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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函
地址:11601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承辦人:范勻蔚
電話:02-82366982 傳真:02-82366969
電子信箱:sinrance@csptc.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公評字第1062260497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22604971A0C_ATTCH22.pdf、22604971A0C_ATTCH15.pdf、22604971A0C_A TTCH23.pdf、22604971A0C_ATTCH16.pdf)
主旨:「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及「公務人 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 定部分規定」,業經本會以中華民國106年9月27日公評字 第1062260497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同年10月16日生效。茲 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 知。
說明:
一、為配合考試院、行政院、司法院於本(106)年6月6日會 同修正發布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以下簡稱訓 練辦法)部分條文,調整成績考核項目所占百分比,以及 本會調整專書閱讀心得寫作評量方式,爰修正旨揭行政規 則。
二、10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參加本年1 0月16日開辦之基礎訓練者,依據本會本年6月14日公訓字 第1060008347號函訓練辦法修正施行後之適用原則,仍適 用原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成績考核要點及公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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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所屬機關辦理各項訓練測驗試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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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關資料均刊登於本會網站(http://www.csptc.gov.tw
)「最新消息」及「法規輯要」項下,各機關可自行下載 運用。
正本: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
副本:國家文官學院(含附件)、本會培訓發展處(含附件)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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