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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印順法師的生命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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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章 印順法師的生命觀

印順法師早在民國 33 年(1944,39 歲)便說:「佛法的探究,可說是對生命 之流的一種觀察與體驗」 ,因此,佛法「可說是徹底的生命哲學」 ,他接著說: 「假 使忽略了有情本位的立場,便是破壞佛法的根本立場」 ; (註

1

)他認為: 「佛法的根 本問題,是無量數的有情」 ,也就是說,有情生命既是一切苦痛的所依,一切問題 也因為生命的存在而成立, (註

2

)佛法就是解決人生的根本方案,佛法就是要對這 現實世間、人生的苦難,予以徹底的解決,達到超脫苦痛的境地。 (註

3

生死是人生大事,印順認為「了生死」確實是佛教的主要目標。能了生死,

是因得到「涅槃」 ; 「涅槃」是學佛者的最高理想,要了解涅槃,最好從生死說起

(註

4

) 。因此,當代我國也有以研究佛教生命(死)觀為焦點的博碩士論文,共計 7 篇, (註

5

)其中 4 篇集中在討論原始佛教(初期佛教)所論述的生死觀念; (註

6

) 印順法師對於生命的種種現象與分析,主要也是依據《阿含經》立論並詳加闡發 的,包括有情的身心、延續、新生、生死流轉,以及世間與緣起法則…等。(註

7

) 可知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的生死思想,至今確實仍是重要的學術素材與人生智慧 的來源。

上述 4 篇論文,固然與印順同樣都是依據《阿含經》等原始經典探討佛教生 死觀念,但是,印順強調:阿含經義是不能照著偏執者的見地來解說的,包括否 認大乘的小乘者、或是離開小乘的大乘者,兩者都屬偏執;印順認為「緣起中道,

是佛法究竟的唯一正見,所以阿含經是三乘共依的聖典」 ,大乘與小乘,只能從行 願中去分別,因此他講阿含經,不是看作小乘的、也不是看作原始的,而著重於 舊有的抉發,希望刺透大小兩邊,讓佛法逐漸能取得現代新的方便適應而發揚起 來!(註

8

)我們可以說,印順是依照其一生對佛教思想史的理解、思考與體會,

重新建構當代佛教生命觀的。

1 印順(1944),《性空學探源》,頁 28。

2 印順(1954),〈佛法有無「共同佛心」與「絕對精神」〉,收錄於《無諍之辯》,頁 152。

3 印順(1955),〈學佛之根本意趣〉,收錄於《學佛三要》,頁 152、作者(1947),《心經講記》,

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143-144。

4 印順(1958),〈佛教之涅槃觀〉,收錄於《學佛三要》,頁 213-214。

5 7 篇論文的 4 篇於下註介紹,另外 3 篇分為:林士倚(2003),《宗喀巴三士道思想中的生死觀 -以《菩提道次第廣論》為主之探討》,南華大學生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陳清龍(2001),《來 果禪師的生命進路與生死思想》,玄奘人文社會學院宗教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曾長安(2006)《佛 教生死觀研究─以《涅槃經》為中心之探討》,南華大學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6 歐俊明(1997),《原始佛教「緣起」生命觀在現代教育的蘊義》,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碩士論文、李宗興(2000),《原始佛教之生命觀》,中國文化大學哲學所碩士論文、黃齡瑩

(2002),《雜阿含經的生死觀》,南華大學生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黃瑞凱(2004),《初期佛 教生死觀之哲理試探—以緣起理論為核心之探索》,南華大學生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7 印順(1949),《佛法概論》,自序,頁 1。

8 同上註,頁 1-2。

(2)

印順本人雖未曾撰著有關生命/生死的專書,但在他繁瀚的著作中,許多篇章 都有具體清楚的解說;然而所謂「印順學」中偌多研究文獻中,對於印順有關生 命/生死觀的探討極少,整體而言,亟待系統而全面的分析探討。

並認為「了生死」確實是佛教的主要目標,而要了解涅槃最好從生死說起, (註

9

)然而卻未見以其生命觀為題的研究專著,極為稀零的論文也無法闡明其「人間 佛教」主張所蘊含的生命觀,更無法進一步接合、啟示當代「生命教育」的理論 與實務。

許多篇章都有具體的解說,並曾說「佛法是宗教,也可說是徹底的生命哲學」

(註

10

) ,也認為「了生死」 (涅槃)確實是佛教的主要目標,且最好從生死說起。

(註

11

)另一方面,印順思想的研究已龐大到形成所謂「印順學」 ,甚至已有「後 印順學」的討論、爭論與辯難, (註

12

)然而尚未見到以其生命觀為主題的研究專 著,極為稀零的論文也無法闡明其「人間佛教」主張所蘊含的生命觀,當然更無 法進一步接合、啟示當代「生命教育」的理論與實務。

印順本人亦強調「佛法的探究,可說是對生命之流的一種觀察與體驗」 、 「佛 法是宗教,也可說是徹底的生命哲學」 (註

13

) ,然而所謂「印順學」眾多研究文獻 中,

任職慈濟大學的張榮攀(1999)主編《生死自在》一書以倡導遺體捐贈,並 以〈印順導師對生死的看法〉一文為題進行淺白地說明,從佛法角度爲遺體捐贈 提供哲學與宗教之基礎。 (註

14

)白金銑(2006)〈印順導師的生死哲學——由印順 導師的喪葬禮儀說起〉 ,先簡單比較儒家跟印度思想的喪葬禮儀,指出二者在我國 都失掉了思想本質,前者是民間的開展錯誤,後者則是極樂世界在執行上的錯誤,

接著簡要摘出印順法師生死哲學的四個重點特色。(註

15

上述二文對於印順生命觀的探討,尚欠缺完整的體系,在連結印順「緣起性 空」與「人間佛教」兩大佛學思想的部分甚不理想。反而是釋惠敏與釋果徹合著

9 印順(1970),《學佛三要》,頁 213-214。實際運用版本為 2003 新版 2 刷,新竹縣:正聞出版 社。

10 印順(1944),《性空學探源》,頁28。昭慧法師在佛教生命哲學/倫理學的發揮,基本上是「接 著講」,並未探討整理其生命哲學。

11 印順(1970),《學佛三要》,頁 213-214。實際運用版本為 2003 新版 2 刷,新竹縣:正聞出版 社。

12 有關「後印順學」的研究包括:1.江燦騰(2001)〈關於「後印順學時代」的批評問題——從 陳玉蛟先生兩篇書評談起〉,載於《弘誓》月刊,第53 期,2001 年 10 月;2.藍吉富(2002),

〈台灣佛教思想史上的後印順學時代〉,人間佛教與當代對話第三屆印順導師思想之理論與實 踐學術研討會論文。3.宣方(2003),〈人間正道是滄桑後-印順時代的台灣人間佛教〉,載 於《普門學報》第 17 期,2003 年 9 月等。

13 印順(1944),《性空學探源》,頁28。昭慧法師在佛教生命哲學/倫理學的發揮,基本上是「接 著講」,並未探討整理其生命哲學。

14 張榮攀(1999),〈印順導師對生死的看法〉,收錄於《生死自在》,台北市:慈濟文化志業中 心,1997 初版一刷,1999 再版 22 刷,頁 29-38。

15 白金銑(2006),〈印順導師的生死哲學——由印順導師的喪葬禮儀說起〉,發表於第六屆「印 順導師思想之理論與實踐──印順導師與人菩薩行」學術研討會,民 95 年 5 月。

(3)

(1996)之《生命緣起觀》一書,探討梵本〈淨明句論‧第二十六品觀十二支分〉,

以深厚的文獻學訓練根底,體察龍樹、月稱文字用語,將梵文該品予以譯注,並 與三家漢譯比對;該書雖未直接探討印順觀點,但引用印順對《中論》的科判與 甚多相關見解,同各家進行比較,深入詮釋十二支緣起。 (註

16

)此外,釋惠敏(2004)

〈佛教之身心關係及其現代意義〉 ,對於身心關係、身心解脫、 「生死學」 (Thanatology) 等予以系統的、現代的詮釋與闡發。 (註

17

)一書一文均甚有助於理解印順的性空 緣起觀及生命觀。

第一節 生命的事實及其分析

印順指出: 「佛陀先觀察宇宙人生的事實,進一步,再作理性的思辨與直觀的 體悟」 , (註

18

)因此,本章首節便先行探究印順對生命事實的看法,而後明瞭印順 對生命如何分析,以及分析的結果說明。

壹、有情眾生的基本說明

印順法師對於生命的種種現象與分析,主要是依據《阿含經》立論並詳加說 明的,包括有情及其身心、延續、新生、生死流轉等, (註

19

)以下分別論述之。

一、 「有情」的意義

相對於無情生命,印順法師重視有情生命,他解釋「有情」一詞,梵語為「薩 埵」 ,即是有情愛或情識、有精神活動者,與世俗所說的「動物」相近。 「薩埵」

一詞,可從多方面解說,就心理而言是「情」 ,就動靜而言是「動」 ,就明闇而言 是「光明」 ,亦即「有情」 (薩埵)是象徵情感、光明、活動的。質言之,具有精 神活動的有情,即是「熱情奔放而為生命之流者」 ,小如螻蟻、大至人類,及一切 有情,都時時刻刻在「以情為本」的生命狂流中。有情以情愛或情識為本,所以 是衝動的、非理性,而且對環境與自我具有強烈的愛好,不容易解脫繫縛、得到 自在。有精神作用的有情,佛經分為五類,稱之為「五趣」 :天、人、畜生、餓鬼、

地獄。 (註

20

佛教只許動物是有情,有生命,不承認草木也是有情,即是從有無「心識」

著眼,從而分別草木與動物的有無生命。有情必然是有「心」的,這「心」或者

16 釋惠敏、釋果徹合著(2002),《生命緣起觀》,台北市:法鼓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6 年初版,2002 年初版二刷。

17 釋惠敏(2004),〈佛教之身心關係及其現代意義〉,刊於《法鼓人文學報》第 1 期。

18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148。

19 印順(1949),《佛法概論》,自序,頁 1。

20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48。

(4)

叫「意」 、叫「識」 ,雖各有不同的意義,但各派都認為是可以通用的。 (註

21

) 此外,印順特別指出: 「有情」也是「我」的異名之一。 《般若經》總列「我」

有十六種名,包括: 「數取趣」 、 「命者」 、 「士夫」 、 「人」 、 「眾生」 、 「壽者」等。有 情,即有情識者;我,即主宰─自我宰制; 「數取趣」 ,即不斷的受生死者; 「命者」,

即壽命延續者; 「士夫」 ,即作事者。這些,都是就有情生命的各種現象而立名。 (註

22

)人,行人法,所以名為「人」 ; 「眾生」 ,即五眾和合而生,包括有精神與物質 的和合; 「壽者」 ,是說眾生從生到死成就命根,有一期的生命相續。 (註

23

) 二、有情生命的分類

印順依教典描述有情眾生可分: 「天、人、畜生、餓鬼、地獄」等五趣:在這 世間,有人、有畜生(即一切禽獸蟲魚的總稱) ,也有鬼(雖不易見到,但也是住 在這世間) 。佛法所稱的「鬼」是有情的一類,與中國「人死為鬼」的思想不同。

比人高一級的是天,低級的天,是鬼,是畜生道中有大福報者,如龍王;高級的 天是人身,如帝釋天。比人間低一級的,是地獄,地獄為各宗教所共同承認的,

佛經說主要是八熱地獄、又說有八寒地獄。五趣有情的高下分布,如圖 4-1。 (註

24

) 佛教亦常以「六道」通稱「有情」 。亦即,五趣再加上阿修羅(譯意為非天)

即為六道。 「道」是「趣」的別譯;大小乘經論中,或說五趣,或說六趣,六趣中 的阿修羅多住在大海中,為數不多,所以如含攝在鬼趣或畜生趣,就合為五趣了。

(註

25

)印順通常以「五趣」稱呼有情眾生,但也常用「六道」一詞。

印順又依佛經所說,按照不同的向度,將一切眾生分類: (註

26

(一)從有沒有「色法」 (物質)而言,分作「有色的、無色的」二類:有色 的,如欲界與色界的眾生;無色的,是無色界眾生。關於無色界,有的說是沒有 麤色,細色是有的,也有說連細色也沒有,僅有心識的活動。

(二)從有沒有「心識」而言,分作「有想的、無想的、非想非非想的」三 類:一是有想的,如人類及一般的天趣。二是無想的,這是外道無想定的果報,

名無想天,對於無想天,有說只有微細的心識,有的則說什麼心識也不起。三是 非想非非想的,是無色界非想非非想處的眾生。佛法中稱之為非想非非想,雖沒 有麤想──非有想,但還有細想──非無想,也就是還取著三界想,還未解脫生 死。

21 印順(1940),《唯識學探源》,頁 48-49。

22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63。

23 印順(1942),《金剛經講記》,後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 37-38。

24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48-50。

25 印順(1960),《成佛之道》,頁 74。有關「五趣」與「六道」的差別,江燦騰先生曾解釋說:

早期佛教經論中,根據印度文化的想法,將眾生的世界區分為「五趣」,即:地獄、惡鬼、畜 生、人間和天上。大乘經典出現後,諸佛法力無邊,將印度的神話人物都包括了進去,例如 在《法華經》中將眾生分做十個世界:上述「五趣」加上阿修羅,成為「六道」,都是屬於輪 迴不已經的眾生;再加上緣覺、聲聞、菩薩、佛等聖人世界,共同合為「六凡四聖」之十法 界,但聖人即不受輪迴。參見江燦騰(1990),現代中國佛教思想論集(一),台北市:新文豐 出版公司,頁159,註 40 項下之說明。

26 印順(1942),《金剛經講記》,後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 33-34。

(5)

佛教有「十法界」──「六凡四聖」的說法,其中「六凡」即上述的「六道」,

「四聖」則指聲聞、獨覺(或緣覺) 、菩薩、佛。這凡與聖的分野,即在「覺」與

「不覺」 ,覺所以成聖、不覺所以在凡;聖者皆依真實智慧以成聖,都不離覺義,

都能夠覺悟宇宙人生的真理、覺了萬有諸法的事相,祇是大覺、小覺之差別而已,

(註

27

)詳見後文「生命的境界」進一步的討論。

三、有情生命的起源

生命起源的問題歷來不得解決,有

「神創造萬有論」 ,也有主張「突變創化 說」 (進化論) ,但佛法不認為心靈是物質 的派生,也不以為生命是這一世界的新 品。 (

球上

人 類,有不斷進化退化、進化退化的反覆過程,永遠的進化是沒有的。 (註

30

、有情生命的延續

動力,即所謂「食住」 ,就一期的生命而言,

即是

28

詳言之,佛陀認為:無生物沒有自覺 的意識現象,不會進化到動物,動物也不 可能變成有明確自覺意識的人類;有情心 色是相互依存的無始存在, 「化生」是特 殊的創化,不承認創化,新種類的發生便 不可能,生命由來的問題也不能圓滿解

決。簡單地說,六趣有情的最初出現,都是「化生」而來, (註

29

)亦即不是在地

圖 3-1 五趣有情的高下分布圖

資料來源: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50。

自發所生,是從其他世界「化生」而來。

人從那裏來?部派的傳說是世界初成時從光音天來;印順則認為:佛陀只是 依據當前有情的事實,說人從父母而生,不作「雞生蛋,蛋生雞」式最初的探求,

部派傳說人從光音天來,只是隨順印度一般的信仰而說。 「人從那裏來」這一問題,

只能說佛沒有提,佛法不是為了解說這類問題而說的。不過佛法也說:器界與

印順認為對有情的觀察,不能單是橫的分析,更應作豎的觀察。像一盞燈,

如果能不斷的加油和燈芯,否則就會熄滅,有情的延續如燈一樣,既是蘊、處、

界和合的生命流,便必須不斷加進新

「四食」 ,他解說道: (註

31

(一)麤摶食:指日常茶飯,因分餐分段,所以也叫段食。

27 印順(1955),〈慧學概說〉,收錄於《學佛三要》,頁 159。

28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77-78、131。誠如本論文 6 月 28 日口試時,口試委員孫教授 效智提醒:有關三種生命來源的說法各有論證,實宜經過審慎辯證後再作定論。

29 同上註。

30 印順(1993?),〈答張展源居士〉,收錄於《華雨集第五冊》,頁 287。

31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67-71。

(6)

(二)觸食:六根、六識、六境三者和合時,所起合意的感覺稱作「可意觸」,

觸食主要即指可意觸。如坐臥、按摩、澡浴、強忍等,甚至是不可意觸,如運動 的感

望,便決無法生活下去。有希望,才

屍,

所以

,即小至螻蟻,也還 如此;這延續種族生命的動力,即攝於意思食。 (註

32

、有情生命的新生

達到成蟲階段;化生,如天上的眾生,都是由業力成 熟而

有情,之後,有情諸趣的最初出現、即是以化生──特殊的創化而生。 (註

34

受疲勞等,都可促進身體的健康,都是觸食。

(三)意思食:意思是指意欲希望。意思希望對於有情的延續,有強大的作 用,心理學者也說:一個人假使沒有絲毫希

能資益身心,所以意思也成為有情的食。

(四)識食:識指「有取識」 ,也就是執取身心而與染愛相應的識。識的執取,

直到死亡剎那還不能暫離;一旦停止執取,一期生命即告結束,肉體便成為死 佛說: 「名色由識,緣識有名色」 ,由此可知識對於有情延續的重要!

印順進一步說明:四食不但延續這一期生命,就是未來生命的延續也有賴於 意思食與識食的再創。人類,總希望永生,臨死時都如此,有取識在肉體沒有死 亡前,是不會停止執取的,若捨棄了這一身心,立刻又重新執取另一身心;小自 家庭,大至國族,人都希望自家自族的繁衍永續;不但人類

是 五

關於有情生命繁衍新生的類型,佛法亦有探討與分類,從「生」的方式而言,

有「四生」 ,即「卵生、胎生、溼生、化生」四種,這是就有情的最初出生到成長 期間的形態不同而分別的,其中:卵生,如雞、鴨、雀、鴿等飛禽;胎生,如人、

牛、羊等;溼生,如魚、蝦、昆蟲等,先由母體生卵,離母體後,攝受一些水分 及溫度,經過一變再變,才

忽然產生的。 (註

33

上述「四生」 ,是就有情的最初出生到成長期間的形態不同而分別的:胎生與 母體關係最密切,幼稚時期也長;卵生次之;濕生除了生卵以外,母子間是最疏 遠的,幼稚期也極短。胎、卵、濕生的分別,就依這樣的意義而成立。化生,是 說有情不須要父母外緣,憑自己的生存意欲與業力,就會忽然產生出來。綜合地 說,就從生長的過程來說,繁複性依次是胎生、卵生、濕生、化生;從產生所依 的因緣說,胎生與卵生必依賴二性和合的助緣,濕生中有以自身分裂成為新的生 命,至於化生,則更不需憑藉肉體即可隨業發生。化生似乎是有情中最低級的,

但從來的傳說遍存於五趣中,從極高的天、到極低的地獄;此外,娑婆世界初成,

還沒有

印順以為,就救佛法而言, 「生」是一期新生命的開始。以胎生的人類來說,

父精、母血(現代稱為精子、卵子)和合, 「識」因業力而依精、血生起,名為「結 生」 ,從此「識緣名色,名色緣識」 ,也就是心與肉體的相依,日漸成長,約經 38

32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71-73。

33 印順(1942),《金剛經講記》,後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 33、作者(1949),《佛法概論》,

頁75。

34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76-77、78。

(7)

個七日(270 天)而誕生,所以,人的生命是依父精、母血、識等三事結合而開始 的。結胎以後,早已有識,後來又有了呼吸;等另一個人的識(俗稱靈魂)來投 胎而才生,是我國佛教界錯誤的傳說。 (註

35

、有情生命的老病苦厄與死亡

括人 與人

身僵仆,如木無思覺」 ,壽、暖、識三者在身體上同時不起,才是死了。

39

) 七、輪迴

升或下墜,轉來轉去,不出天、

人、

眾生有漏的身命財,都是無常不堅固的,常受老病饑渴的困惱;一般眾生身 的三大病──有老、有病、有死。 (註

36

)苦是苦痛,厄是困難,眾生的苦痛困難,

不外內外兩種:屬於內自身心的,如生老病死等;屬於外起的,如愛別離、怨憎 會、求不得等。 (註

37

)前者「老病死憂悲苦惱」與「生」 ,就是八苦,後者包

間、人與自然間種種的苦痛與缺陷,也都是佛教的觀察對象。 (註

38

至於死亡,依佛法說,人死了,或立即往生(如地獄、天上等) 、或要等因緣

(如:生為人者,需有父精與母血的和合)而往生;人如已經死了,是不可能復 活的。但憑呼吸停止並不能確定為死亡,也不能只憑沒有知覺而認定已死,近代 醫學界以「腦死」來決定,認為:腦幹死了,不能自己呼吸,即使心臟還在跳動,

但不久就要停止,不能再生存下去,因此「腦死」後就可宣告死亡;然而依佛法 說,這不能說是死,這是在向死亡接近的過程中,不能因為不久一定死,就宣告 已死亡了。佛法說,死是一期生命的最後結束,經上說「壽、暖及與識,三法捨 身時,所捨

有情是生死死生、生生不已的,一旦「本有」的生命結束,即轉為「後有」

的另一新生命。 (註

40

)佛教以為: 「無始生死……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 ,眾 生都在生死輪迴中,受善惡業力所束縛,或生人天、或墮三惡趣,不得自在,如 不得解脫,便永遠在生死死生中流轉受苦。 (註

41

)流轉即是輪迴,但這不是說前 生後生在五趣中升沈有著一定的次序,而是說上

畜生、餓鬼、地獄等五趣的範圍。 (註

42

眾生造作了種種的業──善業,惡業,引業,滿業,生報業,後報業等; 「隨」

著這樣的業力,而感到來生的果報。善業,其報是在善趣的人間、天上;惡業就

35 印順(1990),〈中國佛教瑣談〉,收錄於《華雨集第四冊》,頁 114。

36 印順(1951),《勝鬘經講記》,頁 111-112、135。

37 印順(1947),《心經講記》,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 177。

38 印順(1941),〈佛在人間〉,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10。

39 印順(1990),〈中國佛教瑣談〉,收錄於《華雨集第四冊》,頁 114、116。經文引自《入阿毘 達磨論》卷下,大正28.984.3。

40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73-76、128。

41 印順(1969),〈佛教是救世之仁〉,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200。所引經文出自《雜阿含》卷 10、266 經等。

42 印順(1959),《成佛之道》,頁 72。

(8)

報在惡趣的地獄、傍生、餓鬼。趣,是趣向,就是隨業而往生的所在;眾生從無 始以來,就隨著業力的善惡,常在這五趣中流轉,一生一生的延續不已。 (註

43

有關「輪迴」問題,將於本節後文予以深入探討。

、世間生命的情態

無不以和樂的生存作中心(註

44

) 。

遇,徹底、不究竟、不自由,實在是「生老病死,憂悲 苦惱

共諍,更相說惡,況復 他人

,彼此依存、苦樂相關 的。 (

天的,從欲界而色界,從色界而無色界,一旦業力享盡,又 始墮落。 (註

49

、有情生命的分析

、有情的分析──三處觀 八

世間是不息的生命洪流,個體生命的保持,種族生命的嗣續,無限生命的渴 望,印順認為:這生命洪流的奔放,就是世間的一切又實相。一切眾生,眾生中 的人類,充滿了喜樂自由生存的熱情,它有內我的渴愛(自體愛) ,境界的貪戀(境 界愛) ,無限生存的欲望(後有愛) ,它的一切活動,

因此,可概括出世間生命情態的特點包括:

(一)世間是以生命為中心,一切在無常變化,世間不能美滿。 (註

45

(二)生存的實相是苦惱,生存就是苦惱。 《雜含》 (卷 17‧473 經)說:「我 以一切行無常故,一切諸行變易法故,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 ,有情是迷情為本的 蘊聚,生死死生流轉的存在,一切苦痛的領受不消說是苦的,即使是福樂、定樂,

也霎眼過去、在不知不覺的無常中幻滅;有情終久在忽苦忽樂、忽進忽退的生死 圈中,一切活動、一切遭

」的總和。 (註

46

(三)鬥爭與生命同其終始,凌奪是世間的實相,戰鬥是人間常事。生命的 活動,有喜樂也有悲哀,有和合也有離散,有互助也有戰鬥,如秤兩頭的同時高 低一樣。愛好生存,就不能避免戰鬥,戰鬥從求生而來。如《中阿含經》說: 「以 欲為本故,母共子諍,子共母諍,父子兄弟姊妹親族輾轉

?…以欲為本故,民民共諍,國國共諍」 。 (註

47

(四)眾生的生命,是心、色和集,又是自、他增上 註

48

)詳細的情形,將於本節第二部分詳加探討。

(五)增上生心的人、天果報,以人天的福樂為目標,因此發心,為此修行,

雖說不落惡道,而且是向上進步。但進步又進步,終究在三界以內流轉,並不能 到達究竟地步。如生

開 貳 一

43 印順(1959),《成佛之道》,頁 71-72。

44 印順(1971?),〈佛教的戰鬥觀〉,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297。

45 印順(1971?),〈佛教的戰鬥觀〉,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298-299、310。

46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189-190。

47 印順(1971?),〈佛教的戰鬥觀〉,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297、300-301。

48 印順(1954),〈一般道德與佛化道德〉,收錄於《佛在人間》,頁 310。

49 印順(1959),《成佛之道》,頁 52-53。

(9)

釋迦牟尼常用「三處 觀」

(精神)

和合相續,心與身以相待的關係的存在,既不相離也不相即。 (註

51

) 二、蘊觀

生身心 的總

近人所說的物質相同,包括眼、耳、

鼻、

而引生內心種種反應,經心思的審慮、決 斷,

是內心對境所起的活動形態,雖是能識,但也是所 覺識

可以經驗、觀察的,離開這能所心物相依 共存

印順強調:觀察有情,要從有情的流轉相續與身心相依中去考察,不可只作 靜止的、孤立的機械分析;佛法以有情為本,為認識有情,

去觀察有情,即:五蘊觀、六處觀、六界觀。 (註

50

充滿苦迫的有情,到底是什麼?蘊、處、界的分別觀察,是從不同的立場去 分別,看到有情的各個側面:詳於心理的分析,有「五蘊說」 (色、受、想、行、

識) ;詳於生理的分析,有「六處說」 (眼、耳、鼻、舌、身、意) ;詳於物理的分 析,有「六界說」 (地、水、火、風、空、識) ,諸說都不出色(物質) 、心

佛陀觀察、歸納有情的蘊素為五聚,即「五蘊」──色、受、想、行、識。 「蘊」 , 是「積聚」義,即同類相聚,或異譯為「陰」 ,所謂「五陰」 。 「五蘊」是眾

和,可就情識的能識、所識而加以分析如下(參見表 3-1):(註

52

所識的對象,有外界的山河大地、有自己的身體等,即是「色蘊」 。色的定義 為「變礙」 ,如《雜阿含經》 (卷 2‧46 經)說:「可礙可分,是名色」,有體積而 佔有空間,所以有觸礙,所以可以分析,這與

舌、身、色、聲、香、味、觸等都是。

除了形質的色蘊外,內在的精神活動也是情識所識,可分為三:一「受蘊」 : 受的定義是「領納」 ,即領略境界而受納於心,是有情的情緒作用;如領境而適合 於自己身心的,即引起喜樂,如不合意即感到苦痛或憂愁。二「想蘊」 :想的定義 為「取像」 ,即是認識作用;認識境界時,心即攝取境相而現為心象,由此表象的 作用構成概念,進而安立種種名詞言語。三「行蘊」 :行的定義是「造作」 ,主要 是「思」心所,即意志作用;面對外境

而做出身體、語言等各種行為。

分析內心的心理活動,有上述受蘊、想蘊、行蘊三類,與一般心理學所說的 感情、知識、意志相似。這三者是必然相應的,勉強從其作用而加以相對的分類,

事實上不應機械的劃分。三者 的,因此屬於「所識」 。

如果直接從「能識」來說,即是「識蘊」 。識是「了別」 ,明了、識別,常人 及神教所神秘化的有情,佛陀觀察起來僅是情識的能知、所知,僅是物質與精神 的總和,而且是苦惱的總體,這些都是

與活動,有情並沒有實體可得。

此外,印順指出:五蘊說的安立,由「四識住」而來,其意義是說:有情的

50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57。

51 印順(1948),〈佛教之興起與東方印度〉,收錄於《以佛法研究佛法》,頁92-93、作者(1949),

《佛法概論》,頁57。

52 本小段文字,引自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58-59、作者(1959),《成佛之道》,頁141-144,

並經研究者略加改寫。

(10)

情識,常常貪著在物質的色上、或精神的情緒上、認識上、意志上,產生對「我」

及「我所」的執著,因而繫縛而流轉生死;如果能夠離此四者而不再貪著,即得

「識不住東方南西北方四維上下,除欲、見法、涅槃」 (雜含卷 3‧64 經)。綜合 此四識住的能住、所住,即是五蘊,即是有情的一切。 (註

53

表 3-1 就「能識所識」、「能住所住」說明五蘊

外在物質 色蘊(身體)

五蘊 所識 受蘊(情緒作用)

(亦為「識所依住」)

內在精神 想蘊(認識作用)

行蘊(意志作用;造作)

能識 識蘊

亦為「能住」

( )

資料來源: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58-60。研究者加以整理並圖像化。

三、

根對應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

或稱

受、六想、六思、六愛等,都是從認識的進路(根門)不同,

而加

處觀

有情能夠覺知,需要種種條件,主要的要有感覺機構(六根)作所依,認識 對象(六塵)作所緣。 (註

54

)上述引發認識的有力因素,佛教稱之為「六根」 ,或 稱做「六處」 ,包括: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除了上述「六處」

的有力因素(增上緣)外,需要與六

「六境」來配合(所緣緣) 。

六處是為認識的重要根源介,是介於對象的所識與內心的能識中間的官能,

例如有眼根方能見色;所知與能知,皆以六處為中心,沒有六處,能識與所識失 去聯絡,也就不能構成認識。六處中的前五處,為生理機構,是色法。意處是精 神的源泉。依五處發前五識,能見五塵;依意處生意識,能知受、想、行,也能 遍知過去未來、一切法。再者,由於六處(六根)攝取六境(六塵)而引發六識,

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等,才能分別境界;繼之而引起的心 理作用,如六觸、六

以種種分別。

認識活動根源於六處,而這六者的和合,即有情自體,即有情的一切,所以 佛陀常說六處法門。如總合眼、耳、鼻、舌、身、意的「六內界」以及色、聲、

香、味、觸、法的「六外界」 ,即名十二處,為後代論師所重的;此外,上述六內 界、六外界,再加上眼、識、耳、鼻、舌、身、意的「六識界」 ,合為十八界,一 切法不出這六根、六塵、六識所成的十八界,這十八界是有情的一切。 (註

55

)但

53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60。

54 印順(1940),《唯識學探源》,頁 48。

55 本小段文字,主要引自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60-62、作者(1959),《成佛之道》,頁 145-146,並經研究者改寫。

(11)

不論十二處、十八界,佛陀重視「內六處」 ;佛陀的處觀,是從有情中心的立場,

進一步說明內心與外境的。 (註

56

、界觀

情自體的因素,是一切有情所不可缺的,所以界又 被解

而不相離的,是從物質是不斷在穩定、流動、凝合、分化 過程

存在,即有空的 存在

「四大圍空,有識在中」 ,構成眾生自體的六大 素和合,即成為有情。 (註

58

、綜說有情三處觀

,或者叫意,叫識,雖各 有不

,苦因苦果的無限延續,更沒有別 再

界,意指「六界」 ,即地、水、火、風、空、識。六界和合,即是有情。

界有「特性」的意義,由於特性和特性的共同,因此界被轉釋為「通性」 ,例 如火有火的特性、通性,此水與彼水的特性相同,所以成為火界、水界。無論為 通性或特性,六界都是構成有

說為「因性」 。 (註

57

地、水、火、風四界,為物質的四種特性, 《雜阿含經》 (卷 3‧61 經)說: 「所 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 ,一切物質,不外乎四大界所造,稱為能造。四 大說,印度早就盛行,希臘也有。地即物質的堅性,水即物質的濕性,火即物質 的暖性,風為物質的動性;地與風相對,如果物質只有堅性而沒有動性,那永不 會有變動的可能;水與火相對,水有攝聚、向心的作用,如離散的灰土,水分能 使之成團,火的作用是熟變,如人身有溫暖,可以消化食物,是分化的,離心的 功能。四大是相互依存

中所看出來的。

至於空界,是四大的相反的特性。物質必歸於毀壞,是空;有與有間的空隙,

也是空;虛空是眼所見,身所觸的無礙性。凡是物質──四大的

,依這地、水、火、風、空五大,即成為無情的器世間。

若再有覺知了別的特性,所謂 因

佛教只許動物是有情,有生命,不承認草木也是有情,即是從有無心識著眼,

加以分別,所以,有情必然是有心的。有情一切心理的活動,可以分為心與心所 二類。心所是依心所起的作用,心是精神的主體。這心

同的意義,但各派都認為是可以通用的。 (註

59

眾生的身心自體,經上每說: 「得蘊,得界,得處」 ,這是眾生苦聚的一切,

有了這,就有了通俗所謂的生命,也就有了苦迫。這正如老子說的: 「吾有大患,

為吾有身」 , 「世間」眾生在生死六道中受「苦」

56 印順(1941),《攝大乘論講記》,頁 187-188。

本小段文字,主要引用

57 並改寫自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62-64、作者(1959),《成佛 註58 成實論》卷第二:「地水火風空識,四大圍空,有識在中,數名為人」,見大正32.

。 之道》,頁146-147。

引文見《

251.1。

59 印順(1940),《唯識學探源》,頁 48-49

(12)

的, 「 合的

自體上去理解,

五蘊如幻、如化、如泡沫、如陽燄,空義就顯然了。 (註

62

第二節 生命的本質及其法則

論在 十二支緣起」流轉還滅與「無我」之間,一般人輪迴與輪迴主體的疑問。

壹、十二支緣起

法,即對 因果

流轉在這十二支的發展過程 中推

唯」是這蘊、界、處而已。 (註

60

印順曾綜合地說:蘊、處、界的和合的有情,以四食的滋養而延續,在這和

、相續的生死流中,有情無法解脫此苦迫,可以說, 「有情即是苦迫」 。 (註

61

) 此外,印順指出: 「六處說」是建立在身心和合的生命總體上, 「五蘊說」則 建立在內外相知的認識關係上。說無我,蘊法門是五蘊分別而說,處法門則在六 處和合上說。蘊法門,大都說「無常故苦,苦故無我」 ;處法門則直說諸行如幻如 化,自性不可得空。蘊與處,表面似乎不同,實則內容是無所差異的,比如蘊法 門也說蘊空, 《雜阿含經》265 經說得最清楚:「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 時燄,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無實不堅固,無有我我所」 ,一般站在法有的立 場以泡、沫、陽燄等譬喻解說生滅無常,但如從色受等一一法的

前曾指出:印順認為「佛陀先觀察宇宙人生的事實,進一步,再作理性的思 辨與直觀的體悟」 , (註

63

)因此,繼首節探析生命的事實後,本節進一步作理性的 思辨,首先探討印順對「十二支緣起」的論述,其次闡析「無我」 ,最後,析

世間的一切紛雜而沒有頭緒,佛陀觀察有情在無限生死的過程,知道世間一 切不離遍通而必然的理則,即「緣起法」 。 (註

64

)印順認為:徹了這緣起

間的必然性,確實印定,無論什麼邪說也不能加以動搖。 (註

65

前章曾敘及印順以為:緣起法的定義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藉以說 明此一萬有依待而存在的法則。進一步對有情的生死流轉而言,緣起的內容則是

「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

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 ,有情的生死 移,總結的說,有情是「純大苦聚集」 。 (註

66

60 印順(1959),《成佛之道》,頁 147。

61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79。

62 印順(1944),《性空學探源》,頁 48-49。

63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148。

64 於 6 月 28 日本論文口試中,釋校長惠敏法師指出:生死觀與文化背景有關,印歐文化持循環 的歷史觀、閃族文化為直線性的歷史觀,生死觀受其影響。又,佛教主張緣起、性空、中觀,

義理精微,是可以沒有輪迴觀的。特錄供參。

65 同上註,頁 148-149。

66 同上註,頁 147。

(13)

但是這十二支為何名為緣起?印順指出: 「簡單說:緣起就是因此而有彼的意 思」 ,因為「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推求有情眾生為什麼有老死?知道了老 死是由於有生,又推求生從何而來?…如此一層層的推求觀察,達到無始以來的 無明 (註

67

)現以印順在(1949)《佛法概論》一書的詮釋為主,說明緣起十二支

一、 「

著自體與境界、過 去與未來,因為愛染一切,所以執取趨求,所以引起業果,不得不生,不得不死 了。

名色需要有「識」的執持,

才能不壞而增長,而識也要依託名色,才能發生作用;因此不但識緣名色,名色 也緣

含經 無明、愛(行) 、識三者,可

以看

的基本內涵:

逐物流轉」與「觸境繫心」的緣起觀

(一)愛、取、有、生、老死五支,側重於「逐物流轉」的緣起觀

有情都要「老死」 ,老死是由「生」而來的,生起之後便不能不死。有情為什 麼會生起?即由於「有」 ;有指過去業力所規定的存在體,如種子得到水、土、溫 度等即不能不萌芽一樣。何以會有?這原因是「取」 ;取是攝持追求,由內心執取 自我,人類所以執取趨求,又由於「愛」 。愛是有情的特性,染

從愛到老死的五支,說明了苦與集的主要意義。 (註

68

(二)識、名色、六處、觸、受五支,是進一步探求「觸境繫心」的緣起 從識到受,說明現實心身「觸境繫心」的活動過程,是在前述逐物流轉的緣 起觀中,進一步探求其因緣而得。有情的染愛,乃由於苦、樂、憂、喜等情緒的 領「受」 ,而引發戀著而難以放下的染愛。論到情緒的領受,前曾討論過即是由於 六根的取境、發識,根、塵、識三者和合而起的識「觸」 。沒有觸,領受便不生,

這專指與無明相應的觸,如此即不能沒有「六處」 。六處即有情自體,是從「名色」

而有,名色是嬰胎初凝,還沒有完成眼等六根的階段。

識,二者是色心交感、相依互存的緣起。 (註

69

(三)十二支緣起是流動的因果觀

人是眾緣和合成的,在這和合的相續中,佛陀觀察前後因果的必然關係,說 為十二支。印順指出:佛法必須在彼此關涉的和合中、前後相續的演變中去體會,

十二支緣起是組織的、流動的因果觀;例如名色階段也有識,六處中也有名色,

每一階段都可以有其他,不過從各階段的重心、特色不同而分出階段。了知這一 點,佛法的因果觀,才會契合於組織的、流動的、無常無我的,而不流為庸俗的 自性因果,與一般所說的從豆生豆、從瓜生瓜的因果概念混淆。 (註

70

)另外在《阿

》中則一再說: 「無明覆,愛結繫,得此識身」 。

作完整的、獨立的緣起說,等到與識支以下綜合,才成為十二支的。 (註

71

67 印順(1947),《心經講記》,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 192-193。

68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149。

69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149-150。《雜含》卷 12(大正 2‧81.2):「譬如三蘆,立於空 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轉相依而得豎立。

識緣名色,亦復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

70 同上註,頁 153-154。

71 印順(1959),《成佛之道》,頁 170-171。

(14)

(四)十二緣起的因果連繫係是以六根為中心

佛教有「六六法門」之說, 「六六」就是:六根、六境、六識、六觸(眼根所 生觸,耳根所生觸……意根所生觸) 、六受(眼觸所生受……意觸所生受) 、六愛

(眼受所生愛……意受所生愛) 。而十二緣起中有情生命活動「識、名色、處、觸、

受、愛」六者與「六六」相對應:識是識,境是名色,根是六處,觸就是觸,受 就是受,愛就是愛,這可見十二緣起的因果連繫是以六根為中心的。六根是前業 感得的有情自體,依著六根又有煩惱業力的活動,招感未來的果報;而十二之中 的「愛」 ,已是煩惱的活動,愛著生命與一切境界,再發展下去就是「取」 ;因欲

、見取、戒禁取、我語取等「四取」而造業,即是十二支的「有」 , 「有」緣「生」,

」 ,都是以六根為根本。 (註

72

) 二、

蒙昧、愛的染著,生死識身即不斷的相續、

不斷

無明、

行、識三者,一是理智的認識錯誤,一是意志的生存競爭,有此二因,就招感心 識為

明為父,貪愛為母」 。無明與愛二 者,

識三者,可以看作完整的、獨立的緣起說。等到與識支以下相綜合,才成為十二

「生」緣「老死 生死流轉

(一)無明緣行、行緣識,說明生死流轉

「識依於行」的「行」 ,即是愛俱思所引發的身行、語行、意行,也等於愛取 所起的有; 「無明」即沒有智慧,也就是障礙通達真理的愚癡,執一切法有自性,

這是一切錯誤的根本,愛取等煩惱都可以包括在內。但這也不是說推至無明,生 命就到盡頭,其義是指:有生死身,因此有無明的活動,便招感生死,依生死身 而又起無明;也就是說,由於無明的

的流轉於生死苦海,如環的無端。苦因、苦果,一切在苦迫中,成為「純大 苦聚」 ,這即是有情的一切。 (註

73

有關「無明」 , 《中阿含經》卷第五十八說:眾生「無明所覆,愛結所繫」 ,而 感得有生身, 《雜阿含經》卷第十三也說「諸業愛無明,因積他世陰」 ,指出了生 命的三大歷程。 「行」是行業,在實際的行動中,也可含攝在愛取的煩惱中。

導的生死了。印順說: 「如來敘述緣起,不外這三者的說明」 。 (註

74

(二)有情因「無明」與「愛著」而輪迴不已

究竟有情成為苦聚的癥結何在?有情因為愚癡「無明」而為愛染所繫縛, 「無 明」與「愛」使得有情生死流轉不已, 《雜阿含經》說: 「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

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 (卷 10‧266 經),有情的生死苦迫即由「無 明」與「愛」的和合而成。所以經中也說: 「無

古德或以「無明為前際生死根本,愛為後際生死根本」 ,或說「無明發業,愛 能潤生」 ,都是各就二者的特點所說。 (註

75

另外在《阿含經》中則一再說: 「無明覆,愛結繫,得此識身」 。無明,愛(行),

72 印順(1953),《中觀論頌講記》,頁 108-109。

73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150-151、作者(1947),《心經講記》,收錄於《般若經講記》,

頁193-194。

74 印順(1953),《中觀論頌講記》,頁 516。

75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77-79。

(15)

支的。無明,愛,識身,無始以來,從過去到現在,現在到未來,一直是不斷的

「相

果間的迴 性,所以說生死無始,否認創造的神話、一元進化等看法。 (註

77

、十二緣起建立三世因果

有從識到愛的觸境繫心觀,合為十二緣起,依 十二緣起建立三世因果。 (註

78

、十二支緣起的還滅

是有「生、住、異、滅」四 相,

任何理由可以使其變化,然而事實上一切是無常變 異的

解的即是十二支緣起的流轉與還滅。如下論述。

續」 、 「不已」 。 (註

76

(三)生死無始,如環無端

印順指出:從「無明緣行」到「生緣老死」 ,好像有時間前後的,但這不是直 線的、螺旋的,而是如環、如時鐘一般無端的前後。佛陀解說生死無始,有情一 直在惑、業、苦的軌道上走,由惑業而引生苦果,依苦果而又起煩惱、又造業,

又招感苦果,惑業苦流轉無端,雖有前後的因果相生,卻又找不到始終,像時鐘 一樣,明明有前後性,卻無終始。佛在這環形的因果相續中,悟到了因

環 三

「無明、行」 ,是過去的因; 「識、名色、六入、觸、受」 ,是現在的果; 「愛、

取、有」 ,是現在的因; 「生、老死」 ,是未來的果。假使講二世因果,過去與現在 的,只從無明到識三支就可以了;現在與未來的,只從愛到老死的五支,也就可 以;無須說十二緣起;經三世的歷程,這才要說十二緣起。其實,其中基本原則 還是是從佛的緣起本義,看到無明、行、識等三支是總括的,是生命的三大歷程,

因為一切眾生「無明所覆,愛結所繫」 ,而感得有識之身;詳細的過程,有從愛、

取、有、生、老死的逐物流轉觀,

(一)萬法的無常生滅

對於一切的無常生滅,印順細加分類為三: (註

79

1.「一期生滅」:這是人人可經驗而知的,有生必有滅,有情如此,無情也如 此。例如人由入胎到死去等,有一較長的時期,也就

如就器世界來說,即是「成、住、壞」三相。

2.「剎那生滅」:人從生到死的一期生命中,如從深叡的智慧去觀察,可知道 是剎那剎那的生滅變化著,沒有一刻不在潛移密化中。假使有一念能停滯在固定 的不變中,則論理上再也沒有

,所以成立剎那生滅。

3.究竟生滅:一般人難以理

(二)十二支緣起的還滅

印順直言:肯定眾生流轉,才能成立眾生還滅。 (註

80

)眾生的生死流轉,是

76 印順(1959),《成佛之道》,頁 170-171。

77 印順(1949),《佛法概論》,頁 152-153。

78 印順(1953),《中觀論頌講記》,頁 516。

79 印順(1947),《中觀今論》,頁 84-85、作者(1953),《中觀論頌講記》,頁 49-50。

80 印順(1954),〈佛法有無「共同佛心」與「絕對精神」〉,收錄於《無諍之辯》,頁 152。

(16)

無始來就生滅滅生,一期一期的生死死生,形成一生生不已的生命之流,都可稱 之為「生」 ,到生死解脫的時候,才名為「滅」 。這如緣起法所說的: 「此生故彼生」,

即是

未有實在性,所以能見十二緣起畢 竟空,沒有生起相,也沒有滅盡相。 (註

82

,也就是生死與涅槃 的兩向。佛說的生死與涅槃,都建立在緣起法上。 (註

83

貳、無我

,依正覺的證知,展開以「無我」為關鍵 的佛

,是造業感果的原因; 「無我」 ,即能達到解脫,所以特別的重視無我。

85

一、 「無我說」的發展

生死的流轉(生) ; 「此滅故彼滅」 ,即是流轉的還滅(滅) 。 (註

81

流轉的十二緣起,其性本空,是還滅的、可以消除的,於是佛又說十二支緣 起的還滅門,即: 「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

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 滅,生滅則老死等滅」 。佛說此還滅緣起是「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 ,既然滅 與無是起於對生的否定,是不離緣起的,當然也是空無自性。佛在複雜的現象中,

把握流轉的原因,正確悟解流轉的雜染法與還滅的清淨法,即: 「緣起」是生死流 轉、涅槃還滅法的道理,依緣而起的一切絲毫

綜上,十二緣起中,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生緣老死,如是純大苦 聚集,是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這是緣起的流轉律;反之,無無明就無行,

無行就無識…如是純大苦聚滅,這是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的緣起還滅律。緣 起有流轉觀,有還滅觀,前者是說苦的集,後者是說苦的滅

人類感覺到自己的存在,覺得自己就是自己;在世俗語言法中, 「我」是常識 的真實,沒有什麼不對的。但眾生直覺得自己的真實存在,而不知認識其中含有 根本的謬誤, 「我見」是生死流轉的根本,人間苦亂的根源。佛陀面對這印度宗教 的主流,為了破除神學及一般人的迷執

法。 (註

84

)以下先探討「我」 。

佛法是徹底的無我論者,所以說沒有造業者,僅有業及果報,因為執著「我」

與「我所」

(一)釋迦為破當時印度宗教「神我說」而立「無我說」

佛陀教法以「緣起」 、 「無我」為宗要,雖然在某些大乘經中, 「無我」已被巧 妙的譬喻而判為方便說,印順強調,如果尊重史實,佛陀的「無我」即是針對當

81 印順(1947),《中觀今論》,頁 85。

82 如《大般若經》說:「菩薩坐道場時,觀十二因緣如虛空不可盡」。見於印順(1947),《心經 講記》,收錄於《般若經講記》,頁194-195。

83 同上註,頁 514。

84 印順(1981),《如來藏之研究》,頁 42、45。

85 印順(1953),《中觀論頌講記》,頁 173。

(17)

時印度宗教而說,否定「梵我一如」之說。印順指出,佛陀當時奧義書時代的宗 教界,以為: 「梵是萬有的實體,我是個人生命的主體;我就是梵,在梵而成為眾 生時,我就是眾生的生命當體」 , 「論性質,我與梵是同一的」 ,而且「解脫就是自 我的脫離流轉,復歸於梵,與梵合一」 , (註

86

)即所謂「梵我一如」 、 「梵我不二」

之說

的某些問題,不能使一般信眾了解與信受,

終於

名為眾生,如出離一切障礙,就 是如

體無差無別的,如此教說,

才能攝引「畏無我句」的外道,歸信佛法。 (註

89

的執著,以為確實有真常、實在的自我,佛要對治他們,所以 說無

向佛道。印順認為:如來藏是誘化外道的方便,所以是「無我如來之藏」 。 (註

91

、我

(二)佛教發展過程接受了修正過的神我說

早期的佛教,保持了佛陀「諸法無我」的正統見地。約在西元二、三世紀間,

佛教內分化出「有我論」的犢子部及再分出的部派,這是上座部的通俗派,信眾 極多;以後,還有別的有我論,及類似有我論的部派出現。佛教的這一演變,可 能受到世俗神我說熏染,而主要是佛法

採取了修正過的神我說。 (註

87

「佛法」說無我,否定各種自我說,也否定「奧義書」以我為主體的。 「無我」

說是佛法的特色所在,為佛教界所共信共行, 「初期大乘」也還是這樣。部派佛教 中立「我」的,只是為了解說記憶、業報等問題,而不是以「我」為體證的諦理。

到了「後期大乘」 ,又提出了與「我」有關的問題,如《大般涅槃經》卷七(大正 12‧407)說:「佛法有我,即是佛性」、「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眾生悉有佛 性,即是我義」 ,法身(如來藏)在生死流轉中,

來;說得徹底些,眾生本來是佛。 (註

88

佛說如來藏,以為「如來藏」與「我」義一致,如來藏為煩惱所蓋覆時,近 於小我,如離去煩惱,即成為大我,大我與小我的本

(三)適應眾生,佛說我與無我

印順另外指出:佛有時說「我」 ,有時又說「無我」 ;他解釋道,佛說我與無 我,都是適應眾生的根機而說的:有的聽了無我,以為是斷滅,生起極大的恐懼,

佛就為他說有我,因為緣起法中,確乎有假名我;佛說有我是真實的。有的聽說 有我,就生起堅固

我。 (註

90

以如來藏而論, 「無我」與「涅槃」是外道與愚夫所怖畏的,不得已只好將真 如說為如來藏,說得近於外道的神我;如果能信受如來藏說,更進一步理解其內 容,就知道與神我不同,而是「離妄想無所有」的真如,從而不起我見、法見而 趣

86 印順(1981),《如來藏之研究》,頁 41-42。

87 印順(1981),《如來藏之研究》,頁 45。

88 印順(1987),《印度佛教思想史》,頁 400-401。

89 印順(1972?),〈如來藏之研究〉,收錄於《以佛法研究佛法》,頁 319、作者(1981),《如來 藏之研究》,頁238。

90 印順(1953),《中觀論頌講記》,頁 327。

91 印順(1972?),〈如來藏之研究〉,收錄於《以佛法研究佛法》,頁 319、作者(1981),《如來 藏之研究》,頁238。

(18)

我」與老死的關係而言,是「我即老死」 ;就我 與蘊

是「老死屬我」 ,以身為「我所」 ;就我與蘊而言,這就是「即蘊計我」 。 (註

92

表 3-2

「我」的斷見

見 見

(一)世俗對「我」的常見與斷見

印順指出:依佛陀正見,種種的「我」說不外乎兩類:

一是「斷見」 :亦即「命即是身」 ,以為「身」是身心和合的自身, 「命」是「我」

的別名, 「我」不離身心,以身為我,身死而「我」亦無,這近於唯物論的,是斷 見;如者,不信有前世後世。就「

而言,這就是「離蘊計我」 。

另一是「常見」 :亦即「命異身異」 ,以為「我」 (命)與身心(身)不同, 「我」

是身心之外的另一實體;身體死了,身外的「我」還是存在的,繼續流轉於生死 中。這是對「我」的常見,例如外道執有「神我」 。就「我」與老死的關係而言,

有關

與常見

項目 斷 常

命(我)與身

亦無

異身異 存 命即是身

以身為我 身死,則我

身死,我仍 我與老死 我即老死 老死屬我 我與蘊 即蘊計我 離蘊計我 理論名稱 順世論 神我論

資料來源:整

81),《如來藏之研究》,頁42、(1984)

《空之探究》,頁84。

流行,主張眾生不但有如來的智慧,而且具 有與

理自印順的四本著作:(1944),《性空學探源》,頁67、(1947),

《中觀今論》,頁87、(19

(二)我、如來藏、佛性

如來藏說認為:眾生是有我的,我就是如來藏,也就是佛性。在眾生身中有 如來藏、我,這與神教的神我思想相近。在印度世俗語言中,如來與我同義,眾 生身中是有如來(我)的,但是就像人還在母胎中,尚未出生而已;眾生有如來 藏,就是眾生有能成佛的佛性。更具體地說,眾生有佛那樣的智慧,如《華嚴經》

所說: 「如來智慧,無相智慧,無礙智慧,具足在於眾生身中…與佛無異」 ,後期 大乘如來藏經典在西元四世紀末已經

如來一般的相好莊嚴。 (註

93

因眾生的顛倒,未能顯發如來藏本具的清淨無漏功德智慧,所以成為眾生。

切實說來,如來才是真眾生;眾生也即是我的異名,非蘊處界的聚合體,如《不 增不減經》說: 「即此法身,過於恆沙無邊煩惱所纏,無始世來…往來生死,名為 眾生」 ;法身即眾生,因此眾生即是如來。如來自無始世來即流轉生死,始名眾生。

《央掘魔羅經》也說: 「一切眾生,皆有如來藏我」 。眾生即如來藏,佛在迷即成

92 印順(1947),《中觀今論》,頁 87、作者(1981),《如來藏之研究》,頁 42、(1984)《空之探 究》,頁84。

93 印順(1987),《印度佛教思想史》,頁 400-401、作者(1981),《如來藏之研究》,頁 8。

(19)

眾生,眾生在悟即是如來。因此,如來藏與我義一致。如來藏為煩惱所蓋覆時,

近於小我,如離去煩惱,即成為大我,大我與小我的本體是無差別的。也就因為 這樣,佛說如來藏,才能攝引「畏無我句」的計我外道,歸信佛法。 (註

94

藏我, 「第一義諦、

眾生

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 ,也就是說,如來藏、佛性,與我是同一的。 (註

96

) 三、非我

此,印順強調:唯有佛陀「徹底的無我觀,

體見

」 ,也就是在一切處求「我」

都是

(三)如來藏「常樂我淨」中的「我」為傳統佛教所難信受

大般涅槃的四德,依如來、法身、涅槃、正法而安立,異名而同實, 《大雲經》

( 《大方等無想經》 )簡略說到: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其性無盡。…令諸眾生明見 佛性,得見如來常樂我淨」 ,認為如來常住大般涅槃,不同於二乘所見的入滅。如 來常住,所以一切眾生有佛性,一切眾生有佛性,佛性就是如來

界、如來藏、法身,四者是異名而同一實質的」 。 (註

95

「常樂我淨」中的「我」為傳統佛教所最難信受,因為佛陀一貫宣說「無我」,

三法印中「諸法無我」一印,是以「無我」來印定是否為佛法的,初期大乘《寶 積經》雖說「聖性」是常、是樂、是淨,還是說無我,但如來藏說的宏傳者,從 如來的常、樂、我、淨,說到一切眾生有如來藏我。如來與我,神教所說的梵與 我,不是非常類似嗎?佛法漸漸的進入「佛梵同化」的時代,如《大般涅槃經》

卷七(大正 12‧407)說:「佛法有我,即是佛性」、「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 眾

(一) 「無常」故苦,苦即非「我」

印度傳統婆羅教主張「梵我一如」說,如《奧義書》所傳達者,認為我與梵 同體,是常、是樂、是知,喜樂而常住不變,佛陀則正見到: 「色無常,無常即苦、

苦即非我,非我者即非我所」 、 「如是受.想.行.識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

非我者即非我所。」 ( 《雜阿含經》卷一,大正 2‧2)也就是說,人類身、心隨時 間生滅、變易,無法恆常不變,並且終歸於變壞、毀滅;既是無常而無法自由、

苦痛而無法主宰,就不能說是「我」 ,因 正理,才能得到解脫」 。 (註

97

(二) 「不是、不異、不相在」──五蘊非我,也不能離五蘊立我

佛陀以為:現實存在的眾生,如加以分別,只是五蘊、或六處、六界的總和。

印順強調:佛陀論證五蘊「不是我」 、 「不異我」 、 「不相在 不可得的,達到了「諸法無我」的定論。 (註

98

「神我」所計著的「我」 ,雖多少不同,而都是依於現實身心──「五取蘊」

94 印順(1972?),〈如來藏之研究〉,收錄於《以佛法研究佛法》,頁 319、作者(1981),《如來 藏之研究》,頁238。

95 印順(1981),《如來藏之研究》,頁 116-118。

96 印順(1981),《如來藏之研究》,頁 132-133。雖然如此,印順總結說:佛教是「為了適應印 度神教文化,為了誘化主張有我的外道們,使他們漸入佛法,所以方便的宣說如來藏我」,並 且肯定如來藏「指出眾生本有的清淨因,人人可以成佛的可能性。在修行上,不用向外馳求…

在宗教的實踐精神上,有著高度的價值!」見同書,頁130、139。

97 印順(1981),《如來藏之研究》,頁 44。

98 同上註,頁 43、4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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