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0.05.26修正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Q&A-學員常見問題
學員常見問與答 1 問:請問要如何報名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的課程?
答:
1.本方案課程報名方式係採線上報名機制,原則上於課程開訓日1個月前開放線上 報名,例如:開訓日為3月1日,自2月1日中午12時起該課程於本方案報名網站開 放報名。遴選方式係以線上報名時間先後順序依序審核學員錄訓資格。
2. 若 要 使 用 本 方 案 線 上 報 名 相 關 功 能 者 , 請 先 至 台 灣 就 業 通 網 站 (https://www.taiwanjobs.gov.tw/) 加入會員 , 方可至台灣就業通在職訓練網 (https://ojt.wda.gov.tw/)線上報名本方案課程。
2 問: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類型有哪些?
答:本方案課程種類多元,例如管理類、電腦資訊技術類、語文類、工業製造類、
財務金融類...等課程,歡迎依自己本身需求擇定訓練課程,以精進原有技能或培 養第二專長。
3 問:是不是只要有投保勞保即可符合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的補助資格?
答:凡年滿15歲以上,在開訓當日具有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含受僱從事漁業生產 之勞動投保者)、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的在職勞工,即可符合補助對象,但 是下列3種身分勞工不符合補助資格:
1.已在政府登記有案職訓機構接受職業訓練的民眾(投保紀錄註記有「訓」字)。
2.因任職單位裁減資遣而終止勞動契約退保後,於原投保單位以自費方式加保者 (投保紀錄註記有「裁」字者)。
3.因工作中遭受職業傷害無法繼續工作,而終止勞動契約退保後,於原投保單位以 自費方式加保者。
4 問:投保在職業工會的勞工,是否符合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對象?
答:是的。凡年滿15歲以上的在職勞工,在開訓當日由本方案資訊系統自動與勞保 勾稽比對,若系統無法勾稽參訓學員勞保資料時,學員必須檢附開訓當日仍為在職 勞工的勞保投保明細表。但在參加職前訓練期間,已在政府登記有案職訓機構參加 職前訓練的民眾(投保紀錄註記有「訓」字),則不是本方案補助對象。
5 問:參訓學員是否必須另外準備投保證明文件?
答:原則上不用準備;本方案參訓學員勞工保險在保身分是由本方案系統與勞保局 系統勾稽,並由訓練單位確認;但如果系統無法自動勾稽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時,學 員須自行檢附開訓當日仍在職的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投保明細表影 本代替。
前述資料可利用自然人憑證至勞保局網站
(https://www.bli.gov.tw/0100056.html)點選個人申報及查詢→以自然人憑證登 入→查詢作業→異動查詢→整合查詢即可查到投保身分,或至勞保局臨櫃協助查詢 (請告知臨櫃人員須顯示備註)。
2
6 問:請問公務員或投保國民年金者是否可參加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答:本方案補助對象是在職勞工,是以投保身分作為認定標準,若投保公務人員保 險或國民年金保險者,均不具有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 分,故無法取得補助但仍可參加本方案課程。
7 問:請問哪些人符合獲得100%補助費用的資格?
答:本方案的參訓學員為本國籍且屬特定對象勞工(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
包含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 有工作能力者、家庭暴力被害者、更生受保護人)、65歲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 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 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即可取得本方案全額訓練費用的補 助。
8 問:何謂「獨力負擔家計者」資格?獨力負擔家計者應檢附那些相關文件?
答: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所定獨力負擔家計者之認定來受理案件。獨力負 擔家計者應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須有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或戶籍謄本影本(須 有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一份,併同檢附相關文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配偶之直系 血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者
1.配偶死亡。
2.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達6個月以上未尋獲(檢附報案紀錄文 件)。
3.離婚。
4.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檢附訴訟案件)。
5.配偶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檢附入獄、羈押或拘禁通知文件)。
6.配偶應徵集、召集入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檢附徵集、召集通知文件)。
7.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檢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文件)。
8.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轉介之情況 特殊需提供協助(檢附公文或轉介單)。
(二)因未婚且家庭內無與申請人有同居關係之成員,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 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三)因原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死亡、失蹤、婚姻、經濟、疾病或法律因素,致無法 履行該義務,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血親者。
*獨自扶養之親屬如有年滿15歲以上至65歲者,需檢附其在學證明或無工作能力 證明:
1.在學證明:係指25歲(含)以下仍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就讀在學證 明文件。但不包含就讀空中專科及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 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或遠距教學(15~25歲方需檢附)。
2.無工作能力證明:係指罹患重大傷、病,經醫療機構診斷必須治療或療養3個 月以上之診斷證明文件正本。
3
9 問:「開訓日」有加入就保、勞保或農保,如課程中離職,可以領到補助費 用嗎?
答:可以。本方案補助資格是以開訓日當日為基準,即學員於開訓日當日具就業保 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即使上課期間發生轉換工作情事,如 能持續參訓且缺席時數未超過總訓練時數的1/5,並經考核通過取得結訓證書或學 分證明,及完成填寫學員意見調查表後,即可請訓練單位協助申領該次課程的補 助;惟不可同時參加失業者補助課程。
10 問:若「報名」時具就保、勞保、農保被保險人身分,但開訓當日卻已離職 無投保,還可以領到補助費用嗎?
答:不可以。本方案補助資格是以開訓日當日為基準,若報名時雖具就業保險、勞 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開訓當日卻喪失上開被保險人身分者,則非 屬在職勞工,無法參加本方案課程,亦無法獲得本方案補助費用。
11 問:參訓期間可否請假?請假缺席時數是否有影響補助費用之申請?
答:為回歸在職訓練本質,訓練規劃有其系統性與整體性,學員應全程出席參訓,
以確保習得完整所需技能。但考量在職勞工恐因臨時性工作或家庭照顧因素,無法 全程參與訓練課程,故有總訓練時數1/5請假之彈性。若參訓期間缺課時數超過總 訓練時數的1/5(不包含1/5)者,則無法申請補助費用。
例如:
小李參加一門總訓練時數為25小時的課程,若小李於參訓期間請假5小時,則不影 響其補助款的申請;若請假6小時,則無法獲得訓練補助(因總訓練時數的1/5是5小 時)。
12 問:如果為本課程之遞補學員,是否未上課之時數會計入1/5缺課時數中?
答:會。例如:如果小明為該課程的遞補學員,於開訓日後14日參訓,若該課程已 開訓6小時,該6小時仍算入小明的缺課時數內,故決定遞補參訓前應注意未上課時 數是否有超過1/5,以免參訓後卻無法領取本方案的訓練費用補助。
13 問:請問3年7萬補助費用如何計算?
答:本方案3年補助7萬元訓練費用的計算方式,是以學員初次參與「產業人才投資 方案」或「充電起飛計畫─補助在職勞工及自營作業者參訓」或照顧服務職類職業 訓練的課程開訓日起算3年,期滿後自再次參與前開計畫的課程開訓日起重新起 算。
例如:
小明以在職勞工身分初次參加本方案課程,其上課開訓日為110年3月5日,所以小 明自110年3月5日至113年3月4日止可獲得3年7萬元的補助額度;期滿後,則以期滿 日後再次參加課程的開訓日重新計算(也就是說,如果小明後於113年5月1日參加充 電起飛計畫課程,其重新起算3年7萬的日期為113年5月1日),以此類推。
14 問:如果我使用的補助額度快達到7萬元上限,剩餘款項低於本次參訓之訓練 費用,可否就剩餘款項申請本次訓練費用補助?
4
答:可以。本方案為3年累計最高補助7萬元,3年期間如果最後課程補助額度已超 過7萬元,僅撥付學員補助經費剩餘的額度,超出補助額度的訓練費用須由學員負 擔(例如:小明已使用6萬5,000元的額度,目前參加的課程總訓練費為1萬元,政府 補助80%,原補助8,000元,但小明僅剩下5,000元的補助額度,所以該堂課程僅能 獲得5,000元的補助,其餘訓練費用則小明需自行負擔)。
15 問:如何查詢我的補助金額度還剩多少?
答:請至在職訓練網首頁(https://ojt.wda.gov.tw/)之﹝會員專區﹞登入後點選
﹝補助額度使用情形﹞功能頁面查詢,即可知道補助金額度使用狀況。
16 問:請問是否能依參訓學員身分,正確顯示全額補助或是一般補助額度?
答:因民眾報名當下,系統無法確認學員身分,所以系統會先顯示一般身分之補助 額度,即只會先顯示80%之補助費用。若民眾符合全額補助對象的身分,結訓核撥 補助費後,實際核撥補助費就會顯示全額補助的金額。
17 問:上完課多久可以領到補助款?
答:約2個月內可領到補助款,辦理流程略,說明如下:
訓練單位應於訓練班次結訓後21日內辦理結訓作業,並以班為單位辦理核銷,須將 相關表件函送至分署,辦理學員補助費用請領作業。分署收件後尚須核對資料及辦 理申請補助核銷作業,補助費用約於訓練課程結訓後2個月內會撥款至符合補助資 格的參訓學員個人帳戶。如全班學員資料均符合規定,待審查完成後即可撥款;如 有學員提供資料不符合規定者,分署於審核後,通知單位修正補件,但時程須視單 位送件及補正效率,建議學員應將資料備齊,以利訓練單位辦理結訓作業。
18 問:課程線上報名就可以去上課嗎?
答:
1.已成功於報名網站完成報名資料線上送出者,系統將會顯示您的報名資料「收件 成功」並給予「報名序號」,此僅表示您的報名資料送出成功。
2.訓練單位會以線上報名的先後順序依序初審參訓資格,請於接獲訓練單位繳費及 繳交資料通知時,儘速完成繳交訓練費用及相關資料,才算完成整個報名程序,
方能上課。
※若有繳費或課程內容問題,建議請與訓練單位聯繫或洽詢。
19 問:請問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課程,錄訓機制能否改為抽籤方式決定?
答:本方案遴選方式是依據報名先後順序,由訓練單位依核定訓練計畫之學員資格 進行初審,並依報名順序協助辦理錄訓作業。報名次序及學員資格皆可於系統查 詢,資訊完全透明,如果錄訓機制改由抽籤方式易造成有透明程度不足的疑慮。
20 問:請問是否有限制2年內不可重複報名同一個課程的規定?
答:本方案為激發在職勞工自主學習,鼓勵多參加在職訓練。即便課程名稱相似,
亦會有單元設計差異或課程難易度不同的差別,或學員受限本身知識能力,對吸收 課程內容程度也不同,故未限制學員參訓次數,但3年內最高補助訓練費用7萬元。
5
21 問:如果我想報名的課程與我現在已報名或參訓課程時間上有重疊,是否可 重疊參訓?
答:自108年起在職訓練網新增「即時比對課程報名時段重疊」功能,民眾報名 時,如與已報名或參訓中的課程有時段重疊情形,民眾只能擇一參訓(與已報名課 程重疊,應取消已報名課程,才能完成新課程報名;與參訓中課程重疊,即不得報 名) 。
敬請於課程報名前,留意欲報名課程是否與其他報名及參訓中之課程有時段重疊情 形,以有效利用訓練資源。
22 問:請問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及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的差異為何?
答:答:2計畫差異之處在於「辦訓單位」和「繳費及撥款方式」,說明如下:
(1) 辦訓單位:「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的辦訓單位包括職業訓練機構、工 業團體、商業團體、農民團體、漁民團體、研究機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 法人等;「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的辦訓單位為勞工團體。
(2) 繳費及撥款方式:若學員參加「產業人才投資計畫」的訓練課程,須 先行繳納全額訓練費用,結訓後經審查合格者,由本署所屬分署逕行將補助 費撥付至學員帳戶;而學員參加「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的訓練課程,則 依訓練單位規定,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或收取50%訓練費用,收取全額訓 練費用者,結訓後經審查合格者,由分署逕行將補助費撥付至學員帳戶;收 取50%訓練費用者,由分署將補助費撥付至訓練單位,再由訓練單位轉撥予 學員。
23 問:請問對於訓練單位上課的師資、課程內容等等,有其他意見或想法,有 何管道可以陳情或意見反映?有關陳情人之身分是否加以保密?
答:可至辦訓地所屬轄區之分署提出陳情,陳情管道包含電子郵件、傳真、電話 等,分署將依人民陳情事項儘速查明,以辦理後續改善事宜。本署人民陳情案處理 過程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其中第18點規定:
「人民陳情案件有保密之必要者,受理機關應予保密」,對陳情資料予以保密。
(另上課時會取得參訓學員須知,內容有列出陳情管道)
各分署聯絡資訊如下:
分署 轄區範圍 聯絡電話 傳真 網址
北基宜花 金馬分署
新北市、臺北 市、宜蘭縣、
花蓮縣、基隆 市、金門縣、
連江縣
02-
89956399#1373、
1375
02- 89956378
https://tkyhkm .wda.gov.tw
桃竹苗 分署
桃園市、新竹
縣市、苗栗縣 03-4855368#1351 03-4752584 https://thmr.w da.gov.tw
6 中彰投
分署
臺中市、彰化 縣、南投縣
04-
23592181#1505、
1524、1535
04- 23590893
https://tcnr.w da.gov.tw
雲嘉南 分署
臺南市、雲林
縣、嘉義縣市 06-6985945#1424 06-6985941 https://yct168 .wda.gov.tw
高屏澎 東分署
高雄市、屏東 縣、臺東縣、
澎湖縣
07-8210171#1319-
1326 07-8212100 https://kpptr.
wda.gov.tw
24 問:於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報名網登入台灣就業通會員後,系統是否會自動登 出無法完成報名?
答:
1.本方案報名網僅有在學員維護個人報名資料頁面有設定30分鐘後未使用則自動 登出的功能,其他操作頁面未設定自動登出功能。
2.如在報名課程前已將網頁閒置一段時間,可能因瀏覽器設定而自動登出,建議 先點選「重新整理」功能刷新頁面,確保仍為登入狀態再進行報名,以免影響報 名順序。
25 問:報名課程錄取狀態顯示為備取,想要報名同時段之其他課程,該如何取 消報名?
答:如報名課程錄取狀態顯示為備取,代表訓練單位已進行課程學員錄訓作業,可 直接聯絡所報名課程的辦訓單位,詢問該課程錄訓狀況,以做為是否繼續等待訓練 單位錄訓作業。
但是如想要報名同時段之其他課程,要請訓練單位協助取消該課程報名,訓練單位 取消後,則可報名其他課程。
26 問:如因特殊情況超過1/5缺課時數,是否還符合補助資格?
答:
有關本方案學員缺席時數之計算,考量學員受訓期間,恐遇有不可抗力之情形,
導致無法參訓,學員如有下列不可抗力之因素,將排除缺席時數範圍:
(一)經權責機關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發布停止上班上課者。
(二)配合國防部召集規則之國民應盡義務者。
(三)符合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之喪假。
若有符合上述狀況者,應提供相關資料,提請辦訓地所屬轄區之分署認列。
27 學員因年滿65歲退休領取勞退,參訓課程是否可獲得補助?
答:
如在職勞工因年逾65歲退休再受僱工作者,得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而具職災保 險者,參加本課程,取得結訓證書並完成滿意度調查,即符合本方案補助對象。
7
28 在職勞工育嬰留停中,參訓課程是否可獲得補助?
答:
如在職勞工為育嬰留停階段,但只要在開訓當日具有投保身分,即可符合本方案補 助對象。
29
近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 中心(以下簡稱疫情指揮中心)將全國地區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級,訓練課 程是否照常上課,相關因應作為為何?
答: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本署配合疫情指揮中心公布 相關之防疫措施,已通知各辦訓單位依該中心公眾集會之指引,做好相關防 護措施,包含維持教室內通風、常態性環境清潔消毒及提供足夠的洗手液 等,並請學員應自主管理身體健康、戴口罩及加強勤洗手。
另為因應目前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疫情指揮中心自110年5月19 至28日提升全國疫情警戒至第三級,以防範發生大規模社區傳播。本署為從 嚴落實防疫,自5月15至28日,本方案課程一律採遠端線上視訊上課方式,如 無法遠端線上視訊上課,則採延課方式辦理。相關資訊已於本署官網
(https://reurl.cc/4yEmaD)公告。授課方式、延課及復課事宜,辦訓單位將 個別通知參訓學員。
產投訓練課程辦理也將依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最新防疫規定隨時調整,
請訓練單位及參訓學員詳加注意發展署網站公告的最新消息。
30
近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配合疫情指揮中心 公告之「疫情警戒標準及因應事項」,訓練單位延後或採遠端線上視訊方式 辦理訓練課程,致學員無法配合參加後續課程,相關退費機制為何?及相關 請假規定?
答:
訓練單位依疫情指揮中心之公告將訓練課程延期辦理或採遠端線上視訊 上課方式,學員如無法參加,則依計畫規定,訓練單位應依未上課時數占訓 練總時數之比例退還學員訓練費用。
本方案考量在職勞工因會有工作而有臨時無法出席之情事,爰規定課程 缺席時數最多為總訓練時數的1/5,如學員無法出席課程須請假者,請假時數 仍以不超過總訓練時數的1/5。惟如學員依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具感染風險 民眾追蹤管理機制」,需配合上開機制需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並提供有關 機關或醫療院所開立之證明者,得不計入1/5缺席時數。
31
已經有報名產投方案訓練課程並已繳交訓練費用,但擔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 炎(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不想要參加課程,要求訓練單位退費機制為 何?
8
答: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本署配合疫情指揮中心公布 相關之防疫措施,已通知各辦訓單位依該中心公眾集會之指引,做好相關防 護措施,包含維持教室內通風、常態性環境清潔消毒及提供足夠的洗手液 等,並請學員應自主管理身體健康、戴口罩及加強勤洗手。
如學員已繳納費用,如因個人因素於開訓日前辦理退訓者,訓練單位至 多得收取5%訓練費用,餘者退還學員。已開訓但未逾訓練總時數1/3者,訓練 單位應退還50%訓練費用。已逾訓練總時數1/3者,不予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