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學門新進研究人員研習
陳玉英
統計學門複審委員會召集人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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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報 內 容
科技部自然司統計學門
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與撰寫
專題研究計畫審核與執行
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司
諮議委員會
地球永續防災 科(第三科)
化學與貴儀科
(第二科)
數學與物理科 (第一科)
純數、應數、
統計、一般物 理、凝態物理
有機與無機 物化與分析 貴重儀器
大氣、海洋、
地質、地物、
防災、永續、
空間資訊 召集人
與複審 委員
相關中 心與平 台
數學推動研究中心 物理推動研究中心 國家理論科學研究 中心
化學推動研究中心 貴重儀器中心
地球科學推動研究 中心
地科領域共用設施 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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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合作委員會
統計學門委員會
複審委員
事項:專題計畫、延攬人才..
委員:陳玉英(中大/召集人) 江金倉(台大)
徐南蓉(清大) 陳素雲(中研院) 黃文瀚(中興) 郭美惠(中山) 溫啟仲(淡江)
諮議委員
事項:專題申覆、國外短 期研究
委員:王維菁(交大) 李燊銘(逢甲) 程毅豪(中研院) 銀慶剛(清大) 嵇允嬋(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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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審查: 書面審查 會議討論或召集人(零星事宜) 經費配置: 視學門整體經費及審查意見
專題研究計畫類別
• 一般型
• 新進人員:國內外擔任教學、研究職務在五 年以內或獲博士學位後五年以內之教學、研 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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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學門專題計畫件數經費
92.57
87.76 87.19 92.14 94.59
100.28 101.89
94.06 91.74
106.82 106.38 106.35
58.59 58.12 57.74 59.44 61.02 62.67 67.48 68.16 70.03 68.04 66.91 68.17
0 20 40 60 80 100 120
0 50 100 150 200 250 300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不通過 通過 核定經費(百萬元) 平均經費(萬元)
註:資料來源科技部,統計至106.8
計畫件數
統計學門研究人力分析
統計學門性別統計表 研究人力年齡分布圖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31 31-35 36-40 41-45 46-50 51-55 56-60 61-65 66-7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0 20 40 60 80 100 120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女 男
年齡 年度 件數
專題研究計畫書之撰寫
題目
簡潔且清晰展示研究主題
• 前二期臨床試驗之調整型貝氏設計
• 加速衰變試驗之建構及產品現場失效率之預測研究
• 張量資料之多重線性常態分布
專題研究計畫書之撰寫(續)
中英文摘要
簡短的敘述研究主題的背景、目的、研究 方法及預期結果
為降低藥品安全性與有效性試驗的成本與其耗費的時間, 合併第一期 與第二期臨床試驗的設計是目前藥品研發最重要的研究課題之一。本計 畫針對二元化的資料提出一個具有兩階段的合併設計。第一階段以安全 為考量,應用貝氏方法分析劑量相關毒性,決定暫時性的最大耐受劑 量。第二階段則同時考量安全性與有效性,仍是應用貝氏方法彈性的調 整施予下一批試驗者的藥品劑量。本計畫除了考量其所需的試驗者總 數,也將在不同的毒性與有效性產生反應時間分布下,探討完成此一調 整型的合併前二期臨床試驗設計耗費的時間。
專題研究計畫書之撰寫(續)
研究 計畫 內容
(二)研究計畫之背景及目的: 請詳述本研究計畫之背景、
目的、重要性 及國內外有關本計畫之研究情況、重要參考 文獻之評述等。
可以展現申請人對相關問題及文獻的了解,加深審
查人對申請人學養的印象。
專題研究計畫書之撰寫(續)
研究計畫內容
(三)研究方法、進行步驟及執行進度。
1.本計畫採用之研究方法與原因。
2.預計可能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
3.重要儀器之配合使用情形。
寫詳細,別怕被抄襲。
專題研究計畫書之撰寫(續)
預期成果
1. 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
2. 對於學術研究、國家發展及其他應用方面預期 之貢獻。
3. 對於參與之工作人員,預期可獲之訓練。
4. 預期完成之研究成果及績效(如期刊論文、研
討會論文、專書、技術報告、專利或技術移轉
等質與量之預期績效)
近五年之研究研究成果說明
建議:依照研究成果類別分段敘述
I. 藥物動力之統計模式及其應用
(NSC99-2118-M-008-003-MY2 and NSC101-2118-M-008-004-MY2)
在第一期的醫藥臨床試驗中,………. 生體可用性參數的區間估計(Chen and
Lin, 2013, JSCS, to appear)
及生體相等性檢定(Chen and Huang, 2009, Stat. Med.
and Chen and Huang, 2013, Stat. Med. to appear)
。 II. 地震前兆及地震風險之統計研究(NSC99-2116-M-008-038, NSC100-2119-M-008-033)
本人執行計畫與太空科學及地球科學方面學者合作,研究強震前可能的 電離層異常能否有效提供地震時間和震央位置的前兆訊息。 ….. 2000-2007台 灣強震之前GPS TEC的異常(Liu et al., 2010, JA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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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計畫經費編列
補助項目 細項及支出用途 備註 業務費 1.研究人力費
2.耗材、物品、圖書及 雜項費用
3.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國 外學者來臺費用
1. 研究主持費為本部主動核給(不得流入)
2. 博士班、碩士班研究生及大專學生之月支工作酬金獎 助
3. 購置之圖書是否列入財產,由執行機構依「圖書館法」
及現行「財物標準分類」相關之規定辦理 4. 匡列彈性支用額度(總額2%,上限2萬5仟)
研究 設備費
設備名稱正面表列 多年期計畫-依需求填 列,避免購置相同設備
1. 依核定項目,在核定經費限額內核實列支
2. 原未核給補助項目,如需增列應事先報本部同意 3. 設備單價達新臺幣50萬元以上變更須於本部線上系統
登錄
國外差 旅費
1.移地研究
2.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管理費 管理費為本部主動核給(不得流入)
註:博士後研究人員請依延攬客座人才作業點另案申請。
註:國外學者來臺費用可專案向科技部或數學推動中心申請。
第一件研究計畫可隨到隨審
• 資格:
– 申請機構之新聘任人員
– 從未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者
• 申請日期: 起聘之日起三年內
• 研究計畫結束時間: 每年七月底
– 到職後儘快申請
– 研究計畫案需經過審查
– 可申請“多年期”(研究表現、計畫內容)
– 可在研究計畫期限前申請「延長執行期限」以三個月為 原則
• 參考: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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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計畫審核流程
申請:大批12月31日截止收件(儘早作業避免網路壅塞)
收件與資料彙整
確認申請案件與學門之適合度 (少數做轉換學門之建議)
申請案件分配給複審委員
複審委員建議(至少)兩位書面審查人,進行專家審查
經數次複審會議排定等級
合議制:每件申請資料都經公開(反覆)討論及相對評比。
主審整合審查意見且建議經費(全體考量後再正式核定)17
專題研究計畫審查事項
研究計畫書
創新性及重要性
執行的可行性
預期成果的達成率
撰寫是否清楚
五年內研究表現
: 論文的質量及其貢獻度 論文的品質﹕國際重要期刊
論文的數量﹕避免量多但性質類近
貢獻程度﹕合作人數,主要貢獻
跨領域合作論文﹕視其在該領域的貢獻度及重要性
上期研究計畫成果
研究計畫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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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計畫審核原則
利益迴避暨保密原則
– 審查作業相關人員不得藉由審查作業獲取直接或間接
(如共同掛名主持)之不當利益
– 審查作業相關人員未經授權,不得將審查資料、審查 會議討論過程之意見或結果洩漏予他人
– 初、複審時,宜避免審查人與申請人有下列關係:
任職同一系、所、科或組
近三年曾有指導博士、碩士論文之師生關係。
近二年發表論文或研究成果之共同作者
審查計畫時有共同執行研究計畫
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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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計畫審核原則(續)
複審會議逐案討論
參考初審意見
等級排定過程往往需反覆討論 (與其他申請案相對比較) 新進人員之特殊考量
計畫內容能夠展現其獨立研究與執行能力
“五年內”研究成果標準不同
申請案在通過補助標準邊緣,新進人員案件會優先核給專題研究計畫審查考量
審查意見抄送
審查疑義,請慎重回答問題
介於通過與不通過之間
一般型研究計畫:若近三年曾獲本部研究 計畫補助,則不核給。
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寬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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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約請款–分兩期請款,收到核定通知請儘早來文請款
• 變更–線上申辦,但務必述明理由
• 延期–以不超過三個月為原則,超過三個月視為第二件
• 流用–需經校內程序簽准,項目間流用超過50%者需來文
• 設備採購–請勿於計畫結束前二個月才辦理(查帳重點)
• 經費繳回–設備品項或出國經費未動支者,須繳回
• 結 餘 款–請勿超過核定金額的20%
• 報告繳交及經費結案–
研究計畫結束後3月內辦理,未依規定時間結案,不核定新計畫 依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撰寫格式
專題研究計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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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研究計畫經費報支
若個案被認定浮報虛報,視情況追減執行機構 管理費,其幅度得為浮報虛報總額1倍至3倍
未來查核尊重各機構認定,如屬法令模糊空間,
經本部認屬認定浮濫者,將由機構 管理費扣回 。
執行機構對於支出與研究計畫相關性之認定若
過於浮濫時,本部得 降低 日後補助其管理費之
比例
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類型
• 虛構不存在之申請資料、研 究資料或研究成果。
造假
• 不實變更申請資料、研究資 料或研究成果。
變造
• 援用他人申請、研究資料或研究成 果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 重大者,以抄襲論。
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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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類型(續)
• 申請研究計畫或發表論文時隱匿其 部分內容為已發表之成果或著作。
隱匿
• 未經註明而重複發表,致研究成果 重複計算,影響審查之評斷。
重複
• 研究計畫或論文大幅引用已發表之著作,
未適當引註,嚴重誤導審查之評斷。
引註不當
其他 • 其他違反學術倫理行為,經本部學 術倫理審議會議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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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
善加利用網路資訊
https://www.most.gov.tw/ch/academ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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