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
體育舞蹈學系碩士班學位論文
啦啦隊指定動作教學歷程之行動研究
—以南投
市某國小為例
THE ACTION RESEARCH OF TEACHING
OF CHEERLEADING REGUIRED
MOVEMENTS
-AN EXAMPLE OF
ELEMENTARY SCHOOL IN NANTOU
研 究 生:田函玉 撰
指導教授:張育銓 助理教授
協同指導教授:羅雅柔 博士
i 論 文 名 稱 :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歷 程 之 行 動 研 究 — 以 南 投 市 某 國 小 為 例 總 頁 數 : 1 4 6 頁 校 ( 院 ) 所 組 別 : 國 立 臺 灣 體 育 運 動 大 學 舞 蹈 學 系 碩 士 班 理 論 組 畢 業 時 間 及 提 要 別 : 1 0 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碩 士 學 位 論 文 研 究 生 : 田 函 玉 指 導 教 授 : 張 育 銓 助 理 教 授 協 同 指 導 教 授:羅 雅 柔 博 士
中 文 摘 要
本 研 究 旨 在 觀 察 與 記 錄 學 生 在 參 與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時 之 反 應 與 狀 況 , 探 討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課 程 在 國 小 階 段 實 施 的 成 果 與 成 效 。 本 研 究 採 用 行 動 研 究 法 , 以 研 究 者 所 任 教 的 國 小 五 年 級 班 級 之 2 1 位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 透 過 教 學 日 誌 、 晤 談 紀 錄 、 啦 啦 隊 教 學 觀 察 單 、 學 習 單 、 啦 啦 隊 學 習 問 卷 、 啦 啦 隊 評 量 表 等 方 式 蒐 集 資 料 。 本 研 究 主 要 發 現 如 下 : 壹 、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的 教 學 狀 況 一 、 教 師 可 控 制 教 學 流 程 , 使 教 學 活 動 順 利 進 行 。 二 、 運 用 多 元 的 教 學 方 式 , 教 學 成 效 良 好 , 學 生 都 很 喜 歡 。 貳 、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學 生 的 反 應 一 、 學 生 喜 歡 快 樂 且 主 動 的 學 習 動 作 。 二 、 學 生 的 舞 蹈 動 作 和 技 巧 動 作 已 有 初 步 的 基 礎 。 參 、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實 施 的 成 果 一 、 學 習 初 期 , 舞 蹈 動 作 和 技 巧 動 作 皆 有 部 分 欠 佳 。 二 、 教 學 後 , 學 生 的 整 體 表 現 皆 有 良 好 的 呈 現 。 肆 、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所 遭 遇 到 之 困 難 與 解 決 方 法 一 、 在 動 作 教 學 上 所 遭 遇 到 的 困 難 , 教 師 以 說 明 動 作 、 示 範ii
動 作 和 反 覆 練 習 的 方 式 解 決 問 題 。
二 、 教 師 運 用 多 元 的 呈 現 方 式 提 升 學 生 表 現 的 意 願 。
iii
Tian,Han-Yu.(2014)The Action Research of Teaching of Cheerleading Reguired Movements -An Example of Elementary school In Nantou.Unpublished Master Thesis,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of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
Instructing Professor:Assistant Professor Chang,Yu-Chuan, Dr. Lo,Ya-Jo
Abstract
This research aimed to observe and record students’ reaction and feedbacks in their participation of cheerleading specified movements program in order to explore the effecs and result of the teaching methods used in this program that applied in the elementary school. This research uses action research as its research methodology and observes the twenty-one students in the researcher’s fifth grade class as participants. The researcher collected data from teaching diaries, interview records, teaching observation records, study assignments, questionnaire, cheerleading assessment tables and other ways.The conclusions of the study are as follows:
I. The teaching situation of the cheerleading specified movements.
First, the teacher can control the teaching process and the teaching activities can be carried out smoothly. Second, the students liked that the teacher used multiple teaching methods and its effectiveness.
II. Students’ respnses and feedbacks in this program.
First, the students learned the movmenets happily and actively. Second, the students built an initial foundation on dance movements and techniques after the classes. III.The results of the teaching implement.
First, the students did not perform well in their presentation of dance movements in the initial stage. Second, after joining in the classes, the students' overall performances are adequately presented.
IV.The challenges faced in the teaching of the cheerleading specified movements and the solutions.
First, when encountered students’ difficulties to understand the materials, the teacher employed the teaching methods, such as explain, demonstration the movements and practice repeatedly, to solve the problem. Second, the teacher used multiple teaching methods and successfully enhanced the students’ performance.
iv
謝 誌
人 生 的 旅 途 中 , 學 習 是 一 件 重 要 的 事 , 能 如 期 在 兩 年 內 完 成 碩 士 的 學 位 , 我 感 恩 生 命 中 許 多 的 人 與 許 多 經 歷 。 敬 愛 的 指 導 教 授 育 銓 老 師 , 感 謝 您 帶 領 我 走 進 啦 啦 隊 的 世 界 , 熱 愛 競 啦 的 心 依 舊 不 變 , 進 而 接 觸 啦 啦 舞 的 各 項 賽 事 活 動 , 謝 謝 您 不 間 斷 的 教 導 , 除 了 學 術 與 技 術 上 的 指 導 , 我 更 加 學 習 您 那 股 任 勞 任 怨 的 毅 力 , 不 問 付 出 多 少 , 只 問 自 己 能 做 到 多 少 的 精 神 , 在 啦 啦 隊 教 學 的 這 條 路 上 , 我 會 盡 我 所 能 的 繼 續 努 力 。 感 謝 協 同 教 授 雅 柔 老 師 在 碩 士 期 間 認 真 的 指 導 與 教 學 , 在 許 多 無 助 沮 喪 的 時 候 , 您 就 如 同 母 親 一 般 的 支 柱 , 謝 謝 您 引 領 著 我 們 這 班 孩 子 。 同 時 也 感 謝 口 委 老 師 俊 傑 老 師 、 桐 絹 老 師 、 翠 苓 老 師 謝 謝 您 的 建 議 與 修 正 。 最 後 我 要 感 謝 我 的 家 人 和 福 氣 一 路 的 栽 培 和 相 伴 , 感 謝 爸 媽 一 直 讓 我 自 由 的 追 尋 我 想 追 尋 的 路 , 給 予 我 健 全 的 家 庭 成 長 , 讓 我 在 無 後 顧 之 憂 的 情 況 下 , 實 現 自 己 的 夢 想 , 放 心 將 來 我 也 會 好 好 養 育 你 們 的 啦 ! 也 感 恩 身 邊 的 朋 友 們, 啦 啦 的 夥 伴 小 米 、 亞 臻 、 琬 翎 、 小 朱 、 可 愛 的 學 弟 妹 們 , 謝 謝 大 家 在 碩 士 與 大 學 期 間 一 同 完 成 的 競 啦 和 啦 舞 的 夢 想 , 也 特 別 感 謝 辛 辛 、 膨 膨 、 宏 宏 與 立 新 的 寶 貝 們 一 路 的 照 顧 與 支 持 。 田 函 玉 謹 誌 中 華 民 國 1 0 3 年 6 月v
目 錄
中 文 摘 要 . . . i A b s t r a c t . . . i i i 謝 誌 . . . i v 目 錄 . . . v 表 目 錄 . . . v i i i 第 一 章 緒 論 . . . 1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 . . 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 . . 4 第 三 節 名 詞 釋 義 . . . 5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 . . 6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 . . 7 第 一 節 啦 啦 隊 發 展 之 現 狀 . . . 7 第 二 節 啦 啦 隊 教 學 之 相 關 研 究 . . . 9 第 三 節 啦 啦 隊 學 習 之 相 關 心 理 學 理 論 . . . 1 5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實 施 . . . 2 1 第 一 節 研 究 方 法 . . . 2 1 第 二 節 研 究 實 施 與 流 程 . . . 2 4 第 三 節 研 究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 . . 3 3 第 四 節 技 術 動 作 評 量 . . . 3 8 第 四 章 結 果 與 討 論 . . . 4 1 第 一 節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之 教 學 狀 況 . . . 4 1 第 二 節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之 學 生 反 應 . . . 4 8 第 三 節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實 施 的 成 果 . . . 6 2 第 四 節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所 遭 遇 到 之 困 難 與 解 決 方 法 . . . 7 5vi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 . . 8 7 第 一 節 結 論 . . . 8 7 第 二 節 建 議 . . . 9 1 參 考 文 獻 . . . 9 3 附 錄 一 1 2 週 課 程 大 綱 . . . 9 7 附 錄 二 之 一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 . . 9 8 附 錄 二 之 二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 . . 1 0 1 附 錄 二 之 三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 . . 1 0 4 附 錄 二 之 四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 . . 1 0 7 附 錄 二 之 五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 . . 1 1 0 附 錄 二 之 六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 . . 1 1 2 附 錄 二 之 七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 . . 1 1 5 附 錄 二 之 八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 . . 1 1 7 附 錄 二 之 九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 . . 1 1 9 附 錄 二 之 十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 . . 1 2 2 附 錄 二 之 十 一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 . . 1 2 4 附 錄 二 之 十 二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 . . 1 2 7 附 錄 三 之 一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觀 察 單 ( 0 3 2 1 ) . . . 1 2 9 附 錄 三 之 二 啦 啦 隊 指 定 流 程 教 學 觀 察 單 ( 0 4 1 8 ) . . . 1 3 1 附 錄 三 之 三 啦 啦 隊 指 定 流 程 教 學 觀 察 單 ( 0 5 1 6 ) . . . 1 3 3 附 錄 四 之 一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評 量 表 ─ 舞 蹈 . . . 1 3 6 附 錄 四 之 二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評 量 表 ─ 技 巧 . . . 1 3 7 附 錄 五 之 一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學 習 問 卷 ( 0 4 0 4 ) . . . 1 3 8 附 錄 五 之 二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學 習 問 卷 ( 0 5 1 6 ) . . . 1 4 0 附 錄 六 之 一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 0 2 2 1 ) . . . 1 4 2 附 錄 六 之 二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 0 4 1 8 ) . . . 1 4 3
vii
附 錄 六 之 三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 0 5 0 9 ) . . . 1 4 4 附 錄 六 之 四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 0 3 2 1 ) . . . 1 4 5
viii
表 目 錄
表 3 - 2 - 1 指 定 動 作 組 彩 球 舞 教 材 內 容 統 整 . . . 2 8 表 3 - 2 - 2 啦 啦 隊 技 巧 動 作 教 材 內 容 統 整 . . . 3 2 表 4 - 1 - 1 教 學 日 誌 與 省 思 札 記 「 教 師 教 學 進 度 」 彙 整 . . . 4 1 表 4 - 1 - 2 教 學 觀 察 「 教 師 教 學 進 度 」( 2 0 1 4 0 3 2 1 )( 2 0 1 4 0 4 1 8 ) 彙 整 . . . 4 3 表 4 - 1 - 3 教 學 觀 察 單 「 教 師 教 學 進 度 」( 2 0 1 4 0 5 1 6 ) 彙 整 . . 4 4 表 4 - 1 - 4 教 學 日 誌 與 省 思 札 記 「 教 學 活 動 掌 控 」 彙 整 . . . 4 4 表 4 - 1 - 5 教 學 觀 察 「 教 學 活 動 掌 控 」( 2 0 1 4 0 3 2 1 )( 2 0 1 4 0 4 1 8 ) 彙 整 . . . 4 6 表 4 - 1 - 6 教 學 觀 察 「 教 學 活 動 掌 控 」( 2 0 1 4 0 5 1 6 ) 彙 整 . . . 4 7 表 4 - 2 - 1 教 學 日 誌 與 省 思 札 記 「 學 習 態 度 」 彙 整 . . . 4 8 表 4 - 2 - 2 教 學 觀 察 單 「 學 習 態 度 」( 2 0 1 4 0 3 2 1 ) 彙 整 . . . 5 0 表 4 - 2 - 3 教 學 觀 察 單 「 學 習 態 度 」( 2 0 1 4 0 4 1 8 ) 彙 整 . . . 5 1 表 4 - 2 - 4 教 學 觀 察 「 學 習 態 度 」( 2 0 1 4 0 5 1 6 ) 彙 整 . . . 5 1 表 4 - 2 - 5 學 習 問 卷 「 學 習 態 度 」( 2 0 1 4 0 4 0 4 ) 統 計 彙 整 . . . 5 2 表 4 - 2 - 6 學 習 問 卷 「 學 習 態 度 」( 2 0 1 4 0 5 1 6 ) 統 計 彙 整 . . . 5 3 表 4 - 2 - 7 教 學 日 誌 與 省 思 札 記 「 學 習 成 效 」 彙 整 . . . 5 4 表 4 - 2 - 8 教 學 觀 察 「 學 習 成 效 」( 2 0 1 4 0 3 2 1 ) 彙 整 . . . 5 5 表 4 - 2 - 9 教 學 觀 察 「 學 習 成 效 」( 2 0 1 4 0 4 1 8 ) 彙 整 . . . 5 6 表 4 - 2 - 1 0 教 學 觀 察 「 學 習 成 效 」( 2 0 1 4 0 5 1 6 ) 彙 整 . . . 5 6 表 4 - 2 - 1 1 學 習 問 卷 「 學 習 成 效 」( 2 0 1 4 0 4 0 4 ) 統 計 彙 整 . . . 5 7 表 4 - 2 - 1 2 學 習 問 卷 「 學 習 成 效 」( 2 0 1 4 0 5 1 6 ) 統 計 彙 整 . . . 5 8 表 4 - 3 - 1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評 量 ( 舞 蹈 動 作 ) 之 手 姿 動 作 統 計 . . . 6 2 表 4 - 3 - 2 手 姿 動 作 表 現 狀 況 統 計 . . . 6 2ix 表 4 - 3 - 3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評 量 ( 舞 蹈 動 作 ) 之 腳 步 動 作 統 計 . . . 6 3 表 4 - 3 - 4 腳 步 動 作 表 現 狀 況 統 計 . . . 6 3 表 4 - 3 - 5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評 量 ( 舞 蹈 動 作 ) 之 跳 躍 動 作 統 計 . . . 6 4 表 4 - 3 - 6 跳 躍 動 作 表 現 狀 況 統 計 . . . 6 4 表 4 - 3 - 7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評 量 ( 舞 蹈 動 作 ) 音 樂 配 合 度 統 計 . . . 6 5 表 4 - 3 - 8 音 樂 配 合 度 表 現 狀 況 統 計 . . . 6 5 表 4 - 3 - 9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評 量 ( 舞 蹈 動 作 ) 整 體 表 現 統 計 6 6 表 4 - 3 - 1 0 整 體 表 現 狀 況 統 計 . . . 6 6 表 4 - 3 - 1 1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評 量 ( 技 巧 動 作 ) 預 備 動 作 統 計 . . . 6 7 表 4 - 3 - 1 2 預 備 動 作 狀 況 統 計 . . . 6 7 表 4 - 3 - 1 3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評 量 ( 技 巧 動 作 ) 動 作 穩 定 度 統 計 . . . 6 8 表 4 - 3 - 1 4 動 作 穩 定 度 狀 況 統 計 . . . 6 8 表 4 - 3 - 1 5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評 量 ( 技 巧 動 作 ) 結 束 動 作 統 計 . . . 6 9 表 4 - 3 - 1 6 結 束 動 作 狀 況 統 計 . . . 6 9 表 4 - 3 - 1 7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評 量 ( 技 巧 動 作 ) 音 樂 配 合 度 統 計 . . . 7 0 表 4 - 3 - 1 8 音 樂 配 合 度 狀 況 統 計 . . . 7 0 表 4 - 3 - 1 9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評 量 ( 技 巧 動 作 ) 整 體 表 現 統 計 . . . 7 1 表 4 - 3 - 2 0 整 體 表 現 狀 況 統 計 . . . 7 1
x 表 4 - 4 - 1 教 學 日 誌 與 省 思 札 記 「 遭 遇 之 困 難 」 彙 整 . . . 7 5 表 4 - 4 - 2 晤 談 紀 錄 「 遭 遇 之 困 難 」 彙 整 . . . 7 8 表 4 - 4 - 3 教 學 觀 察 「 遭 遇 困 難 」( 2 0 1 4 0 5 1 6 ) 彙 整 . . . 8 0 表 4 - 4 - 4 學 習 問 卷 「 遭 遇 困 難 」( 2 0 1 4 0 4 0 4 ) 統 計 彙 整 . . . 8 0 表 4 - 4 - 5 學 習 問 卷 「 遭 遇 困 難 」( 0 5 1 6 ) 統 計 彙 整 . . . 8 1 表 4 - 4 - 6 教 學 日 誌 與 省 思 札 記 「 解 決 問 題 」 彙 整 . . . 8 2 表 4 - 4 - 7 教 學 日 誌 與 省 思 札 記 「 解 決 問 題 」 彙 整 . . . 8 3 表 4 - 4 - 8 教 學 日 誌 與 省 思 札 記 「 解 決 問 題 」 彙 整 . . . 8 4 表 4 - 4 - 9 教 學 日 誌 與 省 思 札 記 「 解 決 問 題 」 彙 整 . . . 8 5
1
第 一 章 緒 論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是 在 探 討 學 生 參 與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時 之 情 形 。 全 章 共 分 為 四 節 : 第 一 節 是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 第 二 節 是 研 究 問 題 , 第 三 節 是 名 詞 釋 義 , 第 四 節 是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啦 啦 隊 運 動 近 年 來 已 在 臺 灣 蓬 勃 發 展 , 不 僅 為 大 型 比 賽 項 目 , 更 深 入 校 園 活 動 , 成 為 一 項 新 興 的 校 園 運 動 風 潮 , 而 隨 著 發 展 的 趨 勢 , 參 與 者 的 年 齡 也 逐 漸 下 降 。 蔡 佳 蓉 ( 2 0 0 4 ) 認 為 啦 啦 隊 活 動 能 增 進 國 小 階 段 學 生 在 認 知 、 情 意 和 技 能 上 的 學 習 , 分 別 為 增 進 舞 蹈 欣 賞 、 音 樂 節 奏 感 以 及 美 學 概 念 上 的 認 知 , 並 且 能 使 學 生 了 解 安 全 教 育 。 藉 由 培 養 團 隊 合 作 精 神 滿 足 學 生 在 社 群 性 的 情 意 發 展 。 運 動 技 能 為 多 種 體 適 能 的 訓 練 , 對 於 學 生 之 平 衡 性 、 柔 軟 性 、 敏 捷 性 、 協 調 性 、 肌 力 和 肌 耐 力 等 都 能 達 到 有 效 的 訓 練 。 研 究 者 於 民 國 1 0 1 學 年 度 時 擔 任 國 小 啦 啦 隊 校 隊 教 練 , 在 帶 領 學 生 參 與 全 國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的 訓 練 過 程 中 , 發 現 學 生 在 啦 啦 隊 的 舞 蹈 與 技 巧 上 能 充 分 展 現 身 體 能 力 , 藉 由 循 序 漸 進 的 教 學 方 式 , 皆 能 有 良 好 的 學 習 成 效 。 而 在 2 0 1 3 年 度 全 國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指 定 動 作 項 目 中 , 增 加 了 國 小 組 的 啦 啦 舞 指 定 動 作 的 項 目,激 發 了 研 究 者 欲 了 解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在 一 般 國 小 學 生( 非 校 隊 ) 的 學 習 狀 況 , 因 此 引 發 了 研 究 者 對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探 討 的 興 趣 。 目 前 國 內 推 展 啦 啦 隊 的 現 況 十 分 多 元 , 如 : 中 華 民 國 大 專 院 校 體 育 總 會 、 中 華 民 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體 育 總 會 與 中 華 民2 國 臺 灣 競 技 啦 啦 隊 協 會 等 , 都 相 繼 推 展 啦 啦 隊 活 動 事 宜 ( 蔡 佳 蓉 , 2 0 0 4 ), 除 定 期 舉 辦 教 練 研 習 會 、 裁 判 研 習 會 及 相 關 教 學 和 安 全 研 習 活 動 , 同 時 也 設 立 啦 啦 隊 相 關 網 站 , 使 啦 啦 隊 的 資 訊 交 流 能 更 為 普 及 , 而 在 大 型 賽 事 上 , 有 全 國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 大 專 院 校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 中 等 學 校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 此 外 除 全 國 性 大 型 賽 事 , 啦 啦 隊 也 成 為 大 專 校 院 與 中 等 學 校 的 校 際 競 賽 、 校 內 系 際 盃 及 校 慶 活 動 的 重 點 節 目 , 進 而 成 為 提 升 學 生 身 心 健 康 , 促 使 學 生 學 習 團 隊 合 作 精 神 與 互 相 交 流 的 機 會 ( 郭 銘 勻 、 曾 慶 裕 , 2 0 0 8 )。 就 研 究 者 所 知 , 在 啦 啦 隊 比 賽 項 目 中 , 已 有 賽 事 增 設 國 小 組 別 , 如 全 國 賽 競 技 啦 啦 隊 比 賽 組 別 中 有 國 小 啦 啦 隊 , 舞 蹈 啦 啦 隊 比 賽 組 別 中 有 國 小 彩 球 組 和 指 定 動 作( 彩 球 舞 ), 而 在 臺 中 市 市 長 盃 中 部 五 縣 市 聯 合 啦 啦 隊 邀 請 賽 中 , 則 有 競 技 啦 啦 隊 國 小 組 、 啦 啦 舞 國 小 組 和 四 人 技 巧 組 , 以 上 比 賽 項 目 皆 為 近 年 來 啦 啦 隊 比 賽 所 增 設 之 國 小 組 項 目 。 由 此 可 見 國 小 學 生 接 觸 啦 啦 隊 活 動 的 人 數 已 逐 年 提 升 , 啦 啦 隊 成 為 一 項 逐 漸 普 及 的 比 賽 項 目 。 啦 啦 隊 課 程 已 編 入 國 中 健 康 與 體 育 領 域 課 程 , 其 重 大 議 題 為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 在 能 力 指 標 中 提 及 能 了 解 個 體 的 成 長 與 動 作 發 展 的 關 係 , 發 展 成 為 特 殊 性 專 項 運 動 技 能 , 學 習 評 估 個 人 與 他 人 之 運 動 表 現 , 學 習 在 活 動 中 運 用 策 略 增 進 運 動 表 現 , 欣 賞 運 動 美 感 和 分 析 比 賽 的 能 力 , 建 立 正 向 的 人 際 關 係 等 , 其 課 程 重 點 與 目 標 為 競 技 啦 啦 隊 、 啦 啦 隊 基 本 技 術 動 作 、 金 字 塔 及 舞 伴 技 巧 的 介 紹 , 舞 伴 技 巧 與 跳 躍 動 作 教 學 與 練 習 , 增 強 肌 力 、 肌 耐 力 、 爆 發 力 與 身 體 穩 定 性 並 且 培 養 其 團 隊 合 作 的 精 神 。 目 前 啦 啦 隊 課 程 尚 未 編 入 國 小 健 康 與 體 育 課 程 中,但 於 2 0 1 3 年 全 國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中 啦 啦 舞 指 定 動 作 項 目
3 設 有 國 小 組 , 競 技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項 目 設 有 中 學 組 和 大 專 組 。 競 技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中 評 分 項 目 為 場 邊 助 陣( s i d e l i n e )、 歡 呼 ( c h e e r )、 舞 蹈 、 技 巧 與 整 體 表 現 五 項 , 雖 並 無 編 列 國 小 組 , 但 研 究 者 認 為 技 巧 動 作 能 提 升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與 興 趣 , 因 此 編 列 兩 項 技 巧 動 作 為 教 學 教 材 為 雙 股 立 姿 與 俯 撐 姿 。 研 究 者 將 啦 啦 舞 指 定 動 作 和 競 技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項 目 中 的 兩 項 技 巧 動 作 結 合 編 列 成 為 教 材 , 作 其 動 作 的 教 材 分 析 , 並 研 擬 適 當 的 教 學 方 案 。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目 的 如 下 : 壹 、 觀 察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的 教 學 狀 況 。 貳 、 紀 錄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學 生 的 反 應 。 參 、 了 解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實 施 的 成 果 。 肆 、 探 討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所 遇 到 之 困 難 與 解 決 方 法 。
4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依 據 上 述 之 研 究 目 的 擬 定 出 下 列 研 究 問 題 : 壹 、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的 教 學 狀 況 為 何 ? 貳 、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學 生 的 反 應 為 何 ? 參 、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實 施 的 成 果 為 何 ? 肆 、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所 遇 到 之 困 難 為 何 ? 解 決 方 法 為 何 ?5
第 三 節 名 詞 釋 義
壹 、 啦 啦 隊 ( C h e e r l e a d i n g ) 遠 東 英 漢 大 辭 典 對 C h e e r 的 解 釋 為 歡 呼 、 喝 采 之 意 。 而 C h e e r l e a d i n g 為 領 導 啦 啦 隊 之 意 。 C h e e r l e a d e r 為 啦 啦 隊 隊 長 之 意 ( 梁 實 秋 主 編 , 1 9 7 5 , 頁 3 5 0 )。 啦 啦 隊 又 分 為 競 技 啦 啦 隊 與 舞 蹈 啦 啦 隊 兩 類 。 貳 、 教 學 狀 況 教 學 狀 況 指 教 學 中 的 情 形 , 而 本 研 究 界 定 為 「 教 師 教 學 進 度 」、「 教 學 活 動 的 掌 控 」 和 「 教 學 方 式 的 運 用 」。 參 、 學 生 反 應 學 生 反 應 一 詞 涵 蓋 意 思 廣 泛 , 本 研 究 界 定 為 「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 學 生 態 度 」、「 學 生 課 後 練 習 狀 況 」。6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本 研 究 以 國 小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為 研 究 範 圍 , 將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說 明 如 下 : 壹 、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為 南 投 市 某 一 國 小 學 生 ( 1 0 2 學 年 度 ) 由 研 究 者 擔 任 教 學 的 一 個 班 級 , 共 2 1 位 學 生 。 本 研 究 之 資 料 來 源 僅 為 此 2 1 位 學 生 , 無 法 做 研 究 上 的 推 論 與 預 測 。 貳 、 教 學 時 間 本 研 究 教 學 實 施 時 間 為 民 國 1 0 3 年 2 月 2 1 日 起 至 民 國 1 0 3 年 5 月 1 6 日 , 實 施 共 為 1 2 節 次 , 每 次 教 學 時 間 為 4 0 分 鐘 。 為 顧 及 研 究 倫 理 , 在 不 影 響 正 常 課 程 的 教 學 下 , 實 際 教 學 的 時 間 有 限 。 參 、 教 學 教 材 教 材 來 源 於 2 0 1 3 年 全 國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中 競 技 啦 啦 隊 及 舞 蹈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項 目 , 其 教 材 放 於 網 路 以 影 片 方 式 呈 現 , 僅 以 此 教 材 為 啦 啦 隊 的 教 學 範 圍 加 以 研 究 。 此 外 ,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發 現 學 生 須 配 合 校 內 活 動 , 以 全 年 級 共 同 呈 現 的 方 式 演 出 , 因 此 , 需 要 更 多 的 練 習 和 隊 形 變 化 。 肆 、 研 究 結 果 本 研 究 採 取 行 動 研 究 , 研 究 對 象 及 範 圍 有 限 , 樣 本 代 表 性 相 較 於 其 他 研 究 略 顯 不 足 。 因 此 , 本 研 究 結 果 僅 限 於 本 班 特 定 教 學 對 象 、 教 學 教 材 和 教 學 方 法 與 教 學 呈 現 , 無 法 廣 泛 應 用 於 不 同 情 境 的 班 級 之 中 , 只 能 視 為 個 案 , 僅 供 參 考 。7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章 目 的 在 於 探 討 與 本 研 究 相 關 之 啦 啦 隊 發 展 現 況 、 啦 啦 隊 教 學 之 相 關 研 究 、 啦 啦 隊 教 學 之 相 關 心 理 學 理 論 等 三 個 方 面 。 以 作 為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依 據 與 教 學 實 施 參 考 , 分 別 敘 述 如 下 :第 一 節 啦 啦 隊 發 展 之 現 狀
張 育 銓 ( 1 9 9 9 ) 在 《 大 專 院 校 啦 啦 隊 組 訓 、 競 賽 目 標 及 體 育 課 程 目 標 認 同 之 研 究 》 中 提 及 : 啦 啦 隊 在 美 國 的 發 展 與 演 進 已 有 一 百 多 年 的 歷 史 , 美 國 高 中 和 大 專 院 校 啦 啦 隊 能 夠 持 續 發 展 一 百 多 年 , 應 歸 功 於 全 美 十 幾 個 啦 啦 隊 協 會 在 幕 後 策 劃 、 推 動 、 贊 助 和 獎 勵 的 結 果 。 啦 啦 隊 已 是 一 種 國 際 性 的 運 動 賽 事 , 每 年 國 際 啦 啦 隊 協 會 ( U C A , U n i v e r s a l C h e e r l e a d e r s A s s o c i a t i o n ) 都 有 舉 辦 國 際 性 的 啦 啦 隊 比 賽 。 現 今 在 大 專 體 總 、 高 中 體 總 及 中 華 民 國 臺 灣 競 技 啦 啦 隊 協 會 也 積 極 推 展 啦 啦 隊 各 項 比 賽 和 活 動 事 宜 ( 蔡 佳 蓉 , 2 0 0 4 ), 如 全 國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 大 專 院 校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和 全 國 菁 英 盃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等 。 中 華 民 國 臺 灣 競 技 啦 啦 隊 協 會 ( C T C A , C h i n e s e T a i p e i C h e e r l e a d i n g A s s o c i a t i o n ) 在 理 事 長 李 振 楨 先 生 和 秘 書 長 張 育 銓 老 師 的 努 力 推 廣 下 , 近 年 來 啦 啦 隊 運 動 不 僅 蓬 勃 發 展 , 更 走 向 制 度 化 和 專 業 化 的 脈 絡 , 建 立 證 照 制 度 、 啦 啦 隊 研 習 活 動 、 寒 暑 假 啦 啦 隊 研 習 營 、 啦 啦 隊 技 術 教 練 培 訓 等 , 多 項 啦 啦 隊 的 專 業 技 能 進 修 和 各 項 啦 啦 隊 賽 事 。 郭 銘 勻 、 曾 慶 裕 ( 2 0 0 8 ) 在 《 啦 啦 隊 教 練 證 照 制 度 之 探8 討 》 中 提 及 : 目 前 國 內 啦 啦 隊 比 賽 已 進 入 校 園 , 專 業 的 教 練 師 資 成 為 首 先 需 面 臨 的 問 題 , 在 技 巧 的 操 作 上 , 如 果 由 一 般 的 舞 蹈 老 師 或 者 非 接 受 過 專 業 之 人 員 進 行 教 學 , 教 學 中 難 免 會 因 為 對 技 巧 動 作 的 操 作 過 程 不 正 確 而 導 致 學 生 受 傷 。 為 因 應 國 內 嚴 重 缺 乏 啦 啦 隊 師 資 之 問 題 , 中 華 民 國 臺 灣 競 技 啦 啦 隊 協 會 開 始 推 展 教 練 制 度 , 於 民 國 9 3 年 舉 辦 第 一 次 之 C 級 教 練 講 習 會 , 爾 後 也 陸 續 推 展 啦 啦 舞 和 啦 啦 隊 之 教 練 講 習 , 於 2 0 1 3 年 也 與 國 際 啦 啦 隊 總 會 ( I C U , I n t e r n a t i o n a l C h e e r U n i o n ) 共 同 主 辦 啦 啦 隊 與 啦 啦 舞 國 際 裁 判 講 習 。 中 華 民 國 臺 灣 競 技 啦 啦 隊 協 會 辦 理 實 施 教 練 制 度 , 其 目 的 在 於 培 養 啦 啦 隊 教 練 人 才 , 並 提 升 其 素 質 , 健 全 教 練 制 度 , 以 利 發 展 啦 啦 隊 運 動 之 周 全 。 其 文 中 提 及 教 練 實 施 制 度 為 教 練 的 分 級 、 各 級 教 練 的 基 本 條 件 、 各 級 教 練 資 格 及 晉 級 辦 法 、 教 練 之 進 修 和 教 練 之 任 用 等 。 其 協 會 也 十 分 積 極 培 養 啦 啦 隊 選 手 、 教 練 和 裁 判 , 希 望 啦 啦 隊 教 師 皆 能 參 與 啦 啦 隊 之 證 照 考 核 , 提 升 專 業 技 術 能 力 和 相 關 知 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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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啦 啦 隊 教 學 之 相 關 研 究
本 節 將 從 啦 啦 隊 在 體 育 教 育 上 的 功 能 與 意 義 、 啦 啦 隊 的 教 學 方 法 與 內 容 和 啦 啦 隊 教 學 設 計 與 實 務 等 方 面 , 對 啦 啦 隊 教 學 之 相 關 文 獻 加 以 探 討 。 壹 、 啦 啦 隊 在 體 育 教 育 上 的 功 能 與 意 義 蔡 貞 雄 ( 2 0 1 1 ) 在 《 國 小 體 育 教 學 研 究 》 中 提 及 :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第 一 五 八 條 規 定 :「 教 育 文 化 應 發 展 國 民 之 民 族 精 神 , 自 治 精 神 , 國 民 道 德 , 健 全 體 格 , 科 學 及 生 活 智 能 」。 亦 有 國 民 教 育 法 第 一 條 規 定 :「 國 民 教 育 依 中 華 民 國 憲 法 第 一 五 八 條 之 規 定 , 以 養 成 德 、 智 、 體 、 群 、 美 五 育 均 衡 發 展 之 健 全 國 民 為 宗 旨 」。 綜 觀 上 述 相 關 法 令 , 可 見 教 育 應 為 五 育 均 衡 發 展 且 兼 容 並 蓄 。 一 、 身 體 機 能 的 發 展 身 體 機 能 的 發 展 包 含 了 身 體 的 均 衡 發 達 和 活 力 的 提 升 。 人 體 的 生 長 是 由 人 體 的 各 組 織 器 官 於 生 長 的 過 程 中 緊 密 聯 繫 的 結 果 。 發 育 的 成 長 基 礎 亦 經 由 各 組 織 、 器 官 、 系 統 型 態 的 改 變 逐 漸 完 善 ( 于 素 梅 , 2 0 0 5 )。 啦 啦 隊 課 程 為 須 具 備 健 強 的 體 格 , 在 生 理 條 件 上 的 訓 練 為 肌 力 、 肌 耐 力 、 心 肺 耐 力 、 柔 軟 度 、 平 衡 感 、 協 調 性 、 瞬 發 力 、 節 奏 感 等 特 質 , 而 在 心 理 條 件 上 則 為 成 熟 度 和 穩 定 性 ( 楊 綺 儷 , 1 9 9 4 )。 二 、 運 動 能 力 的 發 展 運 動 能 力 為 身 體 進 行 各 種 動 作 的 能 力 , 亦 為 學 習 動 作 技 巧 的 重 要 條 件 , 代 表 著 肌 肉 與 神 經 系 統 之 間 的 協 調 ( 蔡 貞 雄 , 2 0 0 1 )。10 啦 啦 隊 運 動 包 含 啦 啦 舞 與 競 技 啦 啦 兩 種 項 目 , 其 訓 練 課 程 皆 須 包 含 重 量 訓 練 , 增 強 肌 力 、 肌 耐 力 及 瞬 發 力 等 , 基 本 訓 練 中 舞 蹈 和 體 操 為 增 進 身 體 的 柔 軟 度 、 平 衡 感 、 協 調 性 及 節 奏 感 等 。 而 成 為 一 位 良 好 的 啦 啦 隊 員 更 必 須 具 備 有 正 確 的 運 動 防 護 知 識 , 以 避 免 運 動 傷 害 ( 蔡 佳 蓉 , 2 0 0 4 )。 三 、 心 智 能 力 的 發 展 心 智 能 力 包 含 思 想 能 力 、 學 習 能 力 、 應 付 環 境 的 能 力 和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蔡 貞 雄 , 2 0 0 1 )。 運 動 技 能 的 學 習 須 經 由 技 能 學 習 的 階 段 , 對 於 動 作 的 認 知 、 領 悟 、 模 仿 、 操 作 之 後 達 到 熟 練 , 其 學 習 得 必 須 經 由 不 斷 的 思 考 、 嘗 試 和 修 正 。 在 學 習 啦 啦 隊 的 課 程 中 , 學 生 必 須 經 由 不 斷 的 模 仿 、 思 考 和 學 習 動 作 , 從 實 際 身 體 的 經 驗 中 得 到 知 識 。 而 教 師 也 須 適 時 教 導 啦 啦 隊 運 動 的 精 神 、 價 值 和 規 則 , 讓 學 生 能 從 實 踐 中 獲 得 經 驗 。 四 、 社 會 行 為 發 展 社 會 行 為 的 釋 義 可 為 有 益 於 社 會 , 且 與 人 相 處 的 能 力 ( 蔡 貞 雄 , 2 0 0 1 )。 培 養 社 會 行 為 , 需 藉 由 真 實 的 社 會 情 境 。 體 育 運 動 的 學 習 包 含 運 動 的 價 值 、 公 平 競 爭 、 合 作 精 神 、 社 交 人 際 關 係 、 公 民 道 德 與 素 養 等 。 啦 啦 隊 為 一 種 團 隊 運 動 , 須 發 揮 團 隊 精 神 , 擁 有 共 同 的 信 念 , 成 員 間 須 彼 此 信 任 。 啦 啦 隊 活 動 亦 可 培 養 個 人 信 心 , 學 習 服 從 與 領 導 , 並 且 從 合 作 的 歷 程 中 , 獲 得 友 誼 和 情 感 的 交 流 ( 張 育 銓 , 1 9 9 9 ; 鄭 麗 媛 、 麥 秀 英 ,
11 2 0 0 2 )。 貳 、 啦 啦 隊 的 教 學 方 法 與 內 容 啦 啦 隊 課 程 又 包 含 舞 蹈 和 技 巧 兩 部 分 , 教 師 可 先 藉 由 講 解 和 影 片 的 方 式 , 增 加 學 生 對 啦 啦 隊 的 了 解 , 並 且 引 發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 一 、 基 礎 動 作 的 訓 練 ─ 啦 啦 隊 技 巧 動 作 教 學 啦 啦 隊 技 巧 動 作 教 學 , 教 師 應 先 講 解 技 巧 名 稱 , 在 以 影 片 或 圖 片 的 方 式 使 學 生 明 白 完 成 技 巧 的 過 程 為 何 。 啦 啦 隊 技 巧 包 含 舞 伴 技 巧 和 金 字 塔 等 。 ( 一 ) 舞 伴 技 巧 ( P a r t n e r S t u n t ) 為 一 名 或 多 名 底 層 人 員 支 撐 另 一 名 或 多 名 上 層 人 員 離 開 地 面 之 動 作 。 ( 二 ) 金 字 塔 ( P y r a m i d ) 為 舞 伴 技 巧 的 連 結 , 重 視 空 間 上 的 運 用 和 技 巧 的 轉 接 。 二 、 基 礎 動 作 的 訓 練 ─ 啦 啦 隊 舞 蹈 教 學 啦 啦 舞 蹈 教 學 , 教 師 應 先 講 解 動 作 名 稱 和 動 作 細 節 , 再 以 正 確 的 動 作 示 範 , 讓 學 生 能 更 為 正 確 的 且 快 速 的 學 習 動 作 。 啦 啦 舞 蹈 技 術 動 作 包 含 手 姿 動 作 、 腳 步 動 作 、 跳 耀 動 作 、 分 腿 動 作 、 高 踢 腿 動 作 和 騰 翻 動 作 ( 中 華 民 國 臺 灣 競 技 啦 啦 隊 協 會 , 2 0 1 3 )。 ( 一 ) 手 姿 動 作 需 注 意 手 部 握 拳 的 方 式 , 在 操 作 的 過 程 中 手 臂 的 準 確 度 和 完 整 性 必 須 確 實 , 也 需 多 提 醒 力 量 的 掌 控 及 呈 現 。
12 ( 二 ) 腳 步 動 作 腳 步 動 作 的 轉 換 過 程 需 注 意 重 心 轉 移 和 正 確 度 , 如 果 有 跪 地 的 動 作 則 要 注 意 場 地 的 安 全 性 。 ( 三 ) 跳 躍 動 作 跳 躍 動 作 為 單 腳 或 雙 腳 蹬 離 地 面 的 動 作 , 人 體 的 高 度 會 騰 躍 到 盡 可 能 的 高 度 與 水 平 的 距 離 ( 于 素 梅 , 2 0 0 5 )。 教 師 應 仔 細 講 解 預 備 動 作 、 動 作 過 程 和 結 束 動 作 三 方 面 , 由 空 中 降 落 地 面 應 注 意 屈 膝 踩 地 的 過 程 , 以 避 免 造 成 運 動 傷 害 。 ( 四 ) 分 腿 動 作 練 習 分 腿 動 作 時 需 有 充 足 的 暖 身 , 加 強 腿 部 相 關 部 位 的 柔 軟 度 , 以 避 免 肌 肉 拉 傷 。 ( 五 ) 踢 腿 動 作 踢 腿 動 作 可 訓 練 核 心 肌 群 、 柔 軟 度 和 協 調 性 等 , 可 為 單 一 或 團 體 執 行 的 動 作 , 需 有 充 足 的 暖 身 後 進 行 練 習 。 三 、 趣 味 化 教 學 體 適 能 遊 戲 為 集 合 娛 樂 和 健 身 的 綜 合 性 運 動 , 包 含 身 體 發 展 的 活 動 性 、 鍛 鍊 體 格 、 提 高 基 本 活 動 能 力 和 培 養 學 生 互 助 合 作 的 精 神 等 。 體 適 能 遊 戲 被 廣 泛 的 使 用 於 體 育 課 程 當 中 ( 甘 學 琳 , 2 0 0 6 )。 在 啦 啦 隊 課 程 的 教 學 與 訓 練 中 , 也 會 進 行 體 適 能 遊 戲 , 增 加 其 教 學 趣 味 化 , 同 時 藉 由 遊 戲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動 機 、 身 體 活 動 力 和 反 應 能 力 。 例 如 , 再 進 行 技 巧 練 習 前 , 先 進 行 信 任 遊 戲 , 增 加 彼 此 的 團 隊 默 契 和 信 任 。
13 四 、 表 演 呈 現 啦 啦 隊 表 演 能 帶 動 現 場 氣 氛 , 鼓 舞 選 手 士 氣 且 能 吸 引 目 光 , 有 著 獨 特 性 與 引 人 注 意 的 特 質( 蔡 佳 蓉 , 2 0 0 4 )。 而 透 過 觀 察 的 過 程 , 學 生 就 可 以 獲 得 許 多 學 習 經 驗 , 經 由 表 演 的 方 式 互 相 呈 現 , 學 生 能 學 習 觀 察 他 人 和 有 機 會 表 現 自 己 , 並 且 進 行 分 享 和 回 饋 ( 程 宜 莉 等 譯 , 2 0 0 8 )。 五 、 教 學 注 意 事 項 「 安 全 」 對 於 啦 啦 隊 運 動 而 言 為 一 項 準 則 , 根 據 研 究 啦 啦 隊 隊 員 受 傷 之 狀 況 多 為 在 練 習 的 過 程 中 ( B o d e n , T a c c h e t t i & M u e l l e r , 2 0 0 3 ), 因 此 在 練 習 技 巧 時 都 必 須 互 相 協 助 保 護 , 同 時 成 員 之 間 也 必 須 給 予 相 對 的 信 任 , 如 此 才 能 使 技 巧 的 訓 練 發 揮 成 效 。 在 教 學 時 應 考 慮 學 生 的 心 理 和 身 理 狀 態 、 監 督 和 指 導 以 預 防 傷 害 、 使 學 生 明 白 參 與 課 程 的 目 的 、 預 先 制 訂 良 好 的 教 學 計 畫 等 , 避 免 過 分 強 調 技 術 上 的 訓 練 和 負 重 ( 蔡 佳 蓉 , 2 0 0 4 )。 參 、 啦 啦 隊 教 學 設 計 與 實 務 擬 定 教 學 計 畫 為 成 功 教 學 的 第 一 步 。 依 據 健 康 與 體 育 的 課 程 綱 要 與 基 本 理 念 , 每 一 階 段 的 教 學 計 畫 中 皆 應 有 大 單 元 名 稱 、 小 單 元 名 稱 、 具 體 學 習 目 標 、 整 體 的 體 育 課 節 數 、 對 應 之 能 力 指 標 、 符 合 議 題 及 十 大 能 力 指 標 ( 林 貴 福 等 , 2 0 0 3 )。 於 啦 啦 隊 課 程 設 計 中 , 亦 須 擬 定 教 學 計 畫 表 、 編 訂 教 學 內 容 、 編 撰 綜 合 活 動 、 研 擬 教 學 評 量 、 提 供 補 充 教 材 等 。 啦 啦 隊 課 程 已 編 排 進 國 中 健 康 與 體 育 課 程 , 約 為
14 四 節 課 , 其 一 為 重 大 議 題 為 性 別 平 等 。 其 學 習 目 標 主 要 為 : 一 、 了 解 啦 啦 隊 的 發 展 歷 史 與 運 動 概 念 ; 二 、 引 發 運 動 參 與 樂 趣 並 培 養 團 隊 合 作 精 神 ; 三 、 學 習 啦 啦 隊 基 本 技 術 動 作 內 容 , 如 跳 躍 、 舞 伴 技 巧 的 操 作 與 組 合 方 法 等 ; 四 、 藉 由 課 程 , 增 進 肌 力 、 肌 耐 力 、 爆 發 力 與 身 體 穩 定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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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啦 啦 隊 學 習 之 相 關 心 理 學 理 論
本 研 究 依 據 相 關 之 心 理 學 理 論 內 容 加 以 探 討 。 以 下 分 別 為 動 機 、 觀 察 學 習 、 技 能 學 習 與 團 體 行 為 將 依 據 其 四 項 分 別 敘 述 。 壹 、 動 機 一 、 動 機 的 定 義 所 謂 的 動 機 ( m o t i v a t i o n ) 是 因 某 種 內 在 狀 態 , 促 使 產 生 出 外 顯 的 行 為 活 動 , 並 且 朝 目 標 進 行 內 在 的 歷 程( 張 春 興 , 2 0 0 2 )。 二 、 成 就 動 機 成 就 動 機 ( a c h i e v e m e n t m o t i v a t i o n ) 是 指 個 人 克 服 障 礙 , 達 成 目 標 , 表 現 得 比 他 人 更 好 。 個 人 為 達 成 目 標 而 努 力 , 為 成 就 經 驗 中 驕 傲 的 取 向 ( G i l l , 2 0 0 2 )。 三 、 誘 因 誘 因 的 解 釋 為 影 響 行 為 的 外 部 刺 激 ( C h u n g , 1 9 9 7 , p . 5 9 ) 與 激 發 我 們 的 目 標 對 象 ( P e t r i , 1 9 8 6 , p . 1 6 3 ) 兩 種 , 所 謂 誘 因 ( i n c e n t i v e ) 為 誘 發 行 為 反 應 的 外 在 原 因 。 分 為 兩 種 , 引 起 個 體 接 近 或 者 接 納 並 獲 得 滿 足 , 稱 為 正 誘 因 , 如 獎 品 、 獎 賞 等 , 引 起 個 體 逃 離 或 逃 避 並 獲 得 滿 足 , 稱 為 負 誘 因 , 如 懲 罰 。 下 列 為 幾 項 重 要 的 誘 因 : ( 一 ) 多 用 獎 勵 。 ( 二 ) 善 用 懲 罰 。 ( 三 ) 鼓 勵 互 相 競 爭 。 ( 四 ) 提 供 及 時 的 回 饋 。 ( 五 ) 獲 得 成 功 的 滿 足 。16 貳 、 觀 察 學 習 一 、 概 述 班 度 拉 提 倡 社 會 學 習 理 論 從 行 為 取 向 的 學 習 理 論 發 展 出 社 會 學 習 論 , 社 會 學 接 受 大 部 分 的 行 為 理 論 , 但 是 更 為 強 調 線 索 對 心 理 歷 程 和 行 為 的 影 響 , 並 且 強 調 思 考 對 行 動 、 行 動 對 思 考 的 影 響 。 二 、 觀 察 學 習 的 歷 程 班 度 拉 的 觀 察 學 習 理 論 可 以 劃 分 為 四 種 階 段 , 分 別 為 注 意 、 保 留 、 再 生 和 動 機 ( R o b e r t E . S l a v i n , 2 0 0 5 )。 ( 一 ) 第 一 階 段 注 意 ( a t t e n t i o n a l p h a s e ) 為 個 體 對 楷 模 學 習 的 注 意 , 學 習 者 以 觀 看 的 方 式 , 對 某 項 特 徵 留 意 辨 識 , 作 為 學 習 的 依 據 。 ( 二 ) 第 二 階 段 保 留 ( r e t e n t i o n ) 為 教 師 引 起 學 生 得 注 意 後 , 示 範 學 生 應 該 模 仿 的 行 為 , 學 習 者 應 記 取 行 為 特 徵 做 為 行 動 的 範 本 。 也 可 使 用 象 徵 性 的 楷 模 包 含 影 片 、 影 音 、 廣 播 、 戲 劇 等 增 強 示 範 的 特 徵 ( B a n d u r a , 1 9 6 9 )。 ( 三 ) 第 三 階 段 再 生 階 段 ( r e p r o d u c t i o n ) 學 生 設 法 複 製 與 教 師 相 同 的 行 為 。 透 過 記 憶 , 模 仿 出 先 前 所 觀 察 到 的 行 為 。 ( 四 ) 第 四 階 段 動 機 與 增 強 階 段 ( m o t i v a t i o n a l p h a s e ) 觀 察 學 習 的 最 後 一 個 階 段 動 機 的 歷 程 。 依 據 增 強 原 則 , 行 為 發 生 後 , 增 加 或 減 少 行 為 發 生 的 次 數 。 三 、 情 緒 反 應 的 替 代 學 習
17 班 度 拉 與 魯 森 色 所 提 出 的 另 一 種 學 習 , 條 件 化 情 緒 反 應 的 替 代 學 習 。 如 某 人 觀 察 被 模 仿 者 對 刺 激 有 恐 懼 或 嫌 惡 的 反 應 , 那 當 下 次 刺 激 呈 現 時 , 觀 察 者 也 會 有 相 同 的 反 應 呈 現 ( 楊 語 芸 譯 , 1 9 9 4 )。 例 如 , 尚 未 接 受 技 巧 動 作 訓 練 的 學 生 , 並 不 覺 得 技 巧 失 誤 的 是 具 有 危 險 性 , 但 如 果 教 師 在 教 學 時 能 提 出 警 告 並 且 有 恐 懼 表 情 , 那 即 使 教 師 不 在 時 , 學 生 也 會 對 技 巧 失 誤 感 到 恐 懼 , 進 而 更 為 專 心 技 巧 的 效 果 。 參 、 技 能 學 習 菲 茲 將 技 能 的 學 習 分 為 認 知 階 段 、 固 定 階 段 和 自 動 階 段。再 經 由 這 三 個 階 段 的 練 習 過 程,達 到 學 習 的 精 進 。 一 、 技 能 學 習 的 心 理 歷 程 ( 一 ) 認 知 階 段 ( c o g n i t i v e p h a s e ) 技 能 學 習 必 須 先 經 過 認 知 階 段 。 認 知 的 時 間 會 依 據 技 能 的 困 難 度 和 複 雜 度 而 定 , 認 知 期 間 經 由 教 師 的 講 解 示 範 , 學 生 先 了 解 技 能 的 性 質 及 重 點 , 在 講 解 的 歷 程 中 , 教 師 可 以 藉 由 教 具 來 增 強 較 學 效 果 。 ( 二 ) 固 定 階 段 ( f i x a t i o n p h a s e ) 在 技 能 的 學 習 中 , 必 須 讓 不 正 確 反 應 減 少 至 零 , 透 過 反 覆 的 練 習 使 正 確 的 反 應 趨 於 固 定 。 反 應 固 定 的 階 段 開 始 後 , 將 分 立 學 習 的 動 作 單 元 , 連 結 成 大 的 單 元 , 再 將 各 大 單 元 連 結 成 為 整 體 , 此 統 合 單 元 的 固 定 歷 程 為 連 鎖 化 歷 程 。 ( 三 ) 自 動 階 段 ( a u t o n o m o u s p h a s e )
18 連 鎖 動 作 的 自 動 化 為 技 能 學 習 的 最 高 境 界 。 當 練 習 達 到 此 種 境 界 , 在 表 現 上 便 能 十 分 得 心 應 熟。此 種 境 界 多 須 經 由 專 業 的 訓 練 和 長 期 的 練 習 。 二 、 技 能 學 習 的 步 驟 ( 一 ) 講 解 與 示 範 在 技 能 學 習 的 過 程 中 , 大 多 由 教 學 者 一 邊 講 解 , 一 邊 示 範 動 作 , 教 學 者 講 解 時 應 簡 明 扼 要 , 可 以 藉 由 圖 片 、 影 像 、 模 型 等 , 增 加 學 習 者 對 技 能 的 認 知 。 ( 二 ) 正 確 度 與 速 度 在 技 能 練 習 中 , 兩 者 的 重 要 性 相 同 , 特 別 在 於 初 學 期 間 應 更 為 重 視 正 確 度 , 以 免 正 確 與 錯 誤 兩 者 同 時 因 練 習 而 加 強 , 反 覆 練 習 的 歷 程 中 , 在 正 確 的 前 提 下 , 再 要 求 速 度 的 進 步 。 ( 三 ) 回 饋 回 饋 來 源 可 分 為 兩 種 回 饋 , 外 在 回 饋 ( e x t r i n s i c f e e d b a c k ) 和 內 在 回 饋 ( i n t r i n s i c f e e d b a c k )。 外 在 回 饋 是 指 在 技 能 學 習 的 初 期 , 學 習 者 多 依 據 外 在 的 回 饋 資 訊 校 正 錯 誤 , 內 在 回 饋 是 指 技 能 學 習 已 達 到 自 動 期 或 固 定 期 , 學 習 者 藉 由 自 己 的 活 動 所 得 到 的 資 訊 。 ( 四 ) 集 中 與 分 布 技 能 學 習 的 練 習 時 間 分 為 集 中 練 習 ( m a s s e d p r a c t i c e ) 和 分 布 練 習 ( s p a c e p r a c t i c e )。 集 中 練 習 為 將 練 習 時 間 集 中 為 一 次 練 習 , 分 布 練 習 為 分
19 配 成 幾 次 又 或 者 幾 天 練 習 。 ( 五 ) 全 體 與 分 段 技 能 學 習 在 教 材 的 分 配 上 , 分 為 全 體 法 ( w h o l e m e t h o d ) 和 分 段 法 ( p a r t m e t h o d )。 兩 種 方 法 依 據 教 材 的 性 質 、 難 度 、 學 習 時 間 和 學 習 者 狀 況 等 而 有 所 不 同 。 肆 、 團 體 行 為 一 、 團 體 的 定 義 依 據 吳 文 忠 等 譯 ( 1 9 9 7 )《 運 動 心 理 學 》 文 中 指 出 團 體 的 定 義 包 含 在 某 種 程 度 上 互 相 依 賴 的 個 人 集 合 體 ( C a r t w r i g h t & Z a n d e r , 1 9 6 8 )、 互 相 依 存 之 目 標 個 體 、 具 有 共 同 的 常 模 的 角 色 等 , 而 團 體 的 目 標 為 表 示 團 體 想 達 成 的 理 想 狀 態 ( M i l l , 1 9 8 4 ) 其 團 體 特 徵 如 下 : ( 一 ) 具 有 共 同 的 目 標 ( 二 ) 具 有 團 體 一 致 的 期 望 ( 三 ) 為 達 成 目 標 願 共 同 合 作 ( 四 ) 信 任 並 且 接 受 其 他 成 員 ( 五 ) 對 群 體 的 結 構 有 共 同 知 覺 ( 六 ) 認 為 自 己 是 團 隊 的 成 員 ( 七 ) 具 有 共 同 的 行 為 標 準 二 、 團 體 凝 聚 力 所 謂 團 體 凝 聚 力 ( g r o u p c o h e s i o n ) 是 指 團 隊 成 員 一 起 共 同 完 成 目 標 , 為 反 映 在 團 體 的 緊 密 結 合 和 保 持 團 結 , 或 為 滿 足 成 員 情 感 需 求 的 過 程 。 又 分 為 團 隊 吸 引 力 和 利 益 控 制 ( 季 力 康 等 譯 , 2 0 0 9 )。
20 ( 一 ) 團 隊 吸 引 力 為 個 體 渴 望 參 與 團 體 活 動 , 並 且 與 團 體 中 其 他 成 員 有 人 際 互 動 關 係 。 ( 二 ) 利 益 控 制 能 從 團 體 關 連 中 獲 得 利 益 , 例 如 參 與 學 校 演 出 團 隊 可 以 吸 引 其 他 學 生 的 目 光 , 並 且 得 到 獎 勵 和 老 師 讚 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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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實 施
本 研 究 依 據 研 究 動 機 與 目 的 , 並 配 合 文 獻 探 討 進 行 研 究 設 計 。 以 下 各 節 將 就 研 究 方 法 、 研 究 實 施 與 流 程 、 研 究 資 料 蒐 集 與 處 理 及 技 術 動 作 評 量 等 方 面 , 分 別 敘 述 如 下 :第 一 節 研 究 方 法
本 研 究 採 以 行 動 研 究 法 。 以 下 說 明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目 的 與 意 義 、 研 究 特 徵 及 研 究 實 施 步 驟 。 壹 、 研 究 目 的 與 意 義 行 動 研 究 在 教 育 上 的 主 要 目 的 在 於 探 求 知 識 , 解 決 教 育 上 的 各 種 問 題 , 而 並 非 發 現 普 通 的 原 則 或 建 立 新 的 理 論 ( 葉 重 新 , 2 0 0 1 )。 情 境 的 參 與 者 ( 如 教 師 ) 基 於 解 決 問 題 的 需 求 , 將 問 題 發 展 成 為 研 究 主 題 與 專 家 學 者 共 同 合 作 , 進 行 有 系 統 的 研 究 , 解 決 實 際 問 題 的 方 法 , 是 結 合 研 究 ( 知 識 ) 與 行 動 ( 解 決 問 題 ) 的 一 種 研 究 ( 陳 伯 璋 , 1 9 8 8 )。 從 實 務 的 觀 點 反 思 , 行 動 研 究 是 鼓 勵 實 務 的 工 作 者 , 從 實 際 的 工 作 情 境 進 行 自 我 探 究 和 自 我 反 思 的 過 程 , 更 為 實 務 工 作 者 以 行 動 思 考 和 系 統 性 的 研 究 態 度 , 探 討 實 務 工 作 情 境 所 發 生 的 實 際 問 題 ( 蔡 清 田 , 2 0 0 0 )。 綜 合 以 上 專 家 所 述 , 行 動 研 究 為 置 身 於 實 際 教 育 情 境 的 教 師 , 依 據 教 學 現 場 之 問 題 , 進 行 有 系 統 的 研 究 。 教 師 為 實 踐 教 育 行 動 和 課 程 教 育 理 念 的 主 體 , 課 程 中 會 包 含 許 多 教 育 理 念 與 理 想 , 而 這 些 教 育 理 念 和 理 想 需 透 過 教 師 教 學 上 實 施 , 傳 達 與 落 實 於 學 生 身 上 ( 黃 光 雄 、 蔡 清 田 , 2 0 0 0 )。 本 研 究 為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 不 斷 的 藉 由 透22 過 資 料 的 蒐 集 、 教 學 的 反 思 、 訪 談 的 紀 錄 來 探 討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課 程 對 於 國 小 五 年 級 之 實 施 結 果 。 貳 、 研 究 特 徵 行 動 研 究 為 研 究 者 和 研 究 者 夥 伴 透 過 直 接 面 對 面 的 方 式 進 行 接 觸 , 以 幫 助 研 究 者 了 解 整 個 實 際 工 作 情 境 。 依 據 蔡 清 田( 1 9 9 9 )《 教 育 行 動 研 究 》與 夏 林 清 等 譯( 1 9 9 7 ) 《 行 動 研 究 方 法 導 論 ─ 教 師 動 手 做 研 究 》, 陳 述 本 研 究 之 特 徵 如 下 : 一 、 以 教 育 工 作 中 的 實 務 問 題 為 導 向 。 本 研 究 針 對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歷 程 中 所 產 生 的 問 題 , 進 行 研 究 與 探 討 。 藉 由 研 究 的 過 程 同 時 建 立 起 研 究 者 的 專 業 知 識 。 二 、 重 視 實 務 工 作 者 的 參 與 本 研 究 由 教 師 發 起 , 教 師 即 為 教 育 實 務 工 作 者 , 教 師 透 過 在 教 室 情 境 中 所 遇 到 之 問 題 進 行 改 進 , 而 非 交 與 外 來 的 學 者 專 家 。 三 、 研 究 情 境 即 為 實 務 工 作 情 境 本 研 究 所 研 究 之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歷 程 , 研 究 中 詳 細 紀 錄 和 介 紹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內 容 、 教 學 方 式 、 教 材 內 容 和 評 量 內 容 。 而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為 研 究 者 工 作 的 一 部 分 , 藉 由 研 究 的 進 行 能 改 進 研 究 者 的 教 學 狀 況 。 四 、 研 究 計 畫 為 發 展 性 的 彈 性 反 省 計 畫 本 研 究 之 教 學 活 動 為 1 2 週 的 教 學 歷 程 , 在 行 動 研 究 的 過 程 中 , 不 斷 進 行 反 省 、 討 論 和 分 析 , 隨 時 因 應 實 際
23 教 學 情 境 的 需 求 , 做 出 適 切 的 檢 討 、 修 正 和 創 新 。 五 、 行 動 研 究 中 所 獲 得 之 理 論 只 適 用 於 特 定 實 務 工 作 經 驗 本 研 究 為 透 過 行 動 研 究 , 觀 察 和 紀 錄 國 小 之 學 生 對 於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歷 程 的 教 學 狀 況 、 學 生 反 應 、 教 學 施 實 的 成 果 和 解 決 教 學 中 所 遭 遇 之 困 難 , 並 探 討 解 決 方 法 , 因 此 研 究 結 果 僅 為 提 供 實 務 工 作 者 作 為 參 考 。 參 、 研 究 實 施 步 驟 董 奇 等 ( 2 0 0 3 ) 在 《 心 理 與 教 育 研 究 法 》 中 所 提 及 的 行 動 研 究 資 料 蒐 集 的 方 法 , 本 研 究 參 考 其 方 法 , 依 據 實 際 需 求 採 下 列 方 法 蒐 集 資 料 。 一 、 利 用 各 式 視 聽 器 材 , 進 行 錄 影 、 錄 音 和 拍 照 。 二 、 撰 寫 教 學 日 誌 、 省 思 札 記 和 晤 談 紀 錄 。 三 、 編 製 課 程 學 習 單 和 問 卷 。 四 、 編 製 教 學 觀 察 單 , 委 請 專 家 學 者 協 助 觀 察 。 五 、 編 製 教 學 評 分 量 表 , 紀 錄 實 作 成 果 。 六 、 舉 辦 教 學 觀 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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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研 究 實 施 與 流 程
壹 、 研 究 對 象 本 研 究 以 研 究 者 任 教 的 南 投 市 某 一 所 國 小 之 某 一 個 班 級 學 生 為 研 究 對 象 。 研 究 班 級 共 有 2 1 名 學 生 , 男 生 有 1 0 人 , 女 生 有 1 1 人 。 貳 、 實 施 過 程 一 、 實 施 計 畫 本 研 究 共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來 實 施 : ( 一 ) 第 一 階 段 ( 準 備 階 段 ) 相 關 文 獻 蒐 集 與 探 討 → 研 擬 研 究 計 畫 → 決 定 研 究 對 象 與 研 究 方 法 。 ( 二 ) 第 二 階 段 ( 發 展 階 段 ): 教 學 活 動 實 施 → 紀 錄 和 蒐 集 資 料( 觀 察 、 問 卷 、 晤 談 與 評 量 等 方 法 ) → 反 省 與 修 正 教 學 方 案 ( 繼 續 下 個 循 環 ) → 教 學 活 動 實 施 。 ( 三 ) 第 三 階 段 ( 總 結 階 段 ): 資 料 分 析 → 提 出 結 論 與 建 議 → 撰 寫 論 文 二 、 教 學 實 施 時 間 本 研 究 為 1 2 週 的 教 學 課 程 , 自 1 0 3 年 2 月 2 1 日 開 始 , 至 1 0 3 年 5 月 1 6 日 , 每 週 五 第 二 節 課 , 每 次 上 課 時 間 為 4 0 分 鐘 。 三 、 使 用 教 材 教 材 採 用 2 0 1 3 年 全 國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舞 蹈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項 目 , 需 要 時 研 究 者 也 會 適 時 補 充 啦 啦 隊 合 適 之 技 巧 動 作 教 材 。 研 究 者 依 據 使 用 之 教 材 編 寫 教 學 進 度 表( 見25 附 錄 一 之 一 ) 和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 見 附 錄 二 之 一 至 二 之 十 二 )。 四 、 教 室 設 備 上 課 場 地 於 活 動 中 心 內 , 有 一 臺 C D 手 提 音 響 , 麥 克 風 , 軟 墊 4 塊 , 麗 波 墊 1 2 塊 。 五 、 協 助 觀 察 本 研 究 為 避 免 過 度 主 觀 意 識 , 除 研 究 者 本 身 外 , 邀 請 相 關 人 員 參 與 這 次 的 觀 察 。 過 程 中 共 有 兩 次 委 請 相 關 人 員 協 助 觀 察 。 研 究 者 編 制 三 份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觀 察 單 初 稿 , 經 由 研 究 者 之 指 導 教 授 、 協 同 教 授 、 一 位 教 育 學 者 和 一 位 啦 啦 隊 教 練 共 同 討 論 後 定 稿 。 ( 一 ) 第 一 階 段 觀 察 由 於 專 家 在 隨 堂 觀 察 時 間 上 不 易 配 合 , 因 此 研 究 者 將 教 學 過 程 以 攝 影 方 式 記 錄 3 月 2 1 日 和 4 月 1 8 日 兩 次 的 上 課 實 況 , 再 請 三 位 專 家 以 觀 看 影 片 的 方 式 協 助 觀 察 , 以 下 為 三 位 觀 察 者 的 簡 介 : 1 . 性 別 : 一 名 男 性 、 兩 名 女 性 。 2 . 啦 啦 隊 教 學 年 資 : 分 別 為 十 年 、 六 年 、 六 年 。 3 . 學 歷 : 一 位 體 育 碩 士 、 兩 位 就 讀 體 育 舞 蹈 碩 士 。 4 . 經 歷 : 皆 為 啦 啦 隊 國 家 代 表 隊 選 手 , 曾 指 導 啦 啦 隊 競 賽 。 ( 二 ) 第 二 階 段 觀 察 本 研 究 於 1 0 3 年 5 月 1 6 日 辦 理 校 內 教 學 觀 摩 , 特 委 託 相 關 參 與 人 員 協 助 觀 察 。 觀 察 者 包 含 以 下 四 種 身 分 :
26 1 . 啦 啦 隊 教 學 專 家 : 任 教 於 苗 栗 某 大 專 校 院 教 學 年 資 為 十 五 年 , 啦 啦 隊 教 學 年 資 為 十 七 年 。 2 . 啦 啦 舞 教 學 專 家 : 啦 啦 舞 教 學 年 資 為 六 年 , 且 正 進 修 於 體 育 舞 蹈 科 碩 士 班 。 3 . 班 級 導 師 : 擔 任 五 年 級 級 任 的 老 師 。 4 . 行 政 人 員 : 校 長 與 教 務 主 任 。 六 、 評 量 研 究 者 自 行 編 制 三 份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評 量 表 初 稿 , 經 由 研 究 者 之 指 導 教 授 、 協 同 教 授 、 一 位 教 育 專 家 學 者 和 一 位 啦 啦 隊 專 家 共 同 修 改 後 定 稿 。 亦 邀 請 三 位 專 家 學 者 及 一 位 小 學 教 師 協 助 , 以 下 參 與 評 分 人 員 簡 介 : ( 一 ) 研 究 者 : 大 學 期 間 為 競 技 啦 啦 隊 隊 長 , 啦 啦 舞 國 家 代 表 隊 選 手 , 參 與 偏 遠 地 區 啦 啦 隊 種 子 教 師 , 曾 指 導 國 小 學 生 參 與 全 國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榮 獲 冠 軍 。 ( 二 ) 專 家 : 三 位 皆 為 啦 啦 隊 項 目 與 教 學 領 域 之 專 家 。 ( 三 ) 小 學 教 師 : 研 究 班 級 導 師 , 曾 指 導 學 生 參 與 扯 鈴 競 賽 獲 得 縣 賽 冠 軍 。 參 、 教 材 內 容 與 專 門 項 目 評 量 將 依 據 教 材 內 容 和 專 門 項 目 評 量 兩 方 面 加 以 探 討 。 以 全 國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國 小 學 組 啦 啦 舞 指 定 動 作 並 加 入 啦 啦 隊 技 巧 動 作 雙 股 立 姿 、 俯 撐 姿 為 此 次 研 究 之 教 材 內 容 ; 專 門 項 目 評 量 則 分 別 為 舞 蹈 動 作 評 分 量 表 和 技 巧 動
27 作 評 分 量 表 兩 類 。 研 究 者 依 據 使 用 之 教 材 設 計 出 1 2 個 教 學 單 元 設 計 以 進 行 教 學 活 動 。 一 、 教 材 內 容 教 材 內 容 為 以 郭 銘 均 主 編 之 2 0 1 3 年 全 國 啦 啦 隊 錦 標 賽 指 定 動 作 彩 球 舞 蹈 組 國 中 小 學 組 舞 蹈 動 作 為 主 , 並 編 入 啦 啦 隊 技 巧 動 作 雙 股 立 姿 和 俯 撐 姿 , 增 加 其 教 材 內 容 的 豐 富 性 。 ( 一 ) 指 定 動 作 組 彩 球 舞 指 定 動 作 組 彩 球 舞 其 動 作 包 含 手 部 姿 勢 動 作 、 腳 步 姿 勢 動 作 和 跳 躍 動 作 , 且 需 注 意 音 樂 配 合 及 隊 形 變 換 , 舞 蹈 必 須 全 程 使 用 彩 球 , 其 教 材 內 容 分 別 整 理 如 下 : 1 . 認 識 啦 啦 舞 蹈 ( 1 ) 了 解 啦 啦 舞 的 起 源 與 發 展 現 狀 。 ( 2 ) 認 識 啦 啦 舞 的 主 要 技 術 動 作 。 ( 3 ) 學 習 欣 賞 啦 啦 舞 蹈 美 感 。 2 . 手 部 姿 勢 動 作 練 習 ( 1 ) 認 識 各 式 手 姿 動 作 。 ( 2 ) 正 確 的 握 拳 方 式 。 ( 3 ) 用 正 確 的 方 法 執 行 和 完 成 動 作 姿 勢 。 3 . 腳 步 姿 勢 動 作 練 習 ( 1 ) 認 識 各 式 腳 步 姿 勢 。 ( 2 ) 運 用 腳 步 動 作 變 換 不 同 位 置 。 4 . 跳 躍 動 作 練 習 ( 1 ) 認 識 各 式 跳 躍 動 作 。
28 ( 2 ) 能 運 用 跳 躍 動 作 呈 現 層 次 變 化 。 5 . 音 樂 配 合 練 習 ( 1 ) 能 正 確 的 數 出 音 樂 的 拍 子 。 ( 2 ) 能 配 合 音 樂 的 拍 子 完 成 動 作 。 6 . 隊 形 變 換 練 習 ( 1 ) 能 移 動 至 正 確 的 位 置 。 ( 2 ) 運 用 指 定 的 動 作 移 動 至 正 確 的 位 置 。 表 3 - 2 - 1 指 定 動 作 組 彩 球 舞 教 材 內 容 統 整 教 材 項 目 教 學 單 元 課 程 內 容 手 部 姿 勢 動 作 單 元 一 1 . 手 姿 動 作 拍 手 姿 ( C l a p ) 2 . 高 V 姿 ( H i g h V ) 3 . 低 V 姿 ( L o w V ) 4 . 短 T 姿 ( B r o k e n T ) 5 . T 型 姿 ( T M o t i o n ) 單 元 二 1 . 雙 手 短 劍 姿 ( F i s t s o n h i p s ) 2 . 單 手 高 V 姿 ( 1 / 2 H i g h V ) 3 . 單 手 低 V 姿 ( 1 / 2 L o w V ) 4 . 克 立 ( C l e a n ) 單 元 三 1 . 低 短 劍 姿 ( L o w D a g g e r s ) 2 . 近 身 拳 打 姿 ( C r o s s B o d y P u n c h ) ( 續 下 表 )
29 3 . 大 力 士 姿 ( U M o t i o n ) 單 元 四 1 . 低 短 劍 姿 ( L o w D a g g e r s ) 2 . 近 身 拳 打 姿 ( C r o s s B o d y P u n c h ) 3 . 弓 箭 姿 ( B o w a n d A r r o w ) 單 元 五 1 . 弓 箭 姿 ( B o w a n d A r r o w ) 2 . 拳 打 姿 ( P u n c h ) 3 . 克 立 ( C l e a n ) 腳 步 姿 勢 動 作 單 元 八 1 . 併 腳 ( F e e t T o g e t h e r ) 2 . 分 腿 ( F e e t A p a r t ) 單 元 九 1 . 行 走 ( Wa l k i n g ) 2 . 膝 腿 ( P a s e ) 跳 躍 動 作 單 元 四 1 . 星 形 跳 躍 ( S t a r J u m p ) ( 續 下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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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 形 變 換 單 元 六
1 .
31 ( 二 ) 啦 啦 隊 技 巧 動 作 啦 啦 隊 技 巧 動 作 能 增 加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 並 且 培 養 團 隊 精 神 與 默 契 , 本 研 究 編 入 雙 股 立 姿 和 俯 撐 姿 兩 種 技 巧 動 作 作 為 教 學 教 材 。 1 . 預 備 動 作 ( 1 ) 能 正 確 的 呈 現 預 備 位 置 。 ( 2 ) 手 能 放 置 正 確 的 預 備 位 置 。 ( 3 ) 能 正 確 的 了 解 預 備 動 作 的 拍 子 。 2 . 動 作 穩 定 度 ( 1 ) 運 用 口 號 完 成 動 作 。 ( 2 ) 呈 現 技 巧 時 能 穩 定 , 不 搖 晃 。 3 . 結 束 動 作 ( 1 ) 能 配 合 口 號 呈 現 結 束 動 作 。 ( 2 ) 能 以 正 確 的 動 作 結 束 技 巧 。 ( 3 ) 結 束 技 巧 時 能 c l e a n 站 好 。 4 . 音 樂 配 合 度 ( 1 ) 能 配 合 音 樂 呈 現 預 備 動 作 。 ( 2 ) 能 配 合 音 樂 呈 現 技 巧 完 成 動 作 ( 3 ) 能 配 合 音 樂 呈 現 結 束 動 作 。 5 . 整 體 表 現 ( 1 ) 能 配 合 口 號 完 成 技 巧 動 作 。 ( 2 ) 有 默 契 、 有 活 力 的 呈 現 技 巧 動 作 。
32 表 3 - 2 - 2 啦 啦 隊 技 巧 動 作 教 材 內 容 統 整 教 材 項 目 教 學 單 元 課 程 內 容 備 註 技 巧 動 作 單 元 三 雙 股 立 姿 : ( 1 ) 第 一 個 八 拍 預 備 。 ( 2 ) 第 二 個 八 拍 上 技 巧 。 ( 3 ) 第 三 個 八 拍 上 層 高 V 姿 ( H i g h V )。 ( 4 )第 四 個 八 拍 結 束 動 作 。 單 元 十 一 俯 撐 姿 : ( 1 ) 第 一 個 八 拍 預 備 。 ( 2 ) 第 二 個 八 拍 上 技 巧 。 ( 3 ) 第 三 個 八 拍 上 層 分 腿 。 ( 4 ) 第 四 個 八 拍 結 束 動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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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研 究 資 料 蒐 集 與 分 析
本 章 節 將 研 究 資 料 蒐 集 、 處 理 和 採 用 三 角 交 叉 檢 證 法 加 以 說 明 。 壹 、 研 究 資 料 蒐 集 本 研 究 運 用 教 學 日 誌 、 省 思 札 記 、 晤 談 紀 錄 、 教 學 觀 察 單 、 課 程 學 習 單 、 問 卷 調 查 、 教 學 評 分 量 表 、 錄 影 、 錄 音 及 照 相 等 進 行 資 料 蒐 集 。 研 究 者 同 時 扮 演 著 教 學 者 和 研 究 資 料 的 蒐 集 者 。 研 究 採 取 質 化 與 量 化 並 用 之 研 究 。 一 、 教 學 日 誌 本 研 究 目 的 在 於 觀 察 國 小 五 年 級 的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的 教 學 狀 況 、 紀 錄 學 生 的 反 應 、 了 解 教 學 實 施 的 成 效 和 探 討 教 學 所 遇 到 之 困 難 與 解 決 方 法 。 藉 由 實 際 的 觀 察 , 紀 錄 學 生 於 課 堂 中 的 表 現 , 以 攝 影 的 方 式 錄 下 每 節 課 程 的 教 學 情 形 與 狀 況 , 於 課 後 進 行 回 顧 , 完 成 教 學 日 誌 。 進 行 歸 納 與 分 析 後 , 整 理 出 教 學 的 狀 況 、 學 生 的 反 應 、 教 學 實 施 的 成 果 和 教 學 所 遇 到 之 困 難 與 解 決 方 法 。 二 、 省 思 札 記 研 究 者 於 每 次 教 學 後 記 錄 下 的 省 思 與 回 饋 , 紀 錄 於 教 學 日 誌 之 後 , 作 為 修 正 教 學 方 式 和 改 善 教 學 方 法 的 參 考 依 據 。 三 、 晤 談 紀 錄 訪 談 是 一 種 重 要 的 方 法 , 為 用 來 檢 核 觀 察 所 獲 得 的 印 象 之 正 確 性 ( 楊 孟 麗 等 譯 , 2 0 0 3 )。 本 研 究 採 取 於 上 課 中 和 下 課 後 隨 機 晤 談 學 生 , 以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狀 況 、 學 習 態 度 和 練 習 時 遇 到 的 困 難 。 整 個 研 究 中 共 晤 談 學 生 2 434 次 、 班 級 導 師 4 次 。 四 、 教 學 觀 察 單 本 研 究 歷 經 三 個 月 , 在 人 力 資 源 有 限 的 情 況 下 , 無 法 請 專 家 長 期 隨 堂 觀 察 。 因 此 教 學 觀 察 共 分 為 兩 階 段 , 第 一 階 段 為 3 月 2 1 日 和 4 月 1 8 日 , 以 影 片 的 方 式 請 三 位 專 家 協 助 觀 察 , 每 次 觀 察 後 填 寫 教 學 觀 察 單 一 份 ( 附 錄 三 之 一 、 三 之 二 )。 第 二 階 段 為 5 月 1 6 日 舉 辦 校 內 教 學 觀 摩 , 觀 察 後 填 寫 教 學 觀 察 單 ( 附 錄 三 之 三 )。 由 一 位 啦 啦 隊 教 學 專 家 、 兩 位 啦 啦 舞 教 學 專 家 、 兩 位 行 政 人 員 ( 校 長 、 教 務 主 任 ) 和 一 位 班 級 導 師 共 同 協 助 觀 察 。 教 學 觀 察 單 設 計 為 三 向 度 五 點 類 別 量 表 , 5 分 為 非 常 同 意 、 4 分 為 同 意 、 3 分 為 普 通 、 2 分 為 不 同 意 、 1 分 為 非 常 不 同 意 。 五 、 課 程 學 習 單 課 程 學 習 單 為 幫 助 學 生 整 理 課 程 重 點 , 並 且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狀 況 和 所 遇 到 的 困 難 。 研 究 中 共 有 四 份 課 程 學 習 單 ( 附 錄 六 之 一 、 六 之 二 、 六 之 三 、 六 之 四 )。 六 、 學 習 問 卷 填 寫 學 習 問 卷 的 對 象 為 參 與 之 學 生 , 由 老 師 逐 一 說 明 題 目 , 協 助 學 生 填 答 問 題 。 問 卷 目 的 在 於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背 景 、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的 教 學 狀 況 、 學 生 的 反 應 和 學 習 過 程 所 遇 到 之 困 難 。 研 究 中 共 實 施 兩 次 問 卷 調 查 ( 附 錄 五 之 一 、 五 之 二 ), 分 別 於 學 期 中 和 學 期 末 各 實 施 一 次 。 學 習 問 卷 設 計 為 三 向 度 五 點 類 別 量 表 , 5 分 為 非 常 同 意 、 4 分 為 同 意 、 3 分 為 普 通 、 2 分 為 不 同 意 、 1 氛 圍
35 非 常 不 同 意 。 七 、 動 作 評 分 量 表 動 作 評 分 量 表 分 為 舞 蹈 動 作 和 技 巧 動 作 兩 種 ( 附 錄 五 之 一 、 五 之 二 )。 舞 蹈 動 作 針 對 手 姿 動 作 、 腳 步 動 作 、 跳 耀 動 作 、 音 樂 配 合 度 和 整 體 表 現 設 計 出 舞 蹈 評 量 表 , 技 巧 動 作 則 依 據 預 備 動 作 、 動 作 穩 定 度 、 結 束 動 作 、 音 樂 配 合 度 和 整 體 表 現 設 計 出 技 巧 評 分 量 表 。 邀 請 兩 位 啦 啦 隊 專 家 和 班 級 導 師 共 同 予 以 評 分 。 八 、 錄 影 、 錄 音 及 照 相 本 研 究 於 每 次 上 課 時 進 行 攝 影 和 拍 照 , 以 腳 架 固 定 攝 影 器 材 於 右 前 方 、 左 後 方 和 右 後 方 , 每 次 攝 影 會 更 換 兩 次 位 置 , 以 確 保 完 整 記 錄 教 室 內 每 位 學 生 的 狀 況 。 研 究 者 選 取 其 中 3 月 2 1 日 和 4 月 1 8 日 , 兩 次 攝 影 影 片 請 三 位 專 家 協 助 觀 察 。 藉 由 攝 影 器 材 進 行 錄 音 , 記 錄 上 課 中 的 情 形 , 作 為 教 學 日 誌 和 晤 談 紀 錄 之 撰 寫 參 考 。 貳 、 資 料 的 處 理 本 研 究 在 蒐 集 完 上 述 之 八 種 資 料 後 , 將 各 種 資 料 進 行 編 碼 , 以 利 於 的 後 續 資 料 的 處 理 與 分 析 。 一 、 編 碼 ( 一 ) 人 員 代 碼 : S 0 1 ─ 編 碼 1 號 的 學 生 。 觀 1 ─ 編 碼 1 號 的 觀 察 員 。 專 家 1 ─ 編 碼 1 號 的 專 家 。 級 任 1 ─ 編 碼 1 號 的 五 年 級 級 任 老 師 。 行 政 1 ─ 編 碼 1 號 的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 ( 二 ) 教 學 日 誌 : 2 0 1 4 0 2 2 1 教 誌 , 表 示 2 0 1 4 年 2 月 2 1
36 日 。 ( 三 ) 晤 談 紀 錄 : 2 0 1 4 0 2 2 1 晤 談 表 , 表 示 2 0 1 4 年 2 月 2 1 日 。 ( 四 ) 教 學 觀 察 單 : 教 學 觀 察 單 ( 2 0 1 4 0 2 2 1 ), 表 示 2 月 2 1 日 。 ( 五 ) 學 習 問 卷 : 學 習 問 卷 ( 2 0 1 2 4 0 2 2 1 ), 表 示 2 月 2 1 日 。 ( 六 ) 省 思 札 記 : 2 0 1 4 0 2 2 1 省 札 , 表 示 2 0 1 4 年 2 月 2 1 日 。 二 、 資 料 分 析 資 料 的 蒐 集 、 詮 釋 與 分 析 必 須 透 過 行 動 的 過 程 不 斷 的 進 行 , 行 動 研 究 為 一 種 過 程 性 的 研 究 , 而 非 線 性 的 模 式 , 以 期 成 為 下 一 個 行 動 研 究 之 參 考 ( 蔡 清 田 , 2 0 0 0 )。 本 研 究 依 據 研 究 的 目 的 , 將 編 碼 後 的 資 料 進 行 分 析 和 探 討 , 再 進 一 步 對 歸 納 之 資 料 進 行 解 釋 。 依 據 研 究 目 的 , 將 所 蒐 集 之 資 料 歸 納 為 以 下 四 種 類 別 : ( 一 )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的 教 學 狀 況 。 ( 二 )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實 施 的 成 效 。 ( 三 )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學 生 的 反 應 。 ( 四 ) 啦 啦 隊 指 定 動 作 教 學 所 遇 到 之 困 難 與 解 決 方 法 。 將 歸 納 後 的 資 料 統 整 為 主 題 , 進 行 三 角 交 叉 檢 證 , 從 不 同 的 資 料 中 交 互 比 對 出 一 致 性 , 並 找 出 合 理 之 解 釋 和 獲 得 可 信 度 較 高 的 結 果 , 作 為 本 研 究 之 結 論 。
37 參 、 三 角 交 叉 檢 證 法 所 謂 三 角 交 叉 檢 證 法 為 同 一 事 件 上 , 使 用 一 個 以 上 之 資 料 來 源 , 透 過 蒐 集 不 同 的 資 料 、 方 法 和 人 員 , 進 行 交 叉 檢 證 ( 蔡 清 田 , 2 0 0 0 )。 為 求 研 究 客 觀 性 , 研 究 分 析 時 採 用 三 角 交 叉 檢 證 法 , 將 所 蒐 集 之 資 料 進 行 交 叉 比 對 。 本 研 究 做 法 條 例 如 下 : 一 、 為 求 研 究 客 觀 性 , 本 研 究 以 錄 影 、 錄 音 、 照 相 、 觀 察 、 晤 談 、 學 習 單 及 評 量 等 多 種 方 法 來 蒐 集 資 料 。 二 、 使 用 教 學 日 誌 、 省 思 札 記 、 學 習 問 卷 、 教 學 觀 察 學 單 等 資 料 交 叉 檢 核 。 三 、 從 學 生 、 級 任 老 師 、 研 究 者 和 多 位 觀 察 者 等 之 間 加 以 交 叉 比 對 。 四 、 進 行 多 次 、 多 人 觀 察 , 將 觀 察 結 果 加 以 交 叉 比 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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