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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110 年促進學齡兒少心理健康推廣活動簡章
「上網不迷惘!」創意圖文比賽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110 年度校園心理健康促進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為宣導正確使用網路健康觀念,鼓勵學生正向思考並發揮創意,將健康上 網以有趣、有意義且具有創意之文字搭配圖像呈現,進而宣導網路成癮防治健康 促進議題,提倡適度使用網路,邁向戶外大自然,避免網路沉迷。得獎作品將刊 登於臺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官網、Facebook 粉絲專頁及 Line,作為本局網路文 宣。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四、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等在學學生。
五、比賽辦法:
(一)活動內容:
1. 比賽組別: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2. 主題內容及創作方向:以網路成癮防治、健康上網及培養網路正確使用態度 等觀念,發揮個人創意以結合文字及圖像。
3. 作品格式:30 字以內的文字並結合圖像,檔案輸出以 1 張為限(作品可手繪 或軟體製圖,內容須清晰,尺寸 1200px ×1200px,檔案大小 100KB 以內,解 析度 400dpi 以上,檔案以 JPG 或 PNG 檔輸出上傳)。
4. 每人投稿次數以 1 次為限,重複投稿以系統內最早取得之資訊為主。
(二)報名方式:
1. 參加學生至臺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官網線上填寫報名表,上傳健康上網創 意圖文電子檔案,並填寫網路使用量表及參賽同意書(如附件),即報名完 成。
2. 報名網址:https://mental-health.gov.taipei/ 報名專區 講座/活動 「上 網不迷惘!」創意圖文比賽 點選右方我要報名或下方立即報名。
(三)活動期程:
1. 徵件日期:即日起至 10 月 15 日止。
2. 評選公告:110 年 11 月中旬得獎名單公告於臺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官網及 Facebook 粉絲專頁。
3. 頒獎方式:得獎名單公告後以函文轉知獲獎者學校,委請該校於全校性集會代 為頒獎(獎狀及獎品),以公開表揚嘉許獲獎學生。
六、注意事項:
1.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如有任何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行為者,須負一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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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作品經發現有抄襲及違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時,如查屬實,將取消其 得獎資格、追回禮品及獎狀。
2. 得獎作品將放置於臺北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網站,作為推廣心理健康促進之 用。
3.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訂本徵件辦法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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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同意書
1. 參賽作品須符合活動主題及投件規格,違反者,不予評審。
2. 參賽作品請依規定上網填寫報名表並上傳作品。
3. 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 追回獎品,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作品曾參賽並獲獎者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圖文創作者或即將刊登者。
(3)內容造假,不當影射他人造成不名譽事件者。
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5. 每人參賽作品以 1 件為限,本單位有權審核及修改之權利。
6. 參賽作品應避免畫質不清、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 關情事。
7. 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備份檔案,主辦單位不負責保存參賽者上傳之參賽作 品。
8. 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編修運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
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致酬。前開所稱之著作財產權,依 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
9. 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或更換獎項。
10.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 之。
參賽者本人 (簽章)
監護人/法定代理人: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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