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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及幫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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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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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認識及幫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

教師指引

(2)

序 言

香 港 的 教 育 政 策 是 盡 量 協 助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融 入 主 流 學 校, 與 同 齡 的 學 生 一 起 接 受 教 育, 並 因 應 學 生 的 不 同 需 要 , 提 供 一 系 列 的 輔 導 及 支 援 服 務。 近 年 來, 融 合 教 育 的 推 行 及 發 展 , 已 日 益 受 到 關 注 及 重 視 。

一 九 九 六 年 九 月, 香 港 開 始 實 施《 殘 疾 歧 視 條 例 》。 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並 於 二 零 零 一 年 制 定 《 殘 疾 歧 視 條 例 》 教 育 實 務 守 則 (「 守 則 」), 為 教 育 機 構 及 教 育 工 作 者 提 供 指 引, 在 教 育 範 疇 中 防 止 及 消 除 殘 疾 歧 視,貫 徹 平 等 機 會 的 原 則。「 守 則 」 的 重 點 包 括 : 為 弱 能 學 生 提 供 進 出 無 阻 的 環 境 , 並 在 取 錄 學 生 的 準 則 和 程 序 、 課 程 調 適、 教 學 策 略 、 考 核 方 式、 學 生 紀 律 及 學 校 設 施 等 各 方 面 作 出 適 當 的 安 排,以 照 顧 學 生 的 不 同 需 要 。

教 育 統 籌 委 員 會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九 月 提 出 教 育 改 革 建 議 , 亦 關 注 到 學 生 的 不 同 能 力 和 學 習 需 要, 強 調 必 須 了 解 他 們 的 學 習 困 難 , 給 予 適 當 的 輔 導 和 幫 助 , 使 他 們 的 潛 能 得 以 充 分 發 揮 。 因 此 , 教 師 必 須 了 解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並 掌 握 有 關 的 教 學 技 巧 和 輔 導 方 法。

本 指 引 就 不 同 的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提 出 基 本 教 學 原 則、方 法 和 建 議 , 目 的 在 於 加 強 教 師 對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學 生 的 認 識 和 關 注 , 以 便 及 早 支 援 和 輔 導 ; 並 鼓 勵 學 校 制 定 全 校 參 與 政 策 , 教 導 學 生 對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同 學 培 養 正 確 態 度 , 建 立 關 懷 互 助 、 平 等 共 融 的 校 園 文 化 , 讓 有 特 殊 需 要 的 學 生 在 兼 容 的 學 習 環 境 中 成 長 , 各 人 盡 展 所 長。

(3)

目 錄

序 言

第 一 章 引 言

1

第 二 章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成 因 及 性 質

3

第 三 章 對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學 生 的 正 確 態 度

5

第 四 章 如 何 幫 助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4.1 全 校 參 與

7

4.2 一 般 原 則

9

4.3 教 學 原 則

10

4.4 輔 助 教 材 及 資 源

11

第 五 章 教 學 及 輔 導 策 略

5.1 幫 助 聽 覺 受 損 學 生 的 策 略

13

5.2 幫 助 視 覺 受 損 學 生 的 策 略

20

5.3 幫 助 身 體 弱 能 學 生 的 策 略

25

5.4 幫 助 弱 智 學 生 的 策 略

30

5.5 幫 助 有 情 緒 及 行 為 問 題 學 生 的 策 略

34

5.6 幫 助 專 注 力 不 足 及 過 度 活 躍 學 生 的 策 略

36

5.7 幫 助 自 閉 症 學 生 的 策 略

38

5.8 幫 助 有 溝 通 困 難 學 生 的 策 略

43

5.9 幫 助 有 讀 寫 困 難 學 生 的 策 略

46

5.10 幫 助 資 優 學 生 的 策 略

55

第 六 章 教 師 與 專 責 人 員、 學 校 人 員 、 家 長 及 社 區 的 聯 繫

60

第 七 章 結 語

61

參 考 資 料

64

附 錄 一 弱 能 人 士 成 功 的 例 子 附 錄 二 輔 助 教 材 及 資 源 附 錄 三 特 殊 教 育 網 址

(4)

第一章 引言

1.1

自 一 九 七 七 年 《 群 策 群 力 協 助 弱 能 人 士 更 生 》 白 皮 書 制 定 康 復 政 策 以 來 , 各 界 對 弱 能 人 士 的 關 注 日 益 增 加 。 自 此 以 後 ,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有 更 多 機 會 融 入 主 流 學 校 , 並 有 更 多 人 認 識 到 這 些 學 生 在 主 流 學 校 接 受 教 育 的 意 義 和 需 要 。

1.2

一 九 九 四 年 六 月 , 聯 合 國 教 育 科 學 及 文 化 組 織 在 西 班 牙 塞 拉 曼 加 舉 行 特 殊 教 育 國 際 會 議, 呼 籲 各 個 政 府 及 社 區 建 立 融 合 的 教 育 制 度 , 致 力 發 展 特 殊 教 育 為 整 體 教 育 計 劃 的 重 要 部 分 。

1.3

香 港 政 府 在 一 九 九 五 年 發 表 《 平 等 齊 參 與 展 能 創 明 天 》 康 復 政 策 及 服 務 白 皮 書 , 重 申 融 合 教 育 的 政 策 。 當 局 又 於 一 九 九 六 年 實 施《 殘 疾 歧 視 條 例》,以 確 保 殘 疾 人 士 在 不 同 範 疇(包 括 教 育 範 疇 )享有平等機會 。

1.4

一 九 九 七 年 九 月 , 教 育 署 展 開 為 期 兩 年 的 融 合 教 育 先

導 計 劃 , 探 討 有 效 的 校 本 支 援 模 式。 參 與 計 劃 的 學 校 採 用 了 全 校 參 與 的 方 式 , 為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提 供 兼 容 的 學 習 環 境 , 效 果 令 人 鼓 舞。 因 此 , 教 育 署 鼓 勵 更 多 學 校 採 用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 推 行 融 合 教 育; 並 提 供 專 業 支 援 , 幫 助 教 師 提 升 有 關 的 教 學 知 識 和 輔 導 技 巧 。

1.5

教 育 統 籌 委 員 會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九 月 發 表《 終 身 學 習 全 人 發 展 — 香 港 教 育 制 度 改 革 建 議 》, 強調 「不 放 棄 任 何 一 個 學 生」,必 須 因 應 學 生 的 不 同 能 力 和 學 習 需 要(包 括 不 同 的 學 習 障 礙 或 困 難), 提 供 適 當 的 輔 導 , 幫 助 他 們 有 效 地 學 習 。

1.6

二 零 零 一 年 七 月 , 平 等 機 會 委 員 會 根 據 《 殘 疾 歧 視 條 例 》 制 定 的 「 教 育 實 務 守 則 」 開 始 生 效 。 政 府 、 教 育 機 構 、 教 師 、 其 他 專 業 人 士 及 學 校 職 員 , 均 須 清 楚 認

(5)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提 供 平 等 的 教 育 機 會 。

1.7

要 創 造 一 個 兼 容 的 學 習 環 境 ,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及 教 師 擔 當 重 要 的 角 色 。 透 過 全 校 參 與 , 家 校 協 作 , 教 導 學 生 以 正 確 的 態 度 認 識 學 習 差 異 , 了 解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同 學 , 建 立 關 懷 互 助 、 協 作 互 動 的朋 輩 關 係 , 才 能 實 現 平 等 共 融 的 目 標。

1.8

因 此 , 教 師 要 盡 量 參 與 特 殊 教 育 研 討 活 動 和 訓 練 課 程 , 了 解 學 生 的 特 殊 需 要 和 學 習 特 性 , 掌 握 教 學 技 巧 和 輔 導 方 法 , 幫 助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融 入 學 校 的 群 體 生 活 , 愉 快 有 效 地 學 習 。

平等參與 共同學習

(6)

第二章

特殊教育需要的成因及性質

2.1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通 常 具 有 一 項 或 多 項 學 習 困 難 的 特 徵 , 因 而 需 要 接 受 特 殊 教 育 服 務 。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主 要 類 別包 括 :

l 聽覺受損

l 視覺受損

l 身體弱能

l 弱 智

l 情緒及行為問題

l 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

l 自閉症

l 溝通困難

l 讀寫困難

l 資 優

2.2

弱 能 及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有 多 種 成 因, 有 些 是 先 天 形 成 或 遺 傳 所 致 , 另 一 些 則 由 意 外 或 疾 病 引 起 。

2.3

成 因 之 一 是 腦 部 受 損, 即 腦 細 胞 先 天 有 問 題 或 後 天 受 損 , 引 致 智 能 、 活 動 機 能 或 感 官 功 能 受 損 。 腦 部 受 損 可 以 在 成 長 的 任 何 階 段 中 , 因 遺 傳 、 藥 物 、 傳 染 病 或 受 傷 等 因 素 造 成 。

2.4

環 境 因 素 也 是 成 因 之 一 。 學 生 的 行 為 、 情 緒 和 缺 乏 學 習 動 機 等 問 題 , 往 往 與 環 境 因 素 有 關 。 一 個 毫 無 激 勵 作 用 和 資 源 匱 乏 的 環 境 , 可 能 會 妨 礙 智 力 發 展 ; 而 一 個 帶 激 勵 作 用 的 環 境, 對 智 力 發 展 則 可 能 有 良 好 的 影 響 。

2.5

智 能 達 到 一 般 水 平 的 學 生 , 亦 有 可 能 在 閱 讀 和 默 寫 方 面 有 顯 著 的 困 難,他 們 也 屬 於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7)

學 習 需 要 沒 有 得 到 適 當 的 照 顧 和配 合 , 他 們 就 會 缺 乏 學 習 動 機。 只 有 適 切 的 特 殊 教 育 計 劃 , 才 能 幫 助 他 們 盡 展 潛 能 。

2.7

在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當 中 , 有 些 會 因 為 本 身 的 弱 能 情 況 而 影 響 日 常 的 學 校 或 家 庭 生 活 。 不 過 , 他 們 的 弱 能 程 度 有 很 大 的 差 異 : 情 況 輕 微 的 , 只 影 響 到 日 常 生 活 的 極 少 部 分; 嚴 重 弱 能 或 多 種 弱 能 的 , 則 會 影 響 生 活 的 每 一 細 節 。

2.8

弱 能 情 況 相 同 的 學 生 即 使 身 處 同 樣 的 環 境 , 也 可 能 有 不 同 的 反 應 , 不 同 的 生 活 態 度 。 對 有 特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而 言, 家 庭 環 境、 生 活 體 驗、 適 應 能 力 或 弱 能 情 況 都 會 影 響 他 們 處 理 問 題 的 態 度。 但 是 , 如 果 得 到 適 當 的 輔 導, 他 們 也 會 與 其 他 學 生 一 樣 , 參 與 學 習 、 培 養 興 趣 和 廣 交 朋 友。

建立自信 各展所長

(8)

第 三 章

對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正確態度

3.1

要 創 造 一 個 兼 容 的 社 會, 認 識 和 接 納 個 別 差 異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 教 師 應 接 受 各 類 學 生, 設 法 了 解 他 們 在 學 習 方 面 的 個 別 需 要 , 並 幫 助 他 們 互 相 了 解 和 尊 重 。

3.2

對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而 言, 教 師 要 多 了 解 他 們 所 能 做 到 的 , 而 不 單 是 他 們 力 有 不 逮 的 地 方 。 同 時 , 要 讓 學 生 明 白 , 我 們 與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同 學 一 樣 , 也 有 力 不 從 心 的 時 候 。 例 如 : 我 們 在 語 言 不 通 的 情 況 下 交 談 , 也 會 變 得 手 足 無 措 。 因 此 , 在 學 習 和 成 長 過 程 中 , 大 家 要 互 相 勉 勵 、 互 相 支 持。

3.3

如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入 讀 普 通 班 , 教 師 向 學 生 介 紹 這 些 新 同 學 時, 不 要 局 限 於 他 們 的 弱 能 狀 況, 也 可 以 談 及 他 們 的 興 趣 、 嗜 好 及 才 能 , 讓 學 生 明 白 彼 此 都 有 獨 特 的 性 格 和 愛 好 、 強 項 和 弱 項 。

3.4

教 師 可 從 多 方 面 提 供 學 習 和 溝 通 機 會 , 讓 每 一 個 學 生 都 能 積 極 參 與,建 立 友 誼,並 透 過 正 規 和 非 正 規 課 程、

公 民 教 育 活 動 或 社 區 服 務 等 不 同 方 式 , 幫 助 學 生 對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同 學 培 養 正 確 的 態 度。

(1)

在 一 般 中 、 小 學 的 正 規 課 程 以 及 高 中 的 選 修 課 程 內,都 包 括 有 特 殊 需 要 人 士 的 課 題。教 師 可 以 利 用 這 些 課 題 教 導 學 生 接 納 有 特 殊 需 要 的 人 士,培 養 愛 護 關 懷 、 平 等 共 融 的 社 群 意 識 1

(2)

教師可以配合課題,介紹與弱能人士有關的事例,或 借助弱能人士在學習和成長的成功經驗,引發學生閱 讀和討論,從中了解弱能人士的潛能和成就,鼓勵他

1 小 學 三 、四 年 級 的 常 識 科 課 題 包 括 為 有 特 殊 需 要 人 士 提 供 的 社 區 設 施 及 社 會 福 利 服 務 ; 中 二 的 經 濟 與 公 共 事 務 和 社 會 教 育 科 , 以 及 中 四 、 中 五 的 政 府 與

(9)

們培養堅毅的精神(請參閱附錄一)。

(3)

教 師 亦 可 通 過 課 外 活 動,教 導 學 生 對 弱 能 人 士 表 達 尊 重 和 應 有 的 態 度 。 同 時 , 透 過 適 當 的 活 動 和 安 排,使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在 參 與 過 程 中 得 到 成 功 感 。

(4)

在 籌 辦 課 外 活 動 方 面,例 如 舉 辦「 獅 子 會 姊 妹 學 校 計 劃 」、「公 益 少 年 團」、「香 港 青 年 獎 勵 計 劃 」及「 青 少 年 暑 期 活 動 計 劃」等,應 多 鼓 勵 學 生 與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同 學 一 起 策 劃 和 參 與 。

(5)

在設計專題活動、辯論及話劇比賽方面,應為不同能 力的學生提供不同的角色,使各人都有均等機會,共 同參與,加強了解, 並建立良好的關係。

(6)

與特殊學校合辦活動,探訪弱能人士的家庭,觀看與 弱能人士有關的展覽、電影或表演,都可以加深學生 對弱能人士的認識和關懷。

(7)

安 排 學 生 參 與 由 政 府 或 非 政 府 機 構 所 舉 辦 的 校 際 活 動及比賽,可加強與弱能人士的聯繫,促進傷健人士 的溝通。例 如:參與每年的國際復康日活動 。

認識差異 互相尊重

(10)

第四章

如何幫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4.1 全校參與 (1)

基 本 理 念

a.

教育的目標是幫助每一個學生獲得全人發展,培 養積極的態度和終身學習的能力。 全校參與的理 念 ,是基於學校生活的每一個環節都能為學生提 供學習機會; 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也應享有同 等機會 ,投入校園生活 ,與其他同學一起學習,

不斷改善和提升自己 。

b.

透過全校參與 ,教師之間可加強團隊精神 ,與校 內其他 人員共同承擔責任,照顧學生的個別差異 和特殊需要。 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而言,獲 得校內全體教職員和同學的接納與關懷, 以及其 他學生家長的愛護和支持,將會更有歸屬感,更 有效地學習 。

(2)

參 與 人 士

a.

「 全校參與」 是指校內全體教職員 ,包括校長、

教 師 、 學 生 輔 導 教 師/學生輔導主任、非教學人 員 、學生及其家長 ,都樂於接納有特殊教育需要 的學生 ,共同建立融洽有序的校園環境, 營造友 愛 、互助、 關懷及兼容的校園文化。

b.

校長或校內其他行政人員負責領導及推動工作,

並 與 全 體 教 職 員 緊 密 配 合 , 制 定 全 校 參 與 的 政 策 ,發展團隊工作模式 ,合力照顧學生的特殊教 育需要。

c.

教師要及早識別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了解他 們的學習困難和不同需要,並透過教師協作、調 適課程 、教學及評估方法、科技支援、鼓勵及推

(11)

d.

學 生 輔 導 教 師/學生輔導主任和學校社工可因應 學生的需要, 有目標地安排不同的小組和活動,

以增強他們的社交 、協 作、自我管理、溝通技巧 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e.

校內的同學可以通過協作學習 、大哥哥大姐姐計 劃 、朋輩支援或分享小組等方式, 與有特殊教育 需要的同學一 起相處和學習, 並善用朋輩的互動 關 係,促進個人的學習和成長。

f.

家 長在參與學校活動的過程中 ,可 以認識 和了解 校 方 照 顧 學 習 差 異(包括學習困難和特殊教育需 要)的政策,並加以配合和支持,使「共融互助」、

「 家校合作」 的理念得以實踐 。因 此,家 長的角 色 和參與極為重要。

(3)

推 行 策 略

a.

「 全校參與」建基於「全校認識」。要幫 助有特殊 教育需要的學 生, 第一步工作就是對他們有正確 的認識 。學校 在制 定策略時, 可按部就班 ,善用 資 源和機會去 推廣和深 化有關政策 ,營造 平等共 融 的學習環境及校園 文化。

b.

校長釐定學校目標和發展計劃時, 可於校務計劃 中擬訂具體方案, 制定可行的監察及評估方法。

例 如: 課程設計或活動安排是否照顧到有特殊教 育需要的學生 ,亦可列入周年校務報告作為關注 項 目之一。

c.

校方應為教職員提供專業培訓 ,以深化教師對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學 生 的 認 識 , 掌 握 有 效 的 教 學 方 法。例如舉行專題講座/研討會、教師發展日,以 及鼓勵教師參加各類有關的培訓課程等。 此外,

教職員之間亦可透過非正式的溝通和交流 ,分享 工作的苦與樂,建立伙伴關係,互相支援。

(12)

享 會、 個案討論、 意見調查或校務會議等 ,讓教 職員有更多合作和交流的機會 ,加深對學生的了 解 。學校亦可藉交流總結經驗 ,訂定更全面的策 略 ,幫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4.2 一般原則

(1)

對 待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要 一 視 同 仁。不 要 迴 避 他 們,使 他 們 覺 得 自 己 令 人 害 怕 或 令 人 羞 與 為 伍。

我 們 應 該 明 白,雖 然 弱 能 可 能 由 疾 病 而 起,但 弱 能 本 身 並 非 疾 病 , 亦 不 會 傳 染 他 人。

(2)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與 其 他 學 生 一 樣,有 不 同 的 興 趣 和 潛 能。教 師 要 協 助 學 生 了 解 自 己 的 能 力 和 強 項,建 立 目 標 和 自 信,並 為 他 們 提 供 適 當 的 發 展 機 會 。

(3)

當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做 到 能 力 所 及 的 事 情,我 們 應 予 以 嘉 許。我 們 要 明 白,他 們 所 遇 到 的 困 難 可 能 是 由 於 社 會 人 士 的 態 度 和 環 境 的 障 礙 造 成,與 他 們 本 身 的 弱 能 無 關。

(4)

對 待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和 其 他 學 生 的 態 度 應 該 一 致。 過 分 溺 愛 及 保 護,都 會 妨 礙 他 們 成 長。如 有 需 要,教 師 應 設 法 糾 正 他 們 不 當 的 行 為,因 為 他 們 也 要 學 習 社 會 所 接 受 的 行 為 標 準 。

(5)

在 說 話、行 動 和 做 事 方 面,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可 能 需 要 較 多 時 間 掌 握。因 此,我 們 應 加 以 體 諒 和 協 助,讓 他 們 以 自 己 的 速 度 行 走、說 話、 書 寫、接 受 測 試 或 進 行 其 他 學 習 活 動 。

(6)

因 應 學 生 的 個 別 特 殊 教 育 需 要,給 予 適 切 的 輔 助 及 支 援。例 如:我 們 毋 須 使 用 單 字 與 一 個 坐 輪 椅 而 沒 有 溝 通 困 難 的 弱 能 學 生 交 談 。

(7)

靈 活 地 安 排 或 調 適 教 學 及 評 估 工 作,以 加 強 有 特 殊

(13)

(8)

與 其 他 教 師 協 作 , 共 同 探 討 有 效 的 教 學 及 輔 導 策 略 , 幫 助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9)

多 與 家 長 溝 通,加 強 家 長 對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學 生 的 認 識 , 使 他 們 樂 於 接 受 這 些 學 生。

(10)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通 常 都 希 望 能 夠 與 其 他 人 一 般,獨 立 地 生 活。因 此,他 們 有 時 會 拒 絕 別 人 的 協 助,即 使 有 意 求助, 也 可 能 會 怯 於 啟 齒。 當 我 們 提 供 協 助 時,要 有 耐 性 和 寬 容,不 要 因 為 被 拒 而 放 棄 , 同 時 也 要 關 注 學 生 的 感 受 和 意 願。

4.3 教學原則

(1)

教 師 的 言 行 舉 止,很 大 程 度 影 響 學 生 的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鑑 於 學 生 經 常 模 仿 成 人 的 行 為 ,所 以 教 師 應 該 以 身 作 則 , 樹 立 良 好 榜 樣。

(2)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有 不 同 的 性 格 、 興 趣 和 能 力 。教 師 可 透 過 座 位 安 排、 課 堂 學 習 及 課 外 活 動 , 鼓 勵 學 生 互 相 認 識 , 並 接 納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同 學 。

(3)

小 學 教 師 可 透 過 專 題 介 紹、角 色 扮 演、教 育 電 視 節 目 、小 組 學 習 和 討 論 ,幫 助 學 生 建 立 對 弱 能 人 士 的 正 確 態 度 。中 學 教 師 可 利 用 各 種 教 學 方 式 及 活 動 , 例 如 探 訪 、參 觀 和 社 區 服 務 ,或 與 特 殊 學 校 協 辦 活 動 , 以 加 深 學 生 對 弱 能 人 士 的 認 識 和 了 解 。

(4)

協 作 方 式 的 課 堂 活 動,可 讓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與 其 他 同 學 一 起 達 到 學 習 目 標。教 師 也 可 以 鼓 勵 學 生 發 表 他 們 對 弱 能 人 士 的 觀 感 。例 如:學 生 可 通 過 繪 畫 、 勞 作 、 歌 曲 、話 劇 、訪 問 、演 講 、 辯 論 、 專 題 探 討、 寫 作 等 活 動 ,表 達 意 見 和 感 受, 並 在 課 堂 上 討 論 和 分 享 。

(5)

假 如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在 學 習 上 需 要 額 外 的

(14)

指 導,教 師 可 成 立 一 個 有 普 通 班 學 生 參 與 的 研 習 小 組 ,或 為 學 生 安 排 個 別 輔 導 。若 果 在 遵 守 課室 秩 序 方 面 有 困 難, 教 師 宜 制 定 一 個 矯 正 行 為 的 計 劃 。

(6)

教 師 應 公 平 對 待 每 一 位 學 生,不 應 把 注 意 力 集 中 在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身 上 。不 過 ,由 於 學 生 的 能 力 各 有 差 異,教 師 可 因 應 個 別 學 生 的 需 要 ,訂 立 不 同 的 行 為 標 準 及 要 求 。

(7)

在 教 與 學 的 過 程 中,教 師 可 以 運 用 不 同 的 方 法 來 照 顧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加 強 教 與 學 的 效 能,讓 學 生 體 會 到 每 個 人 都 是 獨 特 的,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只 是 個 別 差 異 的 表 徵 。

4.4 輔助教材及資源

(1)

教 育 署 印 製 了 多 種 單 張 及 小 冊 子 , 幫 助 教 師 和 家 長 了 解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並 掌 握 基 本 的 輔 導 方 法(請參 閱 附 錄 二 )。

(2)

為 使 學 生 更 深 入 認 識 並 樂 於 接 受 弱 能 人 士 , 教 育 署 在 康 復 諮 詢 委 員 會 及 衛 生 福 利 科 的 協 助 下 , 製 作 了 以 「 平 等 齊 參 與 • 展 能 創 明 天 」 為 主 題 的 兩 款 教 材 套 1,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派 發 給 全 港 中 小 學,供 教 師 介 紹 本 港 的 康 復 服 務 。 此 外 , 教 育 署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製 作 的「 融 合 教 育 活 動 教 材 套」亦 提 供 不 同 形 式 的 活 動 , 幫 助 學 生 培 養 對 弱 能 同 學 的 正 確 態 度 和 相 處 技 巧 。

(3)

由 伊 利 沙 伯 女 皇 弱 智 人 士 基 金 贊 助、 衛 生 福 利 局 策

劃 及 香 港 電 台 製 作 的 光 碟「 百 鍊 人 生 路」, 已 於 二 零 零 一 年 初 寄 發 各 學 校, 當 中 記 錄 了 五 位 傑 出 弱 能 人 士 的 奮 鬥 經 過 和 心 路 歷 程 。 教 師 可 以 透 過 真 實 的 人 物 和 故 事 , 配 合 有 效 的 學 習 活 動 , 讓 學 生 認 識 弱 能 人 士 的 能 力 和 積 極 的 人 生 觀 。

1 教 材 套 ( 一 ) 選 取 了 一 九 九 四 至 九 六 年 間 教 育 署 舉 辦 的 校 際 比 賽 中 得 獎 的 部 分 作

(15)

(4)

教 師 也 可 利 用 由 教 育 署 、 社 會 福 利 署 或 香 港 電 台 製 作 的 教 育 電 視 及 電 視 特 備 節 目 , 例 如 「 一 樣 的 目 光 」、「IT 檔 案 II — 數 碼 隔 膜 」、「鏗 鏘 集: 上 天 派 來 的 天 使 — 羅 錚 」 等, 幫 助 學 生 了 解 弱 能 人 士 及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同 學 。

(5)

由 香 港 弱 能 學 童 護 助 會 及 香 港 復 康 會 合 辦 的 「 街 坊 小 子 」 是 一 個 具 教 育 意 義 的 木 偶 劇 場 , 目 的 在 幫 助 學 生 認 識 及 接 納 弱 能、 智 能 障 礙 及 有 病 患 的 學生 。 學 校 可 邀 請 木 偶 劇 團 到 校 演 出 2

(6)

香 港 復 康 聯 會 編 印 了《 愛 的 承 擔》, 為 弱 能 學生 的 父 母 提 供 指 南 , 鼓 勵 他 們 積 極 面 對 及 承 擔 責 任 , 也 可 作 為 教 學 參 考 資 料 , 加 深 教 師 對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學 生 的 認 識 和 了 解 。

(7)

醫 院 管 理 局 轄 下 的 復 康 專 科 及 資 源 中 心 3,亦 編 印 了 多 種 有 關 弱 能 人 士 的 專 刊, 可 作 參 考 。

(8)

教 師 可 以 利 用 以 上 資 源 進 行 各 種 教 學 活 動 , 例 如 講 故 事、繪 畫、討 論 、辯 論、 角 色 扮 演、話 劇、探 訪 、 專 題 研 習 、 反 思 及 經 驗 分 享 等 , 幫 助 學生 對 弱 能 人 士 及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同 學 建 立 正 確 的 態 度。

2「 街 坊 小 子 」 木 偶 劇 團 的 劇 目 包 括 「 特 殊 學 習 困 難 」、「 弱 聽 」、「 智 能 障 礙 」 及

「 殘 疾 小 朋 友 與 他 的 哥 哥 」等。網 頁 上(http://www.srdc.org.hk/kids_c.html) 有 更 詳 盡 的 資 料 可 供 參 考 。

3 有 關 復 康 專 科 及 資 源 中 心 的 資 料 , 可 通 過 醫 院 管 理 局 的 網 頁

全校參與 共融互助

(16)

第五章 教學及輔導策略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和 其 他 學 生 一 樣 , 在 學 習 方 面 的 興 趣 、 能 力 、 方 式 和 經 歷 , 都 各 有 不 同 。 教 師 必 須 了 解 學 生 的 學 習 特 點, 並 採 用 多 元 化 的 教 學 、 輔 導 及 評 估策 略 , 加 強 學 生 的 參 與 和 體 驗, 以 提 高 學 習 效 能。 以 下 就 特殊 教 育 需 要 的 主 要 類 別提 出 基 本 教 學 原 則 、 課 堂 教 學 及輔 導 策 略 。 學 校 可 以 參 考 這 些 原 則 和 建 議, 制 定 校 本 的 教 學 及 支 援 策 略 , 有 效 地 照 顧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和 不 同 需 要 。

5.1 幫助聽覺受損學生的策略

在學生的成長過程中,聽覺受損對他們在認知 、語言和社 交上的發展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聽覺問題的產生 ,可以 是先天性的 ,亦可以由疾病、創傷 、藥物或衰老等後天因 素造成。聽覺受損的程度可分為輕度、中度、中度嚴重 、 嚴重及深度,對學生的學習造成不同程度的障礙。

除聽覺受損程度外,何時開始有聽力損失 、佩戴助聽器或 接受言語及聽覺訓練,都會影響他們的語言發展及學習能 力。

因此,教師必須全面了解這些學生的情況及學習需要 ,配 合適當的教學策略,才可協助他們愉快學習,發揮所長。

(1) 聽覺受損學生的學習特點

a. 聽 覺 受 損 學 生 的 言 語 接 收 能 力 較 弱 ,除佩戴助 聽 器 外 , 他 們 需 依 靠 唇 讀 來 理 解 別 人 的 說 話。

在 跟 隨 教 師指 示 、 理 解 課 堂 內 容 或 參 與 課 堂 討 論 時 , 可 能 需 要 多 一 點 提 示 。

b. 他們對於了解抽象詞語、複雜的語句結構及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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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的概念會 較為 困難。 若未能及早給予輔助 ,會 直接影響他們的理解、閱讀及寫作能力。

c. 認知方面,由於語言能力不足,他們的抽象思考 及分析能力可能會受影響。 因此 ,思考訓練對他 們是非常重要的。

d. 部分聽覺受損學生的發音較健聽學生遜色,表達 時可能出現措辭不當、 語句不完整或語意含糊等 問 題, 造成溝通上的障礙。 只要給予適當的 鼓勵 及訓練 ,他們都可以逐步改善溝 通能力,在社交 方面建立自信。

(2) 一般原則

a. 教師應盡量建立理想的聆聽環境 ,鼓勵聽覺受損 的學生經常佩戴助聽器及輔助聆聽系統,運用其 剩餘聽力,改善接收能力,提高學習成效。

b. 聽覺受損學生與普通學生的認知發展過程沒有明 顯的差別。 基本上,他們可跟隨主流課程, 但部 分內容(例如默書、聆聽、會話和音樂等)則可因應 學生的特殊教育需要而略加修訂 ,配以合適的教 學法來減低他們的學習困難。

c. 在可能範圍內,教師可透過經驗交流 、講座或不 同形式的校本活動,讓其他學生和教師了解聽覺 受損學生的困難及需要,以便提供協助。

(3) 課 堂 教 學 策 略

a. 建立良好的聆聽環境

˙

在安排課室座位時,應讓聽覺受損的學生坐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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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最好安排坐在課室中間的第二、第三個 座位。

˙

教師應鼓勵聽覺受損學生佩戴助聽器,提醒他 們攜帶後備電池,以確保經常獲得最佳的擴音 效果(optimum amplification)。

˙

近年,較多嚴重及深度聽覺受損學生接受人工 耳蝸手術。人工耳蝸是一種先進的電子助聽儀 器 , 可將接收到的聲音, 經處理後轉 化 為 電 能,直接刺激耳蝸內的神經纖 維。大部分接受 了人工耳蝸手術的學 生 在言語接收方面都 會 得到頗大的改善,但與助聽器一樣,它不能完 全補足聽力損失。學生在手術後必須接受長期 的訓練,才能增進接收及言語溝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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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生距離、噪音及課室內的迴響均會影響聽覺 受損學生的言語接收能力,因 此,部分學生會 在上課時使用無線調頻系統(FM System)或其 他輔助聆聽器材。教師應盡量配合及鼓勵學生 在上課時使用這些系統,以改善他們在課室內 的聆聽和溝通能力。

b. 配合有效的溝通技巧

˙

教師說話時應面對光源,減少左右走動,讓學 生清楚看到口型、面部表情或手勢,以助他們 了解說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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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常與他們保持視線接觸。如有需要,可以輕 拍他們的肩膊,揮動一下手部或用其他手勢,

以吸引他們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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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話要清楚自然,毋須刻意拖慢或過分誇張口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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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刻意提高聲線與他們說話,因為太響亮的 聲 音 , 經過助聽器擴大後反而會有失真的情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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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授課時,若教師發現聽覺受損的學生難以理 解他們的說話,可先將說話內容重新組織,避 免不斷重複原來的句子。部分嚴重及深度聽覺 受損的學生也可能需要動作的提示,或靠書寫 協助溝通。

c. 適當地調節教學策略

˙

聽覺受損學生可能因發音不準而不敢發問或 朗 讀 , 教師應盡量建立課室內互相接納的氣 氛,鼓勵他們積極參與課堂活動。

˙

聽覺受損學生在回答問題時,無論答對與否,

教師應立即給予積極的回應, 以增強學習效 果。

˙

有需要時,可安排樂於助人和富責任感的同學 關顧聽覺受損的學生 (如抄寫家課冊、借用筆 記、小息後集隊或走火警等)。

˙

轉換話題時,可給予適當的提示,協助他們明 白學習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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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利用實物、教具及圖表輔助教學,亦可將 重點寫在黑板上,減輕理解方面的困難。為免 妨礙唇讀,切勿同時講解和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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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可透過小組活動、角色扮演及集體遊戲來 幫助他們發展語言能力,改善溝通技巧。

˙

聽覺障礙限制了聽覺受損學生的聆聽經驗及 接觸語言的機會。因此,應鼓勵他們養成良好 的閱讀及書寫習慣,幫助他們掌握當中的技巧 和方法,逐步提升他們的語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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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可教導他們有效的學習技巧,例如拼音、

作文、查字典、寫筆記及考試策略等,以減輕 他們的學習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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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宜與家長緊密聯絡,在可能情況下,給予 家長課程進度,方便課前備課及課後溫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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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要時,可為他們安排課後輔導,或可邀請 高年級同學協助,進行輔導教學活動。

(4) 評估政策及調適

a. 聽覺受損的學生在應付一些與聽覺相關的科目(如 聆聽、會話、默 書、音樂及普通話)時可能會有困 難 。教師可因應學生的聽覺受損情況 ,調節上課 活動;在評估方面,亦可按需要給予特別安排。

b. 在進行校內評估時,教師可按聽覺受損學生的聽 力程度給予不同的特別安排 ,並在他們的能力範 圍 內, 鼓勵他們盡量參與。 有需要時 ,教師可給 予評分上的調節、特別安排或豁免。最重要的是,

靈 活採用不同的評估方法, 盡量提供機會, 讓他 們參與,展示其真正的能力。

c. 一般來說,輕度及中度聽覺受損的學生可與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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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一起參與評估,但必須為他們安排較接近教 師或聲音來源的座位。 至於嚴重及深度聽覺受損 的學生,則須考慮給予較多評估上的調適或豁免。

d. 考試或測驗期間若有特別宣布,教師應將重點寫 在黑板上,確保聽覺受損學生清楚所有安排。

e. 鼓勵聽覺受損學生在接受評估時佩戴助聽器,有 需要時,可使用無線調頻系統(FM System)或其他 輔助聆聽器材,以減低溝通的障礙。

f. 教師宜與家長商議合適的安排,以配合學生的個 別需要。

g. 若在評估安排上有任何困難,教師可與教育署負 責督學聯絡。

提供協助 增進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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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幫助視覺受損學生的策略

視 覺 受 損 的 學 生 包 括 完 全 失 明 或 低 視 力 的 學 生 。 低 視 力 的 程 度 可 分 為 嚴 重 、 中 度 和 輕 度, 對 學 習 有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響 。

(1)

視覺受損學生的學習特點

a. 視覺受損的學生在學習能力方面,包括聽覺、觸 覺 、溝通 、記憶 、分析力及邏輯推理等 ,基本上 與視力健全的同學沒有多大的分別。例 如:他們 也能掌握圖形及有關空間的思考 ,但在學習方法 上會有所不同。

b. 他們會使用適合本身的學習方法、途徑及媒介進 行學習, 包括點字書、錄音帶、 放大鏡或放大字 體儀器、 電腦及其他輔助儀器等 。有些低視力的 學生只要使用放大鏡、望遠鏡等輔助儀器,便可 以克服視力不足所引起的問題。

c.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視 覺 受 損 的 學 生 要 用 心 聆 聽 講 解 , 或 在 聆 聽 時 摸 讀 點 字, 因 而 要 加 倍 專 注,

以 致 較 容 易 感 到 疲 倦 。 此 外 , 他 們 有 時 會出 現 一 些 心 理 障 礙 , 例 如 不 願 表 明 需 要 協 助。 教 師 和 同 學 可 以 多 了 解 他 們 的 需 要 , 並 在 提 供 協 助 前 先 問 他 是 否 有 此 需 要 。

d. 視覺受損的學生與其他同學一樣,在性格、學習動 機、學習能力、生活技巧、溝通技巧等方面,都各有 差異。假如教師了解個別學生的特性和學習方式,將 會有助他們發揮積極性及潛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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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般原則

a. 溝通方面

˙

與 視 覺 受 損 的 學 生 溝 通 ,最 重 要 是 互 相 尊 重 , 沒 有 特 別 忌 諱。 教 師 應 幫 助 他 們 融 入 學 校 , 感 到 自 己 是 其 中 一 分 子 , 可 以 參 與 活 動 、 提 供 意 見 , 也 可 以 幫 助 別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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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師 應 用 正 常 語 調 與 視 覺 受 損 的 學 生 交 談 。 在 開 始 時 先 呼 喚 他 們 的 名 字, 讓 他 們 知 道 老 師 與 他 們 說 話 。 如 要 離 開 或 終 止 交 談 , 也 要 讓 他 們 知 道 。

b. 教學方面

˙

教師要了解學生的個別差異及不同需要,為 他們提供機會 ,鼓勵他們積極參與 。 同時 , 也要設法了解個別學生退縮的原因 , 幫助他 們突破學習的心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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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一 般 學 科 外 , 視 覺 受 損 的 學 生 也 可 以 參 加 勞 作 、 美 術 和 體 育 課 。 教 師 在 教 學 設 計 上 可 作 出 調 適 和 配 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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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於 視 覺 受 損 的 學 生 須 依 靠 聽 覺 來 接 收 資 訊 , 教 師 授 課 及 示 範 實 驗 時 , 宜 多 用 口 語 講 述 , 指 示 要 清 晰 , 並 注 意 說 話 快 慢 , 以 加 強 學 生 的 理 解 及 學 習 進 度 。

˙

座位安排 方面,應盡量避免雜音干擾,使學 生能清晰聆聽老師講解。 同時 ,座位要有足 夠的空間 ,以便放置所需的學習輔助器, 例 如大字體課本 、錄 音 機、 立體圖表 、 擴視機 或電腦。

˙

座位與黑板要有適當的距離和配合 ,例如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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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坐近講台 ,方便他們看板書及老師的示 範 。 如果有需要讓他們坐在較後的位置, 可 讓學生走近黑板細看,或以望遠鏡遠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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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 光 程 度 應 按 個 別 需 要 而 定 , 強 光 對 大 多 數 視 覺 受 損 學 生 來 說 都 是 不 合 適 的 。 座 位 與 窗 戶 宜 保 持 適 當 的 距 離, 以 免 光 線 直 接 照 射 到 學 生 的 臉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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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 覺 受 損 的 學 生 如 兼 有 聽 覺 受 損 或 其 他 弱 能 , 在學習上會倍加困難 ,教師宜安排個別 輔 導 或 同 輩 輔 導, 並 讓 熱心的同學與他們同 坐,有需要時可協助他們參與課堂活動,抄家課 冊或處理突發事情等。

˙

幫 助 學 生消 除 學 習障 礙 時, 不 要 過 度 保 護 他 們 。 適 當 地 提 供 學 習 機 會 和 訓 練 , 會 有 助 他 們 培 養 獨 立 自 處 和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c. 生活技能方面

˙

視 覺 受 損 的 學 生 較 難 辨 認 複 雜 的 環 境 、正 確 的 方 向 及 位 置 , 也 不 易 察 覺 一 些 可 能 出 現 的 危 險 情 況 。 與 視 覺 受 損 的 學 生 同 行 時 , 不 用 緊 握 他 們 的 手 臂, 只 要 讓 他 們 握 著 你 手 肘 以 上 的 位 置 , 通 過 雙 方 身 體 的 移 動 , 就 可 以 領 路 自 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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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示 方 向 時 , 要 具 體 地 說「 左 面」 或 「右 面 」, 不 要 說 「 這 邊 」 或 「 那 邊 」。 遇 到 高 低 不 平 的 地 面 或 不 同 的 環 境 設 施, 要 及 時 提 醒 他 們 。 例 如 告 訴 他 們 :「 現 在 要 上 梯 級 。 」

˙

帶領視覺受損的同學就座時,要引領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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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去觸摸椅背或椅面,讓他們自行就座。 此 外 , 他們的物件應放在一定的位置 , 以便取 用 。 如要移動物件 , 應先讓他們知道有關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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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與 群 體 活 動 時 , 教 師 可 鼓 勵 學 生 自 由 組 合 , 或安排班內同學相伴 ,使視覺受損的學 生認識更多朋友,拓闊生活圈子。

˙

視覺受損的學生也會像其他同學一樣喜歡看 電 視 ,藉 此了解日常生活的環境和事物、 時 事動態和資訊 。收 看 適當的電 視節目,可 加 強他們與外界的接觸和溝通。

(3) 教學策略

a. 在 設 計 教 材 及 學 習 活 動 時,要 顧 及 視 覺 受 損 學 生 的 學 習 能 力 及 學 習 方 式 。 在 教 學 及 評 估 方 面 , 可 按 需 要 進 行 調 適 或 給 予 特 別 安 排, 以 照 顧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b. 活用各種教學法 ,例如通過多重感官教學法 、實 驗 、參觀 、動手操作或 親身體驗,以 整合相關的 經 驗;或將抽象的詞語具體化 、生活化,以加強 學生對有關事物及概念的理解。

c. 對視覺受損的學生而言 ,透過觸覺學習是非常重 要 的。教師可利用不同的教具 ,例如彩色圖片、

大字印刷的簡單圖表及字卡、凸型圖、立體圖表、

點字地圖、實物、標本、模型等來輔助教學。

d. 色 彩 鮮 明 及 有 觸 覺 性 的 教 具 , 可 加 強 學 生 的 參 與 , 有 助 他 們 運 用 剩 餘 視 力 , 配 合 教 師 的 講 解 和 描 述 , 加 深 印 象 和 理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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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教材或板書應以清楚的大字體書寫或編印,顏色 以白底黑字為佳。展示教材時,教師應輔以講解,

或提供錄音帶作補充。運用觸覺形式的教材(如立 體圖表、點字),配合個別指導,將會有助學生與 其他同學同步閱讀。

f. 鼓 勵 學 生 多 用 輔 助 儀 器 ,以 提 高 學 習 能 力 和 興 趣 。 這 些 儀 器 包 括點 字 打 字 機 、 錄 音 機、 放 大 鏡 或 擴 視 器、 具 備 語 音 合 成 器 及 點 字 顯 示 器 的 電 腦 等 。

g. 多 用 進 展 性 評 量 ,觀 察 學 生 在 課 堂 上 的 反 應,

適 時 提 出 問 題 來 評 估 學 生 的 理 解 能 力, 並 給 予 回 饋 。

h. 在 學 業 評 估 方 面 ,對 視 覺 受 損 學 生 的 期 望 標 準 基 本 上 可 與 同 班 同 學 一 致, 但 在 評 估 安 排 上,

例 如 考 卷 編 排 、 作 答 時 間 及 運 用 輔 助 儀 器 等,

則 須 因 應 學 生 的 視 覺 受 損 程 度 而 作 出 調 整 及 配 合 。

多元感官教學 加強學習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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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幫助身體弱能學生的策略

身體弱能的學生包括行動不便或長期患病的學生。有些身 體弱能的學生可能兼有其他弱能狀況,例如聽覺、視覺、

言語、行動協調及智力等多方面的弱能。弱能的程度有輕 有重,它可以影響到學生的行動、自我照顧或學習的能力。

(1) 弱能問題對學習的影響

a. 學習方面

l 手部弱能的學生,因體能限制以致書寫速度 緩 慢、字體潦草。

l 身體弱能學生的頭部控制能力一般較差 ,坐 姿和頭部的控制力會影響他們對事物的目光 接 觸、觀察和吸收能力。

l 身體弱能學生的「中 線」概念通常較弱 ,而 潛意識亦會忽略運用較弱的手腳。

l 由於活動能力有所限制,他們對動詞和空間 等概念體驗較少,因此在這方面的認識和吸 收能力也較低。

b. 語言及聽覺方面

有部分身體弱能學生並沒有語言能力, 也有部分 可能聽不清某組頻率範圍內的聲音 ,因 而影響他 們在課堂上的接收能力。

c. 專注力方面

身 體 弱 能 的 學 生 一 般 需 要 較 多 體 力 和精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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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或改善坐姿及姿勢,因而較難專注於課堂 的指導及練習。

一些腦部受傷的身體弱能學生在專注方面可 能會有困難,易受外界事物或聲音影響。他們 會難於持久地完成工序,過分活躍和情緒化,

以致影響自信心和自我形象。

d. 情緒方面

在學習過程和日常生活中,身體弱能學生很多 時要消耗不少精神和體能來克服種種障礙。由 於經常遇到重複性的困難和挫折,部分學生會 變得畏難、不合作和情緒化。

由於缺乏學習動機和自信, 他們或會逃避學 習、社交或自理的過程,以減少挫敗經驗。這 些情緒問題,均會影響他們在課堂上的學習表 現。

(2) 一般原則

a. 教師對身體弱能學生不要過分同情或照顧,以免 損害他們的自尊。

b. 不應以為所有身體弱能學生都是智力有缺陷的。

事實上 ,有些身體弱能學生的智力可能高於一般 水平。

c. 教師可 因 應 學 生 的 特 殊 需 要, 鼓勵同學互相幫 助 ,例如協助提取重物 、抄手冊、 安排 朋輩陪同 乘搭升降機等,以建立共融文化。

d. 在獲取醫生的建議後,教師可安排學生參與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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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課外活動 ,盡量給予鍛鍊體能的機會 ,使他們 對學校產生歸屬感 。如醫生沒有具體建議,校方 應與學生及家長商討,決定活動範圍或程度。

e. 安排行動不便的學生坐近課室出口,並留意是否 有足夠空間讓他走動或擺放輪椅、 柺杖等行動輔 助器。

f. 由於學生上落不方便,教師應給予他們足夠時間 作轉換課室的走動。

g. 容許手部欠靈活的學生在校服上作出修改,例如 改用橡根褲、魔術貼等代替鈕扣或拉鍊。

h. 若有需要,校方可提供儲物櫃給學生使用,並留 意儲物櫃的高度是否配合學生的活動能力。

i. 在有需要的地方加建扶手,例如樓梯、洗手間等 地方。至於扶手的高度 ,可徵詢專業人員(例如職 業治療師)的意見。

j. 教師宜經常與其他專業人員聯絡,了解學生的身 體弱能情況 ,以便調適課程設計或學校設施來配 合學生的需要。

(3) 輔導教學策略

教師要了解個別學生在學習、社交和自理上所遇到的各 種體能和意志力方面的困難,給予適當的協助、關懷和 輔導。

a. 在 進 行 小 組 或 個 別 輔 導 教 學 時,可 將 課 程內容 分 成 小 部 分 教 授 , 各 具 明 確 的 教 學 目 標 和 學 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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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 動。小 步 子 的 學 習,會 使 學 生 較 易 掌 握 重 點,

並 在 短 時 間 內 達 到 學 習 目 標 。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 多 個 學 習 目 標會 不 斷 給 予 學 生 新 的 挑 戰 , 使 他 們 較 為 專 注 。 同 時 , 多 次 的 成 功 體 驗, 亦 會 鼓 勵 他 們 主 動 學 習 。

b. 教授抽象知識時,教師要示範及詳細解釋有關概 念 ,並設計合適的學習活動 ,讓他們有機會親身 體 驗。 如學生的活動能力有所局限 ,也可讓他們 參與部分活動,以助提高學習興趣 、掌握有關知 識。

c. 教師可以利用展示或擺放教具的位置,令學生移 動頭部來配合視線 ,以助練習頭部的控制能力。

例如,把教具放在較高位置來鼓勵學生多抬頭。

d. 為 手 部 弱 能 的 學 生 安 排 合 適 的 書 寫 工 具 ,如電 腦 、大格簿等。同 時, 因應學生的能力 ,適當地 調整功課量及評核標準 。如有需要 ,應彈性處理 學生在測驗及考試時所採用的模式及時間。

e. 進行學習活動時,鼓勵學生以雙手完成工作,令 他們多活動較弱的手腳,以加強其「中線」概念。

f. 如身體弱能學生兼有聽覺弱能,教師跟他們談話 時,宜在充足光線下面對面進行,使他們較易接收 信息。

g. 如學生有語言障礙,教師應按學生的語言能力來與 他們溝通,以及給予不同形式的指令。

h. 留意學生的表現和強項,為他們提供發展機會,並 在適當時候給予回饋。例如透過嘉許或鼓勵,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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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努力和成就,讓他們感到被接納和欣賞,從 而增加對學習的自信和成功感。

i. 訂定明確的賞罰和行為規限,營造有利的學習環 境 等, 都可以幫助學生認識自己應有的行為和學 習表現。

照顧不同需要 發揮多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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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幫助弱智學生的策略

弱智學生的智能發展明顯較其他學生為慢。 即使在成長 後,他們的智能也不能與其他成年人看齊。在生活適應方 面 ,如自理、溝通 、社交等,他們多會出現能力不足的情 況。要協助他們有效地學習,我們首先要了解他們的學習 特點,然後再探討合適的教學策略。

(1) 弱智學生的學習特點

a. 思維方面

弱智學生的思維能力較低, 因此在概括 、類化、

聯 想、 抽象思考和相關的應用能力等方面都會有 困 難。 學習轉移能力不足, 使他們常沿用舊有的 方法去解決問題, 在日常生活中未能靈活運用所 學的知識和技能。 因此 ,他們在面對新的事物及 情境時,或會不知所措。

b. 記憶方面

他們處理信息的能力薄弱, 通常依賴強記來儲存 信 息, 因此記憶力有限及過程緩慢 ,需要重複練 習才能鞏固記憶。 由於理解能力較弱, 他們所記 憶的多是具體的資料,較難有系統地回憶和運用。

c. 注意力方面

由於處理信息的障礙, 他們的注意範圍狹窄,甚 至對一些事情毫不為意 ,以致很難集中精神進行 學習,甚至缺乏學習動機。

d. 感知肌能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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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方面的障礙, 會影響他們接收外在環境資料 的能力 ,使他們在認知學習上更感困難 ;肌能發 展的遲緩, 則會影響他們身體四肢動作的靈巧和 手眼的協調。

e. 言語方面

由於語言發展較為遲緩 ,大部分輕度弱智的學生 在理解和表達方面都會有困難,導致理 解力弱、

詞彙有限、 句式簡單、 語法不依常規, 甚或發音 不清晰等溝通問題。

(2) 一般原則

a. 除了制定適合全班的教學計劃外,教師亦要照顧 學生的個別差異。 教師可配合弱智學生的學習能 力和進度,設計個別學習計劃。

b. 教學內容的編排應由淺入深,有合理的難度,使 學 生 按 自 己 的 能 力 和 需 要 循 序 漸 進 地 學 習。 此 外 ,把學習目標分成數個小目標, 可使他們容易 掌握,加強成功感。

c. 學習的內容要具體化及生活化,以配合學生的思 維能力 。對於較抽象的概念 ,教師應利用適當的 教材、教具及情境化活動(例如生活實例),幫助學 生理解。

(3) 課堂教學策略

a. 教師設計課堂活動時,要考慮教學步驟的安排、

示範及提示的模式和評估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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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指示要簡單、明確和一致,更須注意所用語句能 否為弱智學生所理解。

c. 利用適合的教具,如實物、模型、圖片、錄影帶 和電腦軟件等,輔以清晰的示範和講解 ,協助學 生掌握事物的特徵和事物間的連繫。

d. 善用多感官刺激,如視覺、聽覺、觸覺等,讓學 生從不同角度去感知事物, 藉此促進學生對知識 及 技 能 的 理 解 和 掌 握 、 加 強 思 維 及 記 憶 力 的 發 展,以及提高學習興趣和保持注意力。

e. 在教學過程中,注意學生的反應,正確的應即時 給予肯定、 讚賞和鼓勵 ,錯誤的則需加以糾正。

假如未有預期的反應, 教師可採用不同模式的提 示 ,包括口頭、視 覺、 觸體協助等提示 ,幫助他 們學習 。在學習取得進展時 ,教師可有 步驟地遞 減各種提示。

f. 經 常 留 意 教 學 進 度 是 否 太 快、 教學內容是否太 深 ,並定期檢討、 評估教學方法和成效 ,有需要 時修訂教學計劃。

g. 有效的複習是補救記憶力弱的良方。教師每次授 課時,可採用多種不同的的活動,幫助學生溫習,

以鞏固 獲得的知識 ,並協助他們將所學應用到其 他學習範疇及日常生活中。

(4) 輔導教學策略

在 進 行 小 組 或 個 別 輔 導 教 學 時,常 用 的 教 學 方 法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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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序分析法、技能訓練法和多重感官教學法等 。教師 可將多種教學法融會貫通,有效地運用來幫助學生達 成學習目標。以下列舉其中兩種教學法的細則 ,作為 參考:

a. 工序分析法

• 把學習活動細分為一系列循序漸進的步驟;

• 清晰描述各步驟中的學習元素、對學生的成績要 求和可量度的評核標準;

• 若學生在某個步驟遇到困難,則須將該步驟分割 成更小的步子;能力較弱的學生,學習項目愈要 細分,使他們易於掌握。

b. 技能訓練法

• 示範每一步驟;

• 按學生的能力提供適切的協助和提示,例如按手 協助、手勢提示、口語提示等,幫助他們完成各 步驟;

• 記錄學生的表現,並給予恰當的讚賞、批評和指 正;

• 逐步減少協助和提示,訓練學生正確地自行完成 各步驟。

提供機會 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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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幫助有情緒及行為問題學生的策略

學生如在情緒及行為方面遇到問題,都會妨礙他們在家庭 及學校享有愉快的社交及學習經驗。受這類問題困擾的學 生,會感到難以適應日常生活。問題嚴重者如未能及時得 到適當的協助,可能會變得過度緊張 、畏縮、甚至有侵略 性或破壞的行為。

(1) 一般原則

a. 以學生為本的教學方法,可減少紀律和管理等問 題 。如能吸引學生更積極參與課堂活動 ,亦有助 學生保持學習興趣和成功感 。教師應配合學生的 不同需要,設計適合他們的課程。

b. 教師對學生應親切關懷,但要立場堅定和貫徹一 致 ,不要怕惹學生憎厭而無條件地接受他們的行 為 。教 師應幫助他們認識什麼是可接受的行為,

並對不當的行為表示不滿。

c. 幫助學生明白他們的不當行為可能會傷害自己及 他人,並協助他們掌握與人溝通的技巧。

d. 在鼓勵學生改善行為時(例如執行校規或推行獎勵 計劃),教師應採取公平而靈活的方法。如以絕對 的 行 為 標 準 來 評 估 學 生, 他 們 或 會 感 到 備 受 壓 力 。因 此, 訂立行為指標時 ,應考慮學生的個別 差異和需要。

(2) 輔導策略

a. 面對有情緒及行為問題的學生,教師要多用一些 時間與他們交談, 聆聽他們的問題 ,並對他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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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關懷 。這樣對雙方建立親切互信的關係,會有 幫助。

b. 鼓勵學生說出自己的感受。透過討論個人感受和 行為表現, 幫助他們找出行為背後的原因,以及 了解自己的行為對他人造成的影響。

c. 幫助學生建立正面的自我形象。這些學生往往缺 乏 自信 ,感到無人愛護和關懷,在社交及學業兩 方面屢遇挫敗。所 以, 教師應提供機會 ,讓他們 得到別人的讚許和體驗成功的喜悅。

d. 當學生情緒不穩、大發脾氣時,教師可安排他們 在安全的環境下獨處。 教師應沉 氣, 讓學生冷 靜下來,然後才嘗試了解他們的需要及問題所在。

e. 避免與學生正面衝突 ,這樣只會令雙方產生誤 解,使問題更加嚴重。

f. 要幫助學生改變某方面的行為,教師可引導他們 注意應有的行為, 而不要過分強調他們不應有的 行 為。 例如讚揚誠實的表現 ,而不是責備他們說 謊。

g. 不 要 期 望 學 生 能 即時改變所有行為 。應循序漸 進,把他們的不當行為逐一改善。

開拓學習領域 創造成長空間

(38)

5.6 幫助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學生的策略

專注力不足的學生,即使在短時間內也難以集中精神、專 心學習。他們總是無法安靜下來 ,而且心不在焉,愛發白 日夢,但卻不喜歡為自己辯護。部分學生可能同時有過度 活躍的問題,易受影像或聲音影響而分心 。因此,當他們 與多人相處時,所遇到的問題通常會較與人單獨相處時為 多。在依從指示方面,他們亦常常感到困難。

過度活躍的學生很難專注於某一項活動。他們可能會不停 說話,坐立不安 。專注力不足的學生可能天分很高,但由 於注意力薄弱,容易分心,因此,在課堂上的表現較差。

(1) 教師應盡量透過座位安排幫助學生專心上課 。舉例 說, 教師可安排他們坐在課室的前排座位或較寧靜的 一角 ,並教導他們盡量保持桌面整潔,把可能的干擾 減至最低。

(2) 與學生交談時,應保持目光接觸。喚叫他們的名字、

運用手勢或使用不同的語調,均有助維持他們的注意 力。 在發出指示後 ,教師可要求學生複述一遍 ,以確 保他們完全明白。

(3) 指示必須清晰明確。切勿一次過發出太多指示,必要 時重複有關指示。 教師必須明白 ,學生很容易 會誤解 他人的說話。

(4) 課業要簡明。教師應把習作分成細小部分,並分次完 成。

(5) 課堂上應交替進行案上工作和其他活動,讓學生有活 動的機會。

(39)

(6) 如有需要,學生進行課業練習時,教師可從旁指導。

(7) 在批改學生的作業時,應清楚指出他們疏忽之處及錯 誤的原因。

(8) 糾正錯誤時,避免令學生難堪。他們可能不太注意別 人的感受,但對自己的感受卻十分敏感。

(9) 教師應與家長保持緊密的聯繫,以確保管教方法一 致,並在有需要時監察學生服藥後的反應。

靈活施教 適切輔導

(40)

5.7 幫助自閉症學生的策略

自閉症是因腦部功能先天受損而引致的一種發展障礙,癥 狀通常在幼童三歲前出現。患有自閉症的學生在日常生活 中有三種障礙:人際關係障礙、語言表達障礙及行為障礙。

(1) 自閉症學生的學習特徵

a. 認知方面

不容易明白事物的相關性: 自閉症的學生一般都 不明白生活經驗背後的意思 。由於他們的世界是 由許多獨立的小節組成 ,他們未必能將這些小節 連結成有意義的概念, 以致未能明白小節之間的 相互關係。 經過訓練, 有部分學生能夠依次序處 理信息 。不過由於他們不容易明白較複雜的相關 性,往往在認知上出現困難。

b. 思維方面

l 比較容易掌握具體概念:因為一些腦部機能 的障礙, 學生在處理語言符號及意思的統合 可能有缺陷。 他們只能明白具體的概念 ,對 於抽象的概念或比喻會較難明白。 他們一般 比較留意影像,忽略語言。

l 處理片面信息 :學生在處理信息時 ,通常都 著眼於片面的資料,未必能從整體了解事件。

l 較難在同一時間處理多項資料:學生對於要 在同一時間內分析多項資料會感到困難 ,他 們亦較難有次序地完成工作 。一般來說 ,他 們只要學會在某一情況下作某一反應, 較難 將已掌握的概念運用在不同的情 況 。

(41)

c. 注意力方面

過分著重事物的不重要部分 :有些自閉症學生的 視覺辨別能力較高 ,他們會將注意力錯放在一些 不重要的細節,而忽略課堂的正常學習 。例如只 注意牆角上的小昆蟲在爬來爬去, 而忽略了教師 正在講授的課題。 此外 ,大部分自閉症學生的聽 覺較敏感, 他們可能會注意輕微的聲音 ,而忽略 教師說話的內容。

d. 專注力方面

專注力不足: 自閉症學生一般的專注力較弱。他 們的感官可能對一些信息異常敏感 ,但對另一些 信息則敏銳不足。 這些異常的反應都阻礙他們正 常學習。

(2) 自閉症學生的行為特徵

有些自閉症學生會有以下的行為特徵:

a. 自閉症學生一般都較為被動,容易分心。他們很 多時都需要指示才能作出相應的動作, 往往過分 依賴別人。

b. 有些自閉症學生對外界的反應異常,可能會因外 界的轉變而大笑、 大哭 、大叫或發脾氣 。他們對 聲 音、 光線和觸覺的反應冷漠或過敏。 這種行為 都會妨礙他們留意周圍事物,影響正常學習。

c. 當對四周的環境或轉變無法理解時,有些自閉症 的學生會表現得情緒波動。

(42)

d. 部分學生對於一些無傷害力的事物產生恐懼。例 如聽到某些聲音便會大叫, 看到某種東西便會十 分懼怕,但對真正有危險的事物卻沒有反應。

e. 自閉症學生很多時不明白及不遵守遊戲規則。他 們往往用自己的方法來玩遊戲,也很少參與集體 遊戲。

f. 學生有時會作出自我中心的行為表現。例如看到 自己喜愛的食物時,便會伸手去拿。

(3) 一般教學原則

a. 要有效教導自閉症學生,一般需要在有系統的環 境 下 安 排 學 習 活 動, 並 經 常制 定 個 別 的 教 學 策 略 ,以 配合學生的需要 。教師要付出很多心思,

教學策略亦須不時驗證 ,整個過程往往令人很疲 累 。因 此, 教師宜組成一個支援小組, 共同設計 教學計劃及解決問題, 確保採用連貫一致的方法 去照顧學生的困難。

b. 用以照顧學生能力差異的教學方法,例如分組策 略 、多元化教學安排、 課程調適和彈性評估等,

一般都適用於自閉症學生。 每一種教學策略,通 常有一定的優點, 也有一定的限制 。教師要衡量 各種方法的利弊, 互補長短 ,融會變通 。此外,

教師亦應與同工交流心得, 切磋砥礪, 以收集思 廣益之效。

c. 教師可以因應學生的需要、行為模式及背後的可 能成因 ,訂立初步的教學方案。不 過, 即使是最 周 詳 的 計 劃 , 在 推 行 時 也 可 能 會 受 一 些 變 數 影 響 ,例如修路工程引起的噪音,可能會影響學生

(43)

的專注及情緒。因 此,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時常 需要扮演詮釋者(interpreter)的角色,了解學生的 困 難, 設身處地, 感受學生的需要 ,協助他們解 讀不同環境下的規則和掌握恰當的行為模式。

(4) 課堂教學策略

由於自閉症學生在理解、溝 通、認知等各方面一般都 有困難,教師宜在課堂教學中作以下安排:

a. 提供穩定而有規律的學習環境,因為自閉症學生 不容易適應轉變; 在作出轉變前, 教師宜告訴學 生轉變的性質和原因。

b. 自閉症學生所了解的世界是由許多獨立的小環節 組 成, 他們往往不能掌握事情的因果關係,也不 能解釋事件發生的原因 。因 此,在 幫助學生了解 課題時 ,教師要盡量引導學生全面審視問題。例 如利用「六何法」:

What 何事

Why 為何

Who 何人

When 何時

Where 何地

How 如何

c. 自閉症學生感興趣的題材可能與一般學生不同。

把學習訊息融入他們感興趣的學習活動 ,可以提 高他們的學習興趣及學習成效。舉 例來 說,教師 可 透過學生感興趣的圖像、 音樂或旋律帶出學習 主題。

(44)

d. 善用多感官學習活動,以加強理解和體驗。

e. 教學計劃的設計應該是學生可以掌握的個別活 動 ,讓他們可以從一個小階段循序漸進到下一個 階段,逐步完成各項小目標。

f. 如果學生不明白抽象的概念,可能會口頭重複一 些資料 。不要因為學生口頭重複這些資料而假設 他們已能掌握概念 ,應盡可能提供具體的例子去 幫助理解。

g. 由於學生未必能掌握工作的重點,教師宜為學生 提供完成工作的程序。

h. 由於學生難以在同一時間處理多項信息,教師宜 按部就班, 等他完成一項工作後, 才給予另一個 指示。

i. 善用學生的固執行為 ,設計與行為有關連的活 動,提升學生的學習動機。

j. 為使學生容易掌握學校和課室的規則及程序,教 師宜向學生提供圖 像、 時間 、等候 、程序及符號 的提示。

k. 學 生 在 學 習 上 遇 到 困 難 或 挫 敗 時, 反應可能很 大 ,教師應立即為他們 提供協助, 以防止問題惡 化。

l. 積極使用獎勵,強化良好的行為。

配合學習特性 調適教學策略

(45)

5.8 幫助有溝通困難學生的策略

任何學生不能與他人有效地溝通, 或因說話困難而令學 業 、情緒及/或社交生活受到影響 ,均被稱為有溝通困難 的學生。他們可能在領悟(理解)及/或說話(表達)方面有困 難。此外,出現困難的地方亦可包括:聲線運用、口吃、

發聲(語音方面)、詞彙運用(語意方面)、句子結構(句法方 面),以及言語運用(應用方面)。

(1) 輔導策略

a. 教師應設法了解有溝通困難的學生,觀察他們的 行為,加強他們與人溝通的興趣和動機。

b. 給學生充裕時間表達他們的意思。

c. 對學生在溝通方面的反應、表達和努力,應作出 回應、鼓勵及獎賞。

d. 與有溝通困難的學生交談時,我們應運用適當的 範句、擴張句子 1、延伸句子 2 和提問技巧。

e. 有需要時,轉介學生接受專家輔導。

f. 即使學生在表達方面有困難,教師也不應代他們 發言,應運用適當的提示去幫助他們表達自己。

g. 如果學生說話時言語不清或辭不達意,亦不應怪 責他們 ,因為他們也不想這樣,只是力有不逮而 已。

1 這 是 指 教 師 根 據 學 生 所 用 的 字 詞 即 時 加 以 補 充 , 成 為 完 整 而 正 確 的 句 子 。

2 這 些 句 字 也 是 承 接 學 生 所 表 達 的 語 句 而 即 時 回 應 , 教 師 並 沒 有 改 變 學 生 的 用 字 , 只 是 加 上 意 見 或 補 充 內 容 。

(46)

h. 如果學生不願在人前說話,切勿強迫他們。

i. 當學生嘗試表達自己時,縱使言中有錯,也不用 糾正他們每一個錯誤。

j. 我們切勿取笑或模倣學生的語病。

(2) 評估政策及調適

有溝通困難的學生應如其他學生一般,在公平的環境 下接受評估。有些評估的項目(例如:語文科口試、不 同科目的「聽」和「說」範疇),均涉及不同層面的溝 通能力,教師應加以注意。教師評估學生的表現時,

須顧及他們在溝通方面的困難,對評估環境作出特別 安排,並酌情評分。

a. 教師不應把學生在溝通上的困難視為學科知識不 足的表現。

b. 教師應就學生的溝通困難酌情評分,因為學生的 言語障礙( 例如: 發音錯誤 、聲母變短 、聲調失 調 )可能由其他因素造成( 例如: 聽覺受損,裂 顎 , 肌 能 或 神 經 性 失 調 ), 不一定是知識不足所 致。

c. 部分學生說話時會有不同程度的困難(例如:口 吃、因肌肉控制困難而說話斷斷續續)。教師進行 評估時,應給予多些時間,讓學生完成要說的話。

d. 有 些 學 生 在 接 收 信 息 或 理 解 言 語 方 面 出 現 困 難

(例如:聽覺受 損、言語理解困難),教師進行評 估 時, 應給予多些時間 ,讓學生完全明白問題或 指示。有需要時,應重複問題或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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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教 師應 為有溝通困難的學生安排適當的評估環 境 ,以確保學生接受公平的評核。 聽覺 受損的學 生可安排到較寧靜的環境, 而專注力不足的學生 則可安排到較少受騷擾的環境接受評估。

f. 評估如以小組形式進行,教師應確保有溝通困難 的學生有足夠的溝通機會,使能得到公平的評估。

g. 教師應保持公平的態度,不要因學生在說話方面 的困難或錯誤的溝通行為( 例如: 鼻音過重、聲 音沙啞 、口 吃、缺乏目光接觸、自言自語)而低 估了他們的實際能力。

h. 學生如有嚴重的溝通問題, 教師可考慮豁免他們 接受評估, 並相應修訂 評分機制。 如有 需要,教 師可徵詢專業人士的意見。

耐心引導 加強溝通

(48)

5.9 幫助有讀寫困難學生的策略

學生在學習上可能遇到一類或多類的特殊學習困難, 其中 最普遍的是讀寫困難。有讀寫困難的學生,雖然有常規的 學習經驗,但卻有閱讀和書寫困難。一般來說,他們的運 作記憶較弱,信息處理的速度也較慢。他們的語音處理、

視覺及聽覺認知能力、專注力、分辨左右、列序或組織等 能力可能較弱。這些學生的智力正常,在學習上的問題,

並不是由於任何感官或腦部損傷所引致的。

這 些 學 生 在 適 切 的 教 導 下 , 通 常 都 會 在 學 習 方 面 有 所 改 善。不少研究發現,對有特殊學習困難的學生有明顯效用 的教學法,對於其他普通學生亦有幫助。教師透過設計及 使用有效的教學方法,定能使這些學習上有不同需要的學 生得到適當的教導,有機會發展潛能。

(1) 識別有讀寫困難的學生

a. 學習特徵

l 口語表達能力比文字表達能力為佳。

l 即使用功溫習,也容易忘記已學的字詞。

l 寫字時會漏寫或多寫筆劃或字。

l 書 寫 時 把 字 的 左 右 部 分 倒 轉 ( 例 如 把 「 1 2 」 寫 成 「 2 1 」, 把 「 師 」 寫 成

「 」) 或 寫 成 鏡 像 倒 影 (例 如 把「 b 」 寫 成 「 d 」 ) 。

l 閱讀和抄寫的速度緩慢。

l 較易疲倦 ,需要更多注意力去完成讀寫的作 業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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