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 第二專長學分班參加跨校隨班附讀
切結書
甲聯(存進修學校)
本人 同意參加教育部辦理之【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 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以下簡稱本專案學分班)跨校隨班附讀 進修課程,本人充分瞭解教育部為有效提升開班效益,課程資源共享之 目的,茲願切實遵守下列各條約定:
一、本專案學分班進修期限:自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第1 所參加進修之師資培育大學: 。 三、進修科目班名:( ) 年度 。 四、進修學分:應修 學分,跨校隨班附讀 學分。
五、本專案學分班採「學分制」認可,相同領域科目得以跨校隨班附讀 方式補修學分(分散上課,統整採認),如已逾本專案學分開辦期 限,未能如期完成補修應修學分,本部不再補助學分費,學員須自 行負責。
六、進修學員需為各縣市政府推薦之國中現職合格專任教師,如期間未 任教、留職停薪、育嬰或侍親假等,則不予補助。
七、進修教師於修畢本專案學分班課程且取得另一類科教師證書後,應 配合學校依教師專長排配授課。
八、本人同意上開規範,絕無異議。
此 致 教育部
○○○○○○大學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詳細戶籍地址:
所屬學校: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
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 第二專長學分班參加跨校隨班附讀
切結書
乙聯(存薦送縣市政府留存)
本人 同意參加教育部辦理之【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 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以下簡稱本專案學分班)跨校隨班附讀 進修課程,本人充分瞭解教育部為有效提升開班效益,課程資源共享之 目的,茲願切實遵守下列各條約定:
九、本專案學分班進修期限:自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第1 所參加進修之師資培育大學: 。 十一、進修科目班名:( ) 年度 。 十二、進修學分:應修 學分,跨校隨班附讀 學分。
十三、本專案學分班採「學分制」認可,相同領域科目得以跨校隨班附 讀方式補修學分(分散上課,統整採認),如已逾本專案學分開辦 期限,未能如期完成補修應修學分,本部不再補助學分費,學員須 自行負責。
十四、進修學員需為各縣市政府推薦之國中現職合格專任教師,如期間 未任教、留職停薪、育嬰或侍親假等,則不予補助。
十五、進修教師於修畢本專案學分班課程且取得另一類科教師證書後,
應配合學校依教師專長排配授課。
十六、本人同意上開規範,絕無異議。
此 致 教育部
○○○○○○大學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詳細戶籍地址:
所屬學校: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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