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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設置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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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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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設置要點

一、 本公司為培育及儲備造船、造艦及海工產業所需相關人才,延攬對此等產業具有特 殊專長之優秀學生,特設置獎學金以資鼓勵。

二、 相關申請說明

(一) 對象、名額及金額

1.對象:以就讀於國立(科技)大學之理工相關科系(以造船、輪機、電機、機械、

海洋工程尤佳) 大學三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及博士班在學學生(須具中 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為主。

2.惟任何在職進修或專班以及本公司現職或留資停薪人員均不得申請。

3.名額:依甄選成績,每年以 20 名為原則,上、下半年擇優錄取 10 名。

4.金額:

(1) 大學生:每學期獎助新台幣 6 萬元,最長獎助 2 年(金額共 24 萬元)。

(2) 碩士生:每學期獎助新台幣 9 萬元,最長獎助 2 年(金額共 36 萬元)。

(3) 博士生:每學期獎助新台幣 12 萬元,最長獎助 3 年(金額共 72 萬元)。

(二) 受領人義務

1.應簽具(六)項之承諾書,並不得兼領其他有義務性之獎學金。

2.暑假期間應至本公司實習,每領取 1 學期獎學金,須實習 1 個月(得累計),畢業 當學期領取獎學金免實習,實習期間依勞基法每月基本工資酌發實習津貼,不足 1 個月者按比例計發。

3.應承諾於畢業後 1 個月內至本公司履行服務義務(須服兵役者可延後至役畢 1 個 月內)。

4.自報到日起,服務期限按獎學金之受領時間三倍計算,即受領 1 學期,應至少服 務 1 年 6 個月。

5.於履行服務義務期間如有不適任情形,本公司得隨時終止其服務義務。

6.職位敘薪依「本公司進用人員及敘薪標準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以大學學歷進用 者,月支全薪約 40,000 元,以碩士學歷進用者,月支全薪約 44,000 元,以博士 學歷進用者,月支全薪約 52,000 元),履行義務服務期間亦納入年資計算。

7.受領人實習期間,因研究或開發所得之著作、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益,一律歸 屬本公司所有,並不得洩露本公司「營業秘密」予第三人或以任何方式將「營業 秘密」公開或自行交第三人使用,如疏於履行本項義務,致使本公司所產生之損 失,須負賠償之責。

(三) 申請資格

1.須具備多益成績 600 分(含)以上或通過同等英語能力測驗。

2.且前 2 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含)以上,操行成績平均 80 分(含)以上,且無 記小過(含)以上處分者。(若學校成績評量採用等第制評量則依該校所訂之「等 第績分平均(GPA)單項轉換為百分制成績對照表」計分)。

(四) 申請流程

1.申請日期: 110 年 10 月 18 日至 110 年 11 月 22 日止。

2.申請文件:

(1) 檢具「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書」(如附件一)。

(2) 檢具學生證、身分證影本。

(2)

(6) 文件以郵寄方式寄至本公司管理處(高雄市小港區中鋼路 3 號 台灣國際造 船公司管理處)。

(五) 甄選資格及項目:

1.申請文件經審查合格者。

2.申請文件審查(40%)。

3.面談(60%)。

(六) 簽約:如獲甄選錄取者,須與本公司簽訂「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受領獎學金 承諾書」(如附件二)。

(七) 獎學金發放

1.本獎學金每學期發放 1 次,每次須依據發放金額另扣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補充保 費,相關稅率及費率依政府最新公告調整),簽約完成後按期支付。

2.次學期憑前 1 學期成績單申請,視成績優劣續發、終止或追償獎學金。

3.獎學金續發資格除視學業及操行成績外,受領人尚須檢具下列條件(四擇一)之相 關佐證資料:

(1) 請領時間前一學年曾修習船舶、離岸風電等海洋產業相關課程,成績並達 80 分(含)以上。

(2) 請領時間前一學年曾有小組報告、個人報告、專題、論文等主題與船舶、

離岸風電等海洋產業相關。

(3) 請領時間前一學年為參與公司研究發展計畫小組成員,及參加公司當年度 研發專題定期成果報告會。

4.畢業至本公司履行服務義務前,再行審查畢業成績,以為追償或履約。

5.受領人如畢業後欲繼續攻讀碩士班或博士班,需提交其修習系所,如獲本公司核 准,將續發碩士生或博士生獎學金,累計期間最長以 4 年為上限,得併計服務期 限。

(八) 獎學金追償:受領人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公司即停止發放並追償其已領之全部 獎學金,同時取消其受領和進用資格。

1.在學中途休學或退學者。

2.未能完成學業者。

3.受領其他有服務義務約定之獎助學金者。

4.在學期間受學校記小過(含)以上處分者,或操行成績低於 80 分者,或學業成績 平均低於 80 分者。

5.申請資料有虛偽造假經查證屬實者。

6.畢業後服研發替代役或轉服義務役以外之其他兵役者。

7.畢業後未依規定至本公司履行服務義務,或未能完成服務義務者,須按比例歸還。

8.因違法經一審判刑者。

但受領人如有下列情事之ㄧ者,免於追償:

1.受領獎學金後,因意外事故或疾病因素導致喪亡或肢體、心神遭受損害,無法勝 任本公司所交付之任務時,本公司除予停發獎學金外,受領人並同時免除履行服 務之義務,已領取之獎學金,並得免於追償。

2.本公司無人力需求時,則在畢業(退伍)前 3 個月通知受領人取消履行服務義務。

(3)

(附件一)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申請書

註:本申請書由申請學生填寫

姓 名

□ 大學生:三年級(含)以上

□ 碩士生 □ 博士生

(請浮貼)

2 吋照片黏貼處 護照格式

身 分 證

統一編號

性 別

□ 男 □ 女

兵 役

□ 已服役 □ 未服役

□ 免役/無須服役

出生年

月日

年 月 日

(以民國年份標記)

目前就讀

學校/系所

(附上學生證佐證)

學 歷

學位

校 名 科 系 起迄

(以民國年份標記) 畢(肄)業

博士

年 月 ~ 年 月 畢、肄

碩士

年 月 ~ 年 月 畢、肄

學士

年 月 ~ 年 月 畢、肄

學 業 成 績

前 1 學

成績:平均 分/班上排名: (全班人數 人)

前 2 學

成績:平均 分/班上排名: (全班人數 人)

多益或英文

檢定成績

測驗機構 分數 測驗

時間

通 訊 處

現在

□□□ 縣(市) 鄉鎮(市區) 里(村)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手機

戶籍

□ 同上

□□□ 縣(市) 鄉鎮(市區) 里(村) 鄰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室話

E-Mail

家長聯絡人

姓名 關係 電話

如有受領其他有服務義務約定之獎助學金者,不符本公司獎學金申請條件,是否領有其他有服務義務約定之獎 助學金? □ 是,機構 □ 否

1.茲證明以上所填寫資料均屬實。

(4)

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 (正反面影本)

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

(請浮貼) 身分證正面影本

(請浮貼) 學生證正面影本

(請浮貼) 身分證反面影本

(請浮貼)

學生證反面影本

(5)

(附件二)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受領獎學金承諾書

本人受領台灣國際造船公司 110 年度下半年獎學金,並承諾如下:

(一) 未領其他有義務性之獎學金。

(二) 自受領年度起之暑假期間應至貴公司實習,每領取 1 學期獎學金,須 實習 1 個月(得累計),畢業當學期領取獎學金免實習,實習期間依勞 基法每月基本工資酌發實習津貼,不足 1 個月者按比例計發。

(三) 於畢業後 1 個月內至貴公司履行服務義務(須服兵役者可延後至役畢 1 個月內)。

(四) 服務期限按獎學金之受領時間三倍計算,即受領 1 學期,應至少服務 1 年 6 個月,職位敘薪依貴公司「進用人員及敘薪標準注意事項」規 定辦理,履行義務服務期間亦納入年資計算。

(五) 於履行服務義務期間如有不適任情形,貴公司得隨時終止服務義務。

(六) 實習期間,因研究或開發所得之著作、專利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益,一 律歸屬貴公司所有,並不得洩露貴公司「營業秘密」予第三人或以任 何方式將「營業秘密」公開或自行交第三人使用,如疏於履行本項義 務,致使貴公司所產生之損失,願負賠償之責。

本人如有下列情事之ㄧ者,願將已領之全部獎學金一次歸還,並同意貴 公司取消本人之受領和進用資格。

(一) 在學中途休學或退學。

(二) 未能完成學業。

(三) 受領其他有服務義務約定之獎助學金。

(四) 在學期間受學校記小過(含)以上處分,或操行成績低於 80 分,或學 業成績平均低於 80 分。

(五) 申請資料有虛偽造假。

(六) 畢業後服研發替代役或轉服義務役以外之其他兵役。

(七) 畢業後未依規定至貴公司履行服務義務,或未能完成服務義務者,須 按比例歸還。

(八) 因違法經一審判刑。

此致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立書人: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保證人(家長): (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6)

(附件三之一)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110 年度獎學金甄試體格檢查表

一、基本資料

1.姓名: 2.性別:□男 □女

3.身分證字號: 4.出生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5.檢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二、作業經歷

1.曾經從事,起始日期: 年 月,截止日期: 年 月,共 年 月 2.目前從事,起始日期: 年 月,截止日期: 年 月,共 年 月

3.過去1個月,平均每週工時為:___小時;過去6個月,平均每週工時為: 小時 三、檢查時期(原因):□新進員工(受僱時) □定期檢查

四、既往病史

您是否曾患有下列慢性疾病:(請在適當項目前打勾)

□高血壓 □糖尿病 □心臟病 □癌症____ □白內障 □中風 □癲癇 □氣喘

□慢性氣管炎、肺氣腫 □肺結核 □腎臟病 □肝病 □貧血 □中耳炎

□聽力障礙 □甲狀腺疾病 □消化性潰瘍、胃炎 □逆流性食道炎

□骨折 □手術開刀 □其他慢性病 □以上皆無 五、生活習慣

1.請問您過去一個月內是否有吸菸?

□從未吸菸 □偶爾吸(不是天天) □(幾乎)每天吸,平均每天吸 支,已吸菸 年

□已經戒菸,戒了 年 月。

2.請問您最近六個月內是否有嚼食檳榔?

□從未嚼食 □偶爾嚼(不是天天) □(幾乎)每天嚼,平均每天嚼__顆,已嚼 年

□已經戒食,戒了 年 月。

3.請問您過去一個月內是否有喝酒?

□從未喝酒 □偶爾喝(不是天天)

□(幾乎)每天喝,平均每週喝 次,最常喝____酒,每次___瓶

□已經戒酒,戒了 年 月。

4.請問您於工作日期間,平均每天睡眠時間為:____ 小時。

六、自覺症狀:您最近三個月是否常有下列症狀:(請在適當項目前打勾)

□咳嗽 □咳痰 □呼吸困難 □胸痛 □心悸 □頭暈 □頭痛 □耳鳴 □倦怠

□噁心 □腹痛 □便秘 □腹瀉 □血便 □上背痛 □下背痛 □手腳麻痛

□關節疼痛 □排尿不適 □多尿、頻尿 □手腳肌肉無力 □體重減輕3 公斤以上

□其他症狀 □以上皆無

========【以上由受檢人員填寫】=======

(7)

(附件三之二)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獎學金甄試體格檢查說明

一、 體格檢查項目(第5~7項需檢附醫院檢驗參考值) 1.身高、體重、腰圍、血壓。

2.視力、辨色力、聽力。

3.身體各系統之理學檢查:

頭頸部器官、呼吸系統、心臟血管系統、消化系統、神經系統、肌肉骨骼、皮膚系統。

4.胸部X光攝影檢查。

5.尿液檢查:尿蛋白及尿潛血。

6.血液常規檢查:血色素及白血球數。

7.血液生化檢查:

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

二、 依前項所附體格檢查項目逐項檢查(報告視各醫療院所工作流程約需5~10個工作天左右完成,

請申請人自行掌握時間提前赴醫院體檢),應赴「勞工體檢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辦理體 檢。

勞工體檢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查詢網站:

https://hrpts.osha.gov.tw/asshp/hrpm1055.aspx,輸入醫療機構名稱即可查詢,只要有效 健檢類別包含「一般」即可。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2.醫療院所體檢表(體檢項目:身高、體重、視力、血壓及胸部

1〃先期篩檢受詴者同意書 P12-13「您提供 腫瘤檢體進行 heregulin 檢測,或您符合 資格參加本詴驗的先期篩檢,不頇支付任 何費用。P8 之後可能會再次進行您組織

4.甄選錄取之約用人員,請提供最近1個月內由公立醫院(所)開立之體格檢查

(四)經甄選錄取者請於到職一週內繳交前 3 個月或到職起 1 週內公立或健保醫院體 格檢查合格表(含肺部

附表 1-1:高低壓電力設備維護檢查表 附表 1-2:高低壓電力設備維護檢查表 附表 1-3:高低壓電力設備(1/13) 附表 2:發電機檢查紀錄表. 附表

項次 資格 應檢具證明文件. 設有社會工作或幼兒保育相 關學院、系、所、學位

行為評估:收集護理病歷、身 體檢查、糞便性、實驗室檢查 (大便標本收集)、診斷性檢查 等資料.

注意事項 十一、 營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