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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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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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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實施計畫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11 月 5 日北市教中字第 11030993631 號函訂定 一、依據

(一)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35 條及第 37 條。

(二)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 6 條。

(三)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訂定應遵行事項第 3 點及第 6 點。

(四) 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二、目的

(一) 促進區域教育機會均等,鼓勵就近入學,或照顧偏遠地區及弱勢學生就學權益,滿 足學生適性入學需求,提供家長教育選擇機會。

(二) 開發學生多元能力,激發學生潛力,導引學生適性發展。

(三) 鼓勵學校發展校本特色,留住社區優秀學生,獲取學生家長之辦學特色認同。

三、實施原則

(一) 秉持學生信賴保護原則

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辦理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直升入學(及鄰近學校 直升)、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優先入學等優先免試入學管道予以 保留。詳見相關實施計畫與招生簡章。

(二) 強化學生就近與適性入學

105 學年度起本市部分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優先免試入學,引導本市高級中等 學校發展學校特色,落實學校本位課程發展,鼓勵學生就近與適性入學。

(三) 逐步落實免試入學精神

106 學年度起,試行部分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全面免試優先入學,不採計超額 比序項目,以利性向明確的學生及早定位。

四、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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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承辦學校:臺北市立育成高級中學。

六、招生學校: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如附表)。

七、招生學校申辦條件

(一) 近三年入學學生來源比例符合優先免試就近入學條件之本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如 附表)。

(二) 本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自行決定申請辦理,惟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35 條未接受政 府補助申請獨立招生之私立學校不得參與。

八、招生對象

(一) 為促進區域教育機會均等及保障在地學生就學權益,以本市國中應屆畢業生為主要 招生對象;連江縣應屆畢業生(納入招生對象)採外加方式入學。

(二) 本市國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民中學部)應屆畢業生,以 111 學年度基北 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學生多元學習表現資料上傳期限(111 年 3 月 18 日)前就 讀本市國中者為限(以「111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規範日 程為準)。

九、招生作業:由各招生學校聯合成立「臺北市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委員 會」,辦理相關招生簡章、工作進度及日程、招生名額、報名等事宜,另各招生學校自 行成立招生委員會辦理榜示、複查等作業。

十、招生名額

(一) 本市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於本局規定比率內提報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名額:

1. 公立高中:該校核定免試入學總名額之 5%至 30%。

2. 公立高職:該校核定免試入學總名額之 5%至 30%,並以各類科都有名額為原 則,各科提報名額不得高於該科核定免試入學名額 50%。

3. 有辦理校內國中部、毗鄰及鄰近國中學生直升入學者,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名額 比率以扣除直升入學名額後之免試入學總名額,作為名額計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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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於本局規定比率內提報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名額:

1. 以該校核定免試入學總名額之 5%至 30%。

2. 高職或一校多科者,以各類科都有名額為原則,各科提報名額不得高於該科核 定免試入學名額 50%。

(三) 各招生學校實際招生名額,應由各校招生委員會依據上開原則決議,函報本局核 定。

(四) 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名額,每校各提供 1 名外加名額予連 江縣國中應屆畢業生報名選填。

十一、 招生方式

(一) 本市 111 學年度優先免試入學分二類型辦理,第一類係由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參與辦 理全面免試優先入學,第二類則係由公立及部分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參與。

(二) 本市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自行決定擇一類申請辦理,惟依高級中等教育法第 35 條未 接受政府補助申請獨立招生之私立學校不得參與。

(三) 第一類(參與學校如附表)

1. 申請第一類之各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人數未超過各該招生學校(科) 核定之招生名額者,全額錄取。

2.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第一類優先免試入學遇有超額情形時,不採計超額比 序項目,而係採現場抽籤方式決定撕榜順序。相關抽籤及撕榜流程與方式由 簡章另訂之。

(四) 第二類(參與學校如附表)

1. 申請第二類之各招生學校所提名額包含在免試入學總名額內,錄取方式、超 額比序項目及順次應依據「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辦理。

申請人數未超過主管機關核定優先免試入學之招生名額,則全額錄取;若超 過主管機關核定之招生名額,即依據前開作業要點所訂定之比序項目進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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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依比序順次優先取得分發資格。

2. 優先免試入學採單一志願之報名原則,「志願序」積分均以 36 分計分。

3. 各招生學校以招生名額 2 倍公告分發序名單,學生按照學校公告之分發序,

於簡章規定時間至指定地點依序辦理現場登記、撕榜、報到等作業。

(五) 其他特殊身分學生外加名額(含原住民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僑生、蒙藏生、政府 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及退伍軍人等法律授權訂定升學優待辦 法之特種生),皆以各招生學校核定優先免試入學名額乘以 2%,其計算遇小數點 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六) 各招生學校未足額錄取、未報到及報到後放棄之名額,所餘名額應納入「111 學年 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辦理。

十二、 報名原則

(一) 本市國中應屆畢業生可於第一類及第二類中擇定一校報名。惟第一類錄取且未於期 限內聲明放棄者,不得報名第二類。

(二) 已於直升入學管道錄取且報到之學生,應於招生簡章規定期限內書面聲明放棄後,

始得報名參加本管道招生,倘已向就讀國中提出本管道報名申請者,則自動放棄申 請資格。

十三、 辦理日程及工作項目 (一) 第一類

日期 工作項目

111 年 5 月 23 日(一)9 時至 111 年 5 月 24 日(二)17 時

優先免試入學報名

111 年 5 月 26 日(四)9 時至 12 時 優先免試入學集體報名作業(國中至承辦學校送 件)

111 年 5 月 30 日(一)11 時 公告優先免試入學報名結果 111 年 5 月 31 日(二)9 時至 10 時 優先免試入學登記

111 年 5 月 31 日(二)10 時 優先免試入學公開抽籤、撕榜、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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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工作項目

111 年 6 月 13 日(一) 8 時至 12 時 優先免試入學報到學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申請

111 年 6 月 13 日(一) 15 時至 16 時 招生學校上傳已報到且未放棄名單 備註:實際辦理日程以簡章公告為準。

(二) 第二類

日期 工作項目

111 年 6 月 10 (五) 寄發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並開放網路查詢(上午)

(時間以 110 年國中教育會考簡章公告為準) 111 年 6 月 6 日(一)8 時至

111 年 6 月 13 日(一)17 時 優先免試入學報名

111 年 6 月 16 日(四)9 時至 15 時 優先免試入學集體報名作業(國中至承辦學校送件)

111 年 6 月 17 日(五)13 時 優先免試入學高中職資料檢核與審查作業 111 年 6 月 20 日(一)11 時 優先免試入學公告分發序

111 年 6 月 21 日(二)9 時至 12 時 優先免試入學登記、撕榜、報到 111 年 6 月 21 日(二)13 時至 15

優先免試入學報到後聲明放棄錄取資格截止

111 年 6 月 21 日(二)16 時至 17 時

招生學校上傳已報到且未放棄名單

備註:

(一)實際辦理日程以簡章公告為準。

(二)連江縣國中應屆畢業生報名等作業時程,由連江縣政府教育處另行訂定之。

十四、 其他

(一)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服務學習時數由渠等設籍之國中依「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 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進行採計。

(二) 原住民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蒙藏學生、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境外優秀科 學技術人才子女、僑生及退伍軍人等法律授權訂定升學優待辦法之特種生,依相關 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辦法辦理。

(三) 轉學生參加優先免試入學時,其比序項目,由新轉入學校或本市優先免試入學委員 會就其轉出(原就讀)國中原有之學習表現或紀錄加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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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凡錄取且報到之學生,應於招生簡章規定期限內書面聲明放棄後,始得報名參加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或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招生。

(五) 連江縣國民中學(含國民中小學國中部)應屆畢業生採外加名額方式辦理,相關報 名、比序及錄取等作業方式,由連江縣政府教育處另行受理並公告之。

十五、 預期效益

(一) 落實社會公平正義及教育機會均等,保障本市及連江縣國中學生學習多元選擇權。

(二) 支持學校發展校本特色,留住社區優秀學生,獲取學生家長之辦學特色認同。

十六、 本計畫經本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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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臺北市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學校一覽表 第一類(私立學校) 第二類(公立學校)

編號 招生學校名稱 編號 招生學校名稱

1 協和祐德高中 8 西松高中※

2 大誠高中 9 中崙高中※

3 景文高中※ 10 永春高中

4 滬江高中 11 和平高中※

5 金甌女中 12 大直高中※

6 強恕高中 13 明倫高中

7 幼華高中※ 14 成淵高中※

8 泰北高中※ 15 華江高中

9 南華高中 16 大理高中※

10 志仁高中 17 景美女中

11 普林思頓高中 18 萬芳高中※

12 喬治高職 19 南港高中※

13 稻江護家 20 育成高中

14 惇敘工商 21 內湖高中

15 稻江商職 22 麗山高中

16 開南高中 23 南湖高中

17 開平餐飲(日間部及進修部) 24 陽明高中※

18 東方工商 25 百齡高中※

26 復興高中

第二類(私立學校) 27 中正高中

編號 招生學校名稱 28 松山家商

1 達人女中※ 29 松山工農

2 大同高中 30 大安高工

3 文德女中 31 木柵高工

4 衛理女中※ 32 南港高工

5 靜修高中※ 33 內湖高工

6 方濟高中※ 34 士林高商

7 華興中學※

註 1:※表示該校現有辦理直升入學

註 2:學校辦理名單以「臺北市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優先免試入學簡章」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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