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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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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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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職王歷屆試題 (104 地方政府特考). 104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三等考試 類 科:地政 科 目:土地政策. 【蕭華強估價師】解答. 一、請問土地的意涵為何?多位地政及不動產產官學界合組了「臺灣土地社會聯盟」,指陳我國 根本沒有明確的土地政策,而學者也指出我國的土地政策皆是在為其他公共政策服務,往往 不是扮演著主導的角色。請由歷史發展的角度敘述我國土地政策的服務對象及其未來應有的 發展方向。 【擬答】: 土地的意涵: 人文地理學者 John Agnew 運用「地方」概念來詮釋土地的空間內涵,他認為地方包含了三個 層次的意義,分別為:. 公 職 王. 過去,在主流的經濟成長價值觀底下,土地政策之決定往往是著重於第三點,而嚴重的忽略 了第一點及第二點;而近年來,在環境生態保育觀點興起之後,第一點偶而會勝出。然而, 長期以來,第二點往往是被忽視的。 尤其政府總把土地當做商品,當成經濟生產要素,都從金錢的觀點來看待土地。因此政府長 期以來的土地徵收政策,常以徵收農地作為變更各種用地之腹地,原因是政府偏重經濟效益 而輕忽農業效益所導致。農地除了包含環境生態價值外,更是農民安身立命的空間,可惜的 是,政府在推動許多土地徵收時,卻獨尊於經濟效益,缺乏「增進公共利益」及「保障私人 財產」的衡量機制。 由歷史發展的角度,敘述我國土地政策的服務對象: 土地政策不明,決策片面短視,國土利用嚴重失序。. 新速度緩慢,公共利益不足,都市機能老舊衰敗。. 未來應有的發展方向 「台灣土地社會聯盟」的成立,目的在於喚起全民對土地的基本態度, 秉持土地政策與立法 應有方向,棄絕政客及投機資本家任何形式的壟斷,讓台灣找回國家的希望與民生的福祉。 我國的土地政策,未來應有的發展方向,如下: 開「全國土地會議」, 全面檢討土地問題,擬定 明確土地政策方向。 發布台灣國土計畫。 改善城鄉環境,提升產業競爭 力。 農委會、財政部、經. 共3頁 第1頁. 全國最大公教職網站 http://www.public.com.tw.

(2) 公職王歷屆試題 (104 地方政府特考) 濟部,要求加速落實土地問題改革。 以上解答摘錄自,台灣土地社會聯盟發表「台灣土地宣言」。 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全球農業政策約略可以劃分成兩大階段,一為由戰後到 1980 年,可稱 之為農業「生產論」時期;1980 年代中期以後,則有「後生產論」與「多功能農業體制」, 請分別解釋「生產論」、「後生產論」與「多功能農業體制」的意涵?又,為何論者主張 「多功能農業體制」可以為我國農業未來的出路? 【擬答】: 「生產論」、「後生產論」與「多功能農業體制」的意涵: 農業生產論: 農業生產論一方面採取古典經濟模型(例如屠能的農業區位理論)觀點認為,透過市場的 力量土地會被分派到最合適的用途上,每一塊土地因此會達到其「最高價值的使用」或利 潤極大化,農業生產論即以追求最大產量為訴求。另一方面,政府則透過公共政策來支持 土地生產商品的價值,以便達成可估計的經濟成長目標。 後生產論: 歐洲先進國家中,後生產論大約在 1980 年代中期已經出現。由於農業生產論強調農業現代 化、工業化、商業化,集約、高投入、高產出的農業經營,並且以提高「糧食數量」為政 策主軸,但卻造成了歐洲農糧生產過剩及生態環境的破壞,因此代之而起的就是屬於低投 入及低產出、強調永續農業經營體系以及糧食品質的後生產體制,即稱之後農業生產論。 多功能農業體制: 農業多功能性之定義:「除了糧食衣物生產的初級功能之外,農業活動亦可形塑景觀、提 供環境利益(例如土地保護)、可更新自然資源的永續經營及生物多樣性、以及有益於許 多農村地區的社會經濟活力。如果除了其生產糧食衣物的初級功能外,還具有一種或多種 功能時,農業就是多功能的。」 主張「多功能農業體制」可以作為我國農業未來的出路之理由: 農業多功能性觀念的形成,主要在回應大眾對農業與農村地區重大與廣大改變的關懷與需求 ,例如雖然農業在農村的經濟上仍然扮演重要的角色,但其重要性已經降低,社會對農業扮 演的角色,另有期待,包括環境與景觀維護、水管理、洪氾管制、社會照顧及文化承襲等。 因此,農業多功能性被認為是一種新的一統性典範,用以引導符合新社會需求的後現代農業。 因此應主張「多功能農業體制」可以作為我國農業未來的出路。. 公 職 王. 三、「桃園航空城」開發計畫近日史無前例的舉辦了預備聽證會,未來也將舉辦正式聽證會,請 問,為何要舉辦聽證會?除了法律依據之外,請解釋其舉辦的理由。 【擬答】: 舉辦聽證會之必要性: 它是一種類似法院開庭程序,集結各種不同意見的利害關係人,針對同一議題,提出各自所 關切的意見,再根據這些不同的意見,釐清爭執點之所在及提出相關證據,最後進行言詞辯 論並做成聽證會紀錄,以做為政府決策參考或依據的程序。 簡單地說,它是一項透過公開辯論,讓真理越辯越明的嚴謹且聽取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的程 序。亦即當事人有發問及辯論權。有較充分機會可以就事實及法律見解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 以維護自己權益。 舉辦目的及理由 舉行「聽證」的目的,在於行政機關固然擁有其職掌業務範圍內較高的專業知識,但於自由 民主社會,政府存在目的本是為服務人民,因此於做成攸關人民權益的決策時,行政機關理 應多加聽取人民意見。 尤其,行政機關所做決定,直接影響特定人民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時,更應透過更嚴謹的 機制,確保其行政決定的正當性、正確性與信憑性。 行政機關欲作出行政決定時,應進行及舉辦「聽證」程序之時機,行政程序法第 107 條規定 「法規明文規定應舉行聽證者;或行政機關認為有舉行聽證之必要者」。. 共3頁 第2頁. 全國最大公教職網站 http://www.public.com.tw.

(3) 公職王歷屆試題 (104 地方政府特考) 因此應辦理「聽證」之時機有二,一為法規明文規定應舉行聽證者,二為主管關認為有舉行 「聽證」之必要時,才舉行聽證。故應可推知,凡情事涉及多數人,且多數人間彼此利益不 同,利害不一致而有利衝突時,就該情事於行政決定前,就應進行「聽證」程序。 「正義始於程序終於程序」,因為行政機關必須尊重人性尊嚴及尊重人的主體地位,「未遵 守正當程序原則的程序,進入程序的人民隨時會淪為客體。正當法律程序所要實現的,就是 把人當主體加以對待。 四、我國的土地政策,許多決策都是採取「委員會機制」來決定,如都市計畫委員會及區域計畫 委員會皆是,請問,採取「委員會機制」的理由為何?其背後的方法論又為何?這樣的「委 員會機制」是否符合民主政治的常態? 【擬答】: 採取「委員會機制」的理由:專業化被視為解決社會問題的最佳途徑 社會問題(亦土地問題)的定義並非是客觀中立的存在,在不同的價值、意識型態、權利、 或利益取向之下,它被賦予了某種特定的意涵,而這就是公共政策(亦土地政策)的根本來 源。然而基於現代化科學的理念,專業化的「委員會機制」被視為解決社會問題的最佳途徑 ,而所謂「公共利益」也往往是由所謂專家們來做出詮釋。 其背後的方法論、知識論: 政府企圖以專家合議決策之模式,來決定公共利益,土地問題的複雜性及專業性與利益分配 問題,造成政府在制定土地政策或執行相關土地法令時,往往無法取得民眾之信任與認同, 於是所謂專家審議機制,便因應而生,企圖以專家合議決策之模式,來作為公共政策選擇之 機制。 這樣的「委員會機制」並不符合民主政治的常態: 主之精神: 目前所推動之「審議民主」是擴大專家審議之參與面及提昇審議之透明度與公信力,其作 法是讓台灣公部門、私部門、地方居民及所有參與之專家,能夠在所建構之平台中能充分 溝通。 社會問題的定義基本上就是一個政治議題,而政治議題是無法藉由單純專家審議機制來解 決,因為如同國外等學者所言「尋求一個問題的權威式解答,往往似乎都是失敗的,因為 反對者可以輕易宣稱問題被錯誤的界定」。 因此社會問題的定義是源自政治判斷,而在民主社會裡,此種公共政策選擇的權力理應留 在公民的手中,這就是所謂的「審議民主」。 機制多流於形式: 而目前台灣土地政策制定機制中設計了許多委員會審議機制,而政府部門不僅十分依賴這 些所謂專家審議,也樂意他們來分擔決策成敗之責任,並且在相關法令中亦見到所謂民眾 參與的制度設計,例如公開展覽、說明會或反對門檻等,但卻都流於形式,並未真正落實 將公共政策的選擇權還諸於公民之「審議民主」,因此專家審議機制與目前推動之「審議 民主」並未一致。. 公 職 王. 土地政策規劃為國家干預或引導土地使用的重要工具之一,而土地政策規劃理念與思潮的 演變,確實會影響政府土地規劃的模式,為避免政府機關黑箱作業,減少土地政策錯誤和 恣意的裁量,應儘速仿照國外建立完整法制和學習其成功經驗,摒除舊觀念和「委員會機 制」,並建立民眾參與擴大地方社區之民主監督機制,迎接嶄新的土地政策利用規劃理念 與思潮的來臨。. 共3頁 第3頁. 全國最大公教職網站 http://www.public.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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