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醫學大學校園網路流量管理辦法
97 年 3 月 25 日資訊處會議新訂通過 98 年 3 月 18 日資訊處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因應教育部加強各級學校學術網路管理要點,使學術網路回歸學術研 究用途,特訂定「校園網路流量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流量係指本校進、出校外網路之流量。 第三條 流量依使用場所區分校園內部及宿舍二類管理: 一、校園內部網路,每一 IP 單日流量上限為 8Gbytes,流量超過上限 時即停用該 IP 當日之使用(於次日凌晨零時統一放行復用)。 二、宿舍網路,每一 IP 單日流量上限為 8Gbytes,流量超過上限時即 停用該 IP 當日之使用(於次日凌晨零時統一放行復用)。 第四條 電腦對網路有下列之行為者,將被視為流量異常處理。流量異常電腦將 停止該 IP 使用,流量監測管控系統將每五分鐘自動檢視,若該 IP 的流 量異常行為仍存在時,將持續被停用。 一、有送出病毒封包之行為。 二、有掃描 port 或 IP 之行為。 三、有 flow 數過高之行為。 四、教育部電算中心 (含 TANet 區網中心) 或其他使用者通知有異常 者,並查證屬實者。 第五條 特殊大流量需求,應填具申請書,經主管 (需求者為教職員) 或指導教 授 (需求者為學生) 簽可後,向資訊處提出核備。 第六條 為加強資訊安全及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校園網路禁止使用 P2P 類 型軟體(如 Foxy, eMule, eDonkey, BT…等);除因公務、教學或學術 研究之需求,必須以 P2P 軟體下載,需填寫「P2P 軟體使用申請表」, 經單位主管簽可後,送交資訊處列管。第七條 流量異常及停用查詢請參考資訊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