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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的佛陀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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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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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始佛教的佛陀觀

元 弼 聖

韓國威德大學講師

提 要

釋 迦 牟 尼 佛 入 滅 後 , 佛 教 子 由 於 對 佛 陀 永 恆 的 思 念 , 努 力 追 求 可 以 取 代 釋 迦 牟 尼 佛 的 具 體 佛 陀;後 來 的 彌 勒 佛、阿 彌 陀 佛、藥 師 佛 乃 至 毗 盧 遮 那 佛,都 是 在 這 種 信 仰 力 量 的 推 動 下,所 慢 慢 產 生 的,形 成 了 佛 陀 觀 的 系 列 開 展。但 是 一 切 的 發 展 皆 以 釋 迦 牟 尼 佛 為 基 礎,因 此 了 解 原 始 佛 教 中 佛 弟 小 心 目 中 的 佛 陀 形 象 , 就 成 了 研 究 佛 陀 觀 開 展 的 一 個 起 點 。 本 文 即 以 《 阿 含 經 》 和《 律 藏 》為 線 索,從「 歷 史 的 佛 陀 觀 」和「 理 想 的 佛 陀 觀 」兩 面,探 究 佛 陀 在 原 始 佛 教 文 獻 中 所 呈 現 的 形 象 。

【關鍵詞】 :1.佛陀觀 2.佛身論 3.法 4.十八不共法 5.原始佛教

(2)

一 、 前 言

佛 陀 在 世,說 法 教 化 弟 子,親 自 受 教 見 佛 身 形、聽 佛 音 聲 的 聲 聞 弟 子 , 具 體 感 受 到 佛 的 偉 大 人 格 發 自 一 與 己 身 形 無 異 的 人,思 維 教 法 時 亦 不 離 佛 的 身 語 的 示 現。當 佛 一 入 滅,不 能 親 見 佛 的 身 影,於 是 轉 而 將 對 佛 的 永 恆 思 念,

投 射 到 佛 的 舍 利、遺 物 乃 至 佛 曾 經 遊 化 的 聖 地 等。雖 然 佛 臨 入 滅 時 一 再 告 誡 弟 子 以 後 當 以 「 法 」 和 「 律 」 為 師 , 當 「 自 歸 依 」 勿 「 他 歸 依 」。 但 源 於 人 類 內 在 的 宗 教 渴 望 以 及 對 佛 的 永 恆 思 念 , 佛 陀 崇 拜 的 方 式 大 致 上 有 兩 種 發 展:一 者 努 力 追 求 可 以 取 代 釋 迦 牟 尼 的 具 體 的 佛 陀;二 者 則 是 對 同 一 佛 陀 , 區 別 有「 色 身 」與「 法 身 」的 不 同。前 者 是「 佛 陀 觀 」的 論 題,後 者 則 是「 佛 身 論 」 的 內 容 。1

《 阿 含 經 》 中 已 有 三 世 佛 的 思 想 , 有 過 去 七 佛 以 及 未 來 的 彌 勒 佛 。 彌 勒 菩 薩 被 稱 為 一 生 補 處 菩 薩,現 住 於 兜 牽 天,即 將 在 五 十 六 億 年 後 於 此 世 界 成 佛,這 種 未 來 佛 的 思 想,某 種 程 度 彌 補 佛 陀 入 滅 的 缺 憾,時 間 雖 然 久 遠 , 卻 讓 眾 生 能 有 一 個 歸 依、嚮 往 之 處。在 這 未 來 佛 之 後,慢 慢 有 了 來 世 他 土 佛 的 思 想 產 生,亦 即 此 土 必 須 在 五 十 六 億 年 後 才 會 再 有 佛 出 世,為 求 早 日 見 佛 聞 法,於 是 就 把 希 望 寄 託 在 此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之 外 的 他 土,祈 求 藉 由 今 世 的 修 行 果 滿,來 世 可 以 往 生 他 方 的 佛 世 界,東 方 妙 喜 國 的 阿   佛 和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的 阿 彌 陀 佛 即 是 其 中 的 代 表,相 對 於 三 世 佛 的 思 想,這 又 可 稱 為 他 方 世 界 現 在 有 佛 的 思 想,一 從 時 間,一 從 空 間,尋 求 另 一 佛 來 取 代 釋 迦 牟 尼,作 為 人 們 仰 信 的 對 象。在 來 世 他 土 佛 的 信 仰 後,又 產 生 了 十 方 遍 滿 佛 的 思 想,如《 華 嚴 經 》 的 毘 盧 遮 那 佛 ( Vairocana), 像 日 光 遍 照 十 方 , 即 使 是 在 現 在 , 於 此 世 界,也 有 佛 存 在。後 來,《 涅 槃 經 》中 所 講 的「 佛 性 」,如 來 藏 經 典 中 的「 如 來 藏 」, 或 許 都 可 以 看 作 是 十 方 遍 滿 佛 所 演 化 而 來 的 內 在 佛 思 想 。 以 上 即 是 佛 陀 觀 在 印 度 發 展 的 概 要 。2

相 對 地 , 佛 身 論 的 發 展 卻 較 為 緩 慢 , 一 直 到 龍 樹 為 止 , 佛 身 論 還 是 以 色 身 ( rupa-kaya) 和 法 身 ( dharma-kaya) 的 二 身 說 為 主 。 在 「 涅 槃 城 」 入 滅 的 釋 迦 是 現 實 界 生 滅 的 色 身,佛 陀 所 留 下 來 的 教 法 成 為 佛 弟 子 永 遠 的 歸 依

1 參考田村芳朗:<法華經佛陀觀—久遠實成佛>,收於《講座.大乘佛教 4—法華思想》

(東京:春秋社,1983),p.83。

2 參考田村芳朗前揭文,pp.83-84。

(3)

處,見 法 即 是 見 佛,因 為 佛 陀 已 經 與 不 滅 的 法 成 為 一 體,這 就 是 法 身 思 想 產 生 的 淵 源。就 同 一 個 釋 迦 佛,討 論 其 生 滅 的 色 身 與 不 滅 的 法 身,這 是 佛 身 論 所 關 心 的 內 容。這 種 區 分 色 身 與 法 身 的 二 身 說 後 來 也 被 套 用 到 其 他 的 佛,如 前 述 的 阿 彌 陀 佛。甚 至 於 討 論 佛 彼 此 之 間 的 相 互 關 係,並 說 毘 盧 遮 那 佛 或 阿 彌 陀 佛 是 釋 迦 牟 尼 的 法 身,釋 迦 牟 尼 也 就 只 限 定 用 在 色 身 的 場 合,如 此,則 是 以 佛 身 論 融 會 了 佛 陀 觀 。

龍 樹 之 後 , 五 世 紀 的 第 三 期 大 乘 經 典 , 發 展 出 法 身 、 報 身

( sajbhoga-kaya)、應 身( nirmana-kaya)的 三 身 說。色 身 變 成 應 身 又 稱 化 身,

雖 然 還 是 生 滅 變 化 身,卻 被 賦 予 積 極 化 導 眾 生 的 意 義。報 身 有 時 亦 稱 為 佛 的 因 行 果 德 身,是 指 佛 經 無 量 劫 修 行 所 得 的 圓 滿 報 身。從 三 十 二 相 八 十 種 好 來 看,它 具 有 像 現 實 色 身 一 樣 的 具 体 性,從 其 圓 滿 受 報 佛 壽 無 量 來 說,又 具 有 永 遠 法 身 的 永 恆 性,可 說 是 統 合 色 身 的 具 體 性 與 法 身 的 永 恆 性 而 成 立 的。後 來,也 有 將 報 身 分 為 自 受 用 和 他 受 用 二 身 的 作 法。這 大 約 是 佛 身 論 在 印 度 的 展 開 。

佛 教 始 於 佛 陀 對 弟 子 說 法 , 佛 陀 說 法 的 中 心 意 旨 是 「 人 若 修 行 必 能 成 就 究 竟 圓 滿 的 大 覺 」, 所 以 佛 教 不 同 於 神 教 。 佛 更 不 是 創 造 神 , 這 是 佛 教 的 基 本 信 念 。 佛 陀 本 身 雖 是 純 粹 歷 史 上 的 宗 教 家 , 但 在 原 始 佛 教 3 中 , 當 時 的 佛 弟 子 卻 不 只 視 佛 陀 為 一 歷 史 上 的 人 物,已 有 將 佛 陀 理 想 化 的 傾 向。歷 史 性 與 理 想 化 的 二 面 , 可 說 是 原 始 佛 教 一 般 所 呈 現 的 佛 陀 之 形 像 。

現 存 的 原 始 佛 教 文 獻,包 括 巴 利 語 的 五 尼 柯 耶( Nikaya)和 律 藏( Vinaya Pitaka),以 及 漢 譯 的「 四 阿 含 」和 諸 種 律 藏。其 中,除《 小 尼 柯 耶 》( Khuddhka-

3 有關佛法時代的區分與內含,學者間未有定論。尤其對原始佛教(The Early Buddhism,

The Primitive Buddhism)的界定,日本學者間有不同解說。其中的代表是:

一、狹義的原始佛教限定說:以宇井伯壽為代表,他區分了根本佛教(B.C.431~350 年 頃:佛陀教化活動的時期)與原始佛教(B.C.350~270 年頃:從佛滅後到部派未成 立之前)。(以上參見宇井伯壽,《印度哲學研究》第 2 卷,東京,岩波書店,1965 年,p.125)。

二、廣義的原始佛教說:主張從佛陀時代到大眾部(Mahasamghikah)與上座部

(Sthavirah)的部派分立之前,為原始佛教。(以上參見木村泰賢《原始佛教思想論》, 木村泰賢全集第三卷,東京,大法輪閣,1982 年,pp.37-38;和 哲郎,《原始佛教

實踐哲學》,東京,岩波書店,1973 年,p.17)。

本文採取後者,因為依據現存的文獻資料,似乎無法區分別何者是根本佛教,何者是

(狹義的)原始佛教,站在研究者的立者,似採後者為宜。

(4)

Nikaya) 外 , 其 他 四 尼 柯 耶 與 漢 譯 「 四 阿 含 」, 大 体 是 相 應 的 。4 因 此 , 以 下 就 以 這 些 資 料 為 中 心 , 來 考 察 原 始 佛 教 的 佛 陀 觀 。

二 、 歷 史 的 佛 陀 觀

(一)「成道」:理法即是佛陀

依 據 宇 井 伯 壽 博 士 的 考 察 , 完 整 的 佛 傳 編 述 大 約 出 現 在 紀 元 一 、 二 世 紀 左 右,較 早 傳 到 中 國 的 佛 傳,如 後 漢 獻 帝 時 翻 譯 的《 修 行 本 起 經 》、《 中 本 起 經 》、《 興 起 行 經 》等,也 只 記 述 成 道 前 後 之 事 蹟,故 不 算 是 完 整 的 佛 傳 。 到 了 眾 護( 僧 伽 羅 剎 )的《 僧 伽 羅 剎 所 集 經 》與 馬 鳴 的《 佛 所 行 讚 》才 有 專 門 編 述 完 整 佛 傳 之 傾 向。這 些 經 典 皆 以 歷 史 與 神 話 以 及 本 生 談 混 合 的 方 式 , 來 敘 述 佛 傳,其 內 容 與 當 時 印 度 最 盛 行 的 健 陀 羅( Gandhara)彫 刻 表 現 出 來 的 佛 傳 故 事,頗 為 相 似。所 以 在 現 今 的《 阿 含 經 》中,找 不 出 專 門 敘 述 純 粹 歷 史 上 的 佛 陀 之 佛 傳 ,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5

雖 然 如 此 , 但 在 《 阿 含 經 》 中 還 是 可 以 窺 見 佛 陀 一 生 中 的 重 要 事 跡 。 其 中,筆 者 認 為 成 道、初 轉 法 輪、入 滅 的 意 義,與 整 個 佛 陀 觀 的 開 展 有 密 切 關 係 。

據 說 , 悉 達 多 ( Siddhartha) 決 定 放 棄 多 年 日 食 一 麻 的 苦 行 生 活 , 即 往 尼 連 禪 河 ( Nerabjana) 沐 浴 , 然 後 接 受 牧 羊 女 難 陀 婆 羅 闍 ( Nandabala) 的 乳 糜 供 養 。體 力 恢 復 後,於 一 棵 菩 提 樹( awvattha)下 靜 坐 冥 想 ,不 久 就 得 到 解 脫 、 証 悟 。6

「 成 道 」 之 巴 利 語 是 abhisamboddhi, 意 指 正 覺 、 等 覺 , 而 由 此 衍 生 出

4 嚴格說來,現今所見的這些資料(律藏與阿含經)乃部派所傳,其間或有部派之取捨、潤 色。再則,這些資料有不少是佛陀所暗示,或僅說示輪廓,由佛弟子漸次撰輯而成的,

所以不能說皆是佛的一代所說的。但因這些資料能真正顯發世尊的精神,所以也受到與 原始佛說同一的待遇,而且有關原始佛說的記錄,其全體亦只能求之於這些資料中。因 此這些「經」與「律」,可以說是代表部派未分化前的佛教。(參見木村泰賢《原始佛教 思想論》,pp.37-38)

5 參見宇井伯壽<阿含現佛陀觀>,收於《印度哲學研究》第 4 卷(東京:岩波 書店,1965 年),p.114。

6 以上詳見《佛所行讚》卷 3(《大正藏》第四卷,頁二十四中~下,以下簡稱為 T4.24b-c)。

(5)

正 覺 者 、 等 覺 者 ( samma-sambuddha) 以 及 佛 陀 ( buddha) 等 名 稱 。7 「 成 道 」表 面 上 看 來,就 是 一 人 間 的 悉 達 多 成 為 覺 悟 者( 佛 陀,buddha)的 過 程 。 然 廣 義 地 說 ,「 成 道 」 係 指 佛 陀 所 說 的 一 切 法 皆 依 於 「 成 道 」 而 成 立 , 或 者 至 少 說 此 一 切 法 皆 蘊 育 於「 成 道 」。再 則,我 們 一 般 所 謂 的「 佛( 陀 的 )法 」,

乃 是 由 「 成 道 」 開 展 出 來 的 。

佛 教 說「 正 覺 」跟 西 方 認 識 論( epistemology)所 說 的「 知 識 」( knowledge)

是 不 同 的。即,西 方 的「 知 識 」是 指 主、客 相 對 之 下 而 有 所 知。然 佛 教 說「 正 覺 」是 要 求 進 入 能 知( 認 識 的 主 體 )與 所 知( 認 識 的 客 體 )未 分 之 狀 態,結 果 達 到 主( 修 行 者 — 能 知 )與 客( 所 證 得 的 法 — 所 知 )渾 然 一 體。若 把 這 樣 的 說 明 應 用 到 佛 陀 的「 成 道 」,則「 成 道 」之 前 是 佛 陀( 主 體 )與 法( 對 象 ) 二 元 對 峙 的 立 場,但 佛 陀 由 於「 成 道 」而 徹 底 地 體 驗 了 與「 法 」渾 然 一 體 的 經 驗 。

有 關 佛 陀 「 成 道 」 時 所 「 正 覺 」 的 內 容 , 宇 井 伯 壽 曾 考 察 過 十 五 種 的 異 說 。8 其 中 , 四 諦 說 、 十 二 緣 起 、( 由 成 道 之 前 的 八 正 道 等 , 依 其 修 行 道 原 意 組 織 變 遷 來 的 )四 禪 三 明 等,較 接 近 佛 陀「 成 道 」時 所「 正 覺 」的 內 容 。 然 而,四 諦 說 的 形 式 係 針 對 第 三 者 而 發,所 以 不 容 易 把 此 看 作 是 成 道 內 觀 的 原 初 形 式。其 次,十 二 緣 起 雖 具 備 成 道 內 觀 的 形 式,但 它 已 是 緣 起 說 的 完 成 形 態,而 且 其 他 的 地 方 也 常 出 現 比 十 二 支 緣 起 還 素 朴 的 緣 起 說,因 此 十 二 緣 起 亦 不 容 易 看 作 成 道 所 直 觀 的 原 初 內 容。9 至 於 四 禪、三 明 是 依 據 於 四 諦 、

7 參見宇井伯壽<阿含現佛陀觀>,p.117。此外,描述佛陀的成道正覺之時,還 有「無上正等覺」(anuttara-samma-sajbodhi)稱號。但有的學者嚴格地分析等正覺

(samma-sambuddha)跟「無上正等覺」的用法,則菩提樹下最初成道時,用等正覺

(samma-sambuddha);而「無上正等覺」是成道之後第三週才得此稱號。(參見神林隆淨

<世尊成佛就>,收於《印度學佛教學研究》第二卷第二號,1954 年 3 月,

pp.352-356。)

8 參見宇井伯壽<阿含成立關考察>,收於《印度哲學研究》第 3 卷(東京:岩波 書店,1965 年),pp.394-418。

9 在巴利五尼柯耶(Nikaya)、《律藏》(Vinaya-pitaka)以及漢譯四阿含經中,有關緣起支分 的內容非常繁雜,而且學者間對其支分的發展階段以及分類方法亦有不同。尤其,十二 支是否於佛陀成道思惟之初即已齊備,抑或後來漸次整理為十二支,尚有待商權。有關 這點,木村泰賢認為,佛陀以種種方法說明菩提樹下所證得的緣起觀之時,逐漸將預想 的內容安立為其支分,到了晚年教說逐漸固定之際,遂定為十二支。(參見木村泰賢《原 始佛教思想論》,木村泰賢全集第三卷,東京,大法輪閣,1982 年,p.204)。木村氏的這 種觀點後來普遍為研究者所接受。(參見赤沼智善《原始佛教之研究》,東京,破塵閣書 房,1939 年,p.485)。

(6)

十 二 緣 起 說 演 變 發 展 而 成 的 。10

如 此 似 乎 很 難 確 定 佛 陀「 成 道 」時 所「 正 覺 」的 內 容,但 不 管 四 諦 說 、 十 二 緣 起 或 四 禪 三 明 , 都 可 說 是 「 法 」, 所 以 可 以 說 佛 陀 「 成 道 」 時 「 覺 悟 了 法 」。再 說,不 管 怎 麼 解 釋「 成 道 」時 所「 正 覺 」的 內 容,無 法 否 定 的 是 : 佛 陀 「 成 道 」 前 與 法 ( 對 象 ) 二 元 對 峙 的 立 場 徹 底 解 消 , 由 於 「 成 道 」, 體 驗 到 與 「 法 」 渾 然 一 體 的 經 驗 — 「 覺 悟 了 法 」。

所 謂 「 法 」( Skt. dharma, Pali. dhamma) 一 概 念 非 佛 陀 首 創 。11 印 度 思 想 中 ,「 法 」 的 意 義 多 歧 意 義 , 欲 了 解 其 全 貌 , 恐 非 易 事 。 不 只 如 此 , 單 是 原 始 佛 教 所 使 用 的 「 法 」, 亦 極 為 複 雜 。 譬 如 , 依 照 巴 利 佛 典 註 釋 者 覺 音

( Buddhaghosa)分 析《 尼 柯 耶 》中 dhamma 的 用 例,歸 納 其 意 義 共 有 五 種 。 即,「 聖 典 」( pariyatti);「 教 說 」( desana);「 因 」( hetu);「 德 」( guna):善 的 行 為 , 善 業 ;「 物 」( nisstta, nijjiva): 無 生 命 的 東 西 。12 其 中 ,「 聖 典 」 是 指 集 「 教 說 」 的 「 經 典 」, 而 且 「 因 」 是 指 能 使 法 無 礙 解 生 起 者 , 在 這 樣 的 意 義 下,說「 因 」通 於「 教 說 」,因 為「 教 說 」是 可 使 法 的 無 礙 解 生 起 因 , 所 以「 聖 典 」和「 因 」二 者 可 包 含 於「 教 說 」的 範 疇。結 果 覺 音 的 五 種 用 例 可 再 化 約 為 「 教 說 」、「 德 」、「 物 」 三 種 。

從 dharma 的 語 源 方 面 來 考 察 , 它 是 從 具 有「 支 持 」、「 維 持 」意 的 動 詞 語 根 √ dhr 衍 生 出 來 的 名 詞 , 蓋 指 執 持 不 變 者 。 由 此 意 亦 自 然 轉 而 為 秩 序 、 法 則 、 特 性 、 規 定 、 慣 例 之 意 。 由 此 dharma 的 語 源 演 變 看 , 可 知 含 有 道 德 規 範 或 自 然 法 爾 具 備 之 「 理 法 」 的 意 義 , 可 說 是 「 法 」 的 根 源 意 義 。13

10 參見宇井伯壽<阿含成立關考察>,pp.395-396。

11 木村泰賢曾引 Grassmann 的 Wgrterbuch Zum Rigveda 所言,dharma(法)用為術語,決非 肇自佛教,蓋因《利俱吠陀》(Rgveda)時代,不但用 dharman(中性)來表示種種神靈 之作用,而且依照種種讚歌中所出現的實例來看,其中已明顯具有秩序、順序、特性等。

(參見木村泰賢《原始佛教思想論》,p95。)

12 有關覺音的五種分類,轉引自平川彰《法緣起》,平川彰著作集第 1 卷(東京:春秋社,

1992),pp.5-8。有關巴利《尼柯耶》中 dhamma 用例的分類,覺音的分類最具代表性,

近代學者 Geiger 夫妻(Magdalene und Wilhlm Geiger)在 Pali Dhamma 中以覺音的五種分 類為基礎,將法的意義歸納為四種:法則、正當、規準教說真實、最高的實在

經驗的事物。(以上 Geiger 夫妻的四種分類是轉引自於平川彰,《法緣起》,pp.4-5。)

13 有關 dharma 語源演變的考察,參見:早島鏡正監修《佛教思想辭典》(東京:春 秋社,1987),p403。木村泰賢《原始佛教思想論》,pp.95-97。木村氏在此還說,dharma 的語詞在梵書時代似專用為道德的意義,尤其與四姓之義務、秩序等有關。再則,經由

《奧義書》(Upanisad)時代而到經書(Sutra)時代,則以整理婆羅門(Brahmana)教之

(7)

將「 法 」的 意 義 適 用 到 覺 音 的 分 類,則 佛 所 說 之 法 與「 理 法 」一 致,所 以 可 說「 法 」中 有「 教 說 」的 意 義;行 為( 業 )與「 理 法 」相 合 一 致,所 以 可 說

「 法 」 中 有 「 德 」( 善 業 ) 的 意 義 ; 物 順 著 「 理 法 」 而 存 在 , 所 以 可 說 法 中 有 「 物 」 的 意 義 。

再 回 到 上 面 探 討 的 佛 陀 「 成 道 」 與 「 法 」 間 的 關 係 。 雖 然 「 理 法 」 是 不 管 佛 陀 是 否 出 世 皆 存 在 的,亦 即,理 法 存 於 成 道 以 前,法 在 前,佛 在 後 , 而 事 實 上 佛 陀 證 悟 「 理 法 」, 成 為 「 理 法 」, 宣 說 「 理 法 」。 所 以 佛 陀 是 成 為

「 理 法 」者;「 理 法 」不 外 是 因 佛 陀 成 為「 理 法 」,它 才 變 成 是 菩 提( bodhi)

或 三 菩 提( sambodhi)之 內 容。14 因 此 可 以 說,成 為「 理 法 」,或 為 與「 法 」 一 致 乃 是 佛 陀「 成 道 」的 意 含。佛 陀「 成 道 」時 與「 法 」的 一 致,可 於 如 下 的 經 文 中 窺 知 , 即 :15

爾時世尊,初始得成於菩提道。在樹下坐,經七日夜,加趺不起,

以念解脫、快樂為食。爾時,世尊過七日已,一心正念,從三昧 起,坐師子座。

初 夜 正 觀 十 二 因 綠 , 下 觀 至 上 , 上 觀 至 下 , 善 念 善 觀 , 不 失 不 異,……。爾時,世尊知此法已,而說偈言:

『若有梵行觀諸法,即見如是法相生,

若見諸法從相生,即知諸法因綠有。』

爾時,世尊還彼 夜半 ,觀十二因綠,從始至終,逆觀至心,……。

爾時,世尊知此法已,而說偈言:

『 若 有 梵 行 觀 諸 法 , 即 見 如 是 法 相 生 , 若 見 諸 法 從 相 生 , 即 知 諸 法 因 綠 滅 。 』

社會道德法則者稱為「法經」,所以此時 dharma 就用為「一般規定」之意。

14 「成道」之「道」梵語為 bodhi(菩提)或 sajbodhi(三菩提)。bodhi 是√budh 轉為名詞 者;sajbodhi 也是 saj-√budh 轉為名詞者,因為將佛稱為 sajbudha,所以同於√budh 和 bodhi 之關係,因此說「成道」是成 bodhi 或 sajbodhi。(參見宇井伯壽《佛教思潮論》, 收於《現代佛教名著全集》第十卷.佛教一般 2,東京,隆文館,平成元年,pp.29-30。)

15 見《佛本行集經》卷 31(T3.799b-c)。《五分律》卷 15(T22.103a);《根本說一切有部 毘奈耶破僧事》卷 5(T24.126a-b),亦有相似的內容。

(8)

爾時,世尊還彼 後夜 ,觀十二因綠,從始觀終,從終觀始,……。

爾時世尊,知此義已,而說偈言:

『若有梵行觀世間,即見相生乃至滅,

既散諸魔建立住,若彼日天曜虛空。』

這 是 佛 陀 在 菩 提 樹 下 , 正 覺 後 七 天 , 享 受 正 覺 解 脫 的 法 樂 世 界 , 在 最 後 一 天 的 初 夜、夜 半、後 夜 以 偈 頌 表 達 的 內 容。在 初 夜 中 正 觀 十 二 緣 起 的 順 觀,而 由 此 知 諸 法 因 緣 的 生 起;在 夜 半 中 正 觀 十 二 緣 起 的 逆 觀,而 由 此 知 諸 法 因 緣 的 消 滅;在 後 夜 中 正 觀 十 二 緣 起 的 逆、順 二 觀,而 由 此 知 諸 法 因 緣 的 生、滅。不 管 十 二 緣 起 與 佛 陀 成 道 正 覺 間 是 否 有 直 接 關 係,此 三 時 的 偈 透 露 了 佛 陀 「 成 道 」 與 「 法 」 一 致 的 實 情 。

初 夜、夜 半 二 時 偈 皆 言「 若 有 梵 行 觀 諸 法,即 見 如 是 法 相 生 」,表 示「 法 」 顯 現 在 禪 定 中 的 瞿 曇 中,而 在 後 夜,就 如 太 陽 普 照 虛 空,粉 碎 魔 障( 心 中 的 一 切 執 著 障 礙 )而 得 自 在。如 此 看 來,這 三 時 偈 頌,描 述 法 在 禪 定 的 瞿 曇 中 顯 現,漸 漸 滲 透 到 他 的 身 心 而 終 於 完 成 正 覺 之 過 程。對 於 此 時 所 證 得 的 法 ,

《 律 藏 》 中 說 佛 陀 有 如 下 的 想 法 , 即 :

由 於 證 得 的 法 是 甚 深 ( gambhira )、 難 解 ( duddasa )、 難 悟

(duranubodha)、寂靜(santa)、殊勝(panita)、超越分別的領域

(atakkavacara)、微妙(nipuna)、依於顯者能知(pandita-vedaniya)

的。16

如 此 看 來,瞿 曇 在 禪 定 中 顯 現 的 法,是 甚 深、難 解、難 悟、寂 靜、殊 勝 、 超 越 分 別 的 領 域 、 微 妙 。 再 說 , 它 是 超 越 一 切 對 象 的 認 識 , 無 有 任 何 的 形 相。但 對 正 在 禪 定 中 的 瞿 曇 而 言,漸 漸 滲 透 他 的 身 心,而 已 與 它 渾 然 一 體 的 , 是 個 明 確 、 實 際 的 法 。 以 佛 教 的 一 般 術 語 來 說 , 佛 陀 的 成 道 不 外 就 是 成 就 理 智 不 二 的 根 本 無 分 別 智。所 謂 理 智 不 二 是 指 所 觀 的 理 法 與 能 觀 的 智 並 不 是 相 對 的 , 而 是 能 、 所 不 分 , 徹 底 超 越 一 切 對 象 的 認 識 ,

16 Vinaya vol.Ⅰ, p.4;SN., vol.Ⅰ, p.136。(轉譯自玉城康四郎<原始佛教法根源態

>,收於《佛教思想》1-原始佛教,東京:春秋社,1975 年,pp.83-84)。相當於此文 的漢譯是:《五分律》卷 15(T22.103c);《四分律》卷 31(T22.786b-c);《增一阿含 經》卷 10(T2.593a)。

(9)

而 且 理 法 在 時、空 上 具 有 永 遠 的 普 遍 性 17,所 以 依 於 成 道 成 為 與 理 法 一 如 的 佛 陀,應 當 也 是 如 此,因 此 這 理 法 一 如 的 佛 陀,可 以 說 是 整 個 佛 陀 觀 開 展 的 基 調 。

(二)「轉法輪」:教法即是如來

如 前 所 述 , 廣 義 來 說「 成 道 」, 則 佛 陀 所 說 的 一 切 法 皆 依「 成 道 」而 成 立,或 者 說 此 一 切 法 至 少 由「 成 道 」所 蘊 育 的。世 尊 菩 提 樹 下 成 道 只 能 說 世 尊 之 所 以 為 佛 陀( Buddha,覺 者 )的 必 要 條 件,而 非 成 為 佛 陀 的 充 分 條 件 , 因 為 度 化 眾 生 的 大 悲 乃 佛 陀 之 所 以 為 佛 陀 的 一 個 必 要 條 件。再 說,世 尊 成 道 正 覺 後 , 若 未 有 轉 法 輪 之 利 他 行 , 則 「 佛 教 」( 佛 陀 的 教 說 ) 自 始 即 無 法 成 立 , 更 不 用 說 是 弟 子 透 過 與 佛 陀 接 觸 , 所 衍 生 的 各 種 佛 陀 觀 。

依 照 有 關 世 尊 「 轉 法 輪 」( dharma-cakra) 的 記 載 , 世 尊 成 道 後 , 七 七 日( 即 七 週 )在 菩 提 樹 下 入 深 三 昧 享 受 解 脫 法 樂 的 時 候,兩 個 商 人 兄 弟 — — 帝 履 富 婆 ( Tapusa) 與 婆 履 ( Bhallika) 路 過 , 他 們 供 養 世 尊 , 世 尊 為 他 們 宣 說 一 些 人 生 的 道 理 。18 這 無 疑 是 世 尊 成 道 後 第 一 次 宣 說 道 理 , 然 而 , 由 於 對 象 是 在 家 的 商 人,內 容 也 不 是 深 奧 的 哲 理,因 此 這 並 不 被 視 一 次 重 要 的 說 法 。19

此 外 , 依 據 《 方 廣 大 莊 嚴 經 》 卷 十 的 記 載 , 世 尊 在 菩 提 樹 下 入 深 禪 定 觀 察 世 間 時,覺 得 自 己 證 得 的 法 甚 深 微 妙,縱 使 說 出 來,恐 怕 大 部 分 的 人 都 無 法 理 解,故 有 所 躊 躇。但 經 梵 天( Brahma Sahampati,娑 婆 世 界 主 )勸 請 , 世 尊 改 變 初 衷 。20 但 這 是 神 話 式 的 描 述 , 缺 乏 歷 史 上 的 證 據 。21

17 佛陀說到有關自內證的緣起理法時,曾云:「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

(引見《雜阿含經》卷 12,T2.84b)。

18 以上詳見《佛本行集經》卷 32(T3.801a-803b)。

19 以上有關世尊對二個商人兄弟宣講的評價,參見楊惠南《佛教思想發展史論》(台北:三 民書局,民國 82),p.29。

20 以上詳見《方廣大莊嚴經》卷 10(T3.602c-605b)。有關世尊菩提樹下享受解脫法樂之 事,詳見於《律藏》<大品>(Mahavagga)與《方廣大莊嚴經》卷 10。其中對世尊留 在菩提場的時間,前者記五七日,而後者記七七日。但梵天勸請說法,兩者皆記為最終 日。

21 有些學者賦予「梵天勸請說法」深刻的宗教意義。其中一種說法引用「爾時,世尊知梵天 意願,又由於對眾人的慈悲(karubbata),以佛眼遍觀世間」(SN.Ⅰ,p.138;MN.Ⅰ,p.169)

的經文,並將此「梵天勸請」視為佛教慈悲起源之一。(以上參見中村元著/江支地譯《慈

(10)

還 有 依 據《 律 藏 》, 佛 陀 雖 曾 於 往 鹿 野 苑( Migadaya)途 中 , 因 碰 到 邪 命 外 道 Upaka,而 自 言 自 語 22,但 被 視 為 第 一 次「 說 法 」的,則 是 鹿 野 苑 對 五 比 丘 的 「 初 轉 法 輪 」。23

當 世 尊 靠 近 鹿 野 苑 時 , 已 經 相 約 不 起 身 歡 迎 的 憍 陳 如

( Abbata-Kondabba)等 五 人,不 知 不 覺 各 從 座 起 禮 拜 奉 迎,稱 呼 世 尊 為「 瞿 曇 」( Gotama) 或 為 「 朋 友 」( avuso), 此 時 佛 陀 對 他 們 說 :

比丘們!莫以名或友稱呼如來。比丘們!如來是阿羅漢、正等覺 者。……我已證得不死(amatam adhigatam)〔之法〕,我將教授汝 等,我將要顯示法。〔汝等〕能如實以行我教者,不久在現實中,

自身成就究極的無上梵行(anuttara-brahmacariya-pariyosana),這 是善男子出家者的目的。24

依 上 述 經 文 , 世 尊 告 誡 五 比 丘 不 可 以 名 字 及 朋 友 等 相 稱 。 因 為 眼 前 的 如 來 已 不 是 以 前 看 到 的 「 瞿 曇 」( Gotama), 而 是 超 越 於 一 切 對 象 , 與 法 一 體 的 阿 羅 漢 、 正 覺 者 , 將 為 你 們 宣 說 證 得 的 不 生 不 死 之 法 ( 離 於 二 邊 的 中 道 ), 若 你 們 如 法 奉 行 , 必 定 能 證 得 跟 我 一 樣 的 究 極 無 上 梵 行 。

以 下 就 詳 細 分 析 、 檢 討 「 初 轉 法 輪 」 之 意 含 。 世 尊 成 道 後 常 自 稱 「 如 來 」( tathagata),「 tathagata」一 名 詞 並 非 佛 教 首 創。佛 教 以 前,耆 那( Jaina)

教 等 已 尊 稱 殊 勝 的 宗 教 家 為「 如 來 」,表 示 真 人 等 意。25但 世 尊 自 稱「 如 來 」 時 , 並 未 詳 細 解 釋 , 現 藉 後 世 所 說 , 來 嚐 試 說 明 。 分 析 梵 語 「 tathagata」,

悲》,台北:東大,民國 86,p.24)。還有一種見解認為,「梵天勸請說法」中的世尊本身 即是「辟支佛」(pacceka-buddha)的起源。即,若世尊此時迴避利他行而直接入涅槃,

就是「辟支佛」。(以上參見藤田宏達<三乘成立—辟支佛起源考>,收於《印 度學佛教學》,5:2,1957 年,pp.91-100)。

22 以上詳見《律藏》3<大品>1(《南傳藏》3,p.15)。

23 有關佛陀的初轉法輪事蹟,尚記載於鹿野苑(現在 Sarnath)阿育(Awoka)王的石柱上。

(以上參見平川彰《佛教史》上卷,東京:春秋社,1994,pp.44-45。)

24 Ariyapariyesana-sutta,MN., vol.Ⅰ, pp.171-172(轉譯自玉城康四郎,上揭書,<原始佛教

法根源態>,p.75;<原始佛教佛根源態>,pp.126)。與此巴利 文相應的漢譯是:「五比丘呼我姓字及卿於我,我語彼曰:五比丘!我如來無所著正盡覺,

汝等莫稱我本姓字,亦莫卿我。所以者何。我求無病無上安隱涅槃,得無病無上安隱涅 槃……」(《中阿含經》卷 56.104<羅摩經>,T1.777c)。

25 以上詳見中村元,《-‧》Ⅱ,中村元選集[決定版]第 12 卷(東京:春秋 社,1995),p.215、p.458。

(11)

有 如 下 三 種 解 釋 :26

( a) tatha( ad.: 如 此 ) +gata( √ gam): “ 如 去 "27

( b) tatha( ad.: 如 此 ) +agata( a+√ gam): “ 如 來 "

( c) tatha( a.: 真 實 的 ) +agata: “ 從 真 理 世 界 來 者 " 在 上 述 分 析 中 ,( a)是 到 達 正 覺 的 佛 陀 , 即 自 內 證 的 佛 陀 ;( b)是 覺 他 的 佛 陀 ;( c) 是 指 綜 合 ( a) 和 ( b) 的 佛 陀 , 漢 譯 「 如 來 」 即 取 此 意 。 如 此 看 來 ,「 tathagata」 有 “ 如 來 " 與 “ 如 去 " 二 種 意 義 , 但 此 兩 者 只 不 過 把 佛 陀 的 性 格 暫 分 為 兩 面 而 已,所 以 在 經 文 中 稱 呼 佛 陀 時,很 少 看 見 分 稱 “ 如 去 " 或 “ 如 來 " 。 再 說 , 不 會 有 不 具 “ 如 來 " 意 義 的

「 tathagata」, 也 不 含 有 不 具 “ 如 去 " 意 義 的 「 tathagata」, 兩 者 是 不 可 分 離 、 互 相 含 蓋 的 。28

再 者 , 若 整 理 《 阿 含 》 中 所 出 現 的 「 如 來 」( tathagata) 的 用 法 , 則 如 下 :

( a) 用 以 表 示 世 尊 以 及 漏 盡 心 解 脫 阿 羅 漢 等 的 自 內 證 。

( b) 弟 子 所 感 受 的 悲 者 。

( c) 表 示 歷 史 人 物 的 世 尊 自 身 。

( d ) 以 實 在 論 的 立 場 描 述 超 歷 史 的 佛 陀 ( 即 具 有 三 十 二 相 、

26 有關梵語 tathagata 的分析,參見宇井伯壽《佛教思潮論》,pp.34-35。

27 以下“ "表示含有單方的意義;「」表示含有雙方的意義。譬如,“如來"是表示本文中 的(b)意;「如來」是表示本文中的(c)意。

28 日本學者增原良彥主張,「tathagata」的兩種意含係整個佛教思想發展的基本骨幹。即,

他認為「tathagata」的“如來"(tatha+agata)與“如去"(tatha+gata)二種意義,這乃 是指「佛的教」與「人人皆可成佛的教」二種意含。而且,這亦有「真理世界→現實世 界」與「現實世界→真理世界」雙向的往返運動之意。這也是「tathagata」的基本意象。

這種意象到了大乘佛教成為「往相迴向」與「還相迴向」思想。「往相迴向」是指把自己 的功德迴向他人,以往生於淨土;「還相迴向」是指生於淨土後,為了濟救眾生再度返回 世間。由這思想可窺見的是,佛教的實踐理念不只限定現實世界(此岸)→真現世界(彼

岸)的單一方向,而從最初開始已設定為往返運動。(以上詳見<如來原初理念關

哲學的考察>,收於《佛教歷史的展開見諸形態》古田紹欽博士古稀記念集,

東京,創文社,1981 年,pp.250-253)。

(12)

八 十 種 好 、 十 八 不 共 法 的 佛 陀 )。29

其 中 ( d) 已 摻 入 了 後 世 思 想 , 所 以 在 此 暫 不 討 論 , 而 前 三 者 具 現 在 歷 史 上 的 世 尊 一 人 身 上 的,所 以 亦 可 說 為 一。再 說,歷 史 上 的 世 尊 證 得 與 法 一 體 的 自 內 證 就 是 “ 如 去 " 的 「 tathagata」; 而 被 弟 子 所 感 受 的 大 悲 者 就 是 “ 如 來 " 的 「 tathagata」。 由 此 可 說 「 如 來 」( tathagata) 是 顯 示 生 ( 身 ) 與 ( 教 ) 法 一 如 的 「 佛 陀 如 來 」。

再 回 到 「 初 轉 法 輪 」 之 意 含 。 佛 陀 之 所 以 告 誡 五 比 丘 不 可 以 名 字 及 卿 友 等 相 稱,因 為 佛 陀 本 身 已 證 得 不 死 的 涅 槃,成 就 與 法 一 如,是 超 越 一 切 對 象 化( 理 智 不 二 )的「 如 來 」( tathagata),亦 是 阿 羅 漢、正 等 覺 者。30 若 依 上 所 述 , 這 可 說 是 “ 如 去 " 的 「 tathagata」。 而 且 佛 陀 將 宣 說 的 內 容 , 就 是 佛 陀 本 身 所 證 得 的 , 與 法 一 如 , 超 越 一 切 對 象 化 ( 理 智 不 二 ) 的 「 如 來 」

( tathagata), 因 此 先 告 誡 他 們 要 拋 棄 對 名 字 ( 包 括 如 來 ) 等 一 切 相 對 概 念 之 執 著 , 否 則 難 以 了 解 正 要 宣 說 的 教 法 , 如 此 就 不 能 脫 離 苦 海 。31 由 此 可 推 知,佛 陀 之 所 以 對 五 比 丘 如 此 告 誡,並 不 是 因 為 自 己 的 傲 慢,而 是 以 大 慈 悲 心 引 導 他 們 , 故 這 亦 可 說 是 “ 如 來 " 的 「 tathagata」。 佛 陀 在 此 還 對 五 比 丘 保 證,若 他 們 如 此 實 行 佛 之 教 說,則 不 久 必 在 現 實 的 經 驗 中,自 己 將 跟 佛 陀 一 樣 成 就 無 上 梵 行 。 這 一 方 面 表 示 「 法 」( dharma, 真 理 ) 的 普 遍 、 平 等 性 , 另 一 方 面 顯 示 世 尊 與 ( 教 ) 法 一 如 的 「 佛 陀 如 來 」。 這 「 佛 陀 如 來 」 就 是 《 相 應 部 》 中 , 世 尊 對 跋 迦 梨 ( Vakkali) 比 丘 說 「 觀 法 者 則 觀 我 , 觀 我 者 則 觀 法 」32 的「 我 」( maj)。即,此 時 的「 我 」就 是 指( 教 )法 一 如 的「 佛

29 《阿含》中所出現的「如來」(tathagata)的用法,詳見:西義雄《原始佛教

般若研究》(東京:開明堂,1953 年),pp.489-491 宇井伯壽「阿含現佛 陀觀」,收於《印度哲學研究》第 4 卷(東京:岩波書店,1965 年),p.152。

30 此時的「阿羅漢」不是指後來大乘所說聲聞第四果,而是指世尊自己以及已證得涅槃的弟 子。在原始經典說「阿羅漢」常指「等正覺者」、「愛盡慾滅的涅槃證得者」、「達到涅槃 心境的解脫者」等。再說,雖然在原始經典中對「阿羅漢」沒有具體的解釋,但常見到 把世尊自己以及已證得涅槃的弟子皆稱為「阿羅漢」。。[有關這點詳見:《雜阿含經》卷 29(T2.205c);《十誦律》卷 34(T23.242b);《增支部》4(《南傳藏》20,p.130);《相 應部》6(《南傳藏》16,pp.2-3、p.22、p.26)等]。所以憍陳如等五比丘證得涅槃法時,

佛陀說世有六阿羅漢。[有關這點詳見:《增一阿含經》卷 14(T2.619b);《律藏》3<

大品>1(《南傳藏》16,p.26)等]。由此可知,當時世尊認為證得涅槃者皆是「阿羅漢」、

「等正覺者」。

31 「汝若稱名汝如來,長夜受苦」(《四分律》卷 32,T22.787c )

32 引見《中部》3(《南傳藏》14,p.190)。相應的漢譯是「如來恭敬法,故其有恭養法者,

則恭敬我。已其觀法者,則觀我。已有法者,則有我。」(《增一阿含經》卷 20,T2.

(13)

陀 如 來 」, 而 不 是 指 具 有 無 常 個 體 的 世 尊 肉 身 。

( 教 ) 法 一 如 的 「 佛 陀 如 來 」 與 無 常 生 滅 的 世 尊 肉 身 , 在 《 阿 含 》 中 就 以 「 法 身 」、「 如 來 法 身 」 與 「 肉 體 」 來 區 別 ,《 增 一 阿 含 經 》 卷 1< 序 品

> 第 1 中 說 :

一切諸法佛所印,阿難是我法之器,若使不欲法存者,便為壞敗 如來教……釋師出世壽命短,肉體雖逝法身在……尊者阿難做是

念,如來法身不敗壞,永存於是不斷絕,天人得聞成道果。33

《 增 一 阿 含 經 》 卷 44< 十 不 善 品 > 第 48 中 亦 說 :

阿難白佛言:設如來滅度之後,正法存世當經幾時。佛告阿難曰:

我滅度之後,法當久存。……我釋迦文佛壽命極長,所以然者,

肉身雖取滅度,法身存在,此是其意。34

在 此 明 顯 指 出 「 肉 身 」 與 「 法 身 」、「 如 來 法 身 」 的 不 同 , 前 者 受 時 、 空 限 制 , 所 以 是 無 常 生 滅 的 ; 後 者 不 受 時 、 空 限 制 , 所 以 是 永 遠 不 滅 的 。 而 且 , 在 此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這 種 「 肉 身 」 與 「 法 身 」、「 如 來 法 身 」 間 的 區 別,雖 不 如 大 乘 佛 教 以 法 身 為 中 心 的 佛 身 說,但 可 說 是 後 來 開 展 佛 陀 觀 以 及 佛 身 論 的 根 源 。

三 、 理 想 的 佛 陀 觀

(一)佛陀入滅與理想化

上 節 從 世 尊 本 身 考 察 佛 陀 觀 開 展 的 兩 個 基 調 , 即 : 一 以 体 現 究 竟 法 為 佛 陀 —「 理 法 即 為 佛 陀 」;一 以「 如 來 」( tathagata)利 導 眾 生 的 大 慈 悲 心 為 佛 陀 — 「 教 法 即 為 佛 陀 如 來 」。 簡 言 之 , 前 者 指 自 覺 的 佛 陀 , 後 者 指 覺 他 的 佛 陀,這 兩 者 是 從 佛 陀 一 身 所 顯 現 的 兩 個 屬 性,所 以 若 就「 佛 教 」這 個 範 疇 來 說,理 法 與 教 法 沒 有 很 大 的 差 異。尤 其 對 佛 弟 子 而 言,不 管 把 佛 陀 看 為 教 法,或 看 為 理 法,佛 陀 所 教 皆 與 理 法 一 致,因 此 在 他 們 心 目 中 佛 陀 的 教 就 是

652c)。

33 引見《增一阿含經》卷 1(T2.549c-550a)。

34 引見《增一阿含經》卷 44(T2.787b)。

(14)

法。這 樣 與 法 一 如 的 佛 陀,從 教 法 的 本 質 來 說,是 指 實 踐 可 見 佛 陀,同 時 也 是 人 人 皆 可 成 佛 的 根 據,所 以 如 上 節 所 述,在 世 尊 自 己 的 心 目 中,自 己 與 已 證 得 涅 槃 的 阿 羅 漢 弟 子,在 愛 盡 欲 滅 的 解 脫 心 境 上,是 無 差 別 的。再 說,其 中 包 含 的 是 法 的 普 遍 性 以 及 平 等 性 , 並 不 具 有 任 何 超 歷 史 的 人 格 性 。

這 樣 的 傾 向 由 於 佛 陀 的 入 滅 而 有 了 變 化 , 弟 子 眼 見 世 尊 肉 身 消 滅 , 留 下 的 只 是 大 悲 感 化 與 教 法,但 尚 不 能 完 全 脫 離 歷 史 上 的 世 尊。但 是 當 弟 子 受 佛 陀 的 大 悲 感 化 與 教 法 薰 陶 日 久,漸 漸 不 只 將 佛 陀 看 作 為 一 歷 史 上 的 人 物 , 而 當 作 為 人 類 唯 一 的 大 偉 人,因 此 他 們 愈 來 愈 不 能 承 認 或 不 滿 足 佛 陀 亦 如 一 般 人 消 滅 。還 有 , 雖 然 佛 陀 未 曾 說 , 自 己 是 引 領 僧 伽( sajgha)的 唯 一 絕 對 領 導 者,但 實 際 上 當 時 僧 伽 是 依 於 佛 陀 存 在 的 團 体。所 以 必 須 合 理 地 解 決 眼 前 三 寶 缺 一 的 問 體。由 於 如 上 的 種 種 因 素,所 以 當 時 弟 子 面 對 佛 陀 入 滅 時 , 有 動 搖 、 疑 懼 、 省 察 , 這 是 無 可 避 免 的 事 情 。

雖 然 佛 陀 說 過「 我 入 滅 後,以 戒 律 與 法 為 汝 等 之 師 」35,所 以 有 些 弟 子 唯 奉 教 法 修 行,但 這 是 過 了 一 段 時 間 後 的 事 情。佛 陀 剛 入 滅 時,無 論 修 道 程 度 高 底,他 們 的 思 索 抵 不 過 失 去 師 尊 的 哀 傷,無 法 冷 靜 地 看 待 此 一 事 實。有 關 佛 入 滅 時 , 弟 子 們 內 心 的 感 傷 , 在 《 長 阿 含 經 》 中 說 :

世尊滅度,何其疾哉!大法淪翳,何其速哉!群生長衰,世間眼 滅 36

從 此 無 所 覆 護,失 所 依 恃,如 孤 兒 的 失 去 父 母 一 樣 的 弟 子 們,哀 傷 再 也 不 能 見 到 佛 陀 時,亦 不 免 生 起 深 深 的 懷 念,而 且 這 種 懷 念 在 弟 子 心 中 慢 慢 增 長,他 們 認 為 弟 子 畢 竟 是 弟 子,世 尊 畢 竟 是 佛,不 論 從 那 一 方 面 看,

德 行 再 高 的 弟 子 總 是 不 如 世 尊 佛 陀,超 越 不 了 佛 的 境 界。所 以 在《 相 應 部 》 中 說 :

尾布羅山是王舍城之山中最勝,白山是雲山中最勝,太陽是虛空 中最勝,大海是水中最勝,月亮是星宿中最勝,佛陀是天界以及 世界中最勝。37

35 引見《長部》卷 3(《南傳藏》8,p.73)。

36 引見《長阿含經》卷 4<遊行經>(T1.27b);《長部》卷 16(《南傳藏》7,p.148)。

37 引見《相應部》卷 1(《南傳藏》12,p.113)。

(15)

這 是 以 自 然 世 間 的 譬 喻 來 讚 揚 佛 陀 的 殊 勝 。 弟 子 們 的 景 仰 孺 慕 之 情 , 與 日 俱 增,因 此 有 些 弟 子 把 佛 陀 許 多 殊 勝 的 德 性 具 體 實 現 出 來,而 有 些 弟 子 將 佛 陀 的 大 悲 視 為 人 格 性 的 存 在,作 為 他 們 身 心 的 依 託,結 果 就 在 信 仰 上 作 出 如 下 的 理 想 佛 陀 。

1、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有 關 「 三 十 二 相 、 八 十 種 好 」, 在 《 增 一 阿 含 經 》 中 說 :

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莊嚴其身,如須彌山,出諸山頂,面如 日月,亦如金山,光有遠照。38

由 此 得 知 , 所 謂「 三 十 二 相 、 八 十 種 好 」是 指 佛 弟 子 所 認 定 佛 陀 外 在 身 相 的 特 質 , 即 三 十 二 種 殊 勝 容 貌 以 及 八 十 種 微 妙 形 相 。

其 中「 三 十 二 相 」又 作 為 三 十 二 大 丈 夫 相,或 略 稱 為 大 人 相、大 士 相 、 大 丈 夫 相 等 。「 三 十 二 相 」 的 項 目 , 在 各 經 典 中 有 不 同 的 說 法 。39但 皆 不 出 入 如 下 的 項 目,即:足、手、指、皮 膚、毛 髮、齒、舌、聲 音、眼、眉 間 等 。 這 些 項 目 當 中,如 手 足 的 指 間 有 網 膜、廣 長 舌、四 十 顆 牙 齒 等,若 從 一 般 生 理 學 的 觀 點 來 看,並 不 容 易 接 受。此 外,黃 金 色 的 皮 膚、紺 青 色 的 眼、紺 青 色 的 毛 等,跟 一 般 事 實 不 合。由 此 看 來,我 們 不 得 不 懷 疑 佛 陀 是 否 真 的 具 足 如 此 相 貌 。

「 三 十 二 相 」並 不 是 佛 教 所 特 有 之 說,而 是 印 度 一 般 普 遍 流 行 的 傳 說 。 依 據 婆 羅 門 的 吠 陀 ( Veda), 具 足 三 十 二 相 的 大 丈 夫 , 若 在 家 會 成 為 轉 輪 聖

38 引見《增一阿含經》卷 14(T2.615c)。有關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說,除了此外,亦可見 於:《長阿含經》卷 13(T1.82a);《雜阿含經》卷 23(T2.166c);《十誦律》卷 14(T23.

99b)等。

39 依據宇井伯壽的考察,有關三十二大丈夫相在《阿含經》中的出處是:

Pali 經典 其相當的漢譯阿含

Lakkhanasuttanta, DN.3, p.142

《中阿含經》<三十二相經>

Brahmayusutta, MN.2, p.133

《中阿含經》<梵摩經>

Mahapadanasuttant, DN.2, p.17

《長阿含經》<大本緣經>

此外,相當的梵語經典是 Mahavastu,Ⅱ,p.304;Lalitavistara, ed.Lefmann,p105。他在此發 現有關三十二大丈夫相的項目,漢譯與 Pali 經典以及梵語系統經典之間有所出入,但 其內容大體無異。他由此推出三十二大丈夫相不是同一時間確立,有種種變化。(以 上詳見宇井伯壽<阿含現佛陀觀>,pp.77-80)。本文內容依據《中阿含經》

卷 11《三十二相經》(T1.493c~494a)所載來敘述。

(16)

王,以 正 法 統 治 四 海;若 出 家 則 成 為 正 等 覺 者 以 引 導 眾 生。40而 在《 中 阿 含 經 》 卷 11< 三 十 二 相 經 > 中 , 亦 可 見 到 相 同 的 說 法 。41

由 此 可 知 , 佛 教 說 「 三 十 二 大 丈 夫 相 」 是 因 弟 子 們 將 所 信 仰 的 佛 陀 理 想 化,把 本 來 婆 羅 教 的 傳 說,轉 化 為 佛 陀 的 相 貌。還 有 從 理 上 來 推 測,佛 教 中「 三 十 二 大 丈 夫 相 」的 出 現,應 是 佛 陀 入 滅 後 才 傳 入 佛 教 的。如 果 這 些「 三 十 二 相 」都 不 是 於 外 在 的 身 體 特 徵,則 弟 子 們 還 有 可 能 相 信 眼 前 的 佛 陀 確 實 具 足。然 而,即 使 弟 子 們 擁 有 堅 固 的 信 仰,但 不 可 能 相 信 在 眼 前 隨 時 可 以 看 到 的 佛 陀,連 在 生 理 上 都 有 不 容 易 了 解 的 殊 勝 形 相。所 以,這 些 描 述,不 太 可 能 出 自 與 佛 陀 直 接 接 觸 的 弟 子,最 早 也 是 從 再 傳 弟 子 開 始 的。即,這 些 弟 子 沒 有 機 會 與 佛 陀 直 接 接 觸,所 以 他 們 在 信 仰 上,接 受 婆 羅 門 以 及 印 度 一 般 一 直 期 待 出 現 的 大 丈 夫 相,而 視 佛 陀 為 具 此 理 想 典 型 者,於 是 具 足 如 此 圓 滿 無 缺 的 相 實 為 理 所 當 然 之 事 。42再 說 , 在 佛 經 中 所 描 述 的 「 三 十 二 相 」, 是 在 信 仰 上 理 想 的 人 物 該 具 有 的 殊 勝 相,所 以 有 些 現 實 生 理 上 不 可 能 的 項 目 也 出 現 在 理 想 的 佛 陀 中 。

還 有 ,「 八 十 種 好 」( 或 謂 八 十 隨 形 好 ) 乃 依 「 三 十 二 相 」 做 更 微 細 的 描 述 , 常 把 此 二 者 合 稱 為 「 相 好 」。 有 關 「 八 十 種 好 」 雖 在 南 傳 為 一 般 普 遍 認 定 之 說,而 且 在 漢 譯 的《 增 一 阿 含 經 》中 也 屢 次 提 過 此 名 43,但 龍 樹 在《 大 智 度 論 》 卷 26 中 說 :

如汝所說八十種好,而三藏中無。44

由 此 看 來 , 龍 樹 所 說 的 三 藏 可 能 是 與 現 今 的 《 增 一 阿 含 經 》 不 同 。「 八 十 種 好 」的 名 稱 雖 然 出 現 在 漢 譯 的《 增 一 阿 含 經 》中,但 是 經 中 唯 說「 三 十 二 相 、 八 十 種 好 」45, 而 未 提 出 其 一 一 的 項 目 46, 因 此 完 整 描 述 「 八

40 參見宇井伯壽《佛教思潮論》,p.43。

41 「大人成就三十二相,必有二處真諦不虛。若在家者,必為轉輪王,聰明智慧,有四種軍 整御天下。……若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者,必得如來無所著等正覺。」

引見《中阿含經》卷 11《三十二相經》(T1.493b)。

42 以上參見宇井伯壽<阿含現佛陀觀>,pp.82-84。

43《增一阿含經》卷 14,615c;卷 15,623bc;卷 22,664b;卷 24,678b;卷 24,686a、b 等等。

44 引見《大智度論》卷 26(T25.255c)。

45 詳見註 41。

46 在巴利所傳尼柯耶亦是如此。有關這點,詳見宇井伯壽<阿含現佛陀觀>,

(17)

十 種 好 」 可 能 是 部 派 以 後 的 事 。47

2、十八不共法

「 三 十 二 相 、 八 十 種 好 」 屬 佛 陀 外 在 的 身 相 , 在 精 神 方 面 , 佛 弟 子 認 為 佛 陀 具 足 「 十 八 不 共 法 」, 即 十 八 種 唯 佛 一 人 獨 有 , 不 共 通 於 聲 聞 、 緣 覺 等 二 乘 , 或 也 不 共 通 於 其 他 尊 者 、 聖 者 。48

有 關 佛 的 不 共 法 的 項 目 及 內 容 , 在 大 、 小 乘 論 中 有 不 同 的 之 記 載 。 譬 如 ,《 瑜 伽 師 地 論 》 卷 49 中 則 有 「 百 四 十 不 共 法 」49; 在 《 十 住 毘 婆 沙 論 》 卷 10 裡 說「 四 十 不 共 法 」。50 還 有 , 龍 樹 在《 大 智 度 論 》卷 26 中 批 判 小 乘 所 說 的 十 八 不 共 法,而 特 別 提 出 以 智 慧 為 其 特 質 的 大 乘 十 八 不 共 法。龍 樹 認 為 小 乘 佛 教 者 ( 迦 旃 延 尼 子 ) 以 十 力 、 四 無 所 畏 、 大 悲 、 三 不 共 意 止 ( =三

p.84。

47 有關八十種好的項目,在《大毘婆沙論》內提及的亦不多,而其詳細的內容以及順序在《大 般若經》卷 381(T6.968a-969a)中,才能清楚看到。

48 在佛教(尤其是部派佛教)廣義地談佛陀功德之時,有如下分法:

共 聖 功 德 : 無 諍 行 、 願 智 、 四 無 礙 解 。

共 功 德 法 共 凡 功 德 : 六 通 、 四 禪 、 四 無 色 定 、 八 等 至 、 三 三 昧 、 四 無 量 心 、 八 解 脫 、 勝 處 、 十 遍 處 等 等 。

不 共 功 德 法 十 八 不 共 佛 法

( 以 上 參 見 宇 井 伯 壽 《 佛 教 思 潮 論 》, p.45。 )

49 詳見《瑜伽師地論》卷 49(T30.566c~570c)。若把《論》中所言「百四十不共佛法」與

《阿含》中所言的十八不共法對照,則如下:

百四十種不共佛法 十八不共法 區分

三十二大丈夫相(32)

八十隨好(80) 外部的特相(身體)

四一切種清淨(10) 十力(10) 四無所畏(4)

三念住(3) 三不護(3)

大悲(1) 大悲

無忘失法(1)

永害習氣(1) 四無所畏 一切種妙智(1) 十力、三念住

內部的特相(精神)

如上看來,十八不共法佛法是《瑜伽師地論》百四十種不共佛法中的大悲以下之不同 分類而已,所以不必把十八不共法看作獨立於百四十不共法。

50 詳見《十住毘婆沙論》卷 10、卷 11(T26.71c-78b)。

(18)

念 住 )稱 為 十 八 不 共 法,但 這 些 有 部 份 與 十 力 重 複,而 且 聲 聞、辟 支 二 乘 也 可 分 別 具 有 其 中 的 幾 種 , 故 不 宜 稱 之 為 十 八 不 共 法 。51

但 這 些 論 書 所 說 , 已 散 見 《 阿 含 經 》 中 。 因 此 可 能 是 這 些 論 藏 的 編 輯 者 把《 阿 含 經 》中 所 提 到 的 內 容 歸 納 分 類,並 把 其 中 比 較 重 要 的 部 分,視 為 佛 陀 所 特 有。「 十 八 不 共 法 」在《 阿 含 經 》中,泛 指「 十 力 」( Dawa balani)、

「 四 無 所 畏 」( Catvari tathagatasya vaiwaradyani )、「 三 念 住 ( Trini samrty-upasthanani)」 及 「 大 悲 」( Maha-karuna) 等 十 八 種 法 。52

首 先 看 《 雜 阿 含 經 》 中 , 有 關 「 十 力 」 之 說 :

何等為如來十力:謂如來處非處如實知,是名如來初力;……於 過去未來現在業法,受因事報如實知,是名第二如來力;……。

禪解脫三昧正受,染惡清淨處淨如實知,是名如來第三力;……

知眾生種種諸根差別如實知,是名如來第四力;……悉知眾生種 種意解如實知,是名第五如來力。……悉知世間眾生種種諸界如 實知,是名第六如來力;……於一切至處道如實知,是名第七如 來力;……宿命所更悉如實知,是名第八如來力;……身壞命終 生善趣天上悉如實知,是名第九如來力;……所作已作自知不受 後有,是名第十如來力。……如此十力,唯如來成就,是名如來,

與聲聞種種差別。53

依 此 可 知 , 所 謂 「 十 力 」 是 指 如 來 具 足 之 十 種 ( 神 ) 智 力 。「 第 一 力 」 中 的 「 處 」( thana ) 是 指 理 所 當 然 之 理 , 而 「 非 處 」( atthana ) 是 指 非 理 所 當 然 之 理。佛 陀 面 對 任 何 事 情,能 知 是 否 合 於 道 理,所 以「 第 一 力 」 就 是 描 述 佛 陀 為 一 切 知 者 。 其 次 ,「 第 二 力 」 一 方 面 可 被 包 含 於 「 第 一

51 詳見《大智度論》卷 26(T25.255b-c)。

52 雖在《阿含》中未如小乘把十八種項目歸為一類,只能見到「十八不共法」中的「不共」

(avanita)這個字(SN., vol.5, p.239)。但在《阿含》中仍然可散見到「十力」、「四無所 畏」、「三念住」、「大悲」這些項目。(參見宇井伯壽<阿含現佛陀觀>,p.95)。

53 引見《雜阿含經》卷 26(T2.186c~187b)。此外亦可見於《增一阿含經》卷 41(T2.776b~c)。 據於《大毘婆沙論》卷 30(T27.156c)舉「十力」的內容,則如下:「一、處非處智力;

二、業法集智力;三、靜慮解脫等持等至發起雜染清淨智力;四、種種界智力;五、種 種勝解智力;六、根勝劣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

十、漏盡智力。」

(19)

力 」中 , 另 一 方 面 則 是 跟「 第 九 力 」( 天 眼 通 )有 不 可 分 的 關 係 。「 第 三 力 」是 指 四 禪 、 八 解 脫 、 三 三 昧 、 九 次 第 定 的 雜 染 、 清 靜 、 出 觀 等 之 如 實 智 , 所 以 若 依 據 上 述 而 言 這 是 屬 於 「 共 凡 功 德 」, 凡 夫 所 具 的 功 德 , 佛 陀 當 然 具 足 , 因 此 沒 有 特 別 提 出「 第 三 力 」的 必 要 。 第 四 、 五 、 六 力 亦 可 包 含 於「 第 一 力 」中 。 至 於「 第 八 力 」( 宿 命 通 )、「 第 九 力 」( 天 眼 通 )、「 第 十 力 」( 漏 盡 通 ) 三 種 與 「 神( 足 ) 通 」、「 天 耳 通 」、「 他 心 通 」 合 起 來 稱 為 「 六 通 」54,「 六 通 」 也 是 屬 於 「 共 凡 功 德 」, 所 以 實 際 上 決 不 是 「 不 共 佛 法 」, 而 且 此 六 通 中 除 了 「 漏 盡 通 」 外 , 前 五 通 非 純 粹 佛 教 特 有 的 , 本 來 是 源 自 外 教 的 說 法 。55

由 此 看 來 ,「 十 力 」各 項 目 彼 此 之 間 並 不 互 斥, 故 它 們 之 間 根 本 無 法 明 確 區 別 。 因 為 , 若 廣 義 地 解 釋 「 第 一 力 」 與 「 第 十 力 」, 則 其 他 的 力 皆 可 攝 收 於 二 力 中。所 以 說「 十 力 」只 不 過 是 為 了 把 佛 陀 殊 勝 之 力,顯 示 為「 十 種 」 而 已 。 還 有 ,「 十 力 」 中 的 一 部 份 , 不 但 不 是 「 不 共 」 的 佛 法 , 而 且 也 非 佛 教 特 有 的,其 他 宗 教 在 論 述 解 脫 者 的 境 界 時,也 常 提 及 這 些 功 德。因 此,「 十 力 」 之 所 以 被 當 作 「 不 共 佛 法 」, 這 是 佛 陀 入 滅 後 , 純 粹 依 於 後 世 人 的 信 仰 而 產 生 的。再 說,既 然 一 般 修 行 人 都 可 得 到 這 樣 的 境 界,那 麼 對 佛 陀 而 言 , 就 更 不 用 說 了。如 此「 十 力 」所 以 進 入 佛 教,佛 教 徒 對 佛 陀 的 信 仰,可 說 是 最 大 的 根 因 。56

其 次,有 關「 十 八 不 共 法 」中 的「 四 無 所 畏 」,在《 增 一 阿 含 經 》中 說 :

54 有關「六通」,詳見於《中阿含經》卷 19《迦絺那經》(T1.553b~554b)。

55 有關「六通」與外部學說間的關係,詳見於宇井伯壽<阿含現佛陀觀>,

pp.85-95。

56 宇井伯壽在說明有關佛教「十力」的起因時,首先把握到其中第二、八、九乃顯示佛陀了 知業與果報間的關係,因此佛陀知道現在眾生的過去以及未來。宇井認為所謂「業與果 報」,從剎那剎那不斷連續的精神活動狀態來看,是個必然的、事實的關係,然從現世或 來世的輪迴轉生來看,「業與果報」並非如此,是個道德上的要求關係。即,在現實經驗 上我們無法論證業與果報間有必然的關係,然若善業未得到善果或惡業未得到惡果,則 我們的心不得滿足,如此「業與果報」是唯在道德的要求上說的,而且從佛陀的根本思 想或態度來看,亦是如此。然《阿含經》中所顯示的一些思想不只將「業與果報」解釋 為道德上的要求,而是把它看作事實。這樣的事實化傾向到了小乘佛教更為濃厚,或者 甚至說小乘佛教只不過是完全站在這樣的事實化上所設立的說法而已。再說,既然把「業 與果報」看為事實關係,則佛陀這樣的聖人當然深刻了知三世業與果報之因果關係。若 把上述的觀點還元到其餘的如來力,則「十力」是佛陀入滅後,由於後人的信仰產生的。

(以上詳見宇井伯壽<阿含現佛陀觀>,pp.98-100)。

(20)

如來出世有四無所畏,如來得此四無所畏,便於是間無所著,在 大眾而師子吼轉於梵論。云何為四:我今已辦此法,……在大眾 中言,我不成此法,此事不然,於中得無所畏,是為第一無所畏;

如我今日諸漏已盡,更不受胎……在大眾中言,我諸漏未盡者,

此事不然,是謂第二無所畏;我今已離愚闇法……在大眾中言,

我還就愚闇之法者,此事不然,是謂如來三無所畏;諸賢聖出要 之法,盡於苦際。……在大眾中言,如來不盡苦際者,此事不然,

是謂如來四無所畏。57

在 前 面 所 談 的「 十 力 」是 指 如 來 具 足 的 十 種( 神 )智 力 , 或 如 來 證 得 實 相 之 智 ; 而 在 此 說「 四 無 所 畏 」是 指 如 來 說 法 時 , 具 有 四 種 無 所 懼 畏 的 自 信 , 勇 猛 安 穩 。

由 「 四 無 所 畏 」 各 項 目 , 我 們 可 窺 見 二 事 : 一 、 佛 陀 對 其 自 覺 以 及 說 法 有 確 切 堅 固 的 自 信,無 所 畏 怯;二、佛 陀 成 道 正 覺 後,開 始 轉 法 輪 時,不 斷 從 佛 弟 子 或 外 道 受 到 非 難 與 反 對。因 此「 四 無 所 畏 」較 為 純 粹,不 像「 十 力 」 包 含 了 一 些 可 能 與 二 乘 或 外 教 相 通 的 內 容 。58

其 次 , 有 關 「 三 念 住 」,《 中 阿 含 經 》 卷 42< 分 別 六 處 經 > 中 將 此 稱 為

「 三 意 止 」:

三意止謂聖人所習,……若如來為弟子說法,憐念愍傷,……若 彼弟子而不恭敬,亦不順行,其心不趣向法次法,不受正法,違 世尊教,不能得定者,世尊不以此為憂慼也。……常念常智是謂 第一意止謂聖人所習。……復次如來為弟子說法,……若彼弟子 恭敬順行而立於智,其心歸趣向法次法,受持正法,不違世尊教,

能 得 定 者 , 世 尊 不 以 此 為 歡 喜 也 。 … … 常 念 常 智 是 謂 第 二 意 止。……復次如來為弟子說法,……或有弟子而不恭敬……或有 弟子恭敬……世尊不以此為憂慼,亦不歡喜。……常念常智是謂

57 引見《增一阿含經》卷 19(T2.645b~c)。

58 依照宇井伯壽的考察,「無所畏」一詞決不是佛陀的專用語,一般比丘修行成就後亦可達 到「無所畏」。經中常說修行成就者會得到信、戒、多聞、精進、慧等的「無所畏」。因 此為區別「四無所畏」與一般所說的「無所畏」,特別稱之為「如來的無所畏」。(以上詳 見宇井伯壽<阿含現佛陀觀>,pp.102-103)。

(21)

第三意止。59

從 上 文 可 知 ,「 三 念 住 」 是 顯 示 佛 陀 為 弟 子 說 法 時 , 弟 子 們 或 違 或 順 , 佛 陀 未 有 心 動 , 常 安 住 以 正 念 正 智 教 誡 弟 子 。 如 此 看 來 ,「 三 念 住 」 是 針 對 於 佛 教 內 部 的 弟 子 所 說 的,有 別 於「 四 無 所 畏 」針 對 佛 弟 子 或 外 道 非 難 時 , 對 其 自 覺 與 說 法 有 確 切 堅 固 的 自 信 , 故 無 所 畏 怯 。

關 於 大 悲 在 《 增 一 阿 含 經 》 中 說 :

如來有大慈悲,愍念眾生遍觀一切,未度者使令得度,不捨一切 眾生,如母愛子。60

由 上 文 可 知 , 佛 陀 的 大 慈 悲 , 像 母 親 愛 子 女 一 樣 , 憐 愍 度 化 一 切 眾 生 , 但 其 實 如 此 的 慈 愛 心 情 不 應 只 限 於 佛 陀,所 有 的 佛 弟 子 皆 應 效 法 佛 陀 的 慈 悲 , 利 益 眾 生 , 所 以 這 就 成 了 佛 教 實 踐 的 基 本 原 理 — 「 慈 悲 」。 因 為 在 初 期 佛 教 中,為 他 人 說 教 除 迷,使 人 得 到 正 確 的 覺 悟,乃 是 一 種 基 於

「 慈 悲 」的 重 要 活 動 。 釋 尊 成 道 後 , 應 梵 天 勸 請 , 為 世 人 說 法 , 也 是 出 自 「 慈 悲 」。 從 此 出 家 人 慈 悲 為 世 人 說 法 是 一 種 義 務 。 所 以 後 來 佛 教 在

「 慈 」「 悲 」61上 , 加 入 「 喜 」 與 「 捨 」, 成 為 「 四 無 量 心 」, 為 修 行 者 必 修 的 功 課 。 如 此「 慈 悲 」既 然 被 拿 來 與 其 他 德 目 並 列 , 以 形 成 一 群 德 目 , 它 的 絕 對 性 意 義 自 然 也 相 對 滅 輕 , 因 此「 慈 悲 」變 成 共 於 凡 夫 修 行 者 ( 共 凡 功 德 ), 而 不 是 「 不 共 佛 法 」。62 之 後 隨 著 佛 教 的 發 展 與 佛 的 理 想 化,佛 的 慈 悲 又 不 能 不 與 一 般 修 行 者 的 慈 悲 有 所 區 別。所 以 到 了 後

59 引見《中阿含經》卷 2(T1.693c~694a)。

60 引見《增一阿含經》卷 32(T2.725c)。

61 依於印度一般的了解,「慈悲」就是慈愛、憐愍,但若追溯它的語源,則「慈」與「悲」

本是有別的。依照印度一般的解釋:「慈」是巴利語 Metta,梵語 maitri(或 maitra)的譯 語,乃意指「朋友」、「親密的人」的 mitra 一語的衍生語,意思是真實的朋友、純粹親愛 之念;「悲」是巴利語與梵語 karuna 的譯語,「哀憐」、「同情」、「溫柔」。雖然「慈」與「悲」

兩個字有如此的區別,但其意義極為類似。這兩個觀念,在心情上起因於同一件事體。

所以實際上幾乎完全沒有區別。所以 maitri 或 karuna 單語,往往就翻為「慈悲」。(以上 參見中村元著/江支地譯《慈悲》,pp.13-19)。

62 「四無量心」亦稱為「四梵住」,其原語 brahmavihara(崇高境地)由兩個字合成,brahma 本是「清淨」,為形容詞,後來才造出 brahma-vihara 這個合成語。而 brahman 變成名詞,

梵住則解釋為「至梵天之道」。從原始佛教聖典看,當時婆羅門之中,有人將與梵天共住 視為理想。從這裡聯想,「四梵住」就被視為較低層次的德目。(以上參見中村元著/江支 地譯《慈悲》,p.33)。據此可知,在《阿含》中「四無量心」也決不是「不共佛法」。

(22)

代,在「 四 無 量 心 」的 慈 悲 之 外,又 提 出 了 佛 的「 大 悲 」( Maha-karuna)。

63 由 此 可 知 , 把 「 大 悲 」 當 作 「 不 共 佛 法 」 是 極 晚 的 事 , 源 自 弟 子 的 信 仰 心 。

(二)佛陀理想化的根據

經 由 前 面 的 考 察 , 可 知 三 十 二 相 、 八 十 種 好 與 十 八 不 共 法 等 有 關 理 想 化 佛 陀 的 具 體 描 述,源 自 弟 子 們 的 懷 念,與 信 仰 有 密 切 的 關 係。所 以 他 們 所 描 述 出 來 的 佛 陀,自 然 不 是 一 般 人 的 樣 子,是 在 肉 體 或 精 神 方 面,完 全 無 缺 的 最 殊 勝 者。若 試 圖 從 世 尊 佛 陀 本 身 找 尋 這 種 信 仰 的 根 據,即 可 發 現 到 佛 陀 對 真 理( 法 )的 自 覺 與 自 信,以 及 佛 陀 的 慈 悲( 教 說 )是 此 一 信 仰 的 動 力 。

所 謂 信 仰 , 通 常 不 須 要 合 理 的 解 釋 , 但 依 信 仰 對 其 信 仰 的 對 象 作 具 體 描 述 時,並 不 表 示 毫 無 教 理 根 據,憑 空 捏 造。亦 即,三 十 二 相、八 十 種 好 與 十 八 不 共 法 等 理 想 的 佛 陀 形 象,並 不 表 示 佛 陀 完 全 離 開 人 間,卻 反 而 是 人 間 中 的 理 想 佛 陀 。 此 外 , 從 佛 教 教 理 的 基 本 性 格 來 看 , 絕 不 容 許 「 無 中 生 有 」 的 說 法。因 此 將 佛 陀 理 想 化 過 程,需 要 其 本 身 具 有 超 人 性 的 根 據。而 且,佛 陀 既 然 具 足 理 想 的 殊 相 , 必 然 有 其 合 理 化 的 理 由 。

據 當 時 的 理 解 , 教 法 中 最 重 要 的 是 善 因 善 果 、 惡 因 惡 果 的 因 果 律 , 而 且 當 時 一 般 人 皆 確 信 這 是 事 實 功 利 上 的 連 鎖 關 係。此 因 果 關 係 是 任 何 人 皆 不 可 犯 的 鐵 律,所 以 既 然 佛 陀 具 有 超 人 性,則 必 有 累 積 其 超 人 性 的 善 業,推 就 其 因 到 前 生 , 於 是 就 出 現 佛 陀 的 本 生 譚 ( Jataka)。

本 生 譚 是 把 本 來 在 印 度 流 行 的 先 賢 或 民 間 傳 說 , 轉 為 世 尊 佛 陀 的 前 生 累 世 積 功 的 故 事。這 樣 的 轉 化,在 漢 譯 的《 中 阿 含 經 》中,極 為 普 遍。如 大 天 王、頂 生( Mandhatr)王、隨 藍( Velama)長 者、阿 蘭 那( Araka)長 者 、 善 眼 大 師 ( Sunetra) 等 , 都 說 「 即 是 我 也 」, 成 為 釋 尊 的 本 生 。 除 了 此 王 、 臣、長 者、婆 羅 門 以 外,還 有 平 民、鬼 神、旁 生,如 鹿、象、鳥 等,也 成 為 釋 尊 的 前 生。釋 尊 的「 本 生 」,越 傳 越 多,南 方 錫 蘭 所 傳,《 小 部 》有《 本 生 》 集,共 547 種。有 關 本 為 印 度 民 族 的 傳 說 轉 化 為 世 尊 佛 陀 前 生 的 傾 向,起 初 是 為 了 說 明 : 先 賢 雖 功 德 勝 妙 , 但 終 就 是 過 去 ( 不 究 竟 ); 現 在 成 佛 , 才 得

63 若在整個《阿含》中要找出像「不共佛法」的「大悲」(Maha-karuna)一樣,帶有特殊意 義的術語,是很困難的。(有關這點,詳見宇井伯壽<阿含現佛陀觀>,p.109)。

(23)

究 竟 的 解 脫。融 攝 印 度 的 先 賢 盛 德,引 歸 到 出 世 的 究 竟 解 脫。因 此,先 賢 的 盛 德( 世 間 的 善 業 )也 就 成 為 佛 過 去 生 中 的 因 行,而 且,此 世 尊 在 過 去 生 中 的 修 行 , 引 發 了 大 乘 佛 教 興 起 的 中 心 思 想 — 「 菩 薩 道 」。64

如 上 述 , 佛 弟 子 為 顯 示 佛 陀 前 生 修 道 積 功 , 與 現 今 成 道 具 有 超 人 性 二 者 之 間 的 因 果 關 係,而 有 本 生 譚 的 創 作。在 這 樣 的 佛 陀 本 生 譚 成 熟、普 遍 化 過 程 中,因「 佛 佛 道 同 」、「 佛 佛 平 等 」等 佛 教 共 同 信 念,自 然 產 生「 過 去 佛 」 思 想。即,世 尊 成 佛 以 前,早 已 有 過 多 佛,經 由 如 世 尊 前 生 修 道 積 功 的 過 程 而 出 世 。 這 種 過 去 佛 思 想 在 《 阿 含 經 》 中 有 「 毘 婆 尸 」( Vipawyin) 等 過 去 六 佛 ( 包 括 釋 迦 佛 為 七 佛 ) 說 。65 還 有 , 這 過 去 七 佛 說 倍 增 為 十 四 佛 66、 二 十 四 佛 67等,有 更 多 的 過 去 佛 思 想 在 佛 教 界 傳 說 開 來。此 外,既 然 以 前 有 過 去 佛 , 則 亦 自 然 生 起 佛 佛 前 後 相 續 的 說 明 , 並 產 生 未 來 彌 勒 ( Maitreya)

成 佛 的 傳 說 。68

在 原 始 經 典 中 除 了 如 上 述 時 間 上 的 多 佛 ( 三 世 諸 佛 ) 以 外 , 亦 可 見 到 空 間 上 的 多 佛 ( 現 在 他 方 佛 ) 說 。 即 ,《 增 一 阿 含 經 》 卷 29 中 說 :

是時目連禮世尊足,即於如來前沒不現,往詣東方七恆河沙佛土,

有佛名奇光如來,至真等正覺,出現彼土。69

三 世 諸 佛 , 不 論 傳 出 過 去 的 佛 有 多 少 , 對 固 有 的 佛 法 , 不 會 引 起 什 麼 異 議。但 現 在 的 十 方 世 界 有 多 佛 同 時 出 世 說,在 佛 教 界 所 引 起 的 影 響,是 出 乎 意 想 以 外 了 。 譬 如 ,《 中 阿 含 經 》 卷 47《 多 界 經 》 說 :

64 以上有關本生譚在印度流傳的過程,參見印順《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展開》(台北:正 聞出版社,民國 83 年),pp.114-115。

65 有關過去七佛之名稱可見於:《長阿含經》卷 1《大本緣經》(T1.1c)、《佛說七佛經》(T1.

150a)、《毘婆尸佛經》(T1.158c);《雜阿含經》卷 15(T2.101b);《增一阿含經》卷 45(T2.790a-b)。

66 《佛本行集經》卷 4(T3.670c-672a)。

67 《佛種姓經》(南傳 41,p219 以下)。

68 在阿含中有關彌勒菩薩將釋迦牟尼佛之後,於未來成佛之事是記載:《長阿含經》卷 6

《轉輪聖王修行經》(T1.41c-42a)云「壽命延長至八萬歲……當於爾時,有佛出世,名 為彌勒如來,至真等正覺,十號具足。」;《中阿含經》卷 13《說本經》(T1.510b)

云「佛告諸比丘,未來久遠人壽八萬歲時,當有佛名彌勒……」;《增一阿含經》卷 44

(T2.787c)云「將來久遠彌勒出現,至真等正覺」。

69 引見《增一阿含經》卷 29(T2.709c-710a)。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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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穆罕默德·瓦利烏拉·汗著,陸水林譯《犍陀羅——來自巴基斯坦的佛教 文明》,北京:五洲傳播出版社,2009 年,第 7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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