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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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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 報 報

1

(研 1

報名網址 報名日期 報名費用

108

研究生修 107.10.24

編印單位 和平校區 燕巢校區 查詢電話 傳 真 學校網址

址 : http://s 期:107年 用:詳見簡

學年 招 生

修習教育學 碩博士班

:國立高雄

:802 高雄市

:824 高雄市

:(07)71

:(07)72

:https://w3

sso.nknu

年12月10日 簡章各系

年度 生 簡

學程依本 班招生委員

雄師範大學教 市苓雅區和 市燕巢區深 72930 轉 1 262447

3.nknu.edu.t

u.edu.tw/R

日(星期一 系所收費標

度碩士 簡 章

本校相關規 員會第 2 次

教務處招生 和平一路11 深中路62 號

1111~1115

tw

Recruit/i

一)起至1 標準

士班 章

規定辦理 次會議通過

生企劃組 6 號 號

index.asp 12月26日

 

理 ) 過

px

日(星期三 三)

(2)

i  

重 要 日 程 表

項 目 日 期

簡章公告 即日起免費自行下載

網 路 取 得 報 名 繳 費 帳 號

(繳款截止時間:12 月 26 日 23:59 止)

107 年 12 月 10 日(一) 上午 09 時起

107 年 12 月 26 日(三) 止 逾 期 報名資料寄件截止日期 107 年 12 月 27 日(四) 止(郵戳為憑) 不受理

※考生請自行列印「應考證」

(不另寄發) 預定108 年 2 月 12 日 17:00 起開放下載列印 筆試日期 108 年 2 月 24 日(星期日)

音樂學系108 年 2 月 25 日(星期一)

口(面)試日期 各系所自訂

放榜系所第一階段 放榜日期 預定108 年 3 月 15 日 成績複查 108 年 3 月 26 日(含)前 正取生報到截止日 108 年 4 月 02 日(含)前

放榜系所第二階段

公告進入複試名單 108 年 3 月 15 日起開放上網查詢

網路公告,不另寄發書面通知單,請考生確實上網 查詢,若未及時確認致權益受損,由考生自行負責。

複試日期 108 年 3 月 29~30 日 放榜日期 預定108 年 4 月 12 日 成績複查 108 年 4 月 22 日(含)前 正取生報到截止日 108 年 4 月 26 日(含)前

筆試科目及時間表

 

◎各系所考科不同,請詳閱簡章各系所考試科目及筆試科目時間表(簡章第 6 頁)

◎音樂學系筆試及主修面試日期為 108 年 2 月 25 日(星期一),考試時間詳閱簡章第 44 頁 日 期

科 目 時 間

2 月 2 4 日 ( 星 期 日 )

09:00~10:00

一般科目 英 文

10:40~12:00

專業科目

(一)專業科目

13:20~14:40

(二)專業科目

(3)

目 次

壹、招生方式 ... 1

貳、簡章取得方式 ... 1

參、修業年限及報考資格 ... 1

肆、報名方式與日期 ... 1

伍、報名手續 ... 2

陸、報名費退費 ... 4

柒、報名注意事項 ... 4

捌、考試日期及地點 ... 5

玖、錄取規定 ... 7

拾、放榜日期 ... 7

拾壹、報到 ... 8

拾貳、其他事項 ... 9

拾參、招生系所別、報考資格、招生名額及考試科目 ... 13

文學院 國文學系 ... 13

英語學系 ... 14

地理學系 ... 15

臺灣歷史文化及語言研究所 ... 16

經學研究所 ... 17

華語文教學研究所 ... 18

客家文化研究所 ... 19

理學院 數學系 ... 20

化學系 ... 21

物理學系 ... 22

生物科技系 ... 23

科學教育暨環境教育研究所 ... 24

教育學院 教育學系 ... 25

特殊教育學系 ... 26

成人教育研究所 ... 29

體育學系 ... 30

性別教育研究所 ... 31

人力與知識管理研究所 ... 32

事業經營學系 ... 33

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研究所 ... 34

科技學院 工業科技教育學系 ... 36

工業設計學系 ... 37

光電與通訊工程學系 ... 38

電子工程學系 ... 39

軟體工程與管理學系 ... 40

藝術學院 美術學系 ... 41

音樂學系 ... 43

視覺設計學系 ... 47

跨領域藝術研究所 ... 48

拾肆、電子計算器規格標準 ... 49

拾伍、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 50

拾陸、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 52

拾柒、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 54

拾捌、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碩士班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 57

拾玖、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招生考生糾紛處理辦法 ... 58

附件 附件1、以國外學歷(力)報考考生切結書 ... 59

附件2、港澳/大陸學歷(力)切結書 ... 60

附件3、中低、低收入戶減免報名費申請表 ... 61

附件4、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 ... 62

附件5、報名費退費申請表 ... 63

附件6、工作年資證明書 ... 64

附件7、報考英語學系 C 類備取意願調查 暨切結書 ... 65

附件8、成人教育研究所考試基本資料表 ... 66

附件9、碩士班入學考試基本資料表(體育學系 、事業經營學系) ... 68

附件10、作品切結書(工業設計學系、美術學 A 類創作組、視覺設計學系) ... 69

附件11、報考音樂學系主修面試曲目表 ... 70

附件12、成績複查申請書 ... 71

附件13、特殊需求考生考試服務申請表 ... 72

(4)

iii  

各系所考試項目及報名收費一覽表

筆試日期:108 年 2 月 24 日(星期日)、音樂學系筆試日期 108 年 2 月 25 日(星期一)。

口(面)試日期:第一階段放榜系所定於 2 月 22~25 日之間,第二階段放榜系所定於 3 月 29~30 日之間,由系所自訂,請考生於一週前上網查詢不另寄發通知。

系 所 筆 試 資料

審查 面/口試 報名費用(新台幣) 一般生 中低收 低收 備 註

第一階段放榜系所

國文學系 V 800 元 560 元

收 面 試 缺 考 不 予 退費 英語學系A 組、B 組 V V 1,300 元 910 元

英語學系C 組 V V 1,600 元 1,120 元

地理學系 V 800 元 560 元

臺灣歷史文化及語言研究所 V V 1,500 元 1,050 元

經學研究所 V 800 元 560 元

客家文化研究所 V V 1,300 元 910 元

數學系 V 1,100 元 770 元

化學系 V 800 元 560 元

物理學系 V 800 元 560 元

生物科技系 V 800 元 560 元

科學教育暨環境教育研究所 V 1,000 元 700 元 教育學系 V 1,400 元 980 元 特殊教育學系特殊教育碩士班 V V 1,500 元 1,050 元 特殊教育學系聽力學與語言治

療碩士班 聽力學組 V 1,100 元 770 元 成人教育研究所 V 1,000 元 700 元

體育學系 V 1,000 元 700 元

性別教育研究所 V 1,000 元 700 元 人力與知識管理研究所 V 800 元 560 元 事業經營學系 V 1,000 元 700 元 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研究所

復健諮商組 V V 1,500 元 1,050 元 工業科技教育學系 V 1,000 元 700 元 工業設計學系 V V 1,300 元 910 元 光電與通訊工程學系 V 1,000 元 700 元 電子工程學系 V 800 元 560 元 軟體工程與管理學系 V 1,000 元 700 元 美術學系B 類 V 1,500 元 1,050 元 音樂學系A~G 類 V V 3,100 元 2,170 元 音樂學系H~I 類 V V 3,400 元 2,380 元 視覺設計學系 V 1,000 元 700 元 跨領域藝術研究所 V V 1,500 元 1,050 元

(5)

iv

※第二階段放榜系所複試費用於面試當日另行繳交【請詳閱簡章內容】

第二階段放榜系所

系 所 試 資料

審查

報名費用(新台幣) 複

試 複試費用(新台幣) 一般生 中低收 低收 一般生 中低收 低收 華語文教學研究所 V 800 元 560 元

免 收

V 500 元 350 元 免 收 特殊教育學系聽力學與語言

治療碩士班 語言治療組 V 1,100 元 770 元 V 500 元 350 元 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研究所

諮商心理組 V 800 元 560 元 V 500 元 350 元 美術學系A 類 V 1,000 元 700 元 V 1,000 元 700 元

碩士班考試收費基準表

(幣別:新臺幣)

項目

報名費用

(ATM 轉帳或臺灣銀行臨櫃繳款)

複試費用 (郵政匯票) 上限1,500 元

面試(口試)費用 基本費 筆試 資料審查

一般生 500 元 300 元/科 500 元

音樂系主修面試 2,000 元 美術系 1,000 元 其他系所 500 元 報名費、複試費:一般生→全額,中低收入戶→減免 30%,低收入戶→免收

第二階段放榜系所複試費用,請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於口試當日繳納至報 考系所,受款人請寫: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6)

1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08 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

壹、招生方式:

一、甄試入學:簡章另訂(已於 107 年 11 月辦理)。

二、招生考試:各項規定如本簡章訂定。

貳、簡章取得方式:

本簡章及表件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不另販售紙本。

網址

http://www.nknu.edu.tw/~recruit。

參、修業年限及報考資格:

一、修業年限:一至四年。

二、報考資格: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畢業,獲得學士 以上學位者(含應屆畢業生)。

(二) 符合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 5 條規定者。

※以上為報考資格之一般規定,各系所有特殊規定者從其規定。

※本次招生不招收「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7條「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 現者」(詳見簡章第5頁報名注意事項九)。

※持境外學歷應考者,須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 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辦理驗證並 繳驗(交)相關文件。

※本簡章所稱應屆畢業生係指107學年度(108年7月底前)畢業之考生。

肆、報名方式與日期:

一、報名網址:http://sso.nknu.edu.tw/Recruit/index.aspx(請點選第 2 項”日間學制碩士班”)。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網路填寫報名資料表,並郵寄報名資料。

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考生須先申請減免報名費(附件 3)再上網報名】 (一) 網路取得轉帳帳號:

107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 時至 107 年 12 月 26 日止。

(最遲須於 107 年 12 月 26 日晚間 23:59 時前完成繳費手續)。

進入報名網頁點選【我要報名】,輸入考生基本資料即可取得繳費帳號。

(二) 網路登錄填寫報名資料:

繳費完成後,再次進入報名網頁【報名資料填寫】頁面,輸入完成後即可 列印表件。

(三) 郵寄報名資料日期:

107 年 12 月 10 日至 107 年 12 月 27 日止以掛號郵件交寄,郵戳為憑,逾 期不予受理。

※請留意截止時間,以免因延遲繳費或報名系統關閉,而無法完成網路填報資料。

※必須完成繳交報名費、網路報名並郵寄報名文件,始完成報名程序。

(7)

伍、報名手續:

一、上網取得繳款帳號: 107 年 12 月 10 日 09 時 起

107 年 12 月 26 日 止 (逾期不受理) 登錄基本資料,系統自動產生考生個人專屬帳號,共16 碼。

二、繳交報名費

(ATM 轉帳或列印繳費單至臺 灣銀行各分行臨櫃繳款)

繳費截止時間:107 年 12 月 26 日 23 時 59 分止 考生需先繳費完成才能再次進入報名系統填寫報 名資料並列印表件。

1. 取得繳款帳號後,請持金融卡利用全國自動櫃員機(ATM)轉帳(手續費自 付),金融卡不限考生本人。

2. 銀行代號請輸入【004】,帳號請輸入自網路取得之個人專屬帳號【3026XXXX 3. XXXXXXXX (共 16 碼)】此為虛擬帳號,每組帳號只限一人報考一系所(組)

使用,如擬變更報考系所需重新取號。

※請檢查交易明細表以確認交易完成,交易明細表自行留存備查。如交易 明細表上之「交易金額」欄無扣款紀錄及「餘額」欄未呈現金額,即表 示轉帳未成功,請重新轉帳。

4. ATM 轉帳繳費後約 30 分鐘可入帳,但如在下午 3:30 以後或假日轉帳則入 帳時間順延至次日。依本校以往報名經驗,「農、漁會、合作社之轉帳系統」

轉帳入款至本校時間較慢,請考生斟酌使用,以免影響報名權益。

5. 臨櫃繳款(僅限臺灣銀行)請從報名系統列印繳費單於銀行上班時間至臺灣銀 行各分行繳交報名費,繳費存根聯自行留存備查。因臨櫃繳款係人工作業,

入帳時間不定,繳費截止當日,請勿以臨櫃繳款方式繳費,以免由於各分行 人工入帳作業延誤,致來不及銷帳而影響報名。

6. 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者,報名前請先填寫「減免報名費」申請表(附件 3) 並連同各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 明),傳真至本校教務處招生企劃組(FAX:07-7262447),申請合格者將電 話或E-mail 通知。每位考生限優待報考 1 個系所(組),報考第 2 個系所(組) 以上者,須繳交全額報名費。

7. 申請減免考生請將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正本隨同報 名表繳交,未檢附證明文件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予優待,亦不接受 補件。

三、繳款完成後再次上網登錄報名資料

※請於繳費後約 30 分鐘(待報名費入帳完成),再次上網登錄報名資料。

1. 考生須於系統開放時間內依系統說明,將報名資料輸入完畢。

2. 考生請輸入 108 年 8 月底前可收件之通訊地址及可聯絡之電話號碼,以免因 無法聯絡而權益受損。如有變更,請以傳真告知。

3. 網路報名有任何問題,可於上班時間內來電洽詢,電話:(07)717-2930 轉 1111~1115。(週一至週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30~5:30)

   

(8)

3  

四、列印報名資料

報名資料經確認並送出後,請用 A4 白紙列印下列文件:

報名表正、副表各一張(考生請於報名表正、副表簽名,如有無法印出之文字,

請以紅色原子筆修正),並請上傳照片或分別黏貼照片於正、副表(請附半年內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五、郵寄報名資料 收件截止日期:107 年 12 月 27 日止(郵戳為憑)

※ 表件寄出前請仔細檢查清楚,寄出後不得要求更改報考之系所、類別或資格。

1. 報名表正、副表。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一張(請黏貼於報名表副表上)

3. 學歷證明文件(詳見簡章第 11 頁)

4. 報考系所之資格相關證明文件(請參閱報考資格欄及備註欄,不須者免附)。

5. 其他(自填名稱)

※ 請將報名所需各項表件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平放裝 入自備 A4 以上信封袋內,封面請黏貼【報名專用信封封面(報名完成系統自行 產出)】,以掛號郵寄。

備 註

※應考證請於108 年 2 月 12 日 17:00 起自行進入報名網頁登錄後下載列印,內容 記載如有疑義之考生請撥電話(07)7172930 轉 1111~1115 查詢。

※報名所需表件及資料請整理整齊,如表件不齊或郵資不足或其他因素遭退件而延 誤報名,由考生自行負責。

※報名所繳交之證件影本,一概不予退還。

※考生雖已上網登錄個人報名資料,但未於報名截止期限前寄出報名表件者,視同 未完成報名,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辦報名手續。

※考生繳納之報名費,內含資料審查費用及郵資。除因資格不符、證件不合格扣除 行政作業費用新台幣300元整後退還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費或變更報考 系所(類/組)別、身分別。

   

(9)

陸、報名費退費

一、 報名日期截止後,除符合下列對象者得予退費外,已繳報名費概不退費

對象 退費金額

A.溢繳報名費者

退還全部費用 B.已繳費但未寄出報名資料者

C.完成報名但經審核報名資格不符 扣 除 手 續 費300 元 後,退還餘額費用 D.完成報名但經審核報名資料不齊

E.繳費但因個人因素無法參加考試者 不退費

二、 退費申請期限:108 年 1 月 10 日止,逾期或未依規定完成申請者恕不受理。

三、 退費申請表(附件 5)可於報名網頁下載使用。

柒、報名注意事項:

一、本考試採網路報名並郵寄報名資料,應考人須自行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並請 於 107 年 12 月 27 日前(含當日)將報名表件以專函掛號郵寄高雄師範大學碩 博士班招生委員會(郵戳為憑),始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定寄發報名表件,

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二、網路報名請詳見簡章「網路報名作業流程」繳費系統至 107 年 12 月 26 日晚間 23:59 時止,請儘早完成繳費報名作業,避免因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個人報名 權益。

三、以同等學力報考者,其所需之相關學系及教學或教育行政或工作經驗,均比照 本簡章各學系對於具有學士學位者之規定辦理。

四、 持境外學歷應考者,於錄取報到辦理驗證時,須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 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

之規定,繳驗(交)所需文件。

五、本校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之研究生不得報考本校同一系所同一學程招生考試,

一經查獲屬實,除取消其資格外,另依法究辦(教育部 89.12.15.臺(八九)師(二) 字第89155149 號函)。

六、報考本校者,可重複報考多系所(組/類),惟各系所考試時間可能衝突[各系所(組 /類)相同名稱科目成績不得共用],請考生報名前審慎評估,報名後不得因此要 求退費,如皆獲錄取,僅能擇一系所(組/類)辦理報到及註冊入學。

七、現役軍人、在營預官及常備兵、教師、中央警察大學、師範校院或教育學院系 之公費畢業生等身分人員,其報考及入學就讀碩博士班,應由考生自行依有關 法令規定或遵照所屬機關或上級機關之規定辦理;錄取後能否入學就讀,由考 生自行負責,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八、錄取者應於108 學年度第一學期(108 年 9 月)註冊入學,屆時未具備入學資格者 或依法不能入學者,取消錄取資格,學歷(力)不合者,請勿報名。應屆畢業生如 無法於本校註冊日前取得畢業證書者,不得以此取消報名辦理退費。

(10)

5  

九、有關「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七條「專業領域具卓越成就表現者」,大 學相關學系欲招收此類學生前,應先將擬招收對象之資格條件、審查方式、招 收人數上限、報名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及入學後之輔導機制提報校級招生委員 會審議通過後,始得納入簡章 (教育部 102.04.29 臺教高通字第 1020058869 號 函)。

十、經錄取為日間學制碩士班學生,入學後不得要求轉入碩士在職(或夜間)專班。

十一、凡報名參加本項招生考試之考生,即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可向報名考生取得其基 本資料及相關檔案資料。考生報名資料僅作為本校招生考試及相關教育行政目 的使用,其餘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

十二、僑生、港澳生、外籍學生、大陸地區學生除於註冊前已取得居留證外,其餘不 得報考本項招生考試。報考而獲錄取者,入學就讀之簽證及居留相關事項請於 報名前向有關單位查詢,註冊後如因居留問題無法就讀,由考生自行負責(上述 境外生報名系統之身分證字號欄位請填寫統一證號)。

僑生、港澳生、外籍學生、大陸地區學生入學後之收費標準依身分別收取,請 參閱本簡章第10 頁。

十三、身心障礙考生如需在考場上給予特殊協助時,請填寫申請表(附件 13),於報名 期間併同報名資料寄送,本校將於審查後,視考生個別情況提供服務。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

捌、考試日期及地點:

一、筆試:

(一) 日期:108 年 2 月 24 日(星期日);音樂學系 108 年 2 月 25 日(星期一)。

(二) 筆試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802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 116 號) (三) 筆試試場:將於 108 年 2 月 23 日(星期六)下午 2 時起在本校和平校區大門

口及本校網站首頁上公布試場位置圖(不開放試場查看座位),考生可自行查 閱(音樂學系考生請於筆試前至學系網頁查詢)。

(四) 筆試注意事項:

1. 每節考試憑應考證及身分證件(身分證、護照、附照片之健保卡或汽機車 駕照)入場,未到考試時間,不得先行入場,遲到逾二十分鐘者,不准入 場。應考證考生自行上網列印,考試當天如有毀損或遺失,請持身分證件 於考試前30 分鐘至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

2. 一般科目「英文」考科為答案卡,限用黑色2B 鉛筆畫記作答,不得以修正 液(帶)修正,違者不予計分。

3. 筆試專業科目除音樂學系專業科目(一)音樂理論須以鉛筆作答外,答案卷限 用藍、黑色筆清晰繕寫,不得潦草,以其他顏色作答之部分,該題不予計 分。

4. 所有應考科目除各系所及答題需要另有規定外,一律使用中文作答為原則。

5. 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本校「碩士班招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簡 章第57 頁)。

(11)

(五) 各系所筆試科目時間表:

註:★表示該科可使用第一類計算器 ※表示該科可使用第二類計算器(詳簡章第 49 頁)

時間 系所別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9:00 - 10:00 10:40 - 12:00 13:20 - 14:40

一般科目 (一)專業科目 (二)專業科目

國文學系 中國文學史

英語學系

A. (文學) 英文(閱讀與寫作)

B. (語言學) 語言學概論及語言分析

C. (英語教學) 英文(閱讀與寫作) 英語教材教法

地理學系 ★地理學概論

經學研究所 經典知識

華語文教學研究所 語言學概論

客家文化研究所 客家文化概論

數學系 高等微積分 線性代數

化學系 ※普通化學

物理學系 ※普通物理

生物科技系

A 類 生物技術概論(A)

B 類 生物技術概論(B)

C 類 環境生態概論

教育學系 英文 教育學 ★心理學

特殊教育學系 聽力學與語言 治療碩士班

語 言 治 療 組

英文 ★溝通障礙概論

聽 力 學 組 ★聽力學概論

人力與知識管理 研究所

★管理學

★經濟學 (選考一科) 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研究所

諮商心理組 ★諮商心理學與輔導

工業設計學系 工業設計實務

電子工程學系 ※電子學

音樂學系 音樂學系筆試日期為108 年 2 月 25 日(星期一),考試時間詳閱簡章第 44 頁

二、口試(面試):

(一) 時間、地點,依各系所規定,請考生自行上系所網頁查詢(不另寄發通知)。

(二) 第二階段放榜系所考生請自 108 年 3 月 15 日起自行登錄報名網頁下載應考 注意事項並至系所網頁查詢。

(三) 第二階段放榜系所複試費用於口試(面試)當天由各系所收取郵局匯票,金額 及相關規定詳閱簡章各系所規定,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之考生檢附證明 文件者得依規定減(免)收費。

(12)

7  

玖、錄取規定:

一、本校招生委員會於放榜前議決各系所(類/組)之最低錄取標準,考生成績在此標 準以上且於招生名額內之考生,列為正取生,其餘之非正取生,得列為備取生,

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即為不錄取;本校視情況需要得不足額錄取,惟不足額錄 取時不得列備取生。

二、同一系所各類之正取生如有缺額除系所規定得流用者外,均不得流用。學籍分 組之系所,依教育部「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第 4 點第 3 項第 3 款 之規定同一系所各組間不得流用。

三、錄取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同分時,則依各系所或各類(組)訂定之總成績同分參 酌順序,分數較高者優先錄取,如各項分數皆相同時,則增額錄取,備取生亦 同。

四、任一筆試考科缺考、審查資料未送、口試缺考或任一成績零分者,不予錄取,

亦不得參加複試;考生成績雖已達最低錄取標準,仍不予錄取。

拾、放榜日期:

一、預定108 年 3 月 15 日下午 5 時,公佈第一階段放榜系所錄取名單,第二階段放 榜系所參加複試名單,並同時上網公告。

二、預定108 年 4 月 12 日下午 5 時,公告第二階段放榜系所錄取名單。

三、查榜網址:https://w3.nknu.edu.tw,不接受電話查榜。

四、成績單於放榜後三日內寄發。考生成績單請務必妥為保存。

五、報到通知單以報名表考生自填之通訊地址寄發,如有住址錯誤、無人收件等,

致未如期報到者,以放棄錄取資格論。

六、成績複查(附件 12):

(一) 第一階段放榜系所:108 年 3 月 26 日(含)前(郵戳為憑)接受成績複查,複查 成績每科目50 元整。

(二) 第二階段放榜系所:108 年 4 月 22 日(含)前(郵戳為憑)接受成績複查,複查 成績每科目50 元整。

(三) 成績複查科目僅限考生申請部分,並以複查考卷卷面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

不得申請重新閱卷或要求調閱、影印試卷並不得複查閱卷標準或要求試題 解答。

(四) 原已錄取之考生經複查成績後,如總分低於最低錄取標準時,即取消其錄 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七、考生如對招生事宜有疑義,應於放榜日起十五日內向本校招生委員會提出書面 申訴,本校招生委員會應於收到考生申訴書之日起一個月內正式答覆,必要時 應組成專案小組公正調查處理,並告知申訴人行政救濟程序。

(13)

拾壹、報到:

一、正取生:請上網至本校「新生報到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並列印學生學籍表 (本人簽名)連同學歷(力)證書正本於下列規定日前(以郵戳為憑),依 所錄取系所分別寄送和平教務組/燕巢教務組,逾期者以放棄錄取資 格論,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考生不得以未接獲通知信函為由要 求補救措施。

(一) 第一階段放榜系所:108 年 4 月 02 日前(以郵戳為憑)。

(二) 第二階段放榜系所:108 年 4 月 26 日前(以郵戳為憑)。

二、備取生:

(一) 第一階段放榜系所正取生報到後之缺額,自 108 年 4 月 19 日起依缺額狀況 依序上網公告。

(二) 第二階段放榜系所正取生報到後之缺額,自 108 年 5 月 10 日起依缺額狀況 依序上網公告。

(三) 備取生報到日期併同備取名單公告於本校首頁。

公 告 遞補日期

第1 次:108 年 4 月 19 日 第 5 次 :108 年 7 月 19 日 第2 次:108 年 5 月 10 日 第 6 次 :108 年 8 月 09 日 第3 次:108 年 5 月 31 日 第7 次 :108 年 8 月 30 日 第4 次:108 年 6 月 21 日

備註:第二階段放榜系所,自第2 次遞補日期起開始遞補備取生。

三、 備取生報到時間及報到手續,考生應自行點閱網路公告,並依規定時間辦理報 到手續,報到日期及辦理方式請參閱網頁說明,請考生務必主動查詢網路公告,

俾便獲知報到相關訊息,逾期未報到者,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要求補救措施。

四、學歷(力)證明文件:

(一) 已畢業者繳交畢業證書。

(二) 以高、特考身分報考者,繳驗及格證書正本。

(三) 應屆畢業生者填寫切結書。

(四) 同等學力需繳交成績單及休學(修業)證明。

(五) 持外國學歷請依切結書規定項目繳交。

五、報到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應填具切結書於切結期限內,繳交學歷(力)證明,

逾期仍未繳驗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如因暑修者,請備妥原就讀學校之證 明文件,得延至開學前一週繳驗畢業證書。

六、錄取生具本校或其他大學校院學籍者,應於註冊前依本校雙重學籍要點提出申 請,未經核准同意者,應予退學。

七、108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入學錄取生於報到後又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或未依規定辦 理註冊入學時,其缺額得於備取期限內由本項招生考試同一系所之備取生依序 遞補。

八、報到相關問題:

和平校區請洽 和平教務組,電話:(07)7172930 轉 1131~1136。

燕巢校區請洽 燕巢教務組,電話:(07)7172930 轉 6102~6106。

(14)

9  

拾貳、其他事項:

一、報名審核通過之考生,如經複審作業或日後發現不符報考資格時,仍應取消其 報考及錄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二、報到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者,應於報到日前填具切結書於期限內(108 年 7 月 31 日前)補繳,逾期仍未繳驗即以自願放棄入學資格論;如需暑修者,請備原畢業 學校證明文件,可延至開學前一週繳驗畢業證書。

四、逾期未報到者,其缺額即由備取生遞補;報到後逾期未註冊者或逾越切結日期 未繳交畢業證書者,註銷其入學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救。

五、各項證件如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一經查明屬實即開除學籍,亦不發給 任何證件(如將來在本校畢業後始發覺者,除飭令撤銷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 取消其畢業資格)。

六、有關本校研究生修讀教育學程,應經甄選合格,其名額依教育部規定。108 學年 度入學之研究生如欲修讀教育學程,請參照本校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師資培 育課程與實習組網站訊息。

七、錄取新生於入學時,需依規定辦理體檢。

八、師資生如因教育實習因素無法就讀者,須辦理休學並計入休學年限。

九、本校分和平、燕巢兩校區:文學院、教育學院、藝術學院學生以在和平校區上 課為原則,理學院、科技學院學生以在燕巢校區上課為原則,備有兩校區間便 捷交通車。

十、持國外學歷報考經錄取者,請依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

繳交下列文件(未能繳交或未能通過學歷查驗者取消本校之入學資格):

(一)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一份(中、英文以外之語文,應另附中 文或英文譯本並經驗證)。

(二) 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一份(中、英文以外之語文,應另附中文或英文譯本 並經驗證)。

(三) 入出國主管機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一份,應 涵蓋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

   

(15)

十一、本校107 學年度研究所各項收費標準如下:

學院別

系所別

本地生、僑生、99 學年度 以前入學外籍生及經駐外 館處推薦來臺就學之外交 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

外籍生、大陸地區學生 收費標準 學雜費

基數

學分費 (每學分)

學雜費 基數

學分費 (每學分)

文學院

國文學系 10,609

1,638 26,400 3,000 英語學系 10,609

地理學系 12,288 臺灣歷史文化及語言研究所 10,609

經學研究所 10,609 華語文教學研究所 10,609 客家文化研究所 10,609

理學院

數學系 12,288

1,638 33,000 3,000 化學系 12,288

物理學系 12,288 生物科技系 12,288 科學教育暨環境教育研究所 12,288

教育學院

教育學系 10,609

1,638 26,400 3,000 特殊教育學系 12,288

成人教育研究所 10,609 體育學系 12,288 性別教育研究所 10,609 人力與知識管理研究所 10,609

事業經營學系 10,609 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研究所 12,288

科技學院 工業科技教育學系 12,739

1,638 33,000 3,000 工業設計學系 12,739

光電與通訊工程學系 12,739 電子工程學系 12,739 軟體工程與管理學系 12,739

藝術學院 美術學系 12,288

1,638 26,400 3,000 音樂學系 12,288

視覺設計研究系 12,288 跨領域藝術研究所 12,288

註 1 :每學期均須繳交學雜費基數及學分費(依每學期所修學分數計列);如僅修論文,仍須繳交 學雜費基數,但不收學分費。

註 2 :音樂學系學生每學期每門主修個別指導費 10,500 元、每門副修個別指導費 6,165 元;鍵 盤維護費800 元。

註 3 :其他費用: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學生平安保險費等。

註 4 :每學年度收費標準調整與否,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16)

11  

【補充說明】學歷證明文件:請繳交下列文件之一

適 用 對 象 應繳交資料

學士班已畢業者 學士學位證書影本

學士班應屆畢業生預定於108年7月底前畢業者。

(含延畢生及符合提前畢業標準者)

暫准報名申請表(附件4)

請貼妥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07學年度第1學 期之註冊章須清楚;學生證未加蓋註冊章者,

須另檢附在學證明書)。

提前畢業生 1. 由學校開立符合提前畢業標準之證明正本。

2. 歷年中文成績單正本。

持境外學歷者

1. 境外學歷切結書正本(附件1或附件2)。

2.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 歷年成績證明影本。

同等學力

在學士班肄業,僅未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 後一年,因故退學或休學,自規定修業年 限最後一年之始日起算已滿二年。

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大學修業證明書或休學 證明書(須註明入學及離校年月)。

同等學力

修滿學士班規定修業年限,因故未能畢 業,自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末日起算 已滿一年。

附歷年成績單之大學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 書(須註明入學及離校年月)。

在大學規定修業年限六年(包括實習)以上 之學士班修滿四年課程,且已修畢畢業應 修學分128學分以上者。

大學歷年中文成績單正本,並由原肄業學校註 明已修業滿四年且修畢應修學分128學分以 上。

取得專科學校畢業證書後,其為三年制者 經離校二年以上;二年制或五年制者經離 校三年以上;取得專科進修(補習)學校 資格證明書、專科進修學校畢業證書或專 科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通過證書者,比 照二年制專科學校辦理。

專科畢業證書影本或學力鑑定通過證書影本。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一等、二等、三等 特種考試及格。

2.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 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 證書影本。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 技術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

1.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之單一級技術 士證影本。

2.附三年以上工作證明。

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取得 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 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1.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單一級技術 士證影本。

2.附五年以上工作證明。

※以相關科系、相關經歷報考者,請檢附相關證件及資料。

※現役軍人及軍事機關服務人員報考者,請檢附國防部或其所屬單位核准報考之正式證明文件。

   

(17)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登 入 系 統 我 要 報 名

登入本校網頁研究所報名系統

http://sso.nknu.edu.tw/Recruit/index.aspx

請點選第2 項 ”日間學制碩士班”

輸 入 基 本 資 料 取 得 轉 帳 號 碼

請依據系統說明輸入相關資訊(如姓名

、地址、電話、E-mail…等)。

繳 交 報 名 費

於107 年 12 月 26 日 23 時 59 分前完成繳費。

1. ATM 轉帳:

轉入銀行代碼(臺銀):004

報名轉帳帳號:3026XXXXXXXXXXXX(共 16 碼) 2. 臺灣銀行臨櫃繳款:

列印繳費單後請於銀行上班時間至臺灣銀行各分 行繳交報名費。因臨櫃繳款係人工作業,入帳時間 不定,繳費截止當日,請勿以臨櫃繳款方式繳費,

以免由於各分行人工入帳作業延誤,致來不及銷帳 而影響報名。

再次上網填寫報名資料 並 列 印 報 名 正 、 副 表

1. 繳費成功後再上網登錄報名系統填寫報 名資料,輸入完成後即可列印正、副表及 其他表件。

2.資料中如有無法印出之文字者,請於印出 報名表後以紅色原子筆直接修正。

掛 號 郵 寄 報 名 資 料

將備妥之報名資料、學歷證件影本及審查資料 等放入A4/B4 信封或紙箱,封面貼上【報名 專用信封封面 (報名完成系統自行產出)】,於 107 年 12 月 27 日前以掛號郵寄。

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者,報名前請先填「減免報名費」申 請表(附件 3)並連同各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所開具之低收 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傳真至本校教務處招生企劃組

(FAX:07-7262447),申請合格者將電話或 E-mail 通知。

(18)

13  

拾參、招生系所別、招生名額及考試科目

學 院 別 文 學 院

系 所 別 國 文 學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正取18 名(含甄試生 12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筆試

一般 科目 無 專業

科目 中國文學史

計 分 方 式 專業科目總分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依專業科目之題序分數,評比順序為:

1.第一大題、2.第二大題、3.第三大題……依此類推。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800 元、中低收入戶 560 元

備 註

1.學士學位非中文領域及以同等學力報考者,錄取後須補修三門大學部 相關課程。

2.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額 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3.為顧及本系研究生之研究基礎,自 106 學年度入學新生開始,碩博士 班同學需於畢業前至少於義理、辭章、考據三個課程領域當中修讀二 個領域,每個領域至少修習一科。各領域課程分配情形請詳見本系網 頁「師資課程→課程系統表」查詢。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2552~2556 國文學系 網址:http://www.nknu.edu.tw/~chin

 

(19)

學 院 別 文 學 院

系 所 別 英 語 學 系 碩 士 班

類 別 A 組(文學) B 組(語言) C 組(英語教學)

招 生 名 額

正取6 名 (含甄試生 5 名)

備取若干名

正取6 名 (含甄試生 5 名)

備取若干名

正取8 名 (含甄試生 2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筆試 一般 科目 無 專業

科目 英文(閱讀與寫作) 語言學概論及語言分析 (一)英文(閱讀與寫作) (二)英語教材教法 口試 參加

資格 各組全體考生 口試

日期 108 年 2 月 24 日 計 分 方 式

文 學 組:筆試*0.6+口試*0.4 語 言 學 組 :筆試*0.55+口試*0.45

英語教學組:筆試科目平均*0.65+口試*0.35 特 定 科 目

標 準 口試成績未達70 分者,不予錄取。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1. 口試

2. 筆試科目總分 3. 英語教材教法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1,300 元

中低收入戶910 元 一般生1,300 元

中低收入戶910 元 一般生1,600 元 中低收入戶1,120 元

備 註

1. 所有應考科目,一律使用英文作答。

2. 報考 C 組(英語教學)之考生,須於報名時一併繳交「備取意願調查暨 切結書」(附件 7)。

3. 學士學位非英語文領域者及同等學力報考者,錄取後須補修二門大學 部相關課程;碩士班英語能力檢定畢業門檻為相當於通過全民英檢

【中高級】之英語檢定測驗。

4. 各組招生分別訂定錄取名額,A、B 兩組正取生未依規定完成報到,

其缺額由該組備取生遞補,若尚有缺額需遞補時,則由另一組完成遞 補;前項兩組招生遞補後如仍有招生不足額時,其名額得由C 組備取 考生依其意願及次序遞補A 組(文學)或 B 組(語言)缺額。

5. 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 額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6. 本學系碩士班非學籍分組,畢業證書不登錄組別。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2659 英語學系 網址:http://www.nknu.edu.tw/~english

   

(20)

15  

 

學 院 別 文 學 院

系 所 別 地 理 學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正取19 名(含甄試生 10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筆

一般 科目 無 專業

科目 地理學概論 計 分 方 式 專業科目總分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依專業科目之題序分數,評比順序為:

1.第一大題、2.第二大題、3.第三大題……依此類推。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800 元、中低收入戶 560 元

備 註

1. 專業科目考試可用掌上型非記憶式電子計算器(其規格標準依本簡章 49 頁第一類)。

2. 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 額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2702 地理學系。

網址:http://www.nknu.edu.tw/~geo  

(21)

學 院 別 文 學 院 系 所 別 臺 灣 歷 史 文 化 及 語 言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組 別 歷史組 文化組 語言組

招 生 名 額 正取6 名 備取若干名 正取 6 名 備取若干名 正取 6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書面審查 (60%)

一、大學歷年成績單影本(繳交大學四年成績單或同等學力相關證件或 同等學力歷年成績單)。

二、自傳(含附照片之履歷資料、報考動機、志趣、生涯規劃等)。

三、學習計畫乙份(含學習目標的選擇動機及理由、研究主題、預期目 標以及未來發展;以A4 大小橫式書寫,2000 字以內)。

四、其他有利於書面審查之相關資料(例:相關文史及語言之學習經 驗、參與相關研究計畫、獎章、著作、專題研究報告、工作、服務 證明文件等其他相關佐證資料)。

(上列資料均繳交一份,請依序排列裝訂,以便審查)

※書面審查所有文件請於報名時一併繳交,不接受補件,所繳交文件及 資料皆由系所留存,不予退還。

口試 (40%)

參加資格 全體考生均須參加口試

口試日期 108 年 2 月 24 日(星期日)

計 分 方 式 書面審查*0.6+口試*0.4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口試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1,500 元、中低收入戶 1,050 元

備 註

1. 口試報到時間:於本校網頁公告。

2. 口試報到地點:和平校區文學大樓 2 樓 3217 室。

3. 各組如有缺額,招生名額不互相流用。

4. 本所為學籍分組,畢業證書將登錄組別。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2531 臺灣歷史文化及語言研究所 網站:http://tni.nknu.edu.tw

 

(22)

17  

學 院 別 文 學 院

系 所 別 經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正取12 名(含甄試生 8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筆

一般 科目 無 專業

科目 經典知識 計 分 方 式 專業科目總分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依題序分數,評比順序為:

1.第一大題、2.第二大題、3.第三大題……依此類推。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800 元、中低收入戶 560 元

備 註

1. 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或非中文、國文系畢業者,入學後須依本所規定 補修學分。

2. 有關考試科目之命題範圍,請參考本所網頁。

3. 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 額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2511 經學研究所 網址:http://www.nknu.edu.tw/~jingxue  

(23)

學 院 別 文 學 院 系 所 別 華 語 文 教 學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正取16 名(含甄試生 8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筆 試 (70%)

一般 科目 無  專業

科目 語言學概論 複試

(30%)

參加資格 依筆試成績高低比序,取正取生名額之2 倍人數通知參 加複試(口試)

口試日期 108 年 3 月 29 日(星期五)

計 分 方 式 專業科目*0.7+複試*0.3

特 定 科 目  

標 準  複試成績未達70 分者,不予錄取。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語言學概論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 800 元 中低收入戶 560 元

複試費 (當天另行繳交)

一般生 500 元 中低收入戶 350 元

備 註

1. 複試當日考生須另行繳交郵局匯票之複試費,匯票受款人為《國立高 雄師範大學》。

2. 非中國語文相關科系畢業者,須補修一門基礎學科。基礎學科為:漢 語語言學研究、中國文化史研究、華人社會與文化研究。補修之碩士 學分,不計入每學期修習學分上限,應補修而未修習通過者不得畢業。

3. 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 額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2522 華語文教學研究所 網址:http://c.nknu.edu.tw/tcsl

 

(24)

19  

學 院 別 文 學 院

系 所 別 客 家 文 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正取12 名(含甄試生 8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筆 試 (70%)

一般 科目 無 專業

科目 客家文化概論 口試 

(30%) 

參加資格 全體考生均須參加口試

口試日期 108 年 2 月 24 日(星期日)下午

計 分 方 式 專業科目*0.7+口試*0.3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口試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1,300 元、中低收入戶 910 元

備 註

1. 筆試結束後,當日下午全體考生須參加口試。

2. 本所鼓勵客家及非客家籍考生報考。

3. 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 額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2541 客家文化研究所 網站:http://www.nknu.edu.tw/~hakka

 

(25)

學 院 別 理 學 院

系 所 別 數 學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正取18 名(含甄試生 9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筆

一般 科目 無  專業 科目

(一)高等微積分 (二)線性代數

計 分 方 式 高等微積分*5+線性代數*4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高等微積分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1,100 元、中低收入戶 770 元

備 註 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額 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6801 數學系 網址:http://www.nknu.edu.tw/~math  

(26)

21  

學 院 別 理 學 院

系 所 別 化 學 系 碩 士 班

報 考 資 格   附 加 條 件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理工醫農等相關學系畢業,獲得學士以上學位 者(含應屆畢業)或具同等學力資格者。

招 生 名 額 正取18 名(含甄試生 9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筆

一般 科目 無 專業

科目 普通化學

計 分 方 式 專業科目總分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依專業科目之題序分數,評比順序為:

1.第一大題、2.第二大題、3.第三大題……依此類推。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800 元、中低收入戶 560 元

備 註

1. 考試科目可用掌上型非記憶式電子計算器(其規格標準依本簡章 49 頁第二類)。

2. 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 額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7101 化學系 網址:http://www.nknu.edu.tw/~chem  

(27)

學 院 別 理 學 院

系 所 別 物 理 學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正取13 名(含甄試生 11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筆

一般 科目 無  專業

科目 普通物理

計 分 方 式 專業科目總分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依專業科目之題序分數,評比順序為:

1.第一大題、2.第二大題、3.第三大題……依此類推。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800 元、中低收入戶 560 元

備 註

1. 專業科目可用掌上型非記憶式電子計算器(其規格標準依本簡章 49 頁第二類)。

2. 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或非物理科系畢業者,入學後須依本系規定補修 大學部學分。

3. 本系與中研院物理研究所有學術合作,研究生可至中研院從事研究。

4. 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 額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5. 上課地點:燕巢校區。地址: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 62 號。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7201 物理學系 網址:http://www.phy.nknu.edu.tw  

(28)

23  

學 院 別 理 學 院

系 所 別 生 物 科 技 系 碩 士 班

類 別 A 類(植物暨微生物) B 類(生物生醫) C 類(環境生物) 招 生 名 額

正取7 名 (含甄試生 5 名)

備取若干名

正取11 名 (含甄試生 8 名)

備取若干名

正取7 名 (含甄試生 5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筆

一般 科目 無 專業

科目 生物技術概論(A) 生物技術概論(B) 環境生態概論

計 分 方 式 專業科目總分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正取生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及備取生總成績分數相 同時,將增辦複試(口試)。複試當天繳交口試費(一般生 500 元、中低收 入戶350 元)。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800 元、中低收入戶 560 元

備 註

1. 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 額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2. 各類組招生訂定錄取名額,如有錄取不足額時,缺額將流入其他類 組。流用方式依專業科目分數高低順序決定。

3. 各類正取生未依規定報到,其缺額由該類備取生遞補。遞補期間如 仍有缺額,得互相流用。流用方式依A、B、C 類組之順序流用,至 各類組額滿為止。(A 類缺額按 B→C 順序流用、B 類缺額按 C→A 順序流用、C 類缺額按 A→B 順序流用)

4. 同等學力或非相關科系畢業報考者,入學後需補修本系大學部課程 (至少 6 學分)。

5. 上課地點:彈性在燕巢校區或和平校區上課。

6. 本系碩士班非學籍分組,畢業證書不登錄組別。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7302 生物科技系 網址:http://bio.nknu.edu.tw

 

(29)

學 院 別 理 學 院 系 所 別 科 學 教 育 暨 環 境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正取25 名(含甄試生 12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口 試 (100%)

(一)口試內容為科學教育暨環境教育概論。

(二)口試時攜帶簡歷及相關成果共 5 份。

口試日期:108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五) 燕巢校區

計 分 方 式 口試總分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1.所內口試委員總成績

2.所內副教授以上口試委員總成績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1,000 元、中低收入戶 700 元

備 註 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額 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7011 科學教育暨環境教育研究所 網址:http://www.nknu.edu.tw/~gise

 

(30)

25  

學 院 別 教 育 學 院

系 所 別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正取22 名(含甄試生 15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筆

一般

科目 英 文 (電腦答案卡以 2B 鉛筆作答) 專業

科目

(一)教育學(含教育行政、教育社會學、課程與教學、教育哲學與教育史) (二)心理學(含測驗與統計)

計 分 方 式 英文*0.2+教育學*0.4+心理學*0.4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1.教育學 2.心理學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1,400 元、中低收入戶 980 元

備 註

1. 「心理學(含測驗與統計)」可用掌上型非記憶式電子計算器(其規格 標準依本簡章49 頁第一類)。

2. 凡未曾在大學校院修習教育心理學、教育哲學及教育行政(或學校行政) 等三科或同等學力報考錄取者,入學後須至大學部補修。

3. 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 額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2154 教育學系 網址:http://www.nknu.edu.tw/~edu  

(31)

學 院 別 教 育 學 院

系 所 別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班 別 特 殊 教 育 碩 士 班

類 別 身心障礙類

招 生 名 額 正取10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書面審查 (50%)

一、學習知能及研究表現:

(一) 自傳(含報考動機、志趣、生涯規劃等)。

(二) 學習計畫(含學習目標、方向、重點、主題,及如何完成所擬 定的學習計畫)。

(三) 大學歷年成績單及排名。

(四) 參與相關研究計畫、專題研究及社團活動等證明資料。

二、教育工作經驗及特殊表現:

(一) 相關工作資歷(檢附證明並列表說明)。

(二) 特殊教育專業工作成就(含創作、發表、著作、獲獎紀錄及其 他足資證明之資料)。

(上列資料均各繳交一式三份,請分裝三個資料袋,依本系所指定繳交 資料之順序自編目錄,並裝訂成冊,以便審查,請於報名時繳交。)

口試 (50%)

參加資格 全體考生均須參加

口試內容 依專業知識、經驗應用、問題解決、臨場反應與表達能 力等項計分

時間地點 日期:108 年 2 月 23 日(星期六)下午 2:00 地點:(和平校區)特教系館 1 樓 7111 教室

口試時間如與他系所撞期,本系不同意更動時段 計 分 方 式 書面審查*0.5+口試*0.5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口試成績 特 定 科 目  

標 準  口試成績未達70 分者,不予錄取。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1,500 元、中低收入戶 1,050 元

備 註

1. 非本科系畢業者,入學後須至大學部補修兩門課。

2. 全職生進修,入學後應填寫全職生修課切結書,每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12 學分,具專職工作者每學期修課不得超過 9 學分。

3. 審查資料請於口試完三天內自行至本系領回,逾期不負責保管。

4. 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資賦優異類甄試生錄取不足 額或報到後放棄,所餘名額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身心障礙類名額。

5. 特殊教育碩士班資賦優異類、身心障礙類非學籍分組,畢業證書不登 錄組別。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2300~2302 特殊教育學系 網址:http://spe.nknu.edu.tw/www

(32)

27  

學 院 別 教 育 學 院

系 所 別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班 別 聽 力 學 與 語 言 治 療 碩 士 班

類 別 語言治療組

招 生 名 額 正取9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筆 試 (80%)

一般

科目 英 文 (電腦答案卡以 2B 鉛筆作答) 專業

科目 溝通障礙概論(含統計) 複試

(20%)

參加資格 依筆試成績高低比序,取正取生名額之2.5 倍(23 名)之人 數通知參加複試

口試日期 108 年 3 月 30 日(星期六) 計 分 方 式 【(英文*1+專業科目*5)/6】*0.8+複試*0.2 特 定 科 目  

標 準  複試成績未達70 分者,不予錄取。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1.專業科目 2.英文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 1,100 元 中低收入戶 770 元

複試費 (當天另行繳交)

一般生 500 元 中低收入戶 350 元

備 註

1. 專業科目考科可用掌上型非記憶式電子計算器(其規格標準依本簡章 49 頁第一類)。

2. 研究生於畢業前,須符合本碩士班修業要點英語檢定標準之規定。

3. 欲取得報考專技語言治療師證照之學生,實習可選擇 375 小時分散式 或是半年集中式之實習。

4. 非相關科系畢業或以同等學力報考錄取者,入學後一年內須補修基礎 學科4 至 14 學分。

5. 聽力學與語言治療碩士班語言治療組、聽力學組為學籍分組,二組缺 額不得流用,錄取學生依照入學考試錄取之組別修習課程並取得該組 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將登錄組別。

6. 「聽力學與語言治療碩士班」學生在修習符合聽語學程之規範課程並 完成實習且取得該組畢業證書後,方具有參加考選部語言治療師專技 高考考試資格。

7. 複試當日考生須另行繳交郵局匯票之複試費,匯票受款人為《國立高 雄師範大學》。

8. 參加複試考生須於口試前一週繳交個人自傳(含讀書計畫)2,000 字以 內傳送至tl@nknu.edu.tw。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2350特殊教育學系聽力學與語言治療碩士班 網址:http://giast.nknu.edu.tw

(33)

學 院 別 教 育 學 院

系 所 別 特 殊 教 育 學 系

班 別 聽 力 學 與 語 言 治 療 碩 士 班

類 別 聽力學組

招 生 名 額 正取6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筆 試

一般

科目 英 文 (電腦答案卡以 2B 鉛筆作答) 專業

科目 聽力學概論(含統計)

計 分 方 式 【(英文*1+專業科目*5)/6】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專業科目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1,100 元、中低收入戶 770 元

備 註

1. 專業科目考科可用掌上型非記憶式電子計算器(其規格標準依本簡章 49 頁第一類)。

2. 研究生於畢業前,須符合本碩士班修業要點英語檢定標準之規定。

3. 欲取得報考專技聽力師證照之學生,實習可選擇 375 小時分散式或是 半年集中式之實習。

4. 非相關科系畢業或以同等學力報考錄取者,入學後一年內須補修基礎 學科4 至 14 學分。

5. 聽力學與語言治療碩士班語言治療組、聽力學組為學籍分組,二組缺 額不得流用,錄取學生依照入學考試錄取之組別修習課程並取得該組 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將登錄組別。

6. 「聽力學與語言治療碩士班」學生在修習符合聽語學程之規範課程並 完成實習且取得該組畢業證書後,方具有參加考選部聽力師專技高考 考試資格。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2350特殊教育學系聽力學與語言治療碩士班 網址:http://giast.nknu.edu.tw

   

(34)

29  

學 院 別 教 育 學 院

系 所 別 成 人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正取15 名(含甄試生 7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口 試 (100%)

一、 口試內容為成人教育相關理論。

二、 口試應備文件:

(一) 碩士班入學考試基本資料表(附件8)。

(二) 自傳(含服務現職之履歷、申請動機、志趣、生涯規劃) (三) 學習計畫。

(四) 工作或研究資歷(列表說明)及證明文件,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在校 成績單及在校表現證明文件。

※以上資料各一式五份(請依序排列裝訂),請於口試當天繳交。  (其中一份需繳交留檔)

口試日期:108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五)

計 分 方 式 口試總分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所內口試委員總成績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1,000 元、中低收入戶 700 元

備 註

1. 非教育相關學系畢業及以同等學力報考錄取者,入學後需補修教育課 程(2 至 4 門)。

2. 口試攜帶資料請於口試報到時繳交一份留檔,所繳交文件及資料不論 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3. 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若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 額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1751、1752 成人教育研究所 網址:http://teach.nknu.edu.tw/adultedu2/index.aspx  

(35)

學 院 別 教 育 學 院

系 所 別 體 育 學 系 碩 士 班

類 別 A 類(自然科學) B 類(人文社會) 招 生 名 額 正取9 名(含甄試生 3 名)

備取若干名

正取9 名(含甄試生 3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口 試 (100%)

一、 口試內容為體育相關知識。

二、 口試應備資料:

(一) 本系碩士班入學考試基本資料表(附件9)。

(二) 繳交歷年成績單。

(三) 自傳(含報考動機、志趣、生涯規劃…等)。

(四)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體育相關資料(如參與體育相關研究計畫、證 照、專業資格證書、獲獎紀錄或成就表現、創作、專利、發明、 表演(縣市級活動以上)發表…等)。

※以上資料各一式四份(請依序排列裝訂),請於口試當天繳交。  (其中一份需繳交留檔)

口試日期:108 年 2 月 22 日(星期五)

口試報到地點:綜合大樓二樓4220 階梯教室 計 分 方 式 口試總分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本系口試委員總成績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1,000 元、中低收入戶 700 元

備 註

1. 非體育科系畢業及同等學力報考錄取者,入學後需補修本系規定之術 科6 學分。

2. 各類名額如有報名不足或成績未達錄取標準,其名額流用至其他各 類,依據總分順序擇優錄取。

3. 各類正取生未依規定完成報到,其缺額由該類備取生遞補。如仍有缺 額,則由其他類備取生依據總分順序擇優錄取。

4. 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 額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5. 本學系碩士班非學籍分組,畢業證書不登錄組別。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2902 體育學系 網址:http://www.nknu.edu.tw/~pe  

(36)

31

學 院 別 教 育 學 院

系 所 別 性 別 教 育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招 生 名 額 正取15 名(含甄試生 8 名) 備取若干名

考試項目 口 試 (100%)

一、口試內容為性別教育相關知識。

二、口試應備資料:

(一) 簡歷(含基本資料並簡述報考動機、志趣與生涯規劃)。

(二) 學習計畫乙份(含學習目標、主題方向、未來發展等)。

(三) 全職工作者請附上工作證明或就職單位同意書。

(四) 其他有助於甄選審查相關資料(如性別議題相關著作、研習證 明、獎章、性別研究相關工作推展成果等)。

(上列資料請於口試時繳交一份,請依序排列裝訂,以便審查)

口試日期:108 年 2 月 22 日 (星期五) 地 點:和平校區教育大樓 1407 教室

口試時間如與他系所衝突,本所得考慮協調時段 計 分 方 式 口試總分

總成績相同 評 比 順 序

錄取考生最後一名如有2 人以上分數相同者,將增辦複試(面談)。備取 生亦同。

報 名 費

(新臺幣) 一般生1,000 元、中低收入戶 700 元

備 註

1.口試請攜帶有助於審查的資料。

2.甄試入學已於 107 年 11 月舉行完畢,如甄試生錄取不足額,所餘名額 併入碩士班招生考試名額。

聯 絡 資 訊 電話:(07)7172930 轉 2011 性別教育研究所 網址:http://gender.nknu.edu.tw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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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預估缺額係依據教育部國民教育署補 助各地方政府 109 學年度推動國小合理 教師員額計畫辦理,俟臺中市政府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