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學年度財團法人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壹、根據
本辦法依照財團法人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簡稱本會)捐助章程訂定之。
貳、主旨
本會為鼓勵優秀清寒學子專心向學、奮發進取,培植社會棟樑,特設立本獎助學金。
參、:經費來源
本會以基金孳息及捐贈收入之部分為獎學金之經費來源。
肆、名額和金額:以下名額為暫定,得視當年度收入增減名額及金額。
一、台南市高中職在學學生55 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二、台南市國中在學學生60 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伍、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目前就讀台南市國民中學及高中職學生,且未領取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
二、家庭經濟困頓,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三、學業成績〈一般學科-領域〉
1. 普通高中、高職學校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或乙等以上〉, 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2. 國中一般學科各領域均達平均八十分以上〈或甲等以上〉, 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四、綜合表現〈日常生活表現〉
國中/高中/高職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者。
陸、申請方式
每年7 月份發一份正式公文給台南市政府,經市政府發函設立在台南市的國中、高 中/高職等學校,由各學校統一申請,每校以推薦三名為限。
柒、申請時間
申請期限自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二十日止。
捌、申請證件
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資格不符、資料不全者,將喪失申請資格。申請資料及所檢 付之文件,恕不退還。
一、填具申請書
二、清寒證明書正本乙份
〈持有鄉鎮公所低、中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書或由學校導師推 薦、訓導主任、校長予以證明,以上方式三擇一〉。
三、106 全學年度(含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 。 四、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五、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玖、審查方式:由本會董事會評定後將得獎學生名單公佈本基金會網站,並透過市政府教育局 通知各學校。
壹拾、 發放方式:由本會發函各學校,由學校通知受獎者於指定地點領取獎學金。
(預定 107/10/7(日)台南市南門勞工育樂中心頒獎)。
壹拾壹、 本辦法經本基金會通過後發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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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度財團法人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獎助學金學生申請表
申請組別 : □國中 □高中職 □106 年度全學年成績
申請人姓名 是否請領其他獎學金:□是□否
生 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家 庭 狀 況
戶 籍 地 址
通 訊 地 址
聯 絡 電 話 行動電話
家 長 姓 名 關 係 家長職業
家境現狀 陳述
低收 入戶
□ 是,請附證明並說明
□ 否
清寒 證明
□ 是,村里長開具
□ 是,學校導師推薦 (導師推薦原因,
請於下方欄位陳述)
就 讀 學 校
校 名
導師 推薦 原因 陳述 高中(職)部 科 年級
國 中 部 年級
詳細校址
全學期成績
學業總平均
(一般學科-領域)
未有曠課紀錄 且未受記過處分
□ 是
□ 否
學校審查意見
(請審查人勾 選並簽章)
審查意見:
□ 符合 □ 不符合
(蓋校印處)
備註:未蓋校印者無效 審查人簽章:
年 月 日
地址:台南市大同路二段615 號 19 樓 電話:06-2892423 分機 111 陳小姐 網址:foundation.chit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