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法務部 調查局調查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 人員、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
代號: 10840 40540
全一張
(正面)
考 試 別: 司法人員、調查人員 等 別: 三等考試
類 科 組: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財經實務組 科 目: 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考試時間 :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請接背面)
一、A、B 皆為股票已經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A 公司、B 公 司),A 公司持有 B 公司 40%之股份,A 公司為 B 公司之法人董事,且在 B 公司 7 席董事中指派有 3 席。A 公司基於統合資源及提升營運效率需要,有意進行併購 B 公司,民國 104 年 3 月 15 日起開始委託財顧公司進行評估作業,並委託法律事務所 擔任國內外反托拉斯法評估及申請,亦委任會計師就收購價格合理性出具獨立專家 意見書及證券公司擬進行公開收購股務作業。嗣 A 公司將於民國 104 年 3 月 30 日下 午 2 時至 3 時,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公開收購案,並於同日下午 6 時 30 分,上傳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預定收購 B 公司 4,500 萬股普通股,收購對價為每股新臺幣(以 下同)30 元」。A 公司負責併購案之執行長甲於民國 104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 時至理 髮店理髮時,理髮師乙因甲正以行動電話與同事談論公事,隱約聽見甲正密聲提及
「合併或收購 B 公司」、「要去 B 公司開會」等談話內容,即於當日上午 10 時 30 分 至 11 時間,透過電話委託證券商以每股 20 元之價格先後接續買進 B 公司股票,共 成交 5 萬股。前開併購案於民國 104 年 3 月 30 日下午 6 時 30 分公開後,乙隨即於 民國 104 年 4 月 8 日,將所持有之 B 公司股票以每股 30 元全數賣出,所得股款 150 萬元。試說明甲、乙是否構成違反證券交易法之犯罪?(25 分)
二、A 為經營觀光類業務之股份有限公司,且股票已在櫃檯買賣中心買賣(以下簡稱 A 公司) ,公司董事共 7 席,董事長甲及董事乙、丙、丁共持股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 數 60%。為因應景氣及轉型為電動汽車業之需要,考慮現金增資,惟 A 公司股價一 直未有好表現,最近半年以來每股股價都維持在新臺幣(以下同)6 元以上左右,故 A 公司擬採私募之方式,在章程所定資本額範圍內,由董事會提案經股東會決議後 由董事長甲安排符合私募對象資格條件之董事長自己及董事乙、丙、丁等人認股,
每股股價 2 元,每人認購 4,000 萬元,共籌集 1 億 6,000 萬元資金,並依規定時間程 序向主管機關申報備查。甲、乙、丙、丁於取得持股後於第二十個營業日即以每股 股價 5 元將所認之前述私募股票私下出售予符合資格條件之自然人戊,各自獲利 6,000 萬元。試檢具理由說明下列問題:
本案之私募過程是否有違反法令規定?董事甲、乙、丙、丁應負如何之法律責任?
(15 分)
甲、乙、丙、丁之轉讓行為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法之規定?轉讓之法律責任與效果
如何?(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