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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學年度 學士班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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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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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9 學年度

學士班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簡章

原住民文化產業與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族專班

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01 日

本校 109 學年度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通過 編印單位:教務處招生組

地址:545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 1 號 教務處招生組電話:049-2918305 教務處招生組傳真:049-2913784

(2)

目錄

重要日程表……… 3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4

登錄網路報名資料輸入範例………7

壹、修業期限……… 8

貳、報考資格………8

參、學系分則…………… 9

肆、報名……… 10

伍、考試……… 13

陸、錄取……… 13

柒、預定放榜時間………14

捌、成績複查………14

玖、報到、註冊、入學 ………14

拾、放棄錄取資格………15

附錄

一、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摘錄) ………16

二、報名費優待申請表 ………20

三、需造字回覆表………21

四、報名費退費申請表 ………22

五、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23

六、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24

七、報名資料專用信封封面………25

八、變更資料申請表……… 26

九、考生申訴書 ……… 27

十、校園導覽圖………28

十一、交通及住宿相關資訊………29

(3)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109 學年度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表

時程 重要訊息

108.11.01(五)起 公告並開放簡章免費下載 108.11.04 (一)至

109.02.21(五)

受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書面申 請報名費全免或減免十分之六 108.11.29(五)9 時至

109.03.02(一)下午 3 時 30 分止 申請銀行繳款帳號及繳費 108.11.29(五)10 時至

109.03.02(一)下午 5 時止 網路報名 109.03.02(一)截止(郵戳為憑) 書面資料繳交

109.03.09(一) 下載列印准考證並公布面試順序 109.03.13(五)至 03.15(日) 面試

109.03.20(五) 放榜 109.03.31(二)截止 成績複查

109.04.24(五) 正取生寄回錄取報到回條截止日 (以郵戳為憑)

109.06.19(五) 正取生放棄錄取資格截止日(以郵 戳為憑)

109.08.31(一) 備取生遞補截止日

本表所列各項日程如有變動,以本校招生委員會公告為準。

(4)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一、上網免費下載簡章(下載網址:https://exam.ncnu.edu.tw/) 二、報名程序

步驟 注意事項

1 上網申請繳費帳號

1.開放時間:108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00 起至 109 年 3 月 2 日下午 3:30 止。

網址:https://exam.ncnu.edu.tw/→選擇「原住民族專班 單獨招生」→「1.申請銀行繳款帳號」

2.申請低收入戶報名費用全免(中低收入戶報名費減免十分之 六)者,請勿申請帳號繳費,須依簡章第 10 頁,肆、報名之 說明四辦理。

3.申請繳費帳號完成後,將於電腦螢幕上立即顯示帳號,並回 傳至考生電子郵件信箱。

2 繳交報名費 600 元

1.繳費時間:108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9:00 起至 109 年 3 月 2 日下午 3:30 止。(需先繳費方可報名)

2.繳費方式:(不受理現場繳費及劃撥繳費)

(1)持第一銀行金融 IC 卡至第一銀行自動櫃員機繳費 步驟:插入金融 IC 卡→輸入密碼→選擇「繳費」→輸入 存戶編號【即申請之銀行繳款帳號 16 碼】→輸入繳款金 額 600 元→確認輸入無誤完成轉帳→列印交易明細表備 查。

(2)使用其他金融機構具跨行轉帳功能之自動櫃員機繳款 (需付手續費)

步驟:插入金融 IC 卡→輸入密碼→選擇其他服務→選擇 跨行轉帳→輸入銀行代號 007→輸入轉帳帳號【即申請之 銀行繳款帳號 16 碼】→輸入繳款金額 600 元→確認輸入 無誤完成轉帳→列印交易明細表備查。

(3)至第一銀行總行或分行繳費(偏遠地區同學請儘早繳 費,以利銀行即時傳送繳費資料)

請攜帶銀行繳款帳號臨櫃繳款,填寫『專用存款憑條』(請 見範例),【戶號:已申請之銀行繳款帳號(16 碼),戶名: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招生報名 403 專戶】,金額:600 元。

為確保考生權益,繳費最後一日(109 年 3 月 2 日)請勿臨 櫃繳款,以免由於各行庫人工作業延誤影響報名。

3.每日晚上 10:00 至次日上午 9:00 為第一銀行批次作業時 間,銀行系統無法即時處理該時段轉帳資料,請考生切勿在 該時段執行轉帳作業,否則須於隔日上午 10:00 後方可上 網報名。

(5)

步驟 注意事項

3 上網輸入報名資料 1.開放網路報名起迄時間:108 年 11 月 29 日上午 10:00 起至 109 年 3 月 2 日下午 5:00 止。(需先繳費方可報名) 網址:https://exam.ncnu.edu.tw/→選擇「原住民族專班 單獨招生」→「2.網路報名」

2.繳費成功 1 小時後,始得上網輸入報名資料。

3.使用銀行繳款帳號及網路報名密碼(即申請銀行繳款帳號時 自行設定之網路報名密碼)上網輸入報名資料,輸入完成 後,按下「確認無誤送出資料」按鈕,並執行報名資料確認 動作。

4.請留下正確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若上述資料錯誤,致 權益受損,後果考生自負。

4 產生「網路報名流水

碼」

1.完成步驟 3 確認動作後,產生「網路報名流水碼」,即完成 網路報名手續。

2.電腦螢幕會立即顯示流水碼,並回傳至您的電子郵件信箱,

請記下您的網路報名流水碼(1~4 位阿拉伯數字),此為完成 網路報名之憑證。

5 再上網確認資料 經系統要求「確認」資料無誤後,請跳出畫面,再次以繳款帳 號及密碼上網查詢報名資料檢視無誤後,另存檔案並列印留 底。網址:https://exam.ncnu.edu.tw/→選擇「原住民族專 班單獨招生」→「3.查看網路報名資料(列印網路報名表)」

6 繳交報名表件

請列印網路報名表連同規定之表件裝袋,並貼上附錄七「專用 信封封面」,於 109 年 3 月 2 日前(郵戳為憑)寄至本校原住民 文化產業與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族專班。

※專用存款憑條範例:

(6)

三、其他事項:

(一)請考生妥善保存銀行繳款帳號、自行設定之網路報名密碼及報名流水碼,俾利後續 提供各項網路查詢服務。

(二)考生本人無金融卡,可委託他人代為轉帳繳費,繳費後請保留繳費收據或交易明細 表(採 ATM 轉帳者,請詳細核對是否扣款成功)。

(三)網路報名有任何問題,可於報名期間內(108 年 11 月 29 日至 109 年 3 月 2 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來電洽詢,電話:(049)2910960 轉 2231-2233。

(7)

登錄網路報名資料輸入範例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109 學年度學士班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 報名基本資料輸入作業

您剛剛填寫的資料如下,如有缺字是造字問題請填寫〔需造字回覆表〕傳真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049)2913784】,

如果正確無誤您可以列印或另存網頁備查:(標示 * 之欄位請務必填寫)

*姓名: 李念純

*身分證號: A222222222

*性別: 女

*族群別: 阿美族

*出生年月日(民國): 民國 90 年 1 月 1 日

*通訊地址: 545 南投縣埔里鎮研一路 1 號 (地址請輸入 109 年 9 月底前掛號可收件之完整地址)

*戶籍地址: 545 南投縣埔里鎮研一路 1 號 連絡電話: 049-2999999

*行動電話: 0999999999

*E-mail: 123@yahoo.com.tw (電子郵件請輸入正確,以利回傳報名訊息)

*最高學歷(力)代碼: 1.高中畢業(含應屆畢業生)

*最高學歷(力)學校: 509 國立埔里高工 (學校代碼如無符合之校名,請點選「其他」並輸入完整校名)

*畢肄業年月: 民國 109 年 6 月 (應屆畢業生一律填寫 109 年 6 月)

*畢肄業否: 畢業

*緊急聯絡人姓名: 李心寬 緊急聯絡人電話: 049-2999999

*緊急聯絡人行動電話: 0987654321

身心障礙考生類型:

備註 上述資料是否需要造字:

※登錄報名之資料應與考生實際身分資料相符,務請詳實輸入,如有輸入錯誤或不符,致影響考生權益,其責 任由考生自負。

※請於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後,再次上網檢查報名資料是否正確無誤,以確定完成報名。如有更名、地址變更或 其他資料需更正(例如:學歷、畢肄業情形、畢肄業年度…等)時,請依簡章附錄八之申請表填妥後,儘速 傳真或掛號郵寄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更正,以維權益。

(8)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109 學年度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簡章 壹、修業期限

修業期限 4 年,依本校學則得延長修業年限 1 學期至 2 學年。

貳、報考資格

一、報考資格:

凡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符合入學大學 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資格,並具有原住民身分者,得報名參 加本招生考試,經公開招生錄取後入學修讀學士學位。原住民身分認定 依原住民身分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報考資格」注意事項:

(一)報考生報名資格不符規定,或所繳證件及資料有假借、冒用、偽 造、變造或入學考試舞弊等情事,在錄取後未註冊前查覺者,取 消其錄取資格;註冊入學後查覺者,即開除學籍,且不發給與修 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始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 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情節重大者移送司法單位審理。

(二)凡因操行成績不及格、違反校規而受學校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處 分者,不得報考。

(三)以任何身份報考本招生考試之考生(如退伍軍人)皆無加分之優 待。

(四)考生報名資料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提供本次招 生及相關統計研究處理使用,錄取生資料並轉為學籍資料處理使 用。

(9)

參、學系分則

※實際招生名額以教育部核定為準

班別 原住民文化產業與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族專班

招生名額 50 名

考試項目

考試項目 說明

審查資料 (35%)

1.網路報名表。

2.學歷證書影本(應屆畢業生須繳交學生證影本)。

3.原住民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高中(職)歷年成績單正本。

5.自傳(含報考動機及學習規劃)。

6.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以考生高中、職(含)

以上時期競賽成果及參加社團或其他優異表現之證 明文件等為限。)

※此項備審資料請於 109 年 3 月 2 日前(以郵戳為 憑)寄出,逾期不予受理,所繳交資料概不退件。

面試 (65%)

1.面試日期:109 年 3 月 13、14、15 日(星期五、

六、日)

2.面試地點:本校人文學院 203 室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 1 號)

※面試相關資訊於 109 年 3 月 9 日公告於本校原民 專班網頁。

總成績計算方式 審查成績×35%+面試成績×65%

同分參酌順序 1.面試 2.審查資料

備註

1.如有任一項為零分或缺考則不予錄取。

2.除正取生外,得列備取生若干名,名額由招生委員會決定。

3.考生考試成績達最低錄取標準之人數不足招生名額時,得檢具 理由,提送招生委員會核定後,不足額錄取,並不得列備取生。

考生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即使尚有缺額,亦不予錄取。

4.聯絡電話:049-2910960 轉 2581 范小姐;

Email:hsyf@mail.ncnu.edu.tw

5.本專班網址:http://www.indigenous.ncnu.edu.tw/

(10)

肆、報名

一、申請銀行繳費帳號(16碼)

開放期間:自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09年3月2日(星期一) 下午3時30分止。

二、報名費繳費(不受理現場繳費及劃撥繳費) (一)報名費:新臺幣600元整。

(二)繳費期間:自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09年3月2日(星期 一)下午3時30分止。

(三)考生本人無金融卡,可委託他人代為轉帳繳費。請務必輸入考生申請 的「銀行繳款帳號」(16碼),完成繳費手續。

(四)若因報名費不足、帳號寫錯或ATM轉帳未成功而延誤報名,責任由考生 自負。

三、一律採用網路報名(繳費成功1小時後,始可上網輸入報名資料) (一)報名期間:108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至109年3月2日(星

期一)下午5時止(須先於109年3月2日下午3時30分前上網申請銀行 繳款帳號(16碼)並繳費成功後始得進行網路報名)。

(二)報名網址: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招生報名網頁

https://exam.ncnu.edu.tw/→選擇「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

「3.網路報名」。

(三)報名程序請參閱本簡章第4頁「網路報名作業流程」及第7頁「登錄 網路報名資料輸入範例」。

四、低收入戶考生得申請報名費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得申請報名費減免十 分之六:

(一)申請資格:凡報考本招生考試之考生係臺灣省、臺北市、高雄市、

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所界定 之低(中低)收入戶者。

(二)低收入戶考生及中低收入戶考生之證明文件,均須內含考生之姓名 及身分證號,且在報名截止日仍有效。證明文件如未含考生姓名、

身分證號者,應加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可資證明之文件影本。

清寒證明非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不符優待報名費規

(11)

定。

(三)申請期間:108 年 11 月 04 日至 109 年 2 月 21 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填妥簡章附錄二之「報名費優待申請表」,連同低(中低)收入戶證

明文件正本,掛號寄至 54561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 1 號「國立暨南 國際大學教務處招生組」審查,逾期寄件者概依一般生處理;如經 審查不符者視同一般考生,報名費不予優待。

(五)本校將於接到申請後 3 天內以電子郵件通知審查結果,經審核通過 之考生,請依核覆之帳號及密碼,於報名截止前依「網路報名作業 流程」之步驟完成報名作業(經審核通過報名費減免十分之六之考 生,須先於 109 年 3 月 2 日下午 3 時 30 分前依核覆之繳費帳號,

完成繳交十分之四報名費 240 元後始得進行網路報名)。

五、報名應繳資料:

(一)列印網路報名表:

請至本校網路報名系統網址:https://exam.ncnu.edu.tw/→選擇

「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3.查看網路報名資料(列印網路報 名表)」,並貼牢三個月內正面半身脫帽二吋相片(相片背面請註 明姓名)。

(二)資格審驗證明文件:

1.學歷證書影本:

(1)應屆畢業生須繳交學生證影本(已蓋高三上學期註冊章)。

(2)已畢業生繳交畢業證書影本。

(3)以同等學力報考者,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影本(請參閱附錄一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2.原住民證明文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繳交考生本人全 戶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以證明原住民身分。繳交 戶口名簿影本者,其記事欄應全部謄錄,若戶口名簿上未記載

「原住民」身分戳記或記載不詳者,應繳交戶籍謄本證明。如 未與其生父母同居一戶或生父母已死亡者,應加繳其生父母戶 籍謄本影本乙份,並須記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

字樣。

(12)

(三)審查資料:

1.高中(職)歷年成績單正本(須蓋有教務處戳章)。

2.自傳(含報考動機及學習規劃)。

3.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以考生高中、職(含)以上時期競 賽成果及參加社團或其他優異表現之證明文件等為限,請以影 本繳交(如寄正本遺失恕不負責)。

六、寄交表件:

(一)報名應繳資料請依「報名資料專用信封封面」上所列順序由上而下 整齊夾妥裝入信封內。

(二)寄件日期:109 年 3 月 2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不予受 理,原件退回),務請於寄件截止日期前以掛號寄出。

※如欲以民間快遞業務(如宅急便、宅配通等)寄送者,須於 109 年 3 月 2 日下午 5 時前送達原民專班辦公室,逾期一律退件,不 予受理。

(三)如報名應繳資料過多,請另行包裝,並將「報名資料專用信封封面」

填妥後,黏貼於自備之紙箱上以掛號寄出。

(四)所繳交之各種文件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七、報名注意事項:

(一)考生輸入報名資料之電話號碼、E-MAIL 及通訊地址(請輸入 109 年 9 月底前掛號函件可收件地址)應正確無誤,以免因無法聯絡或投 遞而權益受損;登錄報名資料若遇需造字時請將該字以「*」表示,

並填寫需造字回覆表(如附錄三),將表格傳真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傳真電話:049-2913784)。

(二)考生繳交報名費後,除資格不符、逾期報名、未完成報名程序或重 大事故得申請退還外(但須扣除作業處理費 300 元,餘數無息退 還),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所繳報名費。符合退費條件者,

須於 109 年 3 月 13 日前填妥「退費申請表」(如附錄四),向本校 教務處招生組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八、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一)通過本校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報名資格審查者,始得參加面試。

(二)考生可於 109 年 3 月 9 日上網查詢「參加面試考生名單」,本校網

(13)

址 https://www.ncnu.edu.tw/ncnuweb/,點選「招生入學」。

九、考生請於 109 年 3 月 9 日起至本校報名網址

(https://exam.ncnu.edu.tw/) 下載列印准考證,並詳加核對准考證上 各欄資料,妥為保存,本校將不另行寄發。若有疑問應向本校教務處招 生組提出,以免影響權益。洽詢電話:(049)2918305。

伍、考試

一、考試分審查資料及面試。

二、面試

(一)日期:109 年 3 月 13 日至 15 日(星期五至星期日)。

(二)面試地點:本校人文學院 203 室。

(三)考生於面試當日於規定時間內,持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或 以有效期限內之護照、居留證、駕照或附加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 正本代替)辦理報到,其餘證件概不受理。若經發現身分與報名資 料不符,則不准應試,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為維持考試公平性,請考生務必依規定時間準時報到,已屆面試時 間經唱名 3 次仍未到者,取消面試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 措施。

三、考試成績計算,依考試項目別所訂之審查資料、面試項目,以原始得分 佔考試總成績比例計算之分數加總,總成績=(審查資料分數×35%)+

(面試分數×65%)。成績取至小數第二位,小數第三位以後四捨五入。

考試總成績相同時,以考生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排名;面試成績仍相同 時,則以審查成績高者優先排名。若各考試項目成績相同時,則併列錄 取。

陸、錄取

一、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校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委員會訂定,最低錄取標準 以上之非正取生,得列為備取生。如正取生報到後有缺額時,由備取生 依考試總成績高低遞補。

二、考生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有名額,亦不予錄取。

(14)

三、考生考試成績如有任何一單項零分(缺考以零分計)或不予計分,即使 考試總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標準,亦不予錄取。

柒、預定放榜時間

一、預定放榜日期:109 年 3 月 20 日(星期五)

二、公布方式:正取生除以掛號函件寄送通知外,並以下列方式公布 (一)公告於本校行政大樓教務處公告欄。

(二)本校教務處招生資訊網「最新消息」。

三、考生之考試成績及錄取通知書一律以掛號寄發,考試成績及錄取通知書 請自行妥善保存。

四、不受理電話查榜。

捌、成績複查

一、欲複查成績之考生,請填妥本簡章附錄五「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成績 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連同考試成績單影本及複查費,每一考試項目 伍拾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並將回郵信封貼足 回郵郵資,於 109 年 3 月 31 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54561 南投縣 埔里鎮大學路1號本校教務處招生組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成績複查以一次為限。

三、複查結果若因增減分數而錄取情形有異動者,考生不得提出異議。

四、如對複查結果、本項招生其他試務工作有異議或有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之 疑慮,得於錄取名單公告後 30 天內以書面向本校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 生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訴書(如附錄九)內應寫明考生姓名、准考證號 碼、申訴之事實與理由、申訴目的及聯絡方式,並提出佐證資料供招生 委員會參考,招生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正式答覆。

玖、報到、註冊、入學

一、報到時間:

(一)正取生:

應於 109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將「錄取報到回條」

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通信報到,逾期未寄回者視同放

(15)

棄錄取資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報到,其缺額由備取生遞 補。

(二)備取生:

1.正取生報到後如有缺額,依備取名次順序,以掛號通知備取生依 規定時間內寄回「遞補報到回條」,逾期未寄回者視同放棄遞補資 格,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報到。

2.備取生遞補作業至招生名額足額或至 109 年 8 月 31 日止。

二、錄取生於報到後,仍須依規定完成註冊入學手續,否則取消入學資格。

三、錄取生所繳學經歷證明文件,如有假借、冒用、偽造、變造或入學考試 舞弊等情事,在錄取後未註冊前查覺者,取消其錄取資格;註冊入學後 查覺者,即開除學籍,並不發給與修業有關之任何證明文件;畢業後始 查覺者,除依法追繳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取消畢業資格。

四、新生因應徵召服兵役、懷孕、分娩、撫育三歲以下子女、重大疾病或其 他特殊事故不能依限入學者,得於該學期開始上課日之前檢具申請書及 相關證明文件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核准者毋須繳納任何費用。

保留入學資格年限,除應徵召服兵役者依其法定役期期滿退伍辦理後備 軍人報到後三個月為限,及懷孕、分娩或撫育三歲以下子女者依其實際 需要外,均為一學年。

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以一次為限。經核准保留入學資格者,應於保留入學 資格年限屆滿之次學年度,依該學年度新生之入學規定重新入學,未依 規定重新入學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

五、錄取生如有其他入學考試舞弊情事,經有關學校查證屬實,或判刑確定 者,取消入學資格。

拾、放棄錄取資格

正取生報到後如欲放棄錄取資格,應填妥本簡章附錄六「放棄錄取資格聲 明書」,經家長(或監護人)簽章後,於 109 年 6 月 19 日前(郵戳為憑)

以限時掛號郵寄方式向本校聲明放棄錄取資格。(地址:54561 南投縣埔里 鎮大學路1號教務處註冊組收)

拾壹、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及本校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

委員會之決議辦理。

(16)

附錄一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摘錄)

民國 107 年 06 月 02 日 第 1 條

本標準依大學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一 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一、高級中等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休學、退學或重讀二年以上,持 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 或休學證明書。

(二)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持有 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 休學證明書。

(三) 修滿規定年限後,因故未能畢業,持有學校核發之歷年成績單,或附歷 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二、五年制專科學校及進修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持有修業證明書、轉 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

(二) 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期間,因故休學或退學,或修滿規定年限,因故未 能畢業,持有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並檢附歷年成績 單。

三、依藝術教育法實施一貫制學制肄業學生,持有修業證明者,依其修業情形 屬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準用前二款規定。

四、高級中等學校及職業進修(補習)學校或實用技能學程(班)三年級(延 教班)結業,持有修(結)業證明書。

五、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通過,持有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高級中等 學校或專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

六、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七、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八、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

九、下列國家考試及格,持有及格證書: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一等、二等、三等、四等特種考試及格。

(二)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十、持大陸高級中等學校肄業文憑,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並有第

(17)

一款所列情形之一。

十一、技能檢定合格,有下列資格之一,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一)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 驗五年以上。

(二)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 驗二年以上。

(三)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士證。

十二、年滿二十二歲,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四十學分以上,持有 學分證明:

(一)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學分班課程。

(二)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

(三)空中大學選修生選修課程(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

(四)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教育部認可之專科以上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學 分課程。

(五)專科以上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十三、年滿十八歲,且修習下列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一百五十學分以上,持有 學分證明:

(一)職業訓練機構開設經學校主管機關認可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職業繼續 教育學分課程。

(二)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繼續教育學分課程。

十四、空中大學選修生,修畢四十學分以上(不包括推廣教育課程),成績及 格,持有學分證明書。

十五、符合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第 二項規定。

第 3 條 (略) 第 4 條 (略) 第 5 條 (略)

第 6 條 曾於大學校院擔任專業技術人員、於專科學校或高級中等學校擔任專業及技術 教師,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第二條、第 三條及前條所定新生入學考試。

第 7 條 (略) 第 8 條 (略)

第 9 條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高級中等學校學歷,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 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

(18)

業生,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但大學應增加其畢 業應修學分,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畢業年級高於相當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肄業 生,修滿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修業年限以下年級者,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 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學士學位,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 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得準用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專科以上學校畢(肄)業學歷,其畢(肄)業學校經教育 部列入參考名冊或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且入學資 格、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我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並經大學校級或聯 合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得準用第二條 第二款、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二 項與第三項第一款、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 辦理。

持前項香港、澳門學校副學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或高級文憑及歷年成績 單,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科技大學、技術學院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第五項、前項、第十項及第十二項所定國外或香港、澳門學歷(力)證件、成 績單或相關證明文件,應經我國駐外機構,或行政院在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 機構驗證。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公布生效 後,臺灣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之 大陸地區人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肄)

業學歷,且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得準用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 至第四款、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辦理:

一、其畢(肄)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認可名冊,且無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 八條不予採認之情形。

二、其入學資格、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

並經各大學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

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肄)業學歷,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

得準用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學士學位,其畢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參考名冊或為當地國 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且入學資格、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 我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 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或持大陸地區學士學位,符合大陸地區學歷 採認辦法規定者,修習第四條第三項第二款之不同科目課程達二十學分以上,

(19)

持有學分證明,得報考學士後學士班轉學考試,轉入二年級。

持前三項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肄)業學歷報考者,其相關學歷證件及成 績證明,應準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相當於高級中等學校程度成績單、學歷(力)證件,及經 當地政府教育主管機關證明得於當地報考大學之證明文件,並經大學校級或聯 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包括二年制學士 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但大學得視其於國外或香港、澳門之修業情形,增 加其畢業應修學分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第 10 條 軍警校院學歷,依教育部核准比敘之規定辦理。

第 11 條 本標準所定年數起迄計算方式,除下列情形者外,自規定起算日,計算至報考 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一、離校或休學年數之計算:自歷年成績單、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 證明書所載最後修滿學期之末日,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二、專業訓練及從事相關工作年數之計算:以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之證明上所 載開始日期,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第 12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20)

附錄二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109 學年度學士班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

報名費優待申請表

考 生 姓 名 性 別 身 分 證 字 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通 訊 地 址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請務必填寫正確

聯 絡 電 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申請項目 □低收入戶報名費全免優待

□中低收收入戶報名費減免十分之六優待 應附證件

(不予退還)

1.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開立之低(中低)收入證明正 本。(一般鄰里長所核發清寒證明等證件,概不受理) 2.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審查結果 (考生免填)

□符合申請條件,得免繳報名費或減免十分之六報名費。

帳號:

密碼:

□不符合申請條件,應繳報名費

日期: 年 月 日 招生委員會章戳:

備 註

1.填妥本表,連同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正本,於 109 年 2 月 21 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54561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 號「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務處招生組」。

2.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本校將於接到申請後 3 天內以電子郵件通知,

請務必查收。考生應於報名截止前,依網路報名完成報名手續。

3.審查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逾期申請者,一概不予優待。

4.如有疑義請洽(049)2910960 轉 2231~2238 聯絡。

(21)

附錄三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109 學年度學士班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

需造字回覆表

考生姓名 性別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網路報名 流水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個人資料需造字部份請勾選並仔細填寫

□姓名 (需造字之字 )

□地址 (需造字之字 ) 例如:考生姓名-李小峯

請勾選ˇ姓名李小*(需造字之字峯)

備 註

1.各項欄位請詳細書明,網路報名流水號請務必填寫。

2.於上網進行報名時,需造字之字請先以「*」符號代替,否則 資料送出時會產生錯誤。

3.請於報名期間內上班時間,將本表格傳真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

(049)2913784。

4.如有疑義請洽(049)2910960 轉 2231~2238 聯絡。

(22)

附錄四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109 學年度學士班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

報名費退費申請表

姓 名 性 別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通 訊 地 址

聯 絡 電 話 (家): (行動):

申請退費事由(請勾選) 申請退費日期 應附證明文件

□報考資格不符

109 年 3 月 13 日前

(郵戳為憑)

1.退費申請表。

2.報名費繳費之交易明細表或繳費收 據正本。

3.考生本人帳戶之存摺正面影本。

□逾期繳費、重複繳費或溢繳

□已繳費,但未完成上網登錄 報名資料或未依規定於期 限內將應繳交資料寄達。

□因重大事故(天然災害或傷 病住院等)無法參加考試

自原因發 生之日 起 10 日內

1.退費申請表。

2.報名費繳費之交易明細表或繳費收 據正本。

3.考生本人帳戶之存摺正面影本。

4.重大事故證明(例如:天然災害里長 證明或傷病住院證明)

退費帳號

※須為考生本人帳戶,並務必檢附存摺正面影本。

備 註

1.填妥本表連同證明文件於規定期限內辦理退費(須扣除作業處理費 300 元)郵寄:54561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一號「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教務處招生組」

2.逾期申請者,一概不予退費。

3.如有疑義請洽(049)2918305 聯絡。

(23)

附錄五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109 學年度學士班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

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

考生姓名 准考證

號碼 聯絡電話

或行動電

申請複查 項目

複查回覆事項

回覆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查覆得分

申請日期 申請人

簽章

注意事項:一、一律以通訊方式辦理。

二、申請截止日:109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申請複查須附原成績單影本及複查費每科 50 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國立暨 南國際大學),並填妥本表複查項目欄,加粗框線內各欄位請勿填寫任何文字 否則不予受理。

四、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回郵郵資(未貼回郵者恕不受理),逕寄:54561 南投縣 埔里鎮大學路一號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務處招生組收。

五、審查資料及面試成績各以一科計。

(24)

附錄六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109 學年度學士班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考生 姓名

准考證

號 碼 性別 聯絡電話

及手機

本人自願放棄由『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考入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原住民文化產 業與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族專班之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委員會

考生簽章 家長或監護人

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教務處確認章戳

第一聯 本校留存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109 學年度學士班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考生 姓名

准考證

號 碼 性別 聯絡電話

及手機

本人自願放棄由『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考入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原住民文化產 業與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原住民族專班之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委員會

考生簽章 家長或監護人

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教務處確認章戳

第二聯 考生存查

注意事項:請填妥本聲明書,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放棄錄取資格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 由撤回。

(25)

附錄七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109 學年度學士班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

報名資料專用信封封面

報考人姓名: 電話:

地址:

報名流水碼:

54561 南投縣埔里鎮大學路 1 號

原住民文化產業與社會工作學士學位學程 原住民族專班 收

請依以上順序排列,以迴紋針夾妥裝入牛皮紙信封袋內寄出

1.報名表 4.高中(職)歷年成績單

2.學歷證件影本 5.自傳

3.原住民證明文件 6.其他資料

繳送期間:108 年 11 月 29 日起至 109 年 3 月 2 日止(郵戳為憑)

※未以掛號郵寄以致遺誤者,本校不予負責。

(26)

附錄八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109 學年度學士班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

變更資料申請表

考生姓名 報 名 流 水 碼 身分證字號 准 考 證 號 碼 聯 絡 電 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申請變更通訊地址 原 地 址

變 更後地 址

◎申請變更姓名(須附登載更名事項之戶籍謄本乙份)

原姓名 變更後姓名

◎申請變更其他項目 項 目 名 稱

更 正 內 容

考生身分證正面影本黏貼處 考生身分證反面影本黏貼處

注意事項:

一、本表可以掛號函寄本校教務處招生組,或傳真 049-2913784(傳真後務必電話確認)辦 理,未黏貼考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者,恕難受理。

(27)

附錄九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 109 學年度學士班原住民族專班單獨招生

考生申訴書

考 生 姓 名 准考證號碼 電子郵件信箱

聯 絡 電 話

(日): (夜):

(行動電話):

聯 絡 地 址 申訴事實與理由

申訴目的

佐證資料

備註:如對複查結果、本項招生其他試務工作有異議或有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之疑慮,得於錄 取名單公告後 30 天內填妥本表與准考證影本,如有佐證資料併寄至「54561 南投縣埔里 鎮大學路 1 號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招生組」或傳真 049-2913784。

(28)

附錄十

暨大校園導覽圖

(29)

附錄十一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交通及住宿相關資訊

一、開車

國道 1 號南下

大雅(中清路)交流道(174 km)下,往台中方向,右轉上中彰(74)

快速道路,至快官交流道,往南轉國道 3 號,往南投方向,至霧峰系 統交流道(214km)右轉匝道往埔里,向東行至愛蘭交流道(29 km)

下,左轉接台 14 線中潭公路,往魚池日月潭方向,約 10 分鐘即可抵 達暨大。

國道 1 號南下

台中(中港路)交流道(178 km)下,往台中方向,右轉上中彰(74)

快速道路,至快官交流道,往南轉國道 3 號,往南投方向,至霧峰系 統交流道(214 km)右轉匝道往埔里,向東行至愛蘭交流道(29 km)

下,左轉接台 14 線中潭公路,往魚池日月潭方向,約 10 分鐘即可抵 達暨大。

國道 1 號北上

王田交流道(189 km)下,過大肚橋,經彰興路約行 1km,右轉上快 官交流道,往南轉國道 3 號,往南投方向,至霧峰系統交流道(214 km)

右轉匝道往埔里,向東行至愛蘭交流道(29 km)下,左轉接台 14 線 中潭公路,往魚池日月潭方向,約 10 分鐘即可抵達暨大。

國道 3 號

南下北上均自霧峰系統交流道(214 km)處右轉匝道往埔里,向東行 至愛蘭交流道(29 km)下,左轉接台 14 線中潭公路,往魚池日月潭 方向,約 10 分鐘即可抵達暨大。

二、搭車

台北直達埔里

國光客運 台北西站(02)23119893 埔里站(049)2982131 高雄直達埔里

總達客運 高雄站(07)2358955 埔里站(049)2900388 台中-埔里

南投客運 台中站(04)22256418 埔里站(049)2984031 全航客運 台中站(04)22253155 埔里站(049)2421820 高鐵(台中站)-埔里

南投客運 台中站(04)36018665 埔里站(049)2984031 (於高鐵台中站第 5 出入口第 3 月台搭乘,每 30 分鐘一班)

以上車種抵達埔里終點站後,至國光客運埔里總站內轉搭暨大校車。

台灣好行(日月潭線)觀光巴士,從台中干城站行經台中火車站、高鐵烏日站、直達 暨大校園,約每小時一班。時刻表請參考本校網頁。

暨大校車時刻表:

請至本校首頁 https://www.ncnu.edu.tw/ncnuweb/→交通住宿→總務處交通資 訊網

三、住宿:詳見本校首頁 https://www.ncnu.edu.tw/ncnuweb/ 點選「交通住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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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二、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及報 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報到註冊作業

(二)報名方式:(免報名費)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