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朝陽科技大學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朝陽科技大學"

Copied!
2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應屆畢業生

畢業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休閒事業管理系

 

  適用 101 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2)

一、應屆畢業生規定:

• 應屆畢業生規定:

   

• 未修足學期數,但學分已修足欲畢業者,須依 學則第 54 條規定申請提前 1 學期業,審核通 過者始得畢業。

• 申請提前畢業,請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間 辦理,約為期中考後 1 週內申請。

2

四技

8 學期皆在學

註:休學之學期不算在學。

(3)

二、畢業自審:

• 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係依入學時之課程規劃 表修習。

• 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審核自審】自我審核各 應修類別是否有漏修。

• 「畢業審核自審」自三上起,即可自行上網查看

• 校訂必修及專業必修,若為重補修課會對應至

「自由選修」頁籤,請先與通識中心 ( 學院 ) 老 師或系辦助教確認後,再於〔自審異動〕註記即 可。

• 自審異動後,須經系辦助教確認並審核通過後,

才會對應至正確的位置。

3

(4)

三、休閒系(四日)畢業資格應修學分數:

適用課規:101學年度入學適用

※ 畢業自審:請至【學生資訊系統 \ 畢業審核自審】先進行自審作業。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

必修 專業

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

選修 總學 分數

應修科目 數及學分

15 科 30 學

14 科 48 學分

最少應選修 48 學分 ( 含 主模組至少 20 學分及主

、副模組必選 課程 )

6 學

分 132 學分

4

(5)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選修

備註

除表列課 程外,尚 須修習

「大學入 門」及

「創造力 講座」

1. 以系上 開立之課 程為主 2. 畢業應 通過系辦 規定之

「資訊證 照門檻」

多修之學 分數得認 列為自由 選修

得修習各 系或通識 課程

四、休閒系 (四日)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6)

6

如何順利畢業

1.

大學入門

-

通識教育中心 A-

406

創造力講座

2.

勞作教育

-

服務學習組 R-103

3.

英文門檻

-

語言中心 D-108

1.

修畢 132 學分

2.

專業證照門檻 60 點

3.

資訊證照門檻 (TQC)

3.

校內實習 120 小時

4.

校外實習

提醒:轉學 / 系生,請自行至學生資 訊系統查詢,是否校內實習 ( 上 / 下 ) 皆有選課 & 成績

(7)

100 學年度前入學之四 技日間部學生,須通過 英文檢定 ( 初級 /A2

級 ) ,始能取得畢業資 格

101 級外語能力畢業指 標實施辦法

請逕上語言中心網頁 -

『檔案下載』 - 『外語 能力畢業門檻規範及措 施』查詢

100 學年度前入學之四 技日間部學生,須通過 英文檢定 ( 初級 /A2

級 ) ,始能取得畢業資 格

101 級外語能力畢業指 標實施辦法

請逕上語言中心網頁 -

『檔案下載』 - 『外語 能力畢業門檻規範及措 施』查詢

英文門檻

(8)

8

修畢 132 學分

校訂必修

30

學分

提醒

通識課群志願 填寫,於初選 時,務必將可 修課時段填滿

專業必修

48

學分

48選修學分

1. 專業選修 48 學分

1) 主模組必、選修至少 20 學 2) 副模組必選學分

2) 餘系上選修學分 2. 自由選修 6 學分

如其他系所課程、校訂選修課 程及校訂必修 xx 課群中未修 習過之課程

提醒 不及格者,

務必進行重補修 例如:管理學、

休閒遊憩觀光概 論等

(9)

泛指通識中 心所開之 xx 課群、語言 中心所開之 大一英文等 課程、軍訓 室之軍訓、

全民國防教 育課程。

泛指通識中 心所開之 xx 課群、語言 中心所開之 大一英文等 課程、軍訓 室之軍訓、

全民國防教 育課程。

說 明

1. 所有校訂必修課程,皆為全校性學生共同必 修,同學務必於初選階段上網選課,以保障 個人選課權益。

2. 通識課之 xx 課群課程,為填寫志願篩選,

請於初選時至少填寫 6 個以上志願,以免 志願數過少,無法選上課程。初選結果公告 後,請務必不可自行退課,以免其他課群人 數已滿,需待大四方可補修。

3. 英文課程屬次序性之學年課程,故有檔修制 度。上學期未達 45 分,則下學期不得續修。

大一英文未修畢,則大二英文不得修習。

4. 所有課程名稱,相同者不可重覆修習。重覆 修課,將不採計學分數。

1. 所有校訂必修課程,皆為全校性學生共同必 修,同學務必於初選階段上網選課,以保障 個人選課權益。

2. 通識課之 xx 課群課程,為填寫志願篩選,

請於初選時至少填寫 6 個以上志願,以免 志願數過少,無法選上課程。初選結果公告 後,請務必不可自行退課,以免其他課群人 數已滿,需待大四方可補修。

3. 英文課程屬次序性之學年課程,故有檔修制 度。上學期未達 45 分,則下學期不得續修。

大一英文未修畢,則大二英文不得修習。

4. 所有課程名稱,相同者不可重覆修習。重覆 修課,將不採計學分數。

選課說明

校訂必修 30 學分

(10)

10

1. 主修模組 20 學分

課程分「綠色休 閒」、「運動休 閒」 、「餐旅管 理」 3 模組,

畢業前至少修習 主修模組 20 學 分,方承認其模 組。

2. 副修模組必 選課程

1. 主修模組 20 學分

課程分「綠色休 閒」、「運動休 閒」 、「餐旅管 理」 3 模組,

畢業前至少修習 主修模組 20 學 分,方承認其模 組。

2. 副修模組必 選課程

說 明

各模組必選課程,請參閱各學級課程規劃表

● 模組必選課程,如不及格者,是否需重補修

1. 不需重補修。「必選」係指開課當學期一定 要修習之「選修」課程,選修課如該科不及格

,不需進行重補修。

2. 主修模組必選課程,列屬主修模組選修規定 之 20 學分內,如不及格者,需另外修習主修模 組之其他選修課程,以補足所缺之學分數。

3. 模組必選課程,若初選尚未完成選課者,請 同學務必於加退選期間自行加選。

各模組必選課程,請參閱各學級課程規劃表

模組必選課程,如不及格者,是否需重補修

1. 不需重補修。「必選」係指開課當學期一定 要修習之「選修」課程,選修課如該科不及格

,不需進行重補修。

2. 主修模組必選課程,列屬主修模組選修規定 之 20 學分內,如不及格者,需另外修習主修模 組之其他選修課程,以補足所缺之學分數。

3. 模組必選課程,若初選尚未完成選課者,請 同學務必於加退選期間自行加選。

選課說明

專業選修 48 學分

(11)

綠色旅遊模組必選:

「遊憩資源管理」

「導覽解說」

「生態旅遊與永續觀光」

「休閒活動評估與競

賽」

(12)

運動休閒模組必選:

「身體組成概論」

「健身運動理論與實務」

「運動行銷與贊助」

「運動觀光與遊程規劃」

(13)

餐旅管理模組必選:

「餐廳經營管理」

「旅館經營管理」

「餐旅行銷方案設計」

「餐旅衛生與安全管

理」

(14)

證照畢業門檻

於在學期間取得 60 點數證照 方可畢業。

各學級證照內容詳參附件

或系網頁 - 證照專區

(15)

證照門檻 畢業點數認證

已於 104 年 10 月 15 日 ( 四 ) 前 由班代統一收齊,

繳交至系辦公室,辦理認證。

尚未繳交者,請於畢業考前

自行繳交至系辦公室,辦理認證。

(

專業證照畢業門檻審核表

)

(16)

畢業專題

105 年 2 月底前完成,

以利後續遴選參加競賽,

及專題發表會之安排。

(17)

五、休閒系 (四日) 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1 :

• 非學年度課程,同一科目名稱重複修習,第 2 門不得認列為畢業學分,如:

 選項體育選修 2 次籃球課,第 2 次修習的籃球不得列計 至 畢業學分中,須再補修 1 門非籃球課之選項體育。

• 專業必修課程務必修習系上開設之課程,延修 等因素經系主任同意,始得修習系上規定之相 近課程替代。

• 創造力講座,為日間部四年制學生畢業門檻之 一,可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證照門檻】 查 詢是否通過。

(18)

五、休閒系 (四日) 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2 :

外語能力輔導課程,若於應屆畢業之次學期開學前 未及格或未取得規定之證照門檻,須選修「外語能 力輔導課程」並完成註冊繳費。

• 系上規定專業證照畢業門檻 (60 點 ) ,於應屆畢 業之次學期開學前未取得者,須完成次學期之註冊 繳費程序 ( 若於下學年度 9 月開學前仍未通過者,

視為延修生,須於開學後第 1 個禮拜完成註冊繳 費 ) 。

• 次學期取得證照經系辦通過者,得於次學期之期末 始得領取畢業證書(即 1 月畢業 2 月領證書)。 18

(19)

五、休閒系 (四日) 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3 :

• 請班代於民國

105

年 2 月 22 日 ( 星期一 ) 至 系辦公室 (T2-619.1) 領取「畢業調查表」。

• 請同學於民國 105 年 3 月 11 日 ( 星期五 ) 前 再次上網自審,於【◎自我審查】頁籤確認 是否能如期畢業,並於「畢業調查表」勾選 是否畢業及簽名。

• 「畢業調查表」請於民國 105 年 3 月 11 日

(

星期五 ) 下午 5 時前完成簽章並送系辦公室 賡續辦理審查作業。

(20)

20

Q&A

是否仍有問題 ?

請先上網查看 【畢業生專區】資訊

.

『各系畢業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21)

專業必修、專業選修及自由選修之認列,請先洽系辦助教確認(分機 7458 )。

通識課程,請洽通識中心 ( 學院 ) 老師(分機 7246 )

外語能力檢定、大一大二英文,請洽語言中心助教(分機 7525)

創造力講座,請洽三創教育與發展中心陳明妙小姐(分機 7602)

勞作教育,請洽學務處服務學習組(分機 5042 、 5044)

畢業資格審查系統問題 ( 如已修科目未出現等 ) :   日間部學生:請洽註冊組(分機 4012~4016 )

  進修部學生:請洽進修教學組(分機 4652~4654 )

洽詢單位

學校電話: (04)2332-3000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普通話科由 1998 年開始,成為香港中、小學核心課程之一。學

民國 104 年開始,身障生考試歷史考科將依據 101 學年度實施之「普通高級中學課程 綱要」之「歷史課程綱要」(簡稱「101 課綱」)命題

自 111 學年度開始,「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數學考科」將依據 108 學年度 實施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學領域」

泛指通識中 心所開之 xx 課群、語言 中心所開之 大一英文等 課程、軍訓 室之軍訓、..

泛指通識中 心所開之 xx 課群、語言 中心所開之 大一英文等 課程、軍訓 室之軍訓、..

泛指通識中 心所開之 xx 課群、語言 中心所開之 大一英文等 課程、軍訓 室之軍訓、..

泛指通識中 心所開之 xx 課群、語言 中心所開之 大一英文等 課程、軍訓 室之軍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