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臺南市政府 函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臺南市政府 函"

Copied!
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檔  號:

保存年限:

第1頁, 共2頁

臺南市政府 函

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1

承辦人:蔣立偉

電話:06-2991111#8688

電子信箱:eth095@mail.tainan.gov.tw

受文者: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府政行字第103048006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法務部廉政署部分組室預訂於103年5月23日(星期五)進 駐內湖第二辦公室,是日起相關通訊方式更動如說明三,

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3年5月20日廉秘字第10308003080號 函辦理。

二、法務部廉政署部分組室預訂於103年5月23日(星期五)進 駐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暨士林分署辦公大樓(地址:臺北市 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辦公地址鄰近臺北捷運葫洲站 1號出口。

三、法務部廉政署各組室通訊方式如下:

(一)松江路署本部辦公室:

1、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2-3、7-8樓。

2、總機代表號:(02)2567-5586。

3、傳真:(02)2562-1156。

4、單位:署長室、副署長室、主任秘書室、派駐檢察官

、視察室、肅貪組及北部地區調查組(受理民眾檢舉

0

(2)

56

第2頁, 共2頁

)。

(二)內湖第二辦公室:

1、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9樓。

2、總機代表號:(02)2630-9586(各單位分機沿舊)

3、單位:總收發、綜合規劃組、防貪組、政風業務組、

人事室、主計室、秘書室。

正本:臺南市政府各處(臺南市政府政風處除外)、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臺南 市政府災害防救辦公室

副本:臺南市政府幕僚群(一)、臺南市政府幕僚群(二)、臺南市政府政風處 2014-05-23

17:15:31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b.如果學校以 1G 連線至資網中心時,校外對校內要處理 1G 的網路流量,校 內的不同區域之間也預估 1G 的網路流量,所以規劃時建議「整體處理效 能

復為落實政府醫療政策,共享醫療資源,結合健保制度改革,本 基金依據 99 年 7 月 14 日行政院院臺榮字第 0990039235

復為落實政府醫療政策,共享醫療資源,結合健保制度改革,本 基金依據 99 年 7 月 14 日行政院院臺榮字第 0990039235

二、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5 月 25 日中市教體字第 1090043646C

二十

二十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新民國中 三、 協辦單位:臺北海洋科技大學 四、

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2 日府授研品字第 1100048247 號函頒.. 一、 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