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13 年 06 月 07 日第 3 版
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 (流行地區返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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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單為法律文件,請正確填寫,並將上聯給防疫人員,下聯自行保留)
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 (流行地區返臺者)
因您 14 日內有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疫情流行地區之旅遊或居住史,為 監測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之傳染,並保障您自己及親友的健康,請在 14 日 內,確實做好自主健康管理措施:
一、 自主健康管理的個案可照常進行上班、上學等一般活動;生病期間請盡量 於家中休養並避免外出,如需要外出應配戴外科口罩。您的家人可照常上 學、上班。
二、 維持手部清潔,保持經常洗手習慣,原則上可以使用肥皂和清水或酒精性 乾洗手液進行手部衛生。另應儘量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睛、鼻子和嘴巴。
三、 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 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 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 交談時,請戴上外科口罩並儘可能保持 1 公尺以上距離。手部接觸到呼吸 道分泌物時,請用肥皂搓手及澈底洗淨。
四、 於自主健康管理的 14 日內,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詳實記錄體溫及活 動史(如下列表格),並主動通報地方衛生局/所。
五、 自主健康管理的個案,倘症狀加劇,請立即戴外科口罩,主動通報地方衛 生局/所,由其協助就醫。
六、 就醫時,請將本通知單出示給醫師,並應主動告知醫師接觸史、旅遊史及 居住史。
七、 如無確實遵守各項自主健康管理規定,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六 條規定,依同法第七十條處新臺幣 3,000 至 15,000 元不等罰鍰,得連續處 罰。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2013 年 06 月 07 日第 3 版
體溫及行程紀錄表
填表人: 離開流行地區最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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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機地點: 轉機地搭乘航班: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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