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等 別:三等考試 類 科:勞工行政 科 目:勞資關係
考試時間: 2 小時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30840 頁次:1-1
一、今年(2019 年)適逢國際勞工組織(ILO)成立百年,國際勞工組織提 出以人為本(human-centred)的「未來工作(TheFuture of Work Initiative)
倡議」,以因應新科技發展、人口變遷及氣候變遷帶來的挑戰,並期望 各國以人為核心,透過三大行動支柱,來落實「未來工作倡議」,並實 現尊嚴勞動(Decent Work)目標。請說明國際勞工組織落實「未來工作 倡議」的主要三大行動支柱。(25 分)
二、我國有關派遣勞工的立法爭議由來已久,勞動基準法終於在 2019 年 5 月 15 日及 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布了保障派遣勞工之相關勞動權益的具 體規範。請就勞動基準法的立法內容,說明對派遣勞工權益保障之重要 規定,及對派遣勞動發展之影響。(25 分)
三、「勞工參與」的制度能讓勞工以受僱者的身分參與企業決策制定,是產 業民主的一項重要機制,我國勞動基準法第 83 條也明定「為協調勞資 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同 時也訂定了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請依據相關勞動法令,說明:
「勞資會議」之議事範圍。(15 分)
雇主之那些勞動條件的實施必須經過勞資會議同意或至少已召開勞 資會議(指無工會情況下)。(10 分)
四、勞動部為推動仲裁機制,於 2019 年 6 月 5 日發布勞動部獎勵運用勞資 爭議仲裁機制實施要點,其主要之用意乃是因為我國勞資爭議處理機制 雖有仲裁制度,但卻很少被使用。請就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規範,說明:
我國勞資爭議的處理為何很少運用仲裁機制?(10 分)
申請交付仲裁之要件。(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