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2018 年
單獨招收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入學(第一次招生)
招 生 簡 章
【2018年9月入學】
地址:41349臺灣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電話:+886-4-2332-3000 # 4033
本校 107 學年度僑生及港澳生招生委員會第 1 次會議決議通過
朝陽科技大學 2018 年單獨招收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入學(第一次招生)
重要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報名日期(網路報名)
2017 年 10 月 3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 考生 E-Mail 寄出申請表件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12 日
教育部及僑委會函覆考生資格
預計 2018 年 2 月 22 日公告錄取名單
預計 2018 年 2 月 27 日上午 10 時
(若教育部及僑委會提前或延後函覆考 生資格,將另行通知放榜時程)
寄發入學通知書 2018 年 3 月 1 日
寄發新生入學註冊資料 2018 年 8 月
開學 2018 年 9 月
朝陽科技大學 2018 年單獨招收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入學(第一次招生)
申請流程
招生系(組),請查詢簡章第 3 頁。
請至本校網頁查詢各系(組)課程、師資等相關資料。
請至「朝陽科技大學招生資訊」網頁點選「單獨招收僑生及 港澳生申請入學」進行網路報名,請依系統指示填妥報名資 料並確認輸入內容無誤後送出,「單獨招收僑生及港澳生申請 入學」線上申請網址為:http://www.cyut.edu.tw/~recruit/
網路報名日期:2017 年 10 月 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
請列印入學申請表、報名資格確認書、繳交資料檢核表等相 關表格,並於「繳交資料檢核表」上逐項勾選需繳交之表件。
為配合招生期程,考生必須將所有申請表件簽名,並掃瞄成 一份檔案,於截止期限前(2017 年 12 月 12 日)以 E-Mail 寄至招生服務中心信箱(wendy@cyut.edu.tw)。
收到申請表件時,本校招生服務中心會儘快以電子郵件方式 通知申請人。
資料不齊全時,除特殊情形外,一律不予受理。
申請表件彙整後,招生服務中心先進行申請資格審查,再送 各系(組)初審,最後經本校校級招生委員會議決議錄取名 單。
確定申請資格及申請系所
網路報名
準備申請所需繳交表件
資格及申請資料審查 考生 E-Mail 寄出申請表件
截止日
目 錄
壹、申請資格 ... 1
貳、申請日期及方式 ... 3
參、招生系(組)及招生名額 ... 6
肆、修業年限 ... 6
伍、報名費規定 ... 6
陸、放榜 ... 7
柒、註冊入學 ... 7
捌、獎助學金 ... 7
玖、學雜費收費標準 ... 8
拾、住宿與生活費 ... 8
拾壹、生活與輔導 ... 8
拾貳、其他申請注意事項 ... 9
拾參、招生系(組)簡介 ... 11
拾肆、附表、附錄………...……26
壹、 申請資格
一、 凡符合下列資格者,得向本校提出申請入學:
(一) 身分資格:
1. 僑生:
海外出生連續居留迄今,或最近連續居留海外 6 年以上,並取得僑居 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之華裔學生。
2. 港澳生:
香港或澳門居民,具有港澳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且最近連續居留境外 6 年以上之華裔學生。
3. 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
具外國國籍,兼具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未曾在臺設有戶籍,且最 近連續居留香港、澳門或海外 6 年以上之華裔學生申請入學大學校院,
於相關法律修正施行前,其就學及輔導得準用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規定。但就讀大學醫學、牙醫或中醫學系者,其連續居留年限為 8 年 以上。
註一:所稱海外,指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註二:所稱境外,指臺灣地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註三:所謂「連續居留」係指每曆年(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來臺停 留時間不得逾 120 日,否則視為居留中斷。至連續居留採計期間 之起迄年度非屬完整曆年者,以各該年度之採計期間內,在臺停 留期間逾 120 日予以認定。
註四:至最近連續居留港澳或海外期間之計算,係以本簡章申請時間截 止日為計算基準日往前回溯推算 6 年。但計算至西元 2018 年 8 月 31 日始符合本簡章所定連續居留年限規定者,亦得申請,惟 須簽具切結書,經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就報名截止日至西元 2018 年 8 月 31 日之港澳或海外居留期間加以查察,如未符合連 續居留年限規定者,將撤銷錄取分發資格。
註五:申請人如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以連續僑居中斷論;其在臺灣 地區停留期間不併入港澳或海外居留期間計算(也就是港澳或海 外連續居留時間須往前推算)。請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一併繳 交,以利審核。
1. 就讀僑務主管機關舉辦之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或中央主管教
4.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來臺實習,實習期間合計未滿二 年。
5. 回國接受兵役徵召及服役。
6. 因抗戰天災或大規模傳染疾病,致無法返回僑居地,且在國內 停留未滿一年。
7. 因其他不可歸責於僑生之事由,致無法返回僑居地,有證明文 件,且在國內停留未滿一年,並以一次為限。
因前項第六款、第七款事由在國內停留者,其跨年連續在國內停 留不得滿 1 年,合計不得逾 2 次。
註六:取得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得以取得僑居地公民權、永久 居留權或以其所持中華民國護照已加簽僑居身分認定之。
註七:僑生身分認定,由僑務主管機關為之;港澳生及港澳具外國國籍 之華裔學生身分認定,由教育部為之。
註八:僑生及港澳生回國就學期間,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任意 變更身分。
註九:若同時符合外國學生及僑生身分資格者,請擇一身分申請入學,
一旦提出申請後不得變更身分。
註十:本項招生對象不包含緬甸、泰北地區僑生。
(二) 學歷資格:
1. 報名本校此次申請入學學士班一年級者,需在當地華文中學、外文中 學畢業或相當於國內高級中學畢業(註一、註二)取得畢業證書(以 同等學力資格申請者須附修業證明書),且經我政府駐外館處、僑務 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或僑務委員會指定之保薦單位查證屬 實者。
註一: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肄業或畢業年級高於相當國內高級中 學學校之國外同級同類學校肄業並修滿相當於國內高級中學 學校修業年限以下年級,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或畢業年級相 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 校畢業生,得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大學校院:
(1) 僅未修習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因故休學、退學或重讀 二年以上。
(2) 修滿規定修業年限最後一年之上學期,因故休學或退學一 年以上。
(3) 修滿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
上述休學、退學或重讀年數之計算。自修業證明書或休學證明 書所附具歷年成績單所載最後修滿之截止日期,起算至報考當 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註二: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學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
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就讀本校,應加修至少 12 個畢業學分。
註三:同等學力資格之認定應依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之規定辦理。
2. 報名本校此次申請入學學士班二、三年級者,需在香港取得全日制副 學士學位(Associate Degree)或高級文憑(Higher Diploma),且上 述課程已通過香港資歷架構第四級者(可至資歷名冊網站(網址:
http://www.hkqr.gov.hk/)查詢並下載就讀課程之資歷記錄詳情,或 經香港當地政府權責機關、專業評鑑團體認可評審通過之證明文 件),學歷證件亦符合「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香港澳門學 歷檢覈及採認辦法」或「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經台北 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屬實,始具備申請資格。
二、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依本簡章之規定申請回國升學,違反規定者,取 消錄取資格;已入學者,應令退學並撤銷學籍。
(一) 已申請喪失中華民國國籍經核准有案且尚未取得他國國籍者。
(二) 持偽造或冒用、變造證明文件或護照者。
三、 僑生或港澳生在臺就學因故自願退學返回僑居地,且在臺停留未滿一年者,
得予重行申請,並以一次為限。惟曾在國內大專院校(含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僑生先修部;以下簡稱臺師大僑先部)註冊在學、休學、非因故自願退學(如 勒令退學)及申請保留入學資格有案者不得重行申請。
貳、 申請日期及方式
一、 申請截止期限:
自 2017 年 10 月 3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截止。
二、 申請方式:採網路報名申請,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點選「僑生及港澳生申請 入學」單獨招生進入(http://www.cyut.edu.tw/~recruit/),請登錄報名資料並 確認無誤後送出,同時列印申請相關表件並將檢附其他有利審查資料,考生 必須將所有申請表件簽名,並掃瞄成一份檔案,於截止期限前(2017 年 12 月 12 日)以 E-Mail 寄至招生服務中心信箱(wendy@cyut.edu.tw)。
三、 繳交表件:
(一) 繳交資料檢核表(本表請置於申請表件首頁,其餘繳交表件依本表項次 順序排列)。
(二) 入學申請表(申請表需經申請人簽章後,貼 2 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 1 張)。
(三) 身份證件
入境紀錄者免附)。
3. 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
(1) 永久居留資格證件影本。
(2) 在港澳或海外連續居留之原始證明文件影本(出入境證明文件,無出 入境紀錄者免附)。
(3) 未曾在臺設有戶籍切結書。
(四) 切結書、報名資格確認書 1. 僑生:僑生及港澳生切結書 2. 港澳生
(1) 僑生及港澳生切結書
(2) 港澳生及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報名資格確認書 3. 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
(1) 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切結書
(2) 港澳生及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報名資格確認書
(五) 學歷證明資料 1. 學歷證件:
(1)應屆畢業生,繳交應屆當學期在學證明書;但至遲必須在入學前(2018 年 9 月)取得正式畢業證書,須譯成中文(英文證件免譯),並經駐外 館處驗證或經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或僑務委員會指定之 保薦單位核驗,俾供本校審查,否則將視為報名資格不符,已錄取者 撤銷錄取及入學資格。
(2)已畢業者,繳交畢業證書影本。
(3)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者,須繳交修業證明書。
註:持全日制副學士學位證書(Associate Degree)或高級文憑證書(Higher Diploma)申請入讀本校學士班二、三年級者,其上述課程需已通過 香港資歷架構第四級。以應屆畢業身分申請者,可先檢送本學期在學 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但至遲必須在入學前(西元 2018 年 9 月間)
取得正式學歷證書供學校審查。倘因學校行政作業致無法於入學時取 得正式學歷證書者,可先繳交畢業學校開具並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驗證之畢業證明書,惟嗣後仍須繳交正式學歷證書,否則將視為報名 資格不符,已經分發者撤銷入學資格。
2. 成績單:
(1) 應屆畢業生,繳交成績單及學業成績排名證明正本(最後一學期免 繳)。
(2) 已畢業者,繳交全學年成績單及學業成績排名證明正本。
(3) 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者,仍須繳交肄業成績單及學業成績排名證明 正本。
(4) 上述成績單須註明該校所在地及學制年限,譯成中文(英文證件免
譯),並經駐外館處驗證或經僑務委員會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或僑 務委員會指定之保薦單位核驗,俾供本校審查,否則將視為報名資 格不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及入學資格。
3. 簡要自傳(1,000 字以內):內容格式不拘。
4.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讀書計畫、作品集、推薦書、語文能力證明、
競賽成果等。
四、 前述所有表件於報名時均須繳交齊全,凡逾時報名或所附證件不齊全者,一 律不予受理,亦不得申請延繳。
五、 所繳各項證件有偽造、冒用或變造等情事,則撤銷錄取資格;已註冊入學者,
撤銷其學籍,且不發給任何相關學業證明;畢業後始發現者,由學校撤銷畢 業資格,並追繳或註銷學位證書。
六、 考生必須將所有申請表件簽名,並掃瞄成一份檔案,於截止期限前(2017 年 12 月 12 日)以 E-Mail 寄至招生服務中心信箱(wendy@cyut.edu.tw)。
七、 申請資料寄達本校後,無論是否符合申請資格,其所繳表件概不退還,請申 請人自行保留備份。
參、 招生系(組)及招生名額
一、 本校計有 24 系組參與招生。二、 報名此申請入學學士班一年級及學士班二、三年級之資格及規定不同,請參 閱簡章第 2-3 頁。
三、 二、三年級招生名額依教育部當學年度核定名額之缺額進行招生,原 105 學 年度招生缺額為三年級名額;原 106 學年度招生缺額為二年級名額。
四、 一年級實際招生名額待教育部核定公告為主。
院別 招生系別 招生名額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管理 學院
財務金融系
預計為 37 名
二年級 招生名 額共計 161 名
三年級 招生名 額共計 134 名 企業管理系
保險金融管理系 會計系
休閒事業管理系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銀髮產業管理系
理工 學院
營建工程系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
應用化學系(僅一、二年級招收) 應用化學系化學技術組(僅三年級招收) 應用化學系生化科技組(僅三年級招收)
環境工程與管理系
設計 學院
建築系建築組 建築系室內設計組 視覺傳達設計系 工業設計系
景觀及都市設計系 人文
暨社 會學 院
傳播藝術系 應用英語系 幼兒保育系 社會工作系 資訊
學院
資訊管理系資訊管理組 資訊管理系數位多媒體組 資訊工程系
資訊與通訊系
肆、 修業年限
學士班:4 年;得延長 2 年。
伍、 報名費用規定
報名費:申請免收報名費。
陸、 放榜
一、 本校單獨招收僑生及港澳學生申請入學,由教務處招生服務中心受理報名,
申請表件彙整後將送各系(組)進行初審,再提送校級招生委員會議複審決 定錄取名單。
二、 公告錄取名單:預計 2018 年 2 月 27 日上午 10 時公告於本校招生資訊網。(若 教育部及僑委會提前或延後函覆考生資格,將另行通知放榜時程)
三、 入學通知單將於 2018 年 3 月 1 日以順豐速運或 DHL(FedEx)等快遞郵件 寄發。
柒、 註冊入學
一、 錄取生應依入學通知單之規定,如期辦理註冊手續;未依學則規定申請延期 或延期期滿未辦理註冊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 錄取新生須繳驗下列正式文件,始得註冊入學:
(一) 僑生 1. 護照。
2. 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正本。
3. 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正本、成績單正本。
(二) 港澳學生及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 1. 護照。
2. 永久居留資格證件正本。
3. 在港澳或海外連續居留之原始證明文件正本。
4. 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正本、成績單正本。
三、 錄取生入學後之修業規定及學籍,須遵守教育部相關法規與本校學則規定。
捌、 獎助學金
一、 僑生及港澳生入學後,得向本校教務處招生服務中心申請獎助學金。依朝陽 科技大學海外僑生及港澳生就讀獎助辦法,本校每學年補助僑生返回所在地 之來、回機票各 1 次,合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8,000 元。另依海外聯盟高中 生就讀獎助辦法,提供聯盟學校學生入學獎學金。
二、 除上列獎助外,就讀本校之僑生及港澳生仍得依其他獎學金規定,申請本校 其他獎學金(如學行優良獎金、波錠文教基金會助學金及公共服務績優獎學 金等)。
玖、 學雜費收費標準
本校 2018 年學雜費收費標準尚未定案,僅提供 2017 年學雜費收費標準(如下表)
供參考。
費用
院系 每學期學雜費(新臺幣)
管理學院 50,914 理工學院 58,189 設計學院 58,189 人文暨社會學院 50,914 資訊學院 58,189
拾、住宿與生活費
一、 本校 2018 年學生宿舍收費標準及規格尚未定案,僅提供 2017 年住宿收費標 準(如下表)供參考,每學期費用如下:
宿舍別 寢室別 每學期費用(新臺幣)
第一宿舍 四人房(冷氣房) 13,000 元(冷氣費另計)
八人房(冷氣房) 9,000 元(冷氣費另計)
第二宿舍 雙人房(冷氣房) 18,800 元(水電費另計)
第三宿舍
單人房(冷氣房) 22,500 元(水電費另計)
雙人房(冷氣房) 12,000 元(水電費另計)
男三人房(冷氣房) 13,000 元(水電費另計)
女四人房(冷氣房) 13,000 元(水電費另計)
第四宿舍 雙人房(冷氣房) 19,800 元(水電費另計)
二、 除住宿費外每人另加收住宿保證金 3,000 元,於期末離宿驗收時所使用之公 物無損則全額退費。
三、 生活費每個月約新臺幣 8,000~10,000 元;另書籍費依照所修習的課程而有所 不同,平均每學期約新臺幣 5,000~6,000 元。
四、 參加本校單招之學生,其宿舍由招生服務中心統一安排。
拾壹、生活與輔導
一、 為協助僑生及港澳新生儘速融入本校生活,除保障錄取生學校宿舍床位,首 次抵臺將提供接機服務。
二、 本校實施接待家庭制度、導師制度以協助新生適應陌生環境,並實施課後輔 導提高學習成效。
三、 定期舉辦地方導覽旅遊活動及國際文化社團交流活動。
拾貳、其他申請注意事項
一、 錄取生若經僑務委員會或教育部審查不符僑生或港澳學生身分資格者,本校 將取消錄取及入學資格,不得異議。
二、 當學年度經本校第一次單獨招收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入學管道「已錄取」之僑 生及港澳學生,海外聯招會將不再進行分發;當年度經海外聯招會管道已錄 取之僑生及港澳學生,不得再參加本校第二次單獨招收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入 學管道。
三、 在臺灣地區現有或原有戶籍之僑生,在學期間應申請緩徵,畢業或離校後,
緩徵原因消滅,則應適用歸國僑民兵役相關規定。但如在學期間、畢業或離 校後,已無僑民身分,則應適用國內一般役男規定,有關兵役問題,可向內 政部役政署查詢。
四、 本校辦理單獨招收僑生及港澳生,以當年度自海外回國者為限,不含已在臺 就讀高中、國內大學一年級肄業及臺師大僑生先修部結業生。
五、 已於國內大學一年級就讀之肄業僑生,僅得參加國內一般生之轉學考入學,
不得以單獨招生管道轉學就讀大學二年級。
六、 經申請入學就讀之僑生及港澳學生,不得自行轉讀或升讀回流教育之進修學 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例假日授課之班別。
七、 在臺灣地區現有或原有戶籍之僑生,在學期間應申請緩徵,畢業或離校後,
緩徵原因消滅,則應適用歸國僑民兵役相關規定。但如在學期間、畢業或離 校後,已無僑民身分,則應適用國內一般役男規定,有關兵役問題,可向內 政部役政署查詢。
八、 依教育部規定,凡曾經入學學校以操行、學業成績不及格或因犯刑事案件經 判刑確定致遭退學者,不得再向本校申請入學。若違反此規定並經查證屬實 者,撤銷錄取資格。
九、 學生入學後,凡因操行不良、或學業成績過差而為學校勒令退學或開除之學 生,必須自費返回原居留地。
十、 錄取生入學後之修業規定及學籍須遵守教育部相關法規與本校學則之規定。
十三、 考生報名資料僅作為招生(錄取生資料亦轉為學籍資料使用)及相關統計 研究使用,其餘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
十四、 本申請入學系依據教育部「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香港澳門居民來 臺就學辦法」、本校學則及「朝陽科技大學招收僑生、港澳學生來臺就學 單獨招生規定」及參考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香港副學士(或高級文憑)學 生來臺升讀學士班簡章辦理。
十五、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及本校招生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拾參、招生系(組)簡介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財務金融 系
Department of Finance
一、專業特色:本系以務實致用之辦學特色,以職能為導向之產學 鏈,強化學校與企業的策略聯盟,共同攜手培育人才,創造學企並 行之共享價值。另外,本系成立全英文授課專班招收國際學生,擴 大與陸生、港澳生等境外學生交流活動,使教學與國際接軌。
二、本系承襲本校管理學院學企三贏之教育理念,遵循未畢業、先 入行、學企並行、雙軌三贏、企業到哪裡,朝陽就到那裡、畢業即 就業、上班即上手、充電回朝陽、升遷續航強等培育人才五大步驟,
以理論與實務並重的精神來設計課程,內容涵蓋公司理財、投資 學,以及金融市場暨金融機構管理等三大學程,以培養工商業、金 融業、以及政府機構之財金專業人才為目標。
三、視障及色盲者,宜審慎考慮報考。
本系「財務金融專業實習」課程,外籍生、僑生、港 澳生、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修讀本系五年一貫預研 生得由系課程委員會指定其他科目替代。
一、實習時數:320 小時
二、實習年級:三年級升四年級暑假
三、工作內容:依實習單位不同而異。本系實習合作 機構主要為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投信投顧公 司、保險公司、稅務機關、會計師事務所、中小企業 財會部門等。
企業管理 Department of
一、專業特色:呼應管理學院「企業到哪裡,朝陽就到那裡」之使 命,本系整合教師專長,提供企業輔導與教育訓練,對象除工商企 業外,更涵蓋中部各工商協會與社團、非營利機構,並結合企業實 習、畢業專題以提昇師生實務經驗。
二、課程特色:
一、實習時數:9 學分必修實習課(720 小時)
二、實習年級:大四上學期或大四下學期
三、工作內容:營利與非營利組織的管理部門的基礎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保險金融 管理系
Department of Insurance
一、專業特色:
1.吳家錄先生保險研究中心、金融研究中心,供教職員生保險諮詢 服務及學生實務操作之機會。
2.保險理財規劃暨創意行銷競賽模擬系統及線上財金證照模考系 統,提升學生金融保險理財之能力。
3.落實證照制度、暑期/企業/海外實習、增進產業與學術交流、產 業學院推動、校校企合作及與大陸姐妹校的學生交流等。
二、課程特色:
1.理論與實務並重,專業課程分為保險經營模組及金融理財模組,
使學生瞭解各種金融保險專業知識。
2.滿足學生對基本保險金融理論之需求外,並著重於職場保險課程 之設計。
3.透過校外實習及實務專題研究等課程,輔導參與各專業證照考 試。
一、實習時數:320 小時(必修 4 學分)
二、實習年級:大三升大四之暑假需在同一機構連續 實習 8 週,且不得低於 320 小時。所有成績及學分計 算與承認併入大四上學期。
三、工作內容:本系實習合作廠商 15-20 家,學生以填 志願方式至1家保險金融產業進行實習,以培養學生 專業實務技能,提昇學生保單檢視、規劃與行銷專業 能力,並將學校所學之理論與實務驗證, 同時進行職 涯試探、瞭解就業方向及累積職場競爭力。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會計系 Department of Accounting
一、專業特色:透過管理學院建構「各系適性定位、適性產業聯盟、
核心能力建構、業師協同教學、教師深度研習、教師深耕服務、學 生深度實習,以及學生就業輔導」等機制,強化學校與企業的策略 聯盟,共同攜手培育人才,創造「學企並行、雙軌三贏」之「共享 價值」。因此,本系歷屆畢業生皆能達到充分就業,職場分布各大 上市櫃公司財務處與稽核處、中大型會計師事務所、記帳及報稅代 理人事務所、大型會計資訊系統服務公司、政府財會暨稅務部門等。
二、課程特色:本系承襲管理學院「學企三贏」之教育理念,結合 產業資源與教學研究,以培養企業所需之會計審計服務人員、稅務 規劃顧問人員、會計資訊系統應用人員等專業人才為目標。大學部 課程採「會計」、「租稅法」與「會計資訊」三模組教學,強調資 訊科技在會計審計及稅務之運用,開設專業證照輔導專班協助專業 認證,加上完整的校外實習系列課程,真正落實理論與實務結合,
使學生個個具有「畢業即就業,上班即上手」的專業技能。
本系規劃有完整的實習制度,包括 4 學分的必修課程
「專業實習」、9 學分的選修課程「企業實習(一)」
與 9 學分的選修課程「企業實習(二)」。
一、 實習時數:
1.專業實習:320 小時。
2.企業實習(一):664 小時。
3.企業實習(二):624 小時。
二、 實習年級:
1.專業實習:三年級暑假。
2.企業實習(一):四年級上學期。
3.企業實習(二):四年級下學期。
三、工作內容:
1.觀察與了解職場文化、2.會計軟體之使用與操作、3.
交易流程及憑證的認識、4.會計憑證判斷檢查整理、5.
藉由整理區分作帳憑證、認識各項交易憑證的種類及 特性、6.藉由黏貼交易傳票憑證,認識各式交易分錄內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休閒事業 管理系
Department of Leisure Services Management
一、專業特色:因應社會趨勢,並兼顧理論與實務,以培養休閒產 業管理人才為目標,本系以綠色旅遊、運動休閒、餐旅管理為發展 主軸,本系設有 8 個專業教室,其中綠色旅遊模組有「生態旅遊導 覽解說教室」、「實習旅行社」;運動休閒模組有「重量訓練專業 教室」、「體適能專業教室」;餐旅管理模組有「青橄欖樹藝術實 習咖啡廳」、「餐飲服務創意企劃模擬教室」、「飲調實習吧」、
「餐食與烘焙製備示範教室」。另設有「休閒事業諮詢輔導」及「運 動研究」等 2 個中心,提供學生實踐休閒事業管理之理論與應用。
二、課程特色:本系依循系發展主軸,進行課程規劃與及培養學生。
為期學生理論與實務兼備,課程採講授、討論、田野調查、報告等 教學方式,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實務課程則以作中學方式進行校內 實習。
三、聽障、視障、肢障及情緒障礙者,宜審慎考慮報考。
一、實習時數:2,080 時 二、實習年級:三年級 三、工作內容:
綠色旅遊模組:主題樂園、休閒農場、民宿等之服務 及導覽解說、活動企劃與執行、旅行社之櫃臺等。
運動休閒模組:高爾夫球場桿弟、運動中心指導、運 動行銷與企劃
餐旅管理模組:國際觀光飯店櫃臺、房務、餐廳服務 人員、連鎖餐廳服務人員
行銷與流 通管理系
Department of Marketing and
Logistics Management
一、專業特色:本系以培養「行銷、流通與連鎖企業管理專業人才」
為教育目標。課程結合個案講座、企業參訪、競賽、證照、專題與 實習等,並建置多元實驗室,引領學生掌握業界現況與產業需求。
二、課程特色:本系以「善用行流技術,融入連鎖實務」為主軸,
行銷管理領域以產品、品牌、定價、通路與促銷為主,重視企劃與 市場開拓;流通與連鎖管理領域以符合連鎖產業潮流與精神,整合 商流、物流、金流與資訊流技術,提升連鎖企業競爭優勢。
一、實習時數:1,120 小時 二、實習年級:四年級
三、工作內容:行銷與流通管理相關作業,實習性質 應與學生在校所學相關事務為宜。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銀髮產業 管理系
Department of Golden-Ager
Industry Management
一、專業特色:本系辦理教育部「樂齡大學」、「樂齡學習中心」;
配合內政部、衛生福利部、社會局辦理老人日托中心「長青快樂學 堂」、「長青學苑」,讓「銀髮族」常態性的進駐本系專業教室,
堪稱全國之創舉與特色,從服務的過程中將所學之「理論」應用與 觀察於銀髮族,提升「實務」技能。
二、課程特色:本系以服務「健康」及「亞健康」銀髮族為主及學 習經營管理銀髮族產業之定位,「樂齡服務」在於學習能提供健康 養生、健康促進、理財、信託、休閒、育樂、日常生活協助、輔具 使用、居家改善、無障礙空間等服務,及「銀髮事業管理」則以學 習上述銀髮事業應具備的管理知識為內涵,進而作為本系發展目標 並結合產業之需求。
一、實習時數:720 小時。
二、實習年級:於大三實習 1 學期
三、工作內容:銀髮產業、高齡服務、長期照顧、健 康管理、樂齡服務健康促進活動規劃與指導人員、高 齡學習、行銷、推廣、人力資源、財務管理及行政人 員等。
營建工程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一、專業特色:整合資源從事具有特色之建築和土木相關領域技術 研發與應用、發展防救災研究並參與協助地方政府之防災工作、推 動綠色科技之研究。
二、課程特色:本系實施因材施教理念的本位課程分流制度,學生
一、實習時數:320 小時以上
二、實習年級:3 年級升 4 年級暑期期間(7、8 月)
三、工作內容:輔導學生至兩個分流中「專題研究」、
「校外實習」選擇其一。選擇「專題研究」之學生,
於系上選擇一位指導教授進行相關研究並製作專題;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工業工程 與管理系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Engineering
and Management
一、專業特色:以精密機械、手工具、自行車、生物科技、半導體 及中小型製造等產業為重點實作對象,訓練學生能夠運用理論及技 術,以解決生產、製造、經營、管理及服務等領域所面臨的實務問 題。
二、課程特色:以適切完整的課程規劃、優秀的專業師資與精良的 儀器設備,培育符合相關產業所需的工業工程與管理專業人才,學 程設計以務實為導向,注重專業素養及職業倫理的訓練,研究方向 以產業需求的應用導向及跨領域整合的研究為主,以期培養學生的 實務能力。
一、實習課程名稱:「專題製作與實習」
二、課程學分:2 學分
三、修習年級:3 年級下學期至 4 年級上學期
四、實習課程內容:此課程扮演「總整課程」角色,
此一課程雖然開設在大四上學期,然而實際上由大三 下學期即開始實施,因此實際修習期間為一年。在此 期間,可讓學生利用暑假期間,實地到工廠去瞭解並 嘗試解決企業的問題,藉以比較學校課堂中所學知識 與產業實務之差異,整合在相關課程所學的內容,並 訓練學生溝通與團隊合作的能力,以及培養其具有敬 業精神與專業倫理,期能發揮技職教育的特色,本系 畢業專題製作每年約有 20 家廠商參與。此課程乃藉由 診斷、提案、實際改善、比較分析等步驟,學生在長 達半年參與公司或工廠實務工作中,驗證三年所學之 專業課程,並學習管理技巧及人際關係。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應用化學 系
Department of Applied Chemistry
一、專業特色:整合化學技術基礎,開發化學工業、農業製劑、妝 藥製備與分析及品管等關鍵技術,在重點科技發展趨勢中能依興趣 與規劃,獲得最具前瞻性之專業訓練,開設企業學程與就業學程全 面銜接實務需求。本系設置「安全農業與精緻量產技術研發中心」,
透過「費洛蒙中心」、「亞洲穀物檢驗中心」、「健康種苗中心」
及「有機農產加工驗證中心」,積極整合資源,發展產學合作。
二、特色課程包括:以化學為基礎架構,輔以材料化學與生化技術 為應用,並以「基礎數理」與「化學英文」銜接課程協助不同背景 之學生學習,並循序漸進開設基礎課程、專業與進階選修等課程,
使學生成為兼顧理論與實務之應用化學人才。
三、視障及色盲者,宜審慎考慮報考。
一、實習時數:320 小時 二、實習年級:二年級
三、工作內容:依實習機構不同而有不同的工作內容。
實習機構以下列單位為原則:各級政府研究、檢驗、
環保等相關部門或為政府登記核准,且具有良好制 度,合於本系專長領域之公司、工廠。
環境工程 與管理系
Department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一、專業特色:本系整合工程技術與環境管理專業,培養學生兼具 工程實務與管理科學之專長,以面對日趨複雜之環境問題與實務需 求。本系擁有完整研究設備,可進行環境系統分析、環境品質檢測 及污染物微量分析,具有環工技術研發能力。
二、課程特色:本系在教學上循序漸進,低年級主要是基礎工程與
一、實習時數:350 小時/2 個月 二、實習年級:四年級
三、工作內容:
本系學生校外實習對象包括環境工程與環境設施操作 公司、環境顧問公司、環境檢測公司、生產製造業及 政府或研究單位等。本系實習課程目的在於訓練學生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建築系建 築組
Department of Architecture
(Bachelor of Architecture)
一、專業特色:培養有關環境規劃、建築設計及營建管理等方面所 需人才,經四年的訓練,使學生除具備充實之專業知識與技術以及 繼續進修之獨立思考判斷能力外,同時兼顧優質人格之培養。
二、課程特色:除須修習基礎智能核心的建築設計學程外,同時視 個人性向及生涯規劃,選擇修習「規劃與設計」、「工程與技術」
及「環控與設備」等三種專業學程範疇,以具備參與建築師國家證 照考證及未來國際間專業認證資歷。
三、視障及色盲者,宜審慎考慮。
一、實習時數:320 小時 二、實習年級:3 年級
三、工作內容:建築設計、室內設計
建築系室 內設計組
Department of Architecture
(Bachelor of Interior Design )
一、專業特色:主軸核心專業為「室內設計」採行工作坊形式,強 調實務性質。師資遴聘對象均為台灣中部具備豐富產業與實務界經 驗之知名建築師與室內設計師。培育具有「空間層級整合」、「永 續與環境保育」、「文創空間與展示」、「數位媒材應用」等先進 概念之專業人才。
二、課程特色:考量學生專業背景程度及未來產業需求,規劃二年 級以前須具備建築相關實質環境之基礎智能與空間感知,俟三年級 以上則視個人性向及生涯規劃,擇修相關室內設計實務領域之次專 長特色加強課程。期望能為室內設計專業跳脫工匠窠臼與提升技藝 層次,建構與庶民生活最為密切之優質環境。
三、視障及色盲者,宜審慎考慮。
一、實習時數:320 小時 二、實習年級:3 年級
三、工作內容:建築設計、室內設計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視覺傳達 設計系
Department of Visual Communication
Design
一、課程目標:本系著重培養兼具傳統文化素養與新時代觀念的設 計專業人才,提供理論與實務並重的課程、學習與就業同步進行的 教學環境;安排校內外實習及師生產學合作機會;配合台灣產業發 展需求及本土文化的自覺理念,實施符合全球資訊時代的視覺傳達 設計教育訓練,培育具有國際視野、本土行動、時代敏感度,並能 以創新思考協助產業升級、進行國際競爭的高階視覺傳達人才。
二、課程特色:本系依據視覺傳達設計領域之未來發展,規劃下列 二個專業模組:
1.視覺設計企劃模組:培養視覺創作與傳達設計的專業能力、設計 企劃與執行的專案能力及設計溝通與管理的專責能力。
2.數位媒體設計模組:培養當代動畫、多媒體與相關數位媒體之專 業的執行能力及整合電影、手繪、美術、設計、音樂與數位媒體美 學競爭力之數位人才。
配合上述專業訓練規劃,並結合實務操作之工作室教學模式,提供 充足的教學軟硬體,例如各項動畫數位媒體設施,以及影像、美術、
平面設計之專業空間資源。
一、實習時數:350 小時
二、實習年級:大三升大四暑假(7/1~8/31)
三、工作內容:視傳相關設計製作-如品牌符號、平面 設計、包裝設計、圖像創作、行銷企劃;視傳數位媒 體相關製作-如美術造形設計、數位特效、2D/3D 製作、
影像製作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工業設計 系
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Design
一、專業特色:著重實務與理論結合之「作中學」教育特色,學生 在設備與管理完善的工廠與實驗室、具實務經驗的教師與聚焦的專 業課程安排下,完成工業設計師的人格培育。
二、課程特色:實施因材施教理念的專業課程規畫,學生可依個人 興趣與性向選擇「工藝設計」與「文化創意產品設計」等兩大領域 的專業課程編組修習。此外,更透過「校外實習」、「產學雙師」、
「企業講座」與「服務學習」等特殊課程安排,提昇學生實務職能 及開拓學生視野。
一、實習時數:320 小時 二、實習年級:三年級
三、工作內容:設計相關事務
景觀及都 市設計系
Department of Landscape and Urban
Design
一、專業特色:本系設有專業設計教室及植栽實習苗圃,實踐景觀 設計教學的理論與應用,透過設計、種植及管理等系列性的實作教 學,強化學生的設計實務與專業整合能力。
二、課程特色:本系課程規劃以「設計課」為各年級核心課程,採 小組教學,並以「做中學」為主要教學模式,強化設計及實務能力 之訓練;專業課程則強調「景觀」及「都市」環境兩大領域知識的 建構與整合;低年級著重實作與手繪基礎,高年級強化進階理論及 銜接數位與多媒體之電腦應用。
三、視障及色盲者,宜審慎考慮報考。
一、實習時數:320 小時
二、實習年級:四年級(大三升大四暑假)
三、工作內容:為提升學生職場就業力與協助學生職 場生涯規劃,安排學生於三年級暑假至公私部門相關 單位實習 320 小時,培養實務工作經驗,促進理論與 實務結合,培養學生資料搜集與分析、基地分析、報 告書撰寫、設計書圖製作及工程實務等景觀及都市設 計相關實務操作。本系設有校外實習委員會,依據「朝 陽科技大學景觀及都市設計系校外實習要點」辦理相 關事宜。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傳播藝術 系
Department of Communication
Arts
一、專業特色:培育具備獨立思考與創新能力的影視創作人才。教 師群擁有豐富的學識與實務經驗,訓練學生紮實的影視製作技能,
並與各大傳播媒體接觸,安排校外媒體參訪,使學生瞭解傳播產 業,增進實務經驗,成為理論、實務兼顧的傳播專業人才。
二、課程特色:涵蓋影視、新聞紀實與整合行銷類,分為核心、發 展與功能三大類。核心課程為傳播核心理論與人文素養課程;發展 課程銜接核心課程,培養學生影像與文字創作能;功能課程則進階 到傳播實務操作與應用。
三、畢業出路:1.報考相關研究所;2.電視台、傳播公司、製片廠、
電影公司、報紙雜誌社、廣播電台、通訊社、廣告代理商、一般公 司之企劃、營銷與公關部門等。
一、實習時數:320 小時 (選修)
二、實習年級:三年級
三、工作內容:校外實習以暑期七、八兩個月為主,
實習生依個人興趣、專業學習、以及未來就業考量可 選擇至平面媒體、電子媒體、影視製作、公關、廣告 等傳播相關公司進行專業實習,學習傳播實務經驗,
以達務實致用與就業接軌之目標。
應用英語 系
Department of Applied
一、系所特色/核心課程:專業語言訓練、英語教學與國際商務溝 通兩大模組課程及第二外語訓練(日文、西班牙文)。
二、產學特色:專業課程與相關產業交流互動、緊密聯繫,透過產 學雙師、業師協同教學、服務學習、專業實務講座、職場體驗、專 業實習以及畢業專題製作等規劃訓練,與英語教學、專業外語服
一、實習時數:暑期 320 小時或學期 720 小時任選。
二、實習年級:4 年級。
三、工作內容:學生實習機構分為英語教學、商務溝 通、專業外語服務與國際觀光事業等領域, 校外實習 對學生而言是理論與實務結合,以瞭解職場環境習得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幼兒保育 系
Department of Early Childhood Development and Education
一、專業特色:本系重視教保理論實務連結,邀請幼兒園、托嬰中 心及嬰童產業機構進行產學雙師協同課程與產學合作,提供學生多 元實習與就業機會。近年薦送學生前往印尼、馬來西亞海外實習,
十數名系友受聘新加坡幼兒園任教;目前本系正式加入歐洲 ETEN 國際會員組織,並與丹麥、荷蘭、美國等國家進行師生學術交流,
深耕台灣放眼國際。
二、課程特色:
1.教保專業知能課程必修 32 學分,為教保人員資格之基本條件;
搭配五種專業選修課程,包括嬰幼兒照護、蒙特梭利教育、幼兒表 現藝術、幼兒美語、早期療育等。
2.跨系院次專長學程有兒童美語學程、幼保多媒體系統學程及家庭 教育專業人員學程。
一、實習時數:至少 320 小時 二、實習年級:大四
三、工作內容:
1.以充實幼兒保育專業知能、了解幼兒園現場現況。
2.運用教學理論於實際教學,驗證專業學理、增加實務 經驗。
3.瞭解幼教機構環境及內容、認識工作對象、理解台灣 幼兒保育暨相關機構現況。
4.體認專業職責與倫理、啟發專業志趣。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社會工作 系
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
一、系所特色:本系致力於培養具專業知識與實務能力、專業倫理 與關懷能力、溝通協調與合作能力、創新觀念與自主終生學習態 度,及具社會正義使命感之社會工作人才。
二、核心課程:本系課程規劃以社會工作哲學與理論、社會政策與 社會福利等知識為基礎,透過實習豐富實務技能,並培養直接服務 之知能與技術;課程除校定必修課程外,包含專業必修、專業選修 及實習課程,其中在專業選修課程共分為社會照顧服務及兒少與家 庭社會工作二大模組課程,深化專精服務領域。
三、產學特色:本系師資陣容堅強,專長涵蓋兒少與家庭社會工作、
社會服務行政與管理、社會照顧服務領域及具社會工作實務經驗專 兼任教師約 40 餘位。
一、實習時數:
1.社會工作實習(二):320 小時 2.社會工作實習(三):240 小時 二、實習年級:
1.社會工作實習(二):大三升大四暑假實習 2.社會工作實習(三):大四一整年
三、工作內容:
1.社會工作實習(二):個人機構實習
2.社會工作實習(三):原為分組進行 240 方案實習,
但港澳生可改選擇以個人機構實習 320 小時方式完成。
四、港澳生注意事項:
1.由於台港兩地社工規定不同,取得本系畢業證書後,
需考取台灣社工師證照,並經香港社工註冊局學歷審 核,若審核成功,方能取得香港註冊社工資格。
2.建議港澳學生實習(二)選擇在台實習,學生若要返 回港澳實習,須自行提出完整的督導計畫,且須自行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資訊管理 系資訊管
理組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Information Management)
一、專業特色:本系主要發展特色包括 3D 互動多媒體、大數據分 析、商務智能、健康照護資訊系統、物聯網應用、雲端運算。並成 立資訊服務中心,以產學合作方式,提供學生實作場域。
二、課程特色:主要培養「企業 e 化技術與管理」人才,課程概分 二大課群:1.商管知能課群:培養商管領域應用知識。2.資訊技術 課群:培養企業 e 化所需資訊技術。規劃 3 學期實務專題必修課 程及安排業界實習,強化系統開發相關技能、增強實務經驗。
提供 2 種實習方式,全學期實習(資訊管理實習)、
暑期實習(產業實習);2 課程皆為選修課。
全學期實習:
一、實習時數:18 週 二、實習年級:3~4 年級
三、工作內容:資訊管理專業相關 暑期期實習:
一、實習時數:320 小時 二、實習年級:3~4 年級
三、工作內容:資訊管理專業相關
資訊管理 系數位多 媒體組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Digital Multimedia)
一、專業特色:本系主要發展特色包括 3D 互動多媒體、大數據分 析、商務智能、健康照護資訊系統、物聯網應用、雲端運算。並成 立資訊服務中心,以產學合作方式,提供學生實作場域。
二、課程特色:主要培養「互動多媒體網頁設計及商務應用」人才,
課程概分三大課群:1.商管知能課群。2.互動多媒體技術課群:培 養互動多媒體技能。3.系統開發課群:培養開發行動應用系統所需 技能。
提供 2 種實習方式,全學期實習(資訊管理實習)、
暑期實習(產業實習);2 課程皆為選修課。
全學期實習:
一、實習時數:18 週 二、實習年級:3~4 年級
三、工作內容:資訊管理專業相關 暑期期實習:
一、實習時數:320 小時 二、實習年級:3~4 年級
三、工作內容:資訊管理專業相關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資訊工程 系
Department of Computer Science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一、專業特色:本系為台灣技職教育中第一個創立的資訊工程系,
整合電機、電子及資訊科學三大領域,並且著重在「資訊技術」和
「晶片技術」二大學程,培養學生系統整合及問題解決之能力。
二、課程特色:本系課程分為「資訊技術」和「晶片技術」二大學 程,「資訊技術」著重程式設計、人工智慧、影像處理、智慧型裝 置程式開發。「晶片技術」著重超大型積體電路 VLSI/FPGA 設計、
晶片設計測試、嵌入式系統設計與生醫電子設計。本系授課內容與 目前產業實際需求結合,精密機械產特色實驗室並購置百萬元之工 業用機械手臂與精密機械平台,以培育精密機械產業所需之資訊技 術人才。
一、實習時數:
1. 產業實習(3 學分,320 小時)
2. 校外實習(9 學分,全學期實習)
二、實習年級:
1. 大四上選修,7-8 月暑期實習(320 小時)
2. 大四下選修,大四下全學期實習(18 週)
三、工作內容:與本系資訊相關專長領域之工作,例 如:資訊系統設計、JAVA、APP、PHP、ERP 等程式 設計、系統分析設計、半導體封裝測試、軟體測試、
MSE 系統工程、資訊設備維護等等。
資訊與通 訊系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and
一、專業特色:重視學生實務課程的訓練,藉由參與研究與產學合 作計畫,來訓練學生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之能力,並具備整合網 路、通訊及系統相關技術,使師生成為能解決產業遭遇問題之技術 研發人才。
二、課程特色:以網路管理與規畫、手機程式設計、嵌入式系統及
提供 2 種實習方式,全學期實習(選修)、暑期實習
(必修)。
全學期實習:
一、實習時數:18 週 二、實習年級: 4 年級
三、工作內容:資通訊專業相關
朝陽科技大學 2018 年單獨招收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入學(第一次招生)
考生申訴申請表
年 月 日
考生姓名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手機 報考系組
地址 Mail
申訴內容 處理結果(考生勿填)
注意事項:
1. 若考生對此招生入學管道有任何疑義及糾紛,應於放榜後1週內,向招生委員 會提出書面申訴,逾時不予受理。
2. 如對本考試事宜有疑義或有違反性別平等原則之疑慮,申訴案件以考生本人為 當事人,不受理其他人申訴。
3. 請填妥「考生申訴申請表」,以傳真方式提出複查,並以電話確認;其他方式 申請申訴概不受理。傳真電話:+886-4-23334711,洽詢電話:+886-4-23323000 轉4033。
附表 1
朝陽科技大學 2018 年單獨招收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入學 考生暨入學學生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請詳細閱讀朝陽科技大學(以 下簡稱本校)依個資法第 8 條及第 9 條規定所為以下「考生暨入學學生之個 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基於辦理招生考試相關之招生、試務,榜示、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統 計研究分析、錄取後之學生資料管理及相關或必要工作之目的所需,為了保 障您的權益及幫助您瞭解本校如何蒐集及使用您個人資訊,請務必詳細的閱 讀本聲明書之各項內容。
一、機關名稱:朝陽科技大學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於辦理入學考試相關之試務(134),提供成績、招生、分發、證明使用 之資(通)訊服務(135),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136),教育相關 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7),學生(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158),
學術研究(159)、學生證等學籍,成績文件證明處理(168),其他諮詢 與顧問服務(182)及其他完成考生入學考試、學生輔導、畢業流向追 蹤調查必要之工作或經考生同意之目的。
本校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在於進行本校招生考試相關之招生、試務、
成績、榜示、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各項統計調查與分析、錄取後 之學生資料管理及完成入學招生考試相關或本校依法設立之法定義務 作業使用。
三、個人資料之蒐集方式/個人資料之來源:
(一) 透過考生報名參加本校港澳僑生獨立招生考試或各類聯合招生委員 會提供考生個人資料/本校校級招生委員會、教育部、大學校院招收 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台灣公私立大學校院海外聯合招生委 員會、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二) 學生於「朝陽科技大學 2018 年單獨招收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入學」網 路系統登錄或修改之各項相關資料。
(三) 學生在學期間因應課務、輔導、成績、學籍等需求提出之各類書面申 請表件。
(四) 透過考生親送、郵遞或網路報名而取得考生個人資料。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
4. 個人描述(C011)之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
5. 家庭其他成員細節(C023)之監護人或緊急連絡人等。
6. 移民情形(C033)之護照、居留證明文件。
7. 意外或其他事故及有關情形(C040)。 8. 學校紀錄(C051)、資格或技術(C052)。
9. 著作(C056)。
10.學生、應考人紀錄(C057)。
11.現行之受僱情形(C061) 、工作經驗(C064)、工作之評估細節
(C071)、受訓紀錄 (C072)。
12.保險細節(C088)、健康紀錄(C111)。
前項各款個人資料類別,內容包括姓名、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或護照號 碼、生日、相片、性別、教育資料、緊急聯絡人、住址、電子郵遞地址、
聯絡資訊、轉帳帳戶、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方式等。
申請特殊應考服務:除上開基本資料外,另加申請特殊應考服務考 生(身心障礙考生、突發傷病考生等)所需之殘障手冊號碼、應考 人紀錄、健康紀錄(詳見個人資料類別代號:C003、C057、C111)。
(二)學生基本資料:
1.辨識個人者(C001)。 2.辨識財務者(C002)。
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C003)。
4.個人描述(C011)之性別、出生年月日、國籍。
5.家庭其他成員細節(C023)之監護人或緊急連絡人等。
6.移民情形(C033)之護照、居留證明文件。
7.學校紀錄(C051)、資格或技術(C052)。
8.保險細節(C088)。
前項各款個人資料類別,內容包括姓名、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或護照號 碼、生日、相片、性別、教育資料、緊急聯絡人、住址、電子郵遞地址、
聯絡資訊、轉帳帳戶、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方式等。
五、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
(一)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1.學生(含畢、結業生)之學籍(含學期成績)資料永久保存。
2.考生個人資料及相關試務(含成績)資料,除法令或中央事業主管機 關另有規定外,以上開蒐集目的完成所需之期間為利用期間。錄取後 之學生資料將依朝陽科技大學學則以及相關規定保存。
(二)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 經考生授權處理、利用之地區。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1.除本校外,尚包括本於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相關合作單位,包含教育
部或其他學術研究機構等。
2.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第八條規定,經核准單獨招收港 澳學生之大學申請入學,需檢附考生相關資料函請教育部審查港澳身 分。
3.依據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 1040027427 號函規定,需將本校單獨招 收港澳僑生申請入學之錄取學生資料函送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行政 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內政部移 民署、僑務委員會、教育部等相關單位。
(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1.考生資料部分:
(1) 入學考試期間之試務作業、考試成績與相關資訊之發送通知,提 供作為試務、錄取、分發、報到、查驗等作業,考生(或家長、
監護人、緊急連絡人)之聯絡,基於試務公信的必要揭露與學術 研究及其他有助上開蒐集目的完成之必要方式。
(2) 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本校內部各項管理所需之登記及聯繫方式 登載,包括各項資訊服務所需進行之個人聯繫資料登記,因考生 試務所必需之通訊及緊急聯絡名單之建立。
(3) 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試務公信之必要揭露(榜示)與學術研究及 其他有助上開蒐集目的完成之必要方式。
(4) 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依法令或遵照教育部及主管機關、司法機關 依法所為之要求,依其法定職掌調閱與利用時。
(5) 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申訴處理及成績複查作業。
(6) 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配合辦理各項校務之委外機構進行處理、遞 送、費用繳納等。
(7) 申請特殊應考服務考生健康紀錄之相關應考人資料,僅供本校提 供應考服務之依據,不作為其他用途。
2.學生資料部分:
(1) 學生在學期間之課務、成績、學籍、輔導作業,學期成績及預警 資訊之發送通知,學生及家長監護人之聯絡等。
(2) 學生畢(結)業離校後之流向追蹤輔導及邀請畢業校友參與學校 辦理之學術、聯誼活動等。
(3) 教育部或其授權之評鑑機構基於教育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等目 的所進行的調查訪視之必要方式。
應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朝陽科技大學辦理更正。
八、本校得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將個人資料或相 關資料提供予相關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
九、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您依法得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之個人權利,
但因本校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本校得拒絕之。權利之行使方式請洽本 校各單位聯絡窗口。若因您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權益受損時,本校將不負 相關賠償責任。
十、考生得依個資法規定查詢或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 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考生行使上述權利時,須以書面方式與本校 聯絡並檢具身分證明文件向本校招生服務中心辦理(相關聯絡方式請詳見招 生簡章)。若申請人不符前述規定,本校得請申請人補充資料,以為憑辦。
十一、除法令另有規定或主管機關另有要求外,考生如提出停止蒐集、處理、利 用或請求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經評估會妨礙本校執行職務或完成上開蒐 集目的,或導致本校違背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要求時,本校得繼續蒐集、處 理、利用或保留個人資料。
十二、本校各項通知(如資格審核、成績、面試、放榜等)之被通知人,大學部 未滿二十歲者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亦可進行查詢。若您滿二十歲後 擬申請變更被通知人為您本人或僅限本人進行查詢,請向本校招生服務中 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