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 17 NO. 01 JAN. 16, 2009 http://www.industry.net.tw http://www.patent.org.tw
執 行 成 果
台灣研發經費占GDP比重連5 年成長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去(97)年 12 月 24 日發表
「2007 年全國科技動態調查」結果指出,2007 年
全國研發經費為新台幣 3314 億元,占國內生產毛
額(GDP)比重為 2.62%,連續 5 年提升。民間在研發
經費的投入自 2003 年開始逐年提升,到 2007 年比
重已提升至超過 70%,政府投入相對成長有限。
本調查結果並指出,科學文獻引用指標(SCI)去年排
名第 15 名,較 2006 年進步 2 名,平均每篇被引用
次數則自 2.92 次提高至 3.05 次,與世界平均相比
偏低。而在工程索引資料庫(EI)論文篇數方面,去
年國際排名第 9 名,較 2006 年進步 2 名。
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表示,台灣 2007 年在美國申
請發明專利核准數為 6128 件,較 2006 年退步 1 名,
也是首度落居南韓之後。台灣與南韓之間一直都在
4、5 名之間,差距不大。陳正宏並指出,專利數
雖減少,但應以各國投入研發經費、人力多少,與
所發揮的效益做比較,目前國科會並未針對專利所
反映的產值做調查,台灣總研發經費占 GDP 比重
為 2.62%,與南韓占 3.23%相比,有相當落差。
執 行 成 果
台啤本年2月可望登陸
台灣啤酒在大陸申請註冊商標終獲解決,本(98)
年 2 月可望登陸。「台灣啤酒」商標,台灣菸酒公
司使用已長達 62 年,在兩岸消費者中早已有表彰
商品來源,並且有識別性,是一著名商標。台灣菸
酒公司自 1999 年申請「台灣啤酒」商標在中國大
陸註冊後,可以說屢敗屢戰,惟日前已核准審定,
將在本(98)年 2 月 6 日初審公告,准予註冊,如
果在異議期間內,無人異議,即可生效。
按中國大陸商標法明文規定,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國家名稱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縣級以上行政區劃
名稱或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均不得作為商標註
冊,以致,在台灣具有高知名為消費所熟習的商
標,例如「中華電信」、「中國石油」、「中華郵
政」、「中華映管」、「台灣啤酒」、「羅馬磁磚」
均無法在大陸順利獲得註冊。
中國大陸在審查實務上,對於商標雖含有國家名
稱,但其整體是報紙、期刊、雜誌名稱或依法登記
的企業單位名稱仍准予註冊。例如「Air China 中國
國際航空公司」、「中國消費者報」、「中國人民
大學」;或是考慮某些商標因為長期使用而具有識
別性的事實,而准其註冊,例如「中華商煙」、「青
島啤酒」、「北京啤酒」。
因此,兩岸應就個案依實際使用情形加以審酌,如
在彼岸市場上足以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者,則准予
含有「中華」、「中國」、「台灣」或公眾知曉的
外國地名「羅馬」商標審定註冊。以「台灣啤酒」
商標為例,在「2008 年兩岸商標論壇」開會之前,
雙方已討論是否准予註冊,做為論壇之成果,在國
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中華商標協會支持
下,論壇期間已啟動審查,並決定准予審定註冊。
帶有「中國」、「中華」、「台灣」等爭議商標,
按目前兩岸之氛圍,應有可能突破而准予註冊。
執 行 成 果
智慧局表揚執行查緝仿冒盜 版績優機關
為表揚檢、警、調、海關、教育部等機關近年來在
執行查緝仿冒盜版及教育宣導等保護智慧財產權
工作之績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去(97)年 12
月 27 日假台北市自來水博物館園區噴泉廣場舉行
「執行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績優單位頒獎典禮」,
以激勵執法單位士氣。此外,為加強宣導國人尊重
智慧財產權,於頒獎典禮後接續在公館水岸廣場舉
辦「單車健康騎‧智慧向前行」,邀請全民一起反
仿冒盜版,彰顯政府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決心。
執 行 措 施
智慧局自98年起受理「發明專 利加速審查」申請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縮短發明專利申請案等待審
查時間,參酌外國專利局之核准審查結果,啟動申
請人提出「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之程序,並自 98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原則上,該局將在申
請人提出相關文件齊備後 6 個月內發出審查結果
通知(包含審查意見通知函或審定書),但實際審
查時間得另視申請案件所屬技術領域而定。有關
「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預計先行試辦一
年,該局將依據執行情形檢討評估,再行決定是否
繼續實施。
由於目前我國並沒有與其他國家簽訂雙邊專利審
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PPH)計
畫,為加速審理目前日益增加的發明專利申請案,
藉由採用具有國外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制度精神之
程序,使申請人在其他國家之對應申請案有經審查
核准公告或是即將公告的情況時,能主動提供申請
專利範圍及相關文件等,審查人員可藉由更多參考
資料之輔助,加速提出審查意見。
申請人提出「發明專利加速審查」申請必須符合下
列條件,並檢附相關文件:
一、發明專利申請案經該局通知即將進行實體審查
或再審查之後,其於外國之對應申請案已經由
該外國專利局實體審查而核准者。
二、須檢附之文件:
(一)發明專利加速審查申請書 1 份。
(二)外國專利局已核准公告之申請專利範圍
(含中譯本)或外國專利局之核准通知
影本及其即將公告之申請專利範圍(含
中譯本)。
(三)前述(二)之申請專利範圍中譯本與向
該局提出專利申請所送之申請專利範
圍間之差異說明,如無差異則於前述
(一)之申請書中勾選「無差異免送」
即可。
另外,如有其他有利於該局加速審查之文
件,例如:專利檢索報告、經外國專利局核
准之申請案說明書與國內申請案差異劃線
本、外國專利局審查意見及申復相關文件影
本(含中譯本重點摘譯)等亦可一併提出。
執 行 措 施
智慧局免費「專利技術名詞中 英對照詞庫查詢系統」啟用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建置之「專利技術名詞中英對照
詞庫」,自去(97)年 12 月 8 日起於該局網站
(http://paterm.tipo.gov.tw/IPOTechTerm)免費提供查
詢,主要涵蓋範圍包括國立編譯館的學術名詞及國
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與資訊中心的科技術語同
義詞,及本國專利英文摘要、國際專利分類中英文
類目名詞及國際工業設計分類,共收錄 179 萬則中
英對照的專利技術名詞。
專利說明書涉及之專業技術領域甚廣,文件中相同
事物概念常有不同技術用語描述,另因大量專業技
術用語及新詞不斷衍生,致使使用者不易查詢到相
對應之英譯用語或最新資訊,不利於專利前案檢索
或產官學研之研發及利用。為解決上述問題,智慧
財產局爰彙建本詞庫,除整合各技術領域之中英對
照技術名詞外,尚賦予相對應之國際專利分類
(IPC);嗣後並將陸續增添同義字詞庫及其他相關新
增資訊。
本詞庫除協助提升專利審查人員之專利前案檢索
精準度及檢全率,縮減查詢中英對照技術名詞所需
時間及人力外;英譯審查人員亦可利用,以提高本
國專利摘要譯文之用語ㄧ致性。此外,亦有助於本
國人於申請專利時得以取得相關英譯技術名詞,及
了解同一字詞在不同領域之英譯,用於分析某個主
題的各種可能技術,避免重複申請。而外國人士除
以英文查詢對應之中文字詞外,亦可進一步了解中
文專利文獻之特性。
TAIWAN IPR NEWS
發 行 人/陳武雄 發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 總 編 輯/蔡練生 智慧財產權委員會
副總編輯/陳清男 地 址/台北市 106 復興南路一段 390 號 12 樓 編 輯/林富傑‧許玉玲 服務專線/電話:(02)27033500
翻 譯/熊式儀 電傳:(02)27042477 本刊經費補助單位:行政院新聞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 - mail:intell@cnf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