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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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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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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免試入學新生報到手冊

107 年 7 月 10 日

(2)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07 學年度免試入學新生報到手冊

目錄

1. 免試入學新生報到路線圖、流程圖與各站要點說明 ... 1

2. 免試入學新生重要時程表及注意事項 ... 3

3. 新生暑期行事曆 ... 5

4. 新生購買學用品注意事項及服務流程 ... 6

5. 新生購買學用品流程平面圖 ... 7

6. 新生暑假作業(國、英、數) ... 8

7. 個人資料提供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處理說明書 ... 10

8. 數位學生證結合市立圖書館借閱證申辦意願說明書 ... 11

9. 臺北市政府台北卡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 12

10. 數位學生證結合附加功能調查表 ... 13

11. 新生報名語文競賽須知 ... 14

12. 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 15

13. 數理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安置計畫 ... 35

14. 人文社會資賦優異學生入班鑑定安置計畫 ...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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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進方向

107 學年度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免試入學新生報到路線圖

2.活動中心三樓禮堂 購買學用品

報到同學請注意

報到時間:7/13 (五) 09:00-11:00 報到地點:夢紅樓一樓藝廊 1. 在家先行上網填寫新生報到系統,並列印新生報到單。

https://sschool.tp.edu.tw/Login.action?schNo=353301 2. 著整齊服裝,依動線移動,於時間內辦理報到。

3. 請於報到時繳交「畢業證書正本」、「新生報到單」、「免學費申請表、切結 書」(申請者另須繳交含新生及其父母之戶口名簿影本)及「數位學生證結 合附加功能調查表」。

4. 依需要至活動中心三樓禮堂購買學用品。

5. 資優班報名至夢紅樓二樓教室。

6. 特色課程選課、人社、數理資優班說明會至夢紅樓二樓展演廳。

交通方式請參考本校網頁 http://web.ck.tp.edu.tw/web2007/cklocation.php

社團宣傳區

1.夢紅樓一樓藝廊 新生報到

3.夢紅樓二樓教室

人社、數理資優班報名 09:00-12:00,13:00-16:00

4.夢紅樓二樓展演廳

特色課程介紹,德語班、程式設計班成班說明會 10:00-10:50,11:00-11:50

人社、數理資優班說明會 12:00-13:3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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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免試入學新生報到流程圖

夢紅樓一樓藝廊新生報到 繳交畢業證書等資料及領取資料

活動中心三樓禮堂購買學用品

離開建中 是否報名人社、

數理資優班考試

夢紅樓二樓教室 資優班報名

夢紅樓二樓展演廳 人社、數理資優班成班說明會

夢紅樓二樓展演廳 特色課程介紹

德語班、程式設計班成班說明會

是否辦理學雜費減免

莊敬樓一樓教務處註冊組 辦理學雜費減免

107學年度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免試入學新生報到各站要點說明 一、夢紅樓一樓藝廊新生報到

依報到序號至夢紅樓一樓藝廊報到。

繳交資料:「畢業證書正本」、「新生報到單」、「免學費申請表、切結 書」(申請者須繳交含新生及其父母之戶口名簿影本)、「數位學生證結 合附加功能調查表」,請先用鉛筆於每份繳交資料右上角寫上新生報 到序號。(報到序號請參閱新生報到單)

領取資料:「免試入學新生重要時程表及注意事項」「新生報名語文競賽須知」「人 文社會資優班簡介」「樂旗隊招生資訊」「班聯會簡介」「新生購買學用品注意事 項及服務流程」、「英文科暑假作業」、「建中行義童軍團活動資訊」

二、活動中心三樓禮堂購買學用品

新生報到當日僅提供學用品全套購買服務,如需零買或加購者,請於 7/23~8/17 暑期輔導或新生始業輔導期間至合作社文具部自由選購。

如不需全套購買者,可逕至夢紅樓參加說明會。

三、夢紅樓二樓教室資優班報名

報名時間為 7/13 09:00~12:00,13:00~16:00,如不報名可逕至夢紅樓二 樓展演廳參加說明會。

*7/14 09:00~12:00 亦可報名,當日地點為夢紅樓一樓團體活動室。

四、各式說明會

【班別】 【時間】 【地點】

人文社會資優班、

數理資優班說明會 7/13 12:00~13:30 夢紅樓二樓展演廳

特色課程介紹 德語班、程式設計班

成班說明會

7/13 10:00~10:50

7/13 11:00~11:50

(兩個場次內容相同)

夢紅樓二樓展演廳

樂旗隊招生說明會 7/13 14:00~16:00 博學講堂

五、學雜費減免

具有減免身分之同學可於 7/13~9/6 上班日每日 8:00~12:00 攜帶相關證件至 莊敬樓一樓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學雜費減免。(減免類別:原住民、身心障礙 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特殊境遇家庭 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家長會費、軍公教遺族、桃園市免學費補助。)

※需攜帶之證件與相關資料可參閱「新生重要時程表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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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07 學年度免試入學新生重要時程表及注意事項

一、免試入學新生放榜時間為 107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二),新生報到前請先上本校新生報到系統填 寫新生報到資料,完成登錄後再自行列印「新生報到單」,並依新生報到單之時間至本校夢紅 樓一樓藝廊報到,新生報到系統網址如下 https://sschool.tp.edu.tw/Login.action?schNo=353301。

二、免試入學新生報到時間為 107 年 7 月 13 日(星期五) 09:00~11:00,報到需繳交「畢業證書正本」、

「新生報到單」、「免學費申請表、切結書」(申請者須繳交含新生及其父母之戶口名簿影本)、

「數位學生證結合附加功能調查表」,請先用鉛筆於每份繳交資料右上角寫上新生報到序號。

(報到序號請參閱新生報到單) 三、免學費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條件:家庭年所得總額 148 萬元以下者。

2、申請方式:於新生報到系統填寫資料,列印免學費補助申請表與切結書並在申請表第一欄 與切結書簽名後,於新生報到時連同新生及其父母戶口名簿影本一併繳交。

3、不申請免學費補助者,亦請於申請表第一欄簽名,於新生報到時繳交。

4、資料審核方式:申請完成後,由註冊組將資料上傳至國稅局進行財稅查調,待查調結果符 合家庭年所得總額 148 萬元以下者即可免納學費。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家庭年所得查調統 一採計 105 年度,欲採計 106 年度資料者請自行檢附稅捐單位開立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 得資料清單」(不接受其他資料)送至註冊組審查。(採計數額為「含分離課稅之所得額」) 四、人文社會及數理資優班、樂旗隊招生、特色課程選課說明會

【班別】 【時間】 【地點】 【備註】

特色課程介紹 程式設計班、德語班

成班說明會

7 月 13 日(五) 10:00~10:50 11:00~11:50

夢紅樓二樓展演廳

人文社會資優班、

數理資優班說明會

7 月 13 日(五)

12:00~13:30 夢紅樓二樓展演廳 資優班入班鑑定網

http://www.ck.tp.edu.tw/~cktop94/

樂旗隊招生說明會

7 月 13 日(五) 14:00~16:00 13:30 入場

博學講堂 建中樂旗隊網站

http://www.ckmb.org.tw/

五、高一新生始業輔導時間:8 月 22 日(星期三)08:00~17:00、8 月 23 日(星期四)08:00~17:00。

1、請穿著素色整齊的衣服,不得著無袖上衣、涼鞋、拖鞋。

2、合作社提供中午午餐代購服務,不提供免洗餐具,請自備餐費及環保筷。

3、請自備背包或提袋以利領取制服。

4、請於 8 月 22 日(星期三)7:50 前至班上集合點名,因故無法參加者請向生輔組或教官室電話 請假(生輔組分機 304、305,教官室分機 32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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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六、新生家長校務說明會:8 月 23 日(星期四)19:00~21:00(地點:本校活動中心三樓禮堂)。

七、註冊開學:8 月 30 日(星期四)7:40 開學典禮、8:20 導師時間、13:00 正式上課。

八、學雜費減免:具有減免身分之同學請於 7 月 13 日(星期五)~9 月 6 日(星期四)

每日上午 8 時至 12 時攜帶以下相關證件至註冊組(分機 216)辦理減免申請。

減免類別 所需證件

(以下證件若無敘明正本者即繳交影本)

原住民 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學生本人郵局帳戶封面

身心障礙

學生本人身障:身心障礙手冊,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臺北市身心 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高中職減免學雜費」補助申請表正本 父母身障:身心障礙手冊,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臺北市身心障礙 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高中職減免學雜費」補助申請表正本 低收入戶子女 低收入戶卡或低收入戶證明(非清寒證明)、

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

中低收入戶子女 中低收入戶卡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非清寒證明)、

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縣市政府或教育單位開具之證明正本、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 現役軍人子女 軍人身分證,現役軍人眷屬身分證

家長會費 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

軍公教遺族 遺族證明,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

桃園市學費補助(註 1) 申請表正本、切結書正本、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

(註 1)桃園市學費補助申請條件為未獲得教育部免學費方案之補助及其他公費就學補助或優待者,

學生需設籍桃園市 1 年以上且家中有 2 名(含)以上子女。此項補助不需家庭年所得總額 148 萬元以下。

九、新生暑期作業,開學後繳交給任課老師。

十、圖書館高一新生說明:高一新生憑身分證件可於暑假上班時間(8:10~12:00)至圖書館辦理暑假 作業指定參考書借閱,為維護借書權益,各科限借一本,借期 7 天(含假日)。

十一、新生學用品購買:7 月 13 日(星期五)09:00~12:00,於活動中心三樓禮堂辦理學用品服務,請 自備 7000 元購買全套學用品(含冬夏制服,運動服,實驗衣,書包及腰帶)或洽合作社電話:

02-23034381#524、525 及 02-2307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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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107 學年度新生暑期行事曆

日期 項目 執行單位 備註

1. 107.04.03(二) 公布科學班錄取名單 17:00 特教組 2. 107.04.13(五) 科學班報到 13:00~15:00

科學班成班說明會 15:00~16:40 特教組 紅樓二樓資優研討室 紅樓二樓會議室 3. 107.05.07(一) 公布體育班、運動績優生甄選錄取名單 註冊組

4. 107.05.19(六)~

107.05.20(日) 國中教育會考 心測中心

5. 107.07.03(一)~

107.08.03(五) 資優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報名(含免修、跳級) 特教組

6. 107.07.06(五)~

107.07.14(六)

1.開放鑑定報名系統填寫資料,開放時間:107.07.06 上午 9:00 起至 107.07.14 中午 12:00 止。

2.報名系統登錄後,於規定時間內備妥表件至本校辦理報名。

特教組

7. 107.07.10(二) 公布高中免試入學錄取名單 註冊組 8. 107.07.10(二)~

107.07.27(五)

開放新生選課系統,開放時間:107.07.10 上午 11:00 起至

107.07.27 中午 12:00 止。 註冊組 9. 107.07.13(五) 免試入學報到 09:00~11:00

體育班、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單獨招生報到 09:00~12:00 註冊組 夢紅樓一樓藝廊 活動中心一樓體育組 10. 107.07.13(五) 新生學用品服務 08:30~12:00 合作社 活動中心三樓禮堂 11. 107.07.13(五)~

107.07.14(六)

資優班入班鑑定現場報名

107.07.13(五)09:00-12:00, 13:00-16:00, 107.07.14(六)09:00-12:00

特教組 夢紅樓二樓教室

12. 107.07.13(五) 特色課程介紹,德語班、程式設計班成班說明會

10:00~10:50,11:00~11:50 兩個場次 教學組 夢紅樓二樓展演廳 13. 107.07.13(五) 人文社會、數理資優班說明會 12:00~13:30 特教組 夢紅樓二樓展演廳 14. 107.07.13(五) 樂旗隊招生說明會 14:00~16:00 樂旗隊 博學講堂

15. 107.07.20(五) 資優班鑑定初選 13:10~17:10 特教組 16. 107.07.26(四) 人社資優班鑑定複選 特教組 17. 107.07.28(六) 數理資優班鑑定複選 08:30~17:30 特教組 18. 107.07.27(五) 新生選課截止(高一程式設計班及德語班報名截止)12:00 教學組 19. 107.08.03(五) 公告資優班入班鑑定結果12:00 特教組 20. 107.08.06(一) 資優班成班說明會 特教組 21. 107.08.06(一) 高一新生程式設計班、德語班符合資格學生公開抽籤 註冊組 22. 107.08.21(二) 公告高一新生編班及學號 註冊組 23. 107.08.22(三)~

107.08.23(四) 新生始業輔導 08:00~17:00 學務處 教官室

高一教室

活動中心三樓禮堂 24. 106.08.23(四) 新生家長校務說明會 19:00~21:00 訓育組 活動中心三樓禮堂 25. 107.08.21(二)~

107.08.29(三) 資優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考試 特教組

26. 107.08.30(四) 開學日 07:40 各處室 各班教室 說明:

1、 本校電話:(02)23034381。相關各組分機:教務處 201,註冊組 204、205,特教組 208、209,學務處 301,

生輔組 304、305,訓育組 320,體育組 308,教官室 321、322,合作社 524、525。

2、 活動時間地點有更動,依各單位公告為主。

3、 學雜費減免申請時間為 107.07.13~107.09.06 每日 08:00~12:00 至莊敬樓一樓教務處註冊組。

4、 建中「資優班入班鑑定」網址:報名、鑑定考試等資訊詳閱網址:http://www.ck.tp.edu.tw/~cktop94/

5、 建中班級查詢系統 107.08.22 開放新生使用,網址:https://web2.ck.tp.edu.tw/~regists/class/login.php 6、 107.07.13(五)新生學用品服務僅提供全套購買,如需零買或未購者,請於 7/23(一)至 8/17(五)週一至週五

7:30 至 15:30 自行至合作社文具部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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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代辦 107 學年度新生購買學用品注意事項及服務流程

壹、購買學用品注意事項:

ㄧ、服務時間:8:30 至 12:00。

二、請直接至活動中心 3 樓辦理新生報到及學用品選購,7/13 當天僅辦理全套學用 品服務,(全套包含:書包及腰帶各 1 件,夏季、冬季制服各二套,夏季、冬季 運動服各二套,紀念夾克、實驗衣、冬季外套夾克各一件,共 19 件,送繡學號 共 11 件,(請先將冬季外套內的背心取出,帶回自行保管) ,以全套團購優惠價 格提供,請準備現金 6,500 元現場繳費(體育班 4,508 元,不需購買運動服、實 驗衣),並於活動中心 3 樓提供建中紀念背包、小書包、紀念鑰匙圈、memo 紙、

繪圖本、襪品、不鏽鋼碗、筷子、吸濕排汗短褲等建中文創商品,以及飲品販 售服務,可視個人需求自由選購。

三、7/13 報到時,僅辦理全套購買,如不需全套購買,而欲零買者,請於暑輔 7/23 至 8/17(07:30~15:30)及新生始業輔導期間,至合作社文具部選購,8/31 前購 買者仍以優惠價販售,自 9/1 起,將恢復原售價。

貳、新生學用品服務流程及說明:

本日 (7/13) 學用品服務流程 說 明

1. 領取新生學用品繳費三聯單及注意事項 1.請確認每一個關卡是否完成無誤。

2.領取衣褲後,務必檢查並試穿,不合 身或有瑕疵,請當場更換。

3.試穿合適的上衣,再送繡,共 11 件(體 育班 6 件)。

4.填寫繡學號資料,請依送繡學號貼紙 注意事項辦理。

5.送繡之衣服,將於 8/30 開學時發回。

6.請將冬季外套內的背心取出,帶回自 行保管。

7.如需加購或零買者,請於上班時間至 合作社文具部選購,8/31 前購買者 仍以團購價優惠,9/1 起除購買全套 者外,將恢復原售價。

8.有任何購買問題歡迎洽詢辦公室,

2307-0981 或 2303-4381#524.525 建中合作社竭誠為您服務,謝謝!

2.填寫新生學用品繳費三聯單 3.繳交新生學用品費用 6,500 元 (體育班 4,250 元)

4.套量尺寸

5.領取全套包含夏季、冬季制服各二套,夏 季、冬季運動服各二套,紀念夾克、實 驗衣、冬季外套夾克各一件,共 19 件 6.試穿衣褲、更換衣褲

7.填寫繡學號資料(如說明單) 8.送繡學號(衣 11 件)

9.領取書包、腰帶

10.自由選購建中背包、文創商品等等 11.飲品販售服務

◎本日僅提供全套購買,如需零買,請於 7/23 起暑期輔導或新生始業輔 導期間至合作社文具部自由選購,謝謝!◎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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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代辦 107 學年度新生學用品流程平面圖 (活動中心 3 樓)

1

領取繳費三聯單 新生學用品須知

3

繳費處 6500 元

4 排隊區

5 套量處

6 領取 服裝區

出入口

出入口(封閉)

男化妝室

女化妝室

8 更換 服裝區

10

繡學號

收衣區 6 領取 服裝區 2

填寫

繳費三聯單

(家長休息區)

2 填寫 繳費三聯單 (家長休息區)

7 試穿區 (家長休息區)

9 填寫繡學號

黏貼紙 (家長休息區)

7 試穿區 (家長休息區)

9 填寫繡學號

黏貼紙 (家長休息區)

12 建中背包 文創商品展售

11

領取書包、腰帶 14

飲料販售服務

13 建中背包 文創商品展售

4F 家長休息區 4F 家長休息區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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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暑假作業

壹、 國文

一、高一新生暑假課外閱讀書目

廖鴻基,《黑潮漂流》,有鹿文化 王盛弘,《花都開好了》,馬可孛羅 陳思宏,《第九個身體》,九歌 吳繼文,《天河撩亂》,寶瓶 王鼎鈞,《文學江湖》,印刻 孫梓評,《你不在那兒》,麥田 郭哲佑,《寫生》,木馬文化 蔡崇達,《皮囊》,新經典文化 李清志,《美感京都》,時報

宇文正,《負劍的少年》,有鹿文化 林明進,《學生 3:叫我最後一名》,麥田

蔣闊宇、周聖凱主編,《我現在沒有時間了:反勞基法修惡詩選》,黑眼睛文化 方鳳美,《獨生:中國最激進的社會工程實驗》,衛城

韓江,《少年來了》,漫遊者文化

二、開學後(取得學生證)建議投稿中學生網站

撰寫格式:請依中學生網站

http://www.shs.edu.tw/

「讀書心得專區」規定。文長一千字以上。

(需先申請帳號,學校代碼:CK)

書寫範圍:請由上開「課外閱讀書單」中選擇「一本」進行心得寫作。

撰寫多篇心得者,亦可投稿三魚閱讀平臺

http://www.ireader.cc/

鼓勵同學善加利用圖書館資源,多多借閱好書以充實生活。

貳、 英文

完成英文科銜接教材(7/13 新生報到時發放)。

參、 數學

107 學年度數學科暑假課外閱讀心得徵選活動

一、本次推薦閱讀書籍

書名 出版社 作者/譯者 備註

是湊巧還是機率?:巧合背後的數學與迷思

臉譜

作者:約瑟夫.馬祖爾

譯者:王秋月

追本數源:你不知道的數學祕密

三民

作者:蘇惠玉

超展開數學約會:談個戀愛,關數學什麼

事!?

臉譜

作者:賴以威

數學摺紙計畫:30 個課程活動探索

世茂

作者:湯瑪斯.赫爾

譯者:鹿憶之

【註】以上圖書可視個人需要至本校或其他各圖書館借閱。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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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象:本校高一新生、高二、 高三 全體學生。

三、辦法:

1.請依上列所推薦之課外讀物擇一撰寫相關閱讀心得一篇或創作數位學習檔案(如製作漫畫、動畫 或影片等)一份。

2.文字作品應在 1500 字以上但不超過 10000 字;數位作品格式不拘,但以 20MB 為限。

3.不可抄襲。

四、繳交日期:107 年 9 月 1 日至 107 年 9 月 30 日截止 五、獎勵辦法

特優獎 1 名 得 獎狀一張 獎金 新台幣 一千五百元整 優良獎 2 名 各得 獎狀一張 獎金 新台幣 八百元整 佳作獎 6 名 各得 獎狀一張 獎金 新台幣 四百元整 入選若干:獎狀一張

*數學科將依收件多寡情況,保留調整各項得獎人數的權利。

六、收件方法

1.文字作品請繳交書面作品。請各班學藝股長收齊交莊敬樓二樓教師辦公室朱綺鴻老師或請各班 數學老師轉交。

2.影片電子檔案或數位學習檔案請寄至建國高中數學科數位學習信箱 ckmath@gl.ck.tp.edu.tw。

七、格式

1.文字作品格式

封面請加註:(1)書名、(2)班級、(3)座號、(4)姓名。(以上四項一定要寫清楚) 內文:

(1)書名標題:請填寫您參賽文章所閱讀的書名標題。

(2)書名:完整填寫書名的主標題與副標題,主副標間用「:」隔開。

(3)書籍作者、編譯者:若有兩位以上作者、譯者,以「/」符號隔開。

(4)出版單位:請填寫書籍之出版單位名稱。

(5)出版年月:請依填寫出版年月。如:2017 年 09 月 01 日。

(6)版次:請填寫版次,如:初版、二版、三版…。

(7)報告內容請用 Word 文書軟體編輯,A4 直向橫書,(內文請用 12 號字體、1.5 倍行距,請用白 紙列印)裝訂整齊。

2.影音作品格式

繳交作品說表請自行繕寫(格式不拘)

(1)書名、(2)班級、(3)座號、(4)姓名、(5)影片標題與主旨、

(6)內容簡介、(7)片長分鐘數 (8)檔案名稱

八、其他事項

1.為鼓勵同學踴躍參加,凡參加徵選同學將知會該班數學教師酌以增加數學平常成績。

2.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3.文字作品請先繳交書面資料及文字電子檔,數位影音作品則繳交作品說明表及影音電子檔。若 作品入選,需補繳修正後的電子檔以放置在建中數學科網頁上,若不依規定繳交電子檔則不發給 獎金與獎狀。

4.參加作品不得抄襲及不違背法令和善良風俗,違反者經評審會議議決,將依校規懲處。

5.歷屆得獎作品刊登於建中數學科網頁,可上網參閱。

http://web2.ck.tp.edu.tw/~math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30:2011-11-23- 08-42-12&catid=22:2011-11-23-08-39-06&Itemid=42

6.【高一學生】在期限內繳交閱讀心得達 1500 字以上,即可登錄於【駝客存摺】,作為高一成年 禮【數】的資格認證,以取得獲取當年度成年禮專屬禮物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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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個人資料提供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處理說明書

親愛的家長您好:

為使貴子弟所持有之數位學生證能享有掛失 及返還餘額之服 務,請 貴家長詳讀下列說明,並配合於 107 年 7 月 13 日前填妥「數 位學生證個人資料提供處理同意函」 ,於新生報到時繳回彙辦。說明如 下:

貴子弟就讀學校發送的數位學生證,是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與悠遊 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合作發行之「記名式悠遊卡」 ,兼具 識別證與「記名式」電子票證功能,依《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的 規定,可享有掛失及返還餘額服務,學生畢業後註銷學生證部份之註 記,該卡將無法再享有記名掛失功能。為辦理記名作業,本公司需取 得並保管 貴子弟之姓名、學校名稱、學號及卡片號碼等個人資料,在 提供「記名式」電子票證掛失及相關服務之目的下,進行處理及利用。

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善盡善良保管人之義務與責任,妥善 保管學生的個人資料,並不會提供其他目的使用。

如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請學生或家長協助於「數位學生證個人資 料提供處理同意函」勾選「同意欄」簽名(未成年需監護人簽名) 。日 後如不慎遺失卡片,可向就讀學校行政人員辦理掛失作業或登入臺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校 園 出 入 管 理 系 統 網 站 (http://ecard.tp.edu.tw/edutest/login.php)辦理。

如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請勾選「不同意欄」簽名,本公司將關 閉 貴子弟所持有之數位學生證的悠遊卡功能,該證即不具有悠遊卡 功能(不具搭乘捷運、公車等功能)。

敬祝

順心如意,闔家平安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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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數位學生證結合市立圖書館借閱證申辦意願說明書

親愛的家長您好:

為推廣深耕閱讀,鼓勵孩子多加利用本市市立圖書館豐富之圖書 資源,並響應市長市政白皮書所列「打造臺北城市圖書館」,推動全 民 E 卡通政策,同時簡化市立圖書館借閱證申辦程序,教育局透過市 立圖書館和學校共同推動數位學生證結合圖書館借閱證之 E 卡化服 務。期盼能取得您的同意,鼓勵孩子擁有ㄧ張屬於自己的市立圖書館 借閱證,悠遊於書香世界中。(若為不記名學生證則不具此功能)

※備註:

1.若不同意可擇日自行到各圖書分館申辦臺北市立圖書館借閱證。然自行到市 立圖書館申辦借閱證,亦須於申請表上填寫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 日、戶籍、通訊地址及電話等資料。

2.由學校提供資料團體辦理者,可不必另行繳驗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

3.原已擁有市立圖書館一般借閱證者,若勾選“同意”辦理數位學生證結合市 立圖書館借閱證功能,證號將轉入數位學生證中,原借閱證將作廢且不可使 用,至於其新證號將依補發之取號方式給號 (如原證號為身分證字號+00,

新證號則改為身分證號+01,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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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台北卡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說明書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有義務告知以下事 項,請您於申辦台北卡前務必詳閱,確認同意後再送交申請資料。

一、告知事項: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明列以下告知事項:

1. 蒐集個人資料之機關:臺北市政府。

2. 蒐集之目的(代號:057、072、109、120、156、157、159、175):

(1)為提供數位學生證、敬老乘車證服務、愛心乘車證服務/愛心陪伴悠遊 卡及健康服務等功能。

(2)為辦理參與本府台北卡集兌點活動兌點者之扣繳憑單(由活動執行機關 辦理)。

3. 個人資料之類別(代號:C001):

(1)個人資料識別類:辨識個人之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聯絡方式、

使用卡號及申辦服務所需資料等,具體項目則如申請表內所列事項。

(2)集兌點活動紀錄類:個人參與集兌點活動之名稱、時間、地點、點數等 資訊。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及方式:

(1)期間:永久保存,以便後續進行各式服務申請資格之檢核及提供相關便 民服務資訊。

(2)對象:本府、台北卡服務業管機關及活動合作機關(包括但不限於悠遊 卡股份有限公司)。

(3)地區:所有蒐集之個人資料將於中華民國領域範圍內使用。

(4)方式:用於辦理台北卡各式服務、悠遊卡記名服務及電子票證相關服 務。

5.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申請者於身分獲確認 後,得向台北卡服務窗口提出申請,以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

/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

6.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您拒 絕提供申辦所需之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或嗣後要求刪除、停止利用個人 資料內容,本府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之服務,尚祈見諒。

二、申請者如填妥台北卡申辦暨服務變更申請書後,以任何方式送至台北卡服務 窗口收執時,均視為已同意提供予本府辦理台北卡服務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 內處理及利用;此外,申請者可決定是否填寫相關之個人資料欄位,若不填 寫相關欄位時,本府台北卡服務業管機關則於決定是否符合申辦服務之資格 時,擁有自行判斷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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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學生證結合附加功能調查表

數位學生證個人資料提供處理同意函

□本人「同意」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將本人姓名、學校名稱、學號及卡片號碼之個 人資料提供給悠遊卡公司作為記名式悠遊卡掛失等相關服務之用,即所持有之 數位學生證兼具悠遊卡之功能。

□本人「不同意」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將本人姓名、學校名稱、學號及卡片號碼之 個人資料提供給悠遊卡公司,即所持有之數位學生證不具悠遊卡之功能。

(若勾選「不同意」,則學生證無市立圖書館借閱證及台 北卡之功能,因此以下兩個同意函皆視為「不同意」)

---

數位學生證結合市立圖書館借閱證申辦同意函

□本人「同意」學校將學籍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戶籍、通訊 地址及電話等)交由臺北市立圖書館申辦數位借閱證使用,即所持有之數位學 生證兼具市立圖書館借閱證之功能。惟市立圖書館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善 盡保護責任,不得外流。

□本人「不同意」學校將學籍資料(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戶籍、通 訊地址及電話等)交由臺北市立圖書館申辦數位借閱證使用,即所持有之數位 學生證不具市立圖書館借閱證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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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台北卡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函

本人知悉且已瞭解「臺北市政府台北卡個人資料蒐集告知事項」。

□本人「同意」所持有之數位學生證兼具台北卡之功能。

□本人「不同意」所持有之數位學生證兼具台北卡之功能。

本人(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監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年 月 日 報到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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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學年度新生報名語文競賽須知

親愛的新生您好:

以下為臺北市 107 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國語類)實施計畫(節 錄)與臺北市 107 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本土語言類)實施計 畫(節錄)。若您符合新生增額推薦資格且有意願報名代表本校參賽,請 於 8 月 10 日(五)前,逕上本校網頁公告搜尋「語文競賽」並下載表件,

繳交報名表(附件七、八)、同意書(附件五)與得獎證明影本至本校教 務處實驗研究組(02-23034381#203、213)。為利整合同學資料與報名事 宜,請準時繳交,逾期不予報名。

教務處實驗研究組敬啟

※ 臺北市 107 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國語類)實施計畫(節錄)

1. 第一階段複賽日期:107 年 9 月 8 日(星期六)、9 日(星期日)。

2. 第二階段複賽日期:107 年 9 月 20 日(星期四),僅限各組之演說及朗讀項。

3. 競賽員資格與限制:

(1) 學生凡曾於前一學習階段(國中)或同一學習階段(高中)獲市賽第 1 名至 第 6 名學生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本市第一階段複賽,不佔該校原核 定名額。增額推薦者學校需上傳得獎證明。

(2) 學生凡曾於前一學習階段(國中)獲全國本競賽國語類該組該項第 1 至 6 名,或同一學習階段(高中)獲全國本競賽國語類該組該項第 2 至 6 名,可由該 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本市第二階段複賽(作文、寫字、字音字形三項僅辦理一 階段複賽)。

(3) 各競賽員不得跨語言(例如國語類跨本土語類)、跨組報名。

※ 臺北市 107 年度語文競賽中等學校學生組(本土語言類)實施計畫(節錄)

1. 複賽日期:107 年 9 月 30 日(星期日)。 2. 競賽員資格與限制:

(1) 學生凡曾於前一學習階段(國中)或同一學習階段(高中)獲市賽第 1 名至 第 6 名學生可由該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本市第一階段複賽,不佔該校原核 定名額。增額推薦者學校需上傳得獎證明。

(2) 學生凡曾於前一學習階段(國中)獲全國本競賽國語類該組該項第 1 至 6 名,或同一學習階段(高中)獲全國本競賽國語類該組該項第 2 至 6 名,可由該 就讀學校增額推薦參加本市第二階段複賽(作文、寫字、字音字形三項僅辦理一 階段複賽)。

(3) 各競賽員不得跨語言(例如國語類跨本土語類)、跨組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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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07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 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十二條第二項、三十九條(102.01.2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12441號令)

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五條(101.06.11教育部臺參字第 1010100066C號令)

三、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101.09.28教育部臺參字第1010173092C號令)

四、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102.07.11北市教特字 第10237567100號函修正)

五、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須知(102.07.29北市教 特字第10140829400號令發布)

貳、目的

一、因應資賦優異學生學習需求,提供適性教育服務。

二、提供學習優異學生加速、加深或加廣之學習機會。

參、實施對象

:本校符合申請資格且具加速、跳級學習需求之學生。

肆、鑑定評量小組

(以下簡稱「評量小組」) 一、召集人:校長

二、委 員:

(一)行政代表:教務主任、教學組長、註冊組長、特教組長為當然委員。

(二)學科鑑定委員:依學生申請學科,每學科另聘三至九名教師為學科鑑定委員,其中一 人為該學科鑑定委員召集人,代表學科出席評量小組。

(三)另視需要聘請相關學科之學者專家為指導委員。

三、開會時間:每學期召開兩次,鑑定前與鑑定後各開一次會議。開會要旨如下

(一)鑑定前:各類型資賦優異縮短修業年限學科鑑定辦理方式。

(二)鑑定後:審核學科的鑑定結果,並送特推會追認。

伍、辦理類型

:分成「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部分學科跳級」、「全部學科 同時加速」、「全部學科跳級」等五類。每類辦理方式詳見附件1~附件5。

陸、實施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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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學期 計畫公告 報名申請 評量考試

第一學期 107.6.28 起 107.7.13 至 107.8.03 開學前 1 週~開學第 1 週 第二學期 108.1.1 起 第一學期最後 2 週 寒假~開學第 1 週

柒、其他

一、評量小組依各類型通過者該學期的成績考查結果,審核該生新學期得以繼續、調整 或中止資賦優異縮短修業年限的學習。

二、已至大學修習與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科相關之專業課程,且取得學分與成績者,評 量小組得依其修課學分與成績決定其鑑定結果。

三、申請者未於公告時間參加鑑定評量,視為自動放棄、不得要求補測。

四、學習輔導若需額外經費須家長自付;符合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之身心障礙及 社經文化不利之資優學生,得專案報局申請補助。

五、因縮短修業年限提早畢業之資優學生,其學籍、畢業資格及升學,比照應屆畢業生 辦理;其入學方式,依一般學生入學方式辦理。

捌、本計畫經本校特殊教育委員推行委員會修訂,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 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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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附件1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07學年度免修課程辦理方式

一、 定義

指某學科之學業成就具有高一學期或高一年級以上程度者,得以免修該學科課程。(得 利用該免修課程時間進行該科或他科課程之充實學習或自學輔導)

二、 適用學科

國文、英文、數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等學科 之必修與選修課程。

三、 申請學科數:

可單科或多科同時申請。

四、 申請資格

(一) 英文科:

107 學年度高二、高三學生適用(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 曾參加 TOEFL(托福測驗)、IELTS(雅思測驗)、SAT 測驗者(成績取得時間 為 105 年 8 月迄今,須檢附證明文件)。

2.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參加 TOEFL、IELTS 或 SAT 測驗,但尚未取得成績證 明者(須檢附應試通知證明文件)。

3.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報名 TOEFL、IELTS 或 SAT 測驗者(須檢附報名證明 文件)。

以上述第2點或第3點提出申請者,請務必於免修申請截止前繳交申請資料。

107 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適用(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 曾參加 TOEFL(托福測驗)或 IELTS(雅思測驗)測驗者(成績取得時間為 105 年 8 月迄今,須檢附證明文件)。

2.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參加 TOEFL 或 IELTS,但尚未取得成績證明者(須 檢附應試通知證明文件)。

3.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報名 TOEFL 或 IELTS 測驗者(須檢附報名證明文 件)。

以上述第2點或第3點提出申請者,請務必於免修申請截止前繳交申請資料。

*備註1:SAT為美國大學申請入學的考試,非一般語言測驗,不適合用來評估學生語言能力。2016年新 制推行後,考試型態改變,短文寫作更成為選考項目,因此以SAT成績申請本校英文免修已不 適用,預定逐步廢除。107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只採計托福與雅思測驗作為免修依據,不接受學 生以SAT成績申請英文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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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備註2:107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之英文免修A級B級對應學期成績下修5分。A級學期成績更改為90-95 分,B級更改為85-89分。

(二) 國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科 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 該科前一學期或學年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以上。【高一學生若使用九年 級第二學期或全學年學期成績,須由原就讀國中開立達此標準的成績證明單,且限高一第一學 期申請用】

2. 於高中就學期間,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與該科相關之國際性或全 國性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及該 項競賽或展覽之實施計畫,高一學生第一學期申請者可檢附就讀國中期間符合本項規定之相關 證明文件】

3. 於高中就學期間,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該科相關研習活動(含已至大學 修課且取得學分與成績),成就特別優秀,經主辦單位推薦者。【須檢附證明文件 影本,高一學生第一學期申請者可檢附就讀國中期間符合本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4.於高中就學期間,該科之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 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須檢附證明文件與推薦表,高一學生第一學期申請者 可檢附就讀國中期間符合本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5.任課教師依平時觀察、評量、認定具有學科學習優異能力,並有具體事實者。【須 檢附校內教師推薦表,格式如附件】

(三) 高一「基礎物理、基礎化學、基礎生物、基礎地球科學」等四科皆為單一學期開課 之科目,一律於上學期辦理免修課程甄試,下學期不再辦理。高一數理資優班與科 學班因下學期開辦「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等課程,故照常辦理免修鑑定。

(四) 高三科學班數理進階選修(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課程不辦理免修鑑定。

(五) 科學班學生參加全國科學班聯合資格考者之免修申請資格,由相關會議訂定之。

五、 鑑定評量

(一)英文科:各年級申請者若達到下表之標準,則視同直接通過英文科評量,校內不再 另行辦理英文免修課程評量考試。

類型 年級

新制托福測驗

(TOEFL iBT)

(滿分 120 分)

雅思測驗

(IELTS)

(滿分 9 分)

SAT 測驗(107 學年度高二、高三學生適用)

Evidence-Based Reading and Writing (滿分 800 分)

高一 85 分 6.5 分 500 分 高二 95 分 7.0 分 560 分 高三 105 分 7.5 分 620 分

(二)國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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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評量考試採紙筆測驗、口試、實作…等,由學科評量小組決定並公告之。

2.考試時間、地點與範圍:另行公告之。

六、 成績考查

(一)英文科通過者:該學期得免修該學科,並授予學分,其學期成績由評量小組依下列方 式核計

107 學年度高二、高三學生適用 新制托福測驗

(TOEFL iBT)

雅思測驗

(IELTS)

SAT 測驗(107 學年度高二、高三 學生適用)

Evidence-Based Reading and Writing

學期成績

(107 學年度高二、高三學生適用)

85 分 6.5 分 500 分

B 級(90-94 分)

95 分 7.0 分 560 分

105 分 7.5 分 620 分 A 級(95-100 分)

107 學年度高一學生適用 新制托福測驗

(TOEFL iBT)

雅思測驗

(IELTS)

學期成績

(107 學年度高一學生適用)

85 分 6.5 分

B 級(85-89 分)

95 分 7.0 分

105 分 7.5 分 A 級(90-95 分)

(二)國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科通過者 1.該學期得免修該學科,並授予學分,其學期成績由鑑定小組依下列方式核計:

(1)通過免修課程評量考試的成績,經該學科評量小組評為「A 級」,則該生之任課老 師以該班該科排行第一名的成績為給分範圍。

(2)通過免修課程評量考試的成績,經該學科評量小組評為「B 級」,則該生之任課老 師以該班該科排行第二名的成績為給分範圍。

(3)通過免修課程評量考試的成績,經該學科評量小組評為「C 級」,則該生之任課老 師以該班該科排行第三名的成績為給分範圍。

2.以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資格通過者

(1)榮獲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獎項者,該免修科目成績比照 A 級。

(2)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選訓決賽結訓,並獲選訓工作委員會推薦具有推薦保送大學 資格者,該免修科目成績比照 B 級。

(3)參加選訓決賽完成結訓,然未獲選訓工作委員會推薦具推薦保送大學資格者,該免 修科目成績比照 C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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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6

(三)已至大學修習與申請縮短修業年限學科相關之專業課程,取得學分與成績,由評量小 組依據大學修課成績核予成績等級。

(四)學習計畫之輔導老師可視學生計畫的執行情形,或參加該科校內外競賽、科展,或整 學期的學習表現酌予加減分(以加減 1~5 分為原則)。

(五)科學班學生參加全國科學班聯合資格考者之免修通過標準與成績考查,由相關會議訂 定之。

七、 學習輔導

(一)通過者撰寫學習計畫。

(二)學習計畫之輔導老師原則上為通過科目的班級任課教師。若免修課程時段擬加強其他 學科,則該學科的班級任課教師並列為學習計畫之輔導老師。

(三)學期中主動與老師討論學習情形。

(四)學習紀錄期末送承辦單位(特教組),以供評量小組檢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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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07學年度部分學科加速辦理方式

一、 定義

指本校應修習之部分學科課程,以少於一般學生修業時間加速完成。

二、 適用學科

國文、英文、數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等學科 之必修與選修課程。。

三、 申請學科數:

可單科或多科同時申請。

四、 申請資格

(一) 英文科:

107 學年度高二、高三學生適用(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 曾參加 TOEFL(托福測驗)、IELTS(雅思測驗)、SAT 測驗者(成績取得時間 為 105 年 8 月迄今,須檢附證明文件)。

2.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參加 TOEFL、IELTS 或 SAT 測驗,但尚未取得成績證 明者(須檢附應試通知證明文件)。

3.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報名 TOEFL、IELTS 或 SAT 測驗者(須檢附報名證明 文件)。

以上述第2點或第3點提出申請者,請務必於免修申請截止前繳交申請資料。

107 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適用(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 曾參加 TOEFL(托福測驗)或 IELTS(雅思測驗)測驗者(成績取得時間為 105 年 8 月迄今,須檢附證明文件)。

2.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參加 TOEFL 或 IELTS,但尚未取得成績證明者(須 檢附應試通知證明文件)。

3.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報名 TOEFL 或 IELTS 測驗者(須檢附報名證明文 件)。

以上述第2點或第3點提出申請者,請務必於免修申請截止前繳交申請資料。

*備註1:SAT為美國大學申請入學的考試,非一般語言測驗,不適合用來評估學生語言能力。2016年新 制推行後,考試型態改變,短文寫作更成為選考項目,因此以SAT成績申請本校英文免修已不 適用,預定逐步廢除。107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只採計托福與雅思測驗作為免修依據,不接受學 生以SAT成績申請英文免修。

*備註2:107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之英文免修A級B級對應學期成績下修5分。A級學期成績更改為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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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分,B級更改為85-89分。

(二) 國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科 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 該科前一學期或學年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以上。【高一學生若使用九年 級第二學期或全學年學期成績,須由原就讀國中開立達此標準的成績證明單,且限高一第一學 期申請用】

2. 於高中就學期間,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與該科相關之國際性或全 國性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及該 項競賽或展覽之實施計畫,高一學生第一學期申請者可檢附就讀國中期間符合本項規定之相關 證明文件】

3.於高中就學期間,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該科相關研習活動(含已至大學修 課且取得學分與成績),成就特別優秀,經主辦單位推薦者。【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高一學生第一學期申請者可檢附就讀國中期間符合本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4.於高中就學期間,該科之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 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須檢附證明文件與推薦表,高一學生第一學期申請者可 檢附就讀國中期間符合本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5.任課教師依平時觀察、評量、認定具有學科學習優異能力,並有具體事實者。【須 檢附校內教師推薦表,格式如附件】

五、 鑑定評量

(一) 初選:

1. 申請學科加速學期之前一學期非該科加速通過者,須參加加速學期開辦之免修課程 的鑑定評量。學科鑑定委員依初選成績分成「通過」與「不通過」。

2. 若前一學期為該科加速通過者,免參加複選,則依評量小組期末審核結果決定之。

(二) 複選:初選通過者,學科鑑定委員依初選結果及報名時繳交的學習計畫決定複選方 式。學習計畫評量內容包括:學習計畫是否明確地寫出加速科目、進度安排、可檢核 的學習成果……等等。

(三) 評量小組依複選結果決定是否具備加速資格,並送特推會追認。

六、 成績考查

(一) 加速通過者須參加校內定期考,作為學習計畫之輔導老師學期成績考查依據。

(二) 加速通過者之學期成績評量依學習計畫中之評量方式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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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學習輔導

(一)確定學習計畫:依據報名時繳交的學習計畫調整之。

(二)主動與學習計畫之輔導老師討論學習情形。

(三)依計畫中所訂的時程,將學習成果給學習計畫之輔導老師評量。

(四)學習紀錄與成果於期末送承辦單位(特教組),以供評量小組檢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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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07學年度部分學科跳級辦理方式

一、 定義

指某學科程度或成就超越同年級學生一個年級以上者。校內鑑定通過名單須報教育局 審議,於鑑輔會審議通過後,該學科課程跳越一個年級以上或高一層級以上教育階段 學習。

二、 適用學科

國文、英文、數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等學科 之必修與選修課程。。

三、 申請學科數:

可單科或多科同時申請。

四、 申請資格

(一) 英文科:

107 學年度高二、高三學生適用(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 曾參加 TOEFL(托福測驗)、IELTS(雅思測驗)、SAT 測驗者(成績取得時 間為 105 年 8 月迄今,須檢附證明文件)。

2.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參加 TOEFL、IELTS 或 SAT 測驗,但尚未取得成績證 明者(須檢附應試通知證明文件)。

3.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報名 TOEFL、IELTS 或 SAT 測驗者(須檢附報名證明 文件)。

以上述第2點或第3點提出申請者,請務必於免修申請截止前繳交申請資料。

107 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適用(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 曾參加 TOEFL(托福測驗)或 IELTS(雅思測驗)測驗者(成績取得時間為 105 年 8 月迄今,須檢附證明文件)。

2.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參加 TOEFL 或 IELTS,但尚未取得成績證明者(須 檢附應試通知證明文件)。

3.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報名 TOEFL 或 IELTS 測驗者(須檢附報名證明文 件)。

以上述第2點或第3點提出申請者,請務必於免修申請截止前繳交申請資料。

*備註1:SAT為美國大學申請入學的考試,非一般語言測驗,不適合用來評估學生語言能力。2016年新 制推行後,考試型態改變,短文寫作更成為選考項目,因此以SAT成績申請本校英文免修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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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預定逐步廢除。107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只採計托福與雅思測驗作為免修依據,不接受學 生以SAT成績申請英文免修。

*備註2:107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之英文免修A級B級對應學期成績下修5分。A級學期成績更改為90-95 分,B級更改為85-89分。

(二) 國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科 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 該科前一學期或學年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以上。【高一學生若使用九年 級第二學期或全學年學期成績,須由原就讀國中開立達此標準的成績證明單,且限高一第一學 期申請用】

2. 於高中就學期間,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與該科相關之國際性或全 國性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及該 項競賽或展覽之實施計畫,高一學生第一學期申請者可檢附就讀國中期間符合本項規定之相關 證明文件】

3.於高中就學期間,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該科相關研習活動(含已至大學修 課且取得學分與成績),成就特別優秀,經主辦單位推薦者。【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高一學生第一學期申請者可檢附就讀國中期間符合本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4.於高中就學期間,該科之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 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須檢附證明文件與推薦表,高一學生第一學期申請者可 檢附就讀國中期間符合本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5.任課教師依平時觀察、評量、認定具有學科學習優異能力,並有具體事實者。【須 檢附校內教師推薦表,格式如附件】

五、 鑑定評量

申請者達到下列任一項標準,則通過部分學科跳級評量:

(一)參加國際數理奧林匹亞競賽選訓決賽完成結訓並獲選訓工作委員會推薦具有保 送大學資格(名額以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者。

(二)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亞太數學奧林 匹亞競賽、亞洲物理奧林匹亞競賽等獲獎者。

(三)獲選參加國際科學展覽正選代表者。

(四)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大會前四等獎項者。

(五)通過免修課程評量考試且獲評量小組推薦。

六、 成績考查

(一) 學習計畫之輔導老師依該生高一年級或大學修課成績,核予「A 級」(該班該科 排行第一名的成績為給分範圍)、「B 級」(該班該科排行第二名的成績為給分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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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或「C 級」(該班該科排行第三名的成績為給分範圍)。

(二) 若該生因個人特殊原因無法完成學習計畫,則學習計畫之輔導老師可於成績欄 上註明「I」,並敘寫原因,送評量小組討論。

七、 學習輔導

(一)確定學習計畫:依據報名時繳交的學習計畫調整之。

(二)跳級課程安排原則

1.採隨班就讀方式,以本校與大學既定的課程時段為選擇範圍。

2.於高一年級修課者,不需額外繳交學分費用。至大學修課者,則依該大學的規 定辦理。

3.於非免修課程時段至大學修課者,通過者須主動與任課教師討論彈性出席課程 與彈性評量方式。

4.至大學修課者,由承辦單位(特教組)與大學聯繫修課事宜,必要時得請教育 局協助。

(三)學習紀錄於期末送承辦單位(特教組),以供評量小組檢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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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07學年度全部學科同時加速辦理方式

一、 定義

指學生將本校應修習之全部學科課程,以少於一般學生修業時間同時加速完成。

二、 適用學科

國文、英文、數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等學科 之必修與選修課程。。

三、 申請學科數:

就讀年級或類組之相關學科,所有學科須同時申請。

四、 申請資格

(一) 英文科:

107 學年度高二、高三學生適用(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 曾參加 TOEFL(托福測驗)、IELTS(雅思測驗)、SAT 測驗者(成績取得時 間為 105 年 8 月迄今,須檢附證明文件)。

2.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參加 TOEFL、IELTS 或 SAT 測驗,但尚未取得成績證 明者(須檢附應試通知證明文件)。

3.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報名 TOEFL、IELTS 或 SAT 測驗者(須檢附報名證明 文件)。

以上述第2點或第3點提出申請者,請務必於免修申請截止前繳交申請資料。

107 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適用(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 曾參加 TOEFL(托福測驗)或 IELTS(雅思測驗)測驗者(成績取得時間為 105 年 8 月迄今,須檢附證明文件)。

2.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參加 TOEFL 或 IELTS,但尚未取得成績證明者(須 檢附應試通知證明文件)。

3. 本學期免修申請截止日前已報名 TOEFL 或 IELTS 測驗者(須檢附報名證明文 件)。

以上述第2點或第3點提出申請者,請務必於免修申請截止前繳交申請資料。

*備註1:SAT為美國大學申請入學的考試,非一般語言測驗,不適合用來評估學生語言能力。2016年新 制推行後,考試型態改變,短文寫作更成為選考項目,因此以SAT成績申請本校英文免修已不 適用,預定逐步廢除。107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只採計托福與雅思測驗作為免修依據,不接受學 生以SAT成績申請英文免修。

*備註2:107學年度入學高一學生之英文免修A級B級對應學期成績下修5分。A級學期成績更改為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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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分,B級更改為85-89分。

(二) 國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科 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 該科前一學期或學年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七以上。【高一學生若使用九年 級第二學期或全學年學期成績,須由原就讀國中開立達此標準的成績證明單,且限高一第一學 期申請用】

2. 於高中就學期間,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與該科相關之國際性或全 國性學科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及該 項競賽或展覽之實施計畫,高一學生第一學期申請者可檢附就讀國中期間符合本項規定之相關 證明文件】

3.於高中就學期間,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該科相關研習活動(含已至大學修 課且取得學分與成績),成就特別優秀,經主辦單位推薦者。【須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高一學生第一學期申請者可檢附就讀國中期間符合本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4.於高中就學期間,該科之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 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須檢附證明文件與推薦表,高一學生第一學期申請者可 檢附就讀國中期間符合本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5.任課教師依平時觀察、評量、認定具有學科學習優異能力,並有具體事實者。【須 檢附校內教師推薦表,格式如附件】

(三) 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之相 關學科申請資格,須皆達前述標準始得申請。

五、 鑑定評量

(一) 初選:

1. 申請學科加速學期之前一學期非該科加速通過者,須參加加速學期開辦之免修課程 的鑑定評量。學科鑑定委員依初選成績分成「通過」與「不通過」。

2. 若前一學期為該科加速通過者,免參加複選,則依評量小組期末審核結果決定之。

(二) 複選:初選通過者,學科鑑定委員依初選結果及報名時繳交的學習計畫決定複選方 式。學習計畫評量內容包括:學習計畫是否明確地寫出加速科目、進度安排、可檢核 的學習成果……等等。

(三)

評量小組依複選結果決定是否具備加速資格,並送特推會追認。

六、 成績考查

(一)加速通過者須參加校內定期考,作為學習計畫之輔導老師學期成績考查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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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速通過者之學期成績評量依學習計畫中之評量方式執行之。

七、 學習輔導

(一)確定學習計畫:依據報名時繳交的學習計畫調整之。

(二)主動與學習計畫之輔導老師討論學習情形。

(三)依計畫中所訂的時程,將學習成果給學習計畫之輔導老師評量。

(四)學習紀錄與成果於期末送承辦單位(特教組),以供評量小組檢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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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07學年度全部學科跳級辦理方式

一、 定義

將學生之全部學科程度或成就超越同年級學生一個年級以上者。校內鑑定通過名單須報 教育局審議,於鑑輔會審議通過後,全部學科課程跳越一個年級以上就讀。

二、 適用學科:

國文、英文、數學、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等學科 之必修與選修課程。。

三、 申請學科數:

就讀年級或類組之相關學科,所有學科須同時申請。

四、 「全部學科同時跳級」申請者,以學年為單位申請之。

五、 申請資格:

(一)高一學生

1.第一學期提出者,須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1)國中會考各科成績皆達前百分之三

(2)國中九年級第二學期相關學科之平均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三【國中九 年級成績須由原就讀國中開立達此標準的成績證明單】

(3)國中九年級全學年相關學科之平均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三【國中九年 級成績須由原就讀國中開立達此標準的成績證明單】

2.第二學期提出者,須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高一上學期相關學科之平均總成績達同年級全部學生前百分之三。

(2)申請「全部學科同時加速」且學習表現良好,獲評量小組推薦者。

(二)高二學生,須符合下列任一資格:

1.前一學期或前一學年相關學科之平均成績達同年級學生前百分之三者。

2.申請「全部學科同時加速」且學習表現良好,獲評量小組推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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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鑑定評量

申請者同時達到下列標準,則通過全部學科跳級評量,並得送教育局鑑輔會審核之:

(一)智能評量或性向測驗達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二)參加高一年級之定期考,且各科成績皆達高一個年級應試學生的平均數以上。

(三)參加面試、實驗操作……等非紙筆測驗,達「通過」標準。

(四)社會適應等相關能力之評估達「通過」標準(評估小組參考資料,含:家長、

導師、輔導老師所提供的各項與社會適應有關之觀察表現)。

(五)參加申請跳級類組之各學科的高一免修課程評量考試,並達「通過」標準。【限 高一第一學期申請者】

七、 成績考查

(一)該生各學科任課教師依下列三種資料核予「A 級」(該班該科排行第一名的成績 為給分範圍)、或「B 級」(該班該科排行第二名的成績為給分範圍)

1.該生跳級前在原班級的學習表現,例如:作業、平時考、定期考 2.跳級時參加各項評量考試的成績表現

3.跳級後再新班級的學習表現,例如:作業、平時考、定期考

(二)若該科目前述1~3的資料來源十分有限,任課教師得以書面、口頭報告、表演 或其他方式給予彈性評量之。

八、 學習輔導

(一)跳級後就讀之班級由學校相關單位安排之。

(二)教育局鑑輔會審核期間,與承辦單位討論學習計畫,並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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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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