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規大意
4
0
0
全文
相關文件
第 54 條、第 55 條及第 57 條等 4 項規定。缺一 者不列計。. ⑤聘僱外籍勞工工作或生活管理須知:至少包
(四)雇主申請僱用獎助前,未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原住民
設籍本市之市民,年滿 65 歲老人、55 歲以上原住民、50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與在中華 民國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 留之外國人或大陸地區人民,提供有 效之居留證明文件及配偶戶口名簿
1.設籍本市年滿 2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 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七、董事名冊、戶籍謄本及印鑑;設有監察人者,其名冊、戶籍謄本及印
捐贈財產清冊及證明文 件、董事名冊、戶籍謄本 及印鑑;設有監察人 者,其名冊、戶籍謄本 及印鑑、法人登記書影 本及法人印鑑、董事會 議紀錄、直接監機關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