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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保險費(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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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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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0 學年度上學期【托嬰中心】兒童投保相關事項

1

一、投保資格:

公立托嬰中心、已立案私立托嬰中心之兒童,年齡未滿 2 足歲者(108 年 8 月 1 日 (含)或之後出生) ;或托嬰中心已收托之兒童(以下稱被保險人)達 2 足歲,尚未依幼 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入幼兒園者,經托嬰中心繼續收托且期間未逾一年,繼續收托 期間仍納入保障(超過 3 足歲之兒童,本公司會於上、下學期前發通知退保)。

二、 保險費(新臺幣):

110 學年度每名被保險人保險費為 2,340 元,保險費之繳付及補助如下表,其他符合 保單條款約定之保險費補助條件者(如低收入戶之被保險人、具有原住民身分之被保 險人、就托於離島地區托嬰中心之被保險人、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重度以上身心障 礙被保險人及重度以上之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等),依保單條款約定辦理。

※托嬰中心如欠繳保費,依保單條款予以『暫緩理賠』

依「110 學年度托嬰中心辦理兒童團體保險保單條款」第五條執行辦理,即托嬰中心 應交之保險費於註冊後未交付者,本公司得暫行拒絕給付各項保險金並返還理賠相 關文件給家長,俟托嬰中心交付保費後再重新送理賠申請文件。

三、 上學期通知投保作業

1. 投保文件:南山人壽將於 110 年 8 月 9 日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加密傳送投保文件 及統計至 110 年 8 月 1 日有效的被保險人名冊至托嬰中心信箱。

2. 請以加退方式辦理:請務必於投保期限內(註一)前,使用「托嬰中心加退保通知 書」 ,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南山人壽『指定信箱』(詳註二)。

*請於加退保通知書表單中(其他身份或計劃別或備註)載明一般生(N)或免繳生 (Y),倘未載明則視為一般生(N)加保。

3. 上述第 1 點所提的投保文件中的「要保書」、「保戶權益確認書」等二份文件,請 蓋上托嬰中心大章及負責人小章後寄回。

4. 繳費通知及收據:完成上述事項並經南山人壽檢核無誤後,南山人壽將於 110 年 9 月 13 日起,依序寄出被保險人名冊、繳費通知、劃撥單與收據,通知托嬰中 心繳費。

(註一) 投保期限:請於 110 年 9 月 3 日(含)以前完成 110 學年度上學期投保作業,惟 110 年 9 月 04 日(含)以後始申請投保者,生效日則為申請投保日。

全國托嬰中心 上學期 下學期

家長負擔

2780 元

780 元

政府補助

3390 元

39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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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學年度上學期【托嬰中心】兒童投保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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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 指定信箱:請依托嬰中心所在縣市(下表)對應下表指定電子郵件信箱。

托嬰中心所在縣市 本公司服務地址 單位名稱

服務電話/分

機 投保(加退保)名冊指定信箱

臺北市

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 路二段 144 號

多元通路客服部團險客服

02-87588888 分機 85289

NS-ST-Admin@nanshan.com.tw

新北市、基隆市、宜 蘭縣、花蓮縣

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 路二段 144 號

多元通路客服部團險客服

02-87588888 分機 85267

NS-ST-Admin@nanshan.com.tw

桃園市、新竹縣 (市)、苗栗縣

324 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 50 號

中壢分公司團險客服

03-4956066 分機 56120/56112

NS-ST-CL@NANSHAN.com.tw

臺中市、南投縣、彰 化縣、雲林縣、嘉義 縣(市)

408 台中市南屯區五權西 路二段 100 號

台中分公司團險客服

04-22174222

分機 66333

NS-ST-TC@nanshan.com.tw

臺南市、高雄市、屏 東縣、臺東縣、澎湖 縣、金門縣、連江縣

800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 路 38 號

高雄分公司團險客服

07-2133888

分機 33784

NS-KS-Admin@nanshan.com.tw

四、 保險費繳交方式:

1. 由於南山人壽依法應收取足額保險費,故托嬰中心如以銀行匯款方式繳納保險費,所 產生之匯款費用須由各托嬰中心自行負擔。

2. 完成保險費之繳付後,請以電子郵件方式將繳款方式(支票或劃撥或匯款)、繳款日 期、繳款金額、匯款人、指定銀行訊息等資料 e-mail 通知本公司。

支 票 須為即期支票

郵政劃撥 戶名: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劃撥帳號:15149781

※請註明托嬰中心名稱及保單號碼,並務必將『劃撥收據正本』寄回本公司,以利 及時入帳。

銀行匯款 ※依收據所載之各校專屬匯款帳號/銀行,匯款人請填寫托嬰中心名稱或保單號碼

【台北地區】

銀行代號/分行代號:006-1335 帳號:0411-705-515026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五洲分行 戶名: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1456006

【其他地區】

銀行代號/分行代號:808-0152 帳號:01529-400-25556 /玉山商業銀行台南分行 戶名: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 統一編號:2231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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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學年度上學期【托嬰中心】兒童投保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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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加退保作業:

1. 請使用「110 學年度托嬰中心兒童團體保險加退保通知書」,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南 山人壽指定信箱。

2. 另可在「南山人壽團保園地」線上自行辦理加退保並可列印被保險人名冊,申請表 請至南山人壽網站:南山人壽官網(http://www.nanshanlife.com.tw)→企業與團體 保險→托嬰中心兒童團險專案→列印「南山人壽團保園地網站使用申請書」填寫完 畢後寄回本公司(本公司服務地址/單位名稱請參考註二)。

3. 加保日期認定原則:托嬰中心須於被保險人入托嬰中心日起 7 日(日曆天,含例假 日)內,以電子郵件傳送『加退保通知書』完成加保作業,並以入托嬰中心當日上午 零時起發生保險效力,惟未於 7 日內完成或無法認定被保險人入托嬰中心日者,以 申請加保當日上午零時起為生效日。

案例補充說明:小寶由 A 托嬰中心轉入 B 托嬰中心,B 托依規定辦理加保,本公司將 照會 A 托辦理退保。如 A 托遲未辦理者,將請社會局處理或取得小寶的入 B 托證明 後,本公司將逕行發出小寶的退保通知給 A 托,B 托則依規定(離開 A 托的次月一日 起)讓小寶加保生效(以必免重覆投保)。

4. 退保日期認定原則:托嬰中心須於被保險人喪失學籍日期起 7 日(日曆天,含例假 日)內,以電子郵件傳送『加退保通知書』完成退保作業,其退保日以喪失學籍日期 之次月一日零時生效。惟未於 7 日內完成或無法認定被保險人退托嬰中心日者,以 申請退保當日之次月一日零時起為退保生效日。

例: 「喪失學籍日期」如果填 110/8/10,則退保生效日為 110/9/1 零時起生效 5. 加保保險費:加保首月保險費以日計,剩餘保障月數,每月新臺幣 130 元計算。

6. 加保天數之費率表分列如下:

項目 托嬰中心(新臺幣)

天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費率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天數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費率

54 58 62 66 70 74 78 82 86 90

天數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費率

94 98 102 106 110 114 118 122 126 130 130

※ 加保首月保費按日計算(如上表),剩餘保障月數每月以

130元計算。

7. 退保保險費:每月新臺幣

130

元 x 未保障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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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學年度上學期【托嬰中心】兒童投保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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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加退保異動保險費: 110 學年度為每半年隨上、下學期帳單一起結算,亦即每年 2 月 1 日、與 8 月 1 日結算,若結算後為應補收保險費者,南山人壽將開立帳單收據 通知繳費;若結算後為應退保險費者,南山人壽則以支票方式退費。

六、 契約變更作業:

1. 若同時變更身分證字號與姓名者,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或戶籍謄本以傳真或以電 子郵件寄至南山人壽團險客服單位。

2. 當日變更基本資料之被保險人,須待南山人壽審核通過後名冊才會更新。

3. 請至南山人壽網站: 南山人壽官網(http://www.nanshanlife.com.tw)→企業與團體保

險→托嬰中心兒童團險專案→列印契約變更申請書,填寫相關資料並加蓋印鑑

後,郵寄至南山人壽團險客服單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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