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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義佛學的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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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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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佛學學報第07 期 (p89-134): (民國 92 年),臺北:中華佛學研究 所,http://www.chibs.edu.tw

Chung-Hwa Buddhist Studies, No. 07, (2003)

Taipei: The 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ISSN:

格義佛學的翻轉

──毗曇學對慧遠的啟發

李幸玲

清雲技術學院通識中心副教授

p. 89

提要

過去的研究,偏重在慧遠佛學思想的取向,究竟是毗曇學還是般若學 上,進而由此對慧遠進行「判教」式的評價,彷彿即可據此為慧遠找到 了歷史定位。然而,此種研究態度卻忽略般若學和毗曇學在慧遠佛學思 想中,佔有不同的分位,並非截然二擇一的對立關係,或是必須折衷融 合才能並存。般若學一直是慧遠佛學的思想根本,而毗曇學在慧遠思想 中的位置,則可分為兩部分而論,一是以毗曇學的佛理名相釋義取代格 義佛學的不當,其二是慧遠立於般若學基礎下,吸收以成立受報主體的 思想根據,其所假名施設的受報主體,仍消納在般若學的實相中道觀 下。因此,慧遠仍是以般若學通貫其學思,以東林寺的般舟三昧禪法、

般若經變等佛教藝術等佐證之,益足證其思想與修行一致的立場。

關鍵詞:1.慧遠 2.格義 3.毗曇 4.僧伽提婆 5.覺賢

(2)

p. 90

【目次】

一、慧遠對應「格義」的立場與對策

(一)以「連類」取代「格義」

(二)駁斥道恆「心無義」

(三)慧遠本無義並非六家中「本無宗」義

(四)三玄用語與「格義」的關係

二、解經立場的堅持──由連類外書到內典法數正解 三、慧遠重視毗曇學的成因

(一)繼承道安重視毗曇學

(二)第一位東來的義學僧──僧伽提婆

(三)東晉來華小乘論師漸多之影響 四、慧遠所接觸的毗曇學

(一)僧伽提婆的毗曇學

(二)覺賢之學兼弘大小乘 五、慧遠的毗曇思想

(一)毗曇學在南方的弘傳

(二)慧遠對毗曇學批判與吸收 六、毗曇學與慧遠佛學的關係

(3)

(一)毗曇論書與廬山譯典

(二)「會之有宗」的諍論 七、結語

p. 91

一、慧遠對應「格義」的立場與對策

(一)以「連類」取代「格義」

慧遠在剛入道安門下不久後,安公即令登座講般若實相義。在過程中屢 有客僧提問,兩人往復推移,愈增疑昧時,慧遠不得已只好用當時流行 的莊子義來「連類」,則「惑者曉然」。[1] 這個事件的背後,我們或 可觀察到:當時的聽眾仍處於以外書比附佛理的思惟模式上,因此,當 慧遠引外書「連類」之後,表面上看來,原本的疑惑都已迎刃而解了。

不過,當進一步問:惑者所「曉」的內容,又是什麼呢?是否可能落入 以「指」為「月」的語言陷阱?實則,慧遠在此情境下為引渡眾人而採 用了「連類」法,或只能說是一種「方便」,並不是究竟的目的。而這 樣的方法,由安公乃「特許」其不廢俗書,也表明了此非安公門下所許 用的方法,只因於安公對於慧遠般若學的肯定與讚賞,所以才允許慧遠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可以用此法為時眾解答困惑。由此可看出道安治學 嚴謹的態度,不僅是對當時「格義」佛學的反省,對弟子弘法態度的教 育,也具有嚴格的標準。而在面對廣大受格義之風影響的群眾時,採取 的是以「方便」接引進入佛教的態度,期以積學之功改易時風。

若直以「連類」等同於「格義」者,實則不然。在《高僧傳》的記載中 也曾提到鳩摩羅什使用「連類」,來為他昔時在西域修習小乘學的老師 盤頭達多說法:

什得師至,欣遂本懷,為說《德女問經》,多明因緣空假,昔與師俱所 不信,故先說也。師謂什曰:「汝於大乘見何異相,而欲尚之?」什曰:

「大乘深淨,明有法皆空,小乘偏局多諸漏失。」師曰:「汝說一切皆 空,甚可畏也。安捨有法而愛乎空?

(4)

p. 92

如昔狂人,令績師績線,極令細好,績師加意,細若微塵,狂人猶恨麁,

績師大怒,乃指空示曰:『此是細縷。』狂人曰:『何以不見。』師曰:

『此縷極細,我工之良匠,猶且不見,況他人耶!』狂人大喜,以付織 師,師亦効焉。皆蒙上賞,而無實物。汝之空法,亦由此也。」什乃連 類而陳之,往復苦至,經一月餘日路,方乃信服。[2]

在這段記載中說到羅什為其小乘師說大乘方等空義,由於無法乍然令其 接受,於是只好用「連類」的方式來進行解說。慧皎這裏的「連類」一 詞,是指羅什以小乘義理比附方等空理所進行的講經方法,與在說明慧 遠以莊子義「連類」般若實相義時,所用的語辭是相同的。換言之,依 慧皎使用「連類」一詞的情況,並非指限於以外書比附佛理,也通於用 小乘義說大乘法,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因為,在前人論述的觀點中,以 為慧遠受到道安的「特許」,可以不廢俗書來講解佛理,是「格義」的 一種表現。如果我們允許羅什用「連類」來講經的方式並非「格義」的 表現,而只是一種講經立場上的方便,並非講經者本身刻意對義理有溢 出的詮解,那麼,當不宜以雙重標準來看慧遠的「連類」。更何況,此 二例皆同是《高僧傳》作者慧皎所作,其用語之內容及外延,應是相當 的。

若平等地肯定遠、什兩人的「連類」方法,都是在「方便」下的施設,

那麼,即可以進一步探問:「連類」與「格義」兩者的根本差異何在?

本文以為「格義」原開始可能只是翻譯的問題,是以類似詞語 B 比附外 來概念A 的意思,後乃至以比附所用之詞義本身(b),即為被比附之 詞語的本意(a)。用符號來表示的話,原來是說 A(佛家的空)很類 似 B(道家的無)(此指漢末的格義),但後來甚至變成:B=A,進而 成為 b=a(六家七宗之實相義即此類)。而「連類」則是在講解 B 很像 是 A 時(B≒A),同時說明這兩者之間仍是不等同的(b≠a),比附的 概念與被比附的概念間,乃存在著本質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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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93

「格義」與「連類」這兩種方法之間乍看下,極為類似,但不論就方法 的精神上、或義理的根本上說,是完全不同的。即便是博學深思如羅什,

在遇到像昔日小乘師時,也不得不用「連類」的方式來解說大乘法,乃 至往復達月餘之久,師徒兩人之間猶是佛教內部的義理高下之爭,更何 況慧遠所面對的,幾乎是對佛學不太理解的聽眾呢?而這些聽眾,還擁 有各自累積的思想背景?顯見用「連類」方法講經,由於講解上較為曲 折,在理解上也需要花費一番工夫,不過,也不至於讓聽者混淆比附及 被比附二者的界限。相較之下,「格義」就顯得直接而容易多了,不必 花費力氣去試圖達到忠實地說解佛教名相的原始目的,只要使用當時流 行的語詞,闡發自己的見解,自立學派就好,此中已非徒求翻譯如實,

多少有創造性詮釋的意思在,本質上也已多少改變。

(二)駁斥道恆「心無義」

由《高僧傳》本傳所載,慧遠曾駁斥當時主張「心無義」的釋道恆,就 此看來,慧遠是反對「六家」的格義之說的;不過,到陳.慧達在《肇 論.不真空論疏》對「六家」作歸納時,卻把道安與慧遠都歸在「本無 宗」內。但事實上,慧遠對於「格義」的看法與立場,又究竟如何?

首先就慧遠曾在揚口與曇壹共斥道恆「心無義」事來談。據本文第二章 生平事蹟所考,此事約發生於東晉升平 4 年(360)秋。慧遠受師命往 江陵探視遇病的師叔竺法汰,因聽聞竺法汰告知道恆大闡「心無邪說」

於揚口,應該要破斥之,乃與法汰弟子曇壹共斥道恆「心無義」。依陳 寅恪所考,晉時執「心無義」的有:支愍度,道恆及竺法溫(法蘊)等三 家,三人所處時代,以支愍度最早,而斷此義為支愍度所創。[3]本文依

《高僧傳》慧遠本傳已知:慧遠與曇壹所共斥之心無義為道恆一家。而 本傳還說到:「慧遠設席而玄風止」,似肯定慧遠繼承道安破斥「格義」

之不當的遺志。

p. 94

(三)慧遠本無義並非六家中「本無宗」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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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陳.慧達作《不真空論疏》時,對於東晉僧肇《肇論》中所破「六家 七宗」中的三家義,又有進一步的闡釋,認為僧肇所斥三家為:心無宗

(竺法溫),即色宗(支道林),本無宗(釋道安及慧遠)。原來《肇 論》中並無明指三家代表人物。至慧達始明指出各家代表人物。到唐.

元康《肇論疏》中,所指的三家,與慧達所說已不同:心無(支愍度),

即色(支道林),本無(竺法汰)。僧肇、慧達及元康所指三宗代表人 物,簡單表列如下:

心無宗 即色宗 本無宗

僧肇《肇論》 未明指代表人物 未明指代表人物 未明指代表人物

慧達《肇論疏》 竺法溫 支道林 道安及慧遠

吉藏《中論疏》 竺法溫 關內即色義 竺法深

元康《肇論疏》 支愍度 支道林 竺法汰

依上表,將道安師徒列於本無宗的始於陳朝慧達,在唐代元康分判三家 當中,列為本無宗的是竺法汰。而隋代的吉藏在《中觀論疏》卷 2,則 以為僧肇《肇論》中所評的三家心無宗(竺法溫)、即色宗(破關內即 色義,非支道林一家)及本無宗(竺法深),其中,並不包括道安。吉 藏談到羅什入關前,中土的本無義有三家,不過,吉藏只明白指出兩家 本無義代表人物的名字,一是道安本無義、二是竺法深本無義。吉藏並 說到僧肇在《不真空論》中所破的是竺法深的本無義,而認為道安本無 義與羅什、僧肇師徒之釋方等深義無異:

什師未至長安本有三家義:一者釋道安明本無義,謂「無在萬化之前,

空為眾形之始,夫人之所滯,滯在未有,若詫(案:詑疑當為宅)心本 無,則異想便息。」睿法師云:「格義迂而乖本,六家偏而未即」,師 云:「安和上鑿荒途以開轍,標玄旨於性空,

p. 95

以爐冶之功驗之,唯性空之宗最得其實。」詳此意安公明本無者,一切 諸法本性空寂,故云本無,此與方等經論什肇山門義無異也。次琛法師 云,本無者未有色法,先有於無故從無出有,即無在有先有在無後,故 稱本無,此釋為肇公不真空論之所破。[4]

由以上的敘述,足見復中觀三論的吉藏,對道安師徒思想的理解,是極 不同於以僧肇後學自居的慧達與元康的。其等視羅什師徒與道安師徒對

(7)

般若學理解的態度,不單因其復興三論的身份,也就此一異於其他《肇 論》繼承者的判斷結果,都是值得玩味的。被僧肇之末學視為本無宗的 道安、慧遠,甚至是竺法汰,基本上是來自同一學統的一群人。道安與 竺法汰都是佛圖澄的弟子,尤其在佛圖澄的弟子當中,道安與法汰兩人 的情誼最為深厚,自離開佛圖澄後四處弘法,兩人即結伴同行,直到道 安至荊襄弘法,竺法汰也都相隨左右;道安的弟子慧遠,也是自出家後 即隨侍在道安的身邊,一直到安公為苻堅所獲,兩人才分開。因此,長 安僧團視為本無宗的道安、竺法汰和慧遠,在學統上可說是以《放光經》

為宗同一學統之學僧。

再進一步說,道安等人之被名為「本無義」的代表人物,是因為他們常 講《放光經》,而《放光經》中輒以「本無」(羅什以前的譯語)名「空」

(羅什譯語)之故。因此,就慧達《肇論疏.不真空論疏》云: 「盧山 遠法師本無義,云『因緣之所有者,本無之所無。本無之所無者,謂之 本無。本無與法性同實而異名也。』」[5]就此而言,慧遠說「本無義」,

並非如「六家」的「本無宗」本體論式的以「本無」為萬物的根源,而 是就「緣起性空」與「法性」的角度來說本無的。依慧達此處所引,意 思是說:有之所以存在,是因緣和合而成;既是因緣和合而有,即可明 白法無自性,故當體即空。所以說「本無」和「法性」是「同實而異名」

的。事實上,誠如吉藏在《中觀論疏》中所明白說到的,僧肇所破本無 一家,並非指道安本無義,而是竺法深。

p. 96

因此,慧達雖將道安與慧遠師徒視為是格義六家中的「本無」一家,然 而,就慧達自己所引的這段慧遠「本無義」的引文,卻正足以證明慧遠 的「本無義」並不是如後來曇濟在〈六家七宗論〉中「本無宗」所說的

「本無義」。由此,慧遠非為「六家」中的「本無」一家,是可以確定 的。換言之,慧遠駁斥道恆,乃承自師門(道安、竺法汰)反對「格義」

之不當而發的。其斥「心無義」時,非執「本無宗」之義而論,是可知 的。[6]

根據《高僧傳》卷 5〈竺法汰傳〉所載慧遠斥道恆「心無義」一事,可 以看出慧遠對於「心無宗」所提出「不疾而速」說法的批駁。[7]有關慧 遠在此辯論中,被節錄下來的精彩對話「不疾而速」的相關資料,在慧 達及元康《肇論疏》中留有一些記載(詳本文第四章第二節),但資料 片斷不全。慧遠此處所批判的「不疾而速」,原典引自《易.繫辭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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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依 儒家的說法,此文謂易以寂感為體,見微知著,開物成務;而此易體又 是神應萬物,為不疾而速,不行而至的。不過,因未詳慧遠所批判的道 恆的原文為何,故難以判定慧遠此處論及織布機上的「杼柚」的目的何 為。若配合慧遠後來在與羅什的書信中所提到的「若法身獨運,不疾而 速,至於會應群粗,必先假器。假器之大,莫大於神通」來看,「不疾 而速」指的是佛法身的變化妙用,為圓應於眾生所需,而作種種變化身。

由此發現:慧遠對於自己的意見說法,表現於文字或言談時,經常是隨 著對象層次的不同而應機說法的。像在斥道恆心無義時,由於聽講大眾 的玄談偏好及通俗之程度,慧遠即以世俗意義上能解的方式來破斥其 說,基本上重點並不在發明新義,或澄清義理,而在於破斥該說而已。

而在對教內者如羅什等人談話時,則表現出深厚的佛學基礎,

p. 97

例如在《大乘大義章》各章,則無不探討較為深入的佛理議題。若能釐 清慧遠此二種態度,對於解讀慧遠作品,當有莫大的幫助。

有關道恆心無義之相關論述,現已不存。但依吉藏《中觀論疏》卷 2 末 所錄的支愍度心無義來看,所謂「心無」,是指「無心於萬物,萬物未 嘗無」,雖謂在心的修持上不執於萬有,但仍肯定萬物本身的實有性,

如此一來,已非佛教由緣起說明諸法性空之真諦。而慧遠對於心無義的 破斥,有重要的意義:慧遠般若學立場是堅定的,並不同意在緣起性空 的真理之外,諸法別有自性存在。慧遠依般若學的觀點,破斥實有說,

實屬自然。一直到慧遠後來接觸到毗曇學,發現佛典中也有類似實有說 的觀點,十分地驚訝,乃進而思索諸佛典及佛教各學派思想彼此間所可 能具有的差異性,而就教於羅什。

慧皎記載慧遠破心無義後,接著並下了一個結論,說「心無之義,於此 而息」。然而,六家中的心無義是否由此遂息,或不盡然,因心無義有 三家(支愍度、竺法溫及道恆),慧遠所破只為道恆一家而已,又「六 家」發展至劉宋曇濟作〈六家七宗論〉時,顯然已擴展為「七宗」;又,

《祐錄》卷 12 所收錄的陸澄《法論目錄》中,載有「〈心無義〉恆敬 道,王稚遠難,恆答」及「〈釋心無義〉,劉遺民」二條,桓玄與劉遺 民與慧遠同時,其二人宗心無義,晚於慧遠斥道恆心無義,可知心無義 並未完全止息,故上述慧皎所稱,恐為溢美之辭。

(四)三玄用語與「格義」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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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並不能由作品文字特色來判斷思想上「格義」與否。舉例而言,秦 人所云「解空第一」的僧肇,在他傳世的《肇論》及《維摩經注》當中,

其相當份量的三玄用語,恐怕較之慧遠作品所用的還有過之而無不及,

只不過,世人還是不懷疑他佛學思想的正統性。但是,同時期作者的作 品中若有三玄用語,輒屢被視為「格義」。其間差別的標準何在?

若檢視僧肇在早期完成的《般若無知論》中的文字特色:

p. 98

是以至人處有而不有,居無而不無。雖不敢於有無,所以和光塵勞,周 旋五趣,寂然而往,怕爾而來,恬淡無為而無不為。[8]

及〈答劉遺民書〉所言:

且夫心之有也,以其有有。有不自有,故聖心不有有。不有有,故有無 有,有無有故,則無無;無無故,聖人不有不無;不有不無,其神乃虛。

[9]

其大量引用《老子》及《莊子》書中「至人」、「聖人」、「有」、「無」

等概念,以有無論聖人之心,說到「至人」不但能如老子所云的聖人一 樣和光同塵,竟然還能和佛教輪迴說的「周旋五趣」結合,並說「無為 而無不為」,雖則我們可以盡可能「合理地」去推測詮釋:僧肇所說的

「至人」、「聖人」,指的即是「佛」。不過,這樣的文字表述方式,

較之於慧遠引用《莊》、《老》用語的程度,猶有過之。

由僧肇此例觀之,僧肇猶被其師羅什及時人視為對佛教有正知見的義學 僧,都尚且引用三玄用語若此,更何況如《世說新語》所言當時一般不 辯義理,僅愛好其談風之美的世俗大眾?因此,在某些場合使用三玄用 語講談佛理,是否足以作為判定為「格義」的唯一標準,是有待商榷的。

基本上,由作者完整的作品來歸納其用語習慣,及其立論主旨,可以推 知該語在其語境脈絡意義上的特殊定義,進而可依此判定該用語「格義」

的可能性。然而事實上,若就三玄用語的使用情形來比較慧遠與僧肇使 用「格義」的可能性,僧肇的可能性是高於慧遠的。

二、解經立場上的堅持──由連類外書到內典法數正解

綜上述道安及慧遠師徒對「格義」的態度,慧遠與道安已稍有不同。道 安自西元349 年在飛龍山與僧光一席談話後,其堅持「附文求旨,

(10)

p. 99

義不遠宗,言不乖實」的解經態度,始終未有改易。但自慧遠,中國義 學僧開始試圖不假求於外書,而自就佛學義理內在的疑思,展現其特有 佛學理論,闡發屬於中國佛學所特有的思想特質。而其不廢俗書的教 學,可謂融貫《十誦律》所特有的不廢俗書義理,才能攝服攻難的外道。

[10]其不廢俗書,在印度本來是在於收服外道義理的方便上所採取的策 略,到了中國,這個策略也同樣的被運用了,只不過,慧遠同時的六家 七宗,完全地採用外書之學來詮釋佛理,在本質上已被「同化」。而慧 遠並不如此,所以,當他以佛理說解般若實相義時,並未被時人所理解,

直到他以「連類」為方便的手段時,惑者乃豁然而解。這裏的「連類」,

只不過是比喻而已,並不是指等同,換言之,A 只是很像 B 而已,但並 不是 B。聽聞的人,是得到具體的比喻,於是覺得自己已經明白了。不 過,這惑者豁然而解的,真的是慧遠所要告訴眾人的實相義嗎?是很耐 人尋味的。

事實上,慧遠的「連類」策略,只用於接引教外的世俗大眾,或是教內 的初學者,若觀之於慧遠與教內高僧羅什的對話,即可以發現,慧遠所 用盡為正統之內典用語。慧遠在初聞羅什入關時所作通好之書信中,盛 讚羅什的入華是「栴檀移植」,「摩尼吐曜」,又說羅什在長安弘法 「令 法輪不停軫於八正之路,三寶不輟音於將盡之期,則滿願不專美於絕 代,龍樹豈獨善於前蹤!」[11]書信中盡是佛法用語、典故,接下來兩 人切磋佛法的書信中,更全然是精確的內典用語,[12]看不到「連類」

之詞;而其所討論的問題,也廣及各派,深及各種異說。已非淺薄的「格 義」文字或義理的比附可言。

因此,為了宣教,吸引更多人來了解佛教,道安師徒這不得已的方便舉 措,背後曲折的苦心是否能為時人所領會,雖已無法得知,但這一方便,

也是時人踏出離開依賴外典解佛理必要的第一步。由儘可能地不以外典 解經,不得已時才引外典「連類」,到達最後完全以佛教名相來解釋佛 理,

p. 100

這之間的路途雖遠,但卻是必要的過渡期。而道安期以佛教名相研究佛 理的理想,即表現在其重視整理詮解名相的毗曇學上。這一點,後來在

(11)

慧遠的傾向知識論興趣的分析性格中,得到相應的符契。也為天竺說一 切有部義學僧伽提婆來到中土後,受慧遠之請在廬山譯出有部毗曇而大 獲弘揚,預先埋藏下了種子。

三、慧遠重視毗曇學的成因

(一)繼承道安重視毗曇學

慧遠的重視毗曇學,乃由於道安昔日反對「格義」的教誨,以及稍後道 安於長安譯場弘譯毗曇論典之影響,並非單純只因僧伽提婆在廬山弘傳

《阿毗曇心論》及《三法度論》二論之故。

1.期以佛家名相詮明佛理──反對「格義」

就《世說新語》所言,時人對於佛理的興趣,只是意在言辭之華美,玄 談之虛妙上的皮毛浮淺,因此,「但共嗟詠二家之美,不辯其理之所在」

的事,[13]也就不難理解。在這種不求甚解的風氣下,要求深入佛典義 理,必待反求鑽研於佛家名相自身,而不能只為了想達到宣教的目的,

即假藉外典語詞來「格義」比配,以吸引更多人加入談辯而已。因此,

道安師徒欲正本清源之意向,即想以佛理名相來詮解佛法,而以佛理名 相義界分析為主的毗曇論典,即受到道安的相當的重視:

自佛即幽,阿難所傳,分為三藏,纂乎前緒,部別諸經。小乘則為《阿 含》,四行中《阿含》者,數之藏府;阿毗曇者,數之苑藪也。其在赤 澤,碩儒通人,不學《阿毗曇》者,蓋闕如也。

p. 101

……是故般若啟卷,必數了諸法,卒數以成經,斯乃眾經之喉衿,為道 之樞極也,可不務乎?可不務乎?[14]

道安提到由於阿毗曇論藏在法數名相的整理及解釋,是佛典三藏中蒐羅 最詳備的,因此赤澤(Kapilavastu,迦毗羅衛國之意譯,又譯為迦維羅、

迦夷羅、迦夷衛)深善義學的佛教徒,[15] 莫不以修習阿毗曇為先。尤 其是研讀《般若經》,必定要悉了法數,再超越法數表層之意義,達到 中觀四句不落二邊,蕩相遣執的最終目的。道安視通曉毗曇學為佛典修 習的基本要件,謂修習毗曇猶如掌握入道之樞紐。由此可看到道安對毗 曇的重視,幾乎到了認為不習毗曇,無以讀經的地步。

(12)

道安所重視的「阿毗曇」論典,梵語作 abhidharma,漢語作「阿毗曇」,

亦作「阿毗達磨」、「毗曇」。abhi 有「對於」、「無比」及「勝義」

等意義,dharma 為「法」之意,此處的「法」指的是佛所說內容,特 別是《阿含》。Abhidharma 合起來指的是「對法的說明」,而佛所宣

「法」有殊勝之義,故亦意譯為「無比法」、「勝法」,是佛典三藏經

(梵語 sūtra)、律(梵語 vinaya)、論之一。阿毗曇最早的形式是歸 納《阿含》當中的一些佛教名相,後來漸漸地開始解釋名相的意義,發 展到後來成為以各部派義理解經的形式。尤其佛滅百年後的根本分裂

(根本上座部及根本大眾部),至佛滅三、四百年後的枝末分裂(由根 本上座部及根本大眾部再各自分裂,計有南傳《大史》所說的十八派,

或北傳《異部宗輪論》[《大正藏》冊49]所說的二十派),各派依其 學說形成各自的論藏內容,意見分歧。其中,最引人爭議的即是由根本 上座部分裂出來的說一切有部,其主張「三世實有,法體恆存」的觀點。

繼之,由說一切有部再分裂出來的犢子部,更在因果報應的理論上借用 自耆那教的「補特伽羅」

p. 102

概念,施設了「勝義補特伽羅」作為受報的主體,而備受各部派所批難。

[16]慧遠延請至廬山,並譯出《阿毗曇心論》及《三法度論》的僧伽提 婆,即是有部的毗曇學大師。提婆所譯的《阿毗曇心論》(以下簡稱《心 論》)即是說一切有部重要的論藏《大毗婆沙論》的菁華,而《三法度 論》在古德經錄的記載中皆云未詳哪一部部派的作品,不過,依近人印 順法師的研究指出,此論所述觀點不合於有部的立場,反而較符於犢子 部的觀點。[17]《心論》在中土數出,其中一譯即是道安在長安譯場請 鳩摩羅跋提譯出的。[18]

道安晚年在長安譯場所出毗曇類佛典,除《阿毗曇心論》外,還有《阿 毗曇八犍度論》、《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序》等,亦屢親為所出毗曇論 典作序,如〈阿毗曇八犍度論序〉、[19]〈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序〉、

[20] 〈鞞婆沙序〉等,[21]可見毗曇論典在道安心中佔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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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舊譯本譯語不諦之省思

由於道安曾因讀《放光般若經》而覺譯語滯礙不順,而屢停卷苦思,恨 不見支竺諸公而親詢之。由於漢譯佛典譯語的統一,至少要到羅什入 關,繼承竺法護、道安在長安所遺留下的譯經規模,並加以弘大,才由 弟子們整理、建立起一套較為固定譯語,佛典的漢譯工作才可謂較為具 體而有規則可循。然而,在支謙師徒及竺法護的時代,佛典漢譯的品質 或未臻信、達之標準,或以文害意,引致後人對佛典譯文困疑的文質之 爭。而關鍵即在於羅什之前的譯語,或音譯或意譯,並未統一,加以時 人對於佛學名相並不十分瞭解,解讀佛典時有滯礙難通之情形。因此,

引發道安師徒對譯本品質的關注,且對於釋經的毗曇論典的重視。

由於道安對毗曇的重視,屢申毗曇為閱藏之根本,[22]對於慧遠後來所 以對僧伽提婆所譯毗曇之大為弘揚,可能不無影響。是以在一片以般若 空觀為談論主流的思潮中,毗曇學在南方的異軍突起,實不難理解。

(二)第一位東來的義學僧──僧伽提婆

曾先後師事道安及羅什的僧叡(364~439)在〈毗摩羅詰提經義疏序〉

中,曾說到羅什入關前中土的譯經情況: 「此土先出諸經,於識神性空,

明言處少,存神之文,其處甚多。」並且又說: 「自提婆已前,天竺義 學之僧並無來者,於今始聞宏宗高唱,敢豫悕味之流。」[23]與慧遠同 時期而稍晚的僧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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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裏說僧伽提婆(Saṃghadeva,一作僧伽提和、僧迦禘婆,意譯眾 天,未詳生卒,北天竺罽賓國人,西元391 年至廬山)是至中土的第一 位天竺「義學之僧」,是否即是就著僧叡身為毗曇論師的這一點而說的,

值得進一步研究。但令人注意的是僧叡說到:僧伽提婆是天竺至中土的 第一位義學僧這件事,對同樣身為以義解為取向的慧遠來說,可說是一 件重要的訊息。因此,當慧遠獲知提婆在中國傳經後,即迎請僧伽提婆 入山,並待之甚恭,甚至弘揚其學,除了其師道安昔日屢申毗曇為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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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影響外,僧伽提婆身為第一位至中土義學僧的身份,也恐怕佔有很大 因素。

所謂的「義學僧」,至梁.慧皎編著《高僧傳》時,將漢末至梁的中國 僧人分為譯經、義解、神異、習禪、明律、亡身、誦經、興福、經師及 唱導等十類,其中已列有「義解」一類。不過,慧皎所列的義解僧,並 不限於指傳譯釋經之毗曇論典的僧人,而是廣義地指闡釋經旨,例如道 安、竺法汰及慧遠等,或作有文句義疏的,如僧肇、道生等,或甚至是 後人名為以「格義」方式傳經的竺法雅、道恆等,都被廣納於「義解」

一類當中。被僧叡稱為第一位到中國的義學僧的僧伽提婆,在《高僧傳》

中,反而是被列為「譯經」一類的。由在《高僧傳》中所歸納「譯經」

類的僧人,全為東來的外國僧人來看,慧皎可能是以此一標準來安置僧 伽提婆在僧傳中的位置。而「義學僧」的標準,由與慧遠同時的僧叡以 釋經的「毗曇論師」為義學僧,發展至梁朝慧皎《高僧傳》的分類時,

顯然「義學僧」的標準範圍已擴大許多。

(三)東晉來華小乘論師漸多之影響

在東晉至劉宋時期來到中國的譯經僧當中,小乘論師漸漸多起來。原因 是西元二至四世紀,大乘佛教雖在印度本土興起有一段時間,但自西元 前五十年至西元二世間,佛教在印度及西域仍是大小乘並弘的,而部派 佛學仍存在相當的影響力。此時期,自印度或喀什米爾等地來華弘傳部 派毗曇學的小乘論師,例如佛陀羅跋提(跋一作佛)、曇摩難提、僧伽 提婆及僧伽跋澄等人,曾應道安之請,在長安譯場譯出《中阿含》、《雜 阿含》、《三法度論》、《阿毗曇鞞婆沙》等經論,而僧伽提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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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若多羅及曇摩流支及覺賢,曾應慧遠應請,譯出犢子部的《三法度 論》、有部的《阿毗曇心論》、有部的《十誦律》;曇摩耶舍譯出《舍 利弗阿毘曇論》,及僧伽跋摩譯出《雜阿毘曇心論》等。[24]來華的小 乘論師漸多,中土佛教徒接觸毗曇學的機會也相對地增加起來,慧遠所 接觸過的外國譯經僧,即以小乘論師為主,例如:僧伽提婆、弗若多羅、

曇摩流支,還有兼弘大小的覺賢。極重視經本蒐譯的慧遠,在這些小乘 論師所譯皆以部派毗曇為主的情況下,自然對於毗曇學也多了一分關 注。而因道安、慧遠師徒的弘揚,毗曇學在東晉佛教界,確實形成一股 勢力。

四、慧遠所接觸的毗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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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遠受到道安重視毗曇學的教示,對於後至中土傳譯毗曇論典的譯經 僧、義學僧大為禮遇。因此,在接受道安般若學薰陶二十餘年後,有機 會接觸到不同於安公學脈的毗曇論師時,慧遠熱誠求法入道之心情,正 表現在勤勉勸請僧伽提婆及覺賢譯經、講經等弘法活動上。

而慧遠毗曇思想的淵源,大致可由慧遠接觸僧伽提婆及覺賢

(Buddhabhadra,一作佛賢、佛馱跋陀羅,359~429,生於中天竺,

迦維羅衛國人,曾遊學至罽賓)兩位論師,並請譯出部派論書及禪經,

進行考察。

僧伽提婆曾於廬山譯出《阿毗曇心論》及《三法度論》兩部論典,十分 受到慧遠的重視,慧遠並曾親為之序。《心論》是濃縮《大毗婆沙論》

菁華而成的論典,而《大毗婆沙論》這部達二百卷的皇皇巨著,是闡釋 有部中期重要論書《發智論》的注釋書,在佛教史上,由於《大毗婆沙 論》的編定,而確立了有部的地位。因此,由於《心論》精簡化《大毗 婆沙論》的思想體系,而便於論師記誦,對有部思想的傳譯流通,不啻 有相當大的助益。而《三法度論》為舊譯《四阿鋡暮抄解》之異譯本,

為犢子部對《阿含經》所作的詮釋。換言之,慧遠從僧伽提婆那兒接觸 到的是部派時期的毗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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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受到其他部派撻伐為「附法外道」的犢子部的論書《三法度論》,

可能為慧遠的神不滅思想提供一些思考的方向。

而覺賢在廬山所譯的《禪經》,內容雖為聲聞禪法,但依慧遠〈廬山出 修行方便禪經序〉所言,覺賢於闡釋禪法時,乃以大乘般若空慧統攝聲 聞禪;其次,覺賢也不只是譯出小乘禪典,曾在京師的道場寺譯出六十 卷本的《華嚴經》,因此,就學統來說,覺賢亦不完全只修習小乘三藏,

若將之歸為小乘論師,亦恐有不妥之處。[25]以下即分別就僧伽提婆的 毗曇學,以及覺賢與羅什對極微討論為線索,探求慧遠毗曇學思想的可 能來源。

(一)僧伽提婆的毗曇學

據梁.寶唱《名僧傳抄》卷10 所載「慧遠廬山習有宗事」一條,即是 說慧遠曾習僧伽提婆毗曇學之事,而毗曇學由於慧遠的弘揚,始自北方 轉盛於江南。[26]《晉書》卷 65 也載有提婆講毗曇之事: 「時有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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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門名提婆,妙解法理,為珣兄弟講《毗曇經》。」[27]即明示提婆在 中國所弘傳的以阿毗曇論典為主。

依《高僧傳》卷1〈僧伽提婆〉本傳所載,僧伽提婆本姓瞿曇,出生於 說一切有部根據地的北天竺罽賓國,曾為入道修學,而遠求明師,學通 三藏,為有部毗曇學論師,尤其善長《阿毗曇心論》,能洞察其微旨,

並常誦《三法度論》,以為入道之府。其為人俊朗有深鑒,行儀舉止溫 和謙恭。約在苻秦建元中(365~384)來到長安弘法。在被慧遠迎請入 廬山之前,曾於苻秦建元19 年(東晉太元 8 年,383)與竺佛念共譯阿 毗曇《八犍度論》二十卷,次年(384)應道安之請,與僧伽跋澄及曇 摩難提共宣譯梵文《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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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十卷,道安並為之序,此外也譯出《中阿含》、《雜阿含》、《阿毗 曇心》、《鞞婆沙》及《三法度》等論。後因道安去世(385),而未 及改正諸經譯本未盡善處。待關東清平,乃與法和等眾東遊洛陽,研講 先前所譯《阿含》等經,待居華稍積,博明漢語後,知先前所出經,因 慕容之亂,兼及譯人造次,而未盡詳悉,乖違失旨。法和慨歎未定,乃 令提婆重譯《阿毗曇心》及《鞞婆沙》眾經。[28]不久,秦王姚興自立 於關中,崇佛甚篤,法和入關,而提婆則應慧遠所請而渡江南下廬山,

於晉太元16 年(391),應慧遠之請重出《阿毗曇心》及《三法度》。

而依《高僧傳》提婆本傳中上述這些記載推知,此際提婆於廬山譯出此 二論,已是提婆在中土第三次譯出《阿毗曇心論》(分別在前秦建元年 間於洛陽譯出十六卷本,同於建元年間在長安與道安共譯出五卷本,於 晉太元16 年在廬山譯出四卷本),第二次譯出《三法度論》(第一次 是在長安應道安之請所譯三卷本,此次於廬山譯亦成三卷)。[29]

依前述僧叡〈維摩義疏序〉所言: 「自提婆以前,天竺義學之僧,並無 來者。」提婆受到慧遠之敬重而南渡入山,一方面乃因提婆為最早來到 中土的義學僧故,亦因慧遠為篤志好學之義學僧。提婆應慧遠之請後,

乃於廬山精舍的般若講經臺譯出《阿毘曇心論》四卷及《三法度論》三 卷,慧遠不但為之作序,並大為弘揚其學。僧伽提婆停留在廬山約六、

七年期間(391~397),除講解毗曇論典,也重新校訂自己先前所出的 毗曇譯本。依僧傳言提婆譯經時: 「提婆乃於般若臺手執梵文,口宣晉 語,去華存實,務盡義本。」可知提婆至廬山時,因至中土已十數載,

乃通曉華語,於譯經時已不需漢人助譯,即可自轉梵為晉,還能務求忠 實義本的翻譯標準。非但如此,僧傳還敘述到提婆譯經已 「出眾經百餘 萬言」,並說到提婆因歷遊華夷,備悉各地風俗,而從容機警,善於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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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的風采。[30]由於慧遠本身不闇梵語,僧伽提婆梵漢語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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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吐風雅不俗的表現,對於廬山的譯經及講經事業,或當有不少助益。

而提婆所譯此二部論典,屬於印度部派時期佛教的說一切有部,其中《三 法度論》的三法九真度,依近人研究,因為特別是由犢子部的觀點來詮 釋《阿含經》的解脫之道,[31]而備受爭議。以下分述二論之大要。

1.《阿毗曇心論》(Abhidharmahṛdaya-śāstra)

此論為說一切有部(以下簡稱有部)的重要論書,在西元三世紀中左右,

將確立有部思想的《大毗婆沙論》濃縮為二百五十偈,分為界品、行品、

業品、使品、賢聖品、智品、定品、契經品、雜品及論品等十品。《心 論》之漢譯本至梁.僧祐作《出三藏記集》時,有三個譯本,一是僧伽 跋摩所出的《阿毗曇心》四卷本,二是僧伽提婆所出《阿毗曇心》的四 卷本,三是未詳譯者的《迦旃延阿毗曇心》二十卷。[32]但現僅存僧伽 提婆於廬山所譯的四卷本。

如前所述,提婆在中土三譯《心論》,於廬山所譯已是第三譯,再加上 提婆居廬山期間,又對自已前出諸論詳加校定,因此此譯本可能是提婆 所出譯本中較好譯本。目前收錄於《大正藏》中的版本即此譯本。

慧遠在〈阿毗曇心序〉中曾對此論有所介紹。慧遠提到此論作者是「出 家開士」法勝,「開士」梵語作 bodhisattva,開士亦菩提薩埵之意譯。

此論是以偈頌形式寫成,據說以梵文誦讀,文字精練,渾然天成而音韻 華美,藝術技巧高妙,故古來素有「聰明論」之稱。慧遠對提婆誦此論 的梵頌之音,多有禮讚,比之於中國雅樂:

其頌聲也,擬象天樂,若雲籥自發,儀形群品,觸物有寄。若乃一吟一 詠,狀鳥步獸行也。一弄一引,類乎物情也。情與類遷,則聲隨九變而 成歌。氣與數合,則音協律呂而俱作。拊之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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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石獸率舞;奏之管絃,則人神同感。斯乃窮音聲之妙會,極自然之眾 趣,不可勝言者矣。[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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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遠以鳥步獸行的精神比擬吟詠時,音聲渾然天成之美,引人情思,與 之冥然若合,人神同感。其全論始自〈界品〉,訖於〈問論〉,計二百 五十偈。僧伽提婆在漢譯時,沒有借助傳譯者,而是一面手執梵本,一 面自譯為晉語,臨文誡懼再三,將此論譯成漢語,其形式是「標偈以立 本,述本以廣義」,先以偈頌標示主旨,再於偈頌下以長行的方式詳述 論旨,正猶如由根幹茂發枝條,暢於四肢一般。

此論內容上偏重於整理佛教的基本名相,例如有漏、無漏、色法、十八 界、十二因緣及三十七道品等,並加以詮解。這與道安、慧遠師徒向來 所極為重視,培養基本佛典名相判讀能力訓練的要求,是相符合的。因 此,對於亟欲擺脫「格義」不當之陰影的慧遠來說,這樣一部綱目精簡,

條理分明的論書,毋寧是適合作為基礎的佛學概論來閱讀的。這對於深 於思辯的慧遠來說,滿足於其知識性的分析,亦或其探求佛理的進路之 一。

2.《三法度論》(Tri-dharmika-śāstra)

在慧遠〈三法度序〉中提到此論的作者是「山賢」(梵語婆素跋

跎 Vasubhra),婆素跋跎若依意譯,應為「世賢」,而印順法師依此 假設推測「世賢」恐為犢子(vātsīputri)之音訛。[34]「山賢」當為「世 賢」之誤可明。而此論後來經過大乘開士僧伽先(Savghasena)的注 釋後,傳到中國來。[35]而慧遠所見到的本子,有本有釋,本論作者是 婆素跋跎,而釋論作者即慧遠所說的僧伽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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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近人呂澂先生及印順法師的研究指出,過去被視為所屬部派不明,或 認為是說一切有部論書的《三法度論》,由該書論義不合於說一切有部,

反合於犢子部的情形,推斷此論當為犢子部的論書。[36]此論在中國的 二本異譯《四阿鋡暮抄解》及《三法度論》,也是犢子部僅存的兩部漢 譯論書(《三法度論》及《三彌底部論》)之一。

提婆二出此論,就兩個譯本卷數上的記載來看,有二卷本及三卷本兩 種。《祐錄》卷2 及唐朝靜泰的《眾經目錄》卷 1、[37]及《大唐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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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卷3 及卷 9 載提婆第一次於長安譯出此論時為二卷本。[38]在隋代 彥琮的《眾經目錄》卷5、《大唐內典錄》卷 7 及 9[39]則載提婆在長安 譯出此論時,是「重翻闕本」,[40]譯出的是三卷本。但至今所保存的 二卷本和三卷兩種本子的譯者不同:二卷本是鳩摩羅佛提稍早(苻秦建 元18 年 8 月,西元 283 年)於長安譯出的《四阿鋡暮抄解》二卷,[41] 三 卷本才是提婆後來在廬山重譯,名為《三法度論》的本子。

提婆此論的初譯雖名為《四阿鋡暮抄解》,但實為以犢子部教義詮釋四 部《阿含》的論書,並非抄自於《阿含經》經文的抄本。依周伯戡的研 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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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論不但記載犢子部的論義,也記載了部份犢子部的律法。[42]據印順 法師的觀點,這是由於早期《阿含經》成立前,形成《阿含》佛法內容 的九分教或十二分教,具有經律並傳特點之故。[43]而引人爭議的「非 即蘊非離蘊補特伽羅」(不可說我)的主張,則是在解決佛教無我基本 教義下,為說明輪迴的可能,而依於三種必要的施設(受施設、過去施 設及滅施設)所成立的受報主體。此主體既非五蘊,也不離開於五蘊的 結合,因此名為「非即蘊非離蘊補特伽羅」。

而犢子部這個引人非議的「內外道」(梵語 antaścaratīrthika),[44] 所 以自耆那教借來「補特伽羅」(梵語 pudgala,數取趣,指不斷趨向輪 迴的主體,原在耆那教中有濃厚的物質性)的概念,而不使用各部派所 破的 ātman(原意呼吸,漢譯引伸意譯為「我」),是為了要避免其他 部派質難。不過,這個詞語及施設受報主體的觀點,還是引來相當的反 對聲浪。[45]儘管如此,各部派表面上對於犢子部所提出的觀點大加撻 伐,但實際上,各部派內部並非完全否定了這個思想,暗地裏悄悄地吸 收了犢子部的這個觀點,並加以修改,例如隨後說一切有部即依 「現有 執受、相續假立」成立了 「世俗補特伽羅」,[46]經量部依諸蘊可以由 前世轉移至後世成立「勝義補特伽羅」等,[47] 皆是接受「補特伽羅」

觀點的明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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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受報主體有無的這一點,正是慧遠在弘傳因果業報說之時,經常 必須面臨到中國知識份子詰難的一個問題:既然佛教說無我,又何以說 有一個主體在來世受報?為了使勸人為善的因果業報說,能夠在理論上 安立得住,慧遠不得不向佛典中求得根據,《三法度論》所設依四部《阿 含》內容,以德、惡、依三法為主綱,三法以下再區分三小類目:德(施、

戒、修三真度)、惡(惡行、愛、無明三真度)、依(陰、界、入三真 度),共計九真度(梵語khaṇḍa 亦譯為犍度,類別之意),綱張目舉 分類闡釋解脫之道的內容,即十分符合於慧遠的需求。因此,當提婆譯 出此論後,慧遠即大為弘揚。甚至,更於後來與隱士戴逵討論因果業報 說後,還作了〈三報論〉及〈明報應論〉以補前說之不足,或可能即由

《三法度論》獲得思想上的根據。

此外,慧遠在〈神不滅論〉一文所言「形居神宅」,或形滅無損於「神」

的觀點,也可看出是由為了解決眾生不斷輪迴受報的理論中,受報主體 的安立而發的。這一點,正與犢子部安立「非即蘊非離蘊補特伽羅」的 用心是完全一致的。

(二)覺賢之學兼弘大小乘

覺賢出生於中天竺,曾遊學至說一切有部(薩婆多部)的根據地北天竺 的罽賓國,修習過有部所傳的三藏,據慧遠〈廬山出修行方便禪經統序〉

及其弟子慧觀〈修行不淨觀經序〉中所自云之傳承來看,覺賢具有說一 切有部的師承。[48] 不過,就覺賢也曾譯出六十卷本《華嚴經》及《觀 佛三昧海經》等大乘經典來看,[49]覺賢似不專為薩婆多部的論師。此 外,就羅什與覺賢二人曾有同經(《十住經》)異出的情形來看,雖然 現僅存羅什所譯的《十住經》四卷本,而覺賢所譯《菩薩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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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本已不存,[50]不過此部《十住經》為現存於《大正藏》第 9 冊覺 賢所譯六十卷本《華嚴經》的第二十二品,因此,推測覺賢之修習歷程,

或可能與羅什同樣是先習小乘後轉習大乘,而兼通大、小乘經典的。

僧傳說覺賢在天竺時即以禪律馳名,禪定功夫很深,屢有神變,已達不 還果,嘗至兜率天向彌勒菩薩致敬之境。後應西學求法中國沙門智嚴苦 心邀請,遂愍而許之,乃辭佛法興盛之罽賓,而東行至中國。覺賢初至 中土,於江南弘倡禪律,聽聞羅什在長安,乃遠道而至。羅什大為欣悅,

而與之共論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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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謂什曰:「君所釋,不出人意,而致高名,何耶?」什曰:「吾年老 故爾,何必能稱美談。」什每有疑義,必共諮決。[51]

覺賢與羅什對話一開始,覺賢即不禮貌地批評羅什釋經的品等,而羅什 只是謙虛地回答說:只是因為年紀虛長,而受人推崇罷了,並非因自己 特別有精妙的言談之故。而羅什每有疑義時,也必定與覺賢共同商議討 論。由此可看出羅什對覺賢之敬重。此處覺賢雖對羅什有不敬之語,羅 什反而寬諒推謙,不過,可能因此而招致羅什門人之不快,其後遭長安 僧團所擯之事與此事或不無關係。但湯用彤先生則以為二人學統相歧,

才是導致覺賢遭擯的主要因素。[52]不過,本文以為從覺賢、羅什二人 由極微論緣起性空之理來看,二人之論未必相左。以下即就二人所論觀 之:

時秦太子泓,欲聞賢說法,乃要命群僧,集論東宮。羅什與賢數番往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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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問曰:「法云何空?」答曰:「眾微成色,色無自性,故雖色常空。」

又問:「既以極微破空,復何破微。」答曰:「群師或破析一微,我意 謂一爾。」又問:「微是常耶?」答曰:「以一微故眾微空,以眾微故 一微空。」時寶雲譯出此語,不解其意,道俗咸謂賢之所計,微塵是常。

餘日,長安學僧復請更釋,賢曰:「夫法不自生,緣會故生。緣一微故 有眾微,微無自性,則為空矣。寧可言不破一微,常而不空乎。」此是 問答之大意也。[53]

由於秦太子姚泓想聽覺賢說法,於是羅什與覺賢兩人採問答形式,以羅 什提問,覺賢回答的方式進行。當羅什提問:「諸法何以名空」時,覺 賢先談到「眾微和合而成諸色,再說到諸色既是由極微所成,可知其無 自性故空。」於是羅什追問:「因緣合成諸色的眾微,又如何析破其自 性?」覺賢則回答:「許多論師習慣以破一微論述空義,但我以為不論 是破一微,還是(如我剛才說的)破(成色之)眾微,都是一樣的道理。」

羅什又問:「極微是常住不變的嗎?」覺賢回答道:「因為一微無自性,

所以和合而成的眾微,也是無自性故空的,因為眾微所成的色是緣起無 自性的,所以一微也沒有自性故空的。」當寶雲在翻譯覺賢的回答時,

不太瞭解其意思。眾人也咸以為覺賢認為極微是常住不變的。數日後,

長安學僧又請覺賢再進一步解釋這兩句話的意思。覺賢回答:「法不自 生,因緣和合故而生;緣有一微故,得以和合成眾微;而一微也是無自 性的,故眾微所成色空矣。因此,析論極微寧可不由破一微常住不變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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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而應由緣起的相依性著手,這樣一來,不論是一微、還是眾微,都 能不被空掉嗎?」

覺賢在此由緣起的相依性破極微實有說,與羅什的立場並無二致。因 此,當羅什聽到覺賢「以一微故眾微空,以眾微故一微空」的回答後即 明白,已不再進一步提問。惟羅什的弟子們不明其義,乃更就此事而問。

最後得到緣起性空互釋的答案,與先前兩句所述相同,只是眾弟子仍僅 能由分析的理路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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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重點放在過去論師習以「破一微」單一面向的析空觀上,此理路影響 到羅什弟子的思索進路 ── 一心只想聽到「一微無自性故空」的結論 方休,因此,發問的學僧固然記得諸法「性空」是由於諸法緣起(以一 微故眾微空)之故,卻忽略了諸法所以「緣起」也由於是諸法「性空」

(以眾微故一微空)之故!因此,覺賢刻意不以小乘論師所習用的析空 觀入手,而選擇龍樹的「緣起性空」來詮釋法性,這一點,與羅什的立 場是完全吻合的。惟覺賢在詮釋法性時,雖所釋為大乘法義,但因為仍 使用到極微等語詞,極易旁生誤解,[54]此或其兼習大小乘三藏,而時 有語詞比較援用之例,相較之下,羅什雖亦通大小乘三藏,但完全不使 用極微之詞,毋寧是較為妥切的。

因此,當覺賢在廬山譯出《禪經》時,經末有一段以大乘禪觀詮釋聲聞 禪法的文字,即不令人意外。在慧遠及慧觀為此經所作的序文當中,同 時都提到覺賢薩婆多部的師承,不過,序中談到師承後,也論及佛大先

(Buddhasena)已重新釋了達摩多羅(Dharmatrāta)的禪法,所以,

現存於《禪經》中的禪法,已非達摩多羅禪法的原貌。覺賢所傳五門禪 內容,雖為聲聞禪法,但並非依部派毗曇觀點而釋,其經末附有大乘法 義的詮釋,或許可以說明其學兼大小之例證。

五、慧遠的毗曇思想

(一)毗曇學在南方的弘傳

東晉時期修研佛理的知識份子當中,不乏有相當程度的,例如殷浩(?

~399)

(23)

p. 116

即以精研《小品經》聞名。[55]《世說新語》說他曾讀《小品》,下二 百餘籤。《世說新語注》引「事數」的注解,也談到因不明經論中所說 的「事數」,向人求問而得其解。曾赴廬岳與慧遠共論「易體」的殷浩,

可能是到當時弘揚毗曇最力的廬山,向慧遠或小乘論師僧伽提婆問學 的。

所謂「事數」,也名為「名數」、「法數」。一般以為是佛教名相中帶 有數字的,即名為事數。但事實上,這些名相所以帶有數字,與論書在 背誦經論時,為便於記憶,而作的方便區分,而這些便於記憶而編列的 事數,也稱為「本母」,如三法印、四諦、五蘊、六入、八正道、十二 因緣、十八界等。而由於這些名相法數通常帶有的明確的分析性格,而 概念的定義井然,對於深於思辯的人來說,是極有幫助的。正如提供抉 擇斷疑,富含義理分析特性的《中阿含經》,極受說一切有部的重視。

[56]經道安師徒的督促,《中阿含經》在中土的傳譯,也有一定的影響。

道安在長安譯場,曾請僧伽提婆譯出《中阿含經》,當時,慧遠的弟弟 慧持並隨至一旁協助翻譯,而於稍後又回到廬山譯場。

毗曇學經過道安在長安的弘譯後,在慧遠晚年時,各部派小乘論師在中 國活動頻繁,在思想的傳播上,產生相當的影響力。東晉至劉宋期間,

在中國活動的小乘論師,如前所述有:佛陀羅跋提、僧伽提婆、弗若多 羅、曇摩流支、曇摩難提、曇摩耶舍、僧伽跋澄及僧伽跋摩等人,期間 譯出的小乘毗曇論典包括有:十四卷本《鞞婆沙論》、《八犍度論》、

《阿毗曇毗婆沙論》、《舍利弗阿毗曇》、《阿毗曇心論》、《三法度 論》、《尊婆須蜜菩薩所集論》、《雜阿毗曇心論》及《眾事分阿毗曇 論》等。此時期所出論書,大抵以部派晚期所出論書為主,除有部初期 論書《六足論》,中期的《發智論》及其解說書《大毗婆沙論》至唐方 由玄奘所譯出外,毗曇論典在此時期的大量漢譯,在中國佛典翻譯史 上,除了玄奘在唐代的譯出之功可比外,再無其他時期足以比擬。

p. 117

而至此所出的阿毗曇,全都是聲聞阿毗曇,大乘佛學於紀元一世紀左右 以《般若經》為標幟在印度興起後,[57]大乘阿毗曇學也還在發展的初 期,加之傳譯路途遙遠,因此,此時期尚未有任何大乘阿毗曇傳到中國 來。所以,此時所謂的阿毗曇,指的是聲聞阿毗曇,不是大乘阿毗曇。

而般若沒有特別指明是大乘阿毗曇,阿毗曇一詞,大抵也就是指聲聞阿 毗曇而言。

(24)

《祐錄》敘述毗曇學在此時期弘譯所造成的影響時,曾舉過一個例子。

曇摩耶舍(梵語Dharmayaśas,意譯為法明)曾於弘始 9 年至 16 年 (407~414)之間,以七年的時間與沙曇摩掘多合譯出《舍利弗阿毗曇 論》,而其弟子法度因專習小乘,又自絕於偏見,有不如法之行為,[58]

甚至在提婆傳毗曇學後,還有人以方等諸經為魔書,禁讀方等的偏差之 行。[59]僧祐雖亦自承於薩婆多部,但對此不當之見,仍不留情地批駁,

足見當時小乘毗曇學在中土部分地區的流通日久,已有相當的影響。而 這些以論理形式表現的佛典,幾經弘傳,其分析性的思惟方式,漸漸為 中國知識份子所接受,為日後的中國佛學界蘊潛出如吉藏、智顗、玄奘 等大思想家,提供了極有利的思惟的形式。

(二)慧遠對毗曇學批判與吸收

慧遠對毗曇學的接觸啟自提婆譯出的《阿毗曇心》及《三法度》二論。

p. 118

其中,《阿毗曇心論》是《大毗婆沙論》的菁要,代表有部的觀點;而

《三法度論》所釋解脫之道,代表的是犢子部的觀點。慧遠曾為之序,

當讀過此二論。以下即就慧遠作品中曾論及、或吸收到的聲聞阿毗曇思 想的部分,分為三個主題來探討:一、慧遠對毗曇學實有觀的批判,二、

慧遠受報主體觀之建立,三、慧遠吸收小乘佛教的重視禪律師承。

1.對毗曇學實有觀的批判

向來備受學者爭議的,是慧遠與說一切有部思想的關係。

慧遠是否因為接觸到有部論師所傳的毗曇論典,而受到有部論師的影 響,承認三世諸法具有實體性呢?有關這個問題,或許可以由《大乘大 義章》第十四章〈問實法有〉及第十五章〈次問分破空〉兩篇作品當中,

獲得相關的線索。

《大乘大義章》第十四章〈問實法有〉中,慧遠曾就《大智度論》區分

「實法有」和「因緣有」的問題而就教於羅什。慧遠認為《大智度論》

以「色香味觸」為四大所造,為「實法有」,以「乳酪」為色香味觸四 者因緣和合而成,是「因緣有」。然而,如果是這樣立論的話,那麼就 成了「假依實」。因此,慧遠想詢問羅什對《大智度論》此處舉例的看 法:

(25)

遠問曰:《大智論》以色香味觸,為「實法有」,乳酪為「因緣有」,

請推源心例,以定其名。夫因緣之生,生於實法。又問實法為從何生?

《經》謂色香味觸為造之色,色則以四大為本,本由四大,非因緣如何?

若是因緣,復如何為實法,尋實法以心四大,亦同此疑。何者?《論》

云:一切法各無定相,是故得神通者,令水作地,地作水,是四大之相,

隨力而變,由以慈(案:慈字恐為茲字之誤)觀,故知四大與造色,皆 是因緣之所化明矣。若四大及造色非因緣,則無三相,無三相,世尊不 應說以非常為觀,非常則有新新生滅,故曰不見有法無因緣而生,不見 有常常生而不滅。如此則生者皆有因緣,因緣與實法,復何以為差?

p. 119

尋《論》所明,謂從因緣而有異,於即實法為有二者。雖同於因緣,所 以為有則不同。若然者,因緣之所化,應無定相;非因緣之所化,宜有 定相。即此《論》〈神通章〉中說四大無定相,定相無故隨滅而變,變 則捨其本。色香味觸出於四大,則理同因緣之所化,化則變而為異物。

以此推,實法與因緣未為殊異,論意似旨有所明,非是窮崖本極之談,

故取於君。[60]

慧遠認為:若視四大為實有,則依四大和合所成物,何以不是實有,而 為因緣有?而質疑《智論》云「實法有」及「因緣有」的差別性。[61]

慧遠據四大無自性,無有定相,並由若有自性,則自為實有,不待因緣 聚合,說明諸法緣起,故非實有,因此與因緣有無異。

慧遠的觀點,是符合於般若空義的,兼由緣起與性空兩面,說明法性與 萬法間的關係。而文末雖謙言取決於羅什,實際上是對於《大智度論》

中仍使用不少吸收轉化自外道或印度原始思想的概念(例如四大、極微 等具物質性概念的使用)的批判。雖然,這些概念仍帶有相當濃厚的物 質性,但因在佛典中出現得十分頻繁,歷來論者無不視之為通例,以為 將之納於佛理系統下而論,視四大亦是緣起有的,使用此一語詞,只是 方便施設而已。然而,對於執著於概念分析潔癖的慧遠來說,連這些帶 有物質意味語詞的使用,都被視為是不妥當的。對此,羅什的回答,由 區分大小乘論「空」的不同,由大乘我、法俱空,而小乘只空人我,而 肯定《智論》說明實法有此例並無不妥。羅什由法空的立場回答慧遠所 提出「假依實」的問題。羅什認為,只要把四大這個概念置於「法空」

的層次上來看,也是必須空掉的,也就可以說得通了。因此,羅什說:

p. 120

(26)

眾緣生法,則無自性,畢竟常空,從本以來,無生相。是故佛或說眾生 空,或說法空,言色等為實法,乳等為因緣有,無咎。[62]

可知,羅什是用較為圓融的態度來看待佛教援用這些繼承自印度原有的 概念。而慧遠在此章對概念的分析性格,也表現無遺。因此,慧遠在第 十五章〈次問分破空〉的問答當中,延續批判毗曇學的分析性格,容易 在執於名相的義界分析,而承道安般若學的立場,以般若中道觀批判小 乘析空觀落於以有、無兩端論空的不當:

遠問曰:《大智論》推疊求本,以至毛分,唯毛分以求原,是極微。極 微即色、香、味、觸是也。此四味觸有之,色香味觸則不得謂之寄名。

然則極微之說,將何所據?為有也?為無也?若有實法,則分破之義,

正可空疊,猶未空其本。本不可空,則是天(校勘記「天」字當作「尺」

字)捶之(校勘記「之」字後有「論」字),墮于常見。若無實法,則 是龜毛之喻,入孚(案:孚一作乎)斷見。二者非中道,並不得謂之寄 名。設令十方同分,以分破為空,分焉詘有,猶未出於色,色不可出故,

世尊謂之細色非微塵。若分破之義推空,因緣有,不及實法故。推疊至 于毛分盡,而復智空可也。如此,後不應以極微為奇名。極微為奇名則 空觀,不止於因緣有可知矣。然則有無之際,其安在乎?不有不無,義 可明矣。[63]

p. 121

若就慧遠所引述《大智度論》觀點的這段文字,在《大智度論》原典中 問答的目的,是為了說明不應追求唯名的假有之名(如龜毛兔角),所 以說到世間名言有兩種:有相應實有的名言,及無相應實有的名言。其 中第二種名言,即是有其「名」而無其「事」(無相應的實有者)的名 言。因此,《大智度論》的作者認為:不應執著於追求名言必須有相應 的實有。《大智度論》肯定「疊」這個概念時立論基礎,即據此而立;

但所以要施設「疊」這樣的概念,是因於理論分析上有假名施設的必要 性而成立的。然而《大智度論》施設「疊」之名,並不在肯定「疊」是 作為實有的最小單位而存在,而去要求有「疊」之名,就要有「疊」之 實以供徵驗。

不過,慧遠認為《大智度論》此處的前提及推理都是有問題的。就前文 引述《大智度論》推證過程,是肯定經由概念分析可以達致析空的目的。

而其前提是:有時名言是無相應實體的。所以其所施設的毛分、毛、毳、

(27)

縷、疊、衣等,都是無相應實體的「假名施設」。若順《大智度論》的 理路來看,《大智度論》並未說明施設這些假名(毛分、毛、毳、縷、

疊、衣)的目的何在;這些假名既無相應實有,「毛分」又是如何因緣 和合而成為「衣」的呢?即便是非物質分析,而是名言分析,也應有一 定的理則可循。然而,這些施設的假名,卻又是依於「極微」「色香味 觸」(前述第十四章所云之實法有)而成立的。也同樣成為「假依實」

而立的問題。慧遠進而認為:既然分析是可以達致空觀的,那麼為何以

「極微」為奇辭怪說?假名既依於極微而立,何以不說極微也是色香味 觸因緣和合的假名施設,並無相應實有,以完全符於空觀呢?換言之,

慧遠深為《大智度論》此處似肯定實有法可依析空觀而致空理的思考理 路,感到不妥。

其次,慧遠認為,《大智度論》肯定有實有法,而想用析空觀的方式達 致空理,正是恰好證明無法以分析的方式達到理解諸法的真實性的。

p. 122

慧遠引用《莊子.天下》中所載名家學說中的命題,一尺之棰,日取其 半,終始不竭之例說明,就理則上說,不論分析到多小的單位,木棰是 永遠不會被竭盡的,這正可說明,想析空觀致空理,是不可能的。但若 因此而肯定無實法,說一切都是假名施設,否定世俗諦之必要,則是入 於斷見。因此,慧遠主張應以不落兩邊,不離兩邊的「中道」觀,觀諸 法實相。而慧遠在上述這兩章《大乘大義章》中對部派實有觀點的肯切 批判,足見慧遠在晚年深契於般若學的思想表現。

2.受報主體觀點之建立

佛教原本在印度是為令有情眾生解脫我執、法執之苦,而提出「無我」

教說的。但傳到中國之後,因為時人惑於弘教勸善的因果業報說,為了 要解答中國人對佛教輪迴思想的種種問題,而不得不正面去建構一套輪 迴理論,以迎合時人思想上的需求。因此,自漢末佛教傳入中國以迄北 朝,朝廷及民間都產生有關形神關係的討論,教內外對此事,也多有議 論。[64]

慧遠曾針對世人不信因果業報之說,而作有〈明報應論〉及〈三報論〉,

闡明緣起甚深,因果業報不虛之理。又針對世人以為人死如燈滅,無有 來世之說,而作〈神不滅論〉,說明人在五蘊集合之外,還有一個統合 這些思想、感受的主體存在著,那就是「神」:

(28)

夫神者何耶?精極而為靈者也。……神也者,圓應無主,妙盡無名。感 物而動,假數而行。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滅;假數而非數,故數盡 而不窮。[65]

這裏說到「感物而非物」,「假數而非數」似乎承認在形體(五蘊)之 外,

p. 123

別有獨立的「神」存在。這是慧遠為了成立受報主體,以弘講佛法,而 由世俗諦上施設一「精極而為靈」的「神」,也就是用中國世俗能理解 的話語,作為統合人覺知思想的主體,而這主體即是在有情生命於何以 會輪迴,並承受善惡業報受報主體。受報主體的觀點,固然原始佛典中 已以十二緣起說明,但有系統的建立受報主體理論,則是到部派才有的 事。對於慧遠在〈三報論〉、〈明報應論〉及〈形盡神不滅論〉中,依 於業感緣起而肯定眾輪迴時必然有受報主體的看法,事實上並未違反佛 教教義。原始佛教吸收了婆羅門教的業報思想而開展出業感緣起說,並 以之構成其宇宙觀,說明其解脫之道。對於十四無記,向所不答。至部 派時期,因諸外道之詰難,及僧人受國王所供養,衣食無慮,而發展出 對抗外道的精細理論,此時期的佛教義理趨於繁瑣而理論化,部分佛陀 時期十四無記的問題,在此時,因理論之需要及回應外道,也不得不作 出正面的建構,受報主體的概念,即在此時期有了重大的發展。同樣地,

這個有關死後有無存續的問題,也在慧遠所處的東晉末年,受到中國人 的關注。

如果稍注意一下慧遠作以上三論的原因與目的,即不難發現:慧遠是為 了回應時人對因果報應之說的質疑,而作這些〈書〉、〈論〉。其〈書〉、

〈論〉的對象,是針對於佛教義理不瞭解的世俗人如桓玄,或是對佛理 無深刻思考的佛教徒如戴逵,所作的疏解。因此,追究慧遠在書寫這些 關於因果報應理論的作品時的創作動機及目的,即可以發現慧遠汲引自 犢子部「非即蘊非離蘊補特伽羅」(不可說我)思想的痕跡。而犢子部 所成立的這種不落兩邊的受報主體觀,[66]與般若學的不離空假而說的 中道觀,在思惟上的邏輯,頗為相合。而這或許是慧遠能將毗曇(特指 犢子部此說)與般若學思惟綰合無間的關鍵吧!

慧遠在展讀犢子部《三法度論》後,產生探究受報主體思想的興趣,除 在寫給桓玄的〈形盡神不滅論〉中可得到些線索外,在《大乘大義章》

第十六章〈後識追憶前識〉當中,甚至深入去分析受報主體──「識」

(29)

p. 124

(用教內使用的名相)的相續性、剎那滅性等問題。由上述,足見慧遠 對於此一主題深入淺出的研究及弘講。而有關神不滅這個部分的探討,

將於第四章第一章中詳論,故此不贅。

3.吸收小乘佛教的重視禪律師承

慧遠在為覺賢所出的《禪經》作〈廬山出修行禪經統序〉時,曾批評羅 什禪律沒有師承,並云其所學並未融貫,而給予「為山一簣」的評語。

[67]在慧遠及慧觀各自為此經所作序文中,都記載了覺賢自述師承法脈 的來源。另外,在自承為薩婆多部(有部)的僧祐,其編篡的《出三藏 記集》當中,還特別獨立一卷載明有部師承。由這些事蹟,可以發現小 乘論師十分重視師承的特點。

而這一點,或許由於符契於中國兩漢經學講求家法師法傳承的儒家傳經 習俗,因此,慧遠南下欲拜范宣為師未竟,因聽聞道安講《般若經》而 悟佛法才是終生依歸時,即曾說道安乃「真吾師也!」由此可看到慧遠 訪求名師的渴望。因此,小乘佛教這重視師承的觀點,對於曾經作過儒 生的慧遠來說,並不陌生。

尤其追隨在道安身邊二十餘年,才另立法脈的慧遠而言,十分肯定修學 過程上良師的指引的必要性,以減少摸索犯錯的機會。尤其,在當時禪 律道缺的情勢下,這些具體在落實到日常生活中禪律的修習,由於細碎 繁瑣,更不能缺乏老師的指導。因此,強調師承在佛法修習中的重要性,

也可謂為是慧遠得之於毗曇論師觀點的。

六、毗曇學與慧遠佛學的關係

(一)毗曇論書與廬山譯典

毗曇學在慧遠佛學思想中的地位,由慧遠在廬山的譯經成果,或可得到 一些線索。慧遠在廬山三十年的譯經成果及著作,隋代費長房《歷代三 寶紀》卷7 已有所整理,唐.道宣《大唐內典錄》所載錄: 「一十四部 三十五卷論贊」

p. 125

,[68]即依於費長房此《錄》而來。

(30)

依《祐祿》及《高僧傳》慧遠本傳所載,慧遠曾在廬山譯出二論(《阿 毗曇心論》四卷及《三法度論》三卷)、一部經(《禪經》二卷)計共 譯出三部三藏。[69]而與有部關係密切的《十誦律》,其譯出亦深受慧 遠關注。弗若多羅於長安譯出前三分之二時,未竟而逝,慧遠常以為憾。

此律翻譯時由弗若多羅口誦,鳩摩羅什譯為晉語,後曇摩多羅來至關 中,應慧遠修書祈請,與羅什於長安將此律補譯竟功,但目錄家多將此 律錄為「弗若多羅共羅什譯」,並未載明是由曇摩流支譯竟,亦未云應 慧遠所請。

慧遠不諳梵語,雖曾命弟子法領等人西行遠求經本,得梵經二百餘卷,

未知這些梵經,是否曾在廬山譯出。不過,可確知的是在西元418 年覺 賢共法顯在道場寺譯出的六十卷本《華嚴經》,即是法領所攜回的這批 梵經經本之一。而往來廬山闇梵語的譯經僧,如僧伽提婆、覺賢、寶雲、

法顯等,甚至是取經回來的法淨、法領等人,都有可能是廬山所得梵經 的譯者,不過,現存資料不足以推斷慧遠在世時,是否確實曾於廬山請 人將法淨等人攜回的三藏譯出。慧遠晚年時,法顯曾在廬山居住近半年 的時間,也許曾為慧遠講解梵經,或為之譯經,也未可知。

另外,就慧遠屢為廬山譯典作序之情形推測,陸澄《法論》曾載慧遠為

《妙法蓮華經》作有一序,又慧遠與羅什書信亦曾就《法華經》中要義 討論,推知羅什可能在《法華經》譯出後,曾請慧遠為之序。不論如何,

慧遠讀過《法華經》是可確知的。

《高僧傳》慧遠傳曾云慧遠廣為蒐納譯本,而使得蔥嶺以西的佛典,得 聚全至漢土。然而,就現存文獻所知廬山所出譯典不多,且皆與部派佛 教有關,若僧傳所云屬實,則佚失之佛典頗多。慧遠於廬山所請出之三 藏,

p. 126

計有三部:《阿毗曇心論》、《三法度論》及《禪經》等,此三部皆為 部派佛教所傳,可能因為與慧遠交遊的譯經僧,多以小乘論師為主。另 一方面,也可能因慧遠廣納部派譯典,有別於長安羅什的中觀譯典而受 時人注意,所以在後世的經錄撰者眼中,視慧遠與部派論師間有密切關 係,因此反而忽略其他所出的譯典。

因此,由以上各種角度分析以上廬山譯典,可以確知的一點是:在後世 經錄撰集者眼中,毗曇學是慧遠廬山譯場所弘倡,而足以成其特點的。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將慧遠弘揚毗曇學受時人重視一事,與視為慧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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