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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第 2 屆第 2 次委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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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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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雄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第 2 屆第 2 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102年12月19日(四)14時00分 地 點:市府第三會議室

主 席:陳市長兼召集人菊(張委員乃千代理) 記錄:吳秉謙 出席委員:曾委員姿雯(蔡柏英)、鄭委員新輝(游淑惠)、鍾委

員孔炤(郭耿華)、黃委員茂穗(陳廷彰)、何委員啟功 (蘇娟娟)、范委員織欽、盧委員維屏(高鎮遠)、王委 員秀紅、彭委員渰雯、王委員儷靜、葉委員恒序、蘇委 員惠敏、譚委員陽、簡委員瑞連、鄭委員雁文、張委員 正揚、張委員文智、蘇委員英

列席單位及人員:民政局邱科長瑞金、勞工局陳業務促進員秫榛、

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沈主任素甜、蕭約僱人員亦婷、吳 科長文靜、李專員靖韋、王科員素綾、簡教師佩玲、衛 生局李科長素華、陳代理股長素娟、廖技士靜珠、警察 局陳隊長玲君、黃小隊長秀真、杜警務員英俊、謝警務 員勝隆、許偵查佐嘉芬、原民會陳組長幸雄、都發局張 簡助理員玉真、社會局婦保科劉科長美淑、劉專員蕙雯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鄭高級社工師慧敏 壹、 主席致詞暨多元文化交流:略

貳、 宣讀上次會議紀錄

裁示:同意備查,惟上次(第 2 屆第 1 次)委員會議紀錄中,

報告案二有關友善行人路權乙案,請環境空間組持 續追蹤機車不上人行道相關宣導,並由本市各大專 院校周邊先行實施。

參、 報告案

(2)

報告案一:          報告單位:社會 局

案由:謹將本會第2 屆第 1 次小組組長會議情形,報請公鑒 說明:為瞭解本委員會小組組長會議辦理情形,由幕僚單

位(社會局)就小組組長會議討論事項及決議情形報告。

裁示:同意備查。

報告案二:      報告單位:各小組組長暨幕僚單 位

案由:謹將本會「各小組業務推動報告」及「各項婦女權益重 點分工表」102 年 7 至 9 月辦理情形,報請 公鑒。

說明:

一、 為瞭解本委員會7 個小組業務推動情形,請各小組幕 僚單位就小組會議討論事項及工作推動情形進行報告。

二、 有關「各項婦女權益重點分工表」102 年 7 至 9 月辦理 情形,業於本委員會第2 屆第 1 次各小組會議討論,

並依小組委員意見修正在案。

裁示:

一、 有關工作報告中「新移民」與「新住民」用語部分,本府 目前設有「高雄市政府新移民專案小組」以新移民一 稱含括外籍與大陸人士,日後請以新移民為統稱。

二、 本會各小組業務推動報告中人身安全組2-3-1 建請 增加性別統計;福利促進組4-1-9 建請增加教育局 為負責單位,並將工作重點改為「促進社區與部落托 育互助措施」並請原民會與教育局於下次(2 屆第 3 次)教育文化組會議中報告本項工作之政策方向及 合作方式。

(3)

三、 有關各小組業務推動報告請參考環境空間組撰寫格式 盡可能詳細撰寫,並於委員會議中由小組幕僚單位進 行報告並由小組組長適時補充,小組幕僚單位報告內 容應完整填寫於「應辦之後續工作」欄位中。

報告案三:          報告單位:教育局 案由:報告本市提供之托育服務現況及因應法令修正所作

之相關措施乙案,報請 公鑑。

說明:

一、 依據第2 屆第 1 次就業安全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 茲為配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頒布,托育 照顧業務於102 年完成移撥至教育局,為瞭解本市 2- 12 歲兒童托育服務之現況及配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 權益保障法」頒布之因應措施,建請教育局進行專案報 告。

裁示:同意備查,請教育局繼續落實各項工作推動,並參 考委員意見修正辦理。

報告案四:          報告單位:都市發展 局

案由:有關「推動本市國中小學營養午餐全面改用非基因改 造食品級黃豆」說明一案,報請 公鑑。

說明:

一、 102 年 8 月 29 日本市婦權會第 2 屆第 1 次委員會議 臨時動議提案「請積極推動本市國中小學營養午餐全面 改用非基因改造食品級黃豆,並提出具體計畫與時間 表。」會中決議移由環境空間組討論,小組會議中,委 員充分討論此案,也提出許多問題及建議,為深入探 討,爰於11 月 4 日召開「推動本市國中小學營養午餐 全面改用非基因改造食品級黃豆」專案聯席會議。

二、 此次專案會議決議事項如下,請相關單位辦理後,後

(4)

續再召開專案會議討論:

(一) 為詳實了解本市國中小學營養午餐採用黃豆情況 及食材安全問題,以作為後續相關食育計畫執行 之參考,請教育局就以下事項,以問卷方式進行 調查,並於會後一週內研擬調查項目,問卷內容 先行提供委員及主婦聯盟協助審閱。

1. 黃豆及其他豆類使用狀況

(1) 使用種類(基改或非基改)及食用量 (2) 檢驗制度(檢附檢驗報告及製造證明) (3) 經費分配狀況

2. 剩食狀況(含:剩食量、種類)

3. 「培力本土黃豆生產食育示範計畫」意願 (二) 為加強學生食材教育,以減少剩食狀況,請主婦

聯盟提供與台中黎明國小合作之食育計畫供教育 局參考,以作為評估本市推動相關計畫可行性。

(三) 為推動食育計畫,請教育局利用寒暑假期間,針 對學生及家長、學校辦理人員規劃相關宣導活動,

並確實將食材資訊登錄平台及午餐清單,以供家 長了解食材來源。

(四) 請衛生局建議食品藥物管理署(FDA),檢驗黃豆 之除草劑嘉磷賽(年年春)殘留量,若無法提供檢 驗,應要求請廠商出具合格證明,並確實執行本 市食材產銷履歷機制。

(五) 為了解本市豆類種類(如:黃豆、毛豆)及產銷狀況,

以作未來本市豆類生產計畫評估參考,請農業局

(5)

提供本市豆類作物種植成本與市價、進出口價格,

及契作大豆供應狀況。

裁示:同意備查,本案請環境空間組持續追蹤列管,俾利 研擬相關推動執行事宜,並於下次(第 2 屆第 3 次) 委員會議報告本案執行進度。

肆、 討論案

討論案一:       提案單位:社會參與 組

案由:除社會參與小組委員外,建請本市婦權委員參與輔 導機制,協助輔導各區公所婦女社會參與促進小組 任務之推展與執行,請 討論。

說明:

一、 為協助各區婦女社會參與促進小組任務之推展與執行,

建請本市婦權委員參與輔導機制,同時建構委員與各 區婦參小組溝通平台。

二、 輔導內容﹕

(一) 方案輔導:輔導區公所擬定年度計畫及規劃方案。

(二) 陪伴執行:各區公所辦理婦參小組會議時邀請輔 導委員列席指導,另會議紀錄應寄送一份給輔導 委員(輔導委員至少參與各區小組會議一次)。

(三) 期初聯繫會議:由民政局邀集婦權委員召開,檢 視各區年度工作計畫(2 月)。

(四) 期中聯繫會議:由民政局邀集婦權委員召開,檢 討各區執行情形(8 月)。

三、 建請府外各委員每人至少認養1 個行政區。

四、 檢附高雄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社會參與小組102 年 輔導各區婦女社會參與促進小組業務推動實施計畫、本 市各區公所列表供參。

決議:請各委員認養本市各行政區婦參小組,協助輔導各

(6)

區婦參小組業務推動。另請民政局彙整統籌,並協助 委員與各區公所賡續推動婦參小組各項工作。

討論案二:       提案單位:就業安全 組

案由:謹提市府相關照護福利委員會建議聘任高雄市婦女 權益促進委員會(下稱本會)委員擔任委員 1 案,提請 討論。

說明:

一、 依據第2 屆第 1 次就業安全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 女 性 參 與 照 護 服 務 產 業 的 勞 動 人 力 多 , 為 推 動 CEDAW 相關工作及避免相關委員會議之決議違反保 障婦女權益,建議市府相關照護福利委員會,同意聘 任本會委員擔任委員,或邀請本會委員列席,提供相 關建議。

決議:建議市府相關照護福利任務編組未來聘任府外委員 時,聘任具照顧議題並具性別平等專業之學者專家 擔任。

討論案三:       提案單位:各小組組 長

案由:謹提本會「就業安全組」與「福利促進組」變更小組名 稱乙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依據本會第2 屆第 1 次組長會議決議辦理。

二、 前開會議決議建議本會「就業安全組」更名為「就業經 濟組」、「福利促進組」更名為「福利照顧組」以更符合婦 女權益推動目標,並提請大會討論。

決議:本會就業安全組與福利促進組組名暫不變更,請此 二組於小組會議時,檢視「照顧」議題於小組之工作 重點與目標適切性,及討論應由單一小組推動或維

(7)

持現行模式。

肆、 臨時動議

提案一: 提案人:王儷靜委 員

案由:103 年 6 月 27、28 日為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 約(CEDAW)國際審查會,建請市府相關局處組隊參 加,以更加瞭解CEDAW 精進作為。

決議:請市府主動連繫行政院性別平等處瞭解辦理CEDAW 國際審查會相關事宜,並請市府相關局處組隊參加。

提案二: 提案人:王儷靜委 員

案由:有關103 年市府舉辦未婚聯誼相關活動,請檢視活 動內容與經費編列是否合乎性別平等並提下次(第 2 屆第3 次)委員會議報告。

決議:市府未婚聯誼相關活動目前尚在計畫初步研擬階段 請相關局處於規劃過程中注意性別平等,並請主責 單位於計畫確定後提委員會議報告。

提案三: 提案人:蘇英委 員

案由:有關本市「無國籍女性」問題,本席欲瞭解人數、原因 與協助管道等相關資訊,提請 討論。

決議:會後將以本會名義行文中央重視本議題,並請移民 署提供相關資訊。

(8)

提案四: 提案人:張乃千委 員

案由:有關本會會議資料呈現形式乙案,提請 討論。

說明:本會會議資料呈現形式,前於第 1 屆組長會議決議,

為響應環保且考量各小組會議已對重點分工表作詳 細討論及修正,自第1 屆第 6 次委員會議開始不列 印重點分工表,惟造成本次會議部分委員於閱讀上 有所疑慮,有關重點分工表呈現方式提請討論。

決議:為響應環保本會不於每次委員會議中列印紙本重點分 工表,維持由幕僚單位於會議前先行以電子檔寄送委 員參閱。建請本會幕僚單位於議事中以電腦投影該期 重點分工表內容,並於參考資料手冊中增加固定之分 工表紙本,供委員於會議中翻閱。

散會:17 時 0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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