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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劉過生平概述 第一節 時代背景 建 炎 四 年 ( 西 元11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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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劉過生平概述

第一節 時代背景

建 炎 四 年 ( 西 元1130 年 ) , 康 王 趙 構 將 杭 州 改 名 為 臨 安 , 正 式 展 開 偏 安 的 局 面 , 至 此 宋 代 歷 史 翻 開 了 屈 辱 投 降 的 一 頁 。 宋 高 宗 選 擇 偏 安 江 南 , 以 對 金 人 稱 臣 納 貢 來 換 取 假 象 的 和 平 , 南 方 的 繁 榮 富 庶 , 安 撫 了 他 不 安 的 心 , 朝 野 中 瀰 漫 著 消 極 的 主 和 論 調 , 劉 過 就 誕 生 在 這 樣 一 個 歷 史 氛 圍 中 。

劉 過 一 生 經 歷 高 宗 、 孝 宗 、 光 宗 、 寧 宗 四 位 君 王 , 見 證 了 主 戰 派 、 主 和 派 的 勢 力 消 長 過 程 , 他 的 一 生 經 歷 , 其 實 也 正 是 南 宋 動 盪 歷 史 的 寫 照 。

一 、 政 治 環 境

高 宗 建 炎 三 年 (1129 ) , 金 兀 朮 率 大 兵 攻 陷 了 鎮 江 , 高 宗 狼 狽 出 奔 , 輾 轉 逃 到 了 杭 州 。 隔 年 金 兵 以 破 竹 之 勢 , 又 攻 陷 了 杭 州 , 驚 魂 未 定 的 高 宗 , 又 經 由 海 路 , 倉 皇 逃 到 溫 州 , 一 直 等 到 金 人 劫 掠 已 畢 , 才 敢 回 到 杭 州 , 並 將 杭 州 改 為 臨 安 。

經 過 金 人 此 番 窮 追 猛 打 , 軟 弱 的 高 宗 深 受 打 擊 , 「 恐 金 」 的 心 理 從 此 揮 之 不 去 , 又 害 怕 徽 宗 、 欽 宗 如 果 南 返 , 將 危 及 其 帝 位 的 顧 慮 , 如 此 兩 大 心 結 的 困 擾 下 , 高 宗 不 願 再 言 恢 復 之 事 , 開 始 採 取 「 和 議 以 自 存 」 的 政 策 , 儘 管 當 時 內 有 良 將 , 軍 民 同 仇 敵 愾 的 優 勢 , 仍 不 顧 輿 論 的 橫 議 , 重 用 了 主 和 派 的 首 領 秦 檜 , 來 剷 除 「 恢 復 」 的 異 聲 , 實 現 他 偏 安 江 南 的 美 夢 。 高 宗 在 位 三 十 六 年 中 , 共 任 用 三 位 宰 相 , 皆 為 主 和 派 , 其 中 秦 檜 專 權 達 二 十 年 之 久 , 結 黨 營 私 、 剷 除 異 己 , 朝 中 忠 良 被 陷 害 一 盡 , 而 最 令 人 扼 腕 的 , 莫 過 於 對 一 代 大 將 岳 飛 的 迫 害 。 紹 興 十 年 ( 西 元1140 年 ) , 岳 飛 以 拐 子 馬 , 大 敗 金 人 , 軍 隊 已 推 至 朱 仙 鎮 , 距 汴 京 僅 四 十 五 公 里 , 勝 利 指 日 可 待 , 岳 飛 此 時 亦 以 「 直 抵 黃 龍 府 , 與 諸 君 痛 飲 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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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的 誓 言 與 士 兵 相 約 , 成 功 已 經 在 望 , 沒 想 到 秦 檜 一 番 讒 言 , 竟 使 宋 高 宗 默 許 他 以 一 天 連 下 十 二 道 金 牌 的 方 式 , 召 回 指 日 攻 克 汴 京 的 岳 飛 , 並 於 紹 興 十 一 年 ( 西 元1141 年 ) , 以 「 莫 須 有 」 的 罪 名 , 將 其 冤 殺 於 大 理 寺 的 風 波 亭 中 。 忠 肝 義 膽 、 一 心 為 國 的 良 將 , 卻 含 憤 而 死 , 足 見 當 時 高 宗 的 無 能 及 荒 謬 , 而 對 當 時 全 國 咸 願 北 伐 , 以 恢 復 美 好 江 山 的 軍 民 來 說 , 更 不 啻 為 一 重 大 的 打 擊 。 對 比 岳 飛 的 英 勇 , 當 時 南 宋 將 帥 之 怯 敵 ,

《 金 史 》 卷 七 十 九 < 酈 瓊 傳 > 論 之 甚 詳 :

宗 弼 再 伐 江 南 , 以 瓊 素 知 南 方 。 南 方 山 川 險 易 , 招 至 軍 與 計 事 , 從 容 與 同 列 曰 : 「 瓊 嘗 從 大 軍 南 伐 , 每 見 元 帥 國 王 親 臨 督 戰 , 矢 石 交 集 , 而 王 免 冑 指 揮 三 軍 , 意 氣 自 若 , 用 兵 制 勝 , 皆 與 孫 吳 和 , 可 謂 命 世 雄 才 矣 。 至 於 親 冒 鋒 鏑 , 進 不 避 難 , 將 士 視 之 , 孰 敢 愛 死 乎 ? 宜 其 所 向 無 前 , 日 闢 國 千 里 也 。 江 南 諸 帥 , 才 能 不 及 中 人 , 每 當 出 兵 , 必 身 居 數 百 里 外 , 謂 之 持 重 。 或 督 召 軍 旅 , 易 置 將 校 , 僅 以 一 介 之 士 , 持 虛 文 諭 之 , 謂 之 調 發 。 制 敵 決 勝 , 委 之 偏 稗 。 是 以 智 者 解 體 , 愚 者 喪 師 。 幸 一 小 捷 , 則 露 布 飛 馳 , 增 加 俘 級 , 以 為 己 功 , 斂 怨 將 士 ; 縱 或 親 臨 , 亦 必 先 遁 。 而 又 國 政 不 綱 , 纔 有 微 功 , 已 加 厚 賞 ; 或 有 大 罪 , 乃 置 而 不 誅 。 不 即 覆 亡 , 已 為 天 幸 , 何 能 振 起 耶 !

以 如 此 的 怯 懦 無 能 , 誠 為 「 不 即 覆 亡 , 已 為 天 幸 」 , 怎 可 能 有 機 會 重 振 江 山 。 然 而 庸 才 不 棄 , 良 將 先 亡 , 由 此 可 看 出 宋 高 宗 不 願 恢 復 的 心 態 。 這 件 大 事 發 生 在 劉 過 出 生 前 十 年 , 於 南 宋 社 會 中 影 響 巨 大 、 歷 時 久 遠 , 劉 過 亦 曾 於 晚 年 寫 下 < 沁 園 春 . 題 岳 鄂 王 廟 > 一 詞 , 表 示 對 此 事 的 看 法 並 歌 誦 岳 飛 的 忠 義 。

1 脫 脫 : < 列 傳 第 一 二 四 . 岳 飛 > , 《 宋 史 》 卷 三 六 五 ,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 , 民 國67 年 9 月 ) , 頁 11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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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 宗 皇 帝 登 基 之 初 , 頗 有 志 恢 復 中 原 , 他 力 主 抗 金 , 想 一 戰 而 雪 祖 宗 之 恥 。 據 岳 珂 《 桯 史 》 記 載 :

「 隆 興 初 , 孝 宗 銳 志 復 古 , 容 燕 安 之 鴆 , 躬 御 鞍 馬 , 已 習 勞 事 。 仿 陶 侃 運 甓 之 意 , 時 召 諸 將 , 擊 鞠 殿 中 , 雖 風 雨 亦 張 油 鑾 , 布 沙 除 地 。 群 臣 以 宗 廟 之 重 , 不 宜 乘 危 , 交 章 進 諫 , 弗 聽 。 」2

雄 心 壯 志 的 孝 宗 , 即 位 的 第 一 年 後 即 展 開 復 國 的 行 動 。 隆 興 元 年

1163 ) , 他 採 用 張 浚 的 北 伐 之 議 , 正 式 對 金 人 宣 戰 。 但 因 張 浚 任 人 不 當 , 李 顯 忠 、 邵 宏 淵 兩 人 不 合 , 後 來 反 被 金 兵 敗 於 符 離 ( 今 江 蘇 省 宿 縣 北 ) 。 符 離 一 戰 慘 敗 , 對 銳 意 復 興 的 孝 宗 , 如 晴 天 霹 靂 , 深 受 打 擊 的 他 , 接 受 主 和 派 宰 相 湯 思 敬 的 建 議 , 向 金 人 求 和 , 於 隆 興 二 年 (1164 ) 簽 下 了 所 謂 的 「 隆 興 和 議 」 。 遭 此 挫 敗 的 孝 宗 , 開 始 對 恢 復 中 原 的 大 業 持 保 留 態 度 , 之 前 的 意 氣 風 發 已 煙 消 雲 散 , 主 和 派 的 勢 力 再 度 抬 頭 ,

「 南 宋 又 恢 復 了 苟 且 偷 安 , 含 垢 忍 恥 , 萬 馬 齊 瘖 的 歷 史 局 面 。 」3 張 浚 的 符 離 敗 績 , 導 致 了 屈 辱 的 「 隆 興 和 議 」 , 面 對 如 此 奇 恥 大 辱 , 南 宋 朝 廷 卻 恬 不 知 恥 的 說 這 是 : 「 志 在 好 生 , 寧 甘 曲 己 , 書 幣 土 地 , 一 一 曲 從 。 」4 , 不 僅 割 去 大 片 土 地 , 曲 辱 求 和 , 還 向 金 稱 臣 納 貢 , 和 平 穩 重 的 的 論 調 與 苟 安 行 樂 之 風 於 是 日 益 得 勢 。 孝 宗 在 位 二 十 七 年 (1163 - 1189 ) 間 , 南 宋 形 成 主 戰 , 主 和 兩 派 對 峙 的 狀 況 , 當 時 雖 有 主 和 派 的 一 味 姑 息 , 但 仍 有 一 批 志 士 仁 人 , 不 斷 上 疏 , 陳 奏 富 國 強 兵 之 策 , 主 張 對 金 用 兵 , 表 達 堅 決 復 國 雪 恥 的 決 心 。 其 中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人 物 , 即 是 辛 棄 疾 和 陳 亮 。

2 岳 珂 : < 隆 興 按 鞠 > , 《 桯 史 》 卷 二 , ( 北 京 : 新 華 書 局 , 1981 年 12 月 ) , 頁15 。

3 陶 爾 夫 、 劉 敬 圻 : 《 南 宋 詞 史 》 , ( 哈 爾 濱 : 黑 龍 江 人 民 出 版 社 , 1994 年 9 月 ) , 頁 130 。

4 清 畢 沅 : 《 續 資 治 通 鑑 》 第 一 百 三 十 九 卷 , ( 台 北 : 文 光 出 版 社 , 民 64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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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 棄 疾 於 乾 道 元 年 (1165 ) 及乾 道六 年( 1170 ) , 分 別 上 「 美 芹 十 論 」 及 「 九 議 」 , 分 別 談 論 用 兵 及 治 國 之 道 , 指 出 中 原 人 民 在 金 人 的 統 治 下 「 怨 以 深 , 痛 已 鉅 , 而 怒 已 盈 」5 , 警 告 統 治 者 再 不 抗 金 , 就 要 遭 到 人 民 的 反 對 。 陳 亮 于 淳 熙 五 年 (1178 ) , 有 「 戊 申 再 上 孝 宗 皇 帝 書 」 , 怒 斥 當 時 投 降 派 「 岌 岌 然 以 北 方 為 可 畏 , 以 南 方 為 可 憂 , 一 日 不 和 則 君 臣 上 下 朝 不 能 以 謀 夕 」 的 恐 敵 症 , 認 為 「 江 南 不 必 憂 , 和 議 不 必 守 , 虜 人 不 足 畏 」6 , 中 原 必 須 也 必 定 能 收 復 , 期 待 孝 宗 堅 持 恢 復 大 業 。 惜 當 時 「 因 帝 將 內 禪 , 不 報 。 」 未 能 上 達 天 聽 , 他 並 被 目 為 「 狂 怪 」 之 徒 。 兩 人 的 激 越 之 言 , 雖 曾 使 主 政 者 重 燃 恢 復 之 志 , 但 受 困 於

「 靖 康 之 難 」 及 「 隆 興 和 議 」 之 恥 , 孝 宗 已 無 復 當 年 的 雄 心 壯 志 , 終 未 能 採 納 他 們 的 意 見 。

隨 著 時 間 的 推 移 , 南 宋 的 朝 政 不 斷 惡 化 , 當 時 的 情 況 就 如 朱 熹 所 言 : 「 民 窮 財 匱 , 兵 惰 將 驕 。 外 有 強 暴 之 夷 , 內 有 愁 怨 之 軍 民 , 其 他 難 言 之 隱 , 隱 於 耳 目 之 所 不 知 、 思 慮 之 所 不 接 者 , 近 在 堂 奧 之 間 , 而 遠 在 數 千 里 之 外 , 何 可 勝 數 。 」7 受 到 辛 棄 疾 和 陳 亮 的 感 召 , 劉 過 也 曾 叩 閽 獻 策 , 認 為 「 中 原 可 以 一 戰 而 收 」 , 但 在 當 時 統 治 者 醉 生 夢 死 的 情 況 下 , 此 策 亦 未 產 生 任 何 作 用 , 甚 至 還 差 一 點 「 血 染 長 安 市 」 , 由 此 亦 不 難 想 見 愛 國 志 士 在 當 時 政 治 環 境 下 的 艱 難 處 境 。

二 、 社 會 文 化

宋 太 祖 開 國 時 , 奉 行 「 右 文 輕 武 」 、 厚 祿 養 廉 的 政 策 , 解 除 軍 將 兵 權 後 , 便 慫 恿 他 們 「 多 積 金 帛 田 宅 以 遺 子 孫 , 歌 兒 舞 女 以 終 天 年 」8

5 辛 棄 疾 : < 美 芹 十 論 . 觀 釁 > , 《 稼 軒 詩 文 鈔 存 》 , ( 台 北 : 長 安 出 版 社 , 民 國64 年 9 月 ) , 頁 8 。

6 陳 亮 : < 戊 申 再 上 孝 宗 皇 帝 書 > , 《 陳 亮 集 》 ,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 1987 年 ) , 頁 16 。

7 朱 熹 : < 戊 申 封 事 > , 《 晦 庵 先 生 朱 文 公 文 集 》 , ( 台 北 : 大 化 書 局 , 民 國74 年 5 月 ) , 頁 179 。

8 脫 脫 : < 石 守 信 傳 > , 《 宋 史 》 ,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 , 民 國67 年 9 月 ) , 頁 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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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是 文 武 官 員 安 於 逸 樂 , 公 私 宴 會 頻 繁 , 據 沈 括 《 夢 溪 筆 談 》 卷 九 :

「 天 下 無 事 , 許 臣 僚 擇 勝 宴 飲 , 當 時 侍 從 文 館 士 大 夫 為 燕 集 , 以 致 市 樓 酒 肆 皆 供 帳 為 游 息 之 地 。 」 如 此 上 行 下 效 , 世 俗 的 享 樂 之 風 隨 之 興 起 。 南 宋 孟 元 老 《 東 京 夢 華 錄 》 載 北 宋 崇 寧 (1102 - 1106 )期間,京城開封 的 繁 華 景 象 為 : 「 舉 目 則 青 樓 畫 閣 , 繡 戶 珠 簾 。 雕 車 竟 駐 於 天 街 , 寶 馬 季 馳 於 御 路 。 金 翠 耀 目 , 羅 結 飄 香 ; 新 聲 巧 笑 於 柳 陌 花 衢 , 按 管 調 弦 於 茶 坊 酒 肆 , … … 」9 可 見 宋 仁 宗 時 期 歌 舞 昇 平 的 景 況 。

隆 興 和 議 後 , 宋 金 之 間 有 了 持 續 四 十 年 之 久 的 和 平 。 這 外 加 若 干 屈 辱 條 件 的 「 和 平 」 環 境 , 使 得 南 宋 朝 廷 在 江 南 豐 富 的 物 產 和 長 江 的 屏 障 下 , 有 了 喘 息 的 機 會 。 《 宋 史 . 食 貨 志 》 載 : 「 宋 高 宗 南 渡 雖 失 舊 物 之 半 , 猶 席 東 南 地 產 之 饒 , 足 以 裕 國 。 」10 經 濟 重 心 的 南 移 , 為 南 宋 提 供 堅 實 的 經 濟 基 礎 , 南 方 戶 口 持 續 而 迅 速 的 增 加 , 擴 大 了 生 產 和 消 費 , 也 提 供 了 商 業 發 展 所 需 的 人 力 , 政 治 中 心 的 南 遷 , 交 通 運 輸 的 改 善 , 都 推 動 了 南 宋 時 期 商 業 的 發 展 , 最 大 的 成 果 即 是 商 稅 的 收 入 不 斷 增 加 , 宋 光 宗 紹 熙 初 (1190 後),國庫即有「 庫 中 所 儲 金 八 十 萬 兩 , 銀 一 百 八 十 萬 兩 , 而 天 下 庫 復 儲 現 緡 常 五 六 百 萬 。 」11 而 談 鑰 《 嘉 泰 吳 興 志 》 卷 八 公 廨 篇 都 稅 務 條 亦 載 :

吳 興 初 以 市 物 之 值 一 萬 則 稅 五 百 , 蓋 二 十 而 取 一 , 歲 入 以 二 十 萬 , 實 為 錢 二 萬 貫 , 今 征 商 五 十 而 取 一 , 歲 入 則 十 倍 而 贏 。 豈 民 物 之 富 , 商 賈 之 夥 , 非 曩 時 比 乎 ?12

9 孟 元 老 : 《 東 京 夢 華 錄 》 序 ,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 1985 年 3 月 ) , 頁 4 。

10 脫 脫 : < 農 田 > , 《 宋 史 . 食 貨 志 》 上 一 ,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 , 民 國 67 年 9 月 ) , 頁 4156 。

11 清 . 畢 沅 《 續 資 治 通 鑑 》 卷 二 十 一 , ( 台 北 : 文 光 出 版 社 , 民 國64 年 )

12 見 《 宋 元 地 方 志 叢 書 》 第 十 一 冊 , ( 台 北 : 大 化 書 局 , 民 國 69 年 1 月 ) , 頁 6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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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州 商 稅 率 由 北 宋 的 二 十 取 一 降 低 到 南 宋 的 五 十 取 一 , 可 是 商 稅 收 入 卻 反 而 增 加 十 倍 有 餘 , 按 北 宋 西 寧 十 年 湖 州 州 城 商 稅 收 入 已 達 三 萬 九 千 餘 貫 , 但 如 以 二 萬 貫 來 計 算 , 則 南 宋 嘉 泰 (1201 - 1204 ) 年 間 , 湖 州 州 城 商 稅 收 入 在 二 十 萬 貫 以 上 。 由 此 即 可 看 出 當 時 國 庫 之 盈 。

另 南 宋 的 「 水 田 之 利 , 富 于 中 原 , 故 水 利 大 興 。 」13 特 別 是 江 浙 一 帶 , 農 民 還 栽 培 出 良 種 水 稻 , 棉 花 的 種 植 更 是 普 遍 , 棉 紡 工 業 特 別 發 達 。 造 船 業 更 為 興 旺 , 句 型 海 船 數 百 人 , 能 存 一 年 的 糧 食 。 廣 州 、 泉 州 、 明 州 是 對 外 的 通 商 港 口 , 與 南 宋 通 商 的 國 家 和 地 區 已 有 五 十 多 個 , 海 關 收 入 達 二 百 萬 貫 , 超 過 北 宋 二 倍 多 , 紙 幣 逐 漸 流 通 , 交 子 和 會 子 日 益 普 遍 , 臨 安 極 其 繁 榮 , 是 南 宋 政 治 、 經 濟 、 文 化 中 心 。 商 業 的 發 達 , 亦 促 使 城 市 的 興 起 , 以 劉 過 的 故 鄉 廬 陵 為 例 , 劉 辰 翁 即 曾 於 < 習 溪 橋 記

> 如 此 形 容 廬 陵 城 內 繁 榮 的 景 象 :

自 吾 小 年 , 見 是 橋 勝 時 , 為 社 林 洲 祠 , 為 官 藥 肆 , 為 旗 亭 , 歌 鍾 列 妓 , 長 天 燈 火 , 飲 者 爭 席 , 定 場 設 賈 , 喝 道 而 後 能 過 。14

可 見 此 時 物 阜 民 蕃 的 景 象 。 當 時 僅 「 關 上 積 糧 」 就 有 八 百 餘 萬 斛 ,

「 輸 湖 南 米 五 十 萬 石 于 襄 陽 , 又 以 湖 北 漕 司 和 糴 米 三 十 萬 石 分 輸 京 、 郢 、 安 、 信 四 郡 , 畜 銀 帛 百 萬 計 。 」 在 此 雄 厚 的 經 濟 條 件 支 持 下 , 南 宋 再 度 走 入 享 樂 之 風 , 舉 朝 侈 靡 , 湖 山 歌 舞 , 文 恬 舞 嬉 。

高 宗 之 時 , 靖 康 年 間 廢 置 的 禮 樂 制 度 就 已 經 漸 漸 恢 復 , 紹 興 十 二 年

1142 ) , 也 就 是 殺 害 民 族 英 雄 岳 飛 的 第 二 年 , 下 召 開 天 下 樂 禁 , 兩 年 之 後 , 復 置 教 坊 。 此 禁 一 開 , 朝 野 歌 舞 燕 樂 之 風 遂 成 燎 原 之 勢 , 再 也 無 法 抑 遏 。 到 乾 道 、 淳 熙 間 , 以 宋 孝 宗 公 開 奉 太 上 皇 ( 高 宗 ) 出 宮 游 賞 湖

13 脫 脫 : 《 宋 史 . 食 貨 志 》 上 一 , ( 台 北 : 鼎 文 書 局 , 民 國67 年 9 月 ) , 頁 4182 。

14 劉 辰 翁 : < 習 溪 橋 記 > , 《 須 溪 集 》 卷 五 , ( 台 灣 : 商 務 印 書 館 , 民 62 年 月 份 不 詳 ) , 頁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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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為 標 志 , 南 宋 歌 舞 昇 平 的 頹 風 已 與 北 宋 看 齊 而 毫 無 愧 色 。 文 人 們 的 筆 下 , 杭 州 這 個 「 銷 金 窩 兒 」 , 處 處 洋 溢 著 「 東 都 ( 汴 京 ) 遺 風 」 。 實 際 上 , 杭 州 的 宴 安 享 樂 , 比 東 都 熾 盛 , 據 周 密 《 武 林 舊 事 》 的 記 載 :

杭 州 每 年 燈 節 時 , 終 夕 天 街 鼓 吹 不 絕 , 都 民 士 女 羅 綺 如 雲 , 蓋 無 夕 不 然 也 。 又 載 : 元 宵 之 夜 , 伶 官 奏 樂 , 稱 念 口 號 , 致 語 , 下 為 大 露 台 , 百 藝 群 工 , 競 呈 奇 伎 。…… 宮 漏 既 深 , 始 宣 放 煙 火 百 餘 架 , 於 是 樂 聲 四 聲 , 燭 影 縱 橫 , 而 駕 始 還 矣 。…… 翠 帘 銷 幕 , 絳 竹 籠 紗 , 遍 呈 舞 對 , 密 擁 歌 妓 。 脆 管 清 吭 , 清 聲 交 奏 , 戲 具 粉 嬰 , 鬻 歌 售 藝 者 , 紛 然 而 集 。15

將 這 類 記 載 與 孟 元 老 《 東 京 夢 華 錄 》 所 述 情 況 稍 加 對 比 就 不 難 看 出 : 在 偷 安 一 隅 的 南 宋 社 會 , 無 論 是 皇 家 慶 典 還 是 民 間 娛 樂 , 其 規 模 排 場 , 奢 侈 淫 靡 之 程 度 , 都 勝 過 當 年 北 宋 末 世 。 無 怪 乎 淳 熙 年 間 杭 州 士 人 林 升 作 < 題 臨 安 邸 > 一 詩 譴 責 道 :

山 外 青 山 樓 外 樓 , 西 湖 歌 舞 幾 時 休 ? 暖 風 薰 得 游 人 醉 , 直 把 杭 州 作 汴 州 !16

伴 隨 著 這 股 享 樂 之 風 , 南 宋 詞 作 題 材 快 速 開 發 , 其 中 尤 以 壽 詞 的 創 作 達 到 空 前 的 發 展 。 宋 代 的 壽 詞 創 作 中 特 別 發 達 , 尤 以 南 宋 為 甚 。 統 計

《 全 宋 詞 》 中 , 南 宋 壽 詞 約 為 二 千 五 百 五 十 四 首 , 約 占 宋 詞 二 萬 一 千 零 五 十 五 首 的 八 分 之 一 弱 , 數 量 可 謂 龐 大 。17 南 宋 的 壽 詞 依 題 材 內 容 看 , 主 要 有 壽 聖 壽 官 詞 , 壽 親 友 詞 和 自 壽 詞 , 除 了 祝 賀 他 人 壽 考 , 亦 有 藉 此 抒 發 內 心 壯 志 。 劉 過 現 存 八 十 六 首 詞 作 中 , 壽 詞 即 佔 了 八 首 , 而 其 中 的

15 周 密 : < 元 夕 > , 《 武 林 舊 事 》 卷 二 , ( 台 北 : 廣 文 書 局 , 民 國84 年 6 月 ) , 頁 8 。

16 林 升 : < 題 臨 安 邸 > , 《 全 宋 詩 》 , ( 北 京 : 北 京 大 學 出 版 , 新 華 發 行 , 1998 年 12 月 ) , 頁 31542 。

17 劉 尊 明 : < 宋 代 壽 詞 的 文 化 內 蘊 與 生 命 主 題 - 兼 論 中 國 古 代 壽 詞 文 學 的 發 展 > ,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通 訊 , 第 3 卷 第 2 期 , 8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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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首 是 寫 給 當 時 的 丞 相 韓 侂 冑 , 詞 中 除 了 稱 頌 韓 侂 冑 的 文 才 武 功 , 更 藉 此 提 出 勿 忘 恢 復 大 業 的 呼 籲 。

而 與 詞 體 發 展 密 不 可 分 的 歌 妓 , 在 宋 代 更 成 了 享 樂 宴 飲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要 角 。 宋 代 的 歌 妓 制 度 上 承 唐 代 , 歌 妓 分 為 三 類 : 官 妓 ( 包 括 營 妓 ) 、 家 妓 和 市 井 妓 。 宋 代 的 士 大 夫 在 官 府 得 以 官 妓 侑 觴 勸 酒 , 在 家 則 蓄 養 歌 女 , 每 逢 宴 飲 , 則 命 其 奏 樂 唱 詞 , 娛 賓 遣 興 ; 另 在 青 樓 、 酒 肆 所 置 之 市 井 妓 , 是 朝 廷 所 認 可 的 , 社 會 輿 論 亦 不 以 召 喚 市 井 妓 侍 宴 為 不 名 譽 之 事 。 歌 妓 與 文 人 士 子 關 係 密 切 , 文 士 們 經 常 在 宴 飲 酒 席 上 即 興 填 詞 , 交 給 她 們 演 唱 , 成 為 宋 詞 傳 播 的 重 要 途 徑 。 而 文 士 和 歌 妓 之 間 也 因 惺 惺 相 惜 , 屢 見 戀 情 交 往 , 劉 過 詞 中 就 有 七 首 與 歌 妓 主 題 相 關 , 其 中 < 賀 新 郎 . 贈 娼 > 一 首 , 將 年 老 色 衰 的 青 樓 商 女 與 自 己 天 涯 淪 落 的 境 遇 巧 妙 結 合 在 一 起 , 纏 綿 悱 惻 , 動 人 極 深 , 成 為 當 時 「 天 下 與 禁 中 皆 歌 之 」 的 名 作 。

三 、 地 理 文 化

由 於 國 土 的 遼 闊 與 交 通 的 限 制 , 貫 穿 中 國 東 西 的 長 江 , 自 古 便 成 為 阻 礙 南 北 交 流 的 天 然 溝 塹 , 而 水 土 山 川 等 自 然 環 境 與 風 俗 、 民 俗 及 種 族 、 血 統 等 人 文 環 境 結 合 在 一 起 , 便 構 成 了 這 特 定 的 地 理 文 化 環 境 , 這 一 個 環 境 中 的 文 學 也 由 此 形 成 了 其 特 有 的 體 格 風 貌 。 在 中 國 文 學 史 上 ,

《 楚 辭 》 、 《 詩 經 》 分 別 代 表 了 詩 壇 上 南 北 體 派 的 兩 個 源 頭 , 魏 晉 南 北 朝 時 詩 壇 又 一 次 南 北 分 流 , 從 而 造 成 「 江 左 工 商 發 越 , 貴 乎 清 綺 ; 河 朔 詞 意 真 剛 , 重 乎 氣 質 」18 這 樣 鮮 明 的 南 北 區 別 。

況 周 頤 《 蕙 風 詞 話 》 卷 三 中 , 即 曾 論 及 地 理 文 化 對 創 作 的 影 響 : 自 六 朝 以 還 , 文 章 有 南 北 派 之 分 , 乃 至 書 法 亦 然 。 姑 以 詞 論 , 金 元 之 於 南 宋 , 時 代 正 同 , 疆 域 之 不 同 , 人 事 為 之 耳 。 … … 南 宋 佳

18 李 延 壽 : 《 北 史 . 文 苑 傳 》 , ( 台 灣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 民 國77 年 2 月 ) , 頁 2781 。

(9)

詞 能 渾 至 , 金 詞 佳 詞 近 方 剛 , 宋 詞 深 緻 能 入 骨 , 如 清 真 夢 窗 是 。 金 詞 清 勁 能 樹 骨 , 如 蕭 閒 、 遯 庵 是 。 南 人 得 江 山 之 秀 , 北 人 以 冰 霜 為 清 。 南 或 失 之 綺 靡 , 近 於 雕 文 刻 漏 之 技 ; 北 或 失 之 荒 率 , 無 解 深 裘 大 馬 之 譏 。 … …19

可 見 地 域 文 化 對 作 家 的 創 作 有 不 容 忽 視 的 影 響 。 如 南 宋 女 詞 人 李 清 照 , 在 北 方 時 受 北 方 山 水 風 土 的 陶 冶 , 詞 作 的 格 調 婉 秀 明 朗 , 有 陽 剛 之 氣 ; 南 渡 後 , 江 南 的 秀 麗 山 水 、 複 雜 地 貌 、 特 有 景 物 , 激 發 了 她 歷 經 家 國 變 故 後 的 敏 感 心 靈 , 因 之 作 品 呈 現 含 蓄 婉 轉 、 悲 涼 悽 愴 的 風 格 , 即 是 一 例 。 另 與 李 清 照 同 期 的 詞 人 向 子 諲 , 其 《 酒 邊 詞 》 也 因 創 作 地 域 不 同 , 而 有 「 江 北 舊 詞 」 、 「 江 南 新 詞 」 之 分 , 可 見 地 域 環 境 對 作 家 風 格 有 決 定 性 的 影 響 。

宋 室 南 渡 後 , 由 於 偏 安 江 左 , 僻 處 東 南 , 山 川 風 景 秀 麗 , 因 之 詞 中 反 映 的 南 方 色 彩 甚 為 明 顯 , 舉 凡 南 方 之 景 物 、 地 名 , 氣 候 , 產 物 , 交 通 , 習 俗 , 甚 至 是 方 言 , 均 大 量 的 寫 入 詞 中 , 據 王 偉 勇 先 生 援 《 全 宋 詞 》 加 以 統 計 , 宋 朝 十 大 都 市 依 次 為 : 「 一 開 封 , 二 杭 州 ( 臨 安 ) , 三 長 安 , 四 洛 陽 , 五 蘇 州 , 六 廣 州 , 七 泉 州 , 八 揚 州 , 九 明 州 , 十 安 陽 。 」 詞 人 喜 愛 詠 誦 之 十 大 名 勝 為 : 「 臨 安 府 西 湖 、 建 康 府 城 、 平 江 府 垂 虹 亭 與 姑 蘇 臺 、 鎮 江 多 景 樓 、 嚴 州 釣 臺 、 太 平 州 蛾 眉 亭 、 紹 興 府 鏡 湖 與 蓬 萊 閣 、 鄂 州 南 樓 與 赤 壁 、 岳 州 岳 陽 樓 與 潭 州 定 王 臺 、 隆 興 府 滕 王 閣 與 福 州 西 湖 。 」20 劉 過 一 生 在 東 南 各 地 浪 遊 , 詞 作 亦 反 映 了 南 方 的 情 調 , 如 被 譽 為 「 數 百 年 絕 作 」 、 「 楚 中 歌 者 競 唱 之 」 的 < 唐 多 令 > ( 蘆 葉 滿 汀 州 ) 一 詞 , 即 是 登 臨 在 武 昌 黃 鵠 磯 上 的 南 樓 ( 一 名 安 遠 樓 ) 所 作 , 且 由 詞 作 中 「 二 十 年 後 重 過 」 , 可 知 他 曾 不 止 一 次 登 覽 此 樓 。 除 了 登 樓 , 《 龍 洲 詞 》 中 並 有 < 謁 金 門 . 游 西 湖 > 、 < 沁 園 春 > ( 柳 思 花

19 況 周 頤 : < 宋 金 詞 不 同 > , 《 蕙 風 詞 話 》 卷 三 , 見 《 詞 話 叢 編 》 頁 4456 。

20 以 上 資 料 見 王 偉 勇 : 《 南 宋 詞 研 究 》 , ( 台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 , 民 國 76 年 9 月 ) , 頁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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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 等 二 首 遊 覽 西 湖 的 作 品 , 並 有 「 若 是 花 時 , 無 風 無 雨 , 一 日 須 來 一 百 回 」 的 詞 句 , 表 現 出 對 西 湖 勝 景 的 著 迷 。

《 龍 洲 詞 》 中 並 屢 見 南 方 各 地 方 言 , 如 < 行 香 子 . 同 郭 季 端 訪 舊 不 遇 > : 「 匆 匆 去 得 忒 煞 」 , 「 忒 煞 」 即 為 吳 語 方 言 。 < 清 平 樂 . 贈 妓 > 中 「 一 捻 兒 年 紀 」 , 「 一 捻 兒 」 是 江 淮 官 話 。 另 因 江 南 地 區 地 貌 複 雜 , 多 起 伏 疊 嶂 的 重 巒 峻 嶺 及 曲 折 繚 繞 的 名 川 大 水 , 為 適 應 地 形 而 發 展 的 交 通 工 具 , 如 舟 船 、 籃 輿 , 亦 大 量 進 入 詞 中 , 劉 過 < 沁 園 春 . 題 黃 尚 書 夫 人 書 壁 後 > : 「 正 芹 塘 雨 過 , 泥 融 路 軟 , 金 蓮 自 策 , 小 小 籃 輿 。 」 即 見 此 南 方 特 殊 的 交 通 工 具 「 籃 輿 」 。

另 宋 代 節 日 頗 多 , 一 年 之 中 有 元 旦 、 立 春 、 上 元 、 寒 時 、 清 明 、 端 午 、 七 夕 、 中 秋 、 重 陽 、 除 夕 等 , 就 士 大 夫 而 言 , 這 些 歲 時 宴 賞 的 節 日 就 是 他 們 的 假 期 , 宋 代 官 員 全 年 有 一 百 二 十 四 天 節 假 , 主 要 分 別 來 自 這 些 歲 時 節 序 。21 這 些 節 日 大 都 隨 不 同 季 節 在 不 同 的 野 外 進 行 , 如 早 春 踏 青 , 元 宵 燈 會 , 端 午 龍 舟 , 重 陽 登 高 等 。 劉 過 有 一 首 < 沁 園 春 . 觀 競 渡

> , 即 記 錄 端 午 節 時 的 競 渡 活 動 , 「 謾 爭 標 奪 勝 , 魚 龍 噴 薄 ; 呼 聲 賈 勇 , 地 裂 山 摧 。 」 的 熱 鬧 場 景 , 很 真 實 呈 現 了 豪 放 詞 風 外 的 民 間 風 情 。

21 朱 瑞 熙 等 : 《 遼 宋 西 夏 金 社 會 生 活 史 》 ,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 , 1998 年 8 月 ) , 頁 390 - 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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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家世與生平

劉 過 (1154 - 1206 ) , 字 改 之 , 以 所 居 地 自 號 龍 洲 道 人 。 出 身 貧 寒 , 少 負 大 志 , 恆 以 功 名 自 期 , 然 而 「 四 舉 無 成 , 十 年 不 調 」 , 終 身 未 第 , 以 布 衣 終 老 。 他 生 於 高 宗 紹 興 二 十 四 年 , 主 要 活 動 於 高 宗 、 光 宗 、 理 宗 三 朝 , 於 寧 宗 開 禧 二 年 (1206 ) 客 死 江 蘇 崑 山 , 貧 不 能 葬 , 靠 友 人 資 助 , 在 當 地 馬 鞍 山 麓 安 葬 。

劉 過 因 一 生 未 能 為 官 , 以 布 衣 終 老 , 故 《 宋 史 》 中 未 見 其 傳 , 另 因 個 性 豪 放 瀟 灑 , 詩 詞 作 品 都 隨 性 創 作 , 亡 逸 散 失 頗 多 , 而 喪 失 研 究 其 人 之 第 一 手 資 料 , 甚 是 可 惜 。 現 存 劉 過 事 蹟 , 僅 於 《 兩 宋 名 賢 小 集 》 、

《 四 庫 全 書 總 目 提 要 》 、 《 江 西 通 志 》 中 有 簡 略 記 載 , 及 一 些 筆 記 小 說 , 如 《 桯 史 》 、 《 游 宦 記 聞 》 、 《 宋 人 軼 事 彙 編 》 中 有 零 星 的 紀 錄 , 然 而 這 些 資 料 不 是 片 段 零 落 , 甚 而 是 穿 鑿 訛 誤 , 難 以 藉 此 窺 得 其 一 生 作 為 的 全 貌 。

由 於 資 料 的 欠 缺 與 零 落 , 欲 得 劉 過 生 平 的 概 括 , 僅 能 由 此 殘 缺 不 全 的 的 片 段 紀 錄 為 基 礎 , 以 其 所 留 下 之 作 品 為 輔 助 , 如 此 相 互 對 照 , 或 能 勾 勒 出 劉 過 生 平 的 概 略 形 貌 。

一 、 家 世

( 一 ) 籍 貫 :

關 於 劉 過 的 籍 貫 , 共 有 四 種 「 襄 陽 」 、 「 太 和 」 、 「 泰 和 」 、 「 廬 陵 」 等 四 種 說 法 , 對 這 四 種 持 論 , 胡 玉 縉 《 四 庫 全 書 總 目 提 要 補 正 》 曾 對 此 提 出 詳 細 的 分 析 :

「 案 陳 振 孫 《 直 齋 書 錄 解 題 》 : 『 劉 改 之 詞 一 卷 , 襄 陽 劉 過 改 之 撰 』 , 以 過 為 襄 陽 人 。 盧 弼 《 四 庫 湖 北 先 生 遺 書 札 記 》 云 : 『 按 岳 珂 《 桯 史 》 < 卷 二 > 劉 改 之 詩 詞 一 則 , 廬 陵 劉 改 之 過 , 以 詩 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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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西 , 厄 於 韋 布 , 放 浪 荊 楚 , 客 食 諸 侯 間 , 開 禧 乙 丑 過 京 口 , 余 為 餉 幕 瘐 吏 , 因 識 焉 云 云 』 。 按 岳 珂 與 過 交 遊 , 自 能 悉 其 里 貫 , 其 為 廬 陵 人 無 疑 。 又 案 過 < 和 劉 叔 擬 詩 > : 『 草 露 青 原 淚 , 煙 波 白 鷺 心 。 班 超 歸 未 得 , 想 見 舊 家 林 。 』 小 注 : 廬 陵 有 青 原 山 、 白 鷺 洲 云 云 , 此 亦 為 廬 陵 人 之 一 證 。 見 《 群 賢 小 集 》 中 《 龍 洲 人 詩 集 》 , 是 集 亦 題 『 廬 陵 劉 過 改 之 』 。 其 < 襄 陽 歌 > : 『 十 年 著 腳 走 四 方 , 胡 不 歸 來 兮 襄 陽 』 當 為 流 寓 至 此 , 與 岳 珂 『 放 浪 荊 楚 』 之 語 相 合 。…… 」22

今 人 張 文 彥 教 授 於 < 劉 過 的 生 平 與 交 友 >23 一 文 中 , 對 以 上 四 說 詳 細 考 證 , 並 舉 各 代 資 料 詳 細 比 對 , 歸 納 出 : 「 吉 州 」 與 「 廬 陵 」 指 相 同 地 方 , 惟 朝 代 不 同 的 稱 呼 ; 「 泰 和 」 與 「 太 和 」 意 義 相 同 , 皆 同 一 地 方 , 指 宋 時 之 太 和 , 明 時 之 泰 和 。24 此 項 爭 議 經 張 教 授 抽 絲 剝 繭 的 探 索 , 已 獲 得 明 確 的 答 案 , 筆 者 贊 成 張 教 授 之 說 , 劉 過 為 廬 陵 人 無 誤 。

除 經 由 歷 史 的 推 衍 還 原 其 真 相 , 劉 過 的 詩 詞 中 亦 有 數 項 有 力 的 線 索 , 來 印 證 其 為 廬 陵 人 之 說 。

1 、 《 龍 洲 集 》 卷 三 < 贈 鄉 人 周 從 龍 談 命 > : 「 廬 陵 儒 萬 人 , 頗 亦 出 青 紫 。 老 子 三 不 歸 , 未 省 鄉 里 士 。 暮 年 罕 交 遊 , 僅 識 子 周 子 。 風 流 屬 當 行 , 豈 止 談 天 爾 。 夜 從 青 樓 飲 , 一 醉 幾 欲 死 。 」

2 、 《 龍 洲 集 》 卷 七 < 初 伏 闕 上 書 得 旨 還 鄉 上 楊 守 秘 書 > 其 一 : : 「 郡 大 廬 陵 古 , 分 符 得 秘 郎 。 息 爭 民 弭 事 , 課 最 米 連 檣 。 水 隔 蓬 山 遠 , 風 凝 畫 戟 香 。 少 須 官 事 了 , 歸 去 玉 為 堂 。 」

22 胡 玉 縉 : 《 四 庫 全 書 總 目 提 要 補 正 》 ,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 民 54 年 10 月 ) , 頁 1363 - 1364 。

23 張 文 彥 : < 劉 過 的 生 平 與 交 友 > , 《 中 華 文 化 月 刊 》 , ( 2001 年 1 月 出 版 , 第 250 期 ) , 頁 90 - 124 。

24 張 文 彥 : < 劉 過 的 生 平 與 交 友 > , 《 中 華 文 化 月 刊 》 , ( 2001 年 1 月 出 版 , 第 250 期 ) , 頁 98 。

(13)

3 、 《 龍 洲 集 》 卷 十 三 < 健 康 獄 中 上 吳 居 父 , 時 魏 廣 夫 為 秋 官 > 一 文 中 : 「…… 伏 念 某 廬 陵 生 長 , 湖 海 倦 游 , 鼓 行 之 老 氣 不 衰 , 疾 惡 之 剛 腸 猶 在 。…… 」

4 、 《 龍 洲 集 》 卷 十 四 < 與 許 從 道 書 > : 「 九 月 初 三 日 , 友 生 廬 陵 劉 過 再 拜…… 」

以 上 皆 出 自 於 劉 過 親 筆 之 作 , 四 說 皆 同 , 劉 過 為 廬 陵 人 之 說 當 為 可 信 。 廬 陵 在 宋 朝 為 一 文 風 鼎 盛 、 人 才 輩 出 之 地 。 據 《 中 國 古 今 地 名 大 辭 典 》 載 「 廬 陵 縣 」 :

「 漢 置 。 三 國 吳 改 制 高 陽 縣 。 故 城 在 今 江 西 吉 安 縣 南 。 隋 改 石 陽 為 廬 陵 , 故 城 在 今 江 西 吉 安 縣 東 。 唐 始 移 今 吉 安 縣 治 。 明 清 皆 為 江 西 吉 安 府 治 。 民 國 改 為 吉 安 縣 。 境 內 多 佳 山 水 。 學 士 大 夫 好 稱 之 , 宋 歐 陽 修 生 長 於 此 。 」25

廬 陵 的 好 山 好 水 , 為 此 地 孕 育 蕃 盛 的 文 風 , 劉 過 詩 集 中 亦 有 「 廬 陵 儒 萬 人 」 之 句 , 足 見 此 地 文 化 水 準 之 高 。 加 以 宋 代 大 儒 歐 陽 修 亦 長 於 斯 , 更 增 添 此 地 文 化 地 位 的 重 量 , 劉 過 於 詩 詞 中 屢 屢 提 及 故 里 之 名 , 除 示 不 忘 本 之 意 , 亦 當 有 「 與 有 榮 焉 , 藉 此 宣 揚 」 的 成 分 。

( 二 ) 生 卒 年

劉 過 的 生 卒 年 因 正 史 無 考 , 宋 人 著 述 中 亦 不 見 記 載 , 甚 至 其 弟 劉 澥 在 端 平 (1234 ) 年 間 為 其 刊 刻 《 龍 洲 集 》 時 亦 未 提 及 , 因 此 僅 能 由 元 、 明 的 相 關 史 料 來 推 算 。

據 《 嘉 靖 崑 山 縣 志 》 卷 二 < 冢 墓 > 載 :

25 臧 勵 龢 等 編 : 《 中 國 古 今 地 名 大 辭 典 》 , ( 台 北 : 台 灣 商 務 印 書 館 , 民 國82 年 3 月 ) , 頁 1341 。

(14)

劉 龍 洲 過 墓 , 在 馬 鞍 山 東 齋 , 宋 嘉 定 五 年 縣 令 潘 友 文 、 簿 趙 希 楙 葬 之 於 此 , 元 正 正 祠 於 東 齋 僧 舍 , 弘 治 庚 戌 知 縣 楊 子 器 重 加 封 表 。

可 知 嘉 定 五 年 (1212 ) 為 其 下 葬 之 年 。 另 又 據 殷 奎 < 復 劉 改 之 先 生 墓 事 狀 >26

崑 山 慧 聚 寺 東 齋 之 岡 , 實 故 宋 劉 先 生 之 墓 在 焉 。 先 生 諱 過 , 字 改 之 , 廬 陵 人 也 。…… 始 故 人 潘 友 文 尹 崑 山 , 先 生 來 客 其 所 , 遂 娶 婦 而 家 焉 。 既 卒 , 而 友 文 為 真 州 , 以 私 錢 三 十 萬 屬 其 友 具 凡 葬 事 。 值 其 友 死 , 不 克 葬 。 後 七 年 , 縣 主 簿 趙 希 楙 乃 為 買 山 , 卒 葬 之 , 太 府 丞 陳 振 為 銘 其 墓 。……

知 其 卒 後 七 年 始 葬 , 故 推 其 卒 年 應 是 開 禧 二 年 (1206 ) 。

另 顧 湄 所 輯 《 劉 龍 洲 墓 詩 》 中 , 有 明 . 陳 諤 < 題 劉 龍 洲 易 蓮 峰 二 公 之 墓 > 詩 云 : 「 改 之 太 初 墓 , 相 望 玉 峰 南 。 同 是 廬 陵 士 , 皆 年 五 十 三 。…… 」 詩 中 提 及 劉 過 卒 年 為 五 十 三 歲 。 陳 諤 生 於 明 永 樂 ( 1403 - 1424 ) 年 間 , 當 時 劉 過 的 墓 、 祠 俱 在 , 陳 諤 明 確 稱 其 「 年 五 十 三 」 , 必 是 不 假 。

清 代 羅 振 常 在 《 訂 補 懷 賢 錄 》 中 , 依 上 述 資 料 , 歸 納 出 結 論 : 考 《 萬 曆 崑 山 志 》 , 稱 祠 建 於 宋 嘉 定 五 年 (1212 ) , 即 龍 洲 葬 年 也 。 殷 奎 < 復 劉 改 之 先 生 墓 事 狀 > 則 謂 沒 後 七 年 始 葬 , 以 是 推 之 , 其 卒 當 在 開 禧 二 年 (1206 ) 。 又 讀 陳 諤 < 題 墓 > 詩 , 知 龍 洲 卒 年 五 十 三 。 由 開 禧 二 年 (1206 ) 上 溯 五 十 三 年 , 則 龍 洲 實 生 於 紹 興 二 十 四 年 (1154 ) 甲 戌 也 。

此 論 公 正 , 推 斷 有 據 。 今 人 稱 劉 過 生 卒 大 概 皆 從 此 說 。

26 《 龍 洲 集 》 卷 十 五 附 錄 三 。

(15)

( 三 ) 家 庭

有 關 劉 過 的 家 庭 事 蹟 記 載 極 少 , 由 於 資 料 的 零 落 與 不 足 , 僅 能 由 其 遺 留 創 作 中 尋 求 線 索 , 並 以 本 人 之 作 品 為 主 , 以 求 實 證 。 考 之 《 龍 洲 集 》 中 , 所 得 有 關 家 庭 的 詩 詞 為 :

1 、 卷 一 < 登 昇 元 閣 故 基 > : 江 西 豈 無 家 ? 白 沙 翠 竹 泉 石 幽 。 小 亭 茅 簷 , 曝 日 搔 背 癢 , 籬 缺 墻 破 手 葺 修 。 如 以 天 地 為 室 廬 , 日 月 行 住 , 坐 臥 得 自 由 。 不 為 朱 門 是 , 不 為 白 屋 羞 。

2 、 卷 四 < 謁 江 華 曾 百 里 > :父 母 松 楸 三 世 塚 , 弟 兄 桑 梓 百 年 居 。 3 、 卷 四 < 贈 陳 時 可 > : 百 年 母 子 相 依 命 , 一 片 忠 忱 為 誰 明 。 4 、 卷 五 < 醉 中 寄 王 子 林 > :離 鄉 別 去 天 涯 淚 , 上 塚 淒 其 寒 食 心 。 5 、 卷 七 <初 伏 闕 上 書 得 旨 歸 里 上 楊 守 秘 書 >:訪 舊 鬢 俱 白 , 過 家 心

欲 催 。 6 、 卷 七 < 寄 周 益 公 > : 心 雖 懷 益 國 , 夢 亦 畏 江 西 。

7 、 卷 七 < 贈 劉 叔 擬 招 山 > : 百 年 為 客 老 , 一 念 愛 鄉 心 。 草 露 青 原 淚 , 煙 波 白 鷺 心 。 班 超 歸 未 得 , 愁 見 舊 家 林 。 8 、 卷 七 < 題 王 文 叔 燕 堂 > :仕 宦 不 愜 意 , 有 家 胡 不 歸 。 但 存 慈 母 健 ,

日 日 舞 斑 衣 。

9 、 卷 七 < 逰 古 山 > : 十 年 棄 墳 墓 , 灑 淚 一 悲 吟 。

10、 卷 七 < 闕 景 和 進 納 長 安 相 , 值 西 采 石 , 話 及 家 事 , 因 對 酌 > : 龍 洲 砂 石 健 , 快 閱 水 雲 多 。

11、卷 五<西湖 別 舍弟潤之 >

(16)

12、 卷七<西湖次 弟潤之韻 >

13、 《 龍 洲 詞 》 < 天 仙 子 . 初赴省別 妾三 十 里 頭 >

由 以 上 詩 詞 加 以 分 析 , 可 勾 勒 出 劉 過 家 庭 大 概 的 輪 廓 如 下 : 1、 江 西 有 舊 家 。

劉 過 長 於 江 西 , 在 廬 陵 龍 洲 一 地 有 家 , 風 景 秀 麗 , 有 翠 竹 泉 水 圍 繞 , 但 房 屋 狀 況 為 「 籬 缺 墻 破 」 , 十 分 破 舊 , 可 推 知 家 境 貧 寒 。 2、 父 母 早 逝 。

《 龍 洲 集 》 中 , 共 有 五 處 論 及 提 及 父 母 , 但 大 都 與 塚 墓 有 關 。 其 中

「 父 」 字 僅 出 現 一 次 , 且 未 見 緬 懷 追 念 或 稱 頌 之 語 , 無 法 得 知 其 形 象 , 應 與 父 親 相 處 不 多 。 對 於 母 親 雖 提 及 二 次 , 但 卷 四 提 及 「 母 子 相 依 」 , 卷 七 則 已 過 世 。 故 筆 者 推 測 , 劉 過 的 父 母 應 為 早 逝 , 其 父 更 可 能 在 其 年 齡 尚 幼 時 即 告 別 人 世 , 而 賴 母 親 養 育 成 人 。

3 有 一 弟 澥 。

劉 過 於 《 龍 洲 集 》 卷 四 中 有 < 西 湖 別 舍 弟 潤 之 > 七 律 一 首 , 卷 七 有

< 西 湖 次 弟 潤 之 韻 > , 為 劉 過 詩 詞 中 唯 二 提 及 親 人 之 題 。 宋 端 平 年 間 , 劉 澥 為 其 集 刊 所 存 之 作 , 名 為 《 龍 洲 道 人 集 》 。 觀 劉 過 兄 弟 二 人 之 名 , 可 見 其 父 當 初 命 名 之 意 。 劉 過 名 過 , 字 改 之 , 有 過 則 改 之 , 而 劉 澥 名 澥 , 字 潤 之 , 澥 為 大 水 自 可 潤 之 。 兩 人 取 名 有 異 曲 同 工 之 妙 。

《 龍 洲 集 》 中 有 兩 首 詩 題 目 中 均 見 西 湖 , 考 劉 過 生 平 應 是 淳 熙 十 一 年 (1184 ) 在 長 安 應 舉 , 並 與 其 弟 遊 西 湖 , 不 幸 落 第 後 , 決 意 不 返 江 西 , 北 上 荊 淮 時 而 作 。 在 < 西 湖 次 弟 潤 之 韻 > 一 詩 中 , 劉 過 落 第 痛 苦 的 心 情 毫 無 隱 藏 的 向 弟 弟 傾 訴 , 並 且 透 露 了 欲 投 效 軍 旅 的 雄 心 壯 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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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 度 歸 程 入 夢 間 , 秋 鴻 社 燕 兩 為 難 。 西 湖 夜 半 風 雨 急 , 交 泗 一 床 心 膽 寒 。 落 第 我 為 中 酒 味 , 圜 橋 子 極 洗 儒 酸 。 臂 弓 秣 馬 長 淮 去 , 莫 笑 狂 夫 老 據 鞍 。

此 後 兩 人 似 未 再 相 聚 , 宋 理 宗 端 平 年 間 , 劉 澥 為 兄 刊 刻 《 龍 洲 道 人 集 》 , 自 述 過 程 : 「 予 兄 改 之 , 晚 出 每 有 作 , 輙 伸 尺 紙 以 為 藁 , 筆 法 遒 縱 , 隨 為 好 事 者 所 拾 , 故 無 鈔 集 , 詩 章 散 漫 人 間 , 無 從 會 稡 。 澥 嘗 游 江 浙 , 渉 淮 甸 , 得 詩 、 詞 、 表 、 啟 、 賦 、 序 於 所 交 游 中 , 纔 成 帙 , 多 為 同 儕 取 去 , 嵗 月 久 淹 , 應 酬 幾 不 能 給 , 或 以 是 而 獲 謗 吁 。 上 而 李 、 杜 、 韓 、 栁 , 近 而 歐 、 蘇 、 陳 、 黄 , 大 篇 巨 帙 , 爛 如 星 日 , 絢 如 綺 組 , 膏 澤 流 於 無 窮 , 於 此 何 足 秘 哉 ? 用 是 鋟 木 , 以 廣 其 傳 。 每 得 名 賢 序 跋 詩 文 亦 多 , 嘗 陸 續 以 刻 , 少 有 舛 闕 , 不 敢 輕 易 竄 易 , 或 収 善 本 , 能 一 賜 參 對 , 至 願 。 」27 端 平 紀 元 為 端 平 元 年 (1234 ) , 距 劉 過 辭 世 已 近 三 十 年 之 久 , 距 其 下 葬 亦 有 二 十 二 年 之 遙 , 可 見 兄 弟 二 人 之 間 聯 繫 不 多 , 西 湖 一 別 後 即 各 奔 東 西 , 未 能 再 聚 。

4 、 年 輕 時 , 家 中 應 有 一 妾 。

在 《 龍 洲 集 》 卷 十 一 詞 集 中 , 有 一 首 < 天 仙 子 > , 題 為 「 初 赴 省 別 妾 於 三 十 里 頭 」 , 詞 為 :

別 酒 醺 醺 容 易 醉 。 回 過 頭 來 三 十 里 。 馬 兒 只 管 去 如 飛 , 牽 一 會 。 坐 一 會 。 斷 送 殺 人 山 共 水 。 是 則 青 衫 終 可 喜 。 不 道 思 情 拚 得 未 。 雪 迷 村 店 酒 旗 斜 , 去 也 是 。 住 也 是 。 煩 惱 自 家 煩 惱 你 。 詞 中 可 見 兩 人 之 感 情 , 這 首 小 令 是 僅 見 於 《 龍 洲 集 》 中 的 家 庭 韻 事 , 之 後 劉 過 浪 跡 江 湖 , 此 妾 下 落 不 可 得 知 。

27 劉 澥 : < 《 龍 洲 集 》 序 > , 《 四 庫 全 書 》 , 別 集 第 111 冊 。

(18)

除 去 以 上 由 詩 詞 中 所 輯 之 證 據 , 浪 跡 天 涯 的 劉 過 , 晚 年 曾 在 崑 山 結 婚 成 家 , 此 事 見 於 岳 珂 《 桯 史 》 卷 二 :

廬 陵 劉 改 之 ( 過 ) 以 詩 鳴 江 西 , 厄 於 書 布 , 放 浪 荊 楚 , 客 食 諸 侯 間 。 開 禧 乙 丑 過 京 口 , 余 為 餉 幕 瘐 吏 , 因 識 焉 云 云 。…… 既而別 去 , 如 崑 山 , 大 姓 董 氏 者 愛 之 , 女 焉 。 余 未 及 瓜 而 聞 其 訃 。28 岳 珂 於 此 則 中 雖 詳 載 其 妻 為 出 身 當 地 大 姓 董 氏 的 大 家 閨 秀 , 惜 並 未 言 及 其 婚 後 生 活 , 即 聞 其 死 亡 之 噩 耗 。 對 劉 過 結 婚 之 事 , 僅 以 二 十 字 帶 過 。

《 嘉 靖 崑 山 縣 志 》 卷 十 二 < 人 物 . 流 寓 > , 亦 載 劉 過 結 婚 之 事 : 劉 過 字 改 之 , 號 龍 洲 , 廬 陵 人 也 。 尚 氣 節 , 喜 飲 酒 , 高 視 一 世 , 恆 以 功 名 自 期 , 長 於 談 兵 , 為 文 章 豪 放 英 特 。…… 時 故 人 潘 友 文 宰 崑 山 , 延 致 之 。 過 雅 志 欲 航 海 , 因 客 其 所 , 遂 娶 婦 而 家 焉 。 既 死 , 無 子 。 友 文 與 主 簿 趙 希 楙 共 出 家 買 地 馬 鞍 山 東 葬 之 。29 以 上 兩 則 皆 言 及 劉 過 結 婚 之 事 , 可 見 劉 過 晚 年 於 崑 山 結 婚 之 事 定 當 不 假 。 且 兩 則 之 紀 錄 恰 好 互 補 不 足 之 處 , 因 此 可 對 劉 過 的 婚 姻 有 大 略 的 認 知 : 娶 崑 山 大 姓 董 氏 之 女 , 婚 後 不 久 尋 卒 , 無 子 。

然 此 二 則 資 料 亦 見 矛 盾 之 處 , 董 氏 是 崑 山 當 地 大 姓 , 經 濟 狀 況 必 然 不 差 , 何 以 劉 過 會 有 卒 後 無 錢 下 葬 , 而 於 七 年 之 後 ( 後 文 中 將 再 次 提 及 ) 方 賴 潘 友 文 與 趙 希 楙 共 出 款 買 地 才 得 入 土 為 安 的 窘 境 ? 且 劉 過 當 時 既 是 得 到 董 氏 賞 識 而 得 以 娶 其 女 為 妻 , 翁 婿 之 間 理 應 十 分 投 契 才 是 , 豈 會 於 女 婿 亡 故 之 時 , 未 予 任 何 援 助 ? 此 皆 費 人 疑 猜 之 處 。

28 岳 珂 : < 劉 改 之 詩 詞 > , 《 桯 史 》 卷 二 , ( 北 京 : 新 華 書 局 , 1981 年 12 月 ) , 頁 15 。

29 明 . 周 世 昌 : 《 重 修 崑 山 縣 志 》 卷 二 , ( 台 北 : 成 文 出 版 社 , 1983 年 3 月 ) , 頁 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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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平

劉 過 五 十 三 年 的 生 命 中 , 「 力 主 抗 金 、 志 切 恢 復 」 的 報 國 大 業 是 其 一 生 努 力 奮 鬥 的 目 標 。 他 一 生 的 思 想 和 遭 遇 皆 與 此 志 業 有 關 , 只 是 「 屢 遭 挫 敗 」 成 為 這 過 程 中 一 貫 不 變 的 安 排 和 結 局 。

( 一 ) 、 屢 試 不 第

劉 過 早 年 生 活 的 資 料 極 少 , 對 其 二 十 歲 前 的 經 歷 不 得 而 知 , 洪 邁

《 夷 堅 志 》 卷 十 八 < 劉 改 之 教 授 > 條 , 為 可 見 早 年 生 活 的 唯 一 紀 錄 , 此 則 恰 巧 與 科 舉 有 關 :

劉 過 , 字 改 之 , 襄 陽 人 ,…… , 淳 熙 甲 午 , 預 秋 薦 , 將 赴 省 試 ,…… 果 擢 第 。 調 荊 門 教 授 以 歸 , …… 予 案 : 劉 當 在 詹 騤 榜 中 , 而 登 科 記 不 載 。30

這 是 劉 過 一 生 中 僅 有 為 官 之 紀 錄 , 此 與 前 文 提 及 之 < 天 仙 子 . 初 赴 省 別 妾 於 三 十 里 頭 > 一 詞 相 配 合 。 所 謂 「 教 授 」 為 「 州 儒 學 學 正 」 , 屬 正 八 品 官 , 是 「 州 教 授 」 的 簡 稱 。31 這 是 負 責 管 理 學 政 的 官 , 負 責 為 公 牘 往 返 的 雜 瑣 事 務 , 這 和 劉 過 「 以 身 許 國 」 的 志 向 是 大 相 逕 庭 的 。 且 此 時 劉 過 為 二 十 一 歲 ( 淳 熙 甲 午 即 孝 宗 淳 熙 元 年 , 西 元1174 年 ) , 正 是 身 強 體 健 、 豪 情 滿 懷 的 時 期 , 面 對 如 此 與 志 趣 嚴 重 衝 突 的 職 位 , 當 然 無 意 戀 棧 , 故 《 龍 洲 集 》 中 未 曾 有 此 經 歷 的 相 關 紀 錄 , 任 職 時 間 長 短 亦 不 得 而 知 。

劉 過 曾 於 《 龍 洲 集 》 卷 十 二 < 與 許 從 道 書 > 中 , 提 及 其 曾 在 潭 洲

( 今 湘 潭 ) 隨 戴 溪 求 學 , 雖 未 得 其 真 傳 , 但 在 湖 南 獲 得 參 加 禮 部 大 試 的

30 洪 邁 : < 劉 改 之 教 授 > , 《 夷 堅 志 》 卷 十 八 , ( 台 北 : 明 文 書 局 , 民 71 年 4 月 ) , 頁 2183 。

31 黃 本 驥 : 《 歷 代 職 官 表 》 , ( 台 北 : 洪 氏 出 版 社 , 民 國72 年 11 月 ) , 259 。

(20)

資 格 。32 劉 過 曾 在 < 沁 園 春 . 盧 蒲 江 席 上 , 時 有 新 第 宗 室 > 一 詞 中 提 及

「 四 舉 無 成 」 , 可 知 其 一 生 參 加 過 四 次 科 舉 考 試 , 可 信 的 三 次 分 別 是 : 1、 淳 熙 十 一 年 ( 西 元 1184 年),在臨安應舉。

2、 淳 熙 十 四 年 ( 西 元 1187 年),臨安應舉。

3、 紹 熙三年(西元 1192 年 ) , 試 牒 四 明 ( 又 稱 明 州 , 今 浙 江 寧 波 。 ) 如 再 加 上 淳 熙 甲 午 (1174 ) 年 這 次 , 劉 過 共 耗 費 近 二 十 年 的 光 陰 在 應 考 上 , 四 次 均 落 榜 。 一 心 想 透 過 科 舉 實 現 理 想 的 他 , 心 中 的 鬱 悶 及 不 滿 可 想 而 知 , 尤 其 在 他 看 見 一 些 無 真 才 實 學 之 人 , 「 句 讀 猶 未 通 , 把 筆 為 文 章 , 模 擬 竄 竊 , 粗 曉 聲 病 , 即 取 高 第 」33 , 更 讓 他 的 自 信 受 到 嚴 重 的 摧 殘 , 落 第 的 悲 哀 與 時 不 我 與 的 不 滿 , 交 織 在 《 龍 洲 集 》 中 , 成 為 一 明 顯 的 主 題 。 藉 著 詩 詞 , 劉 過 得 以 宣 洩 其 悲 傷 鬱 悶 的 心 情 。 《 龍 洲 集 》 中 存 有 大 量 批 評 科 舉 制 度 和 慨 歎 科 舉 無 成 的 詩 句 , 並 屢 見 由 於 對 科 舉 的 失 望 而 發 欲 投 筆 報 戎 之 念 , 可 見 他 對 科 舉 愛 恨 交 織 的 情 緒 。

另 值 得 注 意 的 , 劉 過 一 生 結 交 的 朋 友 , 大 部 分 皆 為 科 舉 出 身 。 就 連 他 於 淳 熙 三 年 ( 西 元1192 年 ) 方 結 識 , 一 生 引 為 知 己 的 陳 亮 , 在 長 年 落 魄 後 , 亦 於 紹 熙 四 年 ( 西 元1193 年 ) 由 光 宗 親 擢 為 進 士 第 一 名 , 隔 年 任 建 康 軍 節 度 判 公 廳 公 事 , 惜 未 到 任 即 亡 。 雖 未 能 因 功 名 而 有 所 作 為 , 但 死 前 終 於 一 償 宿 願 。 反 觀 劉 過 一 生 孜 孜 矻 矻 、 鍥 而 不 捨 , 貢 獻 數 十 年 最 寶 貴 的 青 春 努 力 追 求 , 最 後 仍 落 得 一 場 空 。 對 兩 人 不 同 之 際 遇 , 劉 過 有 一 極 動 人 肺 腑 的 感 嘆 , 見 於 他 為 陳 亮 < 贈 劉 改 之 > 詩 所 作 的 跋 :

故 人 陳 同 父 , 未 魁 天 下 時 , 與 余 皆 落 魄 不 振 。 一 日 , 醉 於 澹 然 樓 上 , 作 此 詩 , 相 與 勞 苦 。 明 年 , 同 父 唱 天 下 為 多 士 第 一 。 嗚 呼 !

32 華 岩 : < 劉 過 生 平 事 蹟 繫 年 考 證 > , 《 文 學 遺 產 增 刊 》 第 十 七 輯 ,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 1991 年 9 月 ) , 頁 214 。

33 < 與 許 從 道 書 > , 《 龍 洲 集 》 卷 十 四 。

(21)

同 父 死 又 幾 年 , 而 劉 子 尚 為 書 生 , 每 頌 此 詩 , 幽 明 之 間 , 負 此 良 友 。34

字 裏 行 間 , 充 滿 了 一 片 無 奈 和 心 酸 。 及 今 讀 之 , 仍 讓 人 為 其 多 舛 之 命 運 慨 歎 再 三 。

( 二 ) 、 四 海 壯 遊

劉 過 參 與 科 舉 考 試 的 目 的 , 是 為 了 抗 金 報 國 。 他 曾 說 「 科 舉 未 為 暮 年 計 , 窮 途 不 忍 向 人 言 。 男 兒 慷 慨 頭 當 斷 , 未 有 人 施 可 報 恩 」35 , 把 功 名 視 為 理 想 實 現 的 憑 藉 。 然 而 一 再 落 第 的 打 擊 , 使 他 不 願 再 皓 首 窮 經 作 科 舉 制 度 下 的 犧 牲 品 , 而 萌 生 從 軍 的 念 頭 , 這 似 乎 亦 是 較 迅 速 且 合 乎 其 志 趣 的 方 式 。 他 曾 感 慨 說 : 「 兒 時 鼓 篋 走 京 國 , 漸 老 一 第 猶 未 叼 。 自 嗟 賦 命 如 紙 薄 , 始 信 從 軍 古 云 樂 。 」36

劉 過 徹 底 從 科 舉 制 度 中 醒 悟 ,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心 中 奔 放 不 已 , 不 可 抑 遏 的 豪 情 壯 志 , 此 時 的 他 , 雄 心 萬 丈 的 認 為 :

何 不 夜 投 將 軍 扉 , 勸 上 征 伐 鞭 四 陲 。 滄 海 可 鎮 山 可 移 , 男 兒 志 氣 當 如 斯 。 安 能 生 死 困 毛 錐 , 八 韻 作 賦 五 字 詩 。37

句 中 透 露 欲 上 陣 殺 敵 的 豪 情 。 但 是 劉 過 畢 竟 已 將 最 寶 貴 的 青 春 歲 月 貢 獻 給 科 舉 , 而 且 又 是 個 讀 書 寫 詩 的 文 人 , 人 到 中 年 的 他 , 終 究 還 是 沒 能 當 成 兵 。 然 而 , 他 卻 興 起 了 另 一 念 頭 , 決 定 遍 遊 宋 、 金 邊 區 各 地 , 拜 謁 各 路 官 長 , 期 能 獲 得 賞 識 , 藉 此 一 遂 胸 中 的 宏 圖 :

34 < 陳 狀 元 同 父 詩 > 跋 , 《 龍 洲 集 》 卷 十 五 附 錄 。

35 < 寄 程 鵬 飛 > , 《 龍 洲 集 》 卷 五 。

36 < 盱 貽 行 > , 《 龍 洲 集 》 卷 一 。

37 同 上 注 。

(22)

丈 夫 生 有 四 方 志 , 東 欲 入 海 西 入 秦 。 安 能 齷 齪 守 一 隅 , 白 頭 章 句 浙 與 閩 。38

滿 懷 激 情 的 他 , 從 而 展 開 壯 遊 的 旅 程 。 「 十 年 著 腳 走 四 方 」 的 他 , 遊 遍 江 西 、 浙 江 、 江 蘇 、 安 徽 、 湖 南 、 湖 北 、 四 川 各 地 , 此 番 遊 歷 , 除 為 一 開 眼 界 , 飽 覽 山 河 之 美 , 重 要 的 動 機 更 是 藉 此 觀 察 地 形 , 為 抗 金 提 供 建 議 。 「 少 而 桑 蓬 , 有 志 四 方 , 東 上 會 稽 , 南 窺 衡 湘 , 西 登 岷 峨 之 巔 , 北 遊 爛 漫 乎 荊 襄 。 」39 這 次 壯 遊 的 動 機 是 建 立 在 增 廣 見 聞 及 實 地 勘 察 的 基 礎 上 , 否 則 如 此 不 辭 辛 勞 的 南 北 奔 波 , 如 果 沒 有 一 個 強 烈 的 動 機 和 信 念 支 持 , 勢 必 很 難 完 成 。

他 並 特 地 到 重 要 古 戰 場 憑 弔 , 「 我 昔 南 逝 武 昌 夏 口 之 山 川 , 赤 壁 吊 古 齊 安 邊 。 又 嘗 北 抵 鶴 唳 風 聲 地 , 八 公 山 前 望 淝 水 。 」40 透 過 對 戰 地 的 實 地 走 訪 , 能 對 歷 史 興 亡 , 有 更 深 刻 的 體 會 , 來 作 為 抗 金 作 戰 時 的 重 要 參 考 。

他 浪 遊 的 行 蹤 , 透 過 《 龍 洲 集 》 中 的 詩 詞 , 約 可 勾 勒 出 一 大 概 :

我 將 四 海 行 將 遍 , 東 歷 蘇 杭 西 漢 沔 。41 東 遊 吳 會 三 千 里 , 西 入 成 都 一 萬 山 。42

東 上 會 稽 , 南 窺 衡 湘 , 西 登 岷 峨 之 巔 , 北 遊 爛 漫 乎 荊 襄 。43 萬 里 湖 南 , 江 山 歷 歷 , 皆 吾 舊 遊 。 ( < 沁 園 春 . 送 王 汝 良 > )

他 先 是 南 下 東 陽 、 天 台 、 明 州 , 北 上 無 錫 、 姑 蘇 、 金 陵 , 後 又 從 金

38 < 多 景 樓 醉 歌 > , 《 龍 洲 集 》 卷 一 。

39 < 獨 醒 賦 > , 《 龍 洲 集 》 卷 十 。

40 < 艤 舟 采 石 > , 《 龍 洲 集 》 卷 一 。

41 < 題 潤 洲 多 景 樓 > , 《 龍 洲 集 》 卷 二 。

42 < 謁 淮 西 帥 > , 《 龍 洲 集 》 卷 四 。

43 < 獨 醒 賦 > , 《 龍 洲 集 》 卷 十 。

(23)

陵 溯 江 西 上 , 往 采 石 、 池 州 、 九 江 、 南 昌 , 直 到 當 時 南 宋 的 前 線 重 鎮 襄 陽 , 顯 然 他 的 行 蹤 遍 佈 吳 、 蜀 、 荊 、 楚 , 這 些 地 區 實 為 南 宋 版 圖 的 概 略 , 換 言 之 , 他 的 足 跡 是 遍 及 全 國 各 地 的 。 劉 過 年 輕 時 壯 遊 , 雖 藉 此 結 識 不 少 達 官 貴 人 , 但 未 能 獲 得 重 用 , 四 處 奔 波 成 為 其 後 來 生 活 的 主 要 型 態 , 雖 未 能 一 遂 其 抗 金 平 虜 之 志 , 不 過 行 萬 里 路 , 亦 使 得 他 「 氣 益 壯 、 詩 益 振 、 文 益 古 」44 了 。

( 三 ) 、 叩 閽 獻 策

孝 宗 淳 熙 十 五 年 (1181 ) , 陳 亮 上 < 戊 申 上 孝 宗 皇 帝 疏 > , 力 主 恢 復 中 原 , 這 年 劉 過 三 十 五 歲 。 這 件 事 給 了 劉 過 很 大 的 影 響 , 劉 過 因 此 也 叩 閽 上 恢 復 之 策 , 對 當 時 的 局 勢 提 出 「 中 原 可 一 戰 而 收 」 的 諫 言 , 此 事 見 於 《 四 庫 全 書 總 目 提 要 》 : 「 又 屢 陳 恢 復 大 計 , 謂 中 原 可 不 戰 而 取 。 」 《 龍 洲 集 》 中 , 亦 留 下 對 此 事 的 紀 錄 :

1、 卷 二 < 憶 鄂 渚 > :書 生 豈 無 一 策 奇 , 叩 閽 擊 鼓 天 不 知 。 2、 卷 三 < 謁 郭 馬 帥 > : 雖 然 平 戎 策 , 終 欝 未 得 施 。

3、 卷 四 < 壽 韓 平 原 > : 強 國 斷 無 踰 此 策。

4、 卷 六 < 六 合 道 中 > : 十 年 曾 記 來 此 游 , 有 策 中 原 一 戰 收。

5、 卷 九 < 蘄 州 道 中 > : 胸 中 自 有 平 邊 策 , 路 入 蘄 州 冷 不 知 。

劉 過 此 策 的 詳 細 內 容 今 已 不 得 而 知 , 但 從 他 屢 屢 提 及 這 平 戎 定 邊 的 奇 策 , 可 知 其 中 心 思 想 即 是 力 主 恢 復 。 可 惜 他 與 辛 棄 疾 、 陳 亮 一 樣 未 見 受 用 , 此 策 亦 亡 逸 不 存 , 《 四 庫 全 書 總 目 提 要 》 中 載 元 人 楊 維 禎 < 弔 劉 龍 洲 墓 詩 > : 「 讀 君 舊 日 伏 闕 疏 , 喚 起 開 禧 無 限 愁 。 」 可 知 此 策 應 是 元 代 之 後 佚 失 , 甚 是 可 惜 。

44 許 從 道 : < 東 陽 遊 戲 序 > , 《 龍 洲 集 》 卷 十 五 附 錄 。

(24)

( 四 ) 、 伏 闕 上 書

劉 過 生 命 中 , 最 轟 轟 烈 烈 的 事 蹟 應 非 此 事 莫 屬 。 而 關 於 光 宗 和 孝 宗 之 間 的 紛 爭 , 「 左 右 小 人 間 諜 之 罪 」45 應 是 問 題 根 本 的 所 在 。

淳 熙 十 六 年 (1192 ) , 宋 高 宗 崩 殂 , 事 親 極 孝 的 孝 宗 哀 毀 逾 恆 , 欲 力 行 三 年 之 喪 , 無 心 處 理 國 家 大 事 , 於 是 詔 皇 太 子 參 與 決 策 , 恰 巧 金 世 宗 於 大 定 二 十 九 年 ( 淳 熙 十 六 年 ) 正 月 二 日 崩 , 太 孫 章 宗 繼 位 。 「 孝 宗 以 一 位 六 十 幾 歲 的 老 人 , 不 願 向 一 位 二 十 幾 歲 的 青 年 稱 臣 , 乃 於 同 年 二 月 二 日 舉 行 內 禪 , 傳 位 於 其 子 光 宗 , 退 居 重 華 宮 , 號 太 上 皇 。 」46

接 下 重 責 大 任 的 光 宗 , 本 該 極 思 作 為 才 是 , 不 料 , 孝 宗 為 宋 室 的 考 量 , 卻 是 錯 誤 的 開 始 , 最 大 的 原 因 即 是 宦 官 圍 繞 , 后 妃 亂 政 , 導 致 後 來 國 事 蜩 螗 , 使 得 紹 熙 一 朝 成 為 南 宋 中 最 不 堪 也 最 讓 人 不 齒 的 一 段 歷 史 。 引 發 這 段 紛 亂 的 最 關 鍵 人 物 即 是 光 宗 之 妻 李 皇 后 。 整 體 事 件 可 由 《 齊 東 野 語 》 一 窺 究 竟 :

紹 熙 二 年 辛 亥 , 十 一 月 壬 申 , 光 宗 初 祀 圜 丘 。 先 是 , 貴 妃 黃 氏 有 寵 , 慈 禧 李 氏 妒 之 。 至 是 , 上 宿 齋 宮 , 乘 間 殺 之 , 以 暴 卒 聞 , 上 不 勝 駭 憤 。 及 行 禮 , 值 大 風 雨 , 黃 壇 燈 燭 盡 滅 , 不 成 禮 而 罷 。 上 以 為 獲 罪 於 天 , 且 憚 壽 皇 譴 怒 , 憂 懼 不 寧 , 遂 得 心 疾 , 歸 臥 青 城 殿 。 壽 皇 知 其 事 , 輕 輿 徑 至 幄 殿 , 欲 慰 勉 之 。 值 上 寐 , 戒 左 右 使 勿 言 , 既 寤 , 小 皇 門 奏 壽 皇 在 此 , 上 矍 然 驚 起 , 下 榻 叩 頭 請 罪 。 壽 皇 再 三 開 諭 , 終 不 墿 。 自 是 喜 怒 不 常 , 不 復 視 朝 矣 。47

黃 貴 妃 的 被 殺 , 陰 錯 陽 差 的 導 致 了 宋 光 宗 的 心 疾 , 也 成 為 光 宗 孝 宗 不 合

45 清 . 畢 沅 : < 宋 光 宗 紹 熙 三 年 > , 《 續 資 治 通 鑑 》 第 一 百 五 十 二 卷 ,

( 台 北 : 文 光 出 版 社 , 1975 年 ) , 頁 4089 。

46 < 宋 孝 宗 及 其 時 代 > , 《 宋 史 研 究 集 》 第 十 輯 : ( 國 立 編 譯 館 , 台 灣 , 民 國67 年 3 月 印 ) , 頁 292 。

47 周 密 : < 紹 熙 內 禪 > , 《 齊 東 野 語 》 卷 三 ,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 1983 11 月 ) , 頁 37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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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總共分成六個章節: 〈第一章、擁有自信〉 ; 〈第二章、設定願景〉 ; 〈第三章、掌握行動力〉 ; 〈第四 章、建立人際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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