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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章 教育市場化的基本概念

本章將先針對教育市場化的基本概念,進行概括的探討分析,以 助於後續的研究分析討論。欲達成此目的,必須先就教育市場化的意 義與發展背景進行瞭解,並析陳出本研究所指稱之定義。其次從教育 市場化特性與功能的角度出發,探討教育市場化內在本質上所存在的 特性,以及市場化發展對教育的影響。接著再針對教育市場化與教育 財經本質上的關係進行分析。最後再探討我國高中職教育政策與教育 市場化的關係。據此,以下將分四節來加以探討。

第一節 教育市場化的意義與發展背景

本節探討有關教育市場化的意義與發展背景,為了進行更具體深 入的分析,以下將分別就其意義與發展背景,分成兩部分來探討。

壹、教育市場化的意義

教育市場化主要是套用一般市場化的概念在教育領域內,因此在 探討時,將首先就市場化的概念進行一番探討,再據此進而討論教育 市場化的意義。茲加以分析探討如後。

一、市場化的概念

在探討市場化之先,首先我們必須釐清有關市場的概念,以助於 對市場化概念的探討。根據張世賢、陳恆鈞(2001)在「公共政策政 府與市場的觀點」一書中的說法,市場是買賣雙方共同決定一項產品 價格的場合。林祖嘉在「經濟學的新世界」(高希均、林祖嘉、李誠、

與周行一,2002)一書中則指出,市場是一個為購買者及銷售者交換 商品或勞務所設立的地方。它並不一定具有特定形式或固定場所,只 要有買賣雙方、商品、價格,就足以形成市場。另外,蓋浙生(2004)

亦指出,市場是一個抽象的價格決定機制,它乃是在經濟體系中,處 理資源配置的樞紐。綜上所述,可將市場簡單定義為:買賣雙方透過 交換商品或勞務而決定價格的場所與機制。在此概念中,買賣雙方、

商品、及價格是構成市場的必要條件,缺一不可。而市場也未必是具 有固定形式的交易場所,它也可能只是一個抽象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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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市場」的概念下,再進一步探討「市場化」的基本概念。

根據戴曉霞(2000)的說法,市場化將是一段由市場經濟與市場結構 結合而成的歷程。其中市場經濟係指私人擁有財產權和經濟行為決策 權的經濟制度,在此制度下,供給與需求形成兩股市場力量,共同決 定市場價格,人們依據價格決定生產和消費。市場結構則與競爭程度 有關,依據程度不同可區分為完全競爭市場、不完全競爭市場、獨占 市場等三種。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必須具備:供應者數量龐大、產品 市場區隔、供應者得自由進出市場、市場訊息對買賣雙方都是透明的 等要件。而市場化所欲追求的乃是使供給與需求趨向完全競爭市場的 歷程。

張世賢、陳恆鈞(2001)則從市場形成、發展與活絡的階段來界 定市場化。他們認為市場化包括三個層面:一、市場自由化,如解除 管制、民營化等。二、市場促進化,如創造市場的可能財貨或分配既 存財貨。三、市場的活潑化,如刺激市場運作。上述的分類顯然可再 歸納為二:第一種是當某領域尚未形成市場或市場狀態不明確時,建 立並促進市場的形成。如上述第一層面所示。第二種則是當某領域已 具備市場型態並依市場法則運作時,藉由進一步的手段去強化或健全 市場發展與運作。如上述第二、三層面所示。

蓋浙生(2004)則具體指出市場化係指在自由經濟體制下,藉由 消費與生產的供需法則,產生自由競爭的市場,以促進品質的提升。

因此,外部的競爭機制與內部的品質提升乃是市場化的兩大重點。

綜上所述,可歸納市場化的定義為:指供給者與需求者藉由消費 與生產的供需法則,以及價格機制的形成,而產生一個自由競爭的市 場,並透過市場的運作,使供給與需求達到最有效率之結果的歷程。

而其目的在於透過市場內的供需均衡,以達到資源配置的最有效性與 促進品質的提升。

二、教育市場化的意義

根據前述對市場化基本概念之探討,可知市場化係指一個朝向依 據供需法則與自由競爭原則,使供給與需求達到最有效率之結果的歷 程。其目的在促進資源的有效分配與品質提升。因此當我們將其用在 教育領域時,可根據市場化的歷程,首先促進一個教育市場的產生,

再進而使教育市場更自由化、活潑化,最終使其成為一個自由競爭的 市場,以使現行教育資源能做更為有效之分配,並進而促進整體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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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之提升。以下再具體列舉學者專家對教育市場化所提出的看法:

李家宗(1997:51)在其研究中,綜合歸納學者專家的研究指出,

教育市場化係指以競爭、選擇、多樣化、經營績效、與私有化的市場 機能,追求達成經濟效率與品質提昇的教育改革趨勢。

喬資萍、解飛厚、蔣國華等中國大陸學者則認為,教育市場化其 實可說是教育的產業化。它是指產業化的經營思想、市場導向、與市 場交換的運作方式在教育中的應用。其中市場的功能是激勵,其核心 是透過競爭來提高效率,實現優勝劣敗。其假設是教育機構與企業一 樣需要提高效率,而提高效率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引進市場競爭機制。

(轉引自瞿葆奎,2003:132-133)

勞凱聲(2003:57)指出,教育市場化係指經過轉換後的教育,

以私人物品或準私人物品的面貌出現,並且是一種市場化的公益行 為,而非純私益行為。它是一種與政府途徑平行的市場途徑,並經由 此途徑向社會提供教育服務,為此享受教育服務的人須繳納一定學 費,而投入教育資源的人必定要獲得一定的經濟回報。

王宏與李求真(2003:93)從教育服務的觀點指出,教育服務就 是教育產品,而學校則是教育產品的主要生產機構,藉著教育產品所 形成供需雙方的交換體系,就叫做教育市場。而教育市場化乃是促進 此交換體系的積極自由運作。

張雪娥(2003:12)指出教育市場化是將教育制度與學校視為整 體經濟的一部份,以經濟的供需律則,對於學校教育所提供的服務,

運用在「教育市場」內與其他的「供應商」競爭。

江仕德(2003:21-22)主張教育市場化就猶如一個自由市場,

靠著學生與家長(買方)與教育機構(賣方)所形成的供應與需求關 係,進行生產品質(如教學)、數量(如學生數)、與價格(如學費)

的調配。

蕭進賢(2003:22)強調教育市場化係指將原本屬於計劃控管性 質的教育改為市場機制,即開放市場與自由競爭來決定。

劉靖國(2003:50)指出,教育市場化就是政府為減輕對教育財 政的負擔,確保教育經費之有效運用,將市場機制引入教育,藉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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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選擇機制,增加教育機構的彈性作為,以提昇效率並因應市場導向 的需求。

許靜雪(2003:10)認為教育市場化,亦即政府利用自由經濟市 場的運作原理、自由競爭、教育選擇權、減少政府干預、及權力下放 等方式,以達成影響教育市場供給與需求的目的。

顏秀如(2003:108)將教育市場化的定義分成鉅觀與微觀。就 鉅觀而言,係指政府透過減少供應與干預,讓民間資源與力量在教育 市場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並藉由市場化的教育改革來提昇國家競爭 力;就微觀而論,即將教育視為一種特殊的產業,運用企業管理的理 念與市場原則來經營教育。

劉仲成(2004:45)認為教育市場化的定義,簡單而言,即將原 先由國家控制的教育產業解除管制,交由市場那隻看不見的手來運 作。

蓋浙生(2004:39)認為教育市場化可分成鉅觀與微觀兩個面向,

從鉅觀而言,教育市場化係指藉由經濟上的解除管制、消除壟斷,將 教育導向趨近於完全競爭市場。從微觀面而論,教育市場化係指藉由 行銷的概念,將市場加以區隔、產品予以定位、價格反映品質。

尹佳李越(2004:49)從基礎教育市場化的觀點,認為基礎教育 的市場化係指在基礎教育領域中,國家之外的力量(非政府的力量)

參與到基礎教育資源的分配中,轉變舊有的完全由政府力量(行政力 量)進行教育資源分配的模式,由此在基礎教育領域中引入競爭,產 生了去政府、非壟斷、去中心等特點。

Levin 與 Belfield(2003:3)對教育市場化提供更具體明確的定 義為:教育市場化是指學校由政府為主的治理實體轉換為一種私人市 場。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歸納分析教育市場化的意義為:指藉由解除 一些教育管制、消除教育經營上的壟斷、及其它相關的措施,而逐漸 將教育導向為一個校際間能自由競爭之教育市場的歷程。此一意義同 時隱含著以下兩點:

一、教育資源分配與入學選擇機制轉由市場機制主導。

二、學校與學生、家長在市場導向後,互動關係轉為更為緊密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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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市場上的供需關係。

據此,可進一步歸結出高中職教育市場化的意義為:指藉由解除 一些教育管制、消除教育經營上的壟斷、及其它相關的措施,而逐漸 將高中職教育導向為一個校際間能自由競爭之教育市場的歷程。在此 意義下,又可包括以下兩層意涵:

一、巨觀而言,高中職整體教育資源分配與高中職學生入學的選擇,

將由政府透過政策主導,轉變為市場依循自由競爭的供需法 則,進行調配與管制。

二、微觀而論,在這樣的教育市場中,高中職的學校做為市場中的 供應者,必須透過各種行銷方式,盡力滿足學生和家長的需求,

並藉由招生入學來確保學校的營運;另一方面,高中職學生 和家長做為市場中的需求者(顧客),則可透過選擇學校與繳 付學費來決定就讀的學校,藉此符合自身對高中職教育需要。

貳、教育市場化的發展背景

教育市場化的發展雖然早在 1980 年代即已在英美等國啟動,並 且歷經了 20 多年與各種的挑戰論辯,然而隨著市場化在各主要國家 政策上的介入與發展,一般咸認教育領域的市場化改革勢將繼續蔓延 與發展。蔣國華(2001)指出,當前教育市場化已進入美國最難進入 的公立學校系統,並且在美國以外,英國、澳洲、紐西蘭等國也出現 了教育轉向自由市場的趨向,而諸如日本、西班牙、荷蘭、智利等國 家也紛紛在 80 年代後半期,開始提出面對市場或引入市場機制的問 題。顯見當前世界上已有許多國家藉助市場化的導向或機制來推動教 育上的改革。總此而論,教育市場化的發展已不僅是許多歐美先進國 家的「過去式」、「現在式」,甚且有可能是許多新興或亞洲國家的「未 來式」。在此同時,學理上的諸多論述,也朝此一方向發展。例如,

公共行政領域中的相關論述,包括公共選擇理論(public choice theory)

與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觀點的發表,也等於間接肯 定了市場化的發展方向。

在上述觀點下,更具體來看,教育市場化的發展,應該還具有其 它的背景因素,並且在不同國家也有不同的動機與成因,以導致教育 市場化有其發展的空間與機會。以下將具體就學者專家的看法或主 張,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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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宗(1997)認為教育改革引進市場模式的風氣始於 50 年代,

許多主張市場導向的學者多相信競爭能解決學校問題,他們認為公立 教育自建立後就一直是改革的目標,尤其近十年公立教育系統的長期 積弱不振,更加促使改革者認為非改革不可,加之對公立機構與民主 失去信心,造成新價值觀以市場導向為依據,強調教育的競爭、績效、

個人主義、利潤等。這些都是促使教育市場化發展的背景因素。此外,

英國推動教育市場化發展還有兩個主要因素--國內經濟因素與家長 對教育參與的增加。就前者而言,主要與國家財政情形與經濟發展對 教育的需求有關;後者則是藉著賦予家長更多的選校權予以落實,二 者皆促使英國教育市場化的發展。

戴曉霞、莫家豪、謝安邦等(2002)從經濟學流派思潮的觀點,

來看教育市場化的發展背景並指出,國家與市場力量的更替從最早古 典經濟學主張大市場小國家,到 1930 年代凱因斯學派主張小市場大 國家,再到以海耶克為主的新自由主義學派主張大市場小而能的國 家。及至晚近,教育市場化與民營化已變成一種新趨勢,政府在面對 此一趨勢時,其對應措施包括:一、解除管制。二、擴大學校自主權。

三、刺激競爭,獎勵效率。

朱科蓉(2003)認為英美兩國教育市場化改革的價值基礎為:促 進家長自由選擇教育、促進社會公平、提高學術成績、促進學校自治、

促進學校間競爭。

楊士賢(2003)在其研究中根據教育市場化歷史的演進指出,教 育市場化的發展可追溯至 1776 年,Adam Smith 即提出若由政府提供 經費給家長去行使教育選擇,將使學校在這開放市場中,更具競爭性 且更符合學生需求。到了 60 年代經濟學家 Friedman 鑑於公共教育制 度因缺乏競爭而走向失敗,主張透過自由市場競爭原則改善教育。上 述的改革方向直至 80 年代雷根與柴契爾主政方予以落實。

楊巧玲(2003)認為英美教育市場化的發展,是企圖以此提高學 生學業成就,終極目的在強化知識經濟時代所需的勞動生產力。並引 述 Brown 在 1997 的說法,認為教育市場化在美國是一種政治象徵,

使美國在人口與文化日趨多元且國際經濟競爭日趨激烈之際,能透過 選擇、績效、競爭等教育改革論述,維持政治上的一致性與經濟上的 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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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秀如(2003)分從外部與內部因素來檢視此一問題:她認為外 部因素包括:一、國際性的經濟困境,引發各國改變政府的管理方式。

二、新自由主義興起,自由市場制度的運作受到信賴。內部因素則為:

一、學校教育效果不彰,學生學習成就低落。二、減輕國家財政負擔,

有效利用教育資源。

許杰(2004)指出市場機制在公共教育領域的引入,是以官僚體 制的失效作為前提的。他並指出傳統官僚教育體制的主要缺失在於:

對公共教育集權與壟斷、導致公共教育體制品質效率低落、漠視家長 和社會對教育的需求。因此市場機制的介入即在改革上述缺失。

蓋浙生(2004)將教育市場化的產生背景分成外部與內部因素,

外部因素包括:一、國際間競爭的困境,引發各國改變政府的管理方 式。二、新自由主義的興起,市場制度的運作受到青睞。內部因素為:

一、有效利用教育資源,減輕國家財政負擔。二、辦學主體多元化,

激發學校競爭壓力。

尹佳李越(2004)針對中國大陸基礎教育市場化的背景提出說明,

他認為中國大陸基礎教育市場化的背景動機主要有三:外在制度環境 的轉變、教育經費的缺乏、民眾與學校的需求。

Chubb 與 Moe(1990)在其名著「政治、市場和學校」一書中,

藉由政治學中制度理論(institutional theory)對學校治理狀況進行分 析,認為制度面的問題是影響整個公立學校系統進行革新精進的關鍵 部分。許多的教育改革若是只是在既有的規範制度--特別是民主科層 制之下運作,將是徒勞無益的,因為這些民主制度本身就是阻礙學校 學術質量提高的因素,這由美國公校的發展就可證實。因為學校被視 為一種開放系統,它在依賴、適應外部環境並與其互動的過程中生存 發展,學校在與外部環境,特別是制度環境互動中,形成了自己的組 織形式,因此學校外部的制度管理環境對學校的組織與發展形式影響 甚鉅。而過去的民主科層制導致學校效率低下等問題,唯有創立新制 度方能解決此一問題,因此他們主張:選擇、競爭、與學校自主權是 促進效率的重要基礎;教育券則是建立新制度模式的途徑。這些觀點 也直接引涉一種新制度的誕生與嘗試:教育市場化。

Ozga(2000)指出英國教育市場化的發展是植基於一項假設,即 更有效的教育是透過對競爭的回應而產生的,強調個別的教育消費者 應可透過理性的經濟選擇來決定自己所欲接受的教育,而非傳統由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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僚機制所代為進行的集體政治決定。至於教育選擇的實施可被視為一 種道德上的利益,並反映出社會本質的真實與理性觀點,這些觀點包 括:一、個人較政府更清楚什麼對自己有益。二、市場比政府更有效 率且更能公平分配財貨與服務。三、個人和團體間的不公平只是一種 自然的社會本質現象,它並不能經由社會補助行動去解決。

Levin 與 Belfield(2003:2-3)在回顧美國教育市場化的發展時 指出,自 1970 年以來,就有一股轉移學校管理者、資助私校的趨勢 逐漸產生,加上家長期待學校能回應他們的政治、宗教、教育價值,

而學校資源又與所在地區的貧富有極大的關係,因此有些家長索性以 轉校來滿足自身對教育的要求。政府方面,為降低家長對公校間辦學 差異的疑慮,遂透過法院或立法決策使學校:一、經費上更公平。二、

降低種族不平等。三、提供弱勢族群如身心障礙者、貧者,以及女性 或宗教因素者更多權利與機會。此外,有關增加或擴大學校選擇的論 述與行動也接踵而起,以回應許多學校無法顧及先前所留下的差異性 問題。此時有磁力學校的誕生,欲以學術和職業分類來擴大招生學區 附近的學生,其目的用以促進族群融合。到了 1980 年,更有特許學 校的成立,希望藉特許模式獲得授與執行特定教育目標並達成特定結 果。特許學校從 1992 年到 2002 年,在全美共有 2556 所學校。

Levin 與 Belfield 又進一步分析美國教育市場化發展的背景,指 出當前美國教育的市場化正在小學與中學迅速地進行,此與以下幾個 原因有關:一、政治潮流。二、城市內學校的失敗。三、學校選擇種 類之需。四、與 No Child Left Behind(NCLB)方案有關,此方案下有 三個策略:一、不安全學校選擇方案(Under Unsafe Schools Choice Options):學生若是能提出所在學校長期處於不安全的狀態或遭遇罪 犯,就可選擇遷移至其他學校就讀。二、公共學校選擇(Under Public School Choice):學校若不能讓學生在學術上達到適當的學年進步

(Adequate Yearly Progress,AYP)目標,它就必須提供學生轉校的 選擇方案。三、補充性質的教育服務(Supplemental Educational Services):學校若是連續 3 年未能達到 AYP 的要求,校方須提供低 收入家庭子女在正式課程外的課業督導或協助措施。上述的方案,皆 能促進教育市場的開放,從家長的觀點,這對孩子有益;從生產提供 的觀點,可以讓公立學校外的教育營利公司有更多機會參與教育協助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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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綜上所述,首先,本研究高中職教育市場化的意義可歸結為:指 藉由解除一些教育管制、消除教育經營上的壟斷、及其它相關的措 施,而逐漸將高中職教育導向為一個校際間能自由競爭之教育市場的 歷程。

其次,歸結教育市場化的發展背景,大致可分成內部與外部因 素。首先就其外部因素而言,第一,教育市場化的發展,係受到國際 間高度的競爭與全球化的興起所致,使得各國政府更為重視教育及其 所形成的國力資本,並因此對過去的教育政策、制度、與方向,進行 重新思考與徹底反省。第二,新自由主義的論述則進一步促成了市場 化改革的風潮,例如,其中之一的倡導者海耶克(Hayek)極力反對 公有制與中央集權式的計劃經濟,強調政府應採取行動維護有利於競 爭的環境。1980 年代英國柴契爾首相與美國雷根總統相繼推動自由 市場經濟政策,更進一步將市場化理念落實於國家政策上,這當然也 包括教育政策在內。其次,就其內部因素而言,第一,教育市場化的 發展,是為減輕國家財政在教育上的負擔,促進教育資源的有效利 用,而欲透過引進市場競爭機制,來達成上述目標。第二,在面對社 會大眾對教育日益重視與對教育需求不斷提高之際,學校作為辦學主 體,必須更為多元、具回應性、講求效率,因此欲藉市場化來達成。

先前的討論可以再進一步以條列方式,歸納出整個教育市場化的 背景或成因包括(參見表 2-1):

一、受新自由主義興起的影響:國際對自由市場經濟主張的正面肯 定,進而影響各國政府在教育政策上朝向市場化發展。

二、對於傳統官僚與科層體制的反彈與革新:藉著引進市場機制,

改良學校外部的官僚行政體制與學校內部的科層管理制度。

三、反應家長對教育參與的增加與對學校選擇的需求:建立開放自 由的教育市場,以滿足民主時代下多元功績的社會,對教育參 與和選擇的需求。

四、國際競爭與國家經濟發展對教育的需求:由於國際競爭與國家 經濟發展,產生對教育的高度需求,因此欲藉教育市場化的發 展來滿足迫切的需要。

五、解決政府教育財政經費缺乏的策略:欲透過教育的市場化,有 效利用教育資源以減輕國家財政負擔。

六、促進教育效能或效率的提昇:透過選擇、競爭、學校自主權、

多元化等來激發學校競爭壓力以提昇效能或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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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學者專家對教育市場化發展背景的看法之歸納分析 教育市場化

發展背景

學者專家

受新自由主 義興起的影 響

對於傳統教 育官僚與科 層體制的反 彈與革新

反應家長教 育參與的增 加與對學校 選擇的需求

國際競爭與 國家經濟發 展對教育的 需求

解決政府教 育財政經費 缺乏的策略

藉由競爭促 進教育效能 或效率的提 昇

Chubb 與 Moe ★ ★

李家宗 ★ ★ ★ ★

Ozga ★ ★

戴曉霞、莫家 豪、謝安邦等

Levin 與 Belfield ★ ★

朱科蓉 ★ ★

楊士賢 ★ ★

楊巧玲 ★ ★

顏秀如 ★ ★ ★

許杰 ★

蓋浙生 ★ ★

尹佳李越 ★ ★ ★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第二節 教育市場化的特性與功能

為著更深入探討教育市場化的基本概念,猶必須進一步分析教育 市場化中,一些內在本質上所衍生的特性,這種特性並非指教育市場 化於外在上,所顯示出的指標性特徵(容後在第三章探討)。而是指 教育市場化內在一些偏向對立的元素,例如教育與市場、政府與市 場、公立與私立等。以教育與市場為例,顏秀如(2003)指出其中最 大的差異在於:教育重視受教者與社會權益,並以發展受教者複雜智 力活動過程為目標,且非單純的對等交換或金錢交易;市場則著重滿 足顧客需求,以迎合市場需求、創造更高利潤的投入產出過程為目 標,且強調金錢買賣的連結。由此可見在教育市場化中,似乎顯著存 在著這種二元本質上對立的情形,且影響教育市場化的建構與結果。

因此有必要再透過對二者差異的比較與分析,以助於進一步瞭解教育 市場化的概念。

另外,教育市場化的本質特性,可進一步擴大形成教育市場化的 功能,包括正功能與負功能。這也值得我們再做進一步探討,以偵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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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市場化所可能造成的影響。因此以下將分就教育市場化的特性與 功能,分別探討如次。

壹、教育市場化的特性

根據許多的研究(如胡建華,2002;翁福元,2002;莫家豪,2002;

湯堯,1997;劉靖國,2003;戴曉霞,2002;謝安邦與劉莉莉,2002;

顏秀如,2003;Bracey,2002;Chubb 與 Moe,1990;Engel,2000;

Kane,2002;Smith,2003;Whitty、Power 與 Halpin,1998 等)指出,教 育市場化的特性主要涉及政府和市場在本質上的差異與關係,以及教 育市場內公私結構上的差異。因此以下將分就二者加以探討。

一、政府和市場的差異

雖然有些探討教育市場化的研究(如戴曉霞,2002;莫家豪,

2002),會將市場、國家(政府)、與教育三者置於三邊,探討其中的 互動與關係的轉變。然而,多數的研究仍離不開直接探究教育市場化 中,政府與市場雙邊的差異與消長互動。從經濟學的角度而言,政府 與市場一直是在個人之外,整個經濟體制運作的核心。根據張世賢、

陳恆鈞(2001)的研究,政府對市場的干預行為是試圖以增進社會利 益為出發點,尋求符合大多數人利益為原則,這與經濟行動者追求個 人利益極大化的動機是相互矛盾的;其次,二者運作的機制也有所不 同,政府運用政策來干預市場,市場則是依賴供需法則。

Norman Flynn 進一步指出政府與市場的差異,在某種程度上,也 可視為一種公私部們間的差異。這其中的差異主要在於以下四點:

(一)兩者提供的物品與服務,其公共屬性不同,公部門所提供者都 會產生外部性與無排他性。(二)資金來源不同,公部門所提供的服 務,其資金來源主要是稅收,而非由單一顧客支付費用,該產品不能 在市場上出售,即使公眾多付錢,也不能獲得更多服務。(三)所有 權與受雇用者不同:公共服務的所有權屬於政府,而其受雇用者為政 府部門中的公務員。(四)運作規定不同,公部門擁有許多規定,它 一方面需要吸引人來使用,一方面卻制訂許多基本規則,例如當物資 提供短缺時,就會經由規則進行定額配置;而於此同時,私部門往往 是透過價格機制進行調節。當然二者在某些方面卻也是相同的:(一)

工作人員的動機都與組織或其顧客的福利產生關連。(二)對於提供 的服務,都必須以相同方式進行計畫管理。(三)必須成立一定的組 織來支持服務過程。(引自曾錫環等譯,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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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堯(1997)則以表列方式,比較政府主導與市場競爭兩種模式 在教育上的差異如下(見表 2-2):

表 2-2 政府主導與市場競爭導向特徵比較

特徵 政府主導 市場競爭

政府、教育當局角色 行政壟斷、政策宣示者 監督、協調管理者 教育過程 政治歷史傳承、重視機構社會化 市場經濟、重視機構特性 學校組織架構 人事與組織變動彈性低 人事與組織變動彈性高 教師、行政人員 偏向產品生產者 產品生產者兼資源需求者

教學評鑑 結果導向 重視過程,易流於書面形式 教育財貨經營 視為公共財、局部私有財 以私有財為主

經費補助 以中央補助為主 以自籌經費為主 哲學省思 公眾社會、歷史傳承 個人取向、經濟網絡 課程與訓練 中央統一設計 區域本土需求、分權式 教育氣候文化 內部學術活動 內部學術活動兼外部推銷活動

生態環境 靜態、完成教育目標為主 動態、接受消費群挑戰

資料來源:出自湯堯(1997:78)。

Engel(2000)則認為政府與市場最大的不同,除了在目的、屬性、

行為等外,還存在意識型態(ideology)的差距,相對於政府,市場 是植基於下列的假設:(一)人性是包含多樣不可變的性格特徵。(二)

社會是由多數的個人組成的,因此社會結構是由許多個人選擇所產生 的。(三)自利是主要的選擇動機,而個人以物質酬賞為主要的目標。

(四)保護或擴大個人選擇的自由,乃是各種社會有機體的主要目 的。換言之,市場完全以個人選擇與利益做考量,政府則完全以維護 眾人的利益與秩序為原則。

綜合上述,首先可歸結政府與市場在本質上的差異為以下幾項:

(一)目的上:政府是試圖以增進社會利益為出發點,尋求符合 大多數人利益為原則;市場中經濟行動者則是以追求個人 利益極大化為目的。

(二)策略上:政府運用政策干預市場;市場則是依賴供需法則。

(三)屬性上:政府所提供者都會產生外部性與無排他性;市場 則相反。

(四)資金來源上:政府所提供的服務,其資金來源主要是稅收,

並透過中央補助為之;市場則主要由單一顧客支付費用,

以自籌經費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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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所有權上:政府擁有資產所有權,包括其中的受雇者(公 務員);市場中的資產所有權則屬於市場中的參與者。

(六)組織架構上:政府的人事與組織變動彈性低;市場則相反。

其次,由於上述政府與市場本質上差異的特性,將導致兩種現 象:(一)將產生市場調節與政府計劃兩種極為不同的政策依據與來 源。根據胡建華(2002)的研究指出,在教育市場化後,知識成為商 品,在個人、學校、與社會間形成一種商品的交換關係。同時這種教 育的市場化行為,不僅與知識的生產、銷售有關,也與勞動力市場的 就業狀況、教育報酬率之高低、及學費的高低等有關。換言之,教育 將由所形成的市場進行調節,不再完全依循政府計畫推動原則。(二)

因著政府與市場的差異或對立,將使教育市場化與教育去中央化

(decentralization),亦即教育鬆綁,息息相關。根據翁福元(2002)

指出,去中央化係指將中央教育主管部門的決策權,移轉給中間層級 的政府、地方政府、社區、和學校。市場化則透過去中央化將教育決 策權,甚至財物控制權移轉給市場。因此,去中央化的教育市場化概 念,主要在於政府放鬆管制,給予較多自主權,藉此提昇教育機構的 效率,並使教育機構生產能滿足社會需求的產品。

二、教育的公私結構差異

教育市場化的特性除了與前述政府與市場本質的差異有關外,也 可進一步由現行教育內部的公私結構,一窺端倪。因為教育上,公部 門的運作方式主要體現在現行的公立學校的教育經營上;而現行由私 部門運作經營的私立學校,卻與教育市場化後的學校處境或經營方式 近似。對於這種教育的公私結構差異,Kane(2002)認為首先須就公 私校的名詞,重新界定為:公校是指政府學校(governmental school); 私校是指隸屬私人的學校(private school),他們二者都是公共學校 (public school)。其次,公私系統學校最大的差別就在於:公系統是 由政府系統選擇、安排學生入學;私系統則是由學生選擇學校。

Chubb 和 Moe(1990)則進一步分析指出,公私學校體制上的差 異主要呈現在以下四方面:(一)公校多有政治考量;私校則由市場 機制進行調控。(二)公校常受上級威權,強制執行政府價值政策;

私校則以滿足學生家長需求作為辦學依據。(三)對公校而言,學生 家長是民主體制下的選民,由於選民利益的多樣化,學校只以大多數 意見為意見,無法滿足個體的公民利益;對私校而言,學生家長是整 個市場架構下的消費者,學校必須回應或取悅學生的需求,學校提供 家長學生選擇,並接受市場機制的選擇,而導致發展或淘汰。(四)

(14)

公校體制多半受制於民主制度下的官僚科層制、政治不確定性與層級 化管理;私校則採用更多的分權化與自主決策模式。

不僅如此,現行公立學校與市場化之下的學校在組織內部也呈現 差異,也就是學校內部工作上的差異。對此,Chubb 和 Moe(1990)

根據研究直指這種差距主要呈現在四方面:教職員工、學校目標、管 理機制、教學實踐。茲就教育市場化後的學校內部情形,簡述如下:

(一)教職員工:市場化之下的學校,一方面其學校目標在於爭 取顧客和資助;另一方面也賦予學校更多自主決策權與行 動自由,讓學校擁有人事、財政自主權,可根據學校自身 需要聘僱優秀教師或淘汰不適任教師。同時校長將教師定 位為專業工作者,透過充分的權力來推動系統化的激勵機 制,使之配合學校行政與發展願景。教師在教學工作中,

擁有充分自主權,但在學校決策過程中則較少參與。

(二)學校目標:市場化之下的學校,不須為了迎合各種利益與 需要而承擔大量工作,他們反而透過尋找各自的定位來確 立市場優勢。最有效的途徑就是設計自己的教學課程,以 滿足學生或家長的需求。以單一個體的私校為例,他們的

學校目標相當明確單純。因為他們在市場區隔後,佔據一 定份額的教育市場,為特定的一群教育消費者服務。其辦

學目標非由外部強加,乃是在市場驅動下,凝聚出一個明 確清晰的發展計畫。

(三)管理機制:市場化之下,校長不是科層制下的一員,他們 有一定的權力可運用學校資源,管理學校。並針對學校所 處不同情境,彈性採取需要的行動。尤其學校為了能在市 場中發展,往往會採取更加靈活、富有創意的管理模式,

透過創新促進學校的效率。

(四)教學實踐:市場化之下的學校,教師和校長都擁有決定教 學實踐的自主權,其工作動機相較公立學校更為明確,其 組織自身具有一定的一貫性(coherence),在堅定的目標 下,教學實踐也能前後連貫,緊密結合,形成專業的動力 機制。

綜合上述對教育市場化內在本質特性的探討,可進一步歸納出教 育市場化的一些特性如下:

一、政府或相關權威對學校的管制、要求、或價值介入將更為減少。

二、教育提供將成為有價格的可販售商品,在教育市場中進行交易。

三、學校數目與招生人數將由市場依賴供需法則自動進行調節。

(15)

四、學校的經營目標將以滿足學生利益與需求為首要考量。

五、學校擁有充分的人事、財政、與經營管理自主權,以自由參與 市場競爭。

六、學校的收入將以收取學生學雜費為主,政府的相關補助將減至 最低。

七、學生擁有充分選擇學校的權利與自由。

八、學生受教育須依使用者付費原則,支付全部費用換取相對的教 育內容。

貳、教育市場化的功能

本節所謂教育市場化的功能,係指透過教育市場化的推動,所可 能在教育上產生的影響。此種影響有可能對教育產生一些良好的結果

(以下稱正功能);當然也有可能產生一些負面的結果(以下稱負功 能)。以下將根據學者專家及相關研究,對此議題所提出的看法,歸 納分析如後:

李家宗(1997)綜合許多學者專家的研究指出,教育市場化所可 能帶來的負面功能包括:重視目標與忽視過程、偏廢知識外的教育、

重視消費者卻忽略生產體系的內在目的與價值、因缺乏對學生與知識 內在價值的尊重而導致教育失敗、資訊不流通造成家長錯誤選擇等。

劉靖國(2003)從教育社會學的觀點來檢視此一問題,指出教育 市場化將產生以下負面功能:一、忽視經濟結構不平等的問題。二、

有系統的形成社會階級再製現象。三、學校階層化問題更趨嚴重。四、

形成一種特殊的意識型態。五、產生校際間權力不均衡現象。六、難 以達成教育機會均等。七、造成學校經營與師生關係的轉變。八、造 成人的商品化。

何金針(2003)歸納教育市場化的功能為:一、提供家長多元選 擇教育權。二、落實教育機會均等。三、教育鬆綁。四、解除不當教 育管制。五、減少國家政府行政干預與財政支出。六、鼓勵民間參與。

七、提昇學校競爭力與教育績效。

顏秀如(2003)歸納相關研究,指出教育市場化有可能產生負面 功能或影響,包括:一、「有用」成為衡量標準,實用價值凌駕潛在 的人文陶冶。二、易擴大社會階層差距,造成資源分配不均。三、市 場競爭使教育經營承擔一定風險。四、市場機制強調「可算性」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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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性」將扭曲教育發展。

蔡姿娟(2003)認為教育市場化將產生以下的功能:一、創造良 性競爭的教育環境。二、形成學校本位管理的趨勢。三、落實績效責 任制。四、學校與家長建立伙伴關係。五、注重行銷觀念。六、提昇 教師專業能力。

劉仲成(2004)認為教育結構的變遷,勢必會對學校生態造成衝 擊,教育市場化政策亦然,並指出教育市場化將產生以下的功能:一、

造成學校科層管理型態的轉變。二、形成招生壓力。三、賦予家長參 與權。四、強調績效責任。

馬健生與張豔敏(2004)根據美國教育改革的市場機制導向結果,

發現教育市場化可產生以下的正面功能:一、滿足學生和家長的需 求。二、提高教育資源分配的效率。三、促進學校內在生產力。四、

建立有效的教育成本核算機制與激勵機制。而其所產生的負面功能,

主要在於造成不公平的問題。

Chubb 與 Moe(1990)認為教育市場化可產生三個正面功能:一、

使學校提供的服務符合家長和學生的要求。二、學生和家長有權選擇 他們認為滿意的學校。三、促使學校為符合家長與學生需求不斷改進。

1994 年 Morrison 認為市場力量介入教育,將產生以下的功能:一、

增加效率。二、增加選擇及多元性。三、提昇公平及均等。四、民主 更進步。五、增加自由。六、符合消費者的需求。七、提昇標準及品 質。八、增加動機。九、經營企業化。十、避免生產者壟斷或專斷。

十一、促使教育符合社會變遷及經濟發展需求。十二、增加績效責任。

(引自蓋浙生,2004)

Gill、Timpane、Ross 和 Brewer(2001)根據教育市場化在美國的 發展情形,特別是其中教育券方案與委辦學校的推動情形,做了一番 檢視與研究,並指出其所帶來的正功能,在於增加父母在教育上的選 擇自由、促進公立學校的改進、提供教育革新的實驗室、提供貧困家 庭較優質的教育、增進父母參與學校的滿意度、改進學術成就、節省 公共教育經費等;而其負功能在於傷害現有的公立學校、增加學生成 就的不公平、增加學校間的隔離、導致學生因居住地區不同而形成階 層化的問題、加大各校課程的差異、以及因學校形式的獨特窄化而損 及民主的本質等。

(17)

Levin 與 Belfield(2003)指出教育市場化所產生的功能包括:一、

學校較少依賴政府,較多依賴市場。二、更多地方分權。三、提供更 多的學校選擇。四、提供家庭更多學校選擇方案。五、促使學校更有 效能。六、改善公校生因市場或種族因素而受到的選擇限制。

Hess(2003)分就教育市場化的支持者與反對者,對於教育市場 化所可能帶來的正面與負面功能,陳述如下。就支持者而言,他們認 為教育市場化將可促成以下的正功能:一、可促進新的、更有效能的 學校產生。二、可讓家庭依據他們自己的需要,為孩子選擇學校入學。

三、經由學校間的競爭,可促進教育領域內系統的改進。四、提供更 多的教育選擇方案。五、促進公校系統採取更有效的管理法則。再就 反對者而言,他們認為教育市場化將產生以下的負功能:一、犧牲更 多公共利益概念。二、導致種族、階層、與宗教間更多的分化。三、

無法保護相對弱勢的孩子進行教育選擇。

Henry 與 Gordon (2003) 根據市場化中的競爭機制,探討競爭機 制對教育成果的影響,其中針對 1996-1997 年度美國參與學前教育計 畫的孩子,在競爭市場環境中的表現,進行歸納分析,發現市場化中 的校際競爭確實可導致較好的學生成就,並且此一成就可超越學生社 經背景的界線。同時研究也發現私立學校比公立學校對競爭更具有回 應性。原因就在於私立學校處在一個類似市場化的環境中。具備了市 場中的競爭因素。因此,研究主張教育市場化可促進學生成就的提升。

小結

首先,有關教育市場化的特性可進一步歸納出以下幾點:

一、政府對學校的管制更為減少。

二、教育成為類似可販售的商品,在教育市場中進行交易。

三、學校數與招生數由市場法則調節。

四、學校經營以滿足學生需求為首要考量。

五、學校擁有自主權得以自由參與市場競爭。

六、學校收入以學雜費收費為主,政府補助減低。

七、學生擁有選校權利與自由。

八、學生受教育依使用者付費原則,支付一定費用換取教育內容。

其次,歸納教育市場化功能的看法,則是呈現出兩極的觀點,並 且教育市場化所可能產生的正負功能,其中也有相互矛盾之處。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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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為例,在正功能一面,認為教育市場化可促進教育的民主;而在負 功能一面,又主張教育市場化會危害民主的本質。這些一方面提醒我 們,教育市場化未必能真正達到其正功能的目的;另一方面也啟發我 們,在尚未進行教育市場化的情況下,是否也具有那些負功能?換言 之,那些負功能可能未必是市場化造成的。凡此種種,都顯示有關教 育市場化的功能,猶待進一步做更廣泛的實證研究來加以釐清,此處 將僅就文獻的歸納分析情形,概括條列如下:

一、教育市場化的可能正功能

(一)促使家庭的教育需求更獲得重視。

(二)落實家庭教育選擇的權利。

(三)促使學校重視革新與績效。

(四)促使學校更具回應性。

(五)促進教育的多元與民主。

(六)促進教育符合社會及經濟的需求。

(七)提高教育資源的分配與使用效率。

(八)增進民間及家長對教育的參與。

(九)促進教師專業能力的提升。

(十)節省政府對教育經費的支出。

二、教育市場化的可能負功能 (一)重視成效而忽視教育的過程。

(二)偏廢知識以外的教育。

(三)忽視教育的內在目的與價值,使教育商品化。

(四)導致弱勢家庭因缺乏教育資訊而錯誤選擇教育。

(五)公立學校因不具市場競爭能力而形成招生不足的現象。

(六)增加學生成就的不公平。

(七)增加學校及其課程間的隔離與差異。

(八)導致學生因城鄉或地域差距而衍生階層化問題。

(九)因學校形式窄化而損及民主的本質及公共利益。

(19)

第三節 教育市場化與教育財經的關係

教育市場化的概念主要涉及教育與財經兩大領域。從教育領域來 看,教育本身具有特殊的哲學價值特性,例如教育是個「工作—成就」

概念(task-achievement concept),其歷程為多樣態(polymorphous),必 須合於價值性、認知性、與自願性等三大規準(歐陽教,1992)。此 外,教育也是一種複雜的複合體,從不同的角度看,可獲得不同的觀 點。例如,從其功能而言,教育對社會與個人具有卓著的經濟功能或 貢獻,西方學者普遍認為教育可促進經濟發展、促進所得分配公平、

成就出優良的公民、促進社會與職業地位的流動等;從政府看,教育 是個經費龐大的部門;從學生看,教育卻是一個長期而艱苦的奮鬥;

從家長看,它是使子女日後有成就的必經途徑;從教育經濟觀點而 言,教育是投資而非支出,但如果量多卻質不佳,則將形成教育浪費

(高希均、林祖嘉,2000:177)。另一方面,從財經角度來看,教育 市場化必須顧及教育的一些財貨、產業、經濟特性,因為無論是從概 念起源、制度設計,到模式的實施,都脫離不了一些財政或經濟的基 本原理原則。因此為使研究更為周延,在教育自身複雜的脈絡下,本 節將針對教育市場化與教育財經的關係,分別探討教育市場化與教育 財貨、教育市場的關係,教育市場化與教育產業的關係、以及教育市 場化與教育經濟特性的關係。

壹、教育市場化與教育財貨、教育市場的關係

如前所述,探討教育市場化,將無法避免涉及一個非常內在本質 上的討論,就是其與教育財貨屬性與教育市場特徵之間的關係,換言 之,究竟教育財貨與市場屬性特徵,能否讓教育像其他事業或商品朝 向市場化發展,將是探討二者關係的關鍵。茲探討如後:

首先就教育財貨的特徵而言,一般對財貨的區分,可分成公共財 (public goods)、私有財(private goods)、殊價財(merit goods)等三類,

其中主要區分在於財貨的主要提供來源為何、外部性(externality)、

排他性(excludability)、敵對性(rivalrousness)的情形等。公共財主要 是由政府提供,具有明顯的利益外延,亦即外部性,同時沒有排他性 或敵對性;私有財則反之。介於二者之間的是殊價財,具有殊價性 (meritorious)並適用排他性。一般學者(孫霄兵與孟慶瑜,2005;高 希均、林祖嘉,2000;蓋浙生,1999;Hughes,1998)普遍認為教育 既非私有財,亦非完全屬於公共財,應可歸類為一種準公共財

(qusai-public goods)或殊價財。

(20)

因為它在某些類型的教育安排上,可以是具有排他性或具有「擁 擠的公共產品」的特性,但其排他性或敵對性卻未必同時存在,正如 其利益可能不單是內延的,有時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外部性,因此無法 將教育直接歸類為公共財或私有財。以學校教育而論,義務教育階段 較偏向公共財特徵,反之,義務教育以上階段的選擇性教育,則較偏 向具有消費競爭性的私有財特徵,也較易形成市場競爭機制。以本研 究對象台灣的高中職為例,既非義務教育,又具有選擇與競爭性,其 外部性、排他性、與敵對性均較國中小學義務教育階段來得顯著,因 此也較適合教育市場的形成與運作。

其次就教育市場的特徵而言,一般市場存在的供需關係與選擇機 制,教育市場也具備,以我國高中職為例,各類型的高中職校與國中 畢業準備繼續升學的學生間,形成了一種供需關係,而其間透過學力 測驗與多元入學機制,形成市場中的選擇機制,學生作為教育消費 者,有權利選擇所欲就讀的學校,亦即其所屬意的教育商品,進行教 育消費或投資。從上述角度視之,我國高中職教育市場是存在且可以 自由運作的。孫霄兵與孟慶瑜(2005)更進一步分析教育市場的特徵 指出,教育市場與一般市場主要的不同在於價格機制。教育市場因著 同時具有公共與私人產品的屬性,因此在價格上具有特殊的雙重結 構,一方面具有以政府教育經費支出為主體的公共教育成本結構;另 一方面又具有來自非政府財源的私人教育成本結構,兩者在支付方式 與教育價格形成中的相對獨立與彼此分割,常導致教育無價格的假 象,或是教育無法完全根據供需形成價格的現象。因此主張教育是一 種不完全且具有特殊性的市場。我國高中職在某種程度上也服膺了上 述現象,其學雜費所象徵的市場價格,一方面嚴格受到政府保護管 制,尤其以公立學校較為嚴重;另一方面卻也依據市場競爭情形進行 價格調節,私立學校間尤為明顯。整體而言,教育市場猶如教育財一 樣,是介於社會公益管制與私人利益選擇折衝之間的一種特殊市場。

綜合上述,教育市場化的形成與運作是可能的,因為教育的財貨 與市場屬性,也具有一定私有財與私人市場的特質,並且隨著教育階 段的提升,愈具有一般市場的財貨或市場特徵,這尤其以非義務教育 階段較為顯著。但是反過來看,教育也並非完全等同於其他市場中的 財貨商品,這主要受其公益性所制約。因此,在探討高中職教育市場 化問題時,猶必須注意以下兩點:第一,教育市場機制有其侷限性,

那隻調節並促進市場的「看不見的手」,還必須包括滿足社會公益的 政府在內。第二,教育財貨或市場深受國家、社會、學校、與市場四 大要素牽動,並非全以買賣雙方或市場價格為市場化的控制中心。

(21)

貳、教育市場化與教育產業的關係

如前所述,教育是一個複雜的概念或結構。因此在教育市場化的 過程中,有關教育財經屬性的界定就顯得十分重要,先前已探討了教 育財貨與市場的定位,接著還要再探討教育產業意義與市場化的關 連。為達此目的,以下將分成三部分來討論。首先將就教育產業的界 定與意義進行探討,其次再探討教育產業的特徵與運作策略,最後再 來討論教育產業與市場化的關係與問題。

一、教育產業的界定與意義

在許多的文獻裡,教育被視為一種事業體,根據高希均與林祖嘉

(2000:177)的看法,若將教育視為企業(industry),意味著營利;

若將教育視為一個部門(sector),則似乎強調它是總體經濟中的一部 份,或著只是政府的一個機構。因此使用教育事業似乎較為中性。然 而林文達(1984:30)則認為教育是一種產業,和其他產業一樣,不 斷地有各種價值創造活動在進行著。此外在中國大陸也有許多有關教 育市場化的文獻或研究,認為教育市場化就是教育產業化(如:喬資 萍,2001;解飛厚,2001;蔣國華,2001)。闞兆成(2001:35-37)

指出教育事業與教育產業有五大不同:生產目的、資本來源、機構性 質、營運機制、調控方式等不同。詳如表 2-3。吳華(2001)對此差異 更直接指出,教育產業更為重視經濟價值的直接追求,並且不主張教 育活動所需的資金主要應由政府承擔,並且教育產業的本質特性更注 重在其生產性。由上述的觀點可以發現,將教育視為一種產業,將更 有助於教育市場化概念的形成與實際的運作。

表 2-3 教育事業與教育產業之比較

差異項目 教育事業 教育產業

生產目的 生產公共產品,以國家需要為主 為市場生產教育商品,以市場 需要為主

生產提供 主要由國家或社會提供 因社會制度而異,但靠引進民 間資源來促進發展

機構性質 主要為政府部門的附屬,以行政方式 管理

企業單位,以企業法人進行經 營活動

營運機制 以國家財政維持生產服務活動,並以 追求最高社會效益為原則

以追求最高經濟利益為原則 調控方式 國家採行政命令直接調控 企業對單位採間接調控

資料來源:整理自闞兆成(2001:35-37)。

(22)

二、教育產業的特徵與運作策略

首先就教育產業的特徵而言,教育產業除了前述與教育事業在概 念上有許多不同外,另外,它也是一種特殊產業。有些學者(黃欣祥,

2001;游海,2001;鄭松濤,2001)認為教育產業的特徵包括:它是

(一)基礎性產業(二)可持續的高效性產業(三)人力資本產業。

若是從此一觀點出發,則顯示出教育產業的重要性與高度需求性,對 於市場化後教育市場中的供需雙方,將產生強大的經濟動機,在無外 力因素介入下,應能維持教育市場的熱度與競爭性,確保教育市場的 運作與活絡。此外,高希均與林祖嘉(2000)則認為教育產業具有多 目標、生產過程漫長、勞力密集程度高、投入與產出的比率高等的產 業特性。這些特徵將導致教育市場化需要更為多元的標準進行成果檢 核、需要投入更多的資金與人力在生產過程中、同時投入的資源將高 度影響產出的結果。

其次,若是要推動教育產業的運作,使其能與教育市場化的發展 結合,則必須先解決現行教育經營上的投資問題、管理問題、經營體 制、與產權劃分等相關問題。根據瞿葆奎(2001)所編集「中國教育 研究新進展」一書中的研究分析指出,為促進教育產業的實施與運 作,必須先推動教育體制內的一些改革,這些改革措施包括:(一)

教育的投資主體必須多元化,不能再以政府為單一主體,反而應廣納 社會各界資源。(二)必須建立新的教育管理體制,此一管理體制必 須合乎科學與效率原則,將教育指導、執行、服務、監督評估等劃分 給不同專業階層或單位來執行。(三)必須進行辦學體制的調整,包 括擴大學校的自主權、適度將企業經營機制引進校內、根據市場需求 調整學科結構、找出學校發展的最適經濟規模、現有教育資源的整合 與應用、強化責任中心制的績效經營概念等。(四)建立教育產權制 度,以促進市場機制的有效運作,尤其必須清楚區分學校的所有權與 經營權。此外也可讓學校產權更為多元,可透過出讓、租賃、轉股、

合併等方式,讓學校產權型態多樣化,以利民間投資參與。(五)確 立投入產出比,以教育產業的觀點,教育的投入與產出之間,是可以 量化與標準化的,並可藉此達到更高的經營效能。

在以教育產業觀點為基礎,邁向教育市場化的過程中,上述的產 業運作模式是被許多學者專家肯定的(如:欣心,2001;游海,2001;

解飛厚,2001;吳華,2001 等),同時他們也強調,教育觀念的轉變 與辦學自主權的建立,也是教育產業運作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23)

三、教育產業與市場化的關係與問題

由前面的討論可以發現,探討教育產業的相關問題,實際上就等 於是在探討教育的經濟問題,而此部分又是與教育的市場化息息相關 的,於此同時也存在著兩個有待釐清的問題:即教育是否為一種產 業?以及是否所有的教育產業都可市場化?哪些部分適合市場化?

首先,教育若是要走向市場化,引進市場機制,則教育必須首先是可 以交易買賣的商品或產業。換言之,一般對此議題的質疑就在於:教 育是不是一種產業?尤其我國過去較常將教育視為一種社會公共 財、政府行為、或受保護規範的公部門事業,較少從經濟面去審視教 育問題,因此此方面的論述較為薄弱。然而根據前面以中國大陸為主 的文獻探討顯示,教育可算是一種產業,尤其在中國大陸,許多的研 究甚至將教育的產業化等同於教育的市場化,其立論基礎就是視教育 為一種產業,只是由於教育的特殊公益性,使得教育產業在特性上是 有別於一般產業的,這主要在於它必須顧及教育的價值規準與福國利 民的使命,而這通常必須允許政府進行高度的監督與規範,方能達成。

其次,在前述的立論上,也有學者質疑在教育產業發展與市場化 的關係上,究竟適用於全部教育範圍或只能是部分?鄭松濤(2001)

認為教育處於整個社會環節之內,尤其在當今各主要國家的發展皆以 市場經濟為主軸時,教育必須去適應整個大環境的脈絡,因此在某種 程度上,它必須更為注意社會需求,以市場為導向,建立完善的教育 服務體系,規範競爭秩序,並建立教育的效益觀。以此而論,整個的 教育產業都應以此為務,才能滿足社會需要,換言之,教育產業是可 以全部市場化的。另一方面,也有學者(吳茂青,2001)認為教育產 業的發展,只能部分運用市場機制,因為教育自身有其內在規律性。

因此不能全部市場化,尤其在整體教育產業中,對於市場需求不大,

又與國家長遠利益相關的部分,應完全由國家負責,而不適合市場 化。此部分具體來說應是指義務教育部分。此外,瞿葆奎(2001)歸 納中國大陸相關的文獻指出,當前一般論者對於職業教育、培訓教 育、成人教育、企業教育等教育產業部分的完全市場化,幾乎是一致 支持的。

綜上所述,在探討教育市場化時,若能從產業的觀點或概念切 入,將更能釐清或解決許多問題。而以我國高中職作為整體教育產業 的一部份來看,當然也有教育價值規準與公共財的特性,使其在市場 化過程中,無法完全放任市場自由運行。但是高中職對於個人的投資 報酬與未來升學就業需要而言,其影響卻是相當大的且甚至不在國家 的需要之下,故其朝向市場化發展是可能的。因此在實施上,前述相

(24)

關產業運作的基本需求,包括:高中職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建立科學 與效率的高中職教育管理體制、調整現行高中職辦學體制並提高辦學 自主性、建立高中職的教育產權制度、確立我國高中職的投入與產出 比等,都應列為市場化的條件做為推動與否的參考。

參、教育市場化與教育經濟特性的關係

教育市場化之主要目的在透過市場供需機制,使得教育資源的分 配更具效率,也藉教育市場的形成提供更多元而自由的教育選擇機 會。此外,Levin(2000,b)曾針對教育市場化的研究提出四個相關指 標,分別是:自由、效率、平等、凝聚力。由上顯示自由與效率是教 育市場化的重要相關項目。同時這些項目也與教育經濟特性息息相 關,根據高希均(1977:9)對教育經濟學所下的定義指出,教育經 濟學是應用經濟學的理論與原則到教育部門,特別側重教育部門中資 源分配的效率、人力供需的配合、教育計畫的釐訂、以及教育對經濟 發展、社會福利與公平原則所產生的短期與長期影響。在此一定義中 亦開宗明義論及教育的效率。再者,蓋浙生(1993:9)論及經濟觀 念在教育上的應用時,提及自由化對教育措施產生很大的衝擊與影 響,其中自由化的特徵包括:干預少、競爭多、彈性大。此一論點與 教育市場化的概念亦相互契合。據上所述,為進一步探討教育市場化 與教育經濟特性之關係,以下將分別就教育市場化與教育自由的關 係,以及教育市場化與教育效率的關係簡要探討於下。

一、教育市場化與教育自由的關係

教育市場化所強調的自由主要是指教育市場上的自由而言,亦即 教育的供給雙方為了在市場上獲取各自利益,所必須具備之自由而 言,就教育的供給者—學校而言,它須要有充分的辦學自由,以展現 學校經營特色,吸引學生就學,並藉此讓學校得以在教育市場中競爭 生存。而就教育的需求者—家庭或學生而言,他須要有選校的權利與 自由,使其得以依據自身需求或喜好,選擇學校就讀。

其次,從教育經濟的觀點來看,教育自由化主要欲藉少干預、多 競爭、彈性大的原則達到反映品質、優勝劣敗、顯現特色的教育成果,

亦即透過自由化的措施達成:使家長及學生更滿意自己選擇的教育、

學校透過相互競爭提高素質、學校在干預減少的情形下發揮特色等三 項效果(蓋浙生,1993:9)。此一精神與教育市場化實施的原則與所

(25)

欲追求的目標不謀而合,顯示教育市場化與教育自由的關係密切,教 育自由化將成為教育市場化的重要實施步驟之一。

二、教育市場化與教育效率的關係

教育市場化的實施動機之一,即在改善教育無效率的問題,欲藉 競爭提升教育效率。根據 Belfield 與 Levin(2002)的研究指出,將市場 機制納入教育領域內,其中一個考量就是因為透過政府推動的教育較 無效率,因此欲藉市場競爭,提升教育效率與成果。此一立論是植基 於一個假設,即政府的效率不如市場的效率,其中最大的差異點就是 市場內的參與者需要競爭,而政府辦理的教育相對不需要競爭。

再就教育經濟的觀點來看,林文達(1984:38)認為教育生產效 率是由投入與產出的配合方式表現出來。蓋浙生(1993:10-11)更 具體指出教育效率包括內部與外部效率,內部效率是指教育資源在各 級教育分配及使用的情形;外部效率則是指各級各類學校畢業生與社 會經濟配合的情形。上述兩種教育效率觀點與教育市場化所欲提升的 教育效率事實上是相同的,因為教育市場化除了可透過市場的競爭與 價格機制,促進市場內各個學校辦學效率的提升,並進而促使教育資 源的分配與使用達到最佳內部效率外,同時因著市場是處於整個社會 系統內,市場必須回應其外部社會、經濟的需求,因此社會經濟的需 求訊息,將可透過市場的反映,直接傳遞給市場中的各個學校,並進 而改善學校教育的外部生產效率。因此,整體而論,教育市場化與教 育效率的關係至為密切,教育效率可以說是教育市場化實施的重要目 標之一。

小結

綜合上述,有關教育市場化與教育財經的關係,包括教育市場化 與教育財貨、教育市場、教育產業、以及教育經濟特性等的關係,可 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無法將教育直接歸類為公共財或私有財,但若以學校教育的階 段而論,義務教育階段較偏向公共財,義務教育以上階段的教育,則 較偏向具有消費競爭性的私有財。以本研究對象高中職為例,由於相 對於國中小較具有選擇與競爭性,外部性、排他性、與敵對性較低,

因此私有財特性相對顯著,適合教育市場的形成與運作。

(26)

二、教育並非完全等同於其他市場中的財貨商品,這主要受其公益 性制約所致。因此教育財貨或市場深受國家、社會、學校、與市場四 大要素牽動,並非全以買賣雙方或市場價格為市場化的控制中心。

三、在探討教育市場化時,若能從產業的觀點或概念切入,將更能 釐清或解決許多問題。另外在實施上,相關產業運作的基本需求,包 括:高中職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建立科學與效率的高中職教育管理體 制、調整現行高中職辦學體制並提高辦學自主性、建立高中職的教育 產權制度、確立我國高中職的投入與產出比等,都可列為市場化的條 件做為推動與否的參考。

四、教育市場化與教育經濟特性之關係,主要包括教育市場化與教 育自由的關係,以及教育市場化與教育效率的關係。其中教育經濟自 由化的精神與教育市場化實施的原則與所欲追求的目標相似,顯示教 育市場化與教育自由的關係密切,教育自由化將成為教育市場化的重 要實施步驟之一;而教育市場化也與教育效率的關係至為密切,教育 效率可以說是教育市場化實施的重要目標之一。

第四節 我國高中職教育政策與教育市場化的關係

本研究係以探討我國高中職教育市場化的發展為題,因此為深入 瞭解此一議題,除了須探討教育市場化的一些基本概念外,也必須針 對我國目前實際的高中職教育政策,及其與教育市場化之關係進行分 析。由於文獻並無當前完整的高中職教育政策資料,因此為達成此目 的,只能從與之相關的施政方針與制度進行探討,據此,以下將分別 從當前我國高中職教育施政方針與高中職教育制度兩方面,分別進行 探討分析如下。

壹、我國高中職教育施政方針

根據教育部(2006)所公布的歷年(民國九十年度至九十五年度)

教育施政方針中,有關高中職的教育施政方針部分,茲擇其與教育市 場化相關的部分,簡要條列如下:

(27)

教育部九十年度施政方針(九十年一月至十二月)

一、營造適性發展學習環境,暢通升學管道,建立高中多元入學制 度。

二、調整高中職學生比例,增加高中招生容量,擴大辦理綜合高中,

開發高中多元類型,鼓勵學校建立特色,建立適性發展之高中職教育。

三、促進技職教育多元化、專業化、特色化發展。

教育部九十一年度施政方針(九十一年一月至十二月)

一、調整高中高職學生比例,擴大辦理綜合高中,鼓勵學校建立特 色,建立適性發展之高中高職教育。

二、促進技職教育多元化、專業化、特色化發展。

三、輔導各招生區建構多元入學招生制度;輔導設立多元類型高 中,均衡城鄉高中教育資源。

教育部九十二年度施政方針(九十二年一月至十二月)

一、建立技職教育特色;繼續推動多元入學方案,促進技職教育多 元化、專業化發展。

二、改進高中及高職多元入學制度並加強宣導;推動高中職社區 化,發展高中職教育特色,均衡城鄉高中職教育資源,進而研議延長 國民教育年限之可行性;擴大辦理綜合高中,調整高中(含綜合高 中)、高職學生比例,建立適性發展的後期中等教育。

教育部九十三年度施政方針(九十三年一月至十二月)

一、輔導建立學校發展方向與特色,推動多元入學方案,促進技職 教育多元化與專業化發展。

二、改進高中及高職多元入學制度並加強宣導;推動高中職社區 化,發展高中職教育特色,均衡城鄉高中職教育資源,進而研議延長 國民教育年限之可行性;擴大辦理綜合高中,調整高中(含綜合高 中)、高職學生比例,建立適性發展的後期中等教育。

教育部九十四年度施政方針(九十四年一月至十二月)

一、發展系科本位課程,輔導學校建立特色與提升教育品質,促進 技職教育多元化與專業化發展。

二、改進高中、高職及五專多元入學制度並加強宣導;推動高中職 社區化,發展高中職教育特色,均衡城鄉高中職教育資源,研議延長 國民教育年限方案,增進綜合高中的質與量,適當調整高中(含綜合 高中)、高職學生比例。

教育部九十五年度施政方針(九十五年一月至十二月)

(28)

一、發展系科本位課程,輔導學校建立特色與提升教育品質,促進 技職教育多元化與專業化發展。

二、改進高中、高職及五專多元入學制度;推動高中職社區化,發 展高中職教育特色,均衡城鄉高中職教育資源,研議延長國民教育年 限方案。

根據上述從民國九十年至九十五年的我國高中職教育施政方針 中,可以進一步歸結為以下十三項施政重點(刮號內為施政年度):

一、建立與改進高中、高職、五專多元入學制度。(90、91、92、93、

94、95)

二、調整高中職學生比例。(90、91、92、93、94)

三、增加高中招生容量。(90)

四、擴大辦理綜合高中。(90、91、92、93、94)

五、開發高中多元類型。(90、91)

六、鼓勵學校建立特色。(90、91、92、93、94、95)

七、建立適性發展之高中職教育。(90、91、92、93)

八、促進技職教育多元化、專業化、特色化。(90、91、92、93、94、95)

九、均衡城鄉高中職教育資源。(91、92、93、94、95)

十、推動高中職社區化。(92、93、94、95)

十一、研議延長國民教育年限之可行性。(92、93、94、95)

十二、技職教育發展科系本位課程。(94、95)

十三、提升技職教育品質。(94、95)

由上述有關我國高中職近六年來教育施政方針中,與教育市場化 相關的重要項目顯示,大多數項目與實施市場化的方向不謀而合,例 如:強調多元入學、開發高中多元類型、鼓勵學校建立特色、建立適 性教育、促進技職教育多元化與特色化、技職教育發展科系本位課程 等,這些項目與教育市場化所強調的多元、特色、適性、本位自主等 精神相符合。顯示政府雖未明訂市場化的發展方向,但卻有許多施政 方針是與市場化的實施方向吻合。其中與教育市場化發展背道而馳的 政策是起於民國九十二年的推動高中職社區化與研議延長國民教育 年限,該二項方針,就前者而言將窄化整個教育選擇的範圍,與教育 市場化所強調的充分選擇教育自由不符;再就後者而言,誠如先前已 討論過的,義務教育的實施將不利於市場機制之建立。然而,截至目 前,上述二項方針仍在推動或研議中,尚未具體實施,就此而論,從 我國高中職教育施政重點來看,市場化的實施仍未能摒除,猶有發展 之機會與空間。

數據

表 2-1 學者專家對教育市場化發展背景的看法之歸納分析     教育市場化         發展背景  學者專家 受新自由主義興起的影響  對於傳統教育官僚與科層體制的反彈與革新  反應家長教育參與的增加與對學校選擇的需求 國際競爭與國家經濟發展對教育的需求  解決政府教育財政經費 缺乏的策略  藉由競爭促進教育效能或效率的提昇  Chubb 與 Moe  ★     ★  李家宗   ★ ★ ★  ★   Ozga     ★    ★  戴曉霞、莫家 豪、謝安邦等  ★  Levin 與 Belfie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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