之流水號;第 6 碼為學習內容之流水號。

(15)

第 1 碼 第 2 碼 第 3 碼 第 4 碼 第 5 碼 第 6 碼 類型別 群科別 專業

科目

實習

科目 科目名稱 主題 學習內容

實技 土建 實 專業科目:

1.土木建築工程與技術概論:工

2.構造與施工法:構造 實習科目:

1.測量實習:測實

2.電腦輔助製圖實習:電繪 3.材料與試驗:材料

A、B、C… a、b、c…

二、一般科目

(一)語文領域國語文、英語文及數學領域學習重點,請參照實用技能學程一般科目課程 實施規範。

(二)社會領域、自然科學領域、藝術領域、綜合活動領域、科技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 及全民國防教育,請參照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各領域課程綱要。

三、專業科目

(一)土木建築工程與技術概論 1.學習表現:

實技-土建-專-工概-1 了解土木建築的產業體系、內涵與多元文化特性,並能掌握 國內外土木與建築產業發展趨勢。

實技-土建-專-工概-2 具備土木建築等產業所需應用技術知識,並表現系統思考、

科技資訊運用之素養。

實技-土建-專-工概-3 了解土木建築工程對於社會環境與居住環境之關係,具備人 與世界之環境倫理概念,展現關心自然生態與人類永續發展 的道德心。

實技-土建-專-工概-4 了解土木建築工程相關行業,協調溝通以解決職場問題。

實技-土建-專-工概-5 能思辨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省思自我的社會責任。

2.學習內容:

主題 學習內容

A.土木與建築產業之 認識

實技-土建-專-工概-A-a 土木與建築之產業演進 實技-土建-專-工概-A-b 土木與建築之產業關係人

實技-土建-專-工概-A-c 工程的規劃設計與營建之施作流程 實技-土建-專-工概-A-d 國土計畫與建築法規管理

實技-土建-專-工概-A-e 環境與生態 B.工程領域對世界的

貢獻

實技-土建-專-工概-B-a 人居的都市藍圖 實技-土建-專-工概-B-b 運輸與交通

實技-土建-專-工概-B-c 多樣的建築與環境空間 實技-土建-專-工概-B-d 舒適環境與智慧防災 實技-土建-專-工概-B-e 工程案例

實技-土建-專-工概-B-f 通用設計

(16)

主題 學習內容 C.工程技術與應用層

實技-土建-專-工概-C-a 土木工程技術與應用 實技-土建-專-工概-C-b 建築工程技術與應用 實技-土建-專-工概-C-c 結構工程技術與應用 實技-土建-專-工概-C-d 大地工程技術與應用

實技-土建-專-工概-C-e 水利與水土保持工程技術與應用 實技-土建-專-工概-C-f 測量工程技術與應用

實技-土建-專-工概-C-g 機電設備工程技術與應用 實技-土建-專-工概-C-h 軌道工程技術與應用 D.工程科技的展望 實技-土建-專-工概-D-a 營建工業化

實技-土建-專-工概-D-b 營建自動化

實技-土建-專-工概-D-c 未來新科技對土木建築工程的展望 3.教學注意事項:

3.1 本科目為專業科目,重視教師的講解、工程實務情境融入,土木建築工程與技 術概論課程是為一個完整而簡要的敘述,採概念性介紹未來三年裡的相關課 程,使學生廣泛了解工程相關知識,提升學習成果。並可依學生的程度差異做 個別指導,為達教學功效,可採小組討論方式進行。

3.2 教材編選以「工程產業領域、人與世界的聯結、工程技術本質及未來展望」等 四個項目為主要範圍。

3.3 教師宜多蒐集工程技術相關的各式案例與時事等,由淺至深,善用多元有效的 教學方法及網路媒體,融入學生之生活或學習經驗,用具體實例解說,導出疑 問與探索之討論回應,以引發學習動機,培養對土木建築工程與技術的學習興 趣。

3.4 本概論課程提供知識能力層面的工程常識與生活連結外,於情意層面可透過視 聽媒材、實物或實地參訪等實境融入,讓學生體驗並感受土木建築或其構成環 境造物之美,同時了解環境倫理學及美學,並能強調團隊合作及工程人員應具 備之正確工作態度。

(二)構造與施工法 1.學習表現:

實技-土建-專-構造-1 了解營建技術與施工法之專業知識,具備辨識施工法之應用 與系統思考、協調溝通以解決問題的能力。

實技-土建-專-構造-2 了解構造類型與力學物理等學理之應用實例,具備科技學理 與文化藝術素養。

實技-土建-專-構造-3 了解土木與建築營建技術的施工內容與流程,認識各式施工 材料與性能差異,透過系統思考之於整體與各式部位構件之 施工邏輯、具備有合理規劃與切實執行工程的技術能力素 養。

實技-土建-專-構造-4 具備科技開發與土地共生的工程倫理素養,從工作職場安全 及衛生遵循、善盡社會責任與協同團隊合作,進而體認敬天

(17)

法地的永續自然倫理。

實技-土建-專-構造-5 能思辨工程專業知能、勞動法規與相關公民社會的議題與對 話;能自我省思工程技能學識之開發及適應未來變局的能 力。

實技-土建-專-構造-6 能思辨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省思自我的社會責任。

2.學習內容:

主題 學習內容

A.土木工程 實技-土建-專-構造-A-a 橋樑構造類型與施工 實技-土建-專-構造-A-b 隧道施工類型

實技-土建-專-構造-A-c 水利管溝與舖面之大地工程 實技-土建-專-構造-A-d 壩體、碼頭基樁、填海造陸工程 B.建築工程 實技-土建-專-構造-B-a 營造材料之認識

實技-土建-專-構造-B-b 建築構造的系統 實技-土建-專-構造-B-c 建築構造的施工類別 C.基礎工程 實技-土建-專-構造-C-a 基礎工程與種類之認識

實技-土建-專-構造-C-b 地質調查及土壤支承力 實技-土建-專-構造-C-c 地下支撐措施

實技-土建-專-構造-C-d 地下施工之工序

實技-土建-專-構造-C-e 安全觀測系統與水土關係 D.砌體之疊砌式構造 實技-土建-專-構造-D-a 力學特性

實技-土建-專-構造-D-b 砌石類型與養護 實技-土建-專-構造-D-c 磚與灰縫

實技-土建-專-構造-D-d 磚石砌作之工序與舖作類型 實技-土建-專-構造-D-e 砌磚之注意事項與功能考量 E.木構造之構架式構

實技-土建-專-構造-E-a 力學特性、構造類型五種 實技-土建-專-構造-E-b 構造部位

實技-土建-專-構造-E-c 木構造之工序與組構接合 實技-土建-專-構造-E-d 功能考量

F.鋼構造之構架式構

實技-土建-專-構造-F-a 力學特性、應用之優劣 實技-土建-專-構造-F-b 鋼結構類型與應用

實技-土建-專-構造-F-c 鋼構造之工序、接合、檢驗 實技-土建-專-構造-F-d 輕型鋼之工序、組構

實技-土建-專-構造-F-e SRC 構造

實技-土建-專-構造-F-f 吊裝機具與其他功能考量 G.鋼筋混凝土之整體

式構造

實技-土建-專-構造-G-a 鋼筋混凝土之力學特性與類型 實技-土建-專-構造-G-b 鋼筋、混凝土、模板之施工要點

實技-土建-專-構造-G-c 鋼筋混凝土構造體之工序、養護與檢驗 實技-土建-專-構造-G-d 整體施作流程與介面整合之建成技術 實技-土建-專-構造-G-e 功能考量

H.高層建築 實技-土建-專-構造-H-a 高層建築意義與歷程

實技-土建-專-構造-H-b 高層建築之結構類型與材料 實技-土建-專-構造-H-c 高層建築一般考量

實技-土建-專-構造-H-d 高層建築之工序與注意事項 3.教學注意事項:

3.1 本科目為專業科目,重視教師的講解、工程實務情境融入。構造與施工法課程

(18)

首先應建構學生對於土木工程與建築技術範疇之概念,進而介紹土木工程與營 建技術之關聯,工程從巨大到細微、整體結構到細部性能等相關知識,俾利學 生得到土木建築工程全貌之正確認識。

3.2 教材編排由具體圖象而抽象思維,配合學生身心發展,以圖面拆解部位、工程 實務照片或現場參訪的說明解釋為主,以文字閱讀與課堂講授為輔,引導學生 對於構造體系與其相關施工法產生興趣,以啟發學習潛能。

3.3 課程教學可多運用模型圖面及工程案例之多媒體教材,以具體實例解說讓學生 易融入生活或過往學習經驗,增進學生理解,進而養成洞察實際生活之各種問 題,思謀解決問題之能力。學生體驗並感受土木建築或其總合環境造物之美,

累積在實習與技能課程應用上,能體察工程與土地共生的永續自然倫理。

3.4 鼓勵學生利用實體與網路資源蒐尋土木建築時事與科技資訊,構造及施工法工 程案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材料或設備型錄等,培養蒐集資訊的能力,同時 應重視智慧財產權的規定。

四、實習科目 (一)測量實習

1.學習表現:

實技-土建-實-測實-1 具備土木與建築工程之測量基本知識,並能在專業上展現應 用數學幾何之能力。

實技-土建-實-測實-2 具備應用測量儀器完成測量作業之能力,並能以系統思考,

進行測量的規劃與執行。

實技-土建-實-測實-3 了解測算與基本應用,以解決測量實務操作相關問題。

實技-土建-實-測實-4 了解測量誤差與精度之基本概念,並能自主檢查及發現問題 的能力。

實技-土建-實-測實-5 體會工作中互助合作精神,建立職業倫理與道德,重視職 業、工場安全及環保觀念之素養。

實技-土建-實-測實-6 了解科技與資訊於測量技術之應用發展,並能掌握國內外測 繪產業發展趨勢。

實技-土建-實-測實-7 能思辨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省思自我的社會責任。

2.學習內容:

主題 學習內容

A.測量 實技-土建-實-測實-A-a 測量工作內容與性質

實技-土建-實-測實-A-b 測量作業之任務編組、工作安全與注意事項 實技-土建-實-測實-A-c 測量學之定義、分類、測量之外業與內業 實技-土建-實-測實-A-d 測量之基本單位、測量基準及坐標系統 實技-土建-實-測實-A-e 測量誤差與精度

實技-土建-實-測實-A-f 測量作業之基本程序

實技-土建-實-測實-A-g 測量基本觀測量與相關測量儀器

實技-土建-實-測實-A-h 基本測量數學之應用,含三角幾何、三角函 數、直角坐標、極坐標等

(19)

主題 學習內容

實技-土建-實-測實-A-i 基本計算工具使用,含計算器、試算表等 B.距離測量 實技-土建-實-測實-B-a 距離測量之認識

實技-土建-實-測實-B-b 距離測量分類及量距工具 實技-土建-實-測實-B-c 捲尺距離測量

實技-土建-實-測實-B-d 電子測距

實技-土建-實-測實-B-e 應用距離測量測算角度

C.水準儀測量 實技-土建-實-測實-C-a 高程測量之認識,含定義、相關名詞與分類等 實技-土建-實-測實-C-b 水準儀種類、配件與構造

實技-土建-實-測實-C-c 水準儀之操作與讀數

實技-土建-實-測實-C-d 水準儀測量基本原理及誤差 實技-土建-實-測實-C-e 逐差水準測量原理及應用 實技-土建-實-測實-C-f 水準儀之檢點與校正

實技-土建-實-測實-C-g 旋轉雷射儀、雷射墨線儀原理及應用 D.角度測量 實技-土建-實-測實-D-a 角度測量之認識

實技-土建-實-測實-D-b 直線定向,含磁北、真北、製圖北等方位與方 向之關係與互相轉換等

實技-土建-實-測實-D-c 角度測量儀器之構造 實技-土建-實-測實-D-d 經緯儀之整置與讀數 實技-土建-實-測實-D-e 水平角測量原理及方法 實技-土建-實-測實-D-f 垂直角測量原理及計算 實技-土建-實-測實-D-g 經緯儀的檢點與校正 實技-土建-實-測實-D-h 角度觀測之誤差 E.間接距離與高程

測量

實技-土建-實-測實-E-a 視距測量與視角測量原理 實技-土建-實-測實-E-b 視距法測量

實技-土建-實-測實-E-c 雙高法測量 實技-土建-實-測實-E-d 三角高程測量

F.綜合應用測量 實技-土建-實-測實-F-a 座標系統於測量上之應用 實技-土建-實-測實-F-b 測量之數值法計算

實技-土建-實-測實-F-c 控制點於工程上之應用 實技-土建-實-測實-F-d 近代測繪技術發展與應用 3.教學注意事項:

3.1 本科目為群共同實習科目,得依相關規定實施分組教學。

3.2 本科目之各單元實習操作時若須安排於戶外操作,如在校外道路上必須配備安 全警戒防護措施或進行交通管制,並且應隨時注意太陽強光、夜間照明、高溫 等氣象實況,應囑咐學生注意防曬並隨時補充水分,避免長時間曝曬,操作必 要時配置遮陽設施。

3.3 測量儀器廠牌種類眾多,各校應適度參考儀器使用手冊說明書節錄重點自行視 需要編寫補充教材,讓學生對儀器構造性能等之基本認知,更加了解以提升學 習效果。

3.4 除口述示範教學之外,應進行小組個別輪替重覆演練,教師須依設定之檢核點

(20)

進行觀察並指導修正,使學生親自體會操作技巧力求達精熟。

3.5 實習過程中對於學生之錯誤應適時給予回饋,所有數據資料均應保留僅作修 改,以培養學生自我檢核、誠實面對結果並修正錯誤的素養。

3.6 實施分工之測量實習單元,應使組員工作項目互換後重複操作驗證成果,以培 養學生之測量基本技能與概念。

(二)電腦輔助製圖實習 1.學習表現:

實技-土建-實-電繪-1 具備電腦輔助製圖相關專業領域的系統思考能力,及數位資 訊運用之基礎能力。

實技-土建-實-電繪-2 了解空間概念,建立使用電腦繪製圖說之能力,表現科技運 用、符號表達之素養。

實技-土建-實-電繪-3 具備電腦輔助製圖概念,並能掌握電腦輔助製圖與建築產業 發展趨勢,展現多元文化與國際理解的素養。

實技-土建-實-電繪-4 具備電腦輔助製圖的自主檢查能力,從而發現問題及進行協 調溝通,以解決問題。

實技-土建-實-電繪-5 具備對專業、智慧財產與相關議題的思辨與對話素養,培養 公民意識與社會責任。

實技-土建-實-電繪-6 能思辨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省思自我的社會責任。

2.學習內容:

主題 學習內容

A.電腦與製圖 土建-實-電繪-A-a 製圖的認識

土建-實-電繪-A-b 電腦軟硬體的認識 土建-實-電繪-A-c 數位工具的應用 B.操作介面設定 土建-實-電繪-B-a 啟動軟體

土建-實-電繪-B-b 求助系統 土建-實-電繪-B-c 檔案存取 土建-實-電繪-B-d 繪圖工作環境 土建-實-電繪-B-e 使用者工作環境 C.基本製圖標準 土建-實-電繪-C-a 圖紙與圖框繪製

土建-實-電繪-C-b 文字設定 土建-實-電繪-C-c 表格繪製 D.點與直線繪製 土建-實-電繪-D-a 點

土建-實-電繪-D-b 線條 土建-實-電繪-D-c 視景控制 土建-實-電繪-D-d 圖元選取

土建-實-電繪-D-e 水平線及垂直線 土建-實-電繪-D-f 實線與虛線 土建-實-電繪-D-g 斜線

土建-實-電繪-D-h 直線的編修 E.圓與多邊形繪製 土建-實-電繪-E-a 指令與傳統工具

土建-實-電繪-E-b 圓與橢圓 土建-實-電繪-E-c 圓與弧線 土建-實-電繪-E-d 螺線

(21)

主題 學習內容 土建-實-電繪-E-e 多邊形

土建-實-電繪-E-f 圓與多邊形 F.製圖標準的設定 土建-實-電繪-F-a 圖層設定

土建-實-電繪-F-b 標註設定 土建-實-電繪-F-c 輸出設定 G.正投影視圖繪製 土建-實-電繪-G-a 正投影視圖

土建-實-電繪-G-b 等角圖 H.土木與建築圖符號

繪製

土建-實-電繪-H-a 文字簡寫符號 土建-實-電繪-H-b 配置圖符號 土建-實-電繪-H-c 平面圖符號 土建-實-電繪-H-d 立面圖符號 土建-實-電繪-H-e 剖面圖符號 土建-實-電繪-H-f 設備圖符號 I.建築平面圖繪製 土建-實-電繪-I-a 標準層平面圖

土建-實-電繪-I-b 地面層平面圖 土建-實-電繪-I-c 屋頂層平面圖 J.建築立面圖繪製 土建-實-電繪-J-a 正向立面圖

土建-實-電繪-J-b 側向立面圖 K.建築剖面圖繪製 土建-實-電繪-K-a 全剖面圖

土建-實-電繪-K-b 樓梯平面詳圖 土建-實-電繪-K-c 樓梯剖面詳圖 土建-實-電繪-K-d 大樣詳圖

L.建築結構圖繪製 土建-實-電繪-L-a 基礎結構平面圖 土建-實-電繪-L-b 標準層結構平面圖 土建-實-電繪-L-c 屋突層結構平面圖 3.教學注意事項:

3.1 本科目為群共同實習科目,得依相關規定實施分組教學。

3.2 教師宜多蒐集有關電腦輔助製圖的各式施工圖面,以適合學生的程度,由淺至 深,供學生實作學習,培養其對電腦輔助製圖的學習興趣。

3.3 應灌輸學生正確使用電腦的方式,並加強有關著作權法的觀念。

3.4 應加強電腦科技應用及土木建築專業設計領域的關聯。

3.5 應適時增加土木建築專業新知,提供學生學習符合現代土木建築領域的內容。

3.6 在教學中教師要適時引導學生,養成職業安全衛生、職業倫理與道德及環保之 素養。

(三)材料與試驗 1.學習表現:

實技-土建-實-材料-1 具備土木與建築相關專業領域實務問題的系統思考、科技資 訊運用及符號辨識應用的能力,協調溝通以解決職場問題,

並能掌握國內外土木與建築產業發展趨勢,展現多元文化與 國際理解,以及對人性的觀察。

(22)

實技-土建-實-材料-2 具備土木與建築實務操作之基礎能力,經由問題探討建立發 現問題、收集資料、分析及批判思考之能力。

實技-土建-實-材料-3 體驗材料知識面所談及涵蓋的材料特性及質感,探究學習的 精神,具備對專業、智慧財產、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的 思辨與對話素養,培養公民意識與社會責任,並引導自我學 習、擴展學習,以適應未來社會之能力。

實技-土建-實-材料-4 具備配合構造與施工法等相關專業課程,讓理論與實務契 合,展現團隊合作精神,並由合作學習過程建立職業態度。

實技-土建-實-材料-5 具備自主檢查、發現問題及創新思考,以適應未來職場之能 力需求。

實技-土建-實-材料-6 能思辨勞動法令規章與相關議題,省思自我的社會責任。

2.學習內容:

主題 學習內容

A. 材料與試驗之認

實技-土建-實-材料- A-a 材料的分類 實技-土建-實-材料- A-b 材料的規格

實技-土建-實-材料- A-c 材料性質與對應之試驗項目

實技-土建-實-材料-A-d 材料試驗儀器、試體、試驗製作以及試驗方

實技-土建-實-材料-A-e 測定值與精度試驗

實技-土建-實-材料-A-f 試驗結果之表示方法或圖表化呈現 實技-土建-實-材料-A-g 試驗結果之分析處理及在品管中的運用 實技-土建-實-材料-A-h 材料之強度、耐久性、耐候性、吸水性、熱

傳試驗之特質試驗 B.水泥 實技-土建-實-材料-B-a 水泥的定義

實技-土建-實-材料-B-b 水泥的分類

實技-土建-實-材料-B-c 波特蘭水泥之種類、水泥硬化、水泥性質試 驗(含水泥砂漿抗壓測定)

實技-土建-實-材料-B-d 水泥之包裝及貯存 C.混凝土 實技-土建-實-材料-C-a 混凝土的定義

實技-土建-實-材料-C-b 混凝土的粒料 實技-土建-實-材料-C-c 拌合用水

實技-土建-實-材料-C-d 混凝土性質及試驗方法(含細骨材篩分析試 驗、混凝土氯離子試驗、混凝土抗壓強度試 驗、坍度試驗、粒料含水率試驗等)

實技-土建-實-材料-C-e 混凝土摻料 D.石材、陶瓷製品及

玻璃

實技-土建-實-材料-D-a 石材的定義、分類、性質、土木建築之應用

、石材規格及材積計算及石材之維護 實技-土建-實-材料-D-b 陶瓷製品的定義、黏土的分類與性質、普通

磚性質及試驗(含紅磚之吸水率、抗壓強度 試驗等)、瓦片類、瓷磚及土木建築之應用 實技-土建-實-材料-D-c 玻璃的定義、分類、性質、玻璃製品及土木

建築之應用 E.木材 實技-土建-實-材料-E-a 木材的定義

實技-土建-實-材料-E-b 木材的分類及組織

實技-土建-實-材料-E-c 木材性質及試驗(含木材含水量試驗、木材 比重試驗、縱橫向壓力及拉力試驗等)

(23)

主題 學習內容 實技-土建-實-材料-E-d 木材品質之辨識 實技-土建-實-材料-E-e 木材腐蝕及保存 實技-土建-實-材料-E-f 木材才積計算

實技-土建-實-材料-E-g 木材在土木建築之應用

F.高分子材料 實技-土建-實-材料-F-a 瀝青的定義、瀝青性質與試驗、規格及用途 在土木建築之應用

實技-土建-實-材料-F-b 塑膠之認識、種類及土木建築之應用 實技-土建-實-材料-F-c 塗料之認識、種類及土木建築之應用 G.金屬材料 實技-土建-實-材料-G-a 金屬材料的定義

實技-土建-實-材料-G-b 土木建築之應用 實技-土建-實-材料-G-c 金屬防蝕法

實技-土建-實-材料-G-d 金屬材料性質(含鋼筋抗拉試驗)

H.未來發展趨勢 實技-土建-實-材料-H-a 土木建築材料朝向環保、節能、永續與健康 等高性能綠建材之演進及發展

實技-土建-實-材料-H-b 土木建築材料之創新 3.教學注意事項:

3.1 本科目為群共同實習科目,得依相關規定實施分組教學。

3.2 教材之編選應難易適中,適當引用工程之各類常用材料試驗項目,並應與其他 科目 如「構造與施工法」等相關課程之銜接配合。

3.3 營建技術日新月異,課堂中宜適時適量導入新的工程材料與新概念,並隨時掌 握產業脈動。

3.4 在材料試驗方面可適時的增廣及加深,增進材料與試驗應用知識與實務之理 解。但得先行課堂講述各項儀器之知識內容,而後利用既有儀器進行各項試 驗;無法進行試驗之項目,則可以實驗影片或多媒體教材呈現教學內容。

3.5 試驗工作應於實習工場或特定場所進行,建議適度配合實習等相關實習課程,

增進材料與試驗應用知識與實務之理解。

3.6 教師應親自示範各單元之試驗操作,以分段示範為佳,並應隨時留意學生操作 過程,能適時進行個別化差異補救教學,增加教學成效。

3.7 本科目之課程內容,於授課過程中會產生危害健康之強光、高溫、氣體與粉塵 等,應註明應有相關之防護措施。

(24)

玖、實施要點

實用技能學程之實施要點,除應參照《總綱》實施要點之規範外,應針對學生特質、

學生學習能力、課程及教材特色,整合多元教學資源、評估教學成果,以保障學生學習權,

並強化教師的專業責任,進而展現實用技能學程之課程特色。

一、課程發展

學校發展本位課程,得將實用技能學程規劃組織與其他學制合併成立一般科目(或 領域)及各科別之教學研究會。本群專業及實習課程之發展,在強調就業導向,以實作 技能為主,輔以必要之專業理論,各學年之課程需對應特定職場必要技能,並逐年增廣 該科別之相關職場崗位技能,以擴展其就業領域,課程發展主要原則如下:

(一)強調學習邏輯

注重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學習所需的一般科目先備知能、科目間的學習順序 與邏輯,期能有效提升學生認知理解,強化實務技能的學習成效。

(二)符應產業發展

了解產業發展現況與未來發展趨勢,定期檢視並適切調整校訂課程,以縮短 教學內涵與產業發展之落差,強化產業接軌、學用合一,培養產業需要之人才。

(三)強化終身學習

促發學生自發、自主學習的動能,強化其終身學習的動機與能力,深化學生 適應未來產業變化與社會變遷的職涯轉換能力。

(四)發展多元課程

學校依據本群專業屬性與地區產業需求發展多元課程,應著重於學習重點之 相互統整,期能培育學生具備土木建築設計、空間測繪、工程營建、溝通表達 與實踐等綜合應用能力,並提供學生多元選修專業及實習課程,以培養學生於 土木建築產業中各職場所需之專業統整實作能力。

(五)以文化連結技術

本群課程實踐宜以文化連結技術,並加強文化詮釋能力以增進創造力,並考 量對社會、社區及不同族群的可能影響。

二、教材編選

(一)應以學生為主體、有效學習為考量,兼重能力與素養、技能與理論、現在與未來,

並顧及社區產業與學生就業需求。

(二)應了解學生的學習起點,鏈結學生的學習經驗,建構有效的學習平台,提供適切 的學習順序,無縫銜接各階段的學習。

(三)應適切融入各項議題,增進學生學習的廣度與素養。

(25)

(四)教材內容應注意學習的連貫性與發展性,讓學生適性學習、激發潛能及創造力。

(五)實習科目教材之編選應力求活潑與淺顯易懂,並強調動手做、做中學、學中做,有 效連結理論與實務。

(六)專有名詞宜附原文,翻譯應符合政府統一用詞、參照國內書刊或習慣用語。

(七)專業及實習科目教材內容,宜多採用與時俱進土木建築產業實例,並輔以照片或影 片,以多媒體科技方式呈現,有效提升學習動機、引導學習與問題解決,深化學 生土木建築專業素養。

三、教學實施

(一)本群科之教學應適切進行議題融入(詳參附錄二),以促進學生對社會的理解,並 豐富其學習。

(二)部定實習科目之分組教學,請參考該科目之教學注意事項,得依據相關規定實施分 組教學;校訂實習科目之分組教學,學校應將實施分組教學之實習科目於課程計畫 中註記。

(三)學校應辦理職場參觀、校外實習或邀請業界專家協同教學,強化產學鏈結,促進理 論與實務結合,深化學用合一之學習成效。

(四)詳實評估學生的基本學力,尊重學生的多元文化背景(例如性別、族群及特殊需 求),並依學生的能力提供土木建築群科適才、適性的多元課程,及必要的支持與 協助,建構有效與友善的學習環境,豐富學生學涯、職涯、生涯的發展。

(五)了解學生學習起點與生活經驗,擬定合宜的教材與進度。

(六)善用多元有效的教學方法及網路媒體。

(七)加強深化實習科目實習操作的熟練度與精確度。

(八)深化學生知識、能力及態度的涵育。

(九)因應學生的多元文化背景與特殊需求,提供支持性和差異化的教學,並提供適性 的輔導措施。

(十)注重學生的學習表現,實施差異化教學,以充分發揮其潛能。

(十一)應視學生學習需求,彈性調整課程內容與教學方式。

(十二)課程內容依跨領域學習之需要,可規劃進行共備或協同教學。

(十三)配合專業知識,融入職業倫理與道德、工作權及勞動三權(包含團結權、協商 權、爭議權)之重點內涵,以協助學生了解自身勞動權益及相關法令規範,建立 正確勞動權益觀念,培養正面的勞動意識與素養。

(十四)注意教學過程中產生之噪音、強光、高溫、有害物質、粉塵、壓力容器、壓力 機具、消防、工具使用、吊升機具使用及其他操作者本身(身體部份、衣物配 件)有捲入操作設備之危險,教師應進行安全宣導,並指導學生於工作或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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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安全操作及使用相關安全防護措施。

四、學習評量

(一)為即時了解學生學習的成效與困難,教學中宜採多元評量,實習科目應重視實際操 作評量,深化有效教學。

(二)學習評量宜兼顧知識、能力及態度等面向,導引學生全人發展。

(三)鼓勵學生自我比較、引導跨域學習,以達適性發展、多元展能。

(四)評量結果應做為改進學校課程發展、教材選編、教學方法及輔導學生之參考。

(五)分析與診斷學生未通過評量之原因,及時實施補救教學。

五、教學資源

(一)學校應充實教學設備、教學媒體、網路及圖書資源,全力推動有效教學。

(二)學校應結合民間組織與產業界的社會資源,建立夥伴關係,以規劃課程並強化產學 合作機制。

(三)應充分利用媒體、教具及各種教學資源,提高學生學習興趣與效能。

(四)對於有特殊需求學生,包含隱性障礙如辨色障礙、情緒障礙、學習障礙等身心障礙,

教育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提供合適的教學資源與必要的教學支持。

(五)學校宜與土木與建築產業保持聯繫,適時帶領學生校外教學參觀土木與建築產業,

了解相關技術與產業趨勢,使理論與實務相結合。

(六)教學所需之防護措施,教育主管機關應協助學校提供合適的教學資源。

(七)教育主管機關及學校應提供教師充足之專業知能、勞動權益及各項議題適切融入教 學之進修研習機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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