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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3 學 年 度 基 北 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免 試 入 學 簡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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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教育部 103 年 2 月 2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30020806 號函核備 教育部 103 年 2 月 2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30020806A 號函核定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03 年 2 月 17 日北市教中字第 10331647200 號函核定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103 年 2 月 18 日北教中字第 1030261538 號函核定 基隆市政府 103 年 2 月 20 日基府教學貳字第 1030207032 號函核定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103 年 3 月 10 日桃教中字第 10300141483 號函核定

1 0 3 學 年 度 基 北 區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免 試 入 學 簡 章

主委學校: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校 址:11287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 77 號 聯絡電話:(02)2823-4811#103、104

傳 真:(02)2823-4618

網 址:http://103 基北免試.tw

中 華 民 國 1 0 3 年 2 月

(2)
(3)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 目 日 期 地點、摘要說明 簡章訂購調查

(集體)

103 年 01 月 02 日(星期四)

103 年 01 月 20 日(星期一)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應屆畢業生逕向就讀國中登記 購買

簡章購買

(個別)

103 年 04 月 02 日(星期三)

103 年 06 月 11 日(星期三)

1.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警衛室】

2.其餘委託代售地點請參閱「簡章 發售辦法」(封底)。

※網站(http://103 基北免試.tw)同 步公布簡章電子檔(pdf)

第 一 次 免 試 入 學

申請 變更就學區

103 年 05 月 05 日(星期一)

103 年 05 月 09 日(星期五)

參閱簡章第 22~23 頁 通知

變更就學區 申請結果

103 年 05 月 21 日(星期三)

前 參閱簡章第23頁

模擬 志願選填

103 年 05 月 26 日(星期一)

上午 9 時至

103 年 05 月 30 日(星期五)

中午 12 時

1.認識基北區線上報名系統

(http://103基北免試.tw)

2.模擬志願選填結果可保留至正式 志願選填

公布實際 招生名額

103 年 06 月 04 日(星期三)

上午 10 時 網站(http://103基北免試.tw)公布 正式

志願選填

103 年 06 月 05 日(星期四)

上午 9 時至

103 年 06 月 09 日(星期一)

中午 12 時

1.參閱簡章第24~25頁

2.個別報名者,正式選填志願至103 年06月08日(星期日)下午4時止

報名日期

103 年 06 月 08 日(星期日)

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個別報名:非應屆畢業生、已獲准 變更就學區者、返國就學學生或以 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須向主委學 校現場報名(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 學)

103 年 06 月 11 日(星期三)

上午 8 時起 至

103 年 06 月 12 日(星期四)

下午 5 時止

集體報名:基北區應屆畢業生一律 向就讀國中報名,國中各校再按本 會排定時段集體繳件

※各國中校內收件時間依各校規 定

(4)

項 目 日 期 地點、摘要說明 放榜 103 年 06 月 20 日(星期五)

上午 11 時 參閱簡章第 33 頁

第 一 次 免 試 入 學

( 續

複查 103 年 06 月 21 日(星期六)

上午 8 時至 12 時

親至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 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副主委學 校)辦理

報到 103 年 06 月 23 日(星期一)

上午 9 時至 11 時 各錄取學校 申訴 103 年 06 月 24 日(星期二)

下午 5 時前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免試入學委員會主委學校)

已報到學生 聲明放棄錄

取資格

103 年 06 月 25 日(星期三)

中午 12 時前 各錄取學校

第 二 次 免 試 入 學

申請 變更就學區

103 年 06 月 30 日(星期一)

103 年 07 月 04 日(星期五)

參閱簡章第 22~23 頁 公布實際

招生名額

103 年 06 月 30 日(星期一)

上午 10 時 網站(http://103 基北免試.tw)公布 通知

變更就學區 申請結果

103 年 07 月 16 日(星期三)

前 參閱簡章第23頁

正式 志願選填

103 年 07 月 20 日(星期日)

上午 9 時至

103 年 08 月 04 日(星期一)

中午 12 時止

參閱簡章第24~25頁

報名日期

103 年 08 月 05 日(星期二)

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 103 年 08 月 06 日(星期三)

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

個別報名:非應屆畢業生、已獲准 變更就學區者、返國就學學生或以 同等學力資格報名者須向主委學 校現場報名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103 年 08 月 07 日(星期四)

上午 8 時起 至

103 年 08 月 08 日(星期五)

下午 5 時止

集體報名:基北區應屆畢業生一律 向就讀國中報名,國中各校再按排 定時段集體繳件

※各國中校內收件時間依各校規 定

放榜 103 年 08 月 14 日(星期四)

上午 11 時 參閱簡章第 33 頁

(5)

項 目 日 期 地點、摘要說明

複查 103 年 08 月 14 日(星期四)

下午 2 時至晚上 8 時

親至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 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副主委學 校)辦理

第 二 次 免 試 入 學

( 續

報到 103 年 08 月 15 日(星期五)

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各錄取學校 申訴 103 年 08 月 15 日(星期五)

下午 5 時前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免試入學委員會主委學校)

已報到學生 聲明放棄錄

取資格

103 年 08 月 18 日(星期一)

中午 12 時前 各錄取學校

直 升 入 學

報名

103 年 05 月 26 日(星期一)

103 年 06 月 05 日(星期四)

參閱招生學校簡章

放榜 103 年 06 月 06 日(星期五)

上午 9 時 參閱招生學校簡章 報到 103 年 06 月 07 日(星期六)

上午 9 時至 11 時 參閱招生學校簡章 已報到學生

聲明放棄錄 取資格

103 年 06 月 09 日(星期一)

上午 10 時前 參閱招生學校簡章

單 獨 辦 理 免 試 招 生

報名、放榜 參閱招生學校簡章 參閱招生學校簡章 報到 103 年 06 月 23 日(星期一) 參閱招生學校簡章 複查、申訴 參閱招生學校簡章 參閱招生學校簡章 已報到學生

聲明放棄 錄取資格

截止

103 年 06 月 25 日(星期三)

中午 12 時前 參閱招生學校簡章

※注意:

一、本日程表如有變動,以相關通知及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 會網站(http://103 基北免試.tw)公告為準。

二、報名辦法請詳閱本簡章第肆部分(第 21 頁)。

(6)
(7)

目 錄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各管道招生學校一覽表 ... 3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簡章 ... 17

壹、依據 ... 17

貳、承辦學校 ... 17

參、招生對象及名額 ... 17

肆、報名辦法 ... 21

伍、錄取名額 ... 27

陸、超額比序方式 ... 29

柒、錄取公告 ... 33

捌、報到入學 ... 34

玖、放棄錄取資格 ... 34

拾、複查 ... 35

拾壹、申訴 ... 36

拾貳、其他 ... 36

拾參、免試入學招生學校暨招生名額一覽表 ... 41

拾肆、直升入學招生學校一覽表 ... 87

拾伍、技術型及單科型學校單獨辦理免試招生一覽表 ... 99

附錄、附圖及附表 ... 103

附錄一 各類特殊身分學生應繳證明文件表 ... 105

附錄二 各類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 ... 109

附錄三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國中各校共同注意事項 ... 113

附錄四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工作日程表 ... 116

附錄五 基北區國中學校代碼表 ... 120 附錄六 非應屆畢(結)業學生、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跨學區學生及歸國學生參加 103 學年度

(8)

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認證及轉換採計原則 ... 123

附錄七 學生參加 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違反試場規則於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之積分處理 方式 ... 125

附錄八 臺灣地區郵遞區號一覽表 ... 129

附圖一 承辦學校位置圖及交通資訊 ... 131

附表使用說明及索引表 ... 133

附表 1-1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報名志願表樣張 ... 137

附表 1-2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變更就學區申請書 ... 139

附表 1-3 103 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變更就學區學生多元學習表現成績資料證明表 141 附表 1-4 103 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非應屆畢(結)業學生多元學習表現成績資料證明表 ... 143

附表 1-5 103 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自國外返國就學學生多元學習表現成績資料黏貼表 ... 145

附表 1-6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特殊身分學生報名證明文件黏貼表 ... 147

附表 1-7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減免報名作業費證明黏貼表 ... 149

附表 1-8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不參加第一次免試入學分發作業切結書 ... 151

附表 2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 153

附表 3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錄取結果複查申請書 ... 155

附表 4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學生申訴書 ... 157

附表 5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託書 ... 159

附表 6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轉換試算表 ... 161

(9)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各管道招生學校一覽表

壹、第一次、第二次免試入學招生學校

注意!

第一次免試入學招生額滿之學校,

將不參加第二次免試入學分發作業。

(10)

一、本區各高級中等學校【日間部】

(一)公立高中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臺 北 市

1 313301 臺北市立西松高中 44

基 隆 市

29 170301 國立基隆女中 48

2 313302 臺北市立中崙高中 44 30 170302 國立基隆高中 48

3 323301 臺北市立松山高中 44 31 170304 基隆市立中山高中 49

4 323302 臺北市立永春高中 44 32 173306 基隆市立安樂高中 49

5 330301 國立師大附中 44 33 173307 基隆市立暖暖高中 49

6 333301 臺北市立和平高中 44 34 173314 基隆市立八斗高中 49

7 343301 臺北市立中山女中 45

新 北 市

35 010301 ● 國立華僑實驗高中 49

8 343302 臺北市立大同高中 45 36 013303 ◎ 新北市立泰山高中 49

9 343303 臺北市立大直高中 45 37 013304 新北市立板橋高中 50

10 353301 臺北市立建國高中 45 38 013335 新北市立新店高中 50

11 353302 臺北市立成功高中 45 39 013336 新北市立中和高中 50

12 353303 臺北市立第一女中 45 40 013337 新北市立新莊高中 50

13 363301 臺北市立明倫高中 46 41 013338 新北市立新北高中 50

14 363302 ● 臺北市立成淵高中 46 42 013339 新北市立林口高中 50

15 373301 臺北市立華江高中 46 43 014302 新北市立海山高中 51

16 373302 ●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46 44 014311 新北市立三重高中 51

17 380301 國立政大附中 46 45 014315 新北市立永平高中 51

18 383301 臺北市立景美女中 46 46 014322 新北市立樹林高中 51

19 383302 臺北市立萬芳高中 47 47 014326 新北市立明德高中 51

20 393301 臺北市立南港高中 47 48 014332 新北市立秀峰高中 51

21 393302 臺北市立育成高中 47 49 014338 ● 新北市立金山高中 52

22 403301 臺北市立內湖高中 47 50 014343 新北市立安康高中 52

23 403302 臺北市立麗山高中 47 51 014347 ● 新北市立雙溪高中 52 24 403303 臺北市立南湖高中 47 52 014348 ● 新北市立石碇高中 52

25 413301 臺北市立陽明高中 48 53 014353 新北市立丹鳳高中 52

26 413302 臺北市立百齡高中 48 54 014356 新北市立清水高中 52

27 423301 臺北市立復興高中 48 55 014357 新北市立三民高中 53

28 423302 臺北市立中正高中 48 56 014362 新北市立錦和高中 53

57 014363 ● 新北市立光復高中 53 58 014364 新北市立竹圍高中 53 59 014381 新北市立北大高中 53

【注意】

「●」表示該校設有綜合高中

「◎」表示該校附設職業類科

(11)

(二)私立高中

地區 序

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

碼 地

區 序

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

臺 北 市

1 321301 私立祐德高中 54 基

隆 市

23 171306 ◎ 私立二信高中 58

2 331301 私立延平高中 54 24 171308 ◎ 私立輔大聖心高中 58

3 331302 ◎ ● 私立金甌女中 54

新 北 市

25 011301 ● 私立淡江高中 59

4 331304 私立復興實驗高中 55 26 011302 私立康橋高中 59

5 341301 私立中興高中 55 27 011306 私立金陵女中 59

6 341302 ◎ 私立大同高中 55 28 011309 ◎ 私立南山高中 59

7 351301 ◎ 私立強恕高中 55 29 011310 私立恆毅高中 59

8 361301 ● 私立靜修女中 55 30 011311 私立聖心女中 59

9 371301 私立立人高中 55 31 011312 ◎ 私立崇義高中 60

10 381301 私立東山高中 56 32 011314 ◎ 私立中華高中 60

11 381302 ◎ ● 私立滬江高中 56 33 011315 ◎ 私立東海高中 60

12 381303 ◎ 私立大誠高中 56 34 011316 ◎ 私立格致高中 60

13 381304 私立再興高中 56 35 011317 ◎ 私立醒吾高中 60

14 381305 ◎ 私立景文高中 56 36 011318 私立徐匯高中 60

15 401301 私立文德女中 57 37 011322 私立崇光女中 61

16 401302 私立方濟中學 57 38 011323 私立光仁高中 61

17 401303 私立達人女中 57 39 011324 ◎ 私立竹林高中 61

18 411301 ◎ 私立泰北高中 57 40 011325 私立及人高中 61

19 411302 私立衛理女中 57 41 011329 私立辭修高中 61

20 411303 私立華興中學 58 42 011399 私立時雨高中 61

21 421301 私立薇閣高中 58

22 421302 ◎ 私立十信高中 58

【注意】

「●」表示該校設有綜合高中

「◎」表示該校附設職業類科

(12)

(三)公立高職

地區 序

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

碼 地

區 序

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

臺 北 市

1 0144

國立臺灣戲曲學院

附設高職部 62 基 隆 市

9 170403 國立基隆海事 64

2 323401 臺北市立松山家商 62 10 170404 ● 國立基隆商工 64

3 323402 ● 臺北市立松山工農 62

新 北 市

11 013402 ● 新北市立瑞芳高工 64 4 333401 ● 臺北市立大安高工 62 12 013430 新北市立三重商工 64 5 383401 ● 臺北市立木柵高工 63 13 013433 新北市立新北高工 65 6 393401 ● 臺北市立南港高工 63 14 013434 ● 新北市立淡水商工 65

7 403401 臺北市立內湖高工 63 15 014439 新北市立鶯歌工商 65

8 413401 臺北市立士林高商 63

【注意】

「●」表示該校設有普通科或綜合高中

(13)

(四)私立高職

地區 序

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

碼 地

區 序

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

臺 北 市

1 311401 ● 私立育達家商 66 基 隆 市

11 171405 私立光隆家商 68

2 321402 私立協和工商 66 12

171407 私立培德工家 68

3 331402 私立東方工商 66

新 北 市

13 011405 私立樹人家商 69

4 331403 私立喬治工商 67 14 011407 私立復興商工 69

5 331404 私立開平餐飲 67 15 011408 私立南強工商 69

6 341402 私立稻江護家 67 16 011413 私立穀保家商 69

7 351402 ● 私立開南商工 67 17 011419 私立開明工商 69

8 361401 私立稻江高商 68 18 011420 私立智光商工 70

9 411401 私立華岡藝校 68 19 011421 私立清傳高商 70

10 421404 私立惇敘工商 68 20 011426 ● 私立能仁家商 70

21 011427 私立豫章工商 70

22 011431 私立莊敬工家 71

23 011432 私立中華商海 71

【注意】

「●」表示該校設有普通科或綜合高中

(14)

二、共同就學區各高級中等學校【日間部、進修學校】(限共同就學區內國中學生選填)

地區 序

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

碼 地

區 序

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

宜 蘭 縣

1 020409 ● 國立頭城家商 72

桃 園 縣

5 031317 ● 私立光啟高中 73

桃 園 縣

2 034306 桃園縣立南崁高中 72 6 031320 ◎ 私立新興高中 73

3 034314 ◎ 桃園縣立壽山高中 72 7 031414 私立成功工商 74

4 034347 桃園縣立永豐高中 73 8 031B17 ◎ 私立光啟高中進修學校 75 9 031B20 ◎ 私立新興高中進修學校 75 10 031C14 私立成功工商進修學校 75

【注意】

「●」表示該校設有普通科或綜合高中

「◎」表示該校附設職業類科

(15)

三、本區各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進修學校

(一)公立學校

地區 序

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

碼 地

區 序

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

臺 北 市

1 323C01 臺北市立松山家商 76

基 隆 市

6 170B01 ◎ 國立基隆女中 77

2 323C02 臺北市立松山工農 76 7 170C03 國立基隆海事 77

3 333C01 臺北市立大安高工 76 8 170C04 國立基隆商工 77

4 393C01 臺北市立南港高工 76

新 北 市

9 013B03 ◎ 新北市立泰山高中 77

5 413C01 臺北市立士林高商 76 10 013C02 新北市立瑞芳高工 77

11 013C30 新北市立三重商工 77 12 013C33 新北市立新北高工 78 13 013C34 新北市立淡水商工 78

【注意】

「●」表示該校設有普通科或綜合高中

「◎」表示該校附設職業類科

(16)

(二)私立學校

地區 序

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

碼 地

區 序

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

臺 北 市

1 311C01 私立育達家商 79 基

隆 市

18 171B08 ◎ 私立輔大聖心高中 82

2 321C02 私立協和工商 79 19 171C05 ◎ 私立光隆家商 82

3 331B02 ◎ 私立金甌女中 79

新 北 市

20 011B12 ◎ 私立崇義高中 83

4 331C02 私立東方工商 79 21 011B14 ◎ 私立中華高中 83

5 331C03 私立喬治工商 79 22 011B16 ◎ 私立格致高中 83

6 331C04 私立開平餐飲 80 23 011C05 私立樹人家商 83

7 341B01 私立中興高中 80 24 011C07 私立復興商工 83

8 341C02 私立稻江護家 80 25 011C08 私立南強工商 84

9 351B01 ◎ 私立強恕高中 80 26 011C13 私立穀保家商 84

10 351C02 私立開南商工 80 27 011C19 私立開明工商 84

11 351B09 ◎ 私立南華高中 81 28 011C20 私立智光工商 84

12 361C01 私立稻江高商 81 29 011C26 私立能仁家商 84

13 361B09 ◎ 私立志仁高中 81 30 011C27 私立豫章工商 85

14 381B02 ◎ 私立滬江高中 82 31 011C31 私立莊敬工家 85

15 381B03 ◎ 私立大誠高中 82 32 011C71 私立光華高商 85

16 411B01 ◎ 私立泰北高中 82

17 421C04 私立惇敘高工 82

【注意】

「●」表示該校設有普通科或綜合高中

「◎」表示該校附設職業類科

(17)

四、本區綜合高級中等學校開設學程一覽表

招生學校名稱 規模 學術

學程 專門學程 頁碼 國立華僑實驗高級中學 全校

辦理

社會

自然 資訊應用、應用外語 49 新北市私立淡江高級中學 全校

辦理

社會 自然

資訊應用、幼兒保育、

商業經營、應用英語、

應用日語、美工

59

新北市私立能仁 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部分 辦理

社會 自然

廣告設計、資料處理、

商業經營、幼兒保育、

美容、服裝、觀光事務、

餐飲管理

70

新北市立瑞芳 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部分 辦理

社會 自然

資訊應用、應用外語、

資訊技術、土木測量、

機械技術、室內設計

64

新北市立金山高級中學 全校 辦理

社會 自然

資訊應用、應用英語、

餐飲服務 52

新北市立雙溪高級中學 全校 辦理

社會 自然

資訊應用、商業服務、

應用外語 52

新北市立石碇高級中學 全校 辦理

社會

自然 資訊應用、應用英語 52 新北市立光復高級中學 全校

辦理

社會 自然

多媒體設計、電腦平面

動畫 53

國立基隆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部分 辦理

社會 自然

會計事務、國際貿易、

商業服務、資訊應用、

廣告設計

64 臺北市立松山

高級工農職業學校

部分 辦理

社會 自然

電機技術、電子技術、

化工技術、園藝技術 62 臺北市私立金甌女子高級中學 部分

辦理 社會

商業服務、應用英語、

應用日語、廣告設計、

觀光事務

54 臺北市立大安

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部分 辦理

社會 自然

資訊電子、電機控制、

機械技術、建築技術 62 臺北市私立開南

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部分 辦理

社會 自然

資訊技術、資訊應用、

觀光事務、汽車技術、

廣告設計、電機技術、

電子技術、機電技術

67

臺北市私立靜修女子高級中學 全校 辦理

社會 自然

應用外語(英文組、日

文組)、商業服務 55

(18)

招生學校名稱 規模 學術

學程 專門學程 頁碼 臺北市立成淵高級中學 全校

辦理

社會

自然 資訊應用、應用英語 46 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 全校

辦理

社會 自然

觀光餐飲、資訊應用、

應用外語 46

臺北市私立滬江高級中學 部分 辦理

社會 自然

資訊技術、資訊應用、

廣告設計、觀光餐飲 56 臺北市立木柵

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部分 辦理

社會 自然

機械技術、製圖技術、

電機技術、電子技術、

設計科技

63 臺北市立南港

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部分 辦理

社會 自然

機械技術、電機電子技

術、土木建築技術 63

(19)

貳、直升入學招生學校

(一)公立學校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臺 北 市

1 313301 臺北市立西松高中 95

基 隆 市

14 170304 基隆市立中山高中 94

2 313302 臺北市立中崙高中 95 15 173306 基隆市立安樂高中 94

3 330301 國立師大附中 95 16 173307 基隆市立暖暖高中 95

4 333301 臺北市立和平高中 95 17 173314 基隆市立八斗高中 95

5 343302 臺北市立大同高中 96

新 北 市

18 014302 新北市立海山高中 91

6 343303 臺北市立大直高中 96 19 014311 新北市立三重高中 91

7 363302 ● 臺北市立成淵高中 96 20 014315 新北市立永平高中 91

8 373302 ●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 96 21 014322 新北市立樹林高中 92

9 380301 國立政大附中 96 22 014326 新北市立明德高中 92

10 383302 臺北市立萬芳高中 97 23 014332 新北市立秀峰高中 92

11 393301 臺北市立南港高中 97 24 014338 ● 新北市立金山高中 92

12 413301 臺北市立陽明高中 98 25 014343 新北市立安康高中 92

13 413302 臺北市立百齡高中 98 26 014347 ● 新北市立雙溪高中 92 27 014348 ● 新北市立石碇高中 93 28 014353 新北市立丹鳳高中 93 29 014356 新北市立清水高中 93 30 014357 新北市立三民高中 93 31 014362 新北市立錦和高中 93 32 014363 ● 新北市立光復高中 93 33 014364 新北市立竹圍高中 94

【注意】

「●」表示該校設有普通科或綜合高中

「◎」表示該校附設職業類科

(20)

(二)私立學校

地區 序

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

碼 地

區 序

號 學校代碼 學校名稱 頁

臺 北 市

1 361301 ● 私立靜修女中 96 基 隆 市

9 171306 ◎ 私立二信高中 94

2 381301 私立東山高中 97 10 171308 ◎ 私立輔大聖心高中 94

3 381304 私立再興高中 97

新 北 市

11 011301 ● 私立淡江高中 89

4 381305 ◎ 私立景文高中 97 12 011302 私立康橋高中 89

5 401302 私立方濟中學 97 13 011306 私立金陵女中 89

6 401303 私立達人女中 98 14 011309 ◎ 私立南山高中 89

7 411302 私立衛理女中 98 15 011310 私立恆毅高中 89

8 411303 私立華興中學 98 16 011311 私立聖心女中 89

17 011316 ◎ 私立格致高中 90 18 011317 ◎ 私立醒吾高中 90

19 011318 私立徐匯高中 90

20 011322 私立崇光女中 90

21 011323 私立光仁高中 90

22 011324 ◎ 私立竹林高中 90

23 011325 私立及人高中 91

24 011329 私立辭修高中 91

25 011399 私立時雨高中 91

【注意】

「●」表示該校設有普通科或綜合高中

「◎」表示該校附設職業類科

(21)

參、辦理免試入學單獨招生之技術型、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

號 就學區 校名 招生科別 招生範圍

是否跨區 1 基北區 臺北市私立華岡藝術學校 國樂科、西樂科、舞蹈科、戲

劇科、表演藝術科 是

2 基北區 臺北市私立開平餐飲職業

學校 餐飲管理科 是

3 基北區 臺北市私立開南高級商工

職業學校 餐飲管理科、觀光事業科 是

4 基北區 臺北市私立喬治工商職業 學校

餐飲管理科(日間部、進修 部)、觀光事業科(日間部)、

時尚造型科(日間部、進修部)

5 基北區 基隆市私立培德高級工業

家事職業學校 音樂科 是

6 嘉義區 嘉義縣私立協同高級中學 應用外語科 是 上列各校招生資訊請參閱本簡章第 101 頁。

(22)
(23)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簡章

壹、依據

一、 中華民國 102 年 07 月 10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31151 號令公布之「高級中 等教育法」第 35 條至第 41 條。

二、 教育部 102 年 08 月 23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78575A 號令發布之「高級中 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三、 教育部 102 年 08 月 2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20074942 號函備查之「基北區高中 高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四、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 102 年 12 月 18 日第 2 次委員 會議修正通過之「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實施計畫」。

貳、承辦學校

一、 主委學校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二、 副主委學校

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

臺北市立麗山高級中學

參、招生對象及名額

一、 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 基本資格:

1. 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或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高級中學附設國民中學畢 業者。

(24)

2. 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者。

3. 具有下列情形之同等學力者:

(1) 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或相當於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之學校修習三年級課 程持有修業證明書,或依國民教育法規定,經主管機關許可參加相當於 國民中學階段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二年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2) 曾在公、私立國民中學附設補習學校或已立案之私立中級補習學校修業 期滿,取得結業證明書或修業證明書者。

(3) 經國民中學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取得學力鑑定通過證 書者。

(4)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以上技術士證之資格者。

(5) 持大陸學歷報名者,應檢附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學歷證件、歷年 成績證明及公證書、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國民身分證或在臺 灣地區定居證或戶籍謄本等,並送經設籍縣市之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認定之證明文件(報名時如尚未完成相關程序者,得暫准其報名,惟須 於報名時填具切結書,切結同意「註冊時未能提出應繳交之證明文件,

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6) 持國外學歷報名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國外 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報名時如尚未 完成相關程序者,得暫准其報名,惟須於報名時填具切結書,切結同意

「註冊時未能提出應繳交之證明文件,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7) 其他具備同等學力資格者。

(二) 基北區(以下簡稱本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畢業或 具同等學力者。

(三) 非本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畢業生,未參加當學年度其他區免試入學,經 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專案審核通 過,且符合以下四種特殊情形之一者,得參加本區免試入學:

(25)

1. 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之高中高 職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2. 學生因搬家遷徙至本區居住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3. 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擬申請返回本區戶籍所在地就讀高中高職者(檢 附具體證明文件)。

4. 其他經核定之特殊情形。

(四) 經任一入學管道錄取之學生,需於其招生簡章所規定之放棄錄取資格期限 內,完成放棄錄取資格,始得報名參加免試入學。

二、 招生名額

(一) 各高級中等學校第一次免試入學之招生名額,請參閱簡章第 41 頁至第 85 頁「免試入學招生學校暨招生名額一覽表」。因其他提前招生作業管道名額 流用之故,本區第一次免試入學各校之實際招生名額將於 103 年 06 月 04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由本會公告於網站(http://103 基北免試.tw),惟 簡章部分不另更正,敬請注意本會公告之各項最新訊息。

(二) 各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之招生學校,請參閱簡章第 87 頁至第 98 頁「直 升入學招生學校一覽表」。有關各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之招生名額,請逕 向各辦理直升入學之高級中等學校洽詢。

(三) 各高級中等學校第二次免試入學之招生名額,為各入學管道辦理招生之缺 額(此缺額為「未足額錄取」、「錄取但未報到」及「錄取報到後放棄之餘 額」等三種餘額之總數),並於 103 年 06 月 30 日(星期一)上午 10 時,

由本會公告於http://103 基北免試.tw。

(四) 共同就學區之招生名額請參閱簡章第 72 頁至第 75 頁。

1. 本區新北市林口區、樹林區、鶯歌區、泰山區及新莊區之國中畢(結)業 生可選填桃連區所提供之共同就學區招生名額。

2. 本區新北市貢寮區、雙溪區、坪林區之國中畢(結)業生可選填宜蘭區所 提供之共同就學區招生名額。

(26)

(五) 特殊身分學生之錄取名額係以「外加方式」辦理,其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 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取整數處理。

(六) 名額流用方式:

1. 第一次免試入學前之各高級中等學校提前辦理招生之名額(不含直升入學、

技術型及單科型單獨免試招生)若於報到後仍有缺額時,其缺額納入第一 次免試入學招生名額,並由本會於 103 年 06 月 04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在本會網站(http://103 基北免試.tw)公告第一次免試入學實際招生名額。

2. 各高級中等學校於直升入學及第一次免試入學錄取報到後仍有缺額時,其 缺額納入第二次免試入學招生名額。

3. 本區技術型及單科型學校單獨辦理免試招生,錄取報到後仍有缺額時,其 缺額納入本區第二次免試入學招生名額。

4. 位於共同就學區之各高級中等學校之招生名額,於第一次免試入學報到後 仍有缺額,原則納入第二次免試入學之招生名額,但各高級中等學校得經 其所屬就學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同意後,至多回流 50%之招生名額至其所屬 就學區。

5. 特殊身分學生之外加名額,係以各招生學校之原核定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 算,且外加名額數係供第一次免試入學及第二次免試入學共同使用,若特 殊身分學生之外加名額於第一次免試入學報到後仍有缺額時,其餘額流用 至第二次免試入學使用。

6. 第一次免試入學分發作業後,某校(科)之錄取名額因超額比序後仍同分 而導致增額錄取時,該校(科)之確認餘額計算方式需待學生報到作業完 成後,若報到人數少於該校(科)第一次免試入學之招生名額時,其差額 方作為該校(科)第二次免試入學之招生名額。本會於 103 年 06 月 30 日

(星期一)上午 10 時,在本會網站(http://103 基北免試.tw)公告第二次 免試入學實際招生名額。

(27)

肆、報名辦法

一、 報名方式

(一) 第一次、第二次免試入學集體報名:

基北區各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應屆畢業生(含非學校型態 實驗教育學生)應備妥報名所需文件,向就讀之學校報名,再由各校彙整 後向承辦學校(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集體報名,不得個別現場報名。

(二) 第一次、第二次免試入學個別報名:

非應屆畢業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具同等學力資格者、歸 國學生或已獲准申請變更就學區者,應檢附報名所需文件,一律採親自或 委託辦理個別現場報名(報名地點為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恕不接受通 訊報名。

二、 報名時間

類別 報名方式 報名日期與時間

第一次 免試入學

正式 志願選填

103 年 06 月 0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 103 年 06 月 09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

※個別報名者,正式選填志願至 103 年 06 月 08

(星期日)下午 4 時止

個別報名 103 年06 月08 日(星期日)上午9 時至下午4 時 集體報名

送件時間

103 年 06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8 時至 103 年 06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止

※國中校內報名收件時間以各校規定時間為準

第二次 免試入學

正式 志願選填

103 年 07 月 20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 103 年 08 月 04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

個別報名 103 年 08 月 05 日(星期二)至 103 年 08 月 06 日(星期三)兩日均為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 集體報名

送件時間

103 年 08 月 07 日(星期四)上午 8 時至 103 年 08 月 08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

※國中校內報名收件時間以各校規定時間為準 單獨辦理

免試招生

依技術型及 單科型學校

之規定

請參閱各校簡章

(28)

三、 報名地點

類別 報名方式 受理報名地點

第一次 免試入學

集體報名

基北區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應屆畢業 生一律向就讀學校報名

※各國中受理後再依指定時間至臺北市立中正 高級中學集體繳件

個別報名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 77 號)

聯絡電話:02-2823-4811#103、104

(交通位置圖請參閱本簡章第 131 頁)

第二次 免試入學

集體報名

基北區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應屆畢業 生一律向就讀學校報名

※各國中受理後再依指定時間至臺北市立中正 高級中學集體繳件

個別報名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

(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 77 號)

聯絡電話:02-2823-4811#103、104

(交通位置圖請參閱本簡章第 131 頁)

單獨辦理 免試招生

依技術型及 單科型學校

之規定

請參閱各校簡章

四、 變更就學區之申請 (一) 申請資格

非本區學生,如有下列特殊因素之一者,得向本會申請參加本區之免試 入學。凡第一次免試入學獲本會核准者,第二次免試入學視同本區之學生。

1. 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免試就學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之高中高 職課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2. 學生因搬家遷徙至本區居住者(檢附具體證明文件)。

3. 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擬申請返回本區戶籍所在地就讀高中高職者(檢 附具體證明文件)。

4. 其他經核定之特殊情形。

(29)

(二) 申請方式

1. 應屆畢業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由學生填寫申請表(如簡章附表 1-2,第 139 至 140 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其就讀學校彙整各學生之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 件後,函送本會辦理。

2. 非應屆畢業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具同等學力資格者、就讀海 外設立之臺灣學校及返國就學者:由學生填寫申請表(如簡章附表 1-2,第 139 至 140 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貼有足額限時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直接向本會提出申請。

(三) 申請日期

1. 第一次免試入學變更就學區:

103 年 05 月 05 日(星期一)至 103 年 05 月 09 日(星期五)止。

2. 第二次免試入學變更就學區:

103 年 06 月 30 日(星期一)至 103 年 07 月 04 日(星期五)止。

(四) 審查結果通知:

1. 第一次免試入學變更就學區:103 年 05 月 21 日(星期三)前函覆。

2. 第二次免試入學變更就學區:103 年 07 月 16 日(星期三)前函覆。

五、 報名費用

(一) 報名學生每人繳交報名作業費

1. 第一次免試入學:新臺幣 230 元整。

2. 第二次免試入學:新臺幣 100 元整。

(二)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作業費全部減免,

報名時請檢齊下列證明文件:

1. 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 本(驗畢即還)及戶口名簿影本(隨報名志願表及證明文件黏貼表一併繳 交)。

(30)

2.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

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正本(驗畢即還)及戶口名簿影本(隨 報名志願表及證明文件黏貼表一併繳交),前開各項證明文件之有效日期以 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三) 中低收入戶子女之報名作業費,第一次免試入學為新臺幣 160 元整,第二 次免試入學為新臺幣 70 元整,報名時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 中低收入戶(鎮、市、區)公所證明文件正本(驗畢即還)及戶口名簿影 本(隨報名志願表及證明文件黏貼表一併繳交)。

六、 報名程序

(一) 第一次、第二次免試入學之集體報名

基北區各國民中學(含高中附設國中部)應屆畢業生應備妥報名所需 文件,向就讀之學校報名,再由各校彙整後向承辦學校(臺北市立中正高 級中學)集體報名,不接受個別現場報名。

1. 報名學生應於規定時間內上網(http://103 基北免試.tw)選填志願,並於指 定時間內繳交報名作業費。

2. 各校承辦人統一印出報名志願表後發給學生,於指定時間內請家長雙方(或 法定代理人)及學生簽名確認,並繳回各校承辦人員。

(二) 第一次、第二次免試入學之個別報名

非應屆畢業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具同等學力資格者、返 國就學學生、或已獲准申請變更就學區者,應檢附報名所需文件,一律採 親自或委託辦理個別現場報名(報名地點為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恕不 接受通訊報名。

1. 報名學生於規定時間內上網(http://103 基北免試.tw)選填志願。

2. 個人自行印出報名志願表,並請家長雙方(或法定代理人)及學生簽名確 認。

3. 報名學生(或委託人)於受理個別報名當日,攜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驗

(31)

畢即還),並現場繳交報名作業費。

七、 應繳報名表件內容說明 (一) 報名志願表

1. 集體報名之報名志願表必須加蓋承辦人職章及教務主任職章,且隨報名志 願表繳附之特殊身分學生報名證明文件黏貼表亦必須加蓋承辦人職章與教 務主任職章,黏貼表所附之各項證明文件需有教務處戳章註記「與正本相 符」章,方為有效之報名表件。

2. 個別報名之報名志願表需有家長雙方(或法定代理人)之簽名確認,方為 有效之報名表件。

3. 報名志願表所列之各項志願皆由系統直接印出,不得修(塗)改。

(二) 特殊身分學生證明文件

1. 有關各類特殊身分學生應繳附之身分證明文件,請參閱附錄一(本簡章第 105 至 108 頁)。

2. 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規定者、低收入 戶生、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中低收入戶生、原住民生、身心 障礙生、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僑生、

蒙藏生及退伍軍人等具備特殊身分者,應於繳交報名志願表時,同時繳附 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 原住民生、身心障礙生、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政府派赴國外工作 人員子女、僑生、蒙藏生、退伍軍人,若具有兩種以上特殊身分者,應自 行擇一繳驗該項證明文件,審驗合格後,以該身分為優待依據。

4. 經本會審核通過認定已變更就學區者,應於報名時檢附本會核定變更就學 區之公函影本,隨報名表件一併附上查驗。

(三) 在校多元學習表現成績證明表 1. 變更就學區學生:

(1) 應屆學生如獲准變更就學區參加基北區免試入學,請由原就讀國中學校

(32)

辦理在校多元學習表現成績之審核及證明,證明表格式如附表 1-3(本 簡章第 141 頁)。

(2) 非應屆學生如獲准變更就學區參加基北區免試入學,請回原就讀國中學 校辦理在校多元學習表現成績之審核及證明,證明表格式如附表 1-4(本 簡章第 143 頁)。

2. 國內國中畢業之非應屆學生:請回原就讀國中學校辦理在校多元學習表現 成績證明之審核及證明,證明表格式如附表 1-4(本簡章第 143 頁)。

3. 自大陸地區國中學校返國就學者:請另檢附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屬實之歷 年成績證明及公證書、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證明、服務學習證明文件 正本與正體中文譯本,黏貼於附表 1-5(本簡章第 145 頁)後,連同其他報 名表件逕交由本會專案審查,無須由大陸地區就讀國中審核。

4. 自國外返國就學之應屆或非應屆學生:請另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就讀國 外學校歷年成績單與中譯本、服務學習證明文件正本與正體中文譯本,黏 貼於附表 1-5(本簡章第 145 頁)後,連同其他報名表件逕交由本會專案審 查,無須由國外畢業學校審核。

(四)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已於其他入學管道完成報到者,需於報名時檢附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始 得報名參加第一次、第二次免試入學。

八、 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本區應屆畢業生應由所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不得再辦理個別報名。

(二) 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要求撤銷報名、申請退還報名作業費或變更其已選 定之特殊身分,且報名資料不得要求修改、更換志願順序、補件或抽換,

且所繳資料一概不予退還。

(三) 報名學生填妥報名表件後,請自行備份留存,報名時應繳交報名表件正本。

(四) 報名本區第二次免試入學分發作業時,若曾報名參加本區第一次免試入學 分發作業,如有變更報名身分或其他經核定之情況者,需重新檢附各項報

(33)

名資料。如無變更僅需繳交報名志願表、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及報名作業 費即可。

(五) 報名學生所繳交之報名志願表內各項書面資料,若與本會系統內之資料不 符者,以本會系統內所封存之資料為準,且不得異議。

九、 報名程序應檢附之資料查對簡表 報名管道別

檢附資料別

集體報名

個別報名 非應屆畢業生

或同等學力者

已獲准 變更就學區者

報名志願表 ✔ ✔ ✔

報名作業費 ✔ ✔ ✔

減免報名作業費 之證明文件

(無者免附)

(無者免附)

(無者免附)

特殊身分學生證明文件 ✔

(無者免附)

(無者免附)

(無者免附)

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

(無者免附)

(無者免附)

(無者免附)

在校多元學習表現成績

證明表 ✔ ✔

其 他 學歷(力)證件 獲准變更就學區 公函影本

伍、錄取名額

一、 學生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核定招生名額者,全額錄取。

二、 學生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核定招生名額者,採超額比序方式錄取。若比序後仍 超額時,則不予抽籤,並依下列方式增額錄取:

(一) 有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或單獨招生之學校,其超額部分由特色招生

(34)

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二) 未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之學校,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增 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三、 特殊身分學生之名額依其法規辦理,請參閱附錄二(本簡章第 109 至 112 頁)。

四、 錄取名額之流用方式

(一) 第一次免試入學前之各高級中等學校提前辦理招生名額(不含直升入學、

技術型及單科型單獨免試招生)若於報到後仍有缺額時,其缺額納入第一 次免試入學招生名額,並由本會於 103 年 06 月 04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在本會網站(http://103 基北免試.tw)公告實際招生名額。

(二) 各高級中等學校於直升入學及第一次免試入學錄取報到後仍有缺額時,其 缺額納入第二次免試入學招生名額。

(三) 本區技術型及單科型學校單獨辦理免試招生,錄取報到後仍有缺額時,其 缺額得納入本區第二次免試入學招生名額。

(四) 位於共同就學區之各高級中等學校之招生名額,於第一次免試入學報到後 仍有缺額,原則納入第二次免試入學之招生名額,但各高級中等學校得經 其所屬就學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同意後,至多回流 50%之招生名額至其所屬 就學區。

(五) 特殊身分學生之外加名額,係以各招生學校之原核定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 算,且外加名額數係供第一次免試入學及第二次免試入學共同使用,若特 殊身分學生之外加名額於第一次免試入學報到後仍有缺額時,其餘額流用 至第二次免試入學使用。

(六) 第一次免試入學分發作業後,某校(科)之錄取名額因超額比序後仍同分 而導致增額錄取時,該校(科)之確認餘額計算方式需待學生報到作業完 成後,若報到人數少於該校(科)第一次免試入學之招生名額時,其差額 方作為該校(科)第二次免試入學之招生名額。

(35)

陸、超額比序方式

一、 積分採計

(一) 比序項目包括志願序、多元學習表現(含均衡學習、服務學習)及國中教 育會考三項。

(二) 多元學習表現之均衡學習除國中學生在校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 活動領域之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及格與否外,其他在校學習領域評量成績均 不採計。

(三) 本區之各比序項目之積分採計方式,依第 31 頁之「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 表」進行積分累計,並依第 32 至 33 頁之順序進行比序。

(四) 學生參與 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若違反《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違反試場規則 處理方式一覽表》之相關規定,學生之超額比序國中教育會考積分採計方 式依下列方式處理:

1. 違反《第一類:嚴重舞弊行為》:

學生於該科(國、英、數、社、自)或寫作測驗取消考試資格,且國中教 育會考積分逕以零分計算,無扣減積分與否之情事。

2. 違反《第二類:一般舞弊或嚴重違規行為》:

學生於該科(國、英、數、社、自)或寫作測驗不予列計等級或不予計級 分,且國中教育會考積分逕以零分計算,無扣減積分與否之情事。

3. 違反《第三類:一般違規行為》:

學生於該科(國、英、數、社、自)或寫作測驗均以違規記點方式處理。

(1) 各科(國、英、數、社、自)違規記點扣分算法:

記違規 1 點者,扣其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的百分之一(即 0.3 分)、記 違規 2 點者,扣其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的百分之二(即 0.6 分);所有違 規記點之扣分均扣減於各違規科目(國、英、數、社、自)之積分上。

(2) 寫作測驗違規記點扣分算法:

(36)

無論記違規 1 點者或記違規 2 點者,所有違規記點均扣減該生寫作測驗 1 級分。惟寫作測驗所列扣分以扣減至該科一級分為限,但原得零級分 考生仍為零級分。

(五) 本會分發系統於計算超額比序積分時,如遇有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總積 分加權計分、國中教育會考違規扣減積分等情況,學生之超額比序積分均 經四捨五入後,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二位,再進行分發程序。

(37)

基北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類

別 項

目 採計上限 積分換算 說明

志願序 上限 30 分

30~21 分 20 分 18 分 ○1 國 中 學 校 應 給 予 學生適性輔導,學 生參考國中學生生 涯輔導紀錄手冊之 生涯發展規劃書,

選填志願。

2 選 填 高 職 或 高 級 中學附設職業類科 學校,同校不同類 科,於相同志願選 填時,積分相同;

同校不同類科,於 不同志願選填,則 依該志願序積分採 計。

第 1 志願 30 分,第 2 志 願 29 分,每一志 願 序 差 1 分,第 10 志 願 21 分。

第 11 至 20 志願

第 21 至 30 志願

多 元 學 習 表 現

均 衡 學 習

上限 18 分

6 分 0 分 ○1 健體、藝文、綜合 三領域五學期平均 成績及格者。

2 100 年入學之國七 學生,103 學年度 只 採 計 八 上 、 八 下、九上三學期。

符合 1 個領域 未符合

服 務 學 習

上限 12 分

4 分 ○1 由國中學校認證。

2 100 年入學之國七 學生,103 學年度 由國中五學期採計 三學期1

每學期服務滿 6 小時以上

國中 教育 會考

上限 30 分

6 分 4 分 2 分

國文、數學、英語、

社會、自然五科,每 科得分最高 6 分。

精熟級

(A)

基礎級

(B)

待加強級

(C)

總積分 90 分

(38)

二、 比序方式

(一) 第一順次:由志願序積分、多元學習表現(含均衡學習、服務學習)積分 與國中教育會考之換算積分進行加總,並依學生之總積分進行比序。

(二) 第二順次:第一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多元學習表現(含均衡學習、服務學 習)積分,進行比序。

(三) 第三順次:第二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國中教育會考之換算積分進行比序,

依序為會考積分加總、國文科積分、數學科積分、英語科積分、社會科積 分、自然科積分、寫作測驗級分。

(四) 第四順次:第三順次比序同分,則依志願序積分進行比序。

(五) 第五順次:第四順次比序同分,則進行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三等級加標示加 總比序,依次按最高標示(A++、A+、B++、B+)之科目數多寡擇優錄取,

比序順次如下:

1. 同為會考精熟級:

依次比序「五科 A++」>「四科 A++一科 A+」>「三科 A++二科 A+」>「三 科 A++一科 A+」>「三科 A++」>「二科 A++三科 A+」>「二科 A++二科 A+」>「二科 A++一科 A+」>「二科 A++」>「一科 A++四科 A+」>「一 科 A++三科 A+」>「一科 A++二科 A+」>「一科 A++一科 A+」>「一科 A++

>「一科 A+」。

2. 同為會考基礎級:

依次比序「五科 B++」>「四科 B++一科 B+」>「三科 B++二科 B+」>「三 科 B++一科 B+」>「三科 B++」>「二科 B++三科 B+」>「二科 B++二科 B+

>「二科 B++一科 B+」>「二科 B++」>「一科 B++四科 B+」>「一科 B++

三科 B+」>「一科 B++二科 B+」>「一科 B++一科 B+」>「一科 B++」>

「一科 B+」。

3. 若部分科目為精熟級與部分科目為基礎級:

依前開比序順次進行比序,且 A++>A+>B++>B+。舉例:「三科 A+二科 B++

(39)

>「三科 A+一科 B++一科 B+」。

(六) 第六順次:第五順次加總比序相同時,進行國中教育會考單科成績標示比 序(A++>A+>A>B++>B+>B>C),依序為國文科成績標示、數學科成績 標示、英語科成績標示、社會科成績標示、自然科成績標示。

(七) 如經第六順次比序後仍相同時,不予抽籤,並依下列方式增額錄取:

1. 有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或單獨招生之學校,其超額部分由特色招生 考試分發入學或單獨招生核定名額 5%以內移列調整;調整後仍超額者,

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增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2. 未辦理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之學校,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增 加名額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

柒、錄取公告

一、 放榜日期

(一) 第一次免試入學:103 年 06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11 時。

(二) 第二次免試入學:103 年 08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11 時。

二、 公告方式

(一) 第一次免試入學

1. 各招生學校網頁及校門口公告錄取名單。

2. 由報名學生自行向本會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查詢網址:http://103 基北免試.tw (二) 第二次免試入學

1. 各招生學校網頁及校門口公告錄取名單。

2. 由報名學生自行向本會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查詢網址:http://103 基北免試.tw

(40)

捌、報到入學

一、 報到日期及方式 (一) 第一次免試入學

報到日期:103 年 06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至 11 時。

報到方式:錄取學生應持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書)正本及身分 證(或健保卡等其他官方核發附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依指定時間及方式 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尚未取得學力證件者,得經錄取學校同意切結 於註冊前繳交。

(二) 第二次免試入學

報到日期:103 年 08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報到方式:錄取學生應持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書)正本及身分 證(或健保卡等其他官方核發附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依指定時間及方式 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尚未取得學力證件者,得經錄取學校同意切結 於註冊前繳交。

二、 錄取學生報到後,如有發現冒名頂替,或申請資料與事實不符,或其他不法 情事致影響分發結果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不予註冊入學,並追究相關法律 責任;如責任在原畢(結)業學校時,報請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追究有關人 員之行政責任。

玖、放棄錄取資格

經第一次免試、第二次免試入學分發錄取之已報到學生,如欲報名參加其他入 學管道招生,應確實於下列規定時間:

第一次免試入學:103 年 06 月 25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前;

第二次免試入學:103 年 08 月 18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

(41)

辦妥放棄錄取資格手續(恕不接受通訊或傳真方式辦理,但得委託辦理,委託書如 附表 5,第 159 頁),始得再參加 103 學年度之高中、高職、五專等其他入學管道 招生。

拾、複查

報名學生或家長對錄取結果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本會承辦學校(臺 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四段 77 號,聯絡電話:

02-2230-0506#203,教務處註冊組)申請複查,逾期不再受理。

一、 申請日期

(一) 第一次免試入學:

103 年 06 月 21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 12 時。

(二) 第二次免試入學:

103 年 08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至 8 時。

二、 申請手續

(一) 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錄取結果複查申請書」(附表 3,第 155 頁),持身分證明文件親自或委託至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現場辦 理。(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四段 77 號,聯絡電話:02-2230-0506#203,

教務處註冊組)

(二) 複查時繳交複查手續費新臺幣 50 元整。

(三) 複查申請僅接受現場或委託辦理,不受理郵寄、電話申請。

三、 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且一經收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件及退費。

四、 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經本會審議後增額錄取。

(42)

拾壹、申訴

報名學生個人及家長若有疑義事項,應於指定期限內,以書面掛號或快遞郵件 向本會承辦學校(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提出申訴,若其他入學管道另有申訴規 定者,從其規定。

一、 第一次免試入學、第二次免試入學 (一) 申請日期

1. 第一次免試入學:103 年 06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

2. 第二次免試入學:103 年 08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

(二) 申請手續

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免試入學學生申訴書」(附表 4,第 157 頁),以限時掛號或快遞郵件(郵戳為憑)向「103 學年度基北區高級中等 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地址 11287 臺北市北投區 文林北路 77 號、電話:02-28234811 轉 103、104)提出申訴,逾期不予受 理。

(三) 本會於收到申訴書後,經本會申訴及緊急事件處理專案小組討論研議後以 書面正式函覆。

(四) 若對錄取結果有疑義者,請直接申請錄取結果複查,以便及時處理。

二、 技術型及單科型學校單獨辦理免試招生

由學生或家長依簡章規定,逕向各招生學校提出申訴。

拾貳、其他

一、 各招生學校應於學校資訊網站公告前一學年度各項收費項目、用途及金額;

其當學年度收費標準有調整者,應即時於學校資訊網路公告。

二、 下列科班組因有特殊學習需求,請於報名時謹慎選擇:

(一) 報名電子、控制、資訊、冷凍空調、電機、電工、化工、汽車、輪機、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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