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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作業程序說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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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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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作業程序說明表

編 號 DB01 版次 1 修訂日期 102.4.8

項目名稱 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承辦單位 總務處/庶務組 分機 261

作業程序說明 一、「共同供應契約」,係自政府採購法第 93 條,規定各機關得就具有 共通需求特性之財物或勞務,與廠商簽訂共同供應契約。

二、請購作業:

(一)準備作業至電子採購網系統商品查詢。

(二)請購單位依年度業務計畫所編列預算數,簽核辦理請購。

(三)請購單位將請購簽准案,移總務處辦理採購。

(四)議定優惠條件作業:

1 徵詢 2 家以上廠商結果,僅 1 家廠商提供優惠條件者,仍得據以 議定優惠條件。

2 總務處應彙整受邀廠商提供之書面報價或其他優惠條件資料 後,予以分析比較,擇定最符合機關需求者,循行政程序書面 簽辦之。

3 優惠條件,得包括價格折扣、保固期限延長、產品功能升級、

免費提供教育訓練或其他服務等。

4 洽廠商提供大量訂購優惠條件作業,應依主管機關 99 年 10 月 19 日令頒「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監辦規定一覽表」

辦理。

5 優惠條件議定後,應於契約有效期限前下訂。

三、電子下訂:依請購單位之需求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http:

//sucon5.pcc.gov.tw),尋求符合請購單位之預算、規格、數 量確認組別項次及立約商後逕行向台灣銀行採購部辦理電 子下訂,即完成訂購作業。

四、履約作業:

(一)下訂廠商應依契約所訂交貨期限辦理交貨。

(二)交貨時總務處承辦人員應會同請購單位依契約所訂標的規格、數 量等辦理點收,並由總務處採購人員及請購單位人員及於廠商之交 貨簽收單上簽收。

五、驗收作業:

(一)履約作業完成後,請購單位承辦人員通知請購單位、下訂廠商派 員等依契約辦理驗收。

(二)製作驗收紀錄:

1.驗收紀錄應由採購單位承辦人員製作。

(2)

2.驗收紀錄應由參加驗收人員會同簽認。

3.驗收合格者,通知承包廠商檢送統一發票辦理結算付款。驗收 結果與契約不符者,通知承包廠商限期改善,擇期辦理複驗。

六、核銷結案付款:

(一)採購單位承辦人員列印驗收紀錄簽核結算付款。

(二)財產登記作業:單項採購標的如為 1 萬元以上動產,移財產管理 員辦理增加財產單登記;如未達 1 萬元物品,移財產管理員辦理 增加物品單登記。

控制重點 一、 查察單次訂購金額或數量,是否已達個別共同供應契約約定大量訂購 門檻,且於該契約之有效期間內。

二、 除擬訂購之項次僅有 1 家廠商得標,或就契約已標示可提供大量訂購 優惠條件之廠商選購者外,徵詢至少 2 家以上訂約廠商之優惠條件。

三、 查察擇定徵詢優惠條件對象之理由是否已敘明於簽辦文件。

四、 分析比較受邀廠商提供之書面報價或其他優惠條件,以擇定最符合機 關需求者,並循內部程序簽准。

五、 洽廠商議定優惠條件作業,是否已依「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 購監辦規定一覽表」辦理;如採書面審核監辦者,應簽會監辦單位。

六、確認訂約廠商依契約約定事項及議定之優惠條件履約。

七、訂約廠商以提供贈品回饋而非降價優惠者,是否已依財產或物品管理 規定辦理登記。

法令依據 一、 依政府採購法第 13 條(機關內部之監辦)及第 93 條(共同供應契約)。

二、 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

三、 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

四、 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

五、 機關利用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監辦規定一覽表 使用表單 本校

備註(可彈性調 整)

文件來源:

資料卷夾名稱:DB02/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存置地點:總務處庶務組

(3)

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標準作業流程圖(SOP)

辦理電子下訂

各單位共同供應契 約請購作業

校長或授權人核准

廠商交貨

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驗 收並列印驗收記錄

商送貨

統驗收並列印驗收記 錄

訂購作業審核是否 符合環保規定,額 外項是否明確合理

退回修正或不請購

至電子採購網系統 驗收並列印紀錄 準備作業(電 子採購網系統 商品查詢)

核銷結案

(4)

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表

學年度

自行檢查單位:總務處

作業類別(項目):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檢查日期: 年 月 日

檢查重點 自行檢查情形

檢查情形說明

符合 未符合

一、作業流程有效性

(一)作業程序說明表及作業流程圖 之製作(SOP)是否與規定相符。

(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設計及 執行。

二、準備作業(電子採購網系統商品 查詢):

(一)是否優先利用台銀共同供應契 約?是否符合契約相關規 定?

(二)綠色採購指定項目是否優先採 購環保產品或敘明理由?

(三)若有額外項,是否敘明標的廠 牌、型號、數量、單價、尺寸 或服務內容等各項履約內容明 確合理需求?

三、請購作業:

(一)是否經校長或其授權人核准?

(二)是否檢核已正確成功完成電子 下訂作業?

四、履約作業:

確認廠商是否確已完成交貨,並 確認完成履約日期?

五、驗收作業:

(一)是否指派辦理驗收?

(二)驗收應確認是否均已完成契約 應辦事項?

(三)驗收並列印紀錄 六、核銷結案作業:

核銷付款或結案時檢視是否依約 辦理?是否有逾期罰款計算或個 案特殊事項需處理等?

□涉及水電等線路問題應先 會庶務組或自行作評估無 虞。

□選購環保產品者,註明環保 標章編號;非選購環保產品 者應註明理由。

□每一請購單加購項目未逾 十萬元。

結論/需採行之改善措施:

□經檢查結果,本作業類別(項目)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無重大缺失。

□經檢查結果,本作業類別(項目)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部分項目未符合,

擬採行改善措施如下:

(5)

註:1.機關得就 1 項作業流程製作 1 份自行檢查表,亦得將各項作業流程依性質分類,同 1 類之作業流程合併 1 份自行檢查表,就作業流程重點納入檢查。

2.自行檢查情形除勾選外,未符合者必須於說明欄內詳細記載檢查情形。

填表人: 複核: 機關首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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