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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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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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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向政策 參 考 資 料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105年12月28日

(4)

一、新南向政策總統重要談話 二、 新南向政策綱領與計畫 政策綱領

推動計畫 工作計畫

三、 新南向政策區域簡介 東協市場概觀

南亞市場概觀

四、 新南向政策國家介紹 印尼

菲律賓 泰國 馬來西亞 新加坡 汶萊 越南 緬甸 柬埔寨 寮國 003

011 012 017 020 037 038 042

047 048 054 060 066 072 078 082 088 094 101

106 122 128 134 138 144 149 155

161 162 170 175

印度 巴基斯坦 孟加拉 尼泊爾 斯里蘭卡 不丹 澳洲 紐西蘭

五、 新南向政策服務資訊 人才服務

金融服務 產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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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向政策 總統重要

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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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20 總統就職演說

區域的和平穩定發展及兩岸關係

臺 灣 在 區 域 發 展當中,一直是不 可 或 缺 的 關 鍵 角 色。但是近年來,

區域的情勢快速變 動,如果臺灣不善 用自己的實力和籌 碼,積極參與區域 事務,不但將會變 得無足輕重,甚至

可能被邊緣化,喪失對於未來的自主權。

我們有危機,但也有轉機。臺灣現階段的經濟發展,和區域中許 多國家高度關聯和互補。如果將打造經濟發展新模式的努力,透過和 亞洲、乃至亞太區域的國家合作,共同形塑未來的發展策略,不但可 以為區域的經濟創新、結構調整和永續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更可 以和區域內的成員,建立緊密的「經濟共同體」意識。

我們要和其他國家共享資源、人才與市場,擴大經濟規模,讓資 源有效利用。「新南向政策」就是基於這樣的精神。我們會在科技、

文化與經貿等各層面,和區域成員廣泛交流合作,尤其是增進與東 協、印度的多元關係。為此,我們也願意和對岸,就共同參與區域發 展的相關議題,坦誠交換意見,尋求各種合作與協力的可能性。

105.9.22 總統出席「2016年臺灣的東南亞區域研究年度研討會」

我們的新南向政策和過去南向政策有本質上的不同。過去側重在 企業利益,且是透過傳統型態的貿易及投資來達成。 相對而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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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的新南向政策強調與東南亞及南亞國家建立廣泛連結,以創造共同 利益。

政府現正致力深化與東南亞、南亞、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國的關 係,除了經貿領域,更進一步涵蓋科技、文化、觀光、教育及人民互 動等方面,以做更全面的鏈結。

同時,我們也將建立廣泛的對話機制,建立合作共識,減少障 礙、降低衝突。

我們最終想達成的目標是互惠互利,共創雙贏,建立區域互信與 共同體意識。我們會在既有基礎上,一步一腳印,長期經營及深耕與 東南亞及南亞國家的互利互惠關係。

現階段,我們將充分利用臺灣的優勢,在產學雙軌人才培育、農 業發展及新能源等領域,與相關國家談判及合作。

我們也希望可以運用臺灣在醫療、教育、科技、農業及中小企業 等領域的廣泛經驗,推動與東協及南亞國家的多邊或雙邊合作計畫。

上(8)個月,政府發表「新南向政策」政策綱領,詳細揭示政 策原則與策略,據以形塑政策與行動的方向,整合資源,並凝聚民間 支持的力量。我們邀請大家檢視這些政策綱領,並分享回饋。但本 人想強調的一點,同時也是這次會議的核心主題-「以民為本的議 程」。

政策要成功,必須有具備技能及知識的人來完成。我們將積極推 動能夠擴大臺灣與亞洲其他地區人才流通的政策及計畫,並協助他們 取得增強能力的機會。

例如,我們正在簡化若干東協國家來臺簽證作業,提供快速、簡 易及便捷的一站式線上服務,而這只是一個起點。教育部已宣布編列 新臺幣10億元預算,對一些絕佳計畫提供補助。例如,這筆經費將 提供臺灣新住民子女參訪他們父母的原生國家並學習當地語言。政府 也將補助逾12,000名臺灣青年到東南亞擔任志工、工作及研習,並擴 大東南亞學生來臺進修的獎學金計畫。

我們希望東南亞及南亞學生來臺進修的人數,能夠每年增加 20%,並於2019年達到近6萬人。此外,這些學生學成後,我們也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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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他們求職,以增進他們 的技能。

這 些 年 輕 人 不 僅 是 臺 灣、也將是整個區域的強大 資 源 。 我 們 深 信 , 以 人 為 本,將能為全體創造真正的 雙贏價值。

105.10.7 總統接受日本《讀賣新聞》專訪

問:對臺灣而言,經濟發展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目前兩岸關係 的氛圍當中,總統您要如何再度帶領臺灣的經濟能夠再成長?

總統: 過去有一段時間,臺灣對於中國大陸有很多的投資跟貿易,以 致於我們覺得有一些過度依賴中國大陸經濟的情況。不過近來 我們越來越覺得雙方之間的經濟關係,不是像以前那樣是一種 在結構上互補的關係;現在的關係,在結構上越來越是一個競 爭性的關係。

所以,從經濟的角度來看,我們必須要去尋找我們新的成長動 能,有幾個面向在下一個階段的經濟發展對我們來講非常重 要。我們要去尋找在經濟結構上,跟我們在這個階段互補性比 較強的國家,來強化跟他們的關係。

一方面,我們的新南向政策裡面代表的就是說,我們發現現在 的東南亞跟南亞很多國家,他們經濟上在這個階段跟臺灣的經 濟互補性是比較強的。另外就是日本或者歐美的國家,在研究 發展上,科技及品牌的發展方面,對於我們來講,是有互補作 用的這些國家,我們也要去強化跟他們的關係。

所以這種雙向互補關係的建構,再加上我們持續經營在中國大 陸的這一些經濟關係,讓臺灣整體來講,在經濟發展上,維持 一個平穩的基礎。這是從經濟的角度來看我們整體的經濟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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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外界很多人想用政治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我覺得倒也 不需要過度的做政治解讀。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非常期待將來有機會能夠跟日本加 大合作的力道。尤其是日本具有技術研發跟品牌形象的優勢,

臺灣則擁有完整的高科技跟製造業的供應鏈,雙方是有很大的 產業合作空間。

所以我們非常期待跟日本政府及日本的企業界,還有日本的民 間展開全面性的對話,來尋求我們經濟上互補與合作的機會。

問:接下來請教兩岸關係,在李前總統執政的時候,曾將兩岸關係界 定為所謂「特殊國與國之間的關係」,在陳前總統執政時,也將 兩岸關係用「一邊一國」的方式形容,歷任國家領導人都有他們 口語表達的方式來形容兩岸之間的關係,個人知道總統您也曾經 擔任過李前總統的智囊,對於兩岸之間的關係,如果要請您形容 的話,您會用什麼樣的語言來表述?

總統: 我可不可以再回到剛才的經濟問題上,再回來回答您這比較政 治性的問題。我們與日本的合作關係,不只是限於現在雙方的 產業合作,我們也希望在將來的新南向政策當中,可以和日本 一起在東南亞、南亞尋求合作發展的機會。其實我們在新南向 政策當中是希望與所有的國家都可以合作,也不排除與中國大 陸合作。我們也非常期待日本,尤其是我們曾經在高鐵和一些 重要的領域上都有很好的合作,所以可以共同在新南向政策 上,持續地讓我們雙邊的合作關係更進一步地發展。

105.11.15 總統出席「2016年臺灣-東協對話研討會」

政府「新南向政策」的三項目標,包括增進相互瞭解、穩步拓展 雙向交流及強化全面的夥伴關係,期盼持續透過官方互動、企業投 資,以及民間合作等各項交流,為臺灣與東協關係寫下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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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位處東北亞與東南 亞交界處,因此,我國的經 濟 發 展 與 周 邊 國 家 密 不 可 分 , 除 了 有 很 深 的 貿 易 及 文化連結外,更有很強的互 補性,充滿進一步的發展潛 力。

我 國 與 東 協 的 關 係 ,

「東南亞國協」(ASEAN)從1967年成立至今,10個會員國總人口 數超過6億。在經貿方面,東協是臺灣第二大的貿易夥伴,也是我國 第二大的出口市場。在民間交流方面,去(2015)年來自東協的留 學生,就占所有來臺修讀學位的外籍生人數四成。

無論是經貿或是民間的交流往來,都是臺灣和東協國家進一步合 作的基礎。政府已著手整合政府與民間的資源,要和東協各國以及整 個區域市場發展全方位的關係。

這些努力的方向,政府會在「新南向政策」的推動中,逐一落實 為具體方案。總統府及國安會相關幕僚單位已確立有關「新南向政 策」的政策綱領,並且由行政院負責執行。行政院長林全已多次主持 會議,確認各部會的執行計畫,並由政務委員鄧振中負責督導。也就 是說,臺灣的新南向政策,已經開始啟動。

政府「新南向政策」,簡單具體來說,即是希望在與東協、南亞 國家,以及澳洲與紐西蘭的關係上實現三個目標:第一是增進相互理 解;第二是穩步拓展雙向交流;第三則是強化全面的夥伴關係。

在增進相互理解的努力上,我們會透過與智庫間的合作,強化對 每個國家的社會、經濟、政治局勢及政策資訊的掌握。此外,為了培 育更多新南向人才,政府也相當重視新住民及其第二代子女,並鼓勵 其投入新南向工作,相信他們是與這些國家和人民的最佳連結。

我國目前已經編列了新臺幣10億元的教育預算,除了增加公費留 考赴東協國家的名額及擴大東南亞學生來臺灣研習的獎學金計畫外,

同時也鼓勵臺灣的青年朋友到東南亞擔任志工及工作。期盼透過人與 人之間的連結,奠定持久友誼的基礎,以達到加強相互理解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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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穩步拓展雙向交流的目標,將由政府和民間雙軌進行。在公 部門方面,政府會加強與新南向國家的互動關係,以及推動高層官員 密切互訪。透過文化、觀光、醫療、科技、農業等雙邊及多邊的交 流,打造新形態的夥伴關係。在民間交流方面,我國自簡化東協國 家來臺簽證作業後,今(2016)年9月,東協各國來臺觀光的旅客人 次,已經超過12萬人,比去年同期成長了19%。顯見,臺灣也正跨步 實現第二個目標,並預見雙向交流將繼續以快速、穩健的步伐擴大。

另在強化全面合作關係的目標上,政府將協助臺商的南向整體布 局,加強和當地國市場的連結,並擴大與東協國家在基礎工程建設與 金融服務業等關鍵領域的合作關係。同時,我國也將加強區域連結,

跟主要貿易夥伴洽簽經濟合作協議(ECA),並積極推動雙邊投資保 障及租稅協定的更新,讓臺商的投資更有保障與競爭力。

去(2015)年底,「東協經濟共同體」已正式成立,以實現

「東協共同體2025願景」為目標。臺灣身為亞太地區的重要成員,

有責任為區域的和平、穩定和繁榮做出貢獻。因此,臺灣將會在東協 整合的道路上,扮演一個最值得信賴的夥伴。

臺灣「新南向政策」的腳步已經邁開。短期之內,政府會集中資 源,全力推動相關工作,包括在東南亞重要城市舉辦臺灣形象展、強 化臺灣國際農業開發公司的角色、增加僑外生的招募,以及洽談中的 投資案等,未來都會有具體進度。

期盼透過官方互動、企業投資,以及民間合作等方式,分享臺灣 的發展經驗。相信臺灣將有更多揮灑的空間,也有許多令人振奮的前 景。

105.11.24 總統出席「亞太商工總會50週年慶祝大會暨第30屆會員大會」開幕式 21世紀,亞洲興起成為全球經濟版圖最重要的一塊,展望未來,

亞洲各國除應加速區域經濟整合,也要追求所得公平分配,才能打造 出具有包容、永續、創新特色的優質經濟成長。

對於今(2006)年大會的主題-「亞洲崛起」(The Rise of Asia),

在21世紀,尤其是2008金融危機後,亞洲地區已經成為趨動世界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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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成長最重要的動力,估計到2030年,亞洲占世界經濟版圖的比重 將等同或超過北美及歐洲的總合。

亞洲經濟快速發展的主因在於推動貿易自由化與區域經濟整合所 帶來的貿易投資增加,亞洲國家形成緊密的產業鏈與分工,成為「世 界工廠」。在此同時,隨著亞洲新興的中產階級崛起,創造龐大的消 費市場,區內的需求面也快速成長,許多國際品牌和企業開始把注意 力轉移到這裡,可預見在不久的將來,亞洲也將成為「世界市場」。

當世界經濟重心轉移,亞洲各國必須在貿易自由化與經濟整合 上承擔更大責任,過去幾年,亞洲各國在區域貿易機制例如RCEP、

TPP有所進展,但隨著美國可能因高漲的保護主義退出TPP,我們必 須做的更多。

亞洲高度依賴全球貿易,意味著我們必須加速並確保區域經濟整 合持續進行,亞洲各國的經濟高度互補,有助區域內資源、人才與市 場的共享,以擴大經濟規模及更有效的資源利用。另,也應以包容性 的廣泛協商,開放市場,促進貿易及相互投資,以帶動另一波經濟成 長。

談到臺灣在亞洲發展中的角色,臺灣是亞洲經濟發展中不可或缺 的角色,企業遍佈全區,推動經濟整合也不遺餘力,尤其當我們在建 構一個新的發展模式時,我們應該做更多,也打算做更多。我們希望 和各國分享對新經濟發展的想法,形塑新的生產方式及生活模式,一 起努力成為「創新者、分享者及服務者」。

政府的新南向政策現正致力與東南亞國協、南亞及紐澳各國建立 更緊密的連結,在經貿、人才交流、教育、觀光及文化等方面開展全 面交流合作。政府也設立了內閣層級的經貿談判辦公室,希望透過廣 泛性協商,和不同國家進行雙邊和多邊合作的討論,同時也會致力於 國內法與國際規範接軌的工程。

最後,透過經貿與經驗分享可以讓亞洲發展,但更重要的是,我 們要追求優質的經濟成長。亞洲的發展必須有效回應所得不均以及貿 易利益分配不均的問題,因此,政府必須更重視中小型企業發展、工 作機會及所得分配,鼓勵婦女及年輕人參與,讓經濟成長的果實更平 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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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向政策

綱領與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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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綱領

105.08.16 總統府「對外經貿戰略會談」通過

新南向政策是整體對外經貿戰略的重要一環,作為亞洲及亞太 地區的重要成員,台灣必須因應全球情勢變化及區域整合趨勢,作 出相應的調整。啟動新南向政策,是為我國新階段的經濟發展,尋 求新的方向和新的動能,並

重新定位台灣在亞洲發展的 重要角色,創造未來價值;

同時,亦藉此開啓我國和東 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廣泛 的協商和對話,期能建立緊 密的合作,共創區域的發展 和繁榮。

1 新南向政策重要目標

  一、總體及長程目標

1. 促進台灣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的經貿、科技、文化等各層面的 連結,共享資源、人才與市場,創造互利共贏的新合作模式,進而建 立「經濟共同體意識」。

2. 建立廣泛的協商和對話機制,形塑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的合作 共識,並有效解決相關問題和分歧,逐步累積互信及共同體意識。

二、短中程目標

1. 結合國家意志、政策誘因及企業商機,促進並擴大貿易、投資、觀 光、文化及人才等雙向交流。

2. 配合經濟發展新模式,推動產業新南向戰略佈局。

3. 充實並培育新南向人才,突破發展瓶頸。

4. 擴大多邊和雙邊協商及對話,加強經濟合作,並化解爭議和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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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南向政策行動準則

  一、長期深耕,建立經濟共同體意識

推動新南向政策,台灣已有長期基礎及有利條件,但從過去經驗 及外在環境顯示,新南向是不能急功近利、挑戰重重的道路,我們必 須一步一腳印,從長期深耕、全方位發展的方向,和東協、南亞及紐 澳等國家建立策略性夥伴的關係,並逐步建立「經濟共同體意識」,

才能厚植基礎,突破各種困難和瓶頸。

二、適切定位台灣在區域發展的未來角色

過去台灣經濟發展的成就,立基於符合本身比較利益的外向策略 及代工生產模式,在全球供應鏈佔有一席之地,並在亞洲扮演資金、

技術提供者及資源整合者的關鍵角色。面對全球供應鏈重整及新興市 場崛起,台灣在區域發展的角色須重新定位,未來將致力打造經濟發 展新模式,以創新、就業、分配為核心元素,形塑新的生產及生活模 式,作為亞洲乃至亞太國家典範,扮演「創新者、分享者及服務者」

的角色。

三、推動四大連結策略

1. 軟實力連結︰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都是世界各國經營關係的 重點,台灣的最大優勢在科技、人文等軟實力。未來應特別重視以 軟實力為核心的連結策略,運用台灣在醫療、教育、科技發展、農 業合作、中小企業等

廣泛經驗,推動和東 協、南亞及紐澳等國 家的多邊或雙邊合作 事項。

2. 供應鏈連結︰在貿易 和投資方面,台灣和 東協、南亞及紐澳等 國 家 具 有 高 度 互 補 性,但受結構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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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近年若 干產業已出現 停滯甚至衰退 現象,未來要 促進貿易和投 資,須從供應 鏈整合著手,

在資通訊、內 需產業、能源 及石化、新農 業、金融服務

等領域,建立供應鏈的連結。在下一世代的產業和貿易分工合作方 面,亦須及早佈局,從五大創新產業切入,為多邊參與及合作預留 空間;中小企業合作也應納為合作重點。

3. 區域市場連結︰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所處地域遼闊,發展程 度、文化、習俗、法規制度等差異甚大,要促進雙向投資及貿易,

擴大經濟合作動能,必須加強區域內不同市場的連結,因此,投資 軟硬體基礎設施,加強區域市場連結,既是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 國家合作的關鍵,也是龐大商機。未來須依據我們本身的條件,積 極爭取參與該等地區的基礎建設,並運用台灣在資通訊軟體的技術 優勢,推動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的網路連結。另一方面,應 同步推動法規制度的調整,以擴大和區域市場的連結。

4. 人和人連結︰觀光旅遊是人民和人民往來的核心,也是不同文化交 流融合的催化劑,要建立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的緊密關係,

推動人與人的連結是核心工程,未來應結合觀光和文化資源,推動 雙向往來和交流,落實以人為核心的新南向精神。

四、充實及培育南向人才

新南向政策成功的關鍵,在於突破南向人才短缺的瓶頸,未來須 從培育長期人才及充實短期人才,雙管齊下,充裕新南向人才庫。政 府應投入更多資源,結合技職教育、產業發展和南向人才培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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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需的長短期人才,並應鼓勵新住民參與新南向工作,及普及語 言訓練,充裕新南向的語言人才。

五、推動雙邊和多邊制度化合作

推動和主要貿易夥伴的制度化經濟合作,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是 我們一貫目標及努力的方向。未來應繼續推動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 國家簽訂雙邊投資、租稅等協定,並積極和主要貿易夥伴洽簽ECA或 個別項目經濟合作,以厚植加入TPP、RCEP的基礎和能量。

六、 規劃完整配套及有效控管風險

新南向政策要可長可久,須作綜合性、全方位的努力,政府各部 門都要扮演適切角色,規劃建立完整的配套,包括鬆綁法規,暢通人 流、物流及金流,提供便利融資管道、技術支援及充分資訊,以及外 援配合等,以支援新南向政策工作的落實推動。另一方面,亦須重視 風險管理,充分掌握新南向國家可能的政治及經濟風險;推動和個別 國家的連結及合作,應依據當地政情及僑情,作適切規劃,同時應建 立重大事件預警及應變機制,有效管控各種可能的風險。

七、積極參與國際合作

東協及南亞國家屬新興市場的重要一環,美國、日本、中國大陸 等皆有積極性策略拓展和該等國家關係,國際組織包括世銀、亞銀等 亦投入資源協助區域發展,台灣應積極參與國際合作,並和友我國家 建立策略聯盟關係,共同開拓和東協及南亞國家之各項連結。

八、全面強化協商對話機制

推動新南向政策,展開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廣泛的溝通和 對話,是非常重要且關鍵的工作,未來應全面強化協商及對話機制,

並配合行政院對外經貿談判辦公室成立,結合外交部、經濟部等相關 機關,提高對外談判能量,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進行多層次、

全方位的協商及對話,以排除各種制度性和政策性的障礙及阻力。

九、兩岸善意互動及合作

在區域和平及發展上,海峽兩岸都肩負很大的責任,也存在很多 共同的利益,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的經濟合作,兩岸各具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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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和優勢,若相互 合作,可以發揮更大 的力量。所以,未來 不排除在適當時機,

和對岸就相關議題及 合作事項,展開協商 和對話,促使新南向 政策和兩岸關係能相 輔相成,共創區域合 作的典範。

十、 善用民間組織 及活力

新南向政策須普遍落實在民間各個層面的交流,因此,須善用民 間組織包括學術、科研、宗教、文化、藝術、工商團體、台商協會、

NGO等,鼓勵及協助其參與新南向工作,讓民間活力可以充分發揮,

扮演新南向前鋒的角色。

3 新南向政策推動架構

  一、政府部門分工

新南向政策涉及範圍廣泛,總統府、國安會、行政院、各有關部 會,應本於各自權責,擬定政策綱領、整體推動方案、個別工作計畫 及各領域的旗艦計畫,有計畫、有步驟、有重點地循序展開相關工 作。

二、 建立和民意部門及地方政府的協調機制

新南向政策要全面展開、落實推動,亦須有民意部門支持與地方 政府的參與及配合,因此,中央政府應建立和立法院及地方政府的協 調及連繫機制,結合整體力量,為新南向政策作出積極的貢獻和成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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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計畫

105.09.26 行政院核定 一、前言

隨著全球供應鏈重整,東協及南亞國家等新興市場國家迅速崛 起,而同為亞太地區的重要成員,臺灣的經濟發展與區域內許多國家 具有高度關聯性,尤以近年來東協國家已穩居我國第二大出口市場與 第二大對外投資目的地,我國與東協國家間之雙邊關係更已延伸至科 技、觀光、教育、勞工、文化等多重領域。

面對區域經貿整合趨勢,以及整體對外經貿策略考量,行政院 依據總統發布「新南向政策」政策綱領,提出「新南向政策推動計 畫」,全方位發展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的關係,促進區域交流 發展與合作,同時也打造臺灣經濟發展的新模式,並重新定位我國在 亞洲發展的重要角色,創造未來價值。

二、 新南向政策特色—創造互利共贏的新合作模式,

建立經濟共同體意識

改變過去以單向在東協及南亞國家成立生產基地為代工廠的政策 作法,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將擴大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進行包 括人才、資金、技術、文化、教育等的互動交流,創造互利共贏的新 合作模式,逐步達成建立「經濟共同體意識」的目標。

三、四大工作主軸

從長期深耕、全方位發展的方向,尋求與東協10國、南亞6國及紐 澳等18個目標國家,建立策略性夥伴關係,共創區域的發展和繁榮:

(一)經貿合作:

擴大與夥伴國產業供應鏈整合、內需市場連結及基建工程合作,

建立新經貿夥伴關係。

1. 產業價值鏈整合:針對當地產業能量與需求,由 五大創新產業切 入,輔導電子收費-ETC、智慧醫療、智慧校園等物聯網系統輸出;

成立臺灣窗口(Taiwan Desk),連結在地資源,協助臺商在地群聚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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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成立新南向經貿拓展單一窗口,扮演

「尋找、開創、整合、促成」雙邊貿易機 會之平臺。

2. 內需市場連結:善用跨境電商搭配實體通 路,拓銷優質平價消費商品,推動教育、

健康、醫療、餐飲等新興服務產業輸出,

並型塑臺灣產業品牌形象。

3. 基建工程合作:成立基礎建設及整廠輸出之海外輸出協作平臺,籌 組電廠、石化、環保等基礎建設輸出旗艦團隊,尋求與第三國廠商 策略聯盟。

(二)人才交流:

強調以「人」為核心,深化雙邊青年學者、學生、產業人力的交 流與培育,促進與夥伴國人才資源的互補與共享。

1. 教育深耕:擴編臺灣獎學金,吸引東協及南亞學生;配合國內產業 需求,建立「產學合作專班」、「外國青年技術訓練班」,並提供 學成後媒合就業;鼓勵大學校院赴海外開設分校或專班,或開辦先 修銜接教育課程;推動國中小新住民語文教學,鼓勵大學校院強化 東南亞語言及區域貿易人才培育。

2. 產業人力:針對來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外籍移工,建立評 點制度,合格者可延長居留年限,並鼓勵參與技職培訓與報考證 照;強化雙向專業人力交流,並簡化來臺申辦程序,強化人才供需 媒合,協助國內企業尋才。

3. 新住民發揮力量:協助第一代新住民利用其語言及文化之優勢,取 得相關證照與就業(如母語教學、觀光等);鼓勵大專院校開設南 向專業科系或學程,給予具南向語言優勢的學生加分錄取機會,培 育第二代新住民為南向種籽。

(三)資源共享:

運用文化、觀光、醫療、科技、農業、中小企業等軟實力,爭取雙 邊及多邊合作機會,提升夥伴國生活品質,並拓展我國經貿發展縱深。

1. 醫療:促進與東協、南亞及紐澳國家醫藥雙邊認證、新藥及醫材開 發合作;協助東協及南亞國家培育醫療衛生人才。

(21)

2. 文化:藉由影視、廣播、線上遊戲,行銷臺灣文化品牌;鼓勵地方 政府與東協、南亞及紐澳國家,進行城市交流與合作。

3. 觀光:放寬東協及南亞國家來臺觀光簽證;多元宣傳觀光,提高導 遊質量,建立穆斯林旅遊之友善環境。

4. 科技:建置科技交流平臺,強化科學園區及法人跨國鏈結,推動智 慧災防等技術交流。

5. 農業:成立「台灣國際農業開發(股)公司」,加強農產品及業業資 材出口;提供農技協助,推廣生物性資材及農機具,提升夥伴國經 營能力。

(四) 區域鏈結:

擴大與夥伴國的多邊與雙邊制度化合作,加強協商及對話,同時 善用民間團體、僑民網絡及第三國力量,共同促進區域的安定與繁 榮。

1. 區域整合:積極和東協主要貿易夥伴與印度洽簽 ECA或個別經濟合 作項目;更新及強化已簽訂的雙邊投資及租稅協定,並建立重大事 件預警及應變機制,有效掌握可能風險。

2. 協商對話:推動與東協、南亞及紐澳進行多層次、全方位的協定與對 話,並於適當時機和對岸就相關議題及合作事項,展開對話及協商。

3. 策略聯盟:調整援外資源配置,完善援外推動機制,擴大業者參與 當地國經建計畫;強化臺日官方及非官方合作平臺功能,並建立臺 星經貿合作平臺,與第三國協力進軍東協、南亞及紐澳市場。

4. 僑民網絡:建立僑民資料庫與交流平臺(包括:留臺畢業生、當地 臺商、僑民);善用在地僑商及臺商經貿網絡,強化與臺灣企業的 連結。

四、 結語

新南向政策為我國對外經貿策略重要的一環。政府將秉持「長期 深耕、多元開展、雙向互惠」核心理念,整合中央、地方政府、民間 企業與團體以及友我第三國的資源與力量,藉由資源、人才、市場和 技術面的共享跟鏈結,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協力,共創區域的 發展與繁榮,也為臺灣打造經濟發展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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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計畫

105.12.14 行政院核定

前言

近年來國內外經貿局勢快速變遷,就國際情勢來看,中國大陸在 歷經30年經濟快速發展後,面臨產業結構轉型、法規制度調整、成 本快速攀升,及經濟成長趨緩的諸多瓶頸。與此同時,東南亞及南亞 國家經濟快速發展,消費能力大幅提升,再加上其積極參與全球區 域經濟整合,擴大市場優勢,內需市場商機龐大,已成為全球經濟 成長的亮點。目前東協十國之GDP合計為2.4兆美元,人口6.2億人;

而南亞六國之GDP規模則為2.7兆美元,人口近17億人。且根據Global Insight預估,東協十國及南亞六國未來5年(2017-2021年)平均每年 經濟成長率分別達4.9%及7.4%,遠高於全球經濟成長率3.1%。在經 濟成長下,東協及南亞國家將逐漸產生一群消費力很強的新興中產階 級,形成商機龐大的內需市場。

而就國內情勢來看,目前臺灣處於產業升級、結構調整的關鍵時 刻,國內面臨薪資成長停滯、人才不足,及經濟成長動能熄火等困 境。特別是我國過去雖在亞洲新興市場多有經貿布局,但以加工貿易 之出口及投資型態為主,對於內需市場深耕不足;再加上以單項產品 出口居多,附加價值較低,在臺灣加入區域整合進程受阻之際,易受 關稅障礙影響及面臨後 進競爭者競爭,不利於 我 國 出 口 擴 張 及 經 濟 成 長 。 此 外 , 臺 灣 也 出現進出口貿易及對 外投資過度集中中國 大陸的問題,成為國 家及經濟穩定發展的

潛在風險。

在新的國內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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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下,我國對於亞太之經貿佈局策略及對外戰略應有結構性的調 整,以支援國內產業轉型及經濟成長。基於此,蔡總統於其520就職 演說中強調要推動「新南向政策」,提升臺灣對外經濟的格局及多元 性,告別以往過於依賴單一市場的現象,重新建構臺灣與亞洲的連 結。蔡總統於105年8月16日召開對外經貿戰略會談,正式提出《新 南向政策綱領》,將「新南向政策」定位為我國整體對外經貿戰略的 重要一環,要為新階段的經濟發展,尋求新的方向和新的動能,並重 新定位臺灣在亞洲發展的重要角色,創造未來價值。行政院也依此 於9月5日提出《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且隨之成立經貿談判辦公 室,負責統籌與協調「新南向政策」之相關執行工作。

《新南向政策綱領》揭示臺灣推動「新南向政策」之願景及短中 長程目標,即要透過促進臺灣和東協、南亞及紐澳等18個國家的經 貿、科技、文化等各層面的連結,共享資源、人才與市場,創造互利 共贏的新合作模式;以及透過建立廣泛的協商和對話機制,形塑和新 南向國家的合作共識,並有效解決相關問題和分歧,逐步累積互信,

進而建立「經濟共同體意識」,使臺灣成為新南向國家經濟發展的繁 榮夥伴、人才資源的共享夥伴、生活品質的創新夥伴、及國際鏈結的 互惠夥伴。因此,「新南向政策」未來將秉持「長期深耕、多元開 展、雙向互惠」核心理念,整合各部會、地方政府,以及民間企業與 團體的資源與力量,從「經貿合作」、「人才交流」、「資源共享」

與「區域鏈結」四大面向著手,並進行橫向串連,與新南向國家創造 互利共贏的新合作模式,逐步建立共同意識。

在上述推動背景與思維下,「新南向政策」希望在「經貿合作」

面上可以協助臺商改變代工思維,拓展內需市場,並強化產業合作與 經貿拓展、及促進基礎建設工程合作與系統整合服務輸出;在「人才 交流」面上可以兼顧雙方的需求,在「以人為本、雙向多元」的交流 原則下,由單向引進外籍勞工轉向雙向人才培養,提升臺灣與新南向 國家雙邊人才資源的互補與合作;在「資源共享」面上可以發揮醫 療、文化、觀光、科技、農業等軟實力優勢,作為我國強化與新南向 國家開展夥伴關係的利基,爭取雙邊或多邊合作機會;在「區域鏈 結」上,推動雙邊與多邊制度化合作,提升雙方協商對話位階,並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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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國際合作來建立與新南向國家之夥伴關係。

整體而言,「新南向政策」是臺灣在國內外新情勢下,全面性經 貿及對外戰略之一環,不僅是著眼於分散經貿風險,爭取更多市場商 機,更希望尋找臺灣經濟新動能及供應鏈上的新定位,並透過臺灣在 國際社會有意義的參與,達到區域和平穩定之目的。

1 經貿合作

  1.1. 政策方向

我國與東南亞的經貿往來雖然歷史悠久,關係密切,但普遍把這 些地區視為生產基地,從事加工出口型貿易或投資,對於當地內需市 場較少涉入。近年來東南亞及南亞國家經濟快速發展,消費能力大幅 提升,再加上新興中產階級興起,形成商機龐大的內需市場,已成為 全球經濟成長的亮點。為協助臺灣廠商可以同享東南亞及南亞國家經 濟成長果實,「新南向政策」在經貿合作面上要改變臺灣企業過去以 東協及南亞作為生產基地的出口代工型態,轉而與新南向國家建立雙 向之產業合作、貿易交流模式,將新南向國家之市場作為我國內需市 場之延伸。未來臺商對外投資動機面要從成本導向的防禦型投資轉變 為市場導向的擴張性投資;策略面要從代工製造轉向品牌及通路經 營;在模式面要從在各國生產或銷售相同產品轉向因地制宜;同時要 提高產品或服務的附加價值,如由出口單項產品或服務轉向軟硬整合 的系統輸出或整廠輸出。

基於此,經考量當地消費及基礎建設之成長性,以及產業轉型之 需求,未來臺灣與新南向國家之經貿合作,將由強化產業價值鏈整 合、內需市場連結及基礎建設工程合作與系統整合服務輸出等面向著 手,佈局下一世代的產業和貿易分工合作;以中高所得的都市消費者 為主要目標客群,擬定客製化拓銷策略,並善用跨境電商搭配實體通 路,降低行銷障礙,帶動貿易和投資;同時尋求與跨國企業之策略聯 盟,爭取基礎建設工程及新興產業的合作契機。此外也將力求排除市 場進入障礙,成立單一服務窗口,進行商情蒐集、人脈連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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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臺灣與新南向國家 經濟的互補共榮。

1.2. 政策目標

(1) 精 確 了 解 新 南 向 國 家 產 業 發 展 狀 況 、 產 業 發 展 需 求 , 以 及 可 與 我 互 補 合 作 之 處 ,

透過產業公協會、法人機構之參與,進行雙邊對話,推動雙向 互利之產業合作。

(2) 檢討調整現有貿易拓展活動,提高其有效性,並使符合成本效 益原則;針對我國具有競爭優勢之貨品、服務,包括農產品,

運用創新、全方位之拓銷活動,積極開發新南向內需市場。

(3) 為提升我國整體及產品形象,應於重點國家之重點城市辦理臺 灣形象展,並於一般展覽或促銷推廣活動中,加強展示我國產 品之優質形象。

(4) 對於臺商在新南向國家之布局,應提供廠商充分之產業、投資 與貿易相關法律、稅務等資訊,給予必要之協助,並引導廠商 進行風險管理。

(5) 選定我國具競爭力之基礎建設工程及系統整合項目,透過組織 團隊的方式,以群體的力量,爭取顧問諮詢服務或建案輸出之 標案。

(6) 增加輸出入銀行及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之資本或基金規模,必要 時可結合公民營銀行資源,充分提供廠商拓展海外市場及進行 海外布局所需資金,包括融資、保證、保險及買主徵信等;

另,亦應鼓勵本國銀行於新南向國家設立分支機構,提供臺商 在地服務。

1.3. 具體工作計畫

106年擬新增或擴大推動之工作計畫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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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產業合作與經貿拓展

(1) 推動雙邊產業合作:由智庫專業研究優先推動國家產業發展特 性,並具體評估合作領域與方式,建立並深化長期穩定產業鏈 結關係推動雙邊產業公協會、智庫與技術法人進行實質交流、

並列入官方經貿會談架構,目標為與至少4個新南向目標國家 洽商產業合作可行性,並進行產業交流平臺與活動,且每年至 少簽署1個合作協議或備忘錄等。

(2) 進行全方位貿易拓展:在產品上選定內需消費品、機械及工具 機、醫材等,在服務業則挑選數位內容、連鎖加盟、資訊服 務、健康產業、餐飲業等業者進行海外布局,另透過跨領域顧 問服務團隊及建立電子商務通路作為貿易拓展的重點;並透過 成立臺灣商品行銷中心與機械買主聯盟,培訓目標市場使用我 國工具機產品技術人員及辦理臺灣產業日等創新拓銷方式來進 行全方位貿易拓展,目標為在電子商務行銷上,服務17,500以 上會員廠商家次,促成至少4億2,000萬美元採購商機;在服務 業拓展上,服務50家以上廠商、促成商機至少3,000萬美元;

另將建立3個機械買主聯盟,服務當地至少300家聯盟會員廠 商。

(3) 電商南向市場之拓展:協助國內電商赴東協市場發展,與當地 業者合作或落地經營,輔導PChome、momo、Uitox等電商平 台找尋當地供應商與支援服務商,並建立當地金、物流服務系 統,以強化平台之競爭力;另協助業者結合當地社群操作,提 升臺灣電商平台及明星產品知名度和流量,完善東協跨境營運 生態體系,每年帶動200家臺灣品牌上架至少3,000項商品。

(4) 加強農產輸出:輔導成立臺灣國際農業開發公司,建構供貨穩 定及品質確保的農產品外銷供應體系,並選定農糧生鮮冷凍產 品出口為主,目標為106年輸銷至新南向18個國家之農糧生鮮 冷凍產品出口值較104年成長10%。

(5) 強化臺灣整體形象:在新南向國家主要城市辦理至少4個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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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展;至少於11個海外專業展覽活動中設置臺灣精品展示專 區,促成東南亞地區消費者對臺灣產品的好感度每年成長3%以 上。

(6) 協助臺商布局:在新南向國家如印尼、越南、泰國、菲律賓、

緬甸、印度等設置臺灣窗口,提供我商有關當地法律、會計、

稅務及產業資訊諮詢服務,每年至少提供廠商1,000件投資諮詢 服務;提供新南向國家投資環境安全報告,協助廠商進行風險 管理。

1.3.2. 基礎建設工程合作與系統整合輸出

(1) 推動基礎建設工程合作:選定智慧型交通運輸ETC、都會捷 運、環保工程、電廠及石化整廠等5個領域,整合潛力關聯業 者並籌組輸出團隊,針對新南向目標國家爭取顧問諮詢服務或 建案輸出,並透過召開工程產業全球化平臺會議,協調解決工 程產業赴海外遭遇之問題,目標為106年爭取ETC國際輸出顧問 諮詢服務至少1件、每年協助爭取1件(或以上)捷運營運維管 或電子票證等顧問諮詢服務、協助環境保護資源工程產業重點 項目爭取海外建案或拓點1件、爭取輸出1個電力能源整廠輸出 建案、爭取輸出1個石化整廠輸出建案。

(2) 加強系統整合輸出:選定綠色運輸、智慧物流、智慧健康、智 慧校園、電子化政府、LED照明及雲端系統等7個項目,整合潛 力關聯業者並籌組 輸出團隊,針對新 南向目標國家爭取 標 案 至 少 5 案 ; 成 立資通訊、工程、

安 控 及 綠 能 等 4 個 產業聯盟,規劃籌 組 3 團 系 統 輸 出 案 源開發團,針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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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向國家爭取政府採購商機。

1.3.3. 金融支援

(1) 強化輸出入銀行融資功能:逐步將資本額於2018年增至320億 元;已建置「系統、整廠及工程產業輸出聯貸平台」,結合公 民營銀行金融資源,提供廠商所需融資服務;提供優惠融資及 保證條件、提高保險費優惠幅度及代辦買主徵信費用折抵保險 費等優惠措施,目標為輸銀對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貸款核准額 度年增率4.95%、保證額度年增率2%。

(2) 強化海外信保基金保證功能:擴大基金規模;將原東南亞地區 專案融資保證擴大為新南向專案融資信用保證,每案上限達 200萬美元,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新南向地區之保證融資金額年 增率6%。

(3) 增設本國銀行據點:協助本國銀行於新南向國家增設3個據 點,目標為每年核准增設3個據點。

2 人才交流

  2.1. 政策方向

基於地緣、海外華僑與產業發展政策使然,臺灣過去與東協及南 亞國家人才交流多為單向,較少進行雙向交流,未來將兼顧雙方需 求,在「以人為本、雙向多元」的交流原則下,強化教育、產業人力 的交流與合作,並結合新住民及其第二代的力量,提升臺灣與東協及 南亞各國雙邊人才資源的互補與合作。換言之,「新南向政策」在人 才交流面的思維將跳脫過往只考慮國內需求,自新南向國家引進藍領 勞工的思考模式,而是要在兼顧雙方需求與成長、含括白領與藍領工 作者,且以雙向交流為目標的前提下,加強雙邊人才的終身成長規劃 與環境配套,不僅提升新南向國家的人力素質,為我國企業培育可用 人才,更要提高臺灣與新南向國家的就業及薪資,達到互利雙贏的局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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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向政策」成功的關鍵,在於突破新南向人才短缺的瓶頸,

未來須從充實短期人才及培育長期人才雙管齊下,充裕新南向人才 庫。目前我國有接近59萬的藍領外勞,及15萬的外籍配偶,未來皆 應妥善運用,培養其成為經營新南向市場的尖兵,做為「新南向政 策」的連結基礎,同時培育新住民第二代成為新南向種籽。

另為配合國內及東南亞、南亞產業需求,未來將透過我國在技職 教育之優勢,投入更多資源於東南亞及南亞專業人才培育及技術訓 練。如透過學生雙向交流、雙邊教育合作,以及普及語言訓練,提供 企業所需的長短期人才。

2.2. 政策目標

(1) 培育及訓練新南向國家青年學子具備「臺灣經驗」、「技術實 作」及「華語溝通」能力,增進對我國高等教育及技術訓練品 質的認同,並透過留臺組織強化聯繫,形成友我骨幹力量。

(2) 培育國內青年學子具備「經貿管理」、「文化理解」及「東協 語言」能力,加強對新南向各國的理解與認知,培養我國「知 己知彼」之區域經貿、法政等領域專業人才。

(3) 協助臺商企業培訓國內幹部,提升新南向企業人力資源,發展 重要產業及提升競爭力。

(4) 善用外籍勞動力及僑生,培育我國產業發展所需人才或成為臺 資企業東南亞中堅幹部,達到雙贏互惠的目標。

(5) 鼓勵東南亞新住民文化推廣及參與,促進全民與東南亞新住民 之文化交流,厚植與新南向國家友善社會資本。

2.3. 具體工作計畫

106年擬新增或擴大推動 之工作計畫重點如下:

2.3.1. 人才培育

(1) 整合及擴增獎學金,吸 引僑外學生:整合及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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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臺灣獎學金、華語文獎學金、短期研究獎學金、雙邊官方獎 學金、陽光南方獎學金及TEEP獎學金(實習),吸引各國指標 性優秀青年學子來臺留學或研修;擴增優秀(菁英)僑生獎學 金、補助大學校院設置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及清寒僑生助學 金,目標為「新南向政策」目標國申請「臺灣新南向獎助金」

之總人數每年成長10%;擴增就讀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

106至109年度預計招生目標值為1,400、1,540、1,680、1,820 人、倍增僑生技職專班學生,106至109學年度預計招生目標值 均為1,500人。

(2) 鼓勵留學東協及南亞:成立新南向公費留學獎學金,擴大辦理 赴東協及南亞地區實習之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每年選送公 費、研修或實習獎學金生赴新南向國家至少200名。

(3) 建置攬才平台,推行臺灣連結:建置Contact Taiwan對外攬才平 臺,辦理國內外僑生與企業媒合會,協助企業媒合所需人才;

推行臺灣連結(Taiwan Connection)計畫,整合駐外單位、臺 灣教育中心、各校華語教師、留臺校友組織、臺灣研究講座、

東南亞臺灣學校、臺商組織等,目標為106年於新南向重點國 家新增10個臺灣連結Taiwan Connection據點。

2.3.2產業人力合作

(1) 辦理產學合作、技術訓練班:辦理新南向外國學生產學合作專 班(學位班),106年底前培訓1,600人、外國青年短期技術訓 練班(非學位班)200人,培訓新南向專業技術師資短期訓練 班(非學位班)200人。

(2) 補助實習計畫:針對商管、工程、醫藥、農業、教育等領域,

106年補助國內青年赴東協及南亞國臺商企業或跨國企業進行 見習或實習達500人次;提供獎助金培訓120名國際貿易相關科 系學生赴馬、泰、緬、越、菲、印尼、印度等7國之企業、機 構實習。

(3) 吸收資深外籍技術人員:規劃建立資深外籍技術人員評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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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並提高新南向重點發展產業於「配合政府政策」評點項目 權重,以利新南向臺商繼續將其留臺工作或外派擔任駐地幹 部,目標為106年完成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研 商討論及「留用資深外籍技術人員評點制度」訂定發布。

(4) 建置臺商營業及求才資訊平台:106年完成新南向臺商登錄營 業及求才資訊平台之建置啟用,供在臺工作外籍勞工查詢運 用,以利工作期滿返國後由新南向臺商繼續聘用。

2.3.3. 新住民培力

(1) 培育新住民二代:開辦新住民第二代「東南亞語言與產業學分 學程」專班,並提供實習機會;辦理東南亞新住民青年國際研 習營赴東南亞參訪交流;補助修習重點領域並具東協或南亞國 家語言專長之新住民二代,畢業後並協助工作媒合,106年預 計培育20名;鼓勵新住民子女利用寒(暑)假回到(外)祖父母家進 行相關體驗,106年底預計完成200人參與。

(2) 新住民服務大使:協助新住民擔任東南亞語導覽服務及推動語言 文化體驗活動,目標106年新住民服務大使國籍為4國(越南、

印尼、緬甸、泰國等),人數為20人,被導覽人數300人次。

3 資源共享

  3.1. 政策方向

為打造臺灣經濟發展新模式,提升我國對外經貿的格局與多元 性,有必要強化與新南向國家的合作。在我國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 國皆無邦交的情況下,需運用及發揮醫療、文化、觀光、科技、農業 等軟實力優勢,作為我國強化與新南向國家開展夥伴關係的利基,爭 取雙邊或多邊合作機會,並串聯經貿合作、人才交流及區域鏈結面 向,一方面協助新南向國家經濟、產業及人力資源的共同成長,另一 方面發揮由外部支援臺灣內部經濟結構調整之效益,達到互利雙贏,

共創區域發展與繁榮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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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向政策」秉持「以人為本」理念,要藉由更全面多元的交 流,拉近臺灣與新南向國家在社會、文化上的距離,並透過醫療、科 技、農業等優勢為新南向國家人民開創更優質、更便利的生活。未來 臺灣將因地制宜,視新南向國家需求,整合各部會、地方政府及民間 企業與團體的資源與力量,推展醫療及公共衛生經驗、農業技術、科 技發展等雙邊與多邊合作,同時藉由觀光旅遊及文化交流,強化我國 與新南向國家人與人的連結,開創與新南向國家互利共贏的新合作夥 伴關係。

3.2. 政策目標

(1) 醫療:促進與新南向國家於醫療、公共衛生及防疫等方面之合 作,包括:醫療機構間之交流合作、醫藥認證及新藥與醫材開 發之合作、培訓新南向目標國家醫療衛生人員、提供新南向目 標國家醫療服務或醫療物資援助,並協助東協及南亞國家進行 疫情調查及防治工作。

(2) 觀光:放寬簽證條件限制,便利各國國民來臺旅遊;廣泛開發 客源,善用友臺團體,多元行銷臺灣;培育觀光領域人才,改 善觀光環境;善用原住民文化淵源,推廣部落旅遊。

(3) 文化:積極促進與新南向國家進行各層面之交流;結合地方政 府力量,擴展文化聯結;加強行銷臺灣品牌文化;增進南島文 化交流;促進客庄南向國際交流;促進故宮文化交流。

(4) 農業:協助提升東協及南亞國家農業經營能力;建立推廣我國 農業之人脈管道;形塑臺灣農業高科技形象,拓展農業多元產 品、技術與服務海外市場與商機;洽談農企業合作開發,確保 糧食安全。

(5) 科技:建置我國新南向科研發展策略;搭建長期且穩定之區域 科研鏈結與資源共享;推動高層對話與合作;擴大災防交流。

3.3. 具體工作計畫

106年擬新增或擴大推動之工作計畫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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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醫療及公共衛生合作

(1) 推廣國際合作:鼓 勵國內醫療機構與 新南向國家及國際 組 織 進 行 醫 療 合 作。一方面在國內 組成頂尖醫療教學 團隊,培訓新南向 國 家 種 子 教 師 , 吸引5名新南向國 家 外 籍 醫 師 來 臺

學習,提升當地醫療水準。另一方面透過國際組織進行合作,例 如協助高醫大附設醫院辦理「國際外科學會(ICS)人道外科醫 療援助計畫」,透過ICS世界總會招募全球優秀外科醫師於印尼 駐點,目標為合作計畫件數每年增加10%,未來可於各新南向 國家推廣。

(2) 推動實驗室認證及藥品醫材檢驗技術合作:評估認證試驗機構 互認之可行性,完成新南向國家認可實驗室至少2家次;建立 獲新南向國家認可之醫材產品檢驗技術規範及醫療器材檢測驗 證技術之合作機制,完成1項新南向國家醫療器材之標準檢測 技術及比對;強化我與新南向國家之食藥安全網。

(3) 推動醫材法規調和:研究新南向國家醫療器材法規管理制度,

並完成法規差異性比較及雙邊技術合作建議報告書,106年將 辦理法規分析國際研討會1場次;與新南向國家建立醫材專責 窗口,強化我國法規人才對新南向國家醫療器材法規管理制度 之專業能力。

(4) 醫衛人才培訓:106年培訓新南向國家15位醫療衛生人員;106 年與國內醫療院所合作,前往新南向國家提供專業技能訓練或 教育訓練等課至少100人次;在臺美「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

(GCTF)下,就全球衛生及防疫醫療領域辦理能力建構訓練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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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邀請東協國家官員及專家來訪以10位為目標。

(5) 醫衛人道援助:106年提供「新南向政策」國家醫療服務或醫 療物資援助2次。

(6) 推動防疫合作:協助新南向國家對登革熱、茲卡病毒等蟲媒 或其他新興傳染病原之鑑別診斷量能,目標為舉辦1場訓練課 程,至少邀請10個國家參與,預計訓練20人次;建立傳染病資 訊化監測系統,將我國目前使用的地理資訊系統(GIS)應用在 登革熱及其他傳染病疫情分析模式,推廣至各國;協助訓練東 協及南亞國家之流行病學調查人才。

3.3.2. 觀光促進

(1) 實行便利來臺簽證措施:加速推動東協十國及南亞六國免簽;

放寬適用「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及「東南 亞國家優質團客來臺觀光簽證作業規範」國家;加大放寬電子 簽證適用範圍。

(2) 鼓勵來臺觀光:善用臺商、留學生及僑生網絡,提供旅遊資訊 與優惠,增加臺商員工及學生親屬來臺旅遊誘因;強化與留學 生及僑外生連結;鼓勵縣市政府加強南向市場行銷宣傳;聯合 民間公、協會辦理南向培力活動;推動穆斯林友善環境;促進 觀光產業與僑外生之鏈結與媒合;辦理部落旅遊推介會與踩線 團,拓展部落深度旅遊之市場,若能在泰國曼谷增設辦事處,

可 促 進 來 臺 觀 光 總 人數106年達180萬 人次、107年達200 萬 人 次 、 1 0 8 年 達 220萬人次。

3.3.3. 文化交流

(1) 加 強 文 化 交 流 :增 加 與 新 南 向 國 家 文 化 人 士 雙 向 交 流 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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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目標為106年專業藝文交流200人次;邀請國際非政府組 織來臺設點運作,目標為106年支持1個東南亞組織在臺灣設分 部;設立「新南向城市外交鏈結點」,每個鏈結點每年協辦至 少一次訪問或交流活動,推動城市交流;加強與各國文化創意 產業交流,推廣雙邊文化出版、藝文團體交流與影視合作;辦 理東南亞藝術節慶。

(2) 增進原住民族文化交流:增進與紐西蘭原住民族貿易經濟、部 落旅遊及語言復振等合作事項,目標為每2年舉辦1次原住民族 語言國際研討會、每年進行1次與紐西蘭毛利電視臺之影視交 流、以及提供10名原住民籍大專學生赴紐交流;推動重啟南島 民族論壇常設組織,且每年召開「南島民族國際會議」,邀請 8個以上南島區域國家傳統領袖及專家學者等共同研商原住民 族社會發展議題,倡議南島族群共同體,促進區域社會共同發 展,架構合作平台;營造博物館友善參觀環境,吸引新南向國 家人民來臺參訪,促進博物館館際交流與人才培育。

(3) 加強客家文化交流:加強與新南向國家客家社團實質合作交 流,預計106年擬派員至東南亞地區進行交流;結合學者、客 庄新住民及其子女,前往其原生母國客庄進行文獻資料蒐整與 社區調查;遴派國內客庄社區團隊赴東南亞地區客庄聚落進行 社造、在地文化資源調查與互動交流方案,促成國際合作交流 參與人次預計達100人次。

3.3.4. 農業合作

(1) 增進農業技術合作:透過農業技術合作、協助及訓練,提升東 協及南亞國家農業經營能力;強化農企業培育發展計畫、泰國 皇家基金會計畫、緬甸農業專班、農企業發展研習班,每年培 訓人數增加5%。

(2) 增進農業產銷及儲運合作:增進雙邊農業生產、行銷、儲運與 物流技術之合作,並與越、泰、菲、澳、緬、印度、印尼等國 簽署合作協定或備忘錄之國家,媒合農業技術合作案10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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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協助民間業者進行合作:促成農企業者於106年至新南向國 家建立示範圃計3案,且引進臺灣品種、肥料及農機等相關資 材,促進更大規模合作,補充我短期供應不足之品項,確保糧 食安全。

3.3.5. 科技合作

(1) 分析科技合作策略:系統性探討我國與新南向國家科研創新合 作之指標,建置6個國家之科技合作指標分析資料庫,並建立 短中長期推動策略;補助成立2個東協及南亞國家研究中心,

補助至少20件研究計畫。

(2) 補助產學合作計畫:以我國技術強項(環保、能源、ICT等)及 有利於民生或科學教育之議題為導向,補助與產業相關之研究 計畫,目標為至少2組目標導向型研究計畫群;完成至少20集 東南亞國家字幕、語音之科技部優良科普影片,有助於我國未 來相關產業之市場拓展。

(3) 學術合作與資源共享:透過參與APEC活動及雙邊科技合作,

以區域共同問題為主要合作議題,如防災、地球科學、氣候變 遷、區域新興感染症等,規劃目標導向型研究計畫,建立區域 防災、防疫網絡,目標為補助專業培訓課程至少12場,估計培 育新南向國家學員每年至少500人,補助至少10組目標導向型 研究計畫群,以及延攬新南向國家科技人才來臺參與研究計畫 至少200人次。

4 區域鏈結

4.1. 政策方向

受限於國際政治情勢,我國與新南向國家間,長期以經貿關係為 重心,如進出口貿易或是臺商對當地之投資。但在臺商之投資以加工 出口為主要營運模式下,臺灣企業與當地市場及社會的連結十分有 限。此外,雖然我國與新南向國家也有部分政府間協議、國際合作計

(37)

畫、對話平台等互動機制,但均集中於經貿、農業技術等特定領域,

亟需進行合作領域與模式之創新。

另一方面,基於成本因素,大量臺商於1990年代自東南亞轉向 投資中國大陸,臺商於東南亞當地之影響力已較過去弱化,但同時間 日本、韓國、中國大陸及歐、美等國皆積極布局,使東南亞及南亞成 為各國競逐戰略影響力的區域。在臺灣整體資源有限的條件下,如以 單一力量要與各國競爭,勢必面臨艱鉅的挑戰。

基於上述背景,我國針對東南亞、南亞國家必須加強區域鏈結,

推動與新南向國家雙邊與多邊制度化合作,如洽簽ECA或個別經濟合 作項目、更新及強化已簽訂的雙邊投資及租稅協定,及提升雙方協商 對話位階等。另外,也要改變過去單打獨鬥模式,以整合資源、優勢 互補的思維,聚焦於具有利基的領域,透過強化國際組織夥伴關係、

善用民間組織及僑民網絡,以及與第三國合作等方式,發揮與新南向 國家互惠共利的效益。

4.2. 政策目標

(1) 透過制度化合作,深化實質關係;推動洽簽(或更新)經濟合 作協定、投資保障協定、租稅協定;推動多層次、全方位之對 話;調整援外資源配置,完善援外推動機制;與其他國家、民 間企業及NGO團體合作,拓展與各國實質關係。

(2) 建立僑民資料庫與交流平臺,整合與擴大僑臺商組織之功能,

促進海外僑臺商與國內企業合作。

4.3. 具體工作計畫

106年擬新增或擴大推動之工作計畫重點如下:

4.3.1. 區域整合

(1) 推動洽簽、更新雙邊投資協定:對於尚未簽署協定之新南向國 家,將積極推動簽署;對於已簽署雙邊協定之國家,將檢視其 內容,應有必要與泰國、越南、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印 度等國進行更新並強化。

(2) 推動洽簽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與雙邊經濟合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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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協商對話

(1) 建立或強化雙邊對話機制:建立或強化與新南向國家之雙邊對 話機制,每年至少與新南向國家召開12次對話;排除貿易障 礙,推動產業、投資、中小企業等合作機制,建立20個以上雙 邊合作案。

(2) 辦理「臺灣-東協對話」:每年舉辦1次,邀請新南向國家產官 學人士參與,拓展成為常態性1.5軌對話機制。

(3) 兩岸善意互動及合作:配合兩岸整體情勢發展,於適當時機和 中國大陸就相關議題及合作事項,展開對話及協商。

4.3.3. 策略聯盟

(1) 善用我國援外資源:推動臺灣數位機會中心 (Taiwan Digital Opportunity Center, TDOC) 計畫;推動在農漁業、太陽能光 電、電子商務職訓等領域之能力建構合作計畫,每年新增至少 一處臺灣數位機會中心,培訓總人數每年成長至少10%。

(2) 結合第三國資源:運用臺灣產業於生產管理、營運管理等優 勢,參與全球跨國日系廠商新策略布局,掌握臺日廠商第三國 供應鏈合作商機,目標為促成30家臺日、商廠商進行商機合作 會談。

(3) 強化與民間團體合作:與新南向國家之全國性工商團體合辦雙 邊經貿聯席會議及經貿訪問團;鼓勵我國NGO團體積極參與新 南向國家人道關懷、環境保護、青年交流等各個領域之活動,

青年參與海外志工人次每年至少2,200人。

4.3.4僑民網絡

(1) 提升臺商組織功能:建立僑民產業資料庫;盤點掌握僑臺商事 業經營及分布概況;協助臺商企業攬才,每年分區辦理3場次 東南亞臺商企業攬才媒合會。

(2) 協助臺商辦理多元經貿活動:輔導海外臺商組織辦理國人赴海 外當地投資諮詢、就業實習及其他經貿活動,106年目標為辦 理100場次經貿活動。

(3) 建立人脈交流網絡:推動建立「新南向政策」人脈資料庫,資 料庫規模每年增加5%;媒促海內外建構連結合作交流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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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向政策

區域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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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市場概觀

東協

市場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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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協十國土地總面積逾446萬平方公里、人口超過六億,

且 經 濟 發 展 程 度 不 一 , 宗 教 、 政 治 、 語 文 及 文 化 截 然 不 同,2015年底東協成立東協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AEC),整合成為一個總人口大於北美自由貿易 區及歐盟的全球第三大市場(僅次於中國大陸及印度),且 GDP達2.5兆美元,為全球第六大經濟體。

進入東協的廠商常有個問號,「為什麼是東協? 為什麼是 現在?」(Why ASEAN and Why Now)。AEC的特色為,每年 平均5-7%經濟成長率,處於高經濟成長階段,且中產階級平 均所得逐漸提高、擁有超過五成的年輕勞動力及人口紅利、

年輕族群敢消費等。2013年起,東協首度超過中國大陸成為 全球最大外人投資(FDI)的目的地,英國經濟學人在2016年 亦指出,預測AEC在2030年可望躍升為全球第四大經濟體,

未來發展潛力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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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而言,AEC勞動力充沛且相對年輕、天然資源豐富,加上對 外人投資提供許多優惠條件,以及積極融入區域經濟整合,形成磁吸 作用。美國「重返亞洲」、印度「東望政策」、日本「南進政策」、

中國大陸「一帶一路」皆以東協作為布局對象之一,臺商更應把握此 一契機,前往東協布局及深化鏈結。

過去臺商前往東協國家投資,著眼於追求當地所擁有的天然資源 及廉價勞工的低成本,隨著東協國家的崛起,該區域的消費能力逐漸 受到各國重視,外人投資金額逐年增加,外資企業大舉進駐,造就東 協國家新一波快速成長。東協龐大的市場需求是現在式,而成為全球 工廠則為現在進行式。

在全球主要國家競相搭上東協列車之際,臺灣挾著「距離近」、

「華人眾多」、「臺商已有布局」等優勢。對臺商而言,面對AEC整 合成為一個「單一市場」及「單一生產基地」,區域內貨物已自由流 通,惟區域內貿易偏低約24%(歐盟約60%)、預期2030年前基礎 建設累積投資金額約七兆美元,約為德國GDP的兩倍、區域內人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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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一集中於都市、電價高昂,因此帶動智慧城市、節能及ICT科 技產品需求;在貿易及內需市場有其龐大商機,為什麼不先採樹上低 垂、容易到手的果實,進入東協市場卡位,取得東協高經濟成長所帶 來的商機。

1. 「東協經濟共同體AEC」:於2015年12月31日成立,在現有 東協貨品及服務貿易及投資自由化之基礎上,進一步整合以

「單一市場」為主之經濟共同體,於2025年前達到貨品、服 務、投資、資金與技術勞工的五大自由流通,進而促使AEC成 為一個全球供應鏈的生產基地。

2. AEC成員中的汶萊、馬來西亞、新加坡、越南,同時為TPP及 RCEP的成員,其餘RCEP成員例如菲律賓亦有加入TPP的可能 性。

3. 臺灣與AEC經貿關係:貿易額793億美元(2015)、為臺灣第 二大貿易夥伴(僅次於中國大陸)、臺商東協投資約863億美 元、臺商及臺籍幹部逾25萬人,主要投資產業如電子、鋼鐵、

紡織成衣、金屬、製鞋、自行車等。

參考資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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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宜蓁 總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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