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三等考試 類 科:環保行政
科 目: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
考試時間: 2小時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得以本國文字或英文作答。
代號:32680 頁次:1-1
一、請說明 CEMS(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及其資料之應用。
(25分)
二、請說明碳循環、氮循環及有碳氫化物參與之光化學循環。(30分)
三、請說明排放清冊及其應用。(25分)
四、請定義原地噪音,並說明機動車輛噪音防制設備包括那些?(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