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龍港國民小學 106 學年度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三)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
(四)臺中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五)臺中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100.02.16 府 授教小字第 1000027218 號)
二、甄選名額:
暫定甄選名額 缺額性質 聘期 備註
2 課後照顧 服務教師
106 年 8 月 30 日至 107 年 6 月 30 日止 (若學生數過少或服務原因消滅時無條件終 止聘約,不得異議。)
備取若干名
三、服務時間及內容:
1.服務時間:低年級:每週一、三、四、五 12:50~16:00 中年級:每週三、五 12:50~16:00
2.服務內容:家庭作業指導、閱讀指導、體能活動、團康藝能、補救教學等。
四、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無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之情事者。
2.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 33 條各款之情事者。
3.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款規定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2.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且表現良好。
3.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
4.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5.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勞政等相關 單位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 結訓。
前項第 5 款所稱專業課程應符合教育部規劃「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 務人員訓練課程」之相關學程。
五、聘(候)用期間:
(一) 聘用時間:106 年 8 月 30 日起 107 年 6 月 30 日止,但期間如因參加學 生減少造成減班時,即終止聘用,不得異議;聘用期間,除法令規定之 權利與義務外,尚須配合本校各項活動;如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 受教權益,未經本校同意者不得離職。
(二) 儲備教師若干名經公告後列冊候用,依開學後參加課後照顧班學生人數 狀況,若有新增班級則通知應聘。
六、核薪方式:以臺中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計薪,
以實際授課節數核薪。
七、報名方式及日期:
請備妥相關書面證件資料於 106 年 8 月 7 日(星期一)上午 12 時前親送或寄 達本校(以郵戳時間為憑)「434 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三港路 1 號 龍港國小 教 導處 啟」封面請註明:106 學年度課後照顧班教師。
八、報名應備證件:
(一)報名表(如附件)。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影本。
(四)報名資格證件影本。
(五)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六)相關佐證資料。
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資格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九、甄選日期:106 年 8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5 時 00 分。
十、甄選地點:本校六年甲班教室。
十一、甄選方式:書面審核資料,必要時通知到校進行面試。
十一、公告錄取:106 年 8 月 7 日(星期一)甄選完畢後,於臺中市教育局網頁 以及本校校網公告錄取名單,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十二、報到時間:
錄取人員應於本校通知之時間攜帶學、經歷及各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教導
處辦理報到(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以完成應聘手續。未依規定期限報 到者,視同棄權,遺缺依候用人員順序遞補,逾期視同放棄。
十三、聯絡方式:
(一)聯絡電話:(04)26395586#200。
(二)聯絡人:趙家宏主任、賴怡伶老師。
十四、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臺中市龍井區龍港國民小學 106 學年度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甄選報名表
姓 名 性別 出 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最近三個月內照片 黏貼處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住家電話:
行動電話:
最高學歷
報名資格
(符合右列 資格之一)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2.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且表現良好者。
□3.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符合兒童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5.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及勞政等 相關單位自行或委託及報備核准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專業課程訓練結 訓者。
經
歷
曾服務單位 職稱 起訖年月 離職原因
專 長 任教專長科目或年級:
繳交證明 文件
錄取時需繳驗 相關證件正本
□1.符合報名資格證件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
□4.合格教師證影本、退伍令(無則免附)
□5.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如附件)
□6.相關佐證資料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身分證 影本
正面黏貼處 背面黏貼處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 106 學年度臺中市龍井區龍港國民 小學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甄選,如有下列事項發生時,本人同意無條 件放棄錄取資格。
一、 無法於規定時間內至本校教務處報到,辦理應聘手續者。
二、 資料有不實等情事者。
三、 經發現有教師法第 14 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各款及 33 條 情事之一者。
此 致
臺中市龍井區龍港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