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107 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儲備評閱委員報名表(高中、職教師適用)
為辦理「107 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請 貴校校長及教務主任簽核,以利後續培訓活動籌辦事宜。
經培訓並評選為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 107 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暫訂 107/5/25~6/1)。
學 校: 學校地址:
教務主任: (簽章) 校 長: (簽章)
【備註1】:本年度所招募之儲備評閱委員,僅以具國中基測或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閱卷經驗之教師為限,且臺師大心測中心保留報名資格審核 權。
【備註 2】:為維持閱卷公正性,若有三親等以內之親屬或授課對象為 107 年會考考生之高中、高職國文教師,不得報名參加。
【備註 3】:若 貴校推薦之教師名額,多於各縣(巿)政府教育局(處)規定名額,請於備註欄註記候補順位。
【備註 4】:107 年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會將於 106 年 10~11 月及 107 年 3 月各舉辦 1 次,每次為期 1 天。教師參加之培訓場次由臺師大心測中心統一 規劃分配後,另發開會通知。如有需要避開之日期,請事先於備註欄註明。因人數眾多,場次分配後將不受理異動,如無法配合請勿 報名。
【備註 5】:培訓當天全程參與者,將獲研習時數,並由臺師大心測中心依相關規定支付出席培訓會之交通補助費(不含膳雜及住宿費)。
【備註 6】:報名表請於 106 年 9 月 15 日中午 12 時前傳真,逾時恕不受理報名。為確保教師報名權益,傳真後請務必來電確認。聯絡人:洪小姐、
王小姐 電話:(02)7714-8572、7714-8493 傳真:(02)8601-8910
【備註 7】:本中心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於報名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使用所蒐集之個資,並善盡維護與保密之責。
(報名注意事項請參考備註 1-7,報名表請傳真 2 頁)
姓名 飲食 培訓會時間
(場次以本中心安排為準)
身分證字號
(必填) 電話(O) 手機 備註 本人同意心測中心使用個人
資料作為報名與聯繫之用
□葷□素 □週二 □週四 <請親簽>
□葷□素 □週二 □週四 <請親簽>
□葷□素 □週二 □週四 <請親簽>
□葷□素 □週二 □週四 <請親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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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以學校為單位傳真此報名表】 窗口聯絡人: 窗口聯絡人電話:
以下為本中心確認用,報名者免填。
收到傳真日期:
來電確認傳真日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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