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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大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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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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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華 大 學

碩 士 論 文

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評估之研究 An Evaluation of the Facilities for Dementia

Nursing Institutions

系 所 別:營建管理研究所碩士班 學號姓名:M09616009 郭 珮 漪 指導教授:楊 錫 麒 博 士

中 華 民 國 九十八 年 八 月

(2)

誌 謝

師長對我 恩重如山

在中華的日子,一待就是六年,從一個單純的高中生變成獨立的 大學生,最後 update 成為不單純的研究生。當然,這六年很感謝所裡 的老師傳道、授業、解惑也。尤其是在研究所兩年內,指導我的楊錫 麒老師,如果沒有他,也許就不會有機會寫這篇誌謝了,學生心中實 為萬分歉意與感激。還有所裡的王明德老師、吳福祥老師、楊智斌老 師、余文德老師、鄭紹材老師、蕭炎泉老師及許玉明老師等,感謝平 日的諄諄教誨。也亦感謝辛苦審查的吳卓夫老師、廖國裕老師,給予 我論文的建議。除了師長之外,當然也很感謝系辦裡幸福的珮娟助理 及擁有可愛小咪的阿德學長,在所內與學校事務上幫助極大。

所裡全體對我 增廣見聞

論文的大功臣非段雷學長莫屬,很感謝段雷學長在論文上的大力 相助以及親切的吳督導,當然還有其他幫助填寫問卷的專家及單位。

除了學長姐在論文上的幫助與建議,也不忘在閒暇之餘,帶領我們到 戶外調劑身心,正所謂學業與休閒都兼顧,皆為學長姐之所賜,學妹 由衷的感謝。感謝擁有愛撒嬌Sunday 的傑中學長、欣國學長、阿莎力 的哲安學長、酷似小胖老師的祥宇學長及親切的羿文學姐等,還有同 窗婉瑩等以及學弟妹華勳、筱軍等,在研究所生活的回憶增添不少光 彩。

朋友對我 不可或缺

撰寫論文是一件很苦悶的事,當然也要感謝與我共體時艱的戰 友,愛看海綿寶寶的阿強以及貼心又可愛的伊君,因為身旁有你們,

才有繼續寫下去的動力。還有在台北的美惠、姿妤及阿孟,雖然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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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在我論文上無法給我幫助,但是每每見到你們,與你們談天說地,

會讓我暫時忘卻了寫論文的艱辛,相信我們的友情一定會長長久久 的。在不完美的世界戰友如晴兒、珊珊、月月、風、品客、uncle、天 極、白虎、QQ、太郎、排骨、du,感謝你們在苦悶當中,增添研究所 回憶的扉頁。

家人對我 感激不盡

對於能踏上研究所之路一事,讓我沒後顧之憂的藏鏡人,歸功於 默默支持我的老爸老媽,對於他們感激是訴說不盡的,還有帥氣的老 弟,今天我將此成果獻於你們,與我一同分享。

郭珮漪 謹誌 於中華大學營建管理研究所 2009/07

(4)

摘 要

關鍵字: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評估架構、德爾菲法

台灣近年來失智症流行病學研究,65歲以上老人的盛行率約在1.9

%~4.4%,若以2006年底老年人口總數2,343,092人推估,則台灣失智老 人約有4.5萬~10萬人。此外,在民國八十五年行政院衛生署科技顧問會 議中專家學者依各國經驗,討論認為國內機構式資源與社區式資源應 為老人人口數的30%與70%。換言之,機構仍需扮演照顧失智老年人 的角色,且進一步以30%的比例推估目前國內失智老年人口數,需要 老人機構服務的失智老年人為711,359人。

本研究目的是根據國內相關資料及法規了解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 施的要求及規定,整理出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應具備之設施,接著 藉由深度訪談建立其評估架構,進行德爾菲問卷後確立其評估架構,

再針對案例進行評估,如有改善之部分,提出其因應對策,以供日後 政府單位以及民間相關單位做為參考。

(5)

ABSTRACT

Keyword:Dementia, Nursing Institution, Facilities, Evaluation Framework, Delphi Method

The epidemiology of dementia studies in Taiwan, in recent years, has revealed that 1.9%~4.4% of the elder people over 65 years of age has dementia. If the number of elderly people in 2006 is 2,343,092, then the number of elderly people deprived of mind is estimated to be about 45,000~100,000. In addition, in 1996, the experts in the technical consulting board of the Department of Health, Republic of China suggest that according to the experience gained from other countries, the institutional nursing resource and community nursing resource should be 30% and 70% respectively, of the elder population. In other words, the nursing institution plays a key role of taking care of dementia elders. Based on the 30% ratio, the number of the elder people to be cared by the nursing institutions is 711,359.

This research based on literature reviews, analyzes the 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 and legal regulations for a dementia nursing institution, and then, through expert questionnaires, establishes the evaluation framework for its facilities. Major factors in the framework and minor factors for each major factor are determined. Two nursing institutions are used to perform case studies. The Delphi method is adopted to evaluate those factors in the framework and study the solutions and strategies to some of the problems encountered in the case studies. The obtained results can be used as a reference guide in the future for establishing dementia nursing homes in public or private sectors.

(6)

目 錄

表目錄 ... IX 圖目錄 ... X

第一章 緒論 ... 1

1.1 研究背景 ... 1

1.2 研究動機 ... 5

1.3 研究目的 ... 7

1.4 研究範圍與限制 ... 7

1.5 研究方法 ... 7

1.6 研究流程 ... 8

第二章 文獻回顧 ... 11

2.1 失智症之基本介紹 ... 11

2.1.1 失智症概述 ... 11 

2.1.2 失智症病因及類型 ... 12 

2.1.3 失智症病程 ... 14 

2.1.4 失智症問題行為 ... 15 

2.2 照護機構 ... 17

2.2.1 養護、安養機構基本定義與特性 ...17 

(7)

2.2.2 長期照護的定義與類型 ... 19 

2.2.3 養護機構的定義與類型 ... 21 

2.2.4 安養機構的定義與類型 ... 21 

2.3 失智老人的居住環境 ... 22

2.3.1 老人的居住環境 ... 22 

2.3.2 老人居住環境品質評估指標 ... 24 

2.3.3 失智環境設計 ... 29 

第三章 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評估架構之建立 ... 31

3.1 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架構之初步建置 ... 31

3.2 深度訪談之介紹 ... 41

3.2.1 深度訪談法之定義與特性 ... 41 

3.2.2 深度訪談法的優缺點 ... 41 

3.2.3 深度訪談的形式 ... 42 

3.2.4 深度訪談人數限制 ... 44 

3.2.5 深度訪談法的操作原則與流程 ... 44 

3.3 深度訪談 ... 47

3.4 深度訪談結果 ... 51

第四章 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之分析 ... 56

(8)

4.1 德爾菲分析法之探討 ... 56

4.1.1 德爾菲分析法之介紹 ... 56

4.1.2 德爾菲分析法之特性 ... 57 

4.1.3 德爾菲分析法之優缺點 ... 58 

4.1.4 德爾菲分析法之操作流程及步驟 ... 58 

4.1.5 德爾菲分析法之問卷設計 ... 59 

4.2 德爾菲問卷分析 ... 60

4.2.1 第一次德爾菲問卷結果分析 ... 60 

4.2.2 第二次德爾菲問卷結果分析 ... 67 

第五章 兩家失智安養機構之評估分析 ... 70

5.1A 機構之現況分析 ... 70

5.1.1 機構基本屬性 ... 70 

5.1.2 硬體設施概要 ... 72 

5.2B 機構之現況分析 ... 81

5.2.1 機構基本屬性 ... 82 

5.2.2 硬體設施概要 ... 82 

5.3 進行評估分析 ... 88

5.4 兩家安養機構需改善部分提出其因應對策 ... 93

(9)

5.4.2 提出其因應對策 ... 95 

5.4.3 兩家安養機構改善部分其因應對策之專家驗證 ... 96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 98

6.1 結論 ... 98

6.2 建議 ... 99

參考文獻 ... 100

附錄一 專家問卷訪談紀錄 ... 105

附錄二 第一次專家調查問卷 ... 111

附錄三 第二次專家調查問卷 ... 119

附錄四 案例驗證之專家問卷 ... 123

附錄五 A 機構專家驗證問卷調查 ... 131

附錄六 B 機構專家驗證問卷調查 ... 134

(10)

 

表 目 錄

表1.1 主要國家65 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 ... 3

表1.2 近年我國老年人口數一覽表 ... 4

表1.3 台灣地區社區 65 歲以上老人失智症盛行率... 6

表2.1 老人居住環境需求與因應表 ... 28

表3.1 專家名單 ... 50

表4.1 第一次專家問卷調查分析 ... 61

表4.2 第二次專家問卷調查分析-整體環境 ... 67

表4.3 第二次專家問卷調查分析-日常生活空間 ... 68

表5.1 收容對象之條件 ... 71

表5.2 苑區屬性及床數 ... 73

表5.3 評估分析表 ... 88

表5.4A 機構尚須改善之部分 ... 94

表5.5B 機構尚需改善之部分 ... 94

表5.6A 機構需改善部分其因應對策 ... 96

表5.7B 機構需改善部分其因應對策 ... 97

(11)

圖 目 錄

圖1.1 失智症人口分布情況 ... 5

圖1.2 研究流程圖 ... 10 

圖2.1 台灣地區安養、養護機構數量成長情形 ... 21 

圖3.1 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初步架構圖 ... 40

圖3.2 深度訪談之操作流程 ... 46

圖3.3 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評估架構圖 ... 55

圖5.1 配置圖 ... 72

圖5.2 松、竹苑平面圖 ... 73

圖5.3 華苑平面圖 ... 74

圖5.4 戶外走道 ... 75

圖5.5 壘球場 ... 75

圖5.6 交誼空間 ... 76

圖5.7 多功能室 ... 76

圖5.8 視聽室 ... 77

圖5.9 廚房 ... 77

圖5.10 配膳室 ... 78

圖5.11 寢室空間 ... 78

(12)

圖5.12 宗教空間 ... 79

圖5.13 護理站 ... 79

圖5.14 懷舊室 ... 80

圖5.15 遊走路徑迴路 ... 80

圖5.16 治療性花園 ... 81

圖5.17 衣物整理室 ... 81

圖5.18 一樓平面圖 ... 83

圖5.19 二樓平面圖 ... 83

圖5.20 三樓平面圖 ... 83

圖5.21 戶外空間 ... 85

圖5.22 迴遊空間 ... 85

圖5.23 中央廚房 ... 86

圖5.24 寢室空間 ... 86

圖5.25 護理站 ... 87

圖5.26 懷舊室 ... 88

(13)

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

在歷史發展之任何時期,現今之老化人口佔了世界人口總數很高 之比例(如表1.1所示),,這個增加趨勢會繼續到2030年。老化人口之 大量增加係為出生率與死亡率之降低,導致青少年佔人口總數之少部 分,老化人口又活得更長久,所以人口變為老化了,人口年齡結構跟 著變遷,年齡結構係指在一個人口集團中之不同年齡團塊而言[1]。

瑞典在1997年老人人口占總人口17.4%,其次是義大利的15.4%,

而日本也有15.7%。一直到2006年,日本以20.8%居為第一,其次是德 國,而台灣也成長到10%,可見在世界上絕大部份的國家,老年人口的 比率逐年增加,想必這是未來社會的趨勢。

依據內政部人口統計資料發現:八十二年九月底,台灣地區六十 五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有1,485,200 人,佔總人口之 7.09%,已達聯合 國世界衛生組織所訂的高齡化社會指標;迄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份,老 年人口增加到2,296,368 人,佔總人口的 10.04%(如表 1.2 所示),另依 據行政院經建會的推估,預估至民國一一五年就會超過 20%,也就是 說,現在十個人有一個是老人,二十年後即每五人中就有一位是老年 長者[2]。

在許多的老年人健康問題之中,失智症可以說是目前愈來愈受 重視的問題之一,因此它將是一個不可忽視的老年疾病。失智症是 一種發生在中老年人的臨床症候群,主要特徵為記憶力及其他智能 的減退,包括其認知、語言能力、空間視覺之辨識及個性行為的缺 失等等。因為其症狀是慢慢發生,而逐漸嚴重,最初常不引人注意,

(14)

而發現後又治療效果不彰,患者又可活上數年甚至10年以上,最後 完全要人照顧,造成家屬極大負擔,是個厲害的慢性隱形殺手[3]。 據估計65歲到85歲的族群中,有5~15%的人會有老人失智症,隨 著年齡增加,患病的機會也明顯的增大[4]。台灣每年約有一萬五千名 新的失智症案例產生[5],其中尤以阿茲海默氏症(Alzheimer’s disease) 為主,約佔失智症60%[6]。

隨著高齡化社會的形成與社會整體的變遷,老年人口的安置與相 關問題,已成為目前先進國家關切的焦點之一,台灣地區老人問題令 人擔心,自不在話下,而由老人問題引發的社會現象更令人憂心。老 人福利政策的訂定已從過往的「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提升為「維 護尊嚴和自主的老人生活」,相對於政府的政策,老人不再是被救濟 的對象,而是擁有經濟、安全、醫療保障、居住場所、就業市場、社 會參與、持續性照顧、完整性服務等權益[7]。

(15)

表1.1 主要國家 65 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率

單位:%

國 別

1997 年

1998 年

1999 年

2000 年

2001 年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中華民國 8.1 8.3 8.5 8.6 8.8 9.0 9.2 9.5 9.7 10.0 菲 律 賓 3.6 3.6 3.7 3.7 3.8 3.8 3.9 3.9 4.0 4.1 泰國 5.8 6.1 6.3 6.5 6.8 7.0 7.3 7.5 7.8 8.0 馬來西亞 3.9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印度 4.2 4.3 4.4 4.4 4.5 4.6 4.7 4.8 4.9 5.0 新 加 坡 6.5 6.6 6.7 6.8 7.0 7.4 7.7 8.0 8.2 8.5 日本 15.7 16.2 16.7 17.3 18.0 18.5 19.1 19.5 20.0 20.8 南韓 6.4 6.6 6.9 7.2 7.6 7.9 8.3 8.7 9.1 9.5 中國大陸 6.4 6.6 6.8 6.9 7.1 7.2 7.4 7.5 7.6 7.7 南非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2 5.3 美國 12.6 12.5 12.5 12.4 12.4 12.4 12.4 12.4 12.4 12.4 加 拿 大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墨 西 哥 4.6 4.7 4.8 5.0 5.1 5.2 5.3 5.5 5.6 5.8 阿 根 廷 10.0 10.1 10.2 10.2 10.3 10.4 10.4 10.5 10.6 10.6 巴西 4.9 5.0 5.2 5.3 5.4 5.5 5.7 5.8 6.0 6.1 瑞典 17.4 17.4 17.3 17.3 17.2 17.2 17.2 17.2 17.3 17.4 芬蘭 14.6 14.7 14.8 15.0 15.2 15.3 15.6 15.9 16.0 16.5 挪威 15.8 15.7 15.5 15.3 15.1 14.9 14.7 14.7 14.7 14.6 英國 15.7 15.7 15.6 15.6 15.8 16.1 16.0 16.0 16.0 16.0 德國 15.7 15.9 16.1 16.4 16.9 17.3 18.0 18.6 19.3 19.8 奧 地 利 15.4 15.4 15.5 15.5 15.5 15.6 15.7 16.0 16.6 17.1 瑞士 14.7 14.9 15.0 15.1 15.2 15.2 15.3 15.3 15.4 15.6 法國 15.3 15.5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2 16.2 荷蘭 13.4 13.5 13.5 13.6 13.6 13.4 13.7 14.0 14.2 14.5 義 大 利 17.2 17.5 17.7 18.0 18.3 18.5 18.8 19.1 19.4 19.7 西 班 牙 16.3 16.8 16.9 17.1 17.1 17.0 16.9 16.6 16.7 16.7 澳大利亞 12.2 12.3 12.4 12.4 12.5 12.6 12.7 12.8 13.1 13.0 紐 西 蘭 11.5 11.6 11.7 11.7 11.9 11.9 11.9 12.0 12.3 12.5 資料來源:[8]

(16)

表1.2 近年我國老年人口數一覽表

年底別 總人口數 65 歲以上總人口數 老人人

口成長 數

成長比 合計 男性 女性 %

79 年底 20,401,305 1,268,631 678,485 590,146 67,310 5.6 80 年底 20,605,831 1,345,429 724,470 620,959 76,798 6.05 81 年底 20,802,622 1,416,133 767,073 649,060 70,704 5.26 82 年底 20,995,416 1,490,801 811,880 678,921 74,668 5.27 83 年底 21,177,874 1,562,356 854,053 708,303 71,555 4.80 84 年底 21,357,431 1,631,054 892,767 738,287 68,698 4.40 85 年底 21,525,433 1,691,608 923,139 768,469 60,554 3.71 86 年底 21,742,815 1,752,056 949,880 802,176 60,448 3.57 87 年底 21,928,591 1,810,231 973,455 836,776 58,175 3.32 88 年底 22,092,387 1,865,472 992,852 872,620 55,241 3.05 89 年底 22,276,672 1,921,308 1,011,023 910,285 55,836 2.99 90 年底 22,405,568 1,973,357 1,026,591 946,766 52,049 2.71 91 年底 22,520,776 2,031,300 1,045,154 986,146 57,943 2.94 92 年底 22,604,550 2,087,734 1,063,368 1,024,366 56,434 2.78 93 年底 22,689,122 2,150,475 1,083,496 1,066,979 62,741 3.01 94 年底 22,770,383 2,216,804 1,105,422 1,111,382 66,329 3.08 95 年底 22,876,527 2,287,029 1,129,910 1,157,119 70,225 3.27 96 年底 22,958,360 2,343,092 1,146,064 1,197,028 56,063 2.53 97 年 1 月底 22,966,459 2,350,740 1,149,002 1,201,738 7,648 0.33 97 年 2 月底 22,973,622 2,355,178 1,150,365 1,204,813 4,438 0.19 97 年 3 月底 22,978,800 2,359,526 1,151,536 1,207,990 4,348 0.18 97 年 4 月底 22,983,286 2,362,223 1,152,139 1,210,084 2,697 0.11 97 年 5 月底 22,988,428 2,364,889 1,152,688 1,212,201 2,666 0.11 97 年 6 月底 22,994,262 2,367,652 1,153,355 1,214,297 2,763 0.12 97 年 7 月底 23,000,827 2,371,197 1,154,288 1,216,909 3,545 0.15 資料來源:[9]

(17)

1.2 研究動機

失智症盛行率約在5%,且年齡越大發生率越高,隨著病情的惡化,

需要投入更多的醫療照護資源,根據Ferri等人在2005年的研究報告中 指出,全球目前約有2千4百萬名失智症患者[10],已開發國家患者人數 較多,且Wimo等人在研究中統計失智症相關照護醫療方面支出,在 2003年就高達156兆美元[11]。這種每年高達4百萬人的發病速度,每隔 20年就會成長一倍的失智症疾病(如圖1.1所示),確實是每個國家將會 面臨的重要議題。

圖 1.1 失智症人口分布情況[10]

台灣近年來失智症流行病學研究如表1.5顯示,65歲以上老人的盛 行率約在1.9%~4.4%,若以2006年底老年人口總數2,343,092人推估,則 台灣失智老人約有4.5萬~10萬人。

(18)

表1.3 台灣地區社區 65 歲以上老人失智症盛行率

作者 地區 年代 人口 盛行率

劉秀枝 台灣省 1988 1,469 2.0

葉炳強 台北巿 1991 1,038 1.9

劉景寛 高雄巿 1992 1,016 4.4

劉秀枝 金門鄉 1993 1,736 2.5

林瑞泰 南台灣 1993 2,915 3.7

李朝雄 宜蘭鎮 1994 2,717 4.2

劉景寛 高屏 1994 1,786 3.8

資料來源:[12]

近年來國人對於未來居住選擇方式有所改變,從內政部對國人生 活狀況的調查研究亦發現,在有適合的老人福利機構的前提之下,約 有六成民眾願意前往居住。此外,在民國八十五年行政院衛生署科技 顧問會議中專家學者依各國經驗,討論認為國內機構式資源與社區式 資源應為老人人口數的30%與70%[13]。換言之,機構仍需扮演照顧失 智老年人的角色,且進一步以30%的比例推估目前國內失智老年人口 數,需要老人機構服務的失智老年人為711,359人。

Conant-Arp 及Robinson亦指出隨著失智症的病程發展,一個支持 性照護環境將有助於彌補其整體病程的損傷,相反的不適當的環境設 計將導致認知能力的降低與失能程度的增加[14]。且相關研究亦發現,

失智症特殊照護中心有助於患者之問題行為、認知功能、體重、居民 及心理的幸福感[15]。因此,適宜的照護環境是對失智症的歷程中,將 有延緩或縮短其病程變化的影響。

由此可知失智照護機構中的安全維護及環境設施,此一層面是值 得深入仔細琢磨,而現今並未有針對一個基本的失智照護機構內,應 該具備那些環境設施的評估架構,故本研究朝這方向進行,能提供以

(19)

1.3 研究目的

本研究目的是根據國內相關資料及法規了解失智機構環境設施的 要求及規定,整理出失智機構環境設施應具備之設施,再針對案例進 行評估,如有改善之部分,提出其因應對策,以供日後政府單位以及 民間相關單位做為參考,目的要項整理如下列所示:

一、建置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之評估架構。

二、運用案例探討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中需改善部分,提出其因應 對策。

1.4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自文獻探討、研究架構之建立,以至樣本資料之分析,均 力求客觀、嚴謹,但限於一些外在因素之影響,使得本研究仍有以下 之限制:

一、依據台北市政府社會局96 年度老人福利評鑑內容略概分為行政組 織及經營管理、生活照顧及專業服務、環境設施及安全維護、權 益保障及改進創新五大項目[16]。本研究針對環境設施及安全維護 這一塊研究,建立其評估之架構。

二、本研究係針對失智老人進行研究,其於精神或慢性疾病之老人,

並未考量在內。

三、由於失智屬長期照護,而長期照護分為機構式照護、社區式照護 及居家式照護,本研究是針對機構式照護,作為研究。

1.5 研究方法

(20)

工具做為其研究方法,而詳細內容如下列所示:

一、次級資料分析法

本研究收集整理國內外相關於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評估模式之 文獻,經過歸納研究與分析,並將其整合相關資料之研究內容及成果,

作為將來製作失智老人環境設施評估架構之基礎。

二、深度訪談

本研究對於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有相關了解之專家學者,進 行深度訪談。

三、德爾菲法

本研究對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相關議題之專家學者,進行德爾 菲法問卷調查,回收整理後,藉由問卷調查之結果,建置失智照護機 構環境設施之評估架構。

四、案例驗證

本研究以案例驗證的方式,以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之評估架 構,探討其評估架構是否有不足或有待改善的地方。

五、專家驗證

針對案例中安養環境設施仍需改進或加強層面,提出建議之部 分,以專家問卷方式給予內容使其內容更加完整。

1.6 研究流程

本研究詳細研究流程步驟如下,如圖1.2 所示;

一、確立研究主題

由於失智老年人口日漸劇增,對於機構需求更不在話下,故本研

(21)

二、文獻回顧

收集並整理相關國內外資料,建立對於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的 基本了解,以便做為日後評估構面的根基。

三、評估構面的建立

將文獻整理出的初步評估架構,透過深度訪談的方式,把專家提 供其架構不足之建議,予以改善,使其架構更趨向完整

四、評估架構之確立

現已有了評估構面的基礎,再進行德爾菲問卷調查的結果,使其 評估構面更為完備。

五、案例驗證

根據上一階段所得出的評估架構,進行實際案例驗證的方式,來 評估此案例是否有無需改善或補強的區塊,如有尚需改善之部分,並 提出其因應對策,由專家問卷的方式,驗證其對策之可行。

六、結論與建議

經過調查研究分析之後,將所得之資料結果整理,並且對此研究 不足層面於後續研究者提出建議及方向。

(22)

圖1.2 研究流程圖

(23)

第二章 文獻回顧

本研究參考相關文獻,建立起本研究之根基,其內容涵蓋失智症 基本介紹、照護機構基本定義、特性及類別,以及有關失智環境設施 有關的文獻,做為本研究之基本概念。

2.1 失智症之基本介紹

本節包括失智症概述、病因及類型、病程發展以及問題行為等部 分,藉由失智症基本特性的了解,對於建置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之 評估架構,有很大助益。

2.1.1 失智症概述

行政院衛生署於九十一年二月七日公告之「身心障礙類別與等級」

中明訂,「失智症」的定義為「心智正常發展之成人,在意識清楚之 狀態下,有明顯症候足以定義其記憶、思考、定向、理解、計算、學 習與語言和判斷等高級腦功能有障礙,至日常生活能力減退或消失,

工作能力遲頓,社交技巧瓦解,語言溝通能力逐漸喪失。」因此,簡 單的來說失智症既是由於後天持續腦功能異常,而導致廣泛性智能障 礙的症候群。其中,以退化性疾病中「阿茲海默氏症」佔有失智症併 發原因之比例達50%,血管疾病類型的「多重腦血管阻塞性失智症」占 20%,而剩下的20%及10%則分別是由先前兩種病因同時併發與受到其 他不同病因造成[12]。

失智症係指在意識清醒的狀態下,喪失智慧能力的表現,尤其是 高級腦皮質功能的喪失,這些功能的測量包括記憶力、判斷力、抽象

(24)

乃是描述一組症狀的醫學名詞,指心智能力在許多方面的退化,嚴重 到足以妨礙一個清醒而專心的人日常生活的功能[18]。

2.1.2 失智症病因及類型

失智症的致病因子很多,可分為原發性退化性失智症、血管性失 智症、系統性疾病及其他原因所引起之失智症[19],茲說明如下:

一、退化性失智症:

如阿茲海默症、畢克病及其他退化性失智症(巴金森氏症、額顳 葉退化症、路易氏體等)。阿茲海默症(Alzheimer disease)是最常見 的失智症,特性是認知功能障礙(主要以記憶功能為主),屬進行性 退化並具不可逆性,是1907年由德國Alois Alzheimer醫師發現,因此以 其名命名,患者腦部神經細胞受到破壞並有異常老年斑及神經纖維糾 結等病理變化;目前醫學對其致病機轉並不十分清楚,基因與年齡是 最明顯的危險因子[19]。

二、血管性失智症:

是第二常見的失智症,腦血管發生中風時,血管所營養的區域就 被破壞,所以當幾個重要區域發生問題時,就是所謂血管性失智症

(Vascular dementia),它包括了多次血管梗塞的「多發性梗塞失智 症」,屬可阻止或部分改善的病因[20],造成血管性失智症的原因為高 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血管性失智症的老人跟阿茲海默症有些不 同,因為血管性失智症基本上就是中風,所以除了記憶上的退化以外,

或多或 少會有些神經學的障礙,包括一側偏癱或語言障礙,或有步態 上的困難[21]。

(25)

三、系統性疾病及其他原因所引起之失智症:

一些內、外科疾病亦會產生類似失智症的症狀,屬可治療性的病 因,如感染(愛滋病毒、其他病毒導致之慢性腦炎、神經性梅毒、慢 性細菌性腦膜炎)、新陳代謝異常(維他命缺乏症、甲狀腺功能低下 症、慢性低血糖、肝、腎功能不良、遺傳性代謝性疾病)、腫瘤、藥 物、酒精和毒物中毒、頭部外傷、多發性硬化症、正常腦壓性水腦症 及偽失智症(憂鬱症、精神分裂症)等[19]。另亦有人將阿茲海默症和 血管性失智症二種原因之混合,獨立分類為混合型[12]。

至於各類型之分布,依台灣的失智症研究統計結果,失智症狀的 老人中,阿茲海默症佔60%,腦中風所引致的血管性失智症佔30%,

其他可治療的病因和病況佔10%[22]。另劉景寬等綜合國內1990年代失 智症盛行率研究結果,阿茲海默症佔半數以上,血管性失智症次之約 20~25%,混合型再次之約佔10%;並指出國內失智症類型,醫院內的 研究發現失智症以血管性為首、阿茲海默症次之,但社區研究都顯示 失智症以阿茲海默症為主,佔半數以上,這可能是由於許多阿茲海默 症,尤其是早期者,大多被視為正常老化留在家中[12]。

先前提到多種併發原因中,以阿茲海默氏症屬最常見的原發性失 智症,此種類型除了多種心智功能逐漸的退化,而使記憶與身體功能 上出現衰退,造成患者在認知功能方面出現障礙之外,另外有高達七、

八成的阿茲海默氏症個案通常還伴隨情緒、行為、精神病症等非認知 功能上的問題[23]。

(26)

2.1.3 失智症病程

在失智症病程發展方面,血管性失智症因中風屬突發性質,故常 可明確知道發生日期與時間,一次又一次的中風,其病情常呈一次又 一次如下樓梯般階梯式的惡化,並有局部性神經徵兆,如半邊肢體無 力、半邊感覺異常或視野缺損等左右不對稱性、局部性變化,病程浮 動不穩或緩慢逐步退化都有可能[17,19];其他原因所引起的失智症,

會出現局部性神經學症狀,如頭痛、發燒或步態不穩等,且症狀在數 週內急劇地惡化[24];一般來說阿茲海默症心智的退化是慢慢進行,所 以往往無法確知是何時開始的,發病至診斷確定約需經2年8個月,病 情發展速度因人而異,平均約7~8年導致死亡,較快約3~4年,更甚者 延長到15年[25],病程發展會有以下三個階段[17,21]:

一、初期:主要呈現記憶缺損與無法集中注意力,表現在職場工作與 社交互動能力的降低。從最輕微的健忘,名字記錯,處理事情能

力減退,常忘記重要的事情、約會,以及東西放在那裡,煮開水 常忘記關瓦斯,問題會重複發問而忘記剛剛才問過,對很久以前 的事往往還記得很清楚而對最近的一些事情無法記起來,到出門 不認得回家,但吃飯穿衣還能自行打理。

二、中期:講話講到一半時,找不到要接下去講的字而停頓下來,寫 字也會有文字結構異常,帳目無法平衡常算錯錢,病人對自己能 力的降低感到焦慮或憂慮,有時甚至會無由地大發脾氣;此期精 神症狀會很明顯,思想內容有時怪異,會有一些妄想,由於應對 技巧逐漸減退,逐漸不愛與人接觸,與朋友漸疏遠且對人漠不關 心,自我為中心,攻擊別人,到處亂跑、亂叫,整夜不睡,這時 吃飯、洗衣就無法自己處理了。

(27)

三、後期:由步行困難而碎步前進,最後無法自行走路而蜷縮在床、

大小便失禁,很少開口,甚至不大會吞食物,生活完全無法自理 而大部分時間都在床上,全身關節僵硬,這時期容易因併發褥瘡、

尿道感染及肺炎而致命。

2.1.4 失智症問題行為

在國內安養中心所進行的調查發現失智症患者中會有問題行為者 佔55%,而其中躁動佔42%,言語攻擊佔41%,39%出現不理人的情況。

而以社區失智老人為研究對象時,則以無故半夜醒來、大小便失禁、

重複問題與動作、獨自外出時迷路、遺失動東西或放錯地方等,最使 照護者感到困擾[26]。其他的學者針對攻擊性行為研究尚有針對91位精 神科失智症患者進行研究,顯示53.8%的患者有攻擊行為,而這些患者 通常年紀較大,發病較晚,且有高比例的幻覺、錯認、漫遊等其他問 題行為[27]。

依據許佩容之研究結果,將失智症之問題行為歸納出以下八大項 目:[28]

一、妄想、幻想問題

患者常出現的妄想症狀大都為懷疑東西被偷、害怕被人迫害、忌 妒他人、擔心被家人遺棄等。在阿茲海默氏症早期至中期,約2~

4年內,妄想容易發生,而以中度失智症患者最嚴重﹔但通常嚴重 失智的個案卻反而無妄想症狀。由於患者在病情惡化的過程中,

首先面臨的是對週遭事物的掌握問題,因此幻想是早期就容易出 現的症狀。

(28)

二、錯認問題

患者在錯認上的最早症狀是把熟悉的親友誤以為是陌生人。但後 來更可能發生錯認屋子有人,或是誤認自己所在位置,把不存在 的事情認為是真實的(電視上的人、事、物),對鏡子內影像的 錯認感等。在失智症的整個病程上,這樣的症狀都可能全程發生。

三、情緒問題

患者主要會出現有冷漠、哭泣、沮喪、憂鬱等有關情緒之問題,

而這樣的問題可能在患者心情感覺不穩定之下最容易造成。在心 理學上,多半是對事物的不安全與無力感而導致心情壓抑的現象。

四、攻擊問題行為

因妄想、情緒問題與被糾正錯誤而造成患者之反應激動,此時容 易產生攻擊行為,其包括肢體攻擊或是言語騷擾。

五、睡眠問題

這樣的原因是因為患者在白天與夜晚時間的作息不同(例如白天 睡覺,而晚上活動)或是因為在夜晚睡眠時受到干擾所致。這樣 日夜顛倒的行為再加上夜間容易產生問題行為,更造成照護問題 的嚴重性。

六、遊走、徘徊問題

遊走、徘徊是常見的問題行為,且嚴重涉及患者本身的安全,其 影響的原因有二,其一是因中期失智症患者有強烈的活動力而到 處走動,產生遊走﹔其二可能是患者在遊走時,因為定向感、記 憶等功能退化,容易迷失而不知如何到達想去的地方,因而驚慌 及情緒野受影響。這些問題常常造成失智症照護上重大的負擔且 容易發生意外,因此在失智症照護環境的設計上,需著重於防止 因為遊走行為而造成失智患者發生意外之問題。

(29)

七、飲食問題

因記憶力變差造成患者忘記吃過東西,因此容易多食。也可能因 腦部退化,下視丘飲食中樞受到損傷,造成患者不停的吃東西。

多食之問題,往往對患者造成腸胃傷害,並形成照護上很大的困 擾。

(八)重複問題行為

行為重複也包括言語重複及記憶重複,此種行為現象在失智症中 期最為顯著,如重複搬東西,重複說同樣的話,或是重複過去以 往可能發生過的事務。

2.2 照護機構

本節主要介紹台灣現有的照護機構基本的定義、特性、種類,以 做為本研究之基本概念。

2.2.1 養護、安養機構基本定義與特性

依據學者的推估,我國目前至少有五萬名老人需要長期照顧,另 有許多老人因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喪失,以致無法獨力生活。雖然絕 大多數老人希望與自己的家人同住(包括子女及配偶),但是,仍有部 份老人必須依賴老人福利機構的照顧,因此,如何增進機構福利服務 功能,提昇專業品質,保障老人安全,讓民眾安心將自己的長輩送到 機構託顧,使受照顧的長者受到有尊嚴的對待等,均為重要課題。老 人福利機構是宏揚老人福利服務的重要核心,也是福利服務輸送的重 要據點,目前政府在機構安養護服務方面所採取的措施,一方面是以 獎勵、補助及監督的方式,協助立案的老人福利機構提昇服務品質;

一方面是依據老人福利法的規定,對未立案老人福利機構予以處罰,

(30)

同時組成專案小組,積極輔導其辦理立案登記,以保障老人就養權益。

依老人福利法第九條規定,老人福利機構可分為以下五類,各有不同 服務對象[29]。

一、長期照護機構:以照顧罹患長期慢性疾病且需要醫護服務之老人 為目的。

二、養護機構:以照顧生活自理能力缺損且無技術性護理服務需求之 老人為目的。

三、安養機構:以安養自費老人或留養無扶養義務之親屬或扶養義務 之親屬無扶養能力之老人為目的。

四、文康機構:以舉辦老人休閒、康樂、文藝、技藝、進修及聯誼活 動為目的。

五、服務機構:以提供老人日間照顧、臨時照顧、就業資訊、志願服 務、在宅服務、餐飲服務、短期保護及安置、退休準備服務、法 律諮詢服務等綜合性服務為目的。

以上五類機構得單獨或綜合辦理,並得就其所提供之設施或服務 收取費用,以協助其自給自足。地方政府更應視需要設立並獎助私人 設立上揭老人福利機構[29]。

(31)

2.2.2 長期照護的定義與類型

根據美國學者 Kane 的說法指出,長期照護可定義為:「當一個人 因 失 能 (Disability) 而 經 歷 一 段 長 時 間 的 功 能 困 難 或 無 行 動 能 力 (Inability)時所給予的持續性幫助。」而且長期照護具有連續性照護的 概念,更是跨越醫療與社會服務領域的照顧[30]。

長期照護具有數個重要特質[31]:(1)以長期照護服務本身之性質而 言,即具有公共事務的特性,需要政府介入;(2)就長期照護的風險性 質而言,為一種伴隨性的風險,缺乏自我照顧能力者需要廣泛的醫療、

社會、經濟、社會、個人與支持性服務,因自我照顧能力的喪失而需 要照護,其原因可能由於疾病、殘障或老化,需要照護被定義為不能 執行某些社會功能,這種「無行動能力」並非一種典型社會風險(如疾 病、老年、殘障等),而是一種伴隨性的風險(Attendant Risk),因其他 風險(如疾病、老年、殘障等)而引起的風險。

長期照護體系依照Bordy學者認為應包括[32]:(1)機構式照顧;(2) 社區式照顧;以及(3)居家式照顧等三大類服務。Evashwick學者更進一 步認為這三類服務應整合成一個連續性的服務網絡,才能提供老人完 整持續的長期照護。以下分述這三類長期照護體系[33]。

一、 機構式照顧:機構式照護提供老人全天候的住院服務,服務內容 包含醫療、護理、復健與生活照護等。凡病情危急、依賴度高或 無家庭照護資源並無法以社區或居家方式照護的老人,均為機構 式照護的主要對象。而機構式照護可依據照顧的密集程度至少區 分為三種:(1)技術性護理之家(Skilled Nursing Facilities),這 種技術層次較高的機構,必須提供廿四小時的護理照顧,由護理 士輪班督導。老人以臥床病人居多,或是行動極為不便的慢性病

(32)

供健康模式(Health Model)的服務而不是醫療模式(Medical Model)的服務,病人的狀況較穩定,但由於慢性病患較少,所 以仍需健康諮詢。這類機構和技術性護理之家在美國合稱為「養 護之家」(Nursing Homes);(3)住宿照顧之家(Domiciliary Care)

提供膳宿、個人服務或社會照顧(Social Care),居住在這類機 構的老人通常沒有健康問題,沒受傷也未殘障,僅需保護良好的 環境以供居住活動,即一般人熟悉的養老院[34]。

二、 社區式照顧:社區式照顧不像機構式照顧將老人集中照護,而是 將服務提供到老人居住的社區中,因此接受這類服務的老人不必 完全離開其熟悉的居住環境,仍可享有慣常的生活方式。社區式 照顧的服務內容可包含技術性的醫療護理與一般性的個人照護 與社會支持,此服務方式的目的除了提供居家失能老人本身的照 護之外,也可輔助家庭非正式照護者來照顧老人,也增加老人留 住社區的可能性。目前國內外發展的主要服務內容有[35]:(1)送 餐服務:為準備食物有困難的功能障礙者提供營養膳食;(2)日間 照顧:僅在日間將患者集合在一起,以群體方式提供服務,內容 包括個人生活照顧、醫療、復健與團康活動等服務,晚上再送其 返回住處,使子女在白天可以安心工作;(3)臨託照顧:方便照顧 者有機會獲得短暫休息處理自己的事物。

三、 居家式照顧:居家式照顧將服務送至老人家中,是以老人住在家 中即可接受所需的服務為主,服務內容包括護理照護、個人照 護、家事生活照護等等,因此老人仍可居住在原熟悉環境,是最 不受束縛的長期照護服務方式。居家式照顧大體上可分為居家護 理照顧、個人照顧和家事服務等[36]。

(33)

2.2.3 養護機構的定義與類型

老人養護(型)機構(Elderly Nursing Institutions)[37](1):以照顧生 活自理能力缺損且無技術性護理服務需求之老人福利機構。(2):以生 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之老人或以需鼻胃管、導尿管護理服務需 求之老人為照顧對象之老人福利機構。(說明:統計範圍一為「無技術 性護理」,統計範圍二則增加有「技術性-鼻胃管、導尿管護理」)依 機構可分為公、私立兩種,而公、私立機構又可區分為公費與自費兩 種。

2.2.4 安養機構的定義與類型

老人安養機構(Elderly Caring Institutions)以需他人照顧或以無扶 養義務親屬或扶養義務親屬無扶養能力且日常生活能自理之老人為照 顧對象之老人福利機構。依機構可分為公、私立兩種,而公、私立機 構又可區分為公費與自費兩種[37]。

圖 2.1 台灣地區安養、養護機構數量成長情形[38]

由圖 2.1 發現,台灣地區安養、養護機構數量成長的情形非常快 速,從88 年至 89 年的成長幅度最大,可見這將是未來的趨勢。

(34)

2.3 失智老人的居住環境

本節除了介紹一般老人所需求的良好環境,更把失智症要在環境 上要注意的部分,也一併介紹,這些都是在建置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 施之評估架構,應注意部分。

2.3.1 老人的居住環境

居住環境可以分為外部環境和內部環境,外在居住環境指住屋以 外的鄰里環境,包含道路、人行道、建築物電梯、樓梯和通道、居所 附近的休憩場所等,內在的居住環境則指住屋內的設施,例如廚房、

浴室、地板、傢俱、電器及緊急警報系統等設備。內在與外在的居住 環境,配合老年人的生理與社會變化,會產生強度減弱或提昇環境的 壓力。老人因生理器官退化,體力衰退及各種慢性病的困擾,造成行 動不便,老人身體狀況是影響居住環境最直接的因素。提供老人良好 的居住環境,需強調幾個層面[39]:

ㄧ、安全的居住環境:因應老年人口的行動特性、健康狀況與生活便利 性,政府與家庭有責任提供舒適安全的老人居住環境,老人居住 環境的要求,由高至低順序為:方便性 安全性 公園綠地 室外空間 氣候 鄰里 關係 安寧。當高齡者身心機能老化時,理想的老後居 住環境是在熟悉且有親情、友情等社交關係,社會支持脈絡支援 的地方,構築老年時期的居住環境,必須注意硬體居住環境與軟 體人力照護的整合配套。老人居住的物理環境,包括區位、用地、

面積、房舍、戶外、周圍環境等整體評估與配置;在軟體方面,

必須提供健康、營養、運動、傷病諮詢、金融、郵電、清潔、交 通、注意人力照護的繼續,以及避免環境遷移與變化,將住宅條

(35)

的居住生活品質。

二、以「老人為本位」的居住環境:老人住宅除了依老人不同身心狀況、

社會支持與高齡人口特質等因素外,還需要借助其他的輔助設施 來幫助老人的自主性,位置偏僻及市區皆不宜,氣候不宜溼熱;

以彈性化、多樣化、自由化設計、低密度、低樓層、戶外休憩空 間大、維持家居感、交通動線設計、開放性與安全性為原則。

三、無障礙環境設施:包括:建築物之可及性,考慮居住者的方便性;對 視障、聽障者應有方位、懸掛物高度、地面紋理改變、聲音與色 彩的引導;由生活輔導器具,幫助水平或垂直移動;居室規模與 出入口大小需考量輪椅迴轉半徑。

四、流暢的交通動線與單純化:包括:周圍交通動線網路的設置點與基地 關係,必須視便利的;基地內的人車動線規劃,考慮安全性、出 入口位置;基於銀髮身體機能的特性,應將動線單純化,避免過 長且複雜而不易使用;老年人在選擇住處時,不要往偏遠、交通 不便處居住;衛浴設置,臥房與浴廁可設置吊椅,用來移動老人 淋浴、入廁等;若與子女同住,動線應有所區隔,避免干擾。

五、良好的採光、通風與作息設備:包括:老人的臥房需要窗戶,以保持 良好的光線和通風;戶外空間的必要性;注意溼度;住屋防火設 備與照明度;床鋪高度;電插座位置;動線系統防滑與避免突出。

六、居住舒適安全與便利性:包括:老人所在的社區附近,應有完善的公 共設施,如市場、車站、郵局、銀行、公園綠地、老人活動中心、

醫院等,可供老年人使用;需要緊急連絡系統,以應突遭意外活 急難需求及時救援;附近交通、購物便利;教堂場所;小餐廳等。

七、老人的社區式居住環境:包括:老人社區內部設置公園、球場、購物 中心、休閒場所、俱樂部、健身中心、交通服務等;老人公寓可

(36)

分為夫妻同住或單身老人獨居或公寓住宅;護理之家,各種設施 需特殊設計,力求家庭生活化。

八、非家庭式的機構與老人公寓應有家的感覺:包括:致力使老人留在自 己熟悉環境之中,塑造自我的生活型態;促進社會交流與相互支 援;將生活品質反應在收容設施與服務;結合社會福利、醫療保 健與環境維護等公共設施,創造適合的居住環境。

Fogg 與Fulton也提出適應老年人環境的需求,(1)是安全:重視生 理設施的安全設施:階梯、坡道。(2)是清楚的視覺:如充足光線、標 示系統、環境設計的清楚程度。(3)是可及性:整體配置、停車規劃。

(4)是環境改善:改善氣候因素,如陰影、陽光。(5)是整體性的設計:

滿足一連串困難事實的解決方案[40]。

2.3.2 老人居住環境品質評估指標

環境品質評估指標往往是環境實質建設的最佳指引,綜合安養機 構服務功能、建築相關法令規範等有關場所設置基本功能之檢討,以 及老人心理、生理特徵與設施需求關係,發現影響安養機構居住環境 品質的因素,大致上與居住者對安全性、健康性(含衛生)、舒適性、方 便性、休閒性、社交性、私密性、辨認性、美觀性等環境性能息息相 關,以下就各使用需求和實質設施相關性,對於環境性能的影響因素 分析如下[41]:

一、安全性:影響老人安全性的因素可分為「使用」、「避難」、「犯罪」

等三方面。

(一)使用方面

(37)

是裝置不當,而導致受傷害。一般而言,生理上的傷害發生情形大致 可分為掉落、跌倒、碰傷、刮傷的項目。

(二)避難方面

避難的定義,就積極層面而言,係指防範災害的發生以及災害發 生後防止其擴大危害到其他的部分;就消極層面而言,係已發生災害 的地方,如何增加逃生的機會及提供適當的逃生設施。可能影響避難 行為安全性的實質設施項目,分別說明如下:

1.防止災害擴大:廚房安全性設施裝置、消防設備、建築結構強度、

建築物耐火性、鄰棟間距。

2.提供逃生機會:通道寬度與構造、樓梯數量與形式、逃生路徑、步 行距離、警報設備、廣播系統、避難空間設置。

(三)犯罪方面:警衛設施、門禁管制方式、保全系統。

二、健康性

影響老人健康性的因素,可分為「醫療」、「復健」、「衛生」等方 面。

(一) 醫療方面:醫療空間需求、急救設備、安寧設施、醫護人員護理 方式、緊急呼叫系統。

(二)復健方面:復健空間需求、復健設備種類。

(三) 衛生方面:浴廁空間需求、浴廁設備種類、洗衣設施、曬衣設施、

垃圾處理系統、污水處理系統。

三、舒適及方便性

影響老人舒適及方便性的因素可分為「使用」及「環境」二方面。

使用方面係指空間量的大小及空間型態關係等是否符合老人使用行為 需求的方便性,而環境方面則指自然物理環境或人為控制環境是否提 供人體舒適性的條件。

(38)

(一)使用方面:

1.規模與類別的適用性:共居可行方式、住宅面積大小、住宅空間需 求項目、住宅傢俱與設備項目、膳食提供方法、公共設施需求項 目、留宿親友設施。

2.空間與細部設施使用的方便性:住宅傢俱安排方式、出入口高低 差、門開關細部設施、住宅浴廁細部設施、櫥櫃設備、陽台設施、

住宅至樓梯或電梯的距離、住宅共用交通系統密度、居住樓層高 度、公共設施可及性、休閒活動場所可及性。

(二)環境方面:

1.配合自然環境條件:窗戶採光通風、臥房遮光性、西曬遮陽、廊道 及戶外遮與隔熱防水方式、室內防潮性。

2.控制人為環境系統:照明亮度需求、眩光防範、照明設置區位、音 訊可傳性、室溫控制。

四、休閒性

影響老人休閒性的因素可分為「室內的活動」及「戶外的活動」

方面。

(一)室內活動方面:娛樂場所、體育場所、宗教信仰場所、文化活動 場所等空間需求項目、活動場所可及性、活動場所相容性、活 動場所細部設施。

(二)戶外活動方面:活動場所類別項目、活動場所分布區位、活動場 所相容性、活動場所細部設施。

五、社交性

影響老人社交性的因素可分為「認識機會」及「結交朋友」二方 面。

(一)認識機會方面:相互認識影響因素、公共(半公共)空間場所類別、

(39)

公共(半公共)空間安排型態。

(二)結交朋友方面:結交朋友對象來源、結交朋友影響因素、住宅單 元組合關係、基本生活群構成規模、社交空間設置項目、生活群 組合關係。

六、私密性

影響老人私密性的因素可分為「視覺隱密」及「聽覺隱密」二方 面。

(一)視覺隱密方面:私密空間類別界定、視覺隱密影響因素、視覺隱 密防範措施。

(二)聽覺隱密方面:噪音來源類別、噪音干擾影響程度、噪音干擾防 範措施。

七、辨認性

影響老人辨認性的因素包含採光設置方式、照明設備型態、通道 路徑安排、符號標示系統、色彩鮮明度、樓層可辨性、住宅門口形式 可辨性、建築規模複雜程度。

八、美觀性

影響老人美觀性感覺因素,可分為「建築物」及「庭園景觀」二 方面。

(一)建築物方面:建築外表造型變化、建築外表色彩運用、建築內部 細部裝修、建築內部色彩運用、材料特性、個人獨特展示需求。

(二)庭園景觀方面:園景設置項目、園路舖面材料形式、戶外作息設 施、植栽型態種類、植栽配置方式。

九、管理性

影響管理人員管理性的因素,包含營運型態、服務層級、管理空 間需求、管理人員居住方式、機構規模可行性、未來發展計畫。

(40)

一般而言,針對上述的影響因子,因應的措施如表2.1所示:

表2.1 老人居住環境需求與因應表 需求層

面 因應措施 注意事項

安全性

提供無障礙的居住環境 提供具各種感官刺激的環境 提高心理上的安全感受 符合老人人體工學的設施及細部

設計

增加視覺的可及性 增加週遭環境的包被性

健康性

提高與各項醫療保健設施 間的可及性

謹慎考量醫療設施與住宅及活動 區域之組合

增加戶外活動之機會 增加動線之暢通性與便利性 增加戶外活動項目之設計 適當的戶外活動空間規劃 舒適性

及方便 性

增加各項設施之可及性 適當的空間組合與動線安排 減低自然因子所造成的不

舒適性 注意方位之選擇

各式氣候調節設施之設計與提供 休閒性 增加活動的多樣性 增加戶外活動經營及空間的規劃 提高室內與戶外活動空間之聯繫

社交性 增加人群接觸與互動的機 會

提供各種不同層級劃分的活動空 間

注意各活動空間內的設施設計與 安排

辦認性 提高環境的易於鑑別性

具方向感的空間規劃 加強各空間的獨特個性

提供各式輔助方向感或空間辨識 的設施

美觀性 增加環境的景觀性及美感 增加景觀設施的提供與設計 增加戶外植栽的多樣性與設計 私密性 視覺隱密與聽覺隱密 妥善規劃隱密防範措施

避免干擾程度 資料來源:[42]

(41)

2.3.3 失智環境設計

能夠降低失智問題行為之因素以環境最受期待,當然其他能改善 問題行為的方法也是有效的;然而,最常使用之方法仍屬與被動的管 制與約束居多,唯環境可以主動與被動兼併的減少失智患者問題行為 產生,更達到預防之效益。針對某些問題行為可能受環境因素影響而 減少其發生頻率者,進行環境設計與問題行為之關聯性探討如下:

一、妄想、幻想問題:環境上可能因為噪音、人的出入走動、燈光變 化或是照明顯著差異、材料反光或是反射影像、複雜的圖案或花 紋之裝飾等(如牆上的陰影、不熟悉的聲音、不熟悉的管線或設 備等),造成此類問題行為產生[44]。安排不受干擾之居住空間,

使用隔音性良好、避免產生反光折射之建築材料,以及避免複雜 環境情況的產生等,是改善這類問題行為之方法。因此在居住空 間安排、建築材料與設備的使用方面,係環境設計應考量的重點。

二、情緒問題:造成患者沒有安全感為最主要之因素;在環境中引起 類似情緒問題可能是患者對人、事、物感覺不到熟悉性;或是急 遽、緊急的事故變化造成沒有安全感。因此在居住房間內容許住 民擺設過去所熟悉或喜好之物件,及在交誼、休閒、用餐、團體 活動、徘徊場、職能治療場所、通道等公共空間佈置共同年代的 人物、服飾、器皿、用品、傢俱等元素,建構個人空間及公共空 間之懷舊情境,都有助於患者增加對環境之熟悉性。另外,注意 環境內情境差異變化(如燈光差異、色彩差異)以增加環境穩定 性,而有助於改善情緒問題[44]。因此在懷舊情境的建構上,係環 境設計應考量的重點。

三、睡眠問題:針對可能使患者產生睡眠問題之因素,在環境中如果

(42)

以調整時差,或是在居住型態上採取睡眠空間獨立之規劃(避免 共居)減少其他因素干擾,來提高睡眠環境品質[44]。因此針對環 境中的噪音及其他生活干擾上的問題,在建築材料、設備系統與 居住空間安排上都有助於改善此項問題行為。

四、遊走、徘徊問題:在環境當中除了設置動線路徑單純、無端點、

形成迴路形式之徘徊空間以滿足失智症患者遊走習性外;同時也針 對其可能迷失之問題,須在環境中增加飾物、符號、圖像、設備 等辨識元素,以減少失智症患者產生迷失,因此在環境中建構有 高度方向辨識系統之通行環境,以減少因迷失而遊走的現象,是 必要的[45]。

五、錯認問題:患者在錯認上最早症狀是把熟悉的親友勿以為是陌生 人。但後來更可能發生誤用他人物品;或是把不存在的事情認為 是真實的[45]。減少共居將可避免類似問題發生。因此居住空間安 排,亦是減少錯認現象的重點課題。

(43)

第三章 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評估架構之建立

本章主要將有關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的相關資料,經過整理與 分析,接著再以深度訪談的方式,得到專家所訪談的結果,再經由統 計分析後,來建立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之評估架構。

3.1 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架構之初步建置

在建立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架構前,先針對黃耀榮的「失智症 照護機構建築計劃及設計指引之研究」,作為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架 構之基礎。文獻研究內容中對相關空間設計定義之項目,分成:空間 組織、動線規劃、戶外活動場所、遊走徘徊路徑、交誼活動空間、餐 廳、廚房及配膳室、居住房間、浴室、廁所、護理站、物職能治療空 間等,以下是各個項目的說明:

一、空間組織架構與分區配置計劃[46]

(一)理念

期盼能夠創造屬於住家環境品質的照護機構。在建築空間組織 上,因應特殊活動需求,強調公共與私人空間的層級;注意機構環境 尺度,以避免形成集中營式機構。在居住配置規劃上,以水平式生活 簇群為佳,使水平移動的服務動線達到便捷。初、中期失智者以10~15 人為一生活簇群,晚期失智者以20 人為一簇群。而生活簇群內容,以 包含居住房間群與提供居住簇群使用之公服務空間(如:護理站、污 物處理室、餐廳、配膳室、浴室、洗濯室、儲藏室…等等);而其他公

(44)

於某些特定空間。另外,注意不同屬性之失智症住民分區,以避免相 互干擾。加強環境方向辨識系統,增加記憶性與熟悉性物件,避免刺 激性事物以減少失智者產生幻覺。

(二)設計原則

1. 以創造「家」的概念進行規劃設計。

2. 訂定合理生活簇群尺度。

3. 提供足夠的公共服務設施。

4. 強調空間層級性。

5. 注意住民屬性而予以分區。

6. 著重增強記憶及辨識性設計。

7. 考量行政管理空間需求(包含:辦公、會客、會診、休憩等)。

8. 使用避免產生問題行為之建築材料。

二、動線系統規劃

(一)理念

空間的動線系統規劃必須強調安全性與失智症本身特殊屬性的需 求。除了滿足提供照護模式所需之動線安排(如:考慮走廊寬度能夠 符合推床與輪椅使用),針對失智者特殊屬性,對於出入口管制及方向 辨識等問題也需加以注意。

(二)設計原則

1. 規劃易辨識之通行路徑。

2. 加強出入口管制。

3. 護理站或護理分站離最遠之房間不超過30 公尺。

4. 電梯、樓梯配置數量及性能應符合需求。

5. 在廊道考量可提供失智者休息之空間。

6. 在走道兩側應加裝扶手(符合建築技術規定)。

(45)

7. 避免使用反光材料造成失智者幻覺。

三、居住房間型態

(一)理念

本土研究調查結果,在失智症居住房間人數上,初期者較理想之 人數為單人房或雙人房;而考量失智症中期者會出現干擾性問題行 為,因此以單人房為佳,如必須共住則以兩人為限;晚期失智者則以 四人房為最適宜之居住型態。規劃設計需重視失智者的隱私,強調空 間的私密性與安全性。而房間內最好有良好的光線,使其感知日夜時 差。另外可依居住者的喜好給予其以自己喜歡的事物佈置空間,以創 造懷舊情境,同時營造「家」的感覺。

(二)設計原則

訂定居住房間每人平均使用合理面積;訂定居住房間容納人數(依 不同程度失智者);界定居住房間傢俱需求;界定居住房間設備性能﹔

符合無障礙環境條件;建構易辨識之環境;考量居住房間之視覺、聽 覺私密性;建置緊急呼叫系統;加強意外事故防範設施;符合良好採 光通風、物理環境條件;避免使用容易引起失智症幻覺之材料或設備。

四、護理(服務)站及相關設施

(一)理念

整個護理機構之核心應是以護理(服務)站為主,原因在於護理 站必須提供護理醫療人員操作或準備作業之空間,也是監督管理護理 機構的樞紐,對外除了可以掌握來訪人員,對內特別是有問題行為的 中期失智者,護理(服務)站都能提供管理與掌控,因此其配置區位 極為重要而應有最佳的視野,這樣才能有效掌控失智者

(46)

所。另外,護理站也必須能提供工作人員討論、更衣、及休息的空間。

(二)設計原則

護理站中應有相關門禁管制設施;提供不同程度失智症者照護需 求之設備(如:配藥、消毒作業、儲存醫療器材等);應有緊急應變設 施;避免失智症者誤闖之設計。護理站應位於對公共活動空間有最佳 視野的地點,或在公共走道之交會處。

五、職能治療空間及相關設施

(一)理念

為維護居住在機構中的失智者身體機能,並促進增加其自理能力;提 供認知與知覺、感覺統合、手工藝、藝文活動、體能運動、音樂治療 等訓練所需設備空間。

(二)設計原則

失智者治療活動以6~8 人為主;作業空間符合小團體操作,考量 活動空間之視覺及聽覺性;提供展示職能治療作品之場所;考量作業 空間之安全設施。

六、交誼空間及團體活動設施

(一)理念

在本土性調查方面,初期、中期失智者之休閒活動,以交誼、團 體活動是為主。因此機構中的交誼空間與團體活動設施空間成為了失 智者最主要的社交活動場所。而在進行社交活動時,同樣也能進行職 能治療,且可在四周範圍內(室內、室外)增加徘徊場所。

(二)設計原則

(47)

盥洗室;中期失智者之交誼空間應鄰近護理站;避免容易產生幻覺之 建材與設計等。

七、遊走徘徊空間及相關設施

(一)理念

徘徊場之建構在因應失智者缺乏方向辨識能力之特性,而提供迴 路形式之路徑,使其可遊走其中,不致因徘徊而迷失。同時為協助遊 走者順利定位,可在路徑沿途運色彩、材質、標記等加強辨識性。其 中最好能依生活簇群設置徘徊遊走路徑。

(二)設計原則

遊走迴路中不宜有端點、支道;路徑端點可連結交誼性公共空間;

符合相關無障礙設施規定;徘徊路徑旁可設置公共廁所以便使用;連 接職能治療區促進失智者參與機制。

八、戶外活動場所及相關設施

(一)理念

讓失智者能夠有機會從事戶外活動,但在場所的安全性考量上,

最先重視無障礙設施是否確實。而戶外空間容易使失智者沒有方向 感,所以在戶外環境的規劃上也必須考慮易辨識之景觀物件。活動場 所應可以被監控以防失智者逃脫或發生意外。

(二)設計原則

戶外休閒活動可結合職能治療相關設施﹔植栽花草需注意無毒 性,防止失智者誤食;戶外活動場所器材應避免使用易造成危險之建 材;要有完善的監控設備。

(48)

九、餐廳及膳食準備設施

(一)理念

用餐可視為一重要交誼之機會,而良好用餐環境可增進機構之溫 馨氣氛。在本土研究中表示,中期失智症者以五人以下用餐較為適合,

且用餐時之座位應予以固定及標明辨識。膳食準備設施視機構規模大 小而考量是否設置中壓廚房,小機構可以外包餐方

式處理,但仍然需要有暫存、分配、包裝等空間。

(二)設計原則

1.餐廳可簇群配置其用餐區,但是機構情況而定也可供工作人員用餐;

用餐區附近應有盥洗室﹔用餐區應有視線可看到戶外風景。

2.膳食準備設施包括儲藏、準備、配膳、清洗、及垃圾處理等作業空間;

需有防水、防蟲等設施﹔配膳用之器具應有良好存放空間避免失智症 者擅自使用。

十、公共浴室及洗澡設施

(一)理念

失智症初期者仍有自行淋浴能力,因此可在房間內附設淋浴設 施。而中、晚期都需要人協助其淋浴,因此還是以集中方式處理。

(二)設計原則

提供不同屬性之沐浴設備;公共浴室內需容許一推床能夠迴轉之 半徑;需符合物障礙之條件,需有緊急呼叫系統建置;公共浴廁需有 提供生活自理能訓練之設施;提供蹲式馬桶讓失智者多重選擇。

十一、污物處理室及洗濯、儲藏設施

(一)理念

(49)

後之設備清理的工作。在失智症照護機構中的需求,初期失智症者仍 有處理自己衣物的能力外,其他項如垃圾、污物或廢棄物處理都仍同 於中期、晚期失智症一般。因此考量設置一般護理之家的污物室是同 所需。

(二)設計原則

因應不同時期之失智症者給予完善之污物處理、洗濯、儲藏﹔使 用不易污染之建材在空調系統上應有完善排風設施;污物處理室應嚴 防失智症者進入;感染管制設施設備需周全;其他廢棄物之處理應符 合法規規範。

將以上環境設施整理後,也參考其他相關規範及文獻,本研究把 這些環境設施歸納出五大項目,分別是整體環境、安全設施、日常生 活空間、管理及照護人員設施、特殊及其他設施,以下為其內容(如圖 3.1所示):

一、整體環境:主要評估該安養院分區配置、空間組織及動線規劃,

是否符合使用者之需求、方便及舒適性。

(一)空間組織:公共與私人空間的層級並注意機構環境尺度,以避 免形成集中營式機構。

(二)分區分配計畫:在居住配置規劃上,以水平式生活簇群為佳,

使水平移動的服務動線達到便捷。

(三)動線規劃:空間的動線系統規劃必須強調安全性與失智症本身 特殊屬性的需求。除了滿足提供照護模式所需之動線安排,針 對失智者特殊屬性,對於出入口管制及方向辨識等問題也需加 以注意。

(50)

標準,以確保院內所有人員之安全。

(一)消防設備:應維護檢修,定期申報,並受准予報備支核定或復 查合格。

(二)逃生路徑:符合無障礙之逃生路徑,路徑為防火材料及防火門。

逃生路徑為雙向,並有視聽之警示設備。

(三)避難空間:設有等待救援空間並設置避難器具。

三、日常生活空間設施:主要評估失智老人日常生活所需之空間,是 否符合失智老人日常生活空間之需求。

(一)戶外活動場所:戶外休閒活動可結合職能治療相關設施;植栽 花草需注意無毒性,防止失智者誤食;戶外活動場所器材應避 免使用易造成危險之建材;要有完善的監控設備。

(二)餐廳、廚房及膳食準備空間:可簇群配置其用餐區,但是機構 情況而定也可供工作人員用餐;用餐區附近應有盥洗室;用餐 區應有視線可看到戶外風景。包括儲藏、準備、配膳、清洗、

及垃圾處理等作業空間;需有防水、防蟲等設施;配膳用之器 具應有良好存放空間避免失智症者擅自使用。

(三)浴室及廁所:提供不同屬性之沐浴設備;公共浴室內需容許一 推床能夠迴轉之半徑;需符合無障礙之條件,需有緊急呼叫系 統建置;公共浴廁需有提供生活自理能訓練之設施;提供蹲式 馬桶讓失智者多重選擇。

(四)居住空間:訂定居住房間每人平均使用合理面積;訂定居住房 間容納人數(依不同程度失智者);界定居住房間傢俱需求;界 定居住房間設備性能;符合無障礙環境條件;建構易辨識之環 境;考量居住房間之視覺、聽覺私密性;建置緊急呼叫系統;

(51)

避免使用容易引起失智症幻覺之材料或設備。

(五)交誼空間:交誼室宜採開放式設計且容許大型活動舉辦;交誼 空間附近應有盥洗室;中期失智者之交誼空間應鄰近護理站;

避免容易產生幻覺之建材與設計等。

四、管理及照護人員設施:主要評估管理及照護人員所使用之空間設 施,是否符合管理及照護人員之需要。

(一)辦公室:供管理人辦公之場所。

(二)護理站:護理總站位於入口,方便照護人員進出,且鄰近失智 者遊走之通道旁,視線良好,可以觀察失智老人使用通道及活 動之情形。

(三)照護管理人員宿舍:供照護管理人員住宿的地方。

五、特殊及其他設施:主要評估失智老人環境設施特有設施及其他設 施,是否為失智老人所需求之特有空間以及其他附屬空間。

(一)復健室:體能運動及職能治療能夠促使失智老人身體機能減緩 退化。而在此照護環境中,體能運動區與職能治療區位於空間 中之核心地區,且鄰近護理站及餐廳,再加上四周環繞遊走徘 徊路程,更能誘發住民使用此職能治療相關設施之機制,同時 也具有交誼互動之功能。

(二)會客室:親友來訪可提供不受干擾的空間,供親屬、住民會面 相聚。

(三)污物處理室:污物處理需要有獨立空間暫放,因此設置於角落 區位,以防止污染及公害。

(四)儲藏室:物品儲藏空間提供儲藏乾淨之衣物。

(52)

結交誼性公共空間;符合相關無障礙設施規定;徘徊路徑旁可 設置公共廁所以便使用;連接職能治療區促進失智者參與機制。

圖3.1 失智照護機構環境設施初步架構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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