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五)微積分甲 01-05 班期中考 考試須知
(公告在微積分甲統一教學網站)
★考試時間:100 年 11 月 11 日(五)13:20~15:20
★考試教室:(考試座位以修課名單安排,於考試當天張貼於教室門口。)
班級 教室 考試人數 科系 甲 01 新生 102 96 電機 甲 02 新生 202 40 材料、電機
新生 402 37 其他 甲 03 新生 103 54 電機、材料
新生 403 48 其他 甲 04 新生 304 55 全部 甲 05 新生 203 49 電機 新生 404 51 其他
★注意事項:
1. 試卷以英文命題。應考時請攜帶學生證、應考文具用品,但不得使用手機、電子計 算機、(電子)辭典等。
2. 考試中若有作弊情形發生,將通報學校教務處依規定處分。缺考者期中考分數以零 分計。
★13:20 開始考試
1. 請同學進場考試,並請將手機關機,物品置於講台周圍,只攜帶學生證及必要文具 應考。
2. 請同學將學生證置於座位右上角,並檢查是否有答案本一份(計算紙裝釘於答案本最 後面,僅供草稿使用,內容不列入計分,應隨試卷繳回,不得撕毀),考試期間如有 任何問題請舉手反應。
3. 請同學詳細閱讀答案本封面的考試須知,並注意黑板上的事項。
★13:40 後
1. 「除非有正當理由或發生無法預期之事故」以致遲到(需出具適當證明文件),並經 授課教師同意者以外,13:40 以後不得再入場參加考試。
2. 監考人員拿出簽到單,逐一請同學簽名,並核對身分。
★14:00 之前不得繳卷離場。
★15:20 考試結束,停止作答,傳遞答案卷至各排走道,暫時不能離座。等點卷完成,
確定應考人數與實收卷數相符,再請同學離座。
※若對期中考成績有疑義,請拿白紙寫下題號及該題疑義並釘於答案本的封面,於發考 卷後一週內交給授課老師提出複閱,逾時不再受理複閱及更正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