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
類 科:輻射安全 科 目:輻射防護法規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 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27120 頁次:1-1
一、請說明以下定義:(每小題 5 分,共 30 分)
緊急曝露
個人等效劑量
推定空氣濃度
最大正常操作壓力(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運送指數(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對稱性(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
二、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發表第 103 號報告的主要原因為何?(20 分)
三、依據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第 2 條,設施經營者擬訂輻射防護計畫,
應參酌那些事項?(30 分)
四、以輻射防護訓練取代輻射安全證書應受之訓練課程包括那些?時數最 少各為多少?(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