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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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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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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立 嘉 義 大 學

111 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網路報名QR Code

校 址: 600355 嘉義市學府路 300 號

服務專線: (05)2717040 教務處招生與出版組

本校網址:

www.ncyu.edu.tw

(2)

◎ 重要日程表………... 1

☆ 選才說明與招生名額……….... 3

壹、修業年限及報考資格……….. 3

貳、報名日期………. 3

參、面試日期………. 4

肆、面試地點……….. 4

伍、報名作業………. 4

陸、錄取標準………. 7

柒、放榜日期………. 8

捌、複查成績及申訴辦法………... 8

玖、錄取生報到、放棄錄取資格及遞補…… 8

拾、其他注意事項……….. 10

拾壹、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 11

拾貳、各學系招生分則……….. 13

拾參、附錄(因應疫情防疫應變措施)……… 33

【重要事項】請參閱報名網站之最新公告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網路報名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 ※報名費繳費方式說明 ※本校各校區到校說明及交通圖 ※嘉義住宿資訊 ※蘭潭校區平面汽機車停車場圖 【附件資料】請參閱報名網站之表單專區 ◎低收入戶暨中低收入戶減免報名費申請表 ◎考生退費申請表 ◎網路報名須造字回覆表 ◎持境外學歷切結書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覈表 ◎學力證件繳驗切結書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各學系招生分則

學系名稱 頁次 數位學習設計與管理學系…….. 13

中國文學系………... .. 14

視覺藝術學系………... 15

音樂學系………... 16

園藝學系………... ….. 17

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 …….. 18

動物科學系………... … 19

景觀學系………... 20

電子物理學系……… 21

應用化學系………... … 22

學系名稱 頁次 應用數學系………. 23

資訊工程學系……….. 24

生物機電工程學系…………. 25

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學系………….. 26

食品科學系……… … ……… 27

生物資源學系……… 28

生化科技學系……… 29

微生物免疫與生物藥學系…… 30

獸醫學系……….. 31

(3)

國立嘉義大學 111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重要日程表

工 作 項 目 日 期

簡章公告

※ 本校未印製紙本簡章,亦不發售,請考生自行上網下載參閱

110.10.20(星期三)

報名期間

報名網址:https://admissions.ncyu.edu.tw

(一律網路報名,如有報名問題,請於辦公時間來電05-2717040~7042洽詢)

※報名期間110年11月15日上午9時起至 110年11月29日下午5時止

110.11.15-11.29

繳費期間

繳交報名費最後時間:110年11月30日下午3時30分前

※ 報名完成後請繳費,並上網查詢是否完成繳費(最後一天請勿使用匯款,請 使用ATM轉帳)。

110.11.15-11.30

寄繳備審資料

1. 應繳文件請參閱簡章第6頁

2. 符合在地學生(雲嘉南地區)或弱勢學生資格者,請務必將證明文件於期限 內以限時掛號併同備審資料寄繳(請參閱簡章第6頁)

3. 請於110年12月3日(含)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寄出

4. 自行送件或民間快遞須於110年12月3日(含)下午5時前送達招生委員會,

地址:嘉義市學府路300號 行政中心1樓 教務處招生與出版組 5. 逾期一律退件,不予受理,請考生自行考量送達方式

110.11.15-12.3

持境外學歷報考之考生,須先行填具申請書於110年12月3日前傳真至本校招生委員會(05-

2717039),再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寄出相關文件(請參閱簡章第6頁)

110.12.3(星期五)

查詢應考資格審查結果 110.12.10(星期五)

准考證下載(請考生自行下載,本校不再另行寄發) 110.12.15-12.19

面試日 110.12.19(星期日)

網路公告榜單

https://admissions.ncyu.edu.tw

110.12.29(星期三)

成績複查截止日 111.1.7(星期五)

正取生報到截止日 111.1.19(星期三)

公告正取生報到後缺額表

下午2時公告於https://admissions.ncyu.edu.tw

111.1.24(星期一)

備取生遞補最後截止日期 111.3.2(星期三)

(4)

報名程序(以下步驟皆須具備始完成報名手續) :

步驟一 上網https://admissions.ncyu.edu.tw/輸入報名基本資料並取得報名費繳費帳號。

步驟二 (繳費方式請擇一)

1. 至ATM自動櫃員機繳交報名費(中國信託銀行代碼822)。

2. 於報名網站列印【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臨櫃現金繳款單】至各中國信託分行 繳費。

3. 持14碼繳款帳號至各金融機構臨櫃辦理跨行匯款:

入帳行庫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嘉義分行

戶名:國立嘉義大學 401專戶 ※請填寫完整,以免因錯漏無法入帳 帳號:請填寫網路報名後所示之 14碼繳款帳號

以第 1種方式繳費者,1小時後即可上網查詢繳費是否入帳。

※ 為確保考生權益,使用金融機構辦理跨行匯款者,限請於 110年11月29日前完

成匯款,繳費最後一日請勿跨行匯款以免繳費失敗而影響報名

最後一天請勿使 用匯款,請使用

ATM轉帳。

※ 繳費完成後,請檢查交易明細表,如「交易金額」及「手續費」沒有出現金額,

或帳號餘額沒有扣款者,即表示轉帳未成功,亦可由本校網路報名招生系統 點選 -「報名作業」-「報名費入帳查詢」,查詢是否成功入帳。匯款手續費依 各金融機構規定,由匯款人負擔,不包含於報名費內。

※ 報名作業流程圖及繳費方式流程圖請參閱附件。

(5)

國立嘉義大學 111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

110 年9 月15 日 111 學年度第1 次招生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選才說明與招生名額

一、 本校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以具特殊專長或發展潛能之學生為招收對象,各招生學系於名額 內,優先錄取雲嘉南地區(包含雲林縣、嘉義縣市及臺南市)在地學生1 名(音樂學系在地學 生2 名),此外,視覺藝術學系、音樂學系及資訊工程學系另優先錄取弱勢學生 1 名,並於報 考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參閱簡章第6 頁。

二、 本項招生共計招收39 名學生,招生名額如下表:

學系名稱 名額 學系名稱 名額

數位學習設計與管理學系 1 應用數學系 2

中國文學系 1 資訊工程學系 3

視覺藝術學系 3 生物機電工程學系 2

音樂學系 8 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學系 1

園藝學系 2 食品科學系 1

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 1 生物資源學系 2

動物科學系 2 生化科技學系 2

景觀學系 2 微生物免疫與生物藥學

系 2

電子物理學系 1 獸醫學系 1

應用化學系 2

壹、修業年限及報考資格

一、 修業年限

獸醫學系修業年限為5年,其餘學系修業年限為4年,修業期滿成績合格,由本校授予學士學位。

二、 報考資格

(一) 曾在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程度之具中華民國國籍學生。

(二) 需同時符合各學系之報考資格附加規定(請參閱各學系招生分則)。

貳、報名日期

110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110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一)

下午 5 時止。

(6)

參、面試日期

110 年 12 月 19 日(星期日) 肆、面試地點(招生學系所在校區)

蘭潭校區【農學院、理工學院、生命科學院】:嘉義市學府路300號 民雄校區【人文藝術學院】: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

新民校區【獸醫學院】:嘉義市新民路580號

伍、報名作業

(「網路報名資料輸入」及「報名費繳費入帳成功」均完成,始完成報名程序)

一、 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先詳閱簡章規定,再到本校網路招生系統(https://admissions.ncyu.edu.tw)輸入 報名基本資料後,系統會產生「報名序號」及「繳費帳號」,請持「繳費帳號」至各地ATM 自動 櫃員機完成轉帳繳費(請於繳費1 小時後上網查詢繳費銷帳情形)。

二、 網路報名作業方式 (一) 網路報名起訖時間

110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110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止。

(為避免網路塞車,請儘早報名,逾期概不受理)

(二) 請於報名期間逕至本校網頁https://www.ncyu.edu.tw【中文版】→首頁上方點選「E 化校園」之

「網路報名招生系統」→選擇「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報名作業之「報名資料輸入」→以身 分證字號進入填寫報名資料,並請上傳最近3 個月內 2 吋半身脫帽之照片檔(准考證用)→完 成後請取得報名費繳費帳號→至各地ATM 櫃員機轉帳繳交報名費。

三、 繳交報名費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費繳費方式說明」、「網路報名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請至網路報名招生系統之表單下載參 閱或參看簡章附錄。

(二)請於繳費完成 1 小時後,再至網路招生系統查詢報名、繳費是否完成,若因轉帳未成功致逾期無 法報名,其責任由考生自負,且不得要求補繳報名費。

持繳費帳號(14 碼)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臨櫃繳款(匯款)者,請於次日上網查詢是否繳 費成功,以此方式繳費者,請於110 年 11 月 29 日前完成繳費。最後一天請勿使用匯款,請使用 ATM 轉 帳。

(三)繳費期限

110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110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 30 分截止。 (四)收費標準

1. 每一學系甄試項目為二項者(含音樂學系),繳交新台幣 1,000 元。

2. 每一學系甄試項目為一項者,繳交新台幣600 元。

除重複繳費者外,經繳費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重複繳費者請於繳費截止後 一週內寄繳退費申請表)。

(五)繳費方式:詳情可參閱網路報名招生系統之「報名費繳費方式說明」。

(7)

1. 自動櫃員機 ATM 轉帳。

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臨櫃繳款:請於報名網站https://admissions.ncyu.edu.tw下載列印繳費單後,持 單至各地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臨櫃繳款(其他行庫、郵局等概不受理)。

3. 至其他金融機構櫃檯辦理跨行匯款者,請於 110 年 11 月 29 日前完成繳費(匯款手續費依各 金融機構規定,由匯款人負擔,不包含於報名費內)。

(六)報名費減免 1. 低收入戶考生

(1)需檢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如證明文件中無考生 姓名等相關資料時,請另需上傳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一般鄰里長所核發清寒證明,概不受理。

(2)凡報考本招生考試考生係屬各縣市政府所認定之低收入戶,欲申請免繳報名費者,請於網路報 名後至表單專區下載填寫【低收入戶暨中低收入戶減免報名費申請表】,併同當年度【低收入 戶證明】於110 年 11 月 29 日前傳真至本校教務處招生與出版組(傳真電話 05-2717039),經 本校查核後則可免繳報名費,本校並補助考生本人參加本校面試往返交通費(補助金額以自強 號火車票為原則,不含計程車資,憑據實報實銷);完成報名費銷帳後,請至表單專區下載填 寫【考生退費申請表】,於退費申請之規定期限內郵寄至本校教務處招生與出版組,經本校查 核後再予以退費。

2. 中低收入戶考生

凡報考本招生考試考生係屬各縣市政府所認定之中低收入戶,可減免報名費60%,並補助考 生 本 人 參 加本 校面 試 往返 交 通費(補助金額以自強號火車票為原則,不含計程車 資,憑據實報實銷),惟請先繳費完成報名後,至表單專區下載填寫【低收入戶暨中低收入 戶減免報名費申請表】併同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及【考生退費申請表】,於退費申請之規 定期限內郵寄至本校教務處招生與出版組,經本校查核後再予以退費。

(七) 考生已繳之報名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因故無法如期參加學系面試者不得申請 退費;經審查考生報名資格不符規定者,退還報名費,惟本校扣除行政處理費200 元。

四、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期間(例假日除外)若遇任何問題,請於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來電 05-2717040~7042 教 務處招生與出版組洽詢。

2. 本校各學系組僅能擇一報名。

3. 考生輸入報名表上之電話號碼、通信地址(請輸入111 學年度開學前可收件地址)應清楚無誤,

所填通信地址及電話若有錯誤,以致無法通知報到或入學者,責任自負(本校會以手機簡訊提 醒考生重要之招生訊息,請考生務必輸入手機號碼,以免因無法聯絡致權益受損)。

4. 輸入報名資料罕見字之處理,請考生於報名期間內至「網路報名招生系統」之表單專區下載「網 路報名須造字回覆表」,並依表辦理。

5. 考生於輸入報名資料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名學系考生報名手續完成後,所繳 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請於報名時審慎考慮。

6. 報名完成係指「網路報名基本資料輸入作業」及「報名費繳費入帳成功」完成,若有任一項未 完成,視同未完成報名。

(8)

7. 考生應於110 年 12 月 10 日自行於報名系統中查詢應考資格審查結果,未寄件或審核不通過者 以不符合報名資格處理。

8. 考生如對報考資格之認定有疑義者,應於報名前(例假日除外)於辦公時間內(上午 8:00~12:00,

下午1:00~5:00)洽詢本校招生組(05-2717040)。

9. 持境外學歷報考者,須填具境外學歷切結書(附件資料),於110 年 12 月 3 日前連同境外學歷 證書,先行傳真至 05-2717039,再將境外學歷切結書正本(以國內郵戳為憑)限時掛號郵寄:

600355 嘉義市學府路 300 號「國立嘉義大學招生委員會」收,信封上註明: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 境外學歷切結書、報考之學系及姓名。

10. 持教育部認可之境外學歷報考者,經錄取後於驗證、報到時,須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 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繳驗相關證 明文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所需證明文件請參閱簡章第9 頁之規定)。

11. 本校招生委員會主辦招生事務,須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取得並保管考生個人資料,在辦理 招生事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本校將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保管考生個 人資料,僅提供招生相關工作目的使用。凡報名本校招生考試者,即表示同意授權本校,得運 用自考生報名所取得之個人及其相關成績資料,並同意提供予考生本人、本校辦理招生考試、

錄取生報到或入學資料建置之相關單位。

五、寄繳審查資料

考生網路報名時,填入符合各學系報考資格附加規定,錄取後需加以驗證(請參閱簡章第8-9 頁 之規定)。

(一) 繳交表件:各項表件及學歷證件請以 A4 規格影印,不須裁剪;個人報名表、身分證明文件及報 考資格附加規定等請與學系規定繳交項目分別裝訂。

1. 網路報名表。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畢業證書(學力證件)影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限應屆畢業生)。

4. 依招生學系規定之繳交項目(請參閱各學系招生分則)。

5. 符合各學系優先錄取資格者應檢附下列表件之一(請參閱各學系招生分則)(如未能提出驗證者,

概依普通考生身分報考):

(1) 設籍雲嘉南地區超過6 個月以上者,請檢附3 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1 份(上述期間,均計算至 報名截止日)。

(2) 目前就讀(或畢業)於雲嘉南地區之學校者,繳交畢業證書(學力證件)影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 本時,應加註:

繳交畢業證書影本者:需加蓋原畢業學校校印。

繳交學生證影本者:需有高一至高三上學期(共計5 學期)註冊章及就讀學校教務處章戳。

※ 以同等學力報考(含參加鑑定或及格考試通過…等)者,若無法提出報考附加規定所列之高中 (職)成績證明,可檢附其他足資證明與報考學系之相關卓越表現及優異才能成績證明,並於該成 績證明內敘明理由。

(3) 以弱勢考生身分報考者,應繳證明文件 :

(9)

適用對象: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

應繳證明文件: 1.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此證明文件須於報名截止當日仍有效,且須含考生姓名、稱謂、身分 證號碼。2.證明文件中如未具考生姓名、稱謂、身分證號碼之資料者,應另附戶籍謄本(或戶口 名簿)影本等可資證明之文件。

※ 考生所繳之審查資料無論錄取與否將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存備份。

(二) 寄件方式

1. 考生請於110 年 12 月 3 日前(郵戳為憑),備妥上述規定「繳交表件」,依序裝入 B4 規格信封 內,並至本校首頁「E 化校園」之網路招生報名系統 https://admissions.ncyu.edu.tw選擇「學士班 特殊選才招生」-「報名作業」-下載「寄件封面」,列印填妥貼於信封後,裝入應繳交之表件,

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自行送件或交付快遞送至本校招生委員會。如未使用專用封面寄件,致繳交 表件遺失或延誤者,責任自負,寄件後2 日可自行上網查詢收件狀況。

2. 自行送繳審查資料者,亦應以資料袋封妥後,於 110 年 12 月 3 日前,辦公時間每日上午 8 時 至下午5 時(例假日除外)送達本校教務處招生與出版組簽收完畢。

3. 如以民間快遞(如宅急便、宅配通…)寄送者,請將規定繳交表件以資料袋封妥,於 110 年 12 月 3 日下午 5 時前送達本校教務處招生與出版組,逾期恕不收件亦不退費。

六、准考證下載與使用辦法

(一) 准考證列印系統開放日期為 110 年 12 月 15 日至 12 月 19 日止。

(二) 列印准考證網址 https://admissions.ncyu.edu.tw,請考生至報名網站點選「特殊選 才招生」→「准考證列印」以 A4 規格紙張下載列印(不限次數)並自行妥善保 存,本校將不再另行寄發(若報考學系無面試項目者,無須列印准考證)。

(三) 請詳加核對准考證上各欄資料,如有誤漏或疑問可電洽本校教務處招生與出版組(05-2717040),

以免影響權益。

(四) 考試時憑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居留證、附加照片之健保卡或汽機車駕照、學生證)入 場。

(五) 本准考證限於面試日使用,試後不再補發;若經發現身分與報名資料不符則不准應試,考生不 得有任何異議。

陸、錄取標準

一、 依各學系之招生名額及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所定之錄取標準,錄取正取生及備取生各若干名,得 不足額錄取。正取生報到後如有缺額時,由備取生依次遞補,惟正取生錄取不足額時,不列備 取生。總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

二、 總成績之核計方式及同分參酌順序,請參閱「拾壹、各學系招生分則」之甄試項目相關規定。

三、 甄試項目中有一大項為零分或缺考者不予錄取,甄試項目係指資料審查及面試。

四、 本項招生總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者,各學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正取生)在地學生(雲嘉南地 區)1 名,如各學系招收 3 名者,另一名則優先錄取弱勢生(正取生)。

(10)

柒、放榜日期

一、 110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10 時前公告錄取榜單(包括正取生、備取生)於本校招生網站 https://admissions.ncyu.edu.tw,成績單以掛號郵寄通知。

二、 本校於放榜時公告正、備取生之准考證號碼、姓名全名,考生應主動上網查詢;放榜一週內,

尚未收到成績通知單者,請與本校教務處招生與出版組聯絡(電話:05-2717040)。

捌、複查成績及申訴辦法

一、 複查成績辦法

(一) 考試成績如有疑問,可於 111 年1 月 7 日前申請複查,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一律使用本 校成績複查申請書,請至表單下載區下載使用,並附回郵信封)。

(二) 申請複查以 1 次為限,不得申請重新閱卷或要求調閱、影印試卷,且不得複查閱卷標準或試題 解答。

(三) 複查結果若因增減分數,而錄取情形有異動者,考生不得提出異議。

二、 申訴辦法

(一) 考生對於本校招生試務認為有損其權益或違反性別平等原則時,得於該情事發生之次日起 20 日 內,以書面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訴,以1 次為限。

(二) 考生申訴書應詳載考生姓名、准考證號碼、報考學系、通訊地址、聯絡電話、日期、申訴之事 實及理由,並檢附有關文件或證據。

(三) 考生申訴案,如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受理:

1. 招生相關法令或招生簡章已有明確規範者。

2. 逾申訴期限者。

(四) 申訴案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成立「申訴處理小組」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函復考生。

玖、錄取生報到、放棄錄取資格及遞補

一、 錄取生請於報到規定期限內備妥各項資料,依序裝入B4 規格信封內,至本校網頁首頁「E 化校 園」點選網路報名招生系統→「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考試」→「報到用資料寄件封面列印」,以 A4 規格紙張下載列印黏貼於資料袋上,可採通信或親自辦理報到手續。

二、 正取生報到手續

(一) 正取生自公告榜單之次日起至111 年 1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前,可採通信或親自辦理報 到手續。

1.親自報到者,請於上述期間(例假日除外)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攜帶(1)身分證影本(2)成績通知 單影本(3)高中(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書正本(已畢業者)或學生證影本(應屆畢業生或 延修生,須另填畢業證書繳交最後期限之切結書)(4)報名時所持符合報考資格附加規定之相關證 件(明)正本,至本校蘭潭校區行政中心 1 樓教務處招生與出版組辦理(切結書請至本校網路報 名招生系統-表單專區下載)。

2.通信報到(郵局寄掛號信),請備齊以下文件(1)身分證影本(2)成績通知單影本(3)高中(職)畢 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書正本(已畢業者)或學生證影本(應屆畢業生或延修生,須另填畢業證 書繳交最後期限之切結書)(4)報名時所持符合報考資格附加規定之相關證件(明)正本,掛號郵

(11)

寄至600355 嘉義市學府路 300 號「國立嘉義大學招生委員會」收(切結書請至本校網路報名 招生系統-表單專區下載)。

(二) 採通信報到者,以郵局郵戳為憑,逾期或以其他快遞公司送件者概不受理。

(三) 未於上述期限完成報到程序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並不得參加備取生遞補作業,請正取生特 別注意。逾期未報到者,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四) 正取生如欲放棄錄取資格,應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請至表單專區下載),填妥後需本人及 家長(或監護人)簽章,於111 年 1 月 19 日(星期三)前以 限時掛號 郵寄至 600355 嘉義市學 府路300 號 國立嘉義大學招生委員會,辦理放棄入學資格手續。

(五) 如有下列情事者,本校取消其入學資格:

1. 未經本校核准,而未於規定時限內完成報到手續者。

2. 證件不足,未經本校同意准予補繳者。

3. 不符合其他入學規定者。

三、 備取生遞補與報到手續

(一) 正取生報到後若有缺額產生,本校將於 111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公告缺額表於招生 網站上。

(二) 遞補作業:依正取生報到後缺額,按備取生之總成績高低順序,以書面或電話通知遞補,遞補最後截 止日為111 年 3 月 2 日。請留意郵局郵件及保持通訊管道之暢通,以免影響遞補權益。逾期未 報到者,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要求任何補救措施。

(三) 備取生遞補比照正取生之報到程序,可採通訊或親自報到,其所須攜帶證件,請參閱正取生之 報到手續。

(四) 最新報到遞補情形,請上本校網路報名招生系統查詢(網址 https://admissions.ncyu.edu.tw)。

四、 特殊選才錄取生,有以下情形者,應擇一校系報到,不得重複報到(如已辦理報到之錄取生應向 報到學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後,始可再至他校報到),違者取消其全部校系之錄取資格:

1. 同時錄取「111 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多校系者。

2. 同時錄取「111 學年度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者。

五、 特殊選才錄取生,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錄取學校規定之期限內放棄入學資格,否則不得 參加當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招生、申請入學招生、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 甄選入學、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 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四技二專之技優保送入學、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與四技二專聯合登記 分發入學招生。

六、 以境外學歷資格報考之錄取生,須繳驗下列之證明文件

(一) 持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學歷資格報考之錄取生,須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繳 驗以下證明文件:

1. 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並加蓋驗證章戳(中、英文以外之語言,應加附認證之中、英文譯本)。

2. 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應涵蓋國外學歷修業起訖期間)。

(二) 持教育部認可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歷資格報考之錄取生,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之規 定繳驗經教育部採認之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學歷證件)。

(三) 持教育部認可香港、澳門高等學校學歷資格報考之錄取生,須依「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 法」之規定,繳驗經我駐外館處驗證之學歷證件(外文應附中譯本)、歷年成績證明(外文應附中譯本)、

(12)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入出境日期紀錄等相關文件。

七、 「本校積極推動雙語教學,自111 學年度起鼓勵學生修習一門全英文授課(EMI)課程,以提升 國際競爭力。」

拾、其他注意事項

一、 考生報考資格未符合本校之規定者,一經查明,放榜前取消錄取資格,錄取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 考生經錄取後,未經本校核准而不依期限辦理報到手續或註冊者,即予取消入學資格。

三、 錄取生申請保留入學,悉依本校「學生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作業要點」辦理。

四、 考生所繳證明文件,如有不實、偽造、假借、塗改或舞弊等情事,一經查明,考試前取消考試資 格,放榜前取消錄取資格,錄取者取消入學資格,入學者開除學籍,亦不發給任何證明文件。如 將來在本校畢業後始發覺者,除勒令繳銷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五、 本校學生可參加由師資培育中心舉辦之教育學程考試,考試合格後可修習教育學程(詳細修習 領域及類科逕洽師資培育中心05-2263411#1752)。

六、 經本項招生考試入學者,得依本校規定申請轉系。

七、 為落實防疫,筆試考生若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經衛政機關列為確診病例、居家檢 疫或居家隔離之個案,而無法如期應試者,一律以退還全額報名費處理,不受理其他補救措施。

八、 本項考試期間如遇有重大天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之情事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校無法 辦理筆試,是否須延期舉行筆試或啟用甄試應變機制,本校將隨時將相關訊息公告於本校首頁

【招生資訊】,或以手機簡訊通知考生,請考生留意相關訊息,本校不再另行書面通知。

九、 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若本校達全校停課標準或系所因疫情影響致無法辦理面試者,其考試項 目調整資訊將公告於本校首頁【招生資訊】,請考生詳加注意。應變機制考試科目請詳見簡章附 錄。

十、 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或以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之。

十一、 國立嘉義大學110 學年日間部學士班學雜費收費標準 (單位:元)

學 院 師範學院

人文藝術學院 管理學院

農學院 生命科學院

獸醫學院

理工學院 學 費 14,900 14,900 15,030 15,030 雜 費 6,170 6,490 9,410 9,620 合 計 21,070 21,390 24,440 24,650 註1:其他相關收費項目請參閱本校教務處網頁,網址:

https://www.ncyu.edu.tw/academic/gradation.aspx?site_content_sn=12320

(13)

拾壹、國立嘉義大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

104年10月13日招生委員會議通過 105年9月5日招生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一、 國立嘉義大學(以下簡稱本校)辦理各項招生考試,為維護試場秩序及考試公平,特訂定「國 立嘉義大學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監試或試務人員為執行本要點各項規定,得對可能擾亂試場秩序、妨害考試公平之情事進行及 時必要之處置或查驗各種可疑物品,考生應予充分配合,否則按其情節輕重依本要點議處。

三、 考生須於規定考試時間憑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附加照片之健保卡、

汽機車駕照)入場,未到考試時間,不得先行入場,遲到逾20 分鐘者,不准入場。已進入試場 者,40 分鐘內不得出場,違者該科以零分計算。

四、 考生每節應攜帶准考證按編定之試場應試,在開始作答前,應確實檢查答案卷(卡)、座位與准考 證三者之號碼是否相同及試卷、試題與應考科目是否相同,如有不同,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 理。

在同一試場考生坐錯座位,依下列方式分別論處:

(一) 在考試開始20 分鐘內且於作答前,發現坐錯座位應立即換至編定之座位作答,不扣減其成績。

(二) 在考試開始20 分鐘後或於作答後,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扣減其該科成績2 分。

(三) 在考試開始20 分鐘後,經監試人員發現者,不論考生作答與否,均扣減其該科成績5 分。

考生誤入試場且在考試開始20 分鐘內發現,由試務人員陪同至編定之試場應試,依下列方式分 別論處:

(一) 於作答前,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扣減其該科成績 2 分。

(二) 於作答後,由考生本人或其他考生發現者,扣減其該科成績 5 分。

(三) 經監試人員發現者,不論考生作答與否,均扣減其該科成績 10 分。

考生誤入試場且在考試20 分鐘後發現,一律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五、 考生每節應將准考證及身分證件放在考桌面以便查驗,並遵循監試人員的指示,在考生名冊上 以中文正楷親自簽名,考生不得拒絕亦不得請求加分或延長考試時間,否則依其情節輕重提報 議處。未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件等入場,如經監試人員核對確係考生本人無誤後,得先准予應 試;惟至當節考試結束前,准考證仍未送達試場者,或未依規定申請補發者,扣減其該科成績 2 分;身分證件等至當節考試結束前仍未送達者,或未至試務辦公室簽立切結並拍照存證以備 日後查驗者,扣減其該科成績5 分;准考證及身分證件等皆未攜帶者,仍准予應試,除依上述 規定扣減該科成績外,另應於該節考畢由監試人員陪同至試務中心簽立切結書及拍照存證以備 日後查驗。

六、 考生不得請他人頂替代考或持偽造、變造之證件應試,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七、 考生除必用之書寫文具外,不得攜帶書籍、具有儲存程式功能之計算器、具有通訊、記憶功能 或其他有礙試場安寧、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物品入場;計時器之鬧鈴功能須關閉;有關個人 之醫療器材如助聽器等,須先報備並經檢查方可使用。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5 分,並得視其使 用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八、 考生試卷限用藍色或黑色筆(含鉛筆)書寫,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2 分;考生亦應在規定作答 區內作答,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2 分。

九、 考生作答時應保持試卷清潔與完整。在試卷上顯示自己身分、作任何與答案無關之文字符號、

或無故污損破壞試卷及卷面條碼者,扣減其該科成績5 分,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 科全部成績。

(14)

十、 考生發現試題錯誤、缺漏,發現試題印刷不清時,應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但不得要求解釋 題意。

十一、 考生應試時不得有夾帶、抄襲、傳遞、頂替或其他舞弊情事,違者勒令出場,並取消考試資格。

十二、 考生應試時不得左顧右盼、相互交談、意圖窺視或抄襲他人答案,或意圖便利他人窺視答案,

經勸告不聽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十三、 考生因病、因故如廁等須暫時離座者,須經監試人員同意及陪同下,始准離座,考生經治療或 處理後,如考試尚未結束時,仍可繼續考試,但不得請求延長考試時間或補考。

十四、 考生於考試結束鈴(鐘)聲響畢,應即停止作答,仍繼續作答者,扣減其該科成績 2 分,經警告後 仍繼續作答者,再加扣其成績3 分;情節重大者,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十五、 考生應於考試離場前將試卷、試題併交監試人員驗收,不得攜出試場外,違者扣減其該科全部 成績。

十六、 考生於考試結束鈴(鐘)聲響前提早離場,不得在試場附近逗留、高聲喧譁或宣讀答案,經勸止不 聽者,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

十七、 本要點所列扣減違規考生成績之規定,均以扣減該科試卷成績分別至零分為限。

十八、 有關面試、術科考試之試場規則悉依各相關系所規定辦理。

十九、 其他未列而有影響考試公平、考生權益之事項,應由監試或試務人員予以詳實記載,提請招生 委員會討論,依其情節予以適當處理。

二十、 本要點經本校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15)

拾貳、各學系招生分則 學 院 師範學院

招生名額: 1 名 學 系 數位學習設計與管理學系

報 考 資 格 附 加 規 定

曾於高中(職)就學期間,符合下列條件(※應檢附證明影本) :

1.參加國際、全國或縣市級藝術或數位設計類別相關競賽,獲得獎項者(因 COVID-19 疫情暫緩或取消競賽,可由主辦單位出具參賽資格證明書代 替) 。

2.具有藝術或數位設計相關領域或其他特殊表現,附具體證明者。

甄 試 項 目

項 目 占分

比率 評分說明

資 料

審 查

100 %

1. 作品集,占 50 %

2. 自傳及讀書計畫,占 25 % 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占 25 %

※以上每項資料皆不能缺交,否則該項以零分計算。

(備審資料繳交期限 110 年 12 月 3 日,個人報名表、身分 證明文件及報考資格附加規定文件,請與審查資料分開裝 訂。)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1. 作品集成績 2. 自傳及讀書計畫

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成績

聯 絡 資 訊 電話 05-2263411#1511 學系網址 https://www.ncyu.edu.tw/etech

備 註

1. 本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在地學生(雲嘉南地區)1 名。

但甄試總成績需達70 分以上,始能優先錄取。

2. 以特殊身分報考者,請依報考資格備齊各項證明文件(請參閱本簡章第 6 頁) 。 3. 本校學生可參加師資培育中心舉辦之教育學程甄選,甄選合格後可修習教育學程(詳

細修習領域及類科請上師資培育中心https://www1.ncyu.edu.tw/ctedu/ 查詢,電話 05- 2263411#1752)。

4. 考生應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自行於報名系統中查詢應考資格審查結果。

(16)

學 院 人文藝術學院

招生名額: 1

學 系 中國文學系

報 考 資 格 附 加 規 定

曾於高中(職)就學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檢附證明影本) :

1. 古典詩、現代詩、散文、小說、劇本、書法、篆刻等作品曾於全國性 或縣市級相關競賽中獲前三名及佳作者。如該競賽因 COVID-19 疫

情暫緩或取消辦理,可由主辦單位頒發參(決)賽資格證明書代替。

2. 其他文創相關領域具特殊表現並持有證明者。

甄 試 項 目

項 目 占分

比率 評分說明

資 料

審 查 50 %

1. 高中(職)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歷年成 績證明正本,占 25%(考生如無法提出高中(職)在學 成績證明者,得以其他成績證明取代,並於該成績證明 內敘明理由) 。

2. 自傳及申請動機,占 25%

3. 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占 25%

4.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占 25 %

(備審資料繳交期限 110 年 12 月 3 日,個人報名表、身 分證明文件及報考資格附加規定文件,請與審查資料分開 裝訂。)

面 試 50 %

1. 文創優秀表現學習歷程 40%

2. 表達思辨能力 30%

3. 未來學習與生涯規劃 30%

面 試 日 期 時 間 與 地

日期 110 年 12 月 19 日(星期日) 時間 上午 9 時起

地點 本校民雄校區人文館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1. 資料審查之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 2. 面試之文創優秀表現學習歷程

3. 資料審查之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聯 絡 資 訊 電話 05-2263411#2101 學系網址 https://www.ncyu.edu.tw/chinese/

備 註

1.本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在地學生(雲嘉南地區)1 名。

2.以特殊身分報考者,請依報考資格備齊各項證明文件(請參閱本簡章第 6 頁) 。 3.本校學生可參加師資培育中心舉辦之教育學程甄選,甄選合格後可修習教育學程

(詳細修習領域及類科請上師資培育中心 https://www1.ncyu.edu.tw/ctedu/ 查詢,

電話05-2263411#1752)。

4.考生應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自行於報名系統中查詢應考資格審查結果。

(17)

學 院 人文藝術學院

招生名額: 3

學 系 視覺藝術學系

報 考 資 格 附 加 規 定

曾於高中(職)就學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檢附證明影本) : 1. 高中(職)各類藝能班(美術或工藝)之畢業生(含應屆),或參加

藝術相關社團二年以上,有藝術成就之具體證明者(同等學力者,得出 具相關證明文件) 。

2. 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獲入選以上者。

3. 參加全國技藝競賽獲入選以上者。

4. 參加縣市級學生美展獲前三名者。

5. 參加國際性創意設計或藝術相關競賽入選以上者。

6. 其他特殊藝術表現或成就之具體證明者。

(因 COVID-19 疫情暫緩或取消競賽,可由主辦單位出具參賽資格證明 書代替) 。

甄 試 項 目

項 目 占分

比率 評分說明

資 料

審 查 50 %

1. 高中(職)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歷年成績證明正本(同 等學力者,得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占 5 %

2. 自傳,占 5%

3. 讀書計畫,占 5%

4.作品集(15 件藝術作品圖片與簡介),占 30%

5.各類成就證明、2 封推薦信及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

占 5%

(備審資料繳交期限 110 年 12 月 3 日,個人報名表、身 分證明文件及報考資格附加規定文件,請與審查資料分開 裝訂。)

面 試 50%

1. 請攜帶 2 件原作,並就個人藝術創作歷程與成果介紹,

占 25%

2. 了解學生學習藝術之潛力、動機、特殊成就與臨場反應 等項目,占 25%

面 試 日 期 時 間 與 地

日期 110 年 12 月 19 日(星期日) 時間 上午 9 時起

地點 本校民雄校區藝術館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1. 資料審查之作品集(15 件藝術作品圖片與簡介)成績

2. 面試請攜帶 2 件原作,並就個人藝術創作歷程與成果介紹成績 3. 面試之了解學生學習藝術之潛力、動機、特殊成就與臨場反應

等項目成績

聯 絡

資 訊 電話 05-2263411#2801 學 系

網址 https://www.ncyu.edu.tw/art/

備 註

1.本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在地學生(雲嘉南地區)1 名及弱勢學生 1 名。

2.以特殊身分報考者,請依報考資格備齊各項證明文件(請參閱本簡章第 6 頁) 。 3.本校學生可參加師資培育中心舉辦之教育學程甄選,甄選合格後可修習教育學程

(詳細修習領域及類科請上師資培育中心https://www1.ncyu.edu.tw/ctedu/ 查詢,電 話05-2263411#1752)。

4.考生應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自行於報名系統中查詢應考資格審查結果。

(18)

學 院 人文藝術學院

招生名額: 8

學 系 音樂學系

報 考 資 格 附 加 規 定

曾於高中(職)就學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檢附證明影本) : 1.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或縣市政府主辦之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縣市賽

個人組成績優等(含)以上者。

2.就讀各高級中等學校經教育部主管機關核定設立之各類(音樂、舞蹈、

表演藝術等)藝能班畢業生(含應屆) 。

3.參加音樂、表演相關社團二年以上,有藝術成就之具體事證者,並由 相關專業領域指導老師出具推薦信。

(因 COVID-19 疫情暫緩或取消競賽,可由主辦單位出具參賽資格證 明書代替) 。

甄 試 項 目

項 目 占分

比率 評分說明

資 料

審 查 15%

1. 高中(職)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歷年成績證明正 本,占5%

考生若無法提出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得以其他成績 證明替代,並敘明理由。

2. 自傳及讀畫計畫,占 5%

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含各類成就證明、推薦函及其他等資料),占5%

(備審資料繳交期限110 年 12 月 3 日,個人報名表、身分證明文 件及報考資格附加規定文件,請與審查資料分開裝訂。)

術 科

測 驗 70%

1. 主修專長,占 50%

考生可依下列項目選擇一項進行獨奏(唱):鋼琴、聲樂、音樂 劇演唱、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號、小號、法 國號、低音號、上低音號、薩克斯管、長笛、單簧管、雙簧管、

低音管、擊樂,曲目不拘,需自備伴奏,曲目長度不得短於5 分 鐘;亦可演奏自創樂曲,編制不限(自備樂器及設備),長度不 得短於5 分鐘。

(備註:主修專長術科測驗成績低於 80 分者不錄取)

2. 藝文第二專長或(及)副修樂器,占 20%

考生須呈現藝文相關第二專長,例如:舞蹈、戲劇、歌唱、電子 類樂器或爵士鼓演奏、視覺藝術或服裝設計與製作相關作品集…

等,電子類樂器所需之樂器及音響等設備需自備。副修樂器項目 等同主修樂器。

曲目表(含主修專長之曲目、藝文第二專長等內容),請與備審 資料一併寄繳。

面 試

15% 1.專業知能,占10%

2.口語表達,占 5%

術 科 及 面 試 時 間 與

地 點

日期

110 年 12 月 19 日(星期日)

時間

上午9 時起

地點

本校民雄校區音樂館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1. 術科測驗之主修專長成績 2. 術科測驗之藝文第二專長成績 3. 面試總成績

聯 絡 資 訊 電話

05-2263411#2701

學系網址

https://www.ncyu.edu.tw/music

備 註

1.本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在地學生(雲嘉南地區)2 名及弱勢學生 1 名。

2.以特殊身分報考者,請依報考資格備齊各項證明文件(請參閱本簡章第 6 頁) 。 3.本校學生可參加師資培育中心舉辦之教育學程甄選,甄選合格後可修習教育學程

(詳細修習領域及類科請上師資培育中心 https://www1.ncyu.edu.tw/ctedu/ 查詢,

電話05-2263411#1752)。

4.考生應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自行於報名系統中查詢應考資格審查結果。

(19)

學 院 農學院

招生名額: 2

學 系 園藝學系

報 考 資 格 附 加 規 定

曾於高中(職)就學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檢附證明影本) : 1.高中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歷年成績全校排名前5%者。

2.高職以園藝或造園類科前 4 學期歷年在校成績排名前 10%者。

3.參加國際性生物、化學、園藝、景觀或花藝設計相關競賽,獲得前6 名者。。

4.參加國內舉辦之國際性生物、化學、園藝、景觀或花藝設計相關競賽,獲得前3名者。

5.參加由政府舉辦之全國技能競賽園藝相關類別,獲得前 3 名者。

6.領有園藝及造園等相關乙級證照者。

(因 COVID-19 疫情暫緩或取消競賽,可由主辦單位出具參賽資格證 明書代替) 。

甄 試 項 目

項 目 占分

比率 評分說明

資 料

審 查 50 %

1. 高中(職)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歷年成 績證明正本,占 5%

2. 具園藝領域特殊才能或發展潛能之證明,占 25 % 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占 15%

4. 自傳,占 5%

(備審資料繳交期限 110 年 12 月 3 日,個人報名表、身 分證明文件及報考資格附加規定文件,請與審查資料分開 裝訂。)

面 試 50 % 1. 基本常識,占 20%

2. 發展潛能,占 30%

面 試 日 期 時 間 與 地

日期 110 年 12 月 19 日(星期日) 時間 上午 9 時起

地點 本校蘭潭校區園藝館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1. 資料審查之具園藝學系領域特殊才能或發展潛能之證明成績 2. 面試總成績

3. 資料審查之其他有利審查資料成績

聯 絡 資 訊 電話 05-2717421 學系網址 https://www.ncyu.edu.tw/hortsci

備 註

1.本組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在地學生(雲嘉南地區)1 名。

但甄試總成績需達70 分以上,始能優先錄取。

2.以特殊身分報考者,請依報考資格備齊各項證明文件(請參閱本簡章第 6 頁)

3.本校學生可參加師資培育中心舉辦之教育學程甄選,甄選合格後可修習教育學程

(詳細修習領域及類科請上師資培育中心 https://www1.ncyu.edu.tw/ctedu/ 查詢,

電話05-2263411#1752)。

4.考生應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自行於報名系統中查詢應考資格審查結果。

(20)

學 院 農學院

招生名額: 1 名 學 系 森林暨自然資源學系

報考資格 附加規定

曾於高中(職)就學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檢附證明影本) : 1.獲選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農業類森林職種者。

2.參加國際性森林或自然資源相關各類競賽,獲得前 6 名者。

3.參加國際或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高級中等學校組發表與森林或自然資 源相關題目,且獲佳作以上者。

4.參加國際奧林匹亞競賽,符合下列學科及資格之一者:

( 1)生物:列入選拔營名單。

( 2)化學:列入選拔訓練營名單。

( 3)地球科學:列入選拔營名單。

5.具有與森林及自然資源相關之其他獲獎資歷或明確經歷證明。

(因 COVID-19 疫情暫緩或取消競賽,可由主辦單位出具參賽資格證明書 代替) 。

甄試項目

項 目 占分

比率 評分說明

資 料

審 查 50 %

1. 高中(職)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歷年成 績證明正本,占 5%

2. 自傳及申請動機,占 15%

3. 具森林及自然資源領域特殊才能或獨特潛力及競賽 表現等證明,占 25%

4. 推薦函及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占 5%

(備審資料繳交期限 110 年 12 月 3 日,個人報名表、身 分證明文件及報考資格附加規定文件,請與審查資料分開裝 訂。)

面 試 50 % 1. 自我介紹與未來讀書計畫說明,占 25%

2. 問題回應(含特殊才能或獨特潛力,特殊成就、臨場反 應、問題解決能力等) ,占 25%

面試日期 時間與地

日期 110 年 12 月 19 日(星期日) 時間 上午 9 時起

地點 本校蘭潭校區森林生物多樣性館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1. 面試之自我介紹與未來讀書計畫說明成績 2. 面試之問題回應成績

3. 資料審查之具森林及自然資源領域特殊才能或獨特潛力及競賽 表現等證明成績

聯絡資訊 電話 05-2717461 學系網址 https://www.ncyu.edu.tw/forestry

備 註

1.本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在地學生(雲嘉南地區)1 名。

2.以特殊身分報考者,請依報考資格備齊各項證明文件(請參閱本簡章第 6 頁) 。 3.本校學生可參加師資培育中心舉辦之教育學程甄選,甄選合格後可修習教育學程(詳

細修習領域及類科請上師資培育中心 https://www1.ncyu.edu.tw/ctedu/ 查詢,電話 05- 2263411#1752)。

4.考生應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自行於報名系統中查詢應考資格審查結果。

(21)

學 院 農學院

招生名額: 2 名 學 系 動物科學系

報 考 資 格 附 加 規 定

曾於高中(職)就學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檢附證明影本):

1.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農業類畜產保健職種者,獲得佳作(含)以上 者。如因COVID-19疫情暫緩或取消競賽,可由主辦單位開具之參(決)賽資 格證明書代替。

2.高中(職)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總成績全校排名前15%者。

3.參加國際或全國生物科學類別競賽,獲得佳作(含)以上者。

4.具有與動物科學相關之其他獲獎資歷或明確經歷證明者。

5.接受實驗教育或自學有成果者,能夠證明自己對動物科學與眾不同的特殊天 分、特殊想法,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甄 試 項 目

項 目 占分

比率 評分說明

資 料

審 查 50 %

1. 高中(職)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歷年成績證明 正本,占20%。未就讀高中(職)者,得以「自學進修高級中 學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成績證明正本代替。

2. 動物科學相關競賽成果、特殊表現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占20%

3. 自傳(含申請動機),占 10%

(備審資料繳交期限110 年 12 月 3 日,個人報名表、身分證明 文件及報考資格附加規定文件,請與審查資料分開裝訂。)

面 試 50 %

1. 對本學系之瞭解及對本學系專業科目之基本概念,占 25 % 2. 專業潛能,占 15 %

3. 未來抱負,占 10 %

面 試 日 期

時 間 與 地 點

日期 110 年 12 月 19 日(星期日) 時間 上午 9 時起

地點 本校蘭潭校區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1. 資料審查之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成績

2. 資料審查之高中(職)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歷年總成 績

3. 面試總成績

聯 絡 資 訊 電話 05-2717522 學系網址 https://www.ncyu.edu.tw/ans/

備 註

1. 本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在地學生(雲嘉南地區)1 名。

2. 以特殊身分報考者,請依報考資格備齊各項證明文件(請參閱本簡章第 6 頁) 。 3. 本校學生可參加師資培育中心舉辦之教育學程甄選,甄選合格後可修習教育學程(詳

細修習領域及類科請上師資培育中心https://www1.ncyu.edu.tw/ctedu/ 查詢,電話 05- 2263411#1752)。

4. 考生應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自行於報名系統中查詢應考資格審查結果。

5. 甄試總成績達75 分(含)以上始得錄取。

(22)

學 院 農學院

招生名額: 2 名 學 系 景觀學系

報 考 資 格 附 加 規 定

曾於高中(職)就學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檢附證明影本) : 1.設計作品參加全國性比賽,獲得前 6 名者。如因 COVID-19 疫情暫緩

或取消競賽,可由主辦單位開具之參與競(決)賽資格證明書代替。

2.曾執行政府(或民間)景觀實務計畫者。

3.具景觀相關領域之特殊表現並持有證明者(如相關工作證明、推薦函 等)

甄 試 項 目

項 目 占分

比率 評分說明

資 料

審 查 50%

1. 高中(職)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歷年成 績證明正本,占 10%

※考生若無法提出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得以其他成績證 明取代,並於該成績證明內敘明理由。

2. 自傳及申請動機,占 5%

3. 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占 25%

4.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占 10%

以上 1-4 項缺件者,該項以零分計算。

(備審資料繳交期限 110 年 12 月 3 日,個人報名表、身 分證明文件及報考資格附加規定文件,請與資料審查分開裝 訂。)

面 試 50% 1. 專業知能,占 25%

2. 綜合表達能力,占 25%

面 試 日 期 時 間 與 地

日期 110 年 12 月 19 日(星期日) 時間 上午 9 時起

地點 本校蘭潭校區景觀系館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1. 資料審查之競賽成果或特殊表現證明成績 2. 面試之專業知能成績

3. 資料審查之高中(職)前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歷年成 績

聯 絡 資 訊 電話 05-2717633 學系網址 https://ncyula.com/ZH/

備 註

1.本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在地學生(雲嘉南地區)1 名,但甄試總成績需達70 分以上,始能優先錄取。

2.以特殊身分報考者,請依報考資格備齊各項證明文件(請參閱本簡章第 6 頁) 。 3.本校學生可參加師資培育中心舉辦之教育學程甄選,甄選合格後可修習教育學程

(詳細修習領域及類科請上師資培育中心https://www1.ncyu.edu.tw/ctedu/ 查詢,電 話05-2263411#1752)。

4.考生應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自行於報名系統中查詢應考資格審查結果。

(23)

學 院 理工學院

招生名額: 1 名 學 系 電子物理學系

報 考 資 格 附 加 規 定

曾於高中(職)就學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檢附證明影本) : 1. 高中(職)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歷年成績之全校排名前

20%者。

2. 參加物理相關之國際性、全國性或各縣市科學展覽,並獲獎者。

3. 參加物理相關技藝競賽(例如物理奧林匹克競賽、全國高中物理辯 論或探究實作競賽、高級中學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等) ,並獲獎 4. 參加物理相關學術活動,或曾於物理相關專業期刊發表專題研究文 者。

章,具發展潛能者。

(因 COVID-19 疫情暫緩或取消競賽,可由主辦單位出具參賽資格證 明書代替) 。

甄 試 項 目

項 目 占分

比率 評分說明

資 料

審 查 100%

1. 高中(職)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歷年成 績(含物理、數學成績之排名)證明正本,占 15 % 2. 自傳與讀書計畫(含求學動機)和物理科學的關聯性,

占 10%

3. 物理相關之科學展覽或技藝競賽之獲獎證明及專題 研究作品內容資料,占 65%

4. 參加物理相關學術活動之參加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資 料 (例:物理相關專業期刊發表專題研究文章內容),占10%

※以上每項資料皆不能缺交,否則該項以零分計算。

(備審資料繳交期限 110 年 12 月 3 日,個人報名表、身 分證明文件及報考資格附加規定文件,請與審查資料分開 裝訂。)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1. 物理相關之科學展覽或技藝競賽之獲獎證明及專題研究作 品內容資料成績

2. 自傳與讀書計畫(含求學動機)和物理科學的關聯性成績 3. 高中(職)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歷年成績 聯 絡 資 訊 電話 05-2717911 學系網址 http://www.ncyu.edu.tw/phys

備 註

1.本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在地學生(雲嘉南地區)1 名

2.以特殊身分報考者,請依報考資格備齊各項證明文件(請參閱本簡章第 6 頁)

3.本校學生可參加師資培育中心舉辦之教育學程甄試,甄試合格後可修習教育學程

(詳細修習領域及類科逕洽師資培育中心05-2263411#1752)

4.考生應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自行於報名系統中查詢應考資格審查結果。

(24)

學 院 理工學院

招生名額: 2 名 學 系 應用化學系

報 考 資 格 附 加 規 定

曾於高中(職)就學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檢附證明影本) : 1.參加縣市級以上國內或國際化學相關領域之科學展覽、專題競賽,並 獲佳作以上獎項者,若因疫情影響致使展覽、競賽延期,或取消辦理,

得以具自然科學相關方面之特殊成就或卓越表現,有具體證明者代替。

2.於國內大專校院之化學相關系所從事化學相關專題研究,具有特殊成就、

卓越表現或發展潛能者。

(因 COVID-19 疫情暫緩或取消競賽,可由主辦單位出具參賽資格證 明書代替) 。

甄 試 項 目

項 目 占分 比率 評分說明

資 料

審 查 50 %

1. 書面專題研究報告,占 30 % 2. 求學動機及讀書計畫,占 10 % 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占 10%

(備審資料繳交期限 110 年 12 月 3 日,個人報名表、身 分證明文件及報考資格附加規定文件,請與審查資料分開 裝訂。)

面 試 50 % 1. 儀態及表達能力,占 25 %

2. 問題回應(邏輯思考、問題解決能力),占 25 % 面 試 日 期

時 間 與 地 點

日期 110 年 12 月 19 日(星期日) 時間 上午 9 時起

地點 本校蘭潭校區理化館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1. 面試總成績

2. 資料審查之書面專題研究報告成績 3. 面試之儀態及表達能力成績

聯 絡 資 訊 電話 05-2717899 學系網址 https://www.ncyu.edu.tw/chem

備 註

1.本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在地學生(雲嘉南地區)1 名及弱勢學生 1 名。

2.以特殊身分報考者,請依報考資格備齊各項證明文件(請參閱本簡章第 6 頁) 。 3.本校學生可參加師資培育中心舉辦之教育學程甄選,甄選合格後可修習教育學程

(詳細修習領域及類科請上師資培育中心 https://www1.ncyu.edu.tw/ctedu/ 查詢,

電話05-2263411#1752)。

4.考生應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自行於報名系統中查詢應考資格審查結果。

(25)

學 院 理工學院

招生名額: 2 名 學 系 應用數學系

報 考 資 格 附 加 規 定

曾於高中(職)就學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檢附證明影本) : 1.參加國內/國際科展(數學或與數學相關)競賽,獲得佳作以上者。

2.參與奧林匹亞競賽選訓營結訓者。

3.高中職前 4 學期成績,數學成績之全校排名前 20%者。

(因 COVID-19 疫情暫緩或取消競賽,可由主辦單位出具參賽資格證明 書代替) 。

甄 試 項 目

項 目 占分

比率 評分說明

資 料

審 查 60%

1. 高中(職)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歷年成 績證明正本,占 20%

2. 自傳及申請動機,占 20%

3. 特殊才能、競賽或特殊表現證明、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占 20%

(備審資料繳交期限 110 年 12 月 3 日,個人報名表、身 分證明文件及報考資格附加規定文件,請與審查資料分開裝 訂。)

面 試 40%

1. 自我介紹與未來讀書計畫說明,占 20%

2. 問題回應(特殊才能或獨特潛力、問題解決能力),占 20%

面 試 日 期 時 間 與 地

日期 110 年 12 月 19 日(星期日) 時間 上午 9 時起

地點 本校蘭潭校區理工大樓 7 樓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1.資料審查之特殊才能、競賽或特殊表現證明、其他有利審查資 2.高中(職)前 4 學期或最高學歷(同等學力者)歷年成績 料成績 3.面試總成績

聯 絡 資 訊 電話 05-2717861 學系網址 https://www.ncyu.edu.tw/math/

備 註

1.本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在地學生(雲嘉南地區)1 名,但甄試總成績需達70 分以上,始能優先錄取。

2.以特殊身分報考者,請依報考資格備齊各項證明文件(請參閱本簡章第 6 頁) 。 3.本校學生可參加師資培育中心舉辦之教育學程甄選,甄選合格後可修習教育學程

(詳細修習領域及類科請上師資培育中心https://www1.ncyu.edu.tw/ctedu/ 查詢,電 話05-2263411#1752)。本學士班可報考之科目如下:

(1) 中等學校數學領域—數學專長(國中及高中、職)。

(2) 國民小學教育學程。

4.考生應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自行於報名系統中查詢應考資格審查結果。

(26)

學 院 理工學院

招生名額: 3 名 學 系 資訊工程學系

報 考 資 格 附 加 規 定

曾於高中(職)就學期間,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應檢附證明影本) : 1.參加國際科展(數理、資訊、自然科學)競賽,獲得佳作以上者。

2.參與國際奧林匹亞競賽選訓營結訓者。

3.參與高級中學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獲得佳作以上者。

4.參加教育部扎根高中職資訊科學教育計畫,通過 APCS 大學程式設計 先修檢測,總級分達 6 級分(含)以上者。

如因 COVID-19 疫情暫緩或取消競賽,可由主辦單位開具之參與競(決)

賽資格證明書代替。

甄 試 項 目

項 目 占分

比率 評分說明

資 料

審 查 50 %

1. 國際或國內數理或資訊學科競賽等活動參賽證明,占 2. 數理、資訊及自然科學方面特殊成就、卓越表現或 20%

發展潛能之證明,占 20 % 3.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占 10%

(備審資料繳交期限 110 年 12 月 3 日,個人報名表、身 分證明文件及報考資格附加規定文件,請與審查資料分開 裝訂。)

面 試 50 % 1. 人格特質與思考表達能力,占 25 % 2. 資訊專業及其他科學能力,占 25 % 面 試 日 期

時 間 與 地 點

日期 110 年 12 月 19 日(星期日) 時間 上午 9 時起

地點 本校蘭潭校區理工大樓 4 樓

同 分 參 酌 順 序

1. 資料審查之國際或國內數理或資訊學科競賽等活動參賽證明成績 2. 資料審查之數理、資訊及自然科學方面特殊成就、卓越表現或發展潛

能證明成績 3. 面試總成績

聯 絡 資 訊 電話 05-2717740 學系網址 https://www.ncyu.edu.tw/csie

備 註

1.本系於招生名額內,優先錄取在地學生(雲嘉南地區)1 名及弱勢學生 1 名。

2.以特殊身分報考者,請依報考資格備齊各項證明文件(請參閱本簡章第 6 頁) 。 3.本校學生可參加師資培育中心舉辦之教育學程甄選,甄選合格後可修習教育學程

(詳細修習領域及類科請上師資培育中心 https://www1.ncyu.edu.tw/ctedu/ 查詢,

電話05-2263411#1752)。

4.考生應於 110 年 12 月 10 日自行於報名系統中查詢應考資格審查結果。

5.本系以培育出理論與實務並重,有人文素養及社區關懷情操、具創新及進取精神、

能整合應用的資訊科技人才。為配合資訊、電子、通訊高科技產業發展,開設三領 域專業課程:互動多媒體、軟體工程與知識工程、網路及資訊安全。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本人 報名參加 (訓練單位名稱) 辦理 (班別名稱) 訓練

錄取名單於 111 年 6 月 9 日(星期四)14:00 公告於本校網站(網址 https://rc.nkut.edu.tw/)

8.設立全國技能檢定專戶,代收報名資格審查費(每人新臺幣 150 元) 、學科測試 費(每人新臺幣 120 元) 、術科測試費(參照各職類級別術科測試費用)及報名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1) 輸入 http://kpptr.wda.gov.tw 本分署網站,功能選項中點選「職業訓練」→點選「訓 練課程查詢及報名」.. (2)

臺中市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督導-轉銜通報作業 個案追蹤質性描述表(參考範本) 教育 階段 填表 老師 初次填 表日期 最後修 改日期 完成 填報

二、 學生報名參加者須請家長簽署同意書(如附件),正本由各校留存備 查;另請填妥個人資料授權書(如附件) ,正本請連同報名表郵寄至本 會。.. 三、 報名截止日期為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