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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教育課程指引 分冊學習宗旨、學校課程架構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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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學教育課程指引

分冊 2

學習宗旨、學校課程架構和規劃

課程發展議會編訂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建議學校採用 二零一七

(2)

分册 2 學習宗旨、學校課程架構和規劃

《中學教育課程指引》共 11 冊,這是其中一冊,內容如下:

分册 2 目錄

2.1 背景 2

2.2 本冊目的 3

2.3 學校課程架構 - 學生應該學些甚麽? 4

2.3.1 更新的七個學習宗旨及學校課程架構 5

2.3.2 初中課程及建議課時分配 9

2.3.2.1 學習領域 10

2.3.2.2 四個關鍵項目:達至主要更新重點 12

2.3.3 初中與高中的銜接 24

2.3.4 高中課程及建議課時分配 25

2.3.4.1 核心科目 26

2.3.4.2 選修科目 27

2.3.4.3 其他學習經歷 30

2.4 學校整體課程規劃的主導原則 30

2.5 學校整體課程規劃的五個階段 34

附錄 47

附錄一 共通能力 47

附錄二 納入學校課程內的價值觀和態度 63

附錄三 初中八個學習領域的課程組織和建議課時分配 65 附錄四 初中有關《基本法》教育的課程內容和學習時數 68 附錄五 《基本法》教育的規劃和自我評估工具 70 附錄六 STEM 教育的規劃和自我評估工具 74

附錄七 高中核心科目的組成部分和建議課時分配 77

參考文獻 79

(3)

2.1

背景

• 在過去十多年間,學校積極回應課程發展議會建議的「學會學習」課程 改革,推動以學生為中心的學校整體課程規劃。

• 自新學制高中課程於 2009 年推行以來,所有學生均可接受六年中學教 育。學校在發展六年一貫的全校課程上已累積了一定的經驗,並能考慮 校情和學生不同的學習需要。

• 為達至更連貫的課程,學校透過跨課程專題研習和跨課程閱讀等策略,

加強初中和高中,以及不同學習領域之間縱向和橫向的聯繫。我們必須 參考學校真實的成功經驗,進一步強化初中與高中課程的順利銜接,為 學校課程持續更新帶來新思維。

• 透過全方位學習活動,學校能更靈活地運用課時,以擴闊學生課堂以外 的學習經歴。近年,學校加強為學生安排與工作有關的經驗和學習活動,

使學生更關注和多接觸生涯規劃及職業專才教育。

• 自 2012 年起,學校可參考每年有關學生多元出路和就業興趣的調查,

進一步了解學生的能力、性向、興趣和需要,以安排適合學生的活動、

就業講座和職業課程。

• 學校善用「策劃 - 推行 - 評估」的自評循環作為規劃學校整體課程 的工具,並參考每年校內和公開評估,以及其他回饋,以檢視學校課程 的規劃、推行和學生表現。

• 為配合資訊科技教育的發展和「第四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的推行,不 少學校已開始將電子學習融入學校課程中,或著力發展和嘗試運用電子 資源如教育應用程式、網上學與教資源。

反思問題

 自「學會學習」課程改革於 2001 年和高中課程於 2009 年推行以 來,你的學校有哪些寶貴經驗?

 你的學校在下列各項的成就如何?

 按照中央課程 1,提供以學生為中心的六年中學課程;

(4)

 加強學校課程縱向和橫向的聯繫;

 促進初中與高中課程的順利銜接;

 將電子學習融入學校課程中;

 靈活地設計課時的運用;

 推廣學生的多元出路;以及

 實施「策劃 - 推行 - 評估」的自評循環。

2.2

本冊目的

• 介紹由課程發展議會建議於本地學校推行的課程架構和其建議課時分配

• 向校長、中層管理人員和教師介紹學校整體課程規劃的主導原則

• 提供實用指引以協助學校更新、反思、規劃和推行中學課程

(5)

2.3

學校課程架構 - 學生應該學些甚麽?

圖表 2.1 香港學校課程

(6)

• 圖表 2.1 顯示由課程發展議會建議的香港學校課程,

適用於本地學校包括幼稚園、小學和中學,涵蓋由 幼稚園至高中的主要課程組成部分,展示學生於不 同 學 習 階 段 的 學 習 進 程 , 邁 向 學 業 和 就 業 多 元 出 路,以達至七個學習宗旨。(見下文第 2.3.1 節)

參閱圖表 2.1:

在規劃和檢視學校整體 課程時,你如何參考中 央課程架構?

• 由課程發展議會建議的學校課程寬廣而均衡,包括多元化和專業的學 科選擇,讓學生能根據能力、興趣和需要發展學業、專業和職業。同 時,課程的架構開放而具彈性,能切合學校不同的情況,促進學生達至 全人發展和培養他們終身學習和自主學習的能力。

• 自新學制於 2009 年推行以來,六年中學教育的整體課程規劃,對加強不同 學習階段,包括小學至中學、初中至高中,與及高中至多元出路的銜接相當 重要。

2.3.1 更新的七個學習宗旨及學校課程架構

更新的七個學習宗旨

• 更新的七個學習宗旨訂定了二十一世紀,完成六年中學教育的學生應

具備的素質。

我們的學習旅程 - 過去

「課程發展議會已訂定學校課程的宗旨,並定下有關的學習宗旨,

期望學生能夠 ……」

《學會學習—課程發展路向》

我們的學習旅程 – 現在與未來

• 考慮過本地、區域和全球的轉變,以及課程改革所取得的經驗,我們

更新了由課程發展議會於 2001 年訂定的七個學習宗旨,以讓學校課程 得以持續更新。(見圖表 2.2 及 2.3)

(7)

圖表 2.2 中學教育更新的七個學習宗旨概要

圖表 2.3 中學教育更新的七個學習宗旨

中學教育更新的七個學習宗旨

學生能夠:

• 成為有識見、負責任的公民,認同國民身份,並具備世界視野,

持守正面價值觀和態度,珍視中華文化和尊重社會上的多元性;

• 獲取和建構廣闊而穩固的知識基礎,能夠理解當今影響學生個 人、社會、國家及全球日常生活的問題;

• 掌握兩文三語,有利更好學習和生活;

• 綜合發展和應用共通能力,成為獨立和自主的學習者,以利未來 進修和工作;

• 靈活、有效和合乎道德地運用資訊和資訊科技;

• 了解本身的興趣、性向和能力,因應志向,為未來進修和就業,

發展和反思個人目標;以及

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積極參與體藝活動,並懂得欣賞運動和藝 術。

(8)

• 所有本地中學應參考中學教育的學校課程,並考慮學生的能力、興趣和 需要,以規劃及推行學校的課程,以協助學生達至更新的七個學習宗旨。

學校課程架構

• 由課程發展議會建議的學校課程旨在協助學生達至更新的七個學習 宗旨,提升他們終身學習和自主學習的能力。課程架構開放而具彈 性,讓本地學校規劃整體課程時,可提供多元化和專門的學科選擇,

以顧及學生的能力、興趣和需要。

• 中學教育的學校課程建基於小學教育,於初中階段涵蓋八個學習領 域,以協助他們建立更穩固的知識基礎及裝備他們高中的學習,以 應付多元及專門的核心科目和選修科目的要求。

• 在學校課程架構下,學生的學習經歷包括學習領域的知識、共通能力,

以及價值觀和態度。學生透過課程內的五種基要的學習經歷,促進全人 發展、培養終身學習和「學會學習」的能力,以達至更新的七個學習宗 旨。

五種基要的學習經歷

• 課程是學生從學校獲得的整體學習經歷。所有學生均應享有下列五 種基要的學習經歷,以促進全人發展:

 德育及公民教育

 智能發展

 社會服務

 體藝發展

 與工作有關的經驗

(9)

知識、共通能力、價值觀和態度

• 中學課程架構由三個互有關連的部分組成:學習領域的知識,共通能力,以 及價值觀和態度。圖表 2.4 顯示這個開放而具彈性的課程架構,可讓學校組 織學習經歷、調節學習内容的廣度和深度、採取不同的學習策略和方式,並 靈活地回應本地和全球的變化,以加強學生的學習成果。

圖表 2.4 中學課程架構三個互相關連的部分

• 學習領域的知識是透過下列八個學習領域建構而成的:

- 中國語文教育 - 英國語文教育 - 數學教育

-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 - 科學教育

- 科技教育 - 藝術教育 - 體育

學習領域的知識

(10)

• 共通能力是幫助學生於不同情境中掌握、建構和應用知識的基本能力。

通過不同學習領域/科目的學與教,可以培養學生的共通能力。這些能 力可以遷移到其他學習情境中使用。

• 建基於過去課程改革的實踐經驗、最新的學術研究,以及社會的轉變,

學校應為學生提供有意義的學習情境,以綜合的模式發展學生的共通能 力,因為每一項的共通能力都不應視為獨立個體。為了更易於理解和綜 合運用共通能力,現按性質把九項共通能力整合為三類。

• 九項共通能力的類別:

基礎能力 思考能力 個人及社交能力

溝通能力 明辨性思考能力 自我管理能力

數學能力* 創造力 自學能力*

運用資訊科技能力 解決問題能力 協作能力

*在以往發布的 課程 文件如《 學會學 習: 課程發展 路向 ─ 終 身學習 全人發展》

(2001)中,「數學能力」和「自學能力」分別稱為「運算能力」和「研習能 力」。

• 有關九項共通能力的詳情,以及兩個綜合發展/運用共通能力的例子,

請參閱附錄一。

• 價值觀是學生應發展的外顯或内在的信念,是行為和決策的準則,而態度則 是對特定事物的個人取態。有關「納入學校課程内的價值觀和態度」的建議,

請參閱附錄二。

2.3.2

初中課程及建議課時分配

• 就廣度和深度而言,初中的課程是小學教育的延伸。寬廣而均衡的初中課程 涵蓋知識、共通能力、價值觀和態度,以及學生獲得的學習經歷,並由八個

價值觀和態度 共通能力

(11)

學習領域所組成。以下是初中課程的目標:

- 協助學生掌握於小學教育所獲得的知識、共通能力、價值觀和態度,

使他們發展成為自主學習者;

- 協助學生透過八個學習領域建立多元和穩固的知識基礎,發展必須 的共通能力,以及培養正面的價值觀和態度,從而渡過青少年階段和 為高中專科的學習作準備。

- 推展小學常識科和中學三個學習領域,即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科 學教育和科技教育的順利銜接;以及

- 為學生提供豐富的全方位學習經歷,促進全人發展。

(有關初中八個學習領域的課程組織和建議課時分配,請參閱附錄三。)

2.3.2.1 學習領域

• 初中課程的知識基礎主要由八個學習領域組成,而課程架構内的共通能力、

價值觀和態度則融入於課堂内外的學與教活動。同時,透過一系列跨學習領 域的學習經驗,促進學生全人發展和建立終身學習的基礎。學校須按建議分 配各學習領域的課時(即三年内總課時百分比或總課時),並因應學生需要和 學校情況靈活運用課時。圖表 2.5 顯示三年初中教育的平均上課日數和課時;

圖表 2.6 顯示八個學習領域的建議課時分配和可供進行跨學習領域活動的彈 性時間。

圖表 2.5 三年上學日數及課時

初中

每一學年的上學日數 190 日或 1 013 小時註 1

課時註 2 (每年上學日或課時:172 日 或 918 小時3

三年總課時 2 754 小時 (918 小時 x 3 年) 3

註 1190 日為每學年最低上學日數。課時時數按平均每個上學日八節課堂及每堂 40 分鐘 計算。

註 2不包括考試時間。

3個别學校或會安排時間進行其他非教學活動,例如學校旅行、迎新活動及考試後活 動。因此,課時會有差異。此外,在不同學校,甚至在同一所學校,每個上學日的課 時及每節課的時間也有不同。

(12)

圖表 2.6 初中課程組成部分及課時分配1

初中課程組成部分 課時分配

(%)

課時(小時)

學習 領域

中國語文教育 17-21% 468-578

英國語文教育 17-21% 468-578

數學教育 12-15% 331-413

科學教育 10-15% 276-413

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註 2 15-20% 413-551

科技教育註 3 8-15% 220-413

藝術教育 8-10% 220-276

體育 5-8% 138-220

三年內課時下限小計 92% 2 534

跨學習 領域

彈性時間可用於:

 價值觀教育(包括德育 及公民教育、《基本 法》教育)和進行學生 輔導,以補足跨學習領 域的價值觀教育

 額外的共同閱讀時間

 周會/班主任課推行跨 學習領域的價值觀教育

 提供各學習領域或跨學 習領域的輔導或增潤課 程

 其他跨課程活動和拓展 其他學習經歷,例如社 會服務、聯課活動和體 藝活動,以補足全方位 學習

備註:

各學期均可採用不同方式安

8% 三年内約

220 小時

(13)

排彈性時間(如在上學期安排 生活技能教育,在下學期安 排中國語文科的輔導教學,

整個學年都安排英國語文科 的增潤課程)

三年內的總課時 100% 2 754

註 1因應學校越趨需要籌辦跨課程學與教活動(例如 STEM 教育、跨課程語文學習、價值觀教育),

並同時緊密結合全方位學習活動,讓學生鞏固學習、應用所學和促進他們的全人發展,學校可考慮個 别情況和需要,靈活調動及融滙整合各學習領域/科目的課時分配。

註 2所有中學須於初中安排約佔總課時百分之五或約每週兩教節,讓學生學習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 學習領域下的中國歷史。

註 3所有中學須於初中安排約 25 小時的課時,讓學生學習科技教育學習領域下資訊及通訊科技範圍 有關程序編寫的内容。

2.3.2.2

四個關鍵項目:達至主要更新重點

圖表 2.7 四個關鍵項目:達至主要更新重點

 四個關鍵項目自 2002 年推展,以支援「學會學習」課程改革,並將繼續 推行以為學生學習帶來持續的動力和正面的影響。為鼓勵學校建基於現

(14)

有優勢,進深了解並靈活推行四個關鍵項目以回應學生不斷轉變的需要,

四個關鍵項目現已更新如下(見圖表 2.7):

- 德育及公民教育:加強價值觀教育 - 從閱讀中學習:邁向跨課程閱讀

- 專題研習:達至跨學科整合及應用知識與技能 - 運用資訊科技進行互動學習:促進自主學習

 所有學校尤其應加大力度推行價值觀教育。在第三個學習階段,學校應運 用佔課時 8%的可供彈性處理的時間,於其他學習領域/科目學習機會以 外,為初中課程編排價值觀教育。在第四個學習階段,學校可透過佔課時 10-15%的其他學習經歷和以外的課時,為學生安排價值觀教育。

圖 表 2.8 主要更新重點(初 中 並 延 展 至 高 中 )

(15)

 主 要 更 新重點回應了為反映社會不 斷 轉 變 而 更 新 的 七個學習宗旨。

學校須因應校情及課程不同範疇的發展階段,按照《 中 學 教 育 課 程 指 引 》, 且根 據「 學 會 學 習 」(請參閱分冊 1 第 1.6.1 節)課 程 規 劃 的 主 導 原 則,於 未 來 三 至 六 年,有 策 略 地 在 學 校 發展計劃內 融 入 以 下 主要更新重點,並配合學校的發展優次,以更連貫和有系統地 規 劃 課 程。為讓學校能在現有課程架構下有效地規劃整體學校課程,

由課程發展議會建議的學校課程內已列出建議課時。這些主要更新 重點包括:

 加強價值觀教育(包括德育及公民教育、《 基 本 法 》 教 育 )

 強化中國歷史與中華文化的學習

 延伸「從閱讀中學習」至「跨課程語文學習」

 推展 STEM 教育和資訊科技教育

 培養開拓與創新精神

 推廣多元化的全方位學習經歷(包括與職業專才教育有關的學 習經歷)

 優化資優教育

 加 強 中 文 作 為 第 二 語 言 的 學 與 教 ( 見 圖 表 2.8)

 以下部分介紹每個主要更新重點的目的、要求和建議,並闡述這些 主要更新重點如何回應更新的七個學習宗旨;如何透過學校或各學 習領域課程架構中的知識、技能、價值觀和態度,以及跨課程學習體 現各主要更新重點;以及如何把各主要更新重點發展成為相關的能 力和技能,並應用於不同課程範疇上。

 加強價值觀教育(包括德育及公民教育、《基本法》教育)

- 其 中 一 個 更 新 的 學 習 宗 旨 是 每 個 學 生 能 夠「 成 為 有 識 見、負 責 任 的 公 民 , 認 同 國 民 身 份 , 並 具 備 世 界 視 野 , 持 守 正 面 價 值 觀 和 態 度,珍 視 中 華 文 化 和 尊 重 社 會 上 的 多 元 性 」。為 了 充 分 達 成 上 述 宗 旨,價 值 觀 教 育 至 為 重 要。學 校 可 透 過 不 同 模 式 推 行 價 值 觀 教 育,如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 基 本 法 》教 育、生 命 教 育 、 宗 教 教 育 、 跨 學 習 領 域 / 科 目 的 價 值 觀 教 育 。 - 教 育 局 已 於 2008 年 , 闡 明 價 值 觀 教 育 的 學 習 元 素 , 例 如 說

明 各 學 習 階 段 的 學 習 期 望,讓 學 校 建 立 有 系 統 的 課 程 架 構 推 行 價 值 觀 教 育 。 有 關 課 程 架 構 可 參 閱 下 列 網 址 :

(16)

http://www.edb.gov.hk/tc/curriculum-development/4- key-tasks/moral-civic/revised-MCE-

framework2008.html

- 堅 毅 、 尊 重 他 人 、 責 任 感 、 國 民 身 份 認 同 、 承 擔 精 神 、 誠 信 和 關 愛 已 列 為 首 要 培 育 的 七 種 價 值 觀 和 態 度,這 些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亦 已 融 入 各 學 習 領 域 的 學 與 教 當 中 。

《 基 本 法 》 教 育

 《 基 本 法 》 是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的 憲 制 性 文 件 , 與 學 生 的 日 常 生 活 息 息 相 關。中 小 學 課 程 已 涵 蓋《 基 本 法 》教 育。學 校 應 加 強 與 《 基 本 法 》 相 關 的 元 素 , 讓 學 生 明 白 其 重 要 性 、

「 一 國 兩 制 」的 方 針,以 及《 基 本 法 》與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社 會 制 度 和 未 來 數 十 年 香 港 市 民 的 生 活 方 式 之 間 的 關 係。《 基 本 法 》 教 育 有 助 提 升 學 生 的 思 考 能 力 , 以 及 培 育 其 正 面 的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 學 校 應 使 學 生 了 解 《 基 本 法 》 及 其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應 用 , 加 強 培 育 學 生 正 面 價 值 觀 , 包 括 : 法 治 、 公 義 、 國 民 身 份 認 同 、 民 主 、 自 由 、 人 權 、 平 等 及 理 性 。

 學 校 須 確 保 能 為 《 基 本 法 》 教 育 提 供 足 夠 的 學 習 時 數 。 事 實 上,《 基 本 法 》教 育 已 通 過 不 同 的 科 目 / 課 程 推 行,例 如 小 學 常 識 科( 小 一 至 小 六 )、初 中 個 人、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的 的 科 目 / 課 程 , 尤 其 是 生 活 與 社 會 課 程 ( 中 一 至 中 三 ) 和 中 國 歷 史 科( 獨 立 必 修 科 ),以 及 高 中 跨 學 科 的 通 識 教 育 科

( 中 四 至 中 六 )( 核 心 科 目 ) 及 相 關 的 選 修 科 目 。「 一 國 兩 制 」的 方 針 的 背 景 、《 基 本 法 》的 重 要 性 、 理 念 和 概 念 ,均 是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的 核 心 元 素 / 必 須 學 習 的 內 容,當 中 有 關《 基 本 法 》的 課 程 內 容 將 繼 續 適 用。

在 教 學 過 程 中,教 師 在 適 當 時 候 應 將 科 目 內 容 與《 基 本 法 》 作 出 適 當 的 連 繫 。

 學 校 須 確 保 能 在 整 體 課 程 規 劃 中 , 並 在 適 當 的 情 況 下 , 將

《 基 本 法 》 教 育 融 入 學 校 發 展 計 劃 内 以 加 強 價 值 觀 教 育 , 並 協 助 學 校 能 連 貫 和 有 策 略 地 規 劃 、 推 行 和 自 我 檢 視 其 成 效 。

 初中階段(中一至中三):

《 基 本 法 》 教 育 是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 課 程 框 架 下 價 值 觀 教 育 的 一 部 分 。

(17)

與 《 基 本 法 》 教 育 相 關 的 必 須 學 習 元 素 在 初 中 階 段 可 見 於 不 同 科 目 的 課 程 中 , 例 如 在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中,中 國 歷 史 科( 中 一 至 中 三 )( 獨 立 必 修 科 )讓 初 中 學 生 學 習 相 關 基 礎 知 識 , 以 備 學 生 升 讀 高 中 後 , 進 一 步 學 習 有 關 《 基 本 法 》 的 內 容 , 特 別 是 香 港 作 為 中 國 一 部 分 的 事 實 , 以 及 「 一 國 兩 制 」 的 方 針 的 背 景 ; 以 及 生 活 與 社 會 課 程 ( 中 一 至 中 三 ) 讓 學 生 認 識 《 基 本 法 》 的 重 要 性 、 理 念 和 概 念 。

為 未 有 在 初 中 設 有 生 活 與 社 會 課 程 ( 中 一 至 中 三 ) 或 設 有 生 活 與 社 會 課 程( 中 一 至 中 三 ) 但 沒 有 教 授 與《 基 本 法 》有 關 的 單 元 的 學 校,教 育 局 發 展 了 15 小 時「 憲 法 與

《 基 本 法 》」獨 立 單 元 供 學 校 使 用。在 推 行 方 面,學 校 可 按 照 校 情 將「 憲 法 與《 基 本 法 》」獨 立 單 元 作 為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 課 程 的 一 部 分 教 授 ; 或 在 時 間 表 內 以 獨 立 單 元 的 模 式 教 授 ; 及 / 或 結 合 學 校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的 校 本 綜 合 課 程( 如 綜 合 人 文 科 )推 行。( 有 關《 基 本 法 》 教 育 在 初 中 階 段 相 關 的 學 習 領 域 / 科 目 的 內 容 和 建 議 學 習 時 數 , 請 參 閱 附 錄 四 )。

 在 高 中 階 段 ( 中 四 至 中 六 ):

學 生 將 持 續 學 習《 基 本 法 》,尤 其 在 通 識 教 育 科( 核 心 科 目 ),以 及 相 關 選 修 科 目,例 如 中 國 歷 史 科、歷 史 科、經 濟 科 和 地 理 科 。

 策 劃 與 自 我 檢 視

有 系 統 和 策 略 的 《 基 本 法 》 教 育 計 劃 包 括 :

1. 推 行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編 訂 的 最 新 課 程 指 引 , 實 施 主 要 學 習 領 域 / 科 目 / 主 題 內 與 《 基 本 法 》 教 育 相 關 的 教 學 內 容 和 課 時 ;

2. 在 整 校 課 程 內 推 廣 與 《 基 本 法 》 教 育 相 關 的 跨 課 程 學 習

/ 活 動 、 主 題 論 壇 、 展 覽 、 比 賽 、 夏 令 營 及 在 內 地 舉 行 的 參 觀 / 交 流 計 劃 , 以 豐 富 課 堂 的 學 與 教 ;

3. 善 用 最 新 和 合 適 的 《 基 本 法 》 教 育 學 與 教 資 源 設 計 學 校 課 程 ;

4. 參 與 特 別 為 校 長 、 學 校 中 層 領 導 人 員 及 教 師 而 設 有 關 核 心 內 容 、 知 識 更 新 及 增 益 、 教 學 法 和 評 估 的 專 業 發 展 課

(18)

程 , 以 了 解 社 會 最 新 發 展 及 學 生 的 需 要 ; 以 及

5. 自 我 評 估 學 校 推 行 《 基 本 法 》 教 育 的 成 效 , 以 達 至 持 續 進 步 。

 附 錄 五 提 供 了 策 劃 及 自 我 評 估 工 具 作 參 考 , 協 助 學 校 更 全 面 掌 握 有 關《 基 本 法 》教 育 的 現 況 和 反 思 需 要 進 步 的 空 間。學 校 可 靈 活 運 用 此 工 具,並 將 自 評 資 料 融 入 學 校 發 展 計 劃 / 周 年 學 校 計 劃 / 周 年 學 校 報 告 中 。

 為 達 至 課 程 的 連 貫 性 , 學 校 可 採 用 或 調 適 學 校 整 體 課 程 規 劃 工 具( 見 圖 表 2.20),或 附 錄 五 的《 基 本 法 》教 育 的 策 劃 及 自 我 檢 視 工 具 。 上 述 兩 者 的 資 料 相 近 。

 強 化 中 國 歷 史 與 中 華 文 化 的 學 習

修 習 中 國 歷 史 及 中 華 文 化 可 為 學 生 提 供 基 礎 的 知 識 及 價 值 觀 , 讓 他 們 認 識 自 己 的 國 家 及 其 發 展 , 進 而 建 立 國 民 身 份 認 同 。 在 初 中 階 段 , 學 校 須 透 過 以 下 的 中 國 歷 史 教 育 及 跨 課 程 學 習 中 華 文 化 , 加 強 及 鞏 固 中 國 歷 史 與 中 華 文 化 的 教 學 。

中 國 歷 史 教 育

 學 校 應 建 基 於 六 年 小 學 常 識 科 中 所 學 習 有 關 中 國 歷 史 的 知 識( 包 括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所 建 議 六 個 學 習 範 疇 之 一 的「 國 民 身 份 認 同 與 中 華 文 化 」),在 中 學 教 育 進 一 步 促 進 中 國 歷 史 的 學 習 ;

 根 據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編 訂 的 最 新 《 中 國 歷 史 科 課 程 指 引 》( 中 一 至 中 三 )

所 有 初 中 學 生 須 學 習 中 國 歷 史 , 它 是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的 核 心 元 素 / 必 須 學 習 的 內 容;

 學 校 須 提 供 中 國 歷 史 作 為 獨 立 必 修 科 目,讓 學 生 有 系 統 地 認 識 中 國 歷 史 與 中 華 文 化 ;

 學 校 分 配 於 教 授 和 學 習 中 國 歷 史 的 課 時 須 為 個 人、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課 時 的 四 分 之 一,即 約 佔 總 課 時 的 百 分 之 五 或 約 每 週 兩 教 節 ;

 中 學 中 國 歷 史 科 應 採 用 中 文 作 為 教 學 語 言 。

(19)

跨 課 程 學 習 中 華 文 化

 與 此 同 時,有 關 中 華 文 化 的 學 習 元 素,既 包 含 在 中 國 歷 史 科 課 程,亦 包 含 在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內,如 中 國 語 文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 中 華 文 化 」 是 其 中 一 個 學 習 範 疇 ) 及 藝 術 教 育 學 習 領 域 的 中 國 音 樂 及 藝 術 。

 延 伸 「 從 閱 讀 中 學 習 」 至 「 跨 課 程 語 文 學 習 」

- 另 一 個 更 新 的 學 習 宗 旨 是 讓 學 生「 掌 握 兩 文 三 語 」。學 校 可 以 藉 著 推 廣 中 英 文 閱 讀 的 成 功 經 驗,以 及 日 新 月 異 的 科 技,在 初 中 階 段 各 學 習 領 域 加 強 推 動 從 閱 讀 中 學 習 , 方 法 包 括 :

 善 用 涵 蓋 不 同 主 題 的 多 樣 化 文 本,包 括 非 小 說 類 文 本,讓 學 生 作 深 度 閱 讀,幫 助 他 們 連 繫 學 習 經 驗、擴 闊 知 識 基 礎 和 提 升 語 文 能 力 ,從 而 延 伸「 從 閱 讀 中 學 習 」至「 跨 課 程 語 文 學 習 」;

 借 助 一 些 具 多 模 式 功 能 的 電 子 閱 讀 材 料,提 升 學 生 對 文 本 的 理 解 和 增 加 閱 讀 的 樂 趣 ;

 就 推 動 閱 讀 作 整 體 的 規 劃,加 強 包 括 圖 書 館 主 任 和 家 長 等 不 同 持 份 者 的 協 作,並 編 配 課 堂 內 外 的 時 間 進 行 跨 課 程 閱 讀 。

- 除 了 從 閱 讀 中 學 習,學 校 亦 應 以 中 文 和 / 或 英 文 推 行「 跨 課 程 語 文 學 習 」, 方 法 包 括 : :

 成 立 一 個 由 各 學 習 領 域 代 表 組 成 的「 跨 課 程 語 文 學 習 」委 員 會 / 工 作 組,就 推 動「 跨 課 程 語 文 學 習 」制 定 方 向 及 監 察 其 推 行 情 況 ;

 加 強 不 同 學 習 領 域 的 協 作,語 文 科 教 師 集 中 發 展 各 學 習 領 域 基 要 的 語 文 能 力,非 語 文 科 教 師 則 提 供 機 會,讓 學 生 在 不 同 學 習 領 域 的 情 境 中 運 用 語 文 技 巧 ;

 在 初 中 階 段 , 善 用 常 規 課 時 和 8%彈 性 課 時 , 安 排 學 生 進 行 跨 課 程 語 文 學 習 活 動 。

 推 展 STEM 教 育 和 資 訊 科 技 教 育

- 為 了 實 現 學 生「 獲 取 和 建 構 廣 闊 而 穩 固 的 知 識 基 礎 」,「 綜 合 發 展 和 應 用 共 通 能 力 」和「 靈 活 、 有 效 和 合 乎 道 德 地 運 用 資 訊 和 資 訊 科 技 」的 學 習 宗 旨,學 校 應 建 基 於 過 去 的 經 驗 和 成 果,從 初 中 開 始 推 展 STEM 教 育 和 資 訊 科 技 教 育,且 一 直 延 展 至 高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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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推 動 STEM 教 育 — 發 揮 創 意 潛 能 》報 告 和《 第 四 個 資 訊 科 技 教 育 策 略 報 告 》分 別 為 學 校 的 STEM 教 育 和 資 訊 科 技 教 育 發 展 提 供 了 明 確 方 向 。 兩 份 報 告 可 分 別 參 閱 下 列 網 址 :

http://www.edb.gov.hk/tc/curriculum-

development/renewal/index.html

http://www.edb.gov.hk/tc/edu-system/primary- secondary/applicable-to-primary-secondary/it-in- edu/ite4.html

STEM 教 育

 STEM 是 科 學 (Science)、科 技 (Technology)、工 程 (Engineering) 及 數 學 (Mathematics)各 英 文 譯 寫 的 首 字 母 縮 略 詞。在 本 地 課 程 中 , STEM 教 育 是 透 過 科 學 、 科 技 和 數 學 學 習 領 域 推 動 。

 STEM 教 育 旨 在 進 一 步 發 展 學 生 成 為 科 學、科 技 和 數 學 的 終 身 學 習 者,以 應 對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挑 戰。宏 觀 而 言,乃 培 育 具 備 不 同 知 識 和 技 能 的 多 元 人 才,提 升 香 港 的 國 際 競 爭 力,進 而 為 國 家 發 展 作 出 貢 獻 。

 在 學 生 學 習 中 推 展 STEM 教 育 的 主 要 目 標 是 :

讓 學 生 建 立 穩 固 的 知 識 基 礎 , 提 高 他 們 對 科 學 、 科 技 和 數 學 的 興 趣 , 幫 助 學 生 為 升 學 及 就 業 作 出 更 好 準 備 , 應 對 現 今 世 界 的 轉 變 和 挑 戰 ; 以 及

強 化 學 生 綜 合 和 應 用 知 識 和 技 能 , 培 育 他 們 創 意 、 協 作 和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以 及 培 養 學 生 二 十 一 世 紀 所 需 要 的 創 造 力 和 開 拓 與 創 新 精 神 。

 學 校 可 以 考 慮 以 下 兩 種 模 式 來 組 織 STEM 相 關 的 學 習 活 動:

模 式 一 : 建 基 於 一 個 學 習 領 域 課 題 的 學 習 活 動 , 讓 學 生 綜 合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相 關 的 學 習 元 素

模 式 二 : 通 過 專 題 研 習 , 讓 學 生 綜 合 不 同 學 習 領 域 的 相 關 學 習 元 素

以 上 兩 種 模 式 並 非 對 立 , 而 是 互 相 補 足 。

 因 應 學 校 校 情 和 發 展 重 點,我 們 建 議 學 校 有 效 運 用 各 學 習 領 域 的 建 議 課 時、跨 學 習 領 域 的 彈 性 時 間,以 及 課 堂 以 外 的 學 習 時 間,為 學 生 安 排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活 動( 例 如 跨 課 程 和 跨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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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 領 域 的 專 題 研 習 或 比 賽 )。

 建 議 通 過 主 題 為 本 或 問 題 為 本 的「 動 手 」和「 動 腦 」活 動,

例 如 科 學 探 究 、 編 寫 程 式 ( 編 程 )、 數 學 建 模 、 設 計 和 製 造 等 活 動,讓 學 生 解 決 問 題 和 製 作 設 計,以 培 養 他 們 對 科 學 科 技 的 興 趣 和 好 奇 心 。

 提 供 機 會 讓 學 生 參 加 本 地、國 家 和 / 或 國 際 性 與 STEM 相 關 的 比 賽,以 拓 闊 他 們 的 學 習,照 顧 他 們 的 興 趣 和 能 力,並 發 揮 他 們 的 潛 能 。

 不 同 學 習 領 域 的 教 師 應 緊 密 合 作,共 同 規 劃 學 校 整 體 課 程,

並 籌 劃 有 助 推 動 STEM 教 育 的 學 與 教 活 動 。

 STEM 相 關 學 習 活 動 的 評 估,須 切 合 學 習 目 標 和 所 選 取 的 教 學 法,以 反 映 學 生 的 學 習 進 展 和 作 為 獨 立 / 協 作 學 習 者 的 能 力 。

資 訊 科 技 教 育

 資 訊 科 技 是 一 種 發 揮 學 生 學 習 潛 能 的 有 效 工 具。隨 著 科 技 的 發 展 , 以 及 透 過 在 各 學 習 領 域 ( 包 括 STEM) 創 新 教 學 法 中 應 用 科 技,學 生 的 資 訊 素 養、自 主 學 習 和 其 他 廿 一 世 紀 所 需 的 能 力 如 創 造 力、解 難 能 力、協 作 能 力 和 計 算 思 維 能 力,都 得 以 提 升。為 促 進 學 生 的 學 習 和 追 求 卓 越,教 育 局 在 不 同 階 段 制 訂 了 資 訊 科 技 教 育 策 略,透 過 資 訊 科 技 優 化 互 動 學 習 和 教 學 經 歷 。

 資 訊 科 技 作 為 一 種 重 要 的 能 力,能 幫 助 學 生 辨 識 對 資 訊 的 需 要;尋 找、 評 鑑 、提 取 、組 織 和 表 達 資 訊 ;創 造 新 的 意 念 ; 應 對 資 訊 世 界 的 變 化;合 乎 道 德 地 運 用 資 訊,以 及 不 讓 自 己 作 出 違 反 道 德 的 行 為 如 網 絡 欺 凌 和 侵 犯 知 識 產 權。學 生 在 資 訊 世 界 中 處 理 不 同 媒 體 資 訊 時,可 透 過 應 用 共 通 能 力( 見 本 分 冊 第 2.3.1 節 和 附 錄 一 ) 培 養 資 訊 素 養 。 資 訊 素 養 亦 涉 及 不 同 知 識 範 圍 , 並 與 各 學 習 領 域 有 著 密 切 的 聯 繫 。

 學 校 可 參 考《 香 港 學 生 資 訊 素 養 架 構 》的 建 議,促 進 學 生 知 識、技 能 和 態 度 的 發 展,讓 他 們 合 乎 道 德 地 及 有 效 地 運 用 資 訊 和 資 訊 科 技,成 為 負 責 任 的 公 民 和 終 身 學 習 者。將 資 訊 素 養 融 入 學 校 整 體 課 程,可 為 學 生 提 供 真 實 的 情 境 應 用 這 些 能 力,並 幫 助 他 們 學 習 相 關 的 學 習 領 域。有 關 詳 情 可 參 閱 下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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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 址:https://www.edb.gov.hk/tc/edu-system/primary-

secondary/applicable-to-primary-secondary/it-in-

edu/Information-Literacy/il-index.html

 培 養 開 拓 與 創 新 精 神

- 由 於 經 濟 增 長 越 發 取 決 於 創 造 和 革 新 能 力,開 拓 與 創 新 精 神 的 培 養 對 提 高 國 際 競 爭 力 日 益 重 要。培 養 開 拓 與 創 新 精 神 不 僅 限 於 教 導 學 生 創業和經營之道,更 須 聚 焦 於 培 養 學 生 的 知 識

、共 通 能 力, 以 及 正 面 的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促 進 他 們 個 人 成 長 和 未 來 事 業 發 展 , 例 如 作 為 業 務 東 主 、 社 會 企 業 管 理 層 、 項 目 團 隊 成 員 、 僱 員 、 自 由 職 業 者 或 創 新 先驅。 在 初 中 階 段 , 不 同 學 習 領 域 提 供 了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情 境,讓 學 生 獲 得 與 開 拓 與 創 新 精 神 相 關 的 基 礎 知 識。通 過 跨 學 習 領 域 的 協 作,學 校 可 以 為 學 生 組 織 全 方 位 學 習 活 動,例 如 營 運 市 集 小 攤 位 或 學 生 會 小 商 店,拓 闊 他 們 視 野,提 供 機 會 讓 他 們 在 真 實 情 境 中 應 用 各 科 目 知 識 , 為 社 會 增 值 。

- 建 基 於 這 些 基 礎 知 識,高 中 課 程 提 供 了 發 展 革 新 、創 造 力 和 開 拓 與 創 新 精 神 的 學 習 經 驗,讓 學 生 能 夠 構 思 嶄 新 和 更 佳 的 想 法,將 意 念 付 諸 實 行,遇 到 不 確 定 的 情 況 時,能 積 極 面 對,

亦 能 把 握 未 來 機 遇 , 例 如 :

 開 拓 與 創 業 精 神 的 許 多 核 心 元 素 與 經 濟 課 程 息 息 相 關 , 亦 自 然 地 包 含 於 經 濟 課 程 中 。 透 過 案 例 研 究 或 課 堂 學 習 活 動,學 生 從 基 本 經 濟 學 原 則 的 角 度,例 如 辨 識 機 會、機 構 類 型 和 公 司 成 長、市 場 結 構、競 爭 和 產 品 差 異,進 一 步 認 識 開 拓 與 創 新 精 神 。

 建 基 於 學 生 在 初 中 教 育 獲 得 與 開 拓 與 創 新 精 神 相 關 的 基 礎 知 識,應 用 學 習 提 供 與 專 業 和 職 業 領 域 連 繫 的 機 會。透 過 從 實 踐 中 學 習 的 過 程,學 生 發 展 和 應 用 概 念 性、實 用 性 和 反 思 的 技 巧 , 展 現 開 拓 與 創 新 精 神 。

 推 廣 多 元 化 的 全 方 位 學 習 經 歷( 包 括 與 職 業 專 才 教 育 有 關 的 學 習 經 歷 )

- 學 校 已 經 廣 泛 採 用 全 方 位 學 習 的 策 略,讓 學 生 經 歷 較 難 透 過 一 般 的 課 堂 情 境 獲 得 的 多 元 化 的 經 歷,當 中 包 括 五 種 基 要 的 學 習 經 歷 , 即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 、 智 能 發 展 、 體 藝 發 展 、 社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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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務 及 與 工 作 有 關 的 經 驗,以 促 進 學 生 的 全 人 發 展。學 生 透 過 反 思 學 習 經 歷 , 促 進 深 度 學 習 。

- 為 了 讓 學 生 達 至「 建 立 健 康 的 生 活 方 式,積 極 參 與 體 藝 活 動,

並懂得欣賞運動和藝術」的 學 習 宗 旨,學 校 應 鼓 勵 學 生 在 課 堂 以 外 探 索 優 質 的 體 藝 學 習 機 會,使 他 們 在 發 展 成 為 終 身 學 習 者 及 面 對 個 人 和 社 會 的 種 種 挑 戰 的 過 程 中,培 養 出 自 信 和 堅 毅 , 以 及 審 美 的 能 力 。

- 至 於 為 了 讓 學 生 達 至「 了 解 本 身 的 興 趣 、 性 向 和 能 力 , 因 應 志 向 , 為 未 來 進 修 和 就 業 , 發 展 和 反 思 個 人 目 標 」的 學 習 宗 旨,學 校 應 提 供 或 豐 富 與 工 作 有 關 的 經 驗,擴 闊 學 生 對 職 場 的 接 觸 面 , 協 助 他 們 訂 定 可 實 現 的 目 標 和 追 求 理 想 。

- 學 生 升 上 高 中,對 社 會 和 職 場 的 了 解 應 逐 漸 加 深 。透 過 社 會 服 務 和 與 工 作 有 關 的 經 驗,學 生 有 機 會 探 索 自 己 的 專 長、興 趣 和 志 向。學 校 藉 著 與 工 作 有 關 的 經 驗,讓 學 生 認 識 職 業 專 才 教 育 可 成 為 多 元 出 路 之 一 。

- 圖 表 2.9 展 示 透 過 初 中 的 全 方 位 學 習 , 與 工 作 有 關 的 經 驗 如 何 支 援 學 生 的 多 元 選 擇,包 括 應 用 學 習 作 為 選 修 科 目、其 他 學 習 經 歷 中 與 工 作 有 關 的 經 驗 和 職 業 英 語,以 及 涵 蓋 達 至 學 士 學 位 程 度 的 專 上 教 育 職 業 專 才 教 育 課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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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表 2.9 多 元 途 徑 升 讀 職 業 專 才 教 育 課 程

- 同 時,每 個 中 學 生 均 享 有 機 會 參 與 現 時 為 學 校 提 供 的「 內 地 交 流 計 劃 」,深 化 他 們 對 內 地 歷 史、文 化、科 技 和 經 濟 發 展 的 認 識 。 學 校 應 善 用 「 內 地 交 流 計 劃 」 及 / 或 其 他 資 助 計 劃 , 以 提 供 有 關 的 全 方 位 學 習 活 動,加 深 學 生 從 不 同 角 度 認 識 內 地 各 方 面 的 發 展,從 而 促 進 他 們 透 過 親 身 經 歷,對 國 家 發 展 所 面 對 的 機 遇、成 就 和 挑 戰 作 反 思。詳 情 可 瀏 覽「 薪

火 相 傳 」 國 民 教 育 活 動 系 列 網 頁 :

http://www.passontorch.org.hk/zh-hant/index/main

 優 化 資 優 教 育

- 為 了 培 育 資 優 學 生 和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 自 2000 年 以 來 , 主 流 學 校 一 直 採 用 融 合 教 育 模 式,為 資 優 學 生 提 供 適 當 的 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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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 和 學 習 機 會。學 校 應 在 整 體 課 程 中 採 用 三 層 架 構 的 模 式 讓 學 生 參 與 其 中。推 行 資 優 教 育 模 式 包 括 校 本 全 班 式 的 課 堂 學 習( 第 一 層 ),輔 以 校 本 抽 離 式 的 增 益 和 延 展 課 程( 第 二 層 ) 及 校 外 密 集 式 支 援 服 務 ( 第 三 層 )。 有 關 詳 情 可 參 閱 下 列 網 址 :

http://www.edb.gov.hk/tc/curriculum-

development/major-level-of-edu/gifted/index.html

 加 強 中 文 作 為 第 二 語 言 的 學 與 教

- 在 2014/15 學 年 , 教 育 局 為 學 校 提 供 「 中 國 語 文 課 程 第 二 語 言 學 習 架 構 」, 幫 助 非 華 語 學 生 解 決 學 習 中 文 作 為 第 二 語 言 時 面 對 的 困 難,讓 他 們 學 好 中 文,並 盡 早 融 入 主 流 中 文 課 堂。

「 中 國 語 文 課 程 第 二 語 言 學 習 架 構 專 頁 」提 供 有 關「 中 文 作 為 第 二 語 言 」在 課 程 規 劃 、 學 與 教 、 評 估 等 方 面 的 指 引 和 建 議 。

- 有 關 「 學 習 架 構 」 可 參 閱 下 列 網 址 :

http://www.edb.gov.hk/tc/curriculum-

development/kla/chi-edu/second-lang.html

反思問題

 你的學校如何將四個關鍵項目融入學校整體課程的設計和推行中?如 何評估成效?

 價值觀教育在你學校整體課程設計中扮演甚麼角色?它如何協助你的 學校達成預期目標?

 檢視整體學校課程,思考主要更新重點在未來數年如何得以於初中以至 高中連貫地調適及/或達至。就每項主要更新重點分配課時,你會作甚 麼考慮?主要更新重點如何協助學生有效達至更新的七個學習宗旨?

2.3.3 初中與高中的銜接

為 促 進 初 中 與 高 中 教 育 的 銜 接,學 校 應 推 行 課 程 規 劃 或 計 劃,為 初 中 學 生 ( 尤 其 中 三 學 生 ) 提 供 以 下 支 援 :

 建立涵蓋各主要學習領域的穩固和充足的知識基礎,,以更順利銜接高中 課程;

 提供學術學習經歷,以利學生選擇高中選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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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用能夠支援學生升讀高中課程的學與教策略;

 提供有利發展共通能力、價值觀和態度的學習經歷,以支援學生進行更高 層次的學術學習;

 提供全方位學習經歷,豐富學生的全人發展,擴闊他們對多元出路的接觸 面,包括職業專才教育;以及

 提供生涯規劃輔導,幫助學生適應學業及學校生活。

因 應 高 中 課 程 選 修 科 目 的 自 然 發 展 , 在 有 需 要 和 恰 當 的 情 況 下 , 學 校 應 持 續 推 行 主 要 更 新 重 點 。

2.3.4

高中課程及建議課時分配

 高 中 課 程 延 續 小 學 與 初 中 教 育,採 用 寬 廣 而 均 衡 的 設 計,包 括 多 元 化 及 專 業 的 學 科 選 擇,以 提 升 學 生 學 會 學 習 的 能 力,並 建 基 於 學 生 於 八 個 主 要 學 習 領 域 中 所 掌 握 的 知 識 和 學 習 經 歷 , 尤 其 是 學 生 在 過 程 當 中 所 培 養 的 正 面 的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

 高 中 課 程 由 三 個 部 分 組 成,分 別 是 核 心 科 目、選 修 科 目 及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高 中 課 程

四 個 核 心 科 目 + 二 或 三 個 選 修 科 目 +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所 有 修 讀 高 中 課 程 的 學 生 必 須 修 讀 四 個 核 心 科 目 , 以 及 兩 個 或 三 個 選 修 科 目( 最 多 為 四 個 )。( 備 註:第 四 個 選 修 科 目 必 須 是 主 要 與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有 關 的 科 目,包 括 倫 理 與 宗 教、音 樂、視 覺 藝 術、體 育、應 用 學 習 或 其 他 語 言。)此 外,為 促 進 學 生 的 全 人 發 展 和 開 拓 視 野,所 有 學 生 應 獲 得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的 機 會,包 括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藝 術 發 展、體 育 發 展、社 會 服 務,以 及 與 工 作 有 關 的 經 驗 。

 圖 表 2.10 列 出 三 年 高 中 的 總 課 時 。 圖 表 2.11 詳 列 高 中 學 生 課 程 組 成 部 分 及 建 議 課 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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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 2.10 三年上學日及課時

高中

三年的總課時 2 400 (±200) 小時1

每一學年的上學日: 190 日

1: 不 包 括 考 試 時 間 及 溫 習 假 期 。 根 據 2015 年 學 校 調 查 結 果 , 超 過 八 成 本 地 中 學 能 夠 提 供 三 年 高 中 總 課 時 2 400 (±200)小 時 ( 或 以 上 )。

圖表 2.11 高中學生課程組成部分及建議課時分配

高 中 學 生 課 程 的 組 成 部 分 佔 總 課 時

的 百 分 比 課 時 四 個 核 心 科

 中國語文

 英國語文

 數學

 通識教育科

45-55% 1 125 – 1 375

二 或 三 個 選 修 科 目

 各學習領域下的科目

 應用學習

 其他語言 20-30% 500 – 750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德育及公民教育

 社會服務

 與工作有關的經驗

 藝術發展

 體育發展

10-15% 250 – 375

(有關四個核心科目組成部分及建議課時,請參閱附錄七。)

 高 中 學 科 的 公 開 評 核 由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負 責 , 學 生 的 表 現 列 於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的 成 績 單 。 詳 情 請 參 閱 相 關 的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指 引 / 補 充 文 件 及 各 高 中 科 目 課 程 及 評 估 指 引 。

2.3.4.1

核 心 科 目 (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甲 類 科 目 ) 中 國 語 文 及 英 國 語 文 科

 中 國 語 文 及 英 國 語 文 課 程 包 括 必 修 部 分 和 選 修 部 分 。

 學 校 可 因 應 學 生 的 需 要、興 趣 和 能 力,並 考 慮 教 師 的 意 願 和 就 緒 程 度 , 以 及 學 校 實 際 情 況 , 在 中 五 年 級 開 設 合 適 的 選 修 單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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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 學 科

 數 學 課 程 由 必 修 部 分 和 延 伸 部 分 組 成 。

 學 生 可 以 只 修 讀 必 修 部 分 , 亦 可 以 修 讀 必 修 部 分 及 延 伸 部 分 的 單 元 一 ( 微 積 分 與 統 計 ) 或 單 元 二 ( 代 數 與 微 積 分 )。

通 識 教 育 科

 為 拓 闊 學 生 的 知 識 基 礎 和 培 養 他 們 多 角 度 思 維 , 所 有 學 生 都 必 須 修 讀 通 識 教 育 科。通 識 教 育 科 包 含 三 個 學 習 範 圍( 六 個 單 元 ) 和 一 個 獨 立 專 題 探 究 。

 通 識 教 育 科 讓 學 生 能 聯 繫 不 同 領 域 的 知 識 , 並 從 不 同 角 度 看 事 物。這 課 程 讓 學 生 更 深 入 了 解 香 港 社 會、中 國 的 發 展 及 其 在 現 代 世 界 的 地 位、全 球 化,以 及 他 們 在 社 會、國 家 和 全 球 層 面 的 公 民 意 識 , 並 有 助 他 們 發 展 學 會 學 習 的 能 力 , 成 為 獨 立 思 考 的 人 。

( 有 關 中 國 語 文 、 英 國 語 文 、 數 學 和 通 識 教 育 科 的 科 目 組 成 部 分 及 建 議 課 時 , 請 參 閱 附 錄 七 。 )

2.3.4.2 選 修 科 目

學 習 領 域 的 選 修 科 目 (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甲 類 科 目 )

 高 中 學 制 已 發 展 了 二 十 個 選 修 科 目 , 制 訂 時 已 兼 顧 各 項 相 關 因 素,例 如:內 容 嚴 謹,符 合 學 生 需 要,以 及 各 科 目 的 橫 向 連 繫。

學 生 不 必 如 以 往 般 分 流 入 讀 文、理、工 或 商 科 班,他 們 可 以 選 讀 一 些 能 培 養 其 興 趣 和 能 力 的 科 目 , 為 日 後 升 學 和 就 業 選 擇 開 拓 更 多 途 徑。因 此,學 校 可 採 用 彈 性 時 間 表 安 排,盡 量 提 供 更 多 科 目 , 讓 學 生 自 由 選 擇 。 圖 表 2.12 概 括 了 所 有 高 中 各 學 習 領 域 的 選 修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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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 2.12 高中各學習領域的選修科目

學習領域 科目

中 國 語 文 教 育  中國文學 英 國 語 文 教 育  英語文學 個 人 、 社 會 及 人 文 教 育  中國歷史

 經濟

 倫理與宗教

 地理

 歷史

 旅遊與款待

科 學 教 育  生物

 化學

 物理

 科學 (綜合科學,組合科學)

科 技 教 育  企業、會計與財務概論

 設計與應用科技

 健康管理與社會關懷

 資訊及通訊科技

 科技與生活

藝 術 教 育  音樂

 視覺藝術

體 育  體育

反思問題

 你會如何描述你的學生在完成中三課程後的多元興趣、性向和能力?

 你的學校如何照顧學生的多樣性,例如:語文能力、數學能力、為準備 通識教育科建立的知識基礎,及對選修科、進修及職業出路的抱負?

 你的學校如何善用上學日為學生提供他們應有的學習機會?

 以上的建議課時跟你學校的現況相似嗎?如果不同,你會如何改變現況 以符合課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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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學習作為選修科目(香港中學文憑乙類科目)

• 應 用 學 習 2是 高 中 課 程 的 重 要 組 成 部 分 。 不 同 能 力 的 學 生 均 可 修 讀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作 為 選 修 科 目 。 課 程 的 設 計 理 念 與 其 他 學 校 科 目 一 樣 , 著 重 發 展 知 識 、 技 能 、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配 合 核 心 科 目 、 選 修 科 目 及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構 成 靈 活 的 科 目 組 合 , 能 夠 拓 闊 學 生 的 學 習 經 歷 , 令 高 中 課 程 更 多 元 化 , 促 進 學 生 全 面 學 習 。 透 過 實 踐 與 應 用 , 為 學 生 提 供 理 解 基 礎 理 論 和 概 念 的 學 習 經 歷 , 培 養 他 們 的 入 門 技 能 、 與 工 作 有 關 的 能 力 和 共 通 能 力 , 以 幫 助 他 們 日 後 達 到 進 修 和 就 業 市 場 的 要 求 。

• 學 生 有 機 會 在 更 廣 闊 的 學 習 範 圍 內 了 解 具 體 的 課 程 設 計,在 真 實 或 接 近 真 實 的 學 習 環 境 中 理 解 及 詮 釋 職 場 的 要 求 ,發 展 和 應 用 概 念 性 、 實 用 性 和 反 思 的 技 巧 以 展 現 創 造 力 和 開 拓 與 創 新 精 神 。 學 生 透 過 專 業 和 職 業 的 場 景 探 索 事 業 和 終 身 學 習 的 抱 負 。

•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涵 蓋 六 個 範 疇,包 括:(1) 創 意 學 習;(2) 媒 體 及 傳 意;(3) 商 業、管 理 及 法 律;(4) 服 務;(5) 應 用 科 學;(6) 工 程 及 生 產 。 此 課 程 為 學 生 提 供 學 習 經 歷 及 經 驗 , 幫 助 學 生 連 接 廣 闊 的 專 業 與 職 業 領 域 , 藉 此 了 解 社 會 、 經 濟 及 科 技 的 發 展 。

科目 課時

應用學習課程 兩年內共 180 小時 3

(詳情請參閱應用學習課程網頁: www.edb.gov.hk/tc/curriculum-

development/cross-kla-studies/applied-learning/index-1.html)

其他語言作為選修科目 (中學文憑考試丙類科目)

• 學 生 可 以 修 讀 其 他 語 言 ( 包 括 法 語 、 德 語 、 日 語 、 西 班 牙 語 、 印 地 語 和 烏 爾 都 語 ) 作 為 選 修 科 目 , 並 參 加 英 國 劍 橋 大 學 國 際 考 試 主 辦 , 由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承 辦 的 高 級 補 充 程 度 考 試 , 而 該 考 試 成 績 將 於 香 港 中 學 文 憑 考 試 的 證 書 中 匯 報 。( 詳 情 請 參 閱 新 學 制 網 上 簡 報 網 頁 :

http://334.edb.hkedcity.net/curriculum.php

2應用學習前稱「職業導向課程」。詳情請參閱「策動未來-就職業導向教育及特殊學校的新高中學制作進一步 諮詢」諮詢文件(教育統籌局,2006)。

3在一般情況下,應用學習課程的修讀期橫跨中五及中六兩個學年。為照顧學生多樣性的學習需要,學校可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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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問題

 你對應用學習課程有多少認識? 應用學習課程對你的學生有幫助嗎?

 你的學校會考慮為高中學生開辦其他語言的課程嗎? 你會如何安排課堂?

2.3.4.3

其他學習經歷

• 為 了 達 至 全 人 發 展 這 重 要 的 課 程 目 標,學 校 必 須 為 所 有 高 中 學 生 提 供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包 括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 、 藝 術 發 展 、 體 育 發 展 、 社 會 服 務 及 與 工 作 有 關 的 經 驗 。 上 述 的 學 習 經 歷 與 核 心 科 目 和 選 修 科 目 ( 包 括 應 用 學 習 ) 相 輔 相 成 , 確 保 學 生 能 成 為 有 識 見 和 負 責 任 的 公 民 , 尊 重 多 元 價 值 , 養 成 健 康 的 生 活 方 式 及 發 展 事 業 抱 負 。 除 了 透 過 各 學 習 領 域 / 科 目 的 學 習 機 會 , 學 校 亦 應 盡 力 運 用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為 學 生 提 供 德 育 及 公 民 教 育 。

2.4

學校整體課程規劃的主導原則

學 校 應 參 考 以 下 主 導 原 則 及 《 中 學 教 育 課 程 指 引 》 其 他 十 本 分 册 , 因 應 校 情 規 劃 整 體 課 程 :

 確 保 學 校 成 員 對 學 校 的 使 命 和 宗 旨 的 優 次 , 持 相 同 理 解 和 價 值 ; ( 參 閱 分 册 1 第 1.3 節 「 過 往 歷 程 」 及 參 考 學 校 的 使 命 、 願 景 、 關 注 事 項 和 自 我 評 核 。 )

參 閱 分 册 1: 1.3

學 校 成 員 的 支 持 對 有 效 地 和 持 續 地 推 行 整 體 課 程 相 當 重 要 。

 因 應 校 情,建 基 於 學 校 的 優 勢;( 參 考 多 方 資 料,

例 如 學 生 表 現 、 自 我 評 結 果 及 校 外 評 核 報 告 。 )

 設 計 以 學 生 為 本 的 課 程 , 以 促 進 學 生 的 全 人 發 展 和 提 升 學 會 學 習 的 能 力 為 目 標 , 尤 其 是 提 供 更 多 空 間 讓 他 們 可 按 自 己 的 步 伐 和 方 式 學 習 , 幫 助 他 們 在 學 習 、 遊 戲 和 休 息 之 間 取 得 平 衡 , 提 升 他 們 的 自 主 學 習 能 力;( 詳 情 參 閱 分 册 1 第 1.6 節「 學 校 課 程 持 續 更 新 的 理 念 」 。 )

參 閱 分 册 1:1.6

我 們 如 何 知 悉 學 校 的 課 程 可 促 進 學 生 的 終 生 學 習 和 全 人 發 展 ?

(32)

 有 策 略 地 加 強 學 校 的 正 面 文 化 , 以 關 愛 、 合 作 和 良 好 的 人 際 關 係 為 中 心 , 營 造 友 善 、 互 相 支 持 及 安 全 的 環 境 , 推 動 學 校 成 員 邁 向 更 新 的 七 個 學 習 宗 旨;( 參 考 圖 表 2.3「 更 新 的 七 個 學 習 宗 旨 」及 現 時 學 校 推 廣 這 些 學 習 宗 旨 的 文 化 。 )

參 閱 分 册 2:

2.3.1 節

哪 些 學 習 宗 旨 與 我 的 學 校 現 況 有 更 直 接 的 關 係 ?

 提 供 寬 廣 而 均 衡 的 中 學 課 程 , 為 初 中 學 生 建 立 鞏 固 的 基 礎 , 在 高 中 課 程 提 供 多 元 及 專 業 的 學 科 選 擇;( 參 閱 本 分 冊 第 2.3.2 節 和 第 2.3.4 節 有 關 初 中 及 高 中 課 程 架 構 的 組 成 部 分 及 建 議 課 時 分 配 。 )

 設 計 學 校 整 體 課 程 時 , 確 保 在 八 個 學 習 領 域 、 五 種 基 要 的 學 習 經 歷 , 以 及 學 校 課 程 架 構 下 三 個 互 相 關 連 的 組 成 部 分 ( 即 學 習 領 域 的 知 識 、 共 通 能 力 , 以 及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 所 提 供 的 學 習 經 歷 , 具 縱 向 和 橫 向 的 聯 繫 ; 以 及 ( 參 閱 本 分 冊 第 2.3.1 節 。 )

 加 強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和 善 用 資 源 以 達 至 學 校 課 程 目 標 。 ( 參 閱 本 分 冊 第 2.5 節 。 )

參 閱 分 册 2:

2.3.2 和 2.3.4 節 學 校 應 為 初 中 及 高 中 不 同 科 目 安 排 足 夠 課 時 , 以 設 計 寬 廣 均 衡 的 整 體 學 校 課 程 。 參 閱 分 册 2:

2.3.1 節

參 閱 分 册 2: 2.5

反思問題

 過 去 在 推 行 初 中 及 高 中 課 程 , 你 的 學 校 累 積 了 甚 麼 經 驗 ?

(1) 參 照 和 調 適 由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建 議 的 學 校 課 程 , 為 學 生 建 立 充 足 的 知 識 基 礎 及 培 養 學 生 的 終 身 學 習 技 巧 、 正 面 的 價 值 觀 和 態 度 以 應 對 現 今 的 需 要,同 時 作 出 校 本 的 調 適;( 詳 情 參 閱 本 分 冊 第 2.3 節 有 關 學 校 課 程 架 構 。 )

參 考 分 册 2 圖 表 2.1

我 校 初 中 課 程 架 構 有 否 涵 蓋 八 個 主 要 學 習 領 域 , 並 幫 助 學 生 打 好 知 識 的 基 礎 ?

(33)

(2) 持 續 誘 發 學 生 的 學 習 動 機 和 興 趣 , 透 過 多 元 的 學 與 教 策 略 鼓 勵 學 生 自 主 學 習 , 幫 助 他 們 聯 繫 學 習 與 真 實 情 境 , 把 學 習 應 用 於 現 實 世 界 , 從 而 明 白 學 習 如 何 幫 助 解 決 日 常 生 活 問 題,或 令 我 們 的 生 活、社 會 及 世 界 更 進 步;( 詳 情 參 閱 分 冊 3「 有 效 的 學 與 教:培 養 終 身 學 習 和 自 主 學 習 者 。 )

參 閱 分 册 3 為 激 發 學 生 學 習 和 鼓 勵 他 們 自 主 學 習 , 我 的 學 校 正 採 用 甚 麼 學 與 教 的 策 略 ?

(3) 提 升 評 估 素 養,以 反 映 及 改 善 學 與 教 的 效 能;

( 詳 情 參 閱 分 冊 4「 評 估 素 養 及 學 校 評 估 政 策 」 。 )

參 閱 分 册 4 為 讓 學 生 受 惠 , 我 需 要 學 習 關 於 評 估 素 養 的 甚 麼 主 要 內 容 ?

(4)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 照 顧 他 們 不 同 的 學 習 風 格 和 步 伐 , 尤 其 是 特 殊 教 育 及 非 華 語 學 生 的 教 育 需 要;( 詳 情 參 閱 分 冊 5「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

。 )

參 閱 分 册 5 我 的 學 校 正 面 對 甚 麼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 我 們 有 否 為 照 顧 這 些 學 生 的 多 樣 性 而 採 取 合 適 的 方 法 以 提 升 學 生 的 學 習 效 能 ?

(5) 加 強 橫 向 聯 繫 , 實 踐 跨 學 習 領 域 / 科 目 多 角 度 思 考 , 聯 繫 不 同 學 習 領 域 / 科 目 的 知 識 和 技 能 , 提 供 機 會 讓 學 生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實 踐 所 學 , 並 協 調 和 更 有 效 聯 繫 各 學 習 領 域 內 及 跨 學 習 領 域 的 學 習,以 避 免 內 容 重 疊;( 詳 情 參 閱 本 分 冊 第 2.3 節 有 關 主 要 更 新 重 點 的 建 議 及 分 册 6「 四 個 關 鍵 項 目 : 達 至 主 要 更 新 重 點 」 。 )

參 閱 分 册 6 為 推 動 富 連 貫 性 而 有 效 的 學 習 , 並 提 供 真 實 情 境 讓 學 生 應 用 技 能 和 知 識 , 不 同 學 習 領 域 的 教 師 有 多 經 常 分 享 和 商 討 教 授 共 同 的 技 能 呢 ?

(6) 提 供 五 種 基 要 的 學 習 經 歷 , 推 動 學 生 在 中 學 教 育 的 全 人 發 展,幫 助 他 們 探 索 潛 能,發 展 強 項 及 培 養 創 造 力;( 詳 情 參 閱 分 冊 7「 全 方 位 學 習 及 體 驗 學 習 」第 7.3 節 有 關 五 種 基 要 的 學 習 經 歷 。 )

參 閱 分 册 7: 7.3

由 於 學 生 的 智 能 發 展 各 異 , 我 在 推 廣 五 種 基 要 的 學 習 經 歷 上 擔 當 甚 麼 角 色 ?

(34)

(7) 規 劃 全 方 位 學 習 活 動 , 例 如 體 驗 學 習 及 與 工 作 有 關 的 活 動,以 拓 寬 學 生 的 學 習 經 歷,擴 闊 學 生 視 野 , 及 促 進 他 們 在 課 室 以 外 真 實 環 境 下 的 全 人 發 展,同 時 強 調 閒 暇、休 息、康 樂 和 體 育 活 動 對 學 生 發 展 的 重 要 性;( 詳 情 參 閱 分 册 7「 全 方 位 學 習 及 體 驗 學 習 」 。 )

參 閱 分 册 7

「 我 們 從 過 往 數 十 年 的 研 究 和 不 同 的 文 化 中 學 到 , 年 青 人 若 能 把 所 學 到 的 知 識 應 用 於 課 室 、 學 校 、 家 庭 及 社 區 的 情 境 , 他 們 必 會 發 奮 成 長 。 」 (Prof John MacBeath, OBE) 我 的 學 生 如 何 從 學 校 課 程 提 供 的 全 方 位 學 習 經 歷 中 獲 益 ?

(8) 加 強 縱 向 連 貫 及 順 利 銜 接 各 學 習 階 段 , 包 括 中 學 各 級 別 及 各 學 習 階 段 之 間 的 課 程 、 教 與 學 及 評 估 措 施;( 詳 情 參 閱 本 分 冊 第 2.3 節 和 分 册 8「 第 二 與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及 第 三 與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的 銜 接 」 。 )

參 閱 分 册 8 我 的 學 校 現 時 採 用 甚 麼 策 略 促 進 小 六 升 中 一 及 第 三 與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的 銜 接 ?

(9) 規 劃 高 中 課 程 時 特 別 注 意 預 期 學 生 於 初 中 已 掌 握 的 知 識、技 能、價 值 觀、態 度 和 學 習 經 歷、

學 習 的 廣 度 和 深 度、理 論 與 實 踐 之 間 的 平 衡,

以 及 基 要 和 可 選 擇 組 成 部 分 , 藉 此 為 學 生 提 供 靈 活 和 多 元 的 課 程;( 詳 情 參 閱 本 分 冊 第 2.3 節 及 分 册 8「 第 二 與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及 第 三 與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的 銜 接 」 。 )

參 閱 分 册 8 我 的 學 校 有 持 續 記 錄 學 生 的 學 習 進 程 以 更 佳 銜 接 高 中 教 育 嗎 ?

(10) 提 供 選 擇 和 合 理 數 目 的 選 修 科

( 即最少十 個

選 修 科 目,包 括 其 他 語 文 及 應 用 學 習 科 目 )及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並 運 用 專 業 判 斷 和 靈 活 安 排 以 照 顧 學 生 的 多 元 興 趣、需 要 和 能 力;( 詳 情 參 閱 分 册 8「 第 二 與 第 三 學 習 階 段 和 第 三 與 第 四 學 習 階 段 的 銜 接 」 。 )

參 閱 分 册 8 我 的 學 校 提 供 足 夠 的 高 中 選 修 科 目 給 學 生 選 擇 嗎 ?

(35)

(11) 提 供 應 用 學 習 課 程,照 顧 學 生 繼 續 進 修、職 業 及 專 業 的 需 要 , 加 強 為 有 多 元 需 要 的 學 生 提 供 行 政 支 援 , 尤 其 有 志 向 升 讀 職 業 專 才 教 育 課 程 的 學 生 ( 例 如 試 驗 提 早 於 中 四 推 行 部 分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及 同 時 提 供 入 讀 導 引 課 程 的 機 會 );( 詳 情 參 閱 分 册 9「 生 涯 規 劃 –多 元 出 路 邁 向 卓 越 」 。 )

參 閱 分 册 9 我 的 學 校 有 提 供 應 用 學 習 課 程 嗎 ? 如 沒 有 , 有 甚 麼 主 要 的 考 慮 ?

應 用 學 習 與 「 職 業 專 才 教 育 」 有 甚 麼 關 係 ?

(12) 靈 活 運 用 資 源,達 至 學 校 課 程 目 標;以 及( 詳

情 參 閱 分 册 10「 優 質 的 學 與 教 資 源 」 。 ) 參 閱 分 册我 的 學 校 有 甚 麼10 資 源 可 達 至 課 程 目 標 ? 我 可 取 得 甚 麼 校 外 資 源 ?

(13) 為 教 師 提 供 適 時 及 多 元 的 專 業 學 習 機 會 , 提 升 他 們 的 意 識、 知 識、技 能、價 值 觀 和 態 度,

幫 助 他 們 應 對 課 程 轉 變 及 持 續 進 步 , 透 過 在 校 內 及 與 其 他 學 校 建 立 實 踐 社 群 , 鼓 勵 教 師 分 享 及 共 同 建 構 知 識 , 以 促 進 改 變 及 加 強 持 續 專 業 發 展 的 循 環 。 ( 詳 情 參 閱 分 册 11「 專 業 發 展 與 學 校 作 為 學 習 型 組 織 。 )

參 閱 分 册 11 我 的 學 校 是 否 持 續 進 行 專 業 學 習 的 群 體 , 並 以 提 升 學 生 的 學 習 效 能 為 目 標 ?

2.5 學校整體課程規劃的五個階段

• 自 課 程 改 革 以 來,大 部 分 學 校 都 已 把「 策 劃 - 推 行 - 評 估 」循 環 融 入 學 校 發 展 計 劃。下 列 優 化 的 五 階 段 循 環 有 助 學 校 整 體 規 劃 課 程,

以 達 至 課 程 目 標 。 學 校 整 體 課 程 規 劃 包 括 以 下 五 個 階 段 : 階 段 一 : 情 境 分 析

階 段 二 : 課 程 規 劃 與 資 源 運 用 階 段 三 : 課 程 實 施

階 段 四 : 持 續 監 察 階 段 五 : 檢 討 與 評 鑑

(36)

• 學 校 整 體 課 程 規 劃 的 五 階 段 循 環 幫 助 學 校 在 訂 定 學 校 發 展 計 劃 時 辨 識 基 礎、重 點 和 助 力,並 緊 密 聯 繫 下 周 期 的 學 校 發 展 計 劃。圖 2.13 顯 示 學 校 整 體 課 程 規 劃 的 五 階 段 循 環 。

圖 2.13 學 校 整 體 課 程 規 劃 的 五 階 段 循 環

• 整 體 課 程 規 劃 的 五 階 段 循 環 過 程 不 一 定 以 線 性 進 行 , 有 時 學 校 會 因 應 各 階 段 的 情 況 或 需 要 , 回 到 不 同 的 課 程 規 劃 階 段 作 重 新 的 部 署 和 調 撥 資 源 。

• 本 分 册 主 要 闡 釋「 階 段 一:情 境 分 析 」和「 階 段 二:課 程 規 劃 與 資 源 運 用 」。 以 下 略 述 五 個 階 段 , 以 及 提 供 階 段 一 和 二 的 詳 細 建 議 。

• 在 規 劃 前,學 校 應 先 進 行 學 校 情 境 分 析,以 訂 定 課 程 規 劃 的 方 向、

優 次 和 關 注 事 項 。 學 校 可 運 用 以 下 建 議 的 規 劃 工 具 , 因 應 需 要 獨 立 或 配 合 其 他 工 具 使 用 。

(37)

• 學 校 規 劃 整 體 課 程 時,應 確 保 學 校 所 有 成 員 對 學 校 發 展 目 標 的 優 次 和 課 程 計 劃 達 到 共 識 和 持 相 同 的 價 值 觀。這 樣,學 校 每 位 成 員 便 能 謹 慎 和 協 力 地 規 劃 , 達 至 學 校 課 程 發 展 的 目 標 和 計 劃 。

• 學 校 應 按 課 程 目 標、焦 點 和 主 要 更 新 重 點,靈 活 地 運 用 資 源 規 劃 整 體 課 程 , 以 推 行 學 校 課 程 持 續 更 新 。

• 學 校 應 採 用 全 校 參 與 模 式,在 課 堂 內 外 採 用 不 同 的 策 略 推 行 課 程 發 展 計 劃 。

• 這 階 段 主 要 關 注 課 程 實 施 能 否 對 學 生 個 人 成 長 和 學 習 帶 來 預 期 和 正 面 的 效 果,以 及 在 課 程 的 規 劃 和 推 行 時 的 落 差。教 師 可 調 整 計 劃 或 制 定 新 策 略 , 以 達 至 課 程 目 標 。

• 學 校 持 續 監 察 課 程 推 行 的 情 況,確 保 學 習 效 能。學 校 可 考 慮 以 下 做 法 :

- 透 過 觀 課、觀 察 學 生 的 日 常 表 現、檢 視 學 生 的 課 業、學 習 日 誌 和 評 估 資 料,並 定 期 蒐 集 教 師、學 生 及 家 長 的 意 見,以 了 解 課 程 推 行 的 情 況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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