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新莊國民中學【數位學生證】掛失及補辦申請書 班 級 ﹍﹍年﹍﹍班﹍﹍號
學號:﹍﹍﹍﹍﹍﹍ 姓名 掛失理由 □ 遺失 □ 損毀 □ 其他:
悠遊卡功能 □ 尚未儲值使用悠遊卡功能 □ 已儲值使用悠遊卡功能 補 辦 流 程
1.申請人 學生本人簽名: 家長簽名:
2.註冊組
承辦人核章: 線上掛失時間:﹍﹍﹍﹍﹍﹍
□ 該生未使用悠遊卡功能,需繳交補卡工本費 128 元(就讀學 校代收)+掛失手續費 20 元(悠遊卡公司收取)
□ 該生已開啟使用悠遊卡功能,需繳交補卡工本費 128 元,掛 失手續費 20 元由悠遊卡公司從儲值金額中扣除
3.出納組
承辦人核章: 收款日期:﹍﹍﹍﹍﹍﹍
□ 繳交補卡費用 128 元 入帳分行:台灣銀行土城分行
戶名:新北市立清水高級中學,帳號:111038094103
※完成繳費後請妥善保留本單,本單即為繳費收據。
◎悠遊卡公司掛失退款作業說明
1.悠遊卡公司於收到學校單位彙整掛失案件後,會於3小時內更新前台扣款驗票設備 中之黑名單,完成黑名單下載作業。
2.在完成黑名單下載作業前,數位學生證遭冒用之損失風險,由持卡人自行負擔,3 小時後由悠遊卡公司承擔。
3.悠遊卡公司查核確認後台可用金額餘額,並扣除掛失手續費20元後,會將【悠遊 卡退費通知單】寄至學校,由學校轉交給持卡人。例如悠遊卡中有儲值金100元,
將退回儲值金100元-掛失手續費20元=退款80元(因卡片遺失,所以不退押金 100元)。
4.持卡人持【悠遊卡退費通知單】及個人身分證明文件,至各捷運車站領回應退款 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