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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單獨辦理免試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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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12 月 21 日北市教中字第 10931147364 號函核備

開南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單獨辦理免試招生簡章

地址:100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六號 電話:(02)2321-2666 分機 206~209 傳真:(02)2392-9986

網址:http://www.knvs.tp.edu.tw

開南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委員會編印

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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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單獨招生科別及名額 核定招生

人數

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餐旅群 動力機械群

餐飲管理科 汽車科

90 人 一般生 原住民生 身心障礙生 一般生 原住民生 身心障礙生

45 1 1 45 1 1

二、招生對象及區域:

招生對象 國中應屆畢業生及非應屆畢業生

招生區域 全國

三、辦理免試入學單獨招生作業時程

項次 作業項目 辦理日期 說明

1 報名 110 年 4 月 1 日(星期四)至 6 月 29 日(星期二) 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

2 錄取公告 (放榜) 110 年 7 月 6 日(星期二)上午 11 時

3 複查 110 年 7 月 7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

上午申請,

下午 2 時通 知複查結果

4 報到 110 年 7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1 時 5 已報到學生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110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前 6 申訴處理 110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 四、報名方式:(免收報名費)

(一)報名日期:110 年 4 月 1 日(星期四)至 6 月 29 日(星期二) (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採現場 報名。

(二)報名地點:本校三樓教務處 (三)報名程序:

1.填寫報名表(附件一)。

2.繳交身分證(或健保卡)影印本。

3.繳交均衡學習及服務學習表現證明。

4.國中技藝教育課程成績單。

5.國中技藝課程技藝競賽得獎影印本(正本查驗後歸還)。

6.報名確認表(附件二)。

(3)

3

五、錄取方式及超額比序項目

(一)報名學生未超過錄取名額時全部錄取。

(二)報名學生超額時,核計下列 4 項配分總分,總分高者優先錄取。

類別 項目 採計上限 積分換算

志願序 20 分 20 分 第一志願 15 分 第二志願

特 殊 加 分

參加國中技

藝教育課程 16 分

16 分 參加過第一志願類科,學期成績 90 分以上 12 分 參加過第一志願類科,學期成績 80 分以上 8 分 參加過第一志願類科,學期成績 70 分以上 5 分 參加過第二志願類科之合作式技藝班 參加合作式

國中技藝課 程技藝競賽

16 分

16 分 參加合作式國中技藝課程技藝競賽獲第一名 12 分 參加合作式國中技藝課程技藝競賽獲第二名 8 分 參加合作式國中技藝課程技藝競賽獲第三名 5 分 參加合作式國中技藝課程技藝競賽獲第四名 均

衡 學 習

健康與體育 12 分 12 分

各領域於國中在學期間前 5 學期平均成績及格者 給 12 分

藝術與人文 12 分 12 分 綜合活動 12 分 12 分 服務學習 20 分 1 分

1. 由國中學校認證。

2. 採計國中在學期間前 5 學期公共服務時數,每 1 小時 1 分,最高得分 20 分。

總績分 108 分

(三)報名學生總積分相同時,則依下列項目順序積分高低決定優先錄取:

1.志願序。

2.特殊加分。

3.均衡學習。

4.服務學習 。

(四)如經前比序仍同分時,由本校招生委員會公開抽籤決定。

六、錄取通知:110 年 7 月 6 日(星期二)上午 11 時後以書面郵寄通知學生並公告本校網頁。(附 件三)

七、複查方式:報名學生或家長對於錄取結果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本校申請複 查,申請日期 110 年 7 月 7 日(星期)上午 9 時至 12 時。(附件四)

八、複查後錄取通知:將於 110 年 7 月 7 日 (星期三)下午 2 時後以書面郵寄通知學生並公告本 校網頁,複查後錄取報到時間:110 年 7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1 時。(附件五) 九、申訴處理:報名學生或家長若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本校提出申訴,申請日 期 110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附件六)

十、已錄取且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書面聲明:已錄取且報到學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請 110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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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前由學生或家長(或監護人)親自至本校辦理書面聲明。(附件 七)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學生報名各單獨招生學校,不受就學區限制,並以選擇一學校報到為限。本校免試 入學單獨招生之報到日期,與基北區免試入學報到日同一日。報到時間:110 年 7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1 時,與全國免試入學報到時間一致。

(二)經錄取之學生向本校報到後,應於簡章規定期限經書面聲明放棄,始得參加其他招生管 道。

(三)續招方式:本校未招滿之名額,將移列至免試續招,其續招方式,依基北區免試入學方式 辦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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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技術型及單科型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報名表

學生姓名 畢業國中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報名志願序 第一志願: 科 第二志願: 科

繳交資料

1.□身分證影印本 2.□健保卡影印本

3.□均衡學習成績證明 4.□服務學習表現證明

5.□國中技藝教育課程成績單

6.□國中技藝課程技藝競賽得獎影印本(正本查驗後歸還) 聯絡地址 郵遞區號□□□

戶籍地址

住宅電話 學生手機

父親姓名 父親手機

母親姓名 母親手機

需補交資料 補交日期

( 年 月 日)

資料編號: ; ; ;

報名學生簽名

收件人: 收件日期: 教務處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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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技術型及單科型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報名確認表

學生姓名 畢業國中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報名志願序 第一志願: 科 第二志願: 科

繳交資料

1.□身分證影印本 2.□健保卡影印本

3.□均衡學習成績證明 4.□服務學習表現證明

5.□國中技藝教育課程成績單

6.□國中技藝課程技藝競賽得獎影印本(正本查驗後歸還) 需補交資料

補交日期 ( 年 月 日)

資料編號: ; ; ; ;

收件人: 收件日期: 教務處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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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件三

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技術型及單科型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錄取報到通知單

編號:

首先恭喜 貴子弟 ,參加本校 110 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 招生,榮獲錄取 科。謹將報到注意事項說明如下,請依時限 來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一、報到時間:110 年 7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1 時。

(請著原國中校服) 。

二、報到地點:本校(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6 號) 三、攜帶資料:

1. 國中畢業證書、身分證或健保卡。

2. 錄取學生報到切結書。

此 致 貴家長

開南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委員會 敬啟

中 華 民 國 1 1 0 年 7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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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附件四

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技術型及單科型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複查申請書

學生姓名 報名編號

報名學校(科別)

第一志願: 科 第二志願: 科

複查範圍 評選成績

申請複查日期 110 年 7 月 日 申請人簽章

注意事項:

1.複查時間:110 年 7 月 7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12 時,逾期不予受理。

2.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複查申請書」並親自向本校辦理。

3.不受理郵寄申請。

4.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則增額錄取。

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技術型及單科型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複查結果回覆表

複查結果 回覆事項

□經複查後原成績無誤,未達錄取標準。

□經複查後成績符合錄取標準,請於 110 年 7 月 8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至 11 時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同放 棄錄取資格。

回覆日期

110 年 7 月 日

回覆單位

(9)

9

附件五

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技術型及單科型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複查後錄取報到通知單

編號:

首先恭喜 貴子弟 ,參加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榮獲錄取本校 科。謹將報到注意事項 說明如下,請依時限來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一、 報到時間:110 年 7 月 8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1 時。

(請著原國中校服) 。

二、報到地點:本校(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6 號 ) 三、攜帶資料:

1. 國中畢業證書、身分證或健保卡。

2. 錄取學生報到切結書。

3. 「複查結果回覆表」及「複查後錄取報到通知單」 。 此 致

貴家長

開南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委員會 敬啟

中 華 民 國 1 1 0 年 7 月 日

(10)

10

附件六

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技術型及單科型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申訴處理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申訴學生

姓名 畢業國中 班級 座號 身份證字號

主文

事實

理由

開南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免試入學單獨招生委員會:

附記:

學生或其家長在於公告免試入學錄取名單後,若有異議應於 109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一) 下午 4 時前(逾期不予受理),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申訴書」親自向本校教務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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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技術型及單科型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收件編號: 第 1 聯 錄取學校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家長或監

護人電話

住家:

行動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 貴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之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學生簽章:

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110 年 7 月 日 教務處蓋章

---

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技術型及單科型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

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收件編號: 第 2 聯 學生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家長或監

護人電話

住家:

行動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 貴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之錄取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臺北市開南高級中等學校

學生簽章:

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章:

日期: 110 年 7 月 日 教務處蓋章

注意事項:

1. 已報到學生欲放棄錄取資格者請填妥本聲明書,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均須親自簽章,於 110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前由學生或家長(或監護人)親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

2. 錄取學校於聲明書蓋章後,將第 1 聯撕下由學校存查,第 2 聯由學生領回。

3. 完成上述手續後,學生始得參加本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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