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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重要他人情感關係、自尊與健康危 害行為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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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第四章 結果 結果結果結果

本研究主要目的是想了解三峽地區國中生自尊與健康危害 行為現況,及兩者間的相關性,並探討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

與重要他人情感關係對自尊及健康危害行為的預測力。依據研究 目的與假設,將收集的資料整理、分析,最後並綜合討論。分為 下列六節加以說明。

一、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重要他人情感關係、自尊與健康危 害行為現況。

二、自尊與健康危害行為間的關係

三、個人背景因素、重要他人情感關係與自尊間的關係

四、個人背景因素、重要他人情感關係與健康危害行為間的關係 五、個人背景因素、重要他人情感關係對自尊、健康危害行為的

預測情形。

第一節 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重要他人情感關係、

自尊與健康危害行為現況

本節分為個人背景因素、重要他人情感關係、自尊與健康危 害行為等四部份敘述之。

壹、個人背景因素

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的分佈狀況,包括性別、年級、學業 成就、家庭結構及父母教育程度,結果如表 4-1-1 所示。

一、性別

(2)

研究對象的性別分佈,男生 257 人(50.4%),女生 253 人

(49.6%),男略多於女。

二、年級

研究對象的年級分佈,七年級 164 人(32.2%),八年級 146 人(28.6%),九年級 200 人(39.2%),九年級人數略多於七、

八年級。

三、學業成就

研究對象在學業成就的分佈上,前段 1/3 有 166 人(32.5

%)、中段 1/3 有 205 人(40.2%)、後段 1/3 有 139 人(27.3

%)。

四、家庭結構

研究對象父母的婚姻狀況,屬婚姻完整者有424人(83.1

%)、父母屬分居或離婚者有68人(13.3%)、父母有一方去世 者有14人(2.7%)、其他狀況者有4人(0.8%)。後續探討家 庭結構與其他變項間的關係時,重新歸為「家庭結構完整」與「家 庭結構不完整」兩大類。後者包括父母分居或離婚及父母有一方 去世者,共有82人(16.0%)。另外,其他狀況者有4人,有些 勾選而未說明,亦有隔代教養而未寫明家庭結構者,因無從區 別,故不列入統計。

五、父母教育程度

研究對象父親的教育程度在國小以下有 364 人(71.4%)、

國高中職有 82 人(16.1%)、大專以上有 62 人(12.2%)、不 知的有 2 人(0.4%)。母親的教育程度在國小以下有 396 人(77.6

(3)

%)、國高中職有 56 人(11.0%)、大專以上有 55 人(10.8%)。

另外,不知道的有 3 人(0.6%),因無從區別,故不列入統計。

結果顯示,父母親的教育程度均以國小以下為最多。

貳、重要他人情感關係

研究對象的重要他人情感關係結果如表 4-1-1 所示,以下分 別說明之。

一、 母親情感關係

統計結果發現,研究對象與母親情感關係的平均得分為 27.31(標準差 7.75),各題平均得分 2.73,高於中間值 2.5,

顯示研究對象與母親情感關係為中間偏向親密的情形。

二、 父親情感關係

統計結果發現,研究對象與父親情感關係的平均得分為 24.10(標準差 7.91),各題平均得分 2.41,低於中間值 2.5,

顯示研究對象與父親情感關係為中間偏向疏離的情形。

三、 導師情感關係

統計結果發現,研究對象與導師情感關係的平均得分為 28.62(標準差 6.66),各題平均得分 2.86,高於中間值 2.5,

顯示研究對象與導師情感關係為中間偏向親密的情形。

四、 同儕情感關係

統計結果發現,研究對象與同儕情感關係的平均得分為 19.81(標準差 3.61),各題平均得分 3.30,高於中間值 2.5,

顯示研究對象與同儕情感關係為中間偏向親密的情形。

(4)

由以上可知,研究對象與四類重要他人情感關係多屬中間偏 親密程度,只有與父親情感關係為中間偏疏離,且以與同儕情感 關係最親密,其次為與導師情感關係。

表 4-1-1 研究對象之個人背景因素及重要他人情感關係分佈情形(N=510)

變項 人數 百分比 平均數 標準差 最大值 最小值 性別

性別 性別

性別

257 50.4 253 49.6 年級

年級 年級

年級

七年級 164 32.2 八年級 146 28.6 九年級 200 39.2 學業成就學業成就

學業成就學業成就 前 1/3 166 32.5

中 1/3 205 40.2 後 1/3 139 27.3 家庭結構

家庭結構 家庭結構

家庭結構

完整 424 83.1 不完整 82 16.0 其他 4 .8 父教育程度

父教育程度 父教育程度

父教育程度

國小以下 364 71.4 國高中職 82 16.1 大專以上 62 12.2 不知 2 .4 母教育程度

母教育程度 母教育程度

母教育程度

國小以下 396 77.6 國高中職 56 11.0 大專以上 55 10.8 不知 3 .6 重要他人情感關係

重要他人情感關係 重要他人情感關係 重要他人情感關係

母親情感關係 27.32 7.75 10 40

父親情感關係 24.10 7.91 10 40

導師情感關係 28.63 6.66 10 40

同儕情感關係 19.81 3.61 6 24

(5)

參、、自尊

本研究採用林杏足(2003)編制之青少年自尊量表,以瞭解 研究對象的自尊現況,總量表下含十五個基本量尺。每項基本量 尺各有6題,得分在6-36分之間,題平均得分越高,表示此層面 的自尊越正向。總量表及各量尺的得分如表4-1-2所示,而各題 的得分狀況,請見附錄五。

一、總量表

統計結果發現,研究對象的自尊總量表平均得分361.96(標 準差53.24),題平均得分4.02,高於中間值3.5,顯示研究對象 整體自尊呈現中間偏正向的狀況。

二、十五個基本量尺

基本量尺包含學業能力感、生理能力感、人際能力感、家 庭能力感、學業控制感、無力感、掌控感、家庭控制感、學業價 值感、生理價值感、人際價值感、家庭價值感、外在認可、內在 評價及絕對標準十五項,各項基本量尺題平均得分從3.54到 4.37,皆高於中間值3.5,顯示研究對象在十五項基本量尺的得 分皆呈現中間偏正向的狀況。

綜合以上結果可知,無論是研究對象的自尊總分或基本量 尺,皆高於中間值,也就是呈現中間偏正向之情形。

(6)

表 4-1-2 研究對象在青少年自尊量表上的得分情形(N=510)

變項 平均數 標準差 最小值 最大值 題平均值 基本量尺

學業能力感 22.53 5.06 6.00 36.00 3.75 生理能力感 23.35 5.66 7.00 36.00 3.89 人際能力感 25.51 4.88 9.00 36.00 4.25 家庭能力感 24.02 5.77 7.00 36.00 4.00 學業控制感 23.41 5.68 7.00 36.00 3.90 無力感 26.22 5.17 10.00 36.00 4.37 掌控感 24.19 4.29 7.00 36.00 4.03 家庭控制感 25.00 6.16 6.00 36.00 4.17 學業價值感 24.85 5.92 6.00 36.00 4.14 生理價值感 25.08 5.47 11.00 36.00 4.18 人際價值感 22.26 5.31 6.00 36.00 3.71 家庭價值感 25.73 7.23 6.00 36.00 4.29 外在認可 21.22 5.05 6.00 36.00 3.54 內在評價 23.68 4.53 9.00 36.00 3.95 絕對標準 24.92 5.03 7.00 36.00 4.15 整體自尊 361.96 53.24 223.00 516.00 4.02

肆、健康危害行為

本研究測量研究對象 32 項健康危害行為出現的頻率,分數 越高即代表該項健康危害行為出現的頻率越高,結果如表 4-1-3 所示。

整體健康危害行為之平均值 56.22(標準差 10.02),題平 均值 1.76,低於中間值 2.5,表示研究對象出現健康危害行為的 頻率屬中間偏低的情形。進一步檢視各項健康危害行為出現的狀 況,其中得分高於中間值 2.50 的有:吃速食、泡麵或西式漢堡;

憋尿;熬夜;一天連續看電視、打電腦或電動 2 小時以上;講髒 話;姿勢不正等 6 項。

(7)

表 4-1-3 研究對象之健康危害行為現況分佈

變項 平均值 標準差 變項 平均值 標準差

不健康生活習慣 蓄意傷害行為

一天連續看電視、打電 腦或電動 2 小時以上

3.26 0.96 講髒話 2.67 0.96

熬夜 2.93 0.87 常在階梯上跑跳追逐 2.18 0.9 吃速食、泡麵或西式漢堡 2.84 0.64 曾經想要自殺 1.65 0.92

憋尿 2.61 0.74 和別人打架 1.41 0.64

姿勢不正 2.59 0.98 故意破壞公務 1.39 0.65

挑食 2.32 1.03 對別人做性方面的攻擊

或傷害

1.36 0.68

不吃早餐 1.95 0.94 欺負同學或勒索同學 1.2 0.52 上完廁所及吃東西前未

洗手

1.42 0.7 攜帶刀械或危險物品 1.11 0.42

違反常規行為 物質濫用幫派性交行為

頂撞師長或父母 2.28 0.87 狂飲酒 1.2 0.53 說謊或不誠實 2.26 0.67 參加不良幫派 1.13 0.45 生氣時摔東西 2.11 0.95 與異性有性交關係 1.08 0.39

考試時作弊 1.74 0.74 嚼檳榔 1.04 0.25

講黃色笑話 1.68 0.82 吸毒 1.02 0.15

看 A 片或色情刊物 1.5 0.74 偷東西 1.25 0.49 尋求刺激行為

騎摩托車 1.35 0.72 穿著或髮型怪異 1.28 0.63

吸菸 1.23 0.57

蹺課或逃學 1.21 0.52 總分 56.22 10.02

第二節 自尊與健康危害行為的關係

根據研究目的三來探討研究對象的自尊與健康危害行為間 的關係,並驗證研究假設一:「研究對象自尊與健康危害行為有 顯著相關」。

由表 4-2-1 可知,研究對象的整體自尊與整體健康危害行為

(8)

(r=-0.37,p<.001)為負相關,顯示整體自尊越高,則整體健 康危害行為頻率越低。相關係數絕對值在.40 以下,屬低度相關。

(吳明隆,2006)再看五類健康危害行為與整體自尊的關係發 現,其與蓄意傷害行為(r=-0.24,p<.001)、違反常規行為

(r=-0.38,p<.001)、尋求刺激行為(r=-0.11,p<.05)及不 健康生活習慣(r=-0.35,p<.001)等四類健康危害行為間顯著 負相關,但與物質濫用/幫派/性交類行為間則未達統計上之顯著 相關,顯示健康危害行為中只有物質濫用/幫派/性交行為較不受 整體自尊所影響。

進一步探討 15 項自尊基本量尺與整體健康危害行為間的相 關。整體健康危害行為與多數自尊量尺有顯著相關,只有與內在 評價、絕對標準、人際能力感間未達統計上之顯著相關。另一方 面,五類健康危害行為與 15 項自尊基本量尺的關係方面,學業 能力感、學業控制感、學業價值感、家庭控制感、家庭價值感等 5 項與五類健康危害行為皆為負相關,而家庭能力感與物質濫用/

幫派/性交類行為相關較弱;絕對標準與內在評價則與五類健康 危害行為間的關係均未達顯著。以上結果顯示個人如在學業、家 庭自尊較高,則出現五類健康危害行為頻率皆較低,而個人是否 有內在標準或絕對標準來評斷自我,則與健康危害行為無顯著相 關。另外,不健康生活習慣與 13 項自尊量尺間有顯著相關,只 有絕對標準與內在評價未達顯著水準;而物質濫用/幫派/性交僅 與學業能力感(r=-0.13,p<.001)、學業控制感(r=-0.15,

(9)

p<.001)、學業價值感(r=-0.12,p<.05)、家庭價值感(r=-0.13,

p<.001)、家庭控制感(r=-0.12,p<.01)等 5 項自尊基本量尺 有顯著相關。顯示健康危害行為中,不健康生活習慣較受多方面 的自尊所影響,而物質濫用/幫派/性交類行為則只受家庭、學業 兩方面自尊所影響。

表 4-2-1 自尊與健康危害行為現況之皮爾森積差相關

變項 整體健康

危害行為

蓄意傷害 行為

物質濫用/

幫派/性交

違反常規 行為

尋求刺激行

不健康生 活習慣 整體自尊 -.37*** -.24*** -.07 -.38*** -.11* -.35***

家庭能力感 -.29*** -.25*** -.08 -.29*** -.11* -.23***

身體能力感 -.14** .03 .01 -.16*** .06 -.28***

學業能力感 -.28*** -.23*** -.13*** -.24*** -.18*** -.20***

人際能力感 -.08 -.08 .01 -.07 .08 -.11***

學業控制感 -.38*** -.32*** -.15*** -.35*** -.25*** -.27***

家庭控制感 -.36*** -.26*** -.12** -.36*** -.16*** -.31***

掌控感 -.22*** -.19*** -.01 -.23*** -.02 -.20***

無力感 -.20*** -.08 .01 -.20*** .02 -.27***

人際價值感 -.17*** -.10* .01 -.18*** .00 -.20***

家庭價值感 -.40*** -.26*** -.13*** -.44*** -.18*** -.33***

學業價值感 -.44*** -.30*** -.12* -.45*** -.20*** -.37***

生理價值感 -.27*** -.11* .01 -.29*** -.02 -.34***

外在認可 -.16*** -.06 .07 -.21*** .00 -.20***

絕對標準 -.03 -.03 .06 -.07 .05 -.04 內在評價 -.03 -.05 -.04 -.03 .00 -.01

第三節 個人背景因素、重要他人情感關係與自尊的關係 本節分兩部份呈現統計之結果,相關統計值如表 4-3-1 至表 4-3-7 。

壹、 個人背景因素與自尊的關係

(10)

根據研究目的四,探討研究對象的個人背景因素與自尊的關 係,並驗證研究假設二:「研究對象的自尊會因個人背景因素之 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一、性別

由表 4-3-1 可知,在自尊總分方面,男生和女生並無顯著差 異(t=1.17,p> .05)。而十五項分量表得分上,只有身體能力 感(t=6.26,p< .001)及生理價值感(t=5.05,p< .001)兩項,

男生的得分高於女生,達統計之顯著水準,其餘 13 項均未達統 計上的顯著差異。換言之,男、女生只在身體能力感及生理價值 感兩層面有所不同。

表 4-3-1 男、女生自尊差異 t 檢定

男生(n=257) 女生(n=253)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t 值 整體自尊 264.70 25.56 259.19 53.88 1.17 家庭能力感 23.75 5.55 24.30 5.99 -1.08 身體能力感 24.84 5.64 21.82 5.26 6.26***

學業能力感 22.51 5.09 22.55 5.04 -.11 人際能力感 25.28 5.11 25.75 4.64 -1.07 學業控制感 23.18 5.66 23.65 5.70 -.95 家庭控制感 24.86 5.87 25.13 6.46 -.49 掌控感 24.24 4.49 24.14 4.08 .25 無力感 26.59 5.13 25.84 5.18 1.63 人際價值感 22.26 5.73 22.27 4.87 -.02 家庭價值感 26.35 6.86 25.09 7.54 1.97 學業價值感 25.00 5.82 24.70 6.03 .57 生理價值感 26.26 5.51 23.87 5.17 5.05***

外在認可 21.44 4.99 20.99 5.12 1.01 絕對標準 24.79 4.74 25.06 5.31 -.60 內在評價 23.35 4.68 24.02 4.32 -1.66 ***p< .001

(11)

二、年級

由表 4-3-2 可知,整體自尊會因年級的不同而有差異

(F=4.06,p<.05);進一步薛費氏事後檢定發現,七年級生的 整體自尊較九年級生為高。

再就 15 項分量表得分來看,家庭能力感(F=3.81,p< .05)、

身體能力感(F=4.71,p< .01)、學業能力感(F=4.77,p< .01)、

學業控制感(F=8.36,p<.001)、家庭控制感(F=3.06,p< .05)、

家庭價值感(F=3.82,p< .05)、學業價值感(F=4.44,p< .05)、

絕對標準(F=4.83,p< .01)等 7 項會因年級而有不同。進一步 進行事後比較可知,七年級生的家庭能力感、身體能力感、學業 能力感、學業控制感、家庭價值感、學業價值感等六層面的得分,

顯著高於九年級生,其中學業控制感量尺分數上,七、八年級均 大於九年級。只有在絕對標準量尺分數上九年級大於七年級。其 餘八項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

三、學業成就

由表 4-3-3 可知,在整體自尊部份,會因學業成就的不同,

而有顯著差異存在(F=22.48,p< .001);進一步薛費氏事後檢 定發現,學業成就前段者整體自尊高於學業成就中、後段者,且 中段者亦高於後段者。

在自尊的個別量尺上,研究對象除了身體能力感、生理價值 感、絕對標準三項在統計上無顯著差異外,其餘 12 項皆達顯著 差異水準。再由 Scheffe 事後檢定,可看出學業成就前段者在家

(12)

庭能力感上,高於學業成就後段者,且在學業能力感、學業控制 感、學業價值感、家庭控制感、家庭價值感、人際價值感、內在 評價等 7 項上高於學業成就中、後段者。學業成就中段者在學業 能力感、學業控制感、學業價值感、人際能力感、人際價值感、

掌控感、無力感、內在評價等 8 項上高於學業成就後段者。但學 業成就後段者的外在認可高於學業成就前段者。

表 4-3-2 年級與自尊現況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七年級¹

(n=164)

八年級²

(n=146)

九年級³

(n=200)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F 值 Scheffe 事後檢定

整體自尊 370.95 58.79 361.29 51.76 355.10 48.50 4.06* 1>3 家庭能力感 25.01 6.01 23.77 6.21 23.39 5.11 3.81* 1>3 身體能力感 24.15 5.61 23.71 5.70 22.42 5.55 4.71** 1>3 學業能力感 23.47 5.47 22.41 4.99 21.85 4.65 4.77** 1>3 人際能力感 25.63 4.97 25.71 4.87 25.28 4.83 .40

學業控制感 24.87 6.10 22.95 5.61 22.56 5.15 8.36*** 1>2、1>3 家庭控制感 25.97 6.32 24.46 6.57 24.59 5.63 3.06*

掌控感 24.49 5.04 24.45 4.17 23.76 3.64 1.70 無力感 26.54 5.58 26.37 5.28 25.84 4.70 .92 人際價值感 22.59 6.07 22.13 5.30 22.10 4.63 .44

家庭價值感 26.95 7.31 25.51 7.40 24.89 6.92 3.82* 1>3 學業價值感 25.92 6.26 24.69 5.70 24.09 5.68 4.44* 1>3 生理價值感 25.73 5.62 25.03 5.27 24.58 5.45 1.99

外在認可 21.95 5.80 20.86 4.67 20.88 4.61 2.54

絕對標準 23.96 5.17 25.13 4.85 25.56 4.94 4.83** 3>1 內在評價 23.73 4.78 24.11 4.67 23.34 4.19 1.25

*p<.05 **p<.01 ***p<.001

(13)

表 4-3-3 學業成就與自尊差異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前段 1/3¹

(n=166)

中段 1/3²

(n=205)

後段 1/3³

(n=139)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F 值 Scheffe 事後檢定

整體自尊 380.02 55.06 361.82 50.32 340.61 47.28 22.48*** 1>2 ,1>3 2>3 家庭能力感 25.08 5.79 24.00 5.66 22.78 5.69 6.14** 1>3 身體能力感 23.52 5.45 23.66 5.40 22.67 6.22 1.40

學業能力感 25.49 4.55 22.44 4.11 19.13 4.75 77.77*** 1>2 ,1>3 2>3 人際能力感 25.93 5.11 25.84 4.73 24.53 4.70 3.92* 1>2 ,2>3 學業控制感 26.37 5.83 23.10 5.03 20.34 4.57 51.69*** 1>2 ,1>3

2>3 家庭控制感 26.66 6.01 24.72 6.14 23.42 5.93 11.28*** 1>2 ,1>3

掌控感 25.07 4.51 24.50 3.68 22.68 4.49 13.19*** 1>3 ,2>3 無力感 27.16 4.88 26.50 4.88 24.67 5.58 9.66*** 1>3 ,2>3 人際價值感 23.77 5.56 22.13 4.67 20.66 5.43 13.72*** 1>2 ,1>3

2>3 家庭價值感 27.60 6.76 25.26 7.40 24.18 7.07 9.52*** 1>2 ,1>3 學業價值感 26.89 6.09 24.81 5.66 22.48 5.18 22.74*** 1>2 ,1>3

2>3 生理價值感 25.70 5.43 25.03 5.57 24.40 5.33 2.15

外在認可 20.51 5.41 21.26 4.93 21.99 4.69 3.32* 3>1 絕對標準 25.23 5.03 24.84 4.97 24.67 5.12 .51

內在評價 25.06 4.26 23.71 4.33 22.01 4.60 18.39*** 1>2 ,1>3 2>3

*p<.05 **p<.01 ***p<.001

四、家庭結構

由表 4-3-4 可知,除身體能力感、人際能力感、生理價值感、

外在認可、絕對標準及內在評價六項外,整體自尊及其餘 9 項量 尺自尊皆達顯著差異,可見研究對象的自尊會因家庭結構是否完 整而有差異存在,且家庭結構完整者的整體自尊和 9 項分量表得

(14)

分均高於家庭結構不完整者。

表 4-3-4 家庭結構與自尊現況 t 檢定

完整(n=424) 不完整(n=82)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t 值

整體自尊 364.92 53.08 346.82 52.89 2.83**

家庭能力感 24.32 5.70 22.46 5.88 2.69**

身體能力感 23.43 5.58 22.90 6.09 .77 學業能力感 22.90 5.04 20.61 4.87 3.80***

人際能力感 25.54 4.78 25.41 5.50 .21 學業控制感 23.78 5.68 21.54 5.44 3.30**

家庭控制感 25.27 6.07 23.67 6.51 2.16*

掌控感 24.35 4.16 23.27 4.89 2.10*

無力感 26.47 5.02 24.94 5.77 2.47*

人際價值感 22.58 5.12 20.57 6.06 2.82**

家庭價值感 26.06 7.17 24.20 7.50 2.14*

學業價值感 25.20 5.85 23.13 6.10 2.90**

生理價值感 25.21 5.51 24.41 5.30 1.20 外在認可 21.11 5.11 21.68 4.83 -.93 絕對標準 24.89 5.04 24.98 5.08 -.14 內在評價 23.79 4.53 23.04 4.54 1.39

五、父母的教育程度

以下就父親與母親的教育程度分別敘述。

(一)父親的教育程度

由表 4-3-5 可知,就整體自尊而言,會因父親教育程度的不 同而有顯著的差異(F= 5.14,p< .01)。進一步 Scheffe 事後 檢定發現,父親教育程度為國、高中職及國小以下程度者,高於 父親教育程度大專以上者。

就自尊量尺來看,研究對象的學業能力感(F=10.00,

p< .001)、人際能力感(F=11.09,p< .001)、學業控制感(F=5.20,

(15)

p< .01)、掌控感(F= 5.11,p< .01)、無力感(F=4.43,p< .05)、

學業價值感(F=4.86,p< .01)、人際價值感(F= 3.11,p< .05)

之得分,會因父親教育程度不同而有顯著差異。再以 Scheffe 事 後檢定後發現,父親教育程度國、高中職及國小以下程度者,其 學業能力感、人際能力感、無力感、人際價值感 4 項,高於父親 教育程度為大專以上者;父親教育程度國、高中職者,其學業控 制感、學業能力感高於父親教育程度為國小以下程度者,且在掌 控感、學業價值感及學業控制感 3 項上,高於父親教育程度為大 專以上者。

表 4-3-5 父親的教育程度與自尊現況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國小以下¹

(n=364)

國高中職²

(n=82)

大專以上³

(n=62)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F 值 Scheffe 事後檢定

整體自尊 362.93 52.93 371.82 55.85 343.79 48.40 5.14** 1>3,2>3 家庭能力感 24.02 5.84 24.83 5.75 22.89 5.35 2.00

身體能力感 23.40 5.82 23.30 4.79 23.10 5.86 .08

學業能力感 22.48 5.00 24.26 5.02 20.52 4.84 10.00*** 1>3,2>1,2>3 人際能力感 25.78 4.81 26.34 4.83 22.89 4.64 11.09*** 1>3,2>3 學業控制感 23.28 5.60 25.01 6.23 22.05 5.09 5.20** 2>1,2>3 家庭控制感 25.21 6.15 24.94 6.65 23.85 5.49 1.30

掌控感 24.19 4.31 25.20 4.40 22.90 3.74 5.11** 2>3 無力感 26.41 5.11 26.78 4.91 24.45 5.50 4.43* 1>3,2>3 人際價值感 22.33 5.29 23.29 5.73 20.55 4.58 4.86** 1>3,2>3 家庭價值感 25.91 7.41 25.85 7.09 24.45 6.35 1.09

學業價值感 24.90 5.77 25.82 6.46 23.35 5.88 3.11* 2>3 生理價值感 25.31 5.55 25.04 5.14 23.77 5.40 2.10

外在認可 21.11 5.02 21.60 5.17 21.24 5.16 .31

絕對標準 24.98 5.13 25.32 4.82 24.26 4.62 .81

內在評價 23.61 4.55 24.24 4.51 23.52 4.39 .71

*p<.05 **p<.01 ***p<.001

(16)

(二)母親的教育程度

由表 4-3-6 可知,就自尊而言,會因母親教育程度的不同而 有顯著的差異(F=6.24,p<.01)。進一步 Scheffe 事後檢定發 現,母親教育程度為國、高中職及國小以下程度者高於母親教 育程度大專以上者。

就自尊量尺來看,研究對象的學業價值感(F=3.82,p< .05)、

學業能力感(F=13.52,p< .001)、人際能力感(F=7.85,p< .001) 學業控制感(F=5.99,p< .01)、掌控感(F=6.09,p< .01)、

人際價值感(F=5.05,p< .01)、家庭能力感(F=3.93,p< .05)

七項之得分,會因母親教育程度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再以 Scheffe 事後檢定後發現,母親教育程度為國、高中職 及國小以下程度者,其學業能力感、人際價值感、人際能力感、

掌控感 4 項,高於母親教育程度大專以上者;母親教育程度國、

高中職者,其學業控制感、學業價值感高於母親教育程度為大專 以上者;母親教育程度國小以下的研究對象其家庭能力感高於母 親教育程度為大專以上者。

(17)

表 4-3-6 母親的教育程度與自尊現況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國小以下¹

(n=396)

國高中職²

(n=56)

大專以上³

(n=55)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F 值 Scheffe 事後檢

整體自尊 363.46 52.72 373.70 59.07 340.13 46.48 6.24** 1>3,2>3 家庭能力感 24.20 5.64 24.59 6.58 21.98 5.64 3.93* 1>3 身體能力感 23.53 5.61 23.21 5.90 22.05 5.77 1.66

學業能力感 22.76 4.87 23.93 5.17 19.42 5.30 13.52*** 1>3,2>3 人際能力感 25.75 4.62 26.25 5.55 23.13 5.49 7.85*** 1>3,2>3 學業控制感 23.43 5.61 25.25 6.23 21.55 5.23 5.99** 2>3 家庭控制感 25.11 6.21 25.77 6.52 23.64 5.29 1.85

掌控感 24.27 4.27 25.30 4.44 22.55 3.99 6.09** 1>3,2>3 無力感 26.27 5.20 27.00 4.76 25.31 5.25 1.51

人際價值感 22.38 5.19 23.36 6.17 20.31 5.00 5.05** 1>3,2>3 家庭價值感 25.92 7.28 25.46 7.79 24.60 6.36 .85

學業價值感 24.92 5.82 26.16 6.23 23.11 6.02 3.82* 2>3 生理價值感 25.21 5.47 25.27 5.25 24.02 5.75 1.18

外在認可 21.12 4.94 22.05 5.59 21.04 5.44 .87 絕對標準 24.90 5.01 25.82 5.36 24.38 4.73 1.22 內在評價 23.68 4.45 24.27 4.63 23.05 5.03 .99

*p<.05 **p<.01 ***p<.001

貳、重要他人情感關係與自尊的關係

根據研究目的四來探討研究對象自尊與重要他人情感關係 間的關係,並驗證研究假設二:「研究對象的自尊會因重要他人 情感關係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重要他人包括父親、母親、

導師及同儕,以下就此四者將結果分述之。

一、父親情感關係

由表 4-3-7 可知,研究對象和父親情感關係與整體自尊

(r=.40,p< .001)、家庭能力感(r=.47,p< .001)、身體能

(18)

力感(r=.28,p< .001)、學業能力感(r=.27,p< .001)、人 際能力感(r=.15,p< .01)、學業控制感(r=.27,p< .001)、

家庭控制感(r=.37,p< .001)、掌控感(r=.24,p< .001)、

無力感(r=.23,p< .001)、人際價值感(r=.30,p< .001)、

家庭價值感(r=.46,p< .001)、學業價值感(r=.34,p< .001)、

生理價值感(r=.28,p< .001)、內在評價(r=.20,p< .001)

皆呈現顯著的正相關,而與絕對標準(r=-.13,p< .01)呈現顯 著的負相關。相關係數介於.47 至-.13,其中與家庭價值感、家 庭能力感、自尊的相關程度為中度相關,其餘為低度相關。

上述結果顯示,與父親情感關係越親密對自己整體自尊評價 越高,且其家庭能力感、身體能力感、學業能力感、人際能力感、

學業控制感、家庭控制感、掌控感、無力感、人際價值感、家庭 價值感、學業價值感、生理價值感、內在評價 13 項的得分也越 高,但絕對標準的分數卻會越低。只與十五個量尺中的外在認可 無關。

二、母親情感關係

由表 4-3-7 可知,研究對象和母親情感關係與整體自尊

(r=.53,p< .001)及家庭能力感(r=.64,p< .001)、身體能 力感(r=.28,p< .001)、學業能力感(r=.35,p< .001)、人 際能力感(r=.20,p< .001)、學業控制感(r=.39,p< .001)、

家庭控制感(r=.58,p< .001)、掌控感(r=.32,p< .001)、

無力感(r=.29,p< .001)、人際價值感(r=.35,p< .001)、

(19)

家庭價值感(r=.63,p< .001)、學業價值感(r=.38,p< .001)、

生理價值感(r=.29,p< .001)、內在評價(r=.25,p< .001)

13 項量尺,皆呈現顯著的正相關。相關係數介於.64 至.20,其 中與整體自尊、家庭能力感、家庭價值感、家庭控制感的相關程 度為中度相關,其餘為低度相關。

上述結果顯示,與母親情感關係越親密對自己整體自尊評價 越高,且其家庭能力感、身體能力感、學業能力感、人際能力感、

學業控制感、家庭控制感、掌控感、無力感、人際價值感、家庭 價值感、學業價值感、生理價值感、內在評價的得分也越高。只 與十五個量尺中的外在認可及絕對標準無關。

三、導師情感關係

由表 4-3-7 可知,研究對象和導師情感關係,無論與整體自 尊或十五個基本量尺,皆呈現顯著的正相關。相關係數介於.39 至.09,皆屬低度相關。

四、同儕情感關係

由表 4-3-7 可知,研究對象和同儕情感關係,無論與整體自 尊或十五個基本量尺,皆呈現顯著的正相關。相關係數介於.54 至.15,其中整體自尊、人際能力感、家庭控制感、無力感、人 際價值感、學業價值感屬中度相關,其餘為低度相關。

(20)

表 4-3-7 重要他人情感關係與自尊現況之皮爾森積差相關

變項 父親情感關係 母親情感關係 導師情感關係 同儕情感關係

整體自尊 .40*** .53*** .35*** .54***

家庭能力感 .47*** .64*** .23*** .27***

身體能力感 .28*** .28*** .13** .25***

學業能力感 .27*** .35*** .27*** .29***

人際能力感 .15** .20*** .12** .48***

學業控制感 .27*** .39*** .34*** .34***

家庭控制感 .37*** .58*** .29*** .43***

掌控感 .24*** .32*** .24*** .33***

無力感 .23*** .29*** .23*** .50***

人際價值感 .30*** .35*** .22*** .52***

家庭價值感 .46*** .63*** .29*** .37***

學業價值感 .34*** .38*** .39*** .49***

生理價值感 .28*** .29*** .19*** .35***

外在認可 .02 .06 .18*** .15**

絕對標準 -.13** -.08 .09* .28***

內在評價 .20*** .25*** .17*** .28***

*p<.05 **p<.01 ***p<.001

第四節 個人背景因素、重要他人情感關係與 健康危害行為間的關係

本節將分成兩部份,分別探討個人背景因素與健康危害行 為,及重要他人情感與健康危害行為間的關係。以下分述之。

壹、 健康危害行為與個人背景因素間的關係

根據研究目的五來探討研究對象健康危害行為與個人背景 因素間的關係,並驗證研究假設三:「研究對象的健康危害行為 會因個人背景因素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結果詳述如下。

一、性別

(21)

由表 4-4-1 可知,以整體健康危害行為來看,統計結果顯現 並無顯著差異(t=1.58,p>.05)。亦即整體健康危害行為,不 會因為性別的不同而有差異。進一步分析五類健康危害行為是否 因性別而有差異,結果顯示蓄意傷害行為(t=7.14,p< .001)、

尋求刺激行為(t=2.14,p< .05)、不健康生活習慣(t=-3.60,

p< .001)等三類會因性別不同而有顯著差異。其中,男生蓄意 傷害行為及尋求刺激行為出現的比率顯著高於女生相反的,女 生不健康生活習慣出現比率顯著高於男生。而性別在物質濫用/

幫派/性交行為及違反常規行為上,並未顯著差異。

表 4-4-1 男、女生健康危害行為差異 t 檢定

男生(n=257) 女生(n=253)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t 值 整體健康危害行為 56.91 10.57 55.51 9.39 1.58 蓄意傷害行為 12.21 3.24 10.42 2.38 7.14***

物質濫用/幫派/性交行為 5.54 1.35 5.37 .91 1.66 違反常規行為 14.62 3.67 14.31 3.52 .99 尋求刺激行為 5.22 1.84 4.91 1.49 2.14*

不健康生活習慣 19.31 3.65 20.51 3.86 -3.60***

*p< .05 **p< .01 ***p< .001

二、年級

由表 4-4-2 可知,以整體健康危害行為來看,統計結果有顯 著差異(F=10.40,p<.001);亦即研究對象的整體健康危害行 為,會因年級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進一步分析五類健康危害 行為是否因年級不同而有差異,結果顯示違反常規行為

(22)

(F=10.91,p< .001)、尋求刺激行為(F=6.37,p< .01)、不 健康生活習慣(F=10.44,p< .001)三類會因年級不同而有顯著 差異。再由 Scheffe 事後檢定發現,研究對象八、九年級生在違 反常規行為、尋求刺激行為及不健康生活習慣上高於七年級生。

換句話說,研究對象七年級生在違反常規行為、尋求刺激行為及 不健康生活習慣三類上出現頻率最低。

表 4-4-2 年級與健康危害行為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七年級¹

(n=164)

八年級²

(n=146)

九年級³

(n=200)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F 值 Scheffe 事後檢定

整體健康危害行為 53.35 10.09 57.23 9.81 57.83 9.64 10.40*** 2>1,3>1 蓄意傷害行為 10.99 3.05 11.70 3.12 11.33 2.80 2.20

物質濫用/幫派/性交行為 5.38 1.09 5.5 .95 5.49 1.33 .57

違反常規行為 13.48 3.61 14.57 3.52 15.21 3.47 10.91*** 2>1,3>1 尋求刺激行為 4.68 1.25 5.25 1.87 5.24 1.79 6.37** 2>1,3>1 不健康生活習慣 18.83 3.89 20.21 3.43 20.57 3.81 10.44*** 2>1,3>1

*p< .05 **p< .01 ***p< .001

三、學業成就

由表 4-4-3 可知,以整體健康危害行為來看,統計結果有顯 著差異(F=6.27,p< .01)。亦即研究對象的健康危害行為會因 學業成就的不同,而有顯著差異。再以 Scheffe 事後檢定發現,

研究對象學業成就屬後段者,整體健康危害行為的出現頻率高於 學業成就前段者。

(23)

進一步分析五類健康危害行為與學業成就的關係,結果顯示 蓄意傷害行為(F=4.39,p< .05)、物質濫用/幫派/性交行為

(F=14.47,p< .001)、尋求刺激行為(F=25.24,p< .001)三 類會因學業成就不同而有顯著差異。再由 Scheffe 事後檢定發 現,研究對象學業成就屬後段者,蓄意傷害行為出現的頻率高於 學業成就前段者;研究對象學業成就後段物質濫用/幫派/性交行 為、尋求刺激行為出現的頻率高於學業成就中段者,且研究對象 學業成就中段物質濫用/幫派/性交行為、尋求刺激行為出現的頻 率高於學業成就後段者;顯示研究對象隨學業成就提高,物質濫 用/幫派/性交行為及尋求刺激行為的頻率也會降低。

表 4-4-3 學業成就與健康危害行為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前段 1/3

(n=166)

中段 1/3

(n=205)

後段 1/3

(n=139)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F 值 Scheffe 事後檢定

整體健康危害行為 54.23 8.79 56.46 10.00 58.23 11.00 6.27** 3>1 蓄意傷害行為 10.86 2.76 11.33 2.96 11.87 3.20 4.39* 3>1 物質濫用/幫派/性交行為 5.14 .50 5.46 1.18 5.83 1.51 14.47*** 3>2>1 違反常規行為 14.19 3.48 14.6 3.68 14.60 3.61 .71

尋求刺激行為 4.46 .91 5.08 1.53 5.77 2.24 25.24*** 3>2>1 不健康生活習慣 19.58 3.95 20.0 3.64 20.16 3.84 .99

*p< .05 **p< .01 ***p< .001

四、家庭結構

由表 4-4-4 可知,以整體健康危害行為來看,統計結果達到 顯著差異(t=-2.09,p<.05)。進一步分析五類健康危害行為與

(24)

家庭結構的關係,統計結果皆未達到顯著差異(t=-2.09,

p< .05)。上述結果顯示家庭結構完整者整體健康危害行為出現 頻率低於家庭結構不完整者。

表 4-4-4 家庭結構與健康危害行為 t 檢定

完整(n=424) 不完整(n=82)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t 值

整體健康危害行為 55.79 9.92 58.32 10.39 -2.09*

蓄意傷害行為 11.24 2.95 11.74 3.17 -1.39 物質濫用/幫派/性交行為 5.42 1.15 5.59 1.09 -1.17 違反常規行為 14.36 3.51 15.06 4.05 -1.46 尋求刺激行為 5.00 1.65 5.33 1.68 -1.63 不健康生活習慣 19.76 3.80 20.60 3.78 -1.83

*p< .05

五、父母的教育程度

由表 4-4-5 及表 4-4-6 可知,整體健康危害行為與父親、母 親的教育程度皆未達到顯著差異(F=0.09,p> .05;F=1.44,

p> .05)。進一步分析五類健康危害行為亦皆未達到顯著差異。

由此可知,研究對象的健康危害行為,不會因父母教育程度之不 同而有顯著差異。

(25)

表 4-4-5 父親教育程度與健康危害行為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國小以下¹

(n=364)

國高中職²

(n=82)

大專以上³

(n=62)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F 值 Scheffe 事後檢定

整體健康危害行為 56.34 9.99 55.07 9.85 57.27 10.45 .90 蓄意傷害行為 11.32 3.00 10.94 2.80 11.92 3.10 1.41 物質濫用/幫派/性交行為 5.48 1.12 5.33 1.08 5.53 1.45 .56 違反常規行為 14.45 3.59 14.65 3.66 14.44 3.57 .88 尋求刺激行為 5.15 1.71 4.66 1.36 5.13 1.87 1.92 不健康生活習慣 19.95 3.78 19.5 3.92 20.26 3.81 .77

表 4-4-6 母親教育程度與健康危害行為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國小以下¹

(n=396)

國高中職²

(n=56)

大專以上³

(n=55)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F 值 Scheffe 事後檢定

整體健康危害行為 56.23 9.82 54.80 11.06 58.02 10.32 1.44 蓄意傷害行為 11.3 3.02 11.0 2.98 11.93 2.73 1.43 物質濫用/幫派/性交行為 5.45 1.09 5.38 1.23 5.62 1.52 .61 違反常規行為 14.52 3.59 14.23 3.82 14.51 3.47 1.23 尋求刺激行為 5.05 1.66 4.88 1.54 5.36 1.97 .88 不健康生活習慣 19.9 3.69 19.32 4.32 20.6 4.08 1.16

貳、 重要他人情感關係與健康危害行為間的關係

根據研究目的五來探討研究對象健康危害行為與重要他人 情感關係間的相關性,並驗證研究假設三:「研究對象的健康危 害行為會因重要他人情感關係之不同而有顯著差異。」重要他人 包括父親、母親、導師及同儕,以下就此四者將結果分述之。

由表 4-4-7 可知,研究對象之整體健康危害行為與父親情感 關係(r=-.32,p< .001)、母親情感關係(r=-.30,p< .001)、

導師情感關係(r=-.39,p< .001)、同儕情感關係(r=-.12,

(26)

p< .001)皆為負相關。相關係數介於-.39 至-.12,全屬低度相 關,顯示研究對象與父親、母親、導師、同儕情感關係越好,健 康危害行為越少。

進一步分析五類健康危害行為與重要他人情感關係的相關 性,結果發現父親、母親與導師情感關係與五類健康危害行為皆 有顯著相關,而同儕情感關係只與違反常規行為(r=-.15,p< .01)

及不健康生活習慣(r=-.15,p< .01)有顯著負相關。

表 4-4-7 重要他人情感關係與健康危害行為現況之皮爾森積差相關

變項 父親

情感關係

母親 情感關係

導師 情感關係

同儕 情感關係

整體健康危害行為 -.32*** -.30*** -.39*** -.12**

蓄意傷害行為 -.16*** -.21*** -.33*** -.03

物質濫用/幫派/性交行為 -.12** -.09* -.17*** -.04

違反常規行為 -.3*** -.29*** -.41*** -.15**

尋求刺激行為 -.18*** -.13** -.25*** -.01

不健康生活習慣 -.32*** -.26*** -.23*** -.14**

*p<.05 **p<.01 ***p<.001

第五節 個人背景因素與重要他人情感關係對自尊、

健康危害行為之預測情形

本節以多元線性迴歸分析方法進行資料分析。個人背景因素 並非連續變項,所以先將個人背景變項中的類別變項轉換成虛擬 變項,包括性別、年級、學業成就、家庭結構及父母教育程度(如

(27)

表 4-5-1),並進行多元共線性診斷。而後再投入多元迴歸方程 式中。

統計結果將分成兩部份,分別探討個人背景因素與重要他人 情感關係對自尊的預測情形,以及個人背景因素與重要他人情感 關係對健康危害行為的預測情形。以下分述之。

壹、個人背景因素與重要他人情感關係對自尊的預測情形

根據研究目的六,來探討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與重要他人 關係對自尊之預測力,並驗證研究假設四:「個人背景因素與重 要他人情感關係可預測研究對象的自尊」。

為明白性別、年級、學業成就、家庭結構、父母教育程度等 自尊之預測變項間有無共線性問題、因此,先進行共線性診斷。

由表 4-5-2 可知,各預測變項的容忍度(tolerance)介於 0-1 之間,而變異數膨脹係數(VIF)未大於 10,此符合多元線性迴 歸的前提假設,亦即預測變項並無多元共線性存在。

(28)

表 4-5-1 類別變項轉虛擬變項表

類別變項 虛擬變項

性別

0

1

年級

七年級 1 0

八年級 0 1

九年級 0 0

學業成就

前段 1/3 1 0 中段 1/3 0 1 後段 1/3 0 0 家庭結構

完整 0

不完整 1

父教育程度

國小以下 1 0

國高中職 0 1

大專以上 0 0

母教育程度

國小以下 1 0

國高中職 0 1

大專以上 0 0

(29)

表 4-5-2 自尊之預測變項多元共線性診斷結果

變項名稱 容忍度

(Tolerance)

變異數膨脹係數

(VIF)

性別

女(男為對照組) .957 1.045 年級

七年級(九年級為對照組) .719 1.391 八年級(九年級為對照組) .795 1.258 學業成就

前段 1/3(後段 1/3 為對照組) .592 1.689 中段 1/3(後段 1/3 為對照組) .648 1.544 家庭結構

不完整(完整為對照組) .894 1.118 父教育程度

國小以下(大專以上為對照組) .281 3.564 國高中職(大專以上為對照組) .315 3.170 母教育程度

國小以下(大專以上為對照組) .304 3.292 國高中職(大專以上為對照組) .341 2.928 與重要他人關係

父親情感關係 .709 1.410

母親情感關係 .676 1.480

導師情感關係 .749 1.335

同儕情感關係 .820 1.220

以下就各預測變項對整體自尊的預測情形之分析結果加以 說明。

一、 整體自尊

由表 4-5-3 可知,各預測變項對整體自尊的解釋力為 52%,

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F=39.05,p< .001),其中性別、年級、

學業成就、家庭結構、父親情感關係、母親情感關係、導師情感

數據

表 4-1-2 研究對象在青少年自尊量表上的得分情形(N=510)       變項      平均數    標準差    最小值    最大值    題平均值  基本量尺    學業能力感    22.53     5.06      6.00      36.00      3.75    生理能力感    23.35     5.66      7.00      36.00      3.89    人際能力感    25.51     4.88      9.00      36.00
表 4-3-3 學業成就與自尊差異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前段 1/3¹  (n=166)  中段 1/3²  (n=205)  後段 1/3³  (n=139)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F 值  Scheffe  事後檢定  整體自尊  380.02  55.06  361.82  50.32  340.61  47.28  22.48***  1&gt;2 ,1&gt;3  2&gt;3  家庭能力感  25.08  5.79  24.00  5.66  22.
表 4-3-6 母親的教育程度與自尊現況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國小以下¹  (n=396)  國高中職² (n=56)  大專以上³ (n=55)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平均值  標準差  F 值  Scheffe 事後檢 定  整體自尊  363.46  52.72  373.70  59.07  340.13  46.48  6.24**  1&gt;3,2&gt;3  家庭能力感  24.20  5.64  24.59  6.58  21.98  5.64  3.93*  1
表 4-3-7 重要他人情感關係與自尊現況之皮爾森積差相關  變項  父親情感關係  母親情感關係  導師情感關係  同儕情感關係  整體自尊  .40***  .53***  .35***  .54***  家庭能力感  .47***  .64***  .23***  .27***  身體能力感  .28***  .28***  .13**  .25***  學業能力感  .27***  .35***  .27***  .29***  人際能力感  .15**  .20***  .12**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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