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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105 年度市長盃語文競賽領隊會議轉達事項 競賽項目 注意事項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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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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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105 年度市長盃語文競賽領隊會議轉達事項

競賽項目 注意事項

國(閩南、客家) 語字音字形、

作文、寫字 共同注意事項

1. 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手機)、呼叫器、碼錶及具有記憶和搜尋資料功能 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入競賽場地;若攜帶計時器(以一般手錶為主) 進場,需不具聲響功能。於比賽期間內,計時器若發出任何聲響影 響比賽進行者,取消該競賽員資格。

2. 試卷不得書寫校名、姓名,彌封處不得撕開,違者不予評分。

3. 各組參賽者在聽到監場人員喊「開始」口令時,始得翻閱試卷作 答;競賽時間一到,聞監場人員喊「起立」口令後,應立即起立不 得繼續書寫。

4. 試題、試卷均不得攜帶出場,亦不得提早交卷。

國(閩南、客家) 語字音字形

1. 除國語字音字形競賽時間為 10 分鐘外,閩、客語字音字形競賽時 間為15 分鐘;逾時不繳卷者,不予計分。

2. 如超過 5 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

3. 答案填寫後不得塗改,塗改後該題不計分。

4. 可攜帶全透明的墊板。

作文

1. 參賽者有 600 字稿紙 3 張(國小 500 字稿紙)及 A4 空白紙 1 張供 撰寫草稿。若稿紙不夠,請舉手向工作人員索取。

2. 參賽者不得攜帶字典、辭典進入競賽場地。

3. 如超過 10 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

4. 可攜帶全透明的墊板。

寫字

1. 比賽用紙 1 人以 1 張為限,開始比賽後不得要求更換;用其他紙張 書寫者不予評分。

2. 比賽用紙下,除墊布外,不可墊置其他物品(如:預畫之九宮格、米 字格、尺規、空白紙張、字帖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資格。

3. 如超過 10 分鐘未入場者,以棄權論。

4. 每位選手提供A5 大小的試墨紙乙張,故不得攜帶紙張進入競賽場 地。

演說 共同注意事項

1. 各競賽員上臺演說前請將題目交給第 1 位評審後再上臺;若演說題 目與所抽題目不符者,視同表演賽,不予評分。(題目紙不得作任 何記號,違者不予評分)

2. 不得穿著繡有校名、姓名之服裝進場比賽,違者不予評分。

3. 不得攜帶行動電話(手機)、呼叫器、碼錶及具有記憶和搜尋資料功能 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入競賽場地;若攜帶計時器(以一般手錶為主) 進場,需不具聲響功能。於比賽期間內,計時器若發出任何聲響影 響比賽進行者,取消該競賽員資格。

4. 競賽時不得報單位名稱與姓名,只報序號與題目號(篇目號),違者 不予評分。

5. 聞呼號後應即上臺演說,但若經工作人員提醒 3 次後仍不上臺者,

(2)

競賽項目 注意事項 即以棄權論。

6. 演說時間由碼表控制,下限的時間到,按 1 次鈴聲(1 短音),上 限時間到,按2 次鈴聲(1 短音 1 長音),超過上限每 30 秒按 3 次鈴(2 短音 1 長音),超過 1 分鐘強迫下臺。

7. 計時方式:一開口即計時;但若上臺後不開口,經工作人員提醒 3 次後,即開始計時;停止演說即停止計時。

國語演說

1. 在預備席時可使用由主辦單位提供的碼錶練習。

2. 演說參賽者一律於演說前 30 分鐘親自抽題(教師組搭配演說時間,

於演說前32 分鐘親自抽題),未準時到場者以棄權論。

3. 抽題後,各組在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自行攜入之資料。

閩南語演說

1. 學生組預備席無提供碼錶練習,由 104 年全國賽公布之講題中抽 題競賽。

2. 教師組在預備席時可使用由主辦單位提供的碼錶練習。

3. 演說參賽者一律於演說前 30 分鐘親自抽題(教師組搭配演說時間,

於演說前32 分鐘親自抽題),未準時到場者以棄權論。

4. 抽題後,各組在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自行攜入之資料。

客家語演說

1. 學生組參賽者自 104 年全國賽公布之 3 題講題中自選 1 題參賽,

無提供碼錶練習,亦無準備時間。

2. 教師組當場親自抽題,在預備席時可使用由主辦單位提供的碼錶練 習,在準備時間內可參閱自行攜入之資料。

英語演說 1. 由本局公布之 5 題講題中自選 1 題參賽。

2. 無提供碼錶練習,亦無準備時間。

其他事項:

1. 請各校不定期上本局資訊中心及本市 105 年度市長盃語文競賽專區查詢比賽訊息,

以維參賽權益。

(1) 本局資訊中心教育公告專區 http://boe.tn.edu.tw 或 http://www.tn.edu.tw。

(2) 本市 105 年度市長盃語文競賽專區 http:// shps2.shps.tn.edu.tw/lang/。

2. 報到處全天候接受報到,請務必於表定抽題時間 分鐘前至競賽場地等候叫號30 3. 各演說競賽場地:7 點 50 分以前開放指導教師陪同參賽者看場地,7 點 50 分清

場,只有配帶識別證的參賽者才能上樓。

4. 作文、寫字、國(閩南、客家)語字音字形:7 點 50 分 以前開放賽場觀看, 7 點 50 分 開始清場。

5. 各競賽場地均於競賽結束,成績公布後舉行頒獎典禮,頒獎時間依當日競賽成績公布 時間為準,請留意各場地公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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