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
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服務交通車駕駛人員 甄選簡章
一、 報名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六十五歲以下,無前科、無不良嗜好,且駕駛人員必須具 有小客車以上職業駕照(需有效期限內),最近六個月內無違反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達四點以上、且二年內無肇事紀錄,並經公立或區域 以上醫院檢查體格合於下列標準:
(一)身體及心理狀態:
1、 全身及四肢關節活動靈敏,健全無障礙。
2、 手指完整無缺且無不正常狀態。
3、 心理及神經系統無不正常狀態。
4、 血壓於該性別及年齡階段屬正常合格者。
(二)視能:
1、視力:左右兩眼裸視測驗目力均達○.八或矯正目力達一.○以上 者。
2、視野:左右兩眼各一五○度以上者。〈醫院若無此項檢查儀器、設施則免〉
3、辨色:能識別紅、綠、黃之顏色者。
(三)聽力:經儀器測驗兩耳能辨別音響者。
(四)其他: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選,若經甄選錄取後發現下列 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或曾犯性騷擾、性侵害等相關罪刑經 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職,因貪汙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有吸毒、酗酒、賭博或服用麻醉性藥物之惡習者。
4、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 消滅者。
5、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7、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8、 患有精神官能疾病者或其他不適駕駛之疾病者。
※駕駛人應於每年七月自費至公立或區域以上醫院檢查體格,不合前項 之標準者,應即停止駕駛工作。
二、工作時間:
(一)配合學生上、下學時間及相關教學活動,視學校作息運作適時調整,
寒暑假配合校務另定之。
(二)接送學生上、下學其餘時間於總務處備勤,支援學校業務。
(三)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 8 小時為原則,延長之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及 有關規定辦理。
三、工作內容:
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及臺中市身心障 礙學生就學服務交通車司機聘約準則,如下:
(一)準時安全駕駛特教班交通車,接送學生上下學。
(二)負責接送特教班校外教學之師生並協助之。
(三)交通車之管理、整潔、保養與維護。
(四)載送特教班學生上下學時間外,支援協助學校其他勤務工作。
(五)校園環境綠美化、校舍修繕。
(六)載送本校師生參加校外活動、比賽並協助之。
(七)臨時交辦事項。
上列事項之詳細工作,於簽定契約書內另定規範之。
四、工作待遇:每月薪資約新臺幣 25,769 元(依據中市教秘字第 1070014188 號)。
五、約僱期間:
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始為初聘,初聘期間服務優良,得續聘之。(如 臺中市政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如因經費不足,在必要情況下,本校得提前終止契約)
六、解聘條件:
(一)行使契約期間,約聘人員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 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解聘。
(二)行使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 任駕駛工作時,為維護特教班師生交通安全,校方得予解聘。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校方得予解 聘。
(四)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校方 得予解聘。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學校所有之物品,或故意 洩漏業務上之秘密致學校受有損害,校方得予解聘。
(六)無正當理由曠職,校方得予解聘。
(七)其他解聘條件未規定之事項,均遵照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
七、領表方式:
(一)請直接由臺中市教育網路中心(http://www.tc.edu.tw/ )學校公告自 行下載文件使用。
(二)或由本校網站(http://www.gfes.tc.edu.tw/school/web/index.php)→
校務佈告欄下載文件使用。
(三)自行至本校總務處索取。
八、報名方式:
(一)一律以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如附件一),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即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二)、切結書與同意書(如附件三),
繳交相關的文件(如甄選簡章第十一點所列)。
九、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8 年 3 月 20 日(星期三)中午 12:00 止(逾期不予
受理。
十、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
(地址: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電話:04-22294174#730 或 731)
十一、繳交資料: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二)小客車以上職業駕照(正、反面)影本乙份。
(三)個人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四)最近三個月內公立或區域以上醫院檢查體格合格證書正本乙份。
(五)最近六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二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及應 試證上)
(六)報名表及應試證乙份。
(七)切結書及同意書乙份。
(八)男性須繳交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應繳證件及資格文件必須齊全、符合,不齊全、不符合者不受理報名。
十二、甄選日期:
1. 第一階段:108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由學校辦理書面審查,並電話通 知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第二階段面試。
2. 第二階段:108年3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30書面審查合格者參加面試,
未到者視同棄權。
十三、甄選地點:本校工作會報室。
十四、甄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資格審查。
(二)第二階段:面試。(經口試委員評分 80 分以上者,依序列為正取、備 取)
十五、錄取名額:
正取壹名,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經錄取者試 用三個月,期滿合格即續聘,試用期間不合格或出缺時,由備取人員依序 遞補。
十六、錄取公告:108 年 3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五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及臺中 市政府教育局網站(亦可電話向本校總務處查詢)。
十七、報到時間:108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8:00 向本校總務處報到,逾 時以棄權論,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十八、本簡章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委 託 書
本人因 無法親自辦理 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服務交通車駕駛人員甄選 報名作業,茲委託 君代辦。
此致
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
委託人姓名: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聯絡電話:
受委託人姓名: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1 0 8 年 月 日
(附件二)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服務 交通車駕駛人員甄選報名表
編號:_________( 由主辦單位填寫 ) 108 年____月____日
姓名
身 份 證 統一編號
貼 照 片 處 性別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學歷
經歷
聯絡 電話
行動 電話 通訊
住址
收 件 內 容
*報名人員應繳交資料:( 由主辦單位填寫打ˇ ) ( )報名表。
( )切結書。
( )同意書。
(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 )小客車以上職業駕照(正、反面)影本乙份。
( )個人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 )最近三個月內公立或區域以上醫院檢查體格合格證書正本乙份。
( )最近六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二張。(黏貼在報名表及應試證上)
(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
注 意 事 項
一、請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 ( 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
二、應繳證件及資格文件必須齊全、符合,不齊全不符合者不受理報名。
三、有關證件以原始證件為準,驗畢發還,留影印本。
四、報名時間截止後,恕不受理補件。
以下表格欄位資料均由校方填寫
臺中市大雅區大雅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服務 交通車駕駛人員 甄選成績表
試 別
書面審查
面 試
(平均 80 分以上者始為錄取對象) 108 年 3 月 20 日 108 年 3 月 21 日上午 10:30
於本校工作會報室 成 績 □合格□不合格 分數:
書面、口試 審查委員簽名
※注意事項:
1.甄選地點: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臺中市中區三民路二段 148 號)
2.時 間:1.書面審查:108 年 3 月 20 日。
2.面 試:108 年 3 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 10:30。(書面審查合 格者)
3.面試地點:本校工作會報室。
4.面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職業駕照正本及本應試證。
5.應試時號碼超過者,列為最後甄試。
6.遇天然災害為人力所不能抗拒而需延期時,請依本校通知日期另行應試。
(附件三) 切結書
本人應徵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服務交通車駕駛人員 工作,願擔保絕無下列之情事:
1.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2.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3.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4.
最近二年內無肇事、酒駕紀錄。5.
曾犯內亂、外患罪或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 尚未結案者。6.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 消滅者。7.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8.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9.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10.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11.
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12.
各機關學校進用之臨時人員為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 區者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13.
各機關長官不得進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機關之 臨時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但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進用者,不在此限。
如經查實符合上列情事者,無異議取消錄用資格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此致
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 具 結 人:
地 址:
身分證字號: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1 0 8 年 月 日
切 結 書
本人 確知悉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2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 定之情事:支(兼)領月退休金之人員,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
(薪)給、待遇或公費之專任公職,應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之權利,至 其原因消滅時恢復。
□(確實詳閱後請打勾) 本人已詳閱上述規定文字,並切結無相關事 實,若有旨揭依法應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之事由,願依法負起相關責任,
不得向學校要求賠償。
立切結書人:
身份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地址:
中 華 民 國 1 0 8 年 月 日
同 意 書
本人應徵 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 身心障礙學生就 學服務交通車駕駛人員工作,若經錄取,於十日內繳交警察刑 事紀錄證明(良民證),若無法提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 證)或有刑事紀錄者,無異議取消錄用資格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此致
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
立 書 人:
地 址:
身分證字號: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1 0 8 年 月 日
同 意 書
本人應徵 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 身心障礙學生就 學服務交通車駕駛人員工作,若經錄取,同意學校根據「性侵 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及查閱辦法」第 12 條,向主管機關辦 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資料查閱申請,否則無異議取消 錄用資格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此致
臺中市中區光復國民小學
立 書 人:
地 址:
身分證字號: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1 0 8 年 月 日
附件四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
Application Form for 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1.中文姓名 舊有姓名
Name in Chines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ormer Name(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姓名 姓 名
Name in English: Surname: ____________________ Given Name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國 籍 3.出 生 地
Nationality: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lace of Birth: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出生日期:西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5.性別:□男 □女
Date of Birth: Year Month Day Sex: Male Female 6.身分證字號(外國人請填護照號碼) 7.戶籍地址
ID or Passport No.: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Registered Addres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電話 (手機) 通訊地址
Telephone No. (Cell) : Mailing Address:
9.在臺聯絡人姓名、電話、地址
Name, Tel No., Address of Contact Person in Taiwan:
10.領取方式: □自取 □郵寄
Certificate Collection Option: In Person By Mail
11.申請期間及份數
Period and No. of Certificates Needed:
□全部期間Complete Period :____份copy(ies)
□部分期間Partial Period:____份copy(ies)(自民國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民國_____年_____月____
日)
from / / (yyyy/mm/dd)to / / (yyyy/mm/dd )
委 託 書 Power of Attorney
公務欄申請人請勿填 (FOR OFFICIAL USE ONLY)
查 核
結 果
□ 無犯罪紀錄
□ 有刑案資料
編 號
承辦人蓋章
※應備文件 (Documents Required):
1.臺灣地區有戶籍國民: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各 1 份(正本驗畢歸還);需於國外使用或登載英文姓名
者,應另檢附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1 份(Not for Foreigners)。
2.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其他 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各 1 份(正本驗畢歸還)(Not for Foreigners)。
3.外國人:護照或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正本及影本各 1 份(正本驗畢歸還)。
Foreigner: Original passport or A.R.C. /A.P.R.C. and one copy. (The original will be returned after verification).
4. 證書費:每份新臺幣 100 元,同一次申請 2 份以上者(證明書之內容均應相同),自第 2 份起每份收費新臺
幣 20 元。國外郵寄申請者,請檢附美金 7 元現鈔(香港、澳門地區,請檢附美金 6 元現鈔,含郵資),同一
次申請 2 份以上者,自第 2 份起每份收費美金 1 元(證明書之內容均應相同)。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Applicant’s Signature or Seal: 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Agent’s Signature or Seal: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日期
Date of Application: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克親自申請,委託他人代辦者,請填 委託書)
I f you ar e unabl e t o appl y i n per son, and have aut hor i zed anot her per son t o act on your behal f , pl ease f i l l out t hi s sect i on.
受委託人姓名:
Agent’s Nam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
ID or Passport No.: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
Add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
Applicant’s Signatur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rocessing Fee: 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s cost NT$100 for the first copy, and NT$ 20 for each additional copy. Overseas applicants shall remit US$7 in cash for the first copy (applicants from Hong Kong and Macau shall remit US$6 in cash, including postage), and US$1 for each additional copy.
※說明( Notes):
1 核發證明需 2.5 個工作天,但須向司法或軍法機關查詢者,不在此限。
It typically takes two and a half working days to process the application. However, it may take longer for applications which require an inquiry for criminal records to judicial authorities, namely courts or military courts.
2 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八條規定: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1)受通緝尚未撤銷者。
(2)判決確定之刑事案件尚未執行或執行中者。
According to the Act Governing Issuance of 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s, Certificates will not be issued to
applicants who remain on a wanted list or whose prison sentences haven’t been served or are being served.
104.9 修正